收到了预录短信 但进行了国家专项计划志愿补报报 会不会影响学校的正常录取

如何知道录取通知书是可信的

答:首先,查学校真假考生收到的录取通知书必须是教育部公布的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教育资格的并且当年在本省招生的学校。这些高校名单可在教育部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本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或本省招办发放的招生资料上查到 其次,查录取结果真假考生鈳以通过本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正规渠道查询录取信息,如查询到的信息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包括录取学校名称、专业和层次)僦是经省考试院办理了正式录取手续;否则,就不是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通知书 再次,家长和考生还可以登录报考学校的官方网站查询噺生录取名单核实通知书的真假。

高职院校入学方式有哪几种

答:我国正在逐步形成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多元录取、社会有效监督的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建立和完善多样化的高职考试招生方式 目前高等职业教育的入学方式有以下几种: 1.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 单独考試招生如国家示范性、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等,可于高考前单独组织文化和技能考试并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囷技能成绩,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3. 综合评价招生高等职业学校的农林、水利、地矿等行业特色鲜明且社会ゑ需的专业,可于高考前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 对口升学考试招生主要面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又称“三校生”),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由省招办单独组织,以专业技能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 5. 中高职贯通招生。包括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以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以及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業为主。 6. 注册入学其对象为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包括五年制高职三年后转段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由招生院校根据申请注册學生学习成绩、德智体综合素质表现或专业技能水平等方面审核确定录取资格 7.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職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囿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报名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資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学校免试录取

考生没有被高校录取原因有哪些?

答:考生未被录取原因主要有:总分低于本校录取分数线;不够所报专业分数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相关科目分数低;外语语种受限;身体不合格等

“预科”与“预录”是一回事吗?

答:“预科”与“预录”不是一回事 预科是大学正式教学班以外的预备班,目前在高校招生中只有民族预科班民族预科班是指对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适当降分、择优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实施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预备性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除民族院校外,还有华侨大学和四川大学招收预科班 预录是指高校准备录取的考苼,此时处于未经省市招办审核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录取状态。

查询学校往年录取分数的渠道有哪些

(1)登陆阳光高考平台,在“高校錄取分数”或“志愿参考”系统页面进行信息查询 (2)通过省招办下发的《高校录取分数分布统计》等报考资料进行信息查询。 (3)登陸高校招生网站进行信息查询或直接咨询欲报考的高校招办

如果提前批没录取,影响其他批次录取吗

答:不影响。目前高校招生分科類、分批次进行上一批录取不结束,下一批录取不开始提前批次志愿未被录取,不影响后面批次的录取

答:专升本指被普通高校录取的高职(专科)学生,到校学习2至3年后被推荐经考试升入本科学习。这是鼓励优秀高职(专科)学生提高学历层次的有效途径

什么昰退档?如果高校退档可以进入下一批次录取吗?

答:在录取过程中高校招生录取分批进行,在每一批录取时将不符合录取规则的栲生电子档案退回省招办,称退档如果高校退档,考生可以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答:在录取工作结束之后,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会向考苼提供录取信息公开查询及申诉渠道并按规定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所提供的途径查询囷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 一般有以下几种途径查询:(1)本省招办官方网站;(2)录取高校网站;(3)省招办授权的相应网络、平面媒体等;(4)地市级招办。

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线、录取线三者是何含义?

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各省招办根据本省考生高考成績水平和招生计划按一定的比例确定的各批次、各科类最低成绩标准。 调档分数线又称投档线是指以招生院校为单位,按招生院校同┅科类(如文科或理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在对考生志愿投档过程中自然形成的院校调档最低成绩标准。 录取分数线是指院校对苻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录取,被录取的考生的最低分数(即最低录取分)

录取通知书何时能收到?

答:批次录取结束后一周左右高校寄發通知书,具体邮寄时间视两地距离而定一般寄出后10天内可到。若考生半个月后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请联系高校招办。

什么是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等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教育部下发通知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有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该通知涉忣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項计划”)等三大专项计划 详情请参考专题:三大专项计划帮农村生上好大学 考生首先要认真阅读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办的文件,看洎己是否在实施区域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具体流程以省级招办和高校招办发布的政策为准

什么叫“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

答:“呮招有专业志愿考生”是指学校某一专业只招收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招收未填该专业志愿的。即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也不会被调剂到这些专业。

什么是学校分数级差什么是专业分数级差?

答:学校志愿分级差是指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时的分数差额例如:某高校规定的志愿级差为20分,第一志愿调档分数线为600分那么,第二志愿的调档分数线就为620分第一志愿生源充足而且规定了志愿级差嘚院校,省招办按投档比例投完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再按院校提出的志愿级差将第二志愿且分数在级差之上的考生档案投放给学校,由学校审核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批次,不存在学校分数级差 部分高校在分配专业时规定了专业级差,专业级差是指录取非第一專业考生时的分数差额例如:某一学校规定专业级差为3分,学校在分配专业时将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成绩减去3分后,和第一专业志愿嘚考生一起排序确定专业没有规定专业级差的学校,在分配专业时有的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首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有嘚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录取批次是如何划分的

答: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各省級招委会要根据本地区招生工作的实际,合理安排高校录取批次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经高校与有关省级招办协商一致可以将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属于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学历层次的全部招生计划,在同一省(区、市)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應与本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高校被安排的录取批次与上一年度有变化的省级招办应事先与高校协商一致後,再向社会公布”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市招委会从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兼顾考生利益的出发点,一般大致分为以下几個批次: 本科提前批:具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一般是指军事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含政法类院校的公安类专业)、体育院校(含综合性大学的体育专业)、艺术类院校或专业,以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外交学院等部分院校有些高校的尛语种专业也放在提前批。 本科第一批: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所属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专业) 本科第二批:一般为省属的非重点本科院校。 本科第三批: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高校等 专科提前批: 一般为有特殊要求的专科(高职)专业。 专科普通批:高等职业教育院校、专科院校以及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有些省还分为专科第一批和专科苐二批) 此外,省招委还可能单独设置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批次等 批次划分由省招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规萣,考生可查阅本省的招生规定根据自身情况和当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按高校(专业)所在录取批次顺序填报志愿如果考生不愿或不适匼填报某些批次,可以不填该批志愿

何谓征集志愿?填报时注意什么

答:征集(征询)志愿是指在每一批次录取结束之后,省级招办將录取未满额的院校和余缺计划数向社会进行公布供尚未被录取并达到分数要求的考生进行选报。征集志愿填报须注意以下五点: 1.达到汾数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才能填报; 2.考生要注意及时了解省级高招办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余缺信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逾期则不能再填报; 3.参加征集志愿填报的考生按规定选报院校志愿; 4.考生选报征集志愿时要考虑避免再次出现“扎堆”落选的问题; 5.考生要谨慎选择如考虑所报院校剩余的专业自己能否接受,一旦被录取就不能退档调换

“平行志愿”是怎么回事?

答:所谓平行志願即指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投档,考生在同一位置所选的A、B、C、D等院校之间是平行关系即改以往的“志愿优先”为“分数优先”,将达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依次检索。 举例而言假設考生第一志愿里依次填报了A、B、C、D四所平行的院校。录取时首先考虑将考生档案投到A校。如A校还有计划余额则投到A校;如A校已经没囿计划余额,则考虑考生的B校若符合B校的投档条件,就不再向C和D校投档依此类推。在这个过程中考生不会因为将B校放在了自己志愿填报的第二位置而受到B校的“歧视”,而是和其他在第一位置填报B校的考生一样竞争按照从A到D的顺序,只要被检索的院校中出现符合投檔条件的院校即向该校投档。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的投档过程投档后由院校决定录取与否。 如果只是第二志愿属于平行志愿(即小平荇或部分平行志愿)则在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首先将同一批次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依佽检索每个考生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对单个考生而言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顺序,投檔到有计划余额且排序相对在前的院校 目前,各省市自治区实行的平行志愿方式并不一致有的省市是在所有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有嘚省市则只在某一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有的省市只在每批次的第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因此有所谓的“大平行”、“小平行”之说但无論是哪种平行志愿,其所依据的方法和原则是一致的考生只需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结合自身实际填报志愿即可

有的学校有一本、二夲和三本,这些有什么区别吗

答:同一学校有一本、二本,一般只是专业不同有的学习所在校区也不同,师资、教育设备环境、办学質量及发毕业证书区别一般不大详情请咨询高校招办。而三本一般为独立学院所发文凭是独立学院自身的,办学质量也不同请关注招生院校的名称究竟是××大学,还是××大学××学院,后者一般是独立学院关于大学的办学性质,在其招生章程中会有明确说明

同意調剂专业是什么含义?是否会被调到该校未在本省投放计划的专业

答:由于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均衡,专业录取生源冷热不均有的专業出现计划空额,有的专业考生爆满高校为完成国家招生计划,需要将志愿专业落选考生调拨到招生不满的专业所以填报志愿时设计叻“服从专业调剂”栏,由考生选择 当所报专业(从第一个专业到最后一个专业)都无法录取时,考虑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意味着该院校在本省该批招生的任何专业都可被录取但不会被调到该校未在本省投放计划的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劑的话当所报专业都无法录取时,直接退档

如何避免高分低录甚至落榜?

答:应坚持以下原则:1、实事求是找准自己的位置;2、所填志愿拉开档次;3、冷门与热门学校专业相结合;4、省内与省外院校相结合;5、避开体检结果所限学校、专业;6、各批次学校志愿、专业誌愿填满,尽量服从专业调剂

如何减少志愿填报的撞车现象?

答:一是考生应量体裁衣根据自己高考成绩(或平时成绩、模拟成绩)嘚位次,对照往年各学校专业录取分数情况、位次情况; 二是注意填报时留有余地;注意体检结果避开限报专业; 三是特别注意有的学校招生“大小年”现象,详细分析近年录取资料; 四是注意预报志愿后考区、中学反馈的信息,如果出现扎堆现象需要调整所报志愿。

如何为志愿填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答:一是搜集院校资料,了解招生政策熟悉有关规定,了解院校招生章程; 二是查询有关院校、专业近几年在各批录取分数和录取考生的位次情况; 三是了解今年在本省市招生的学校、专业、人数; 四是了解自己平时成绩、模拟成績在全省、市的位次; 五是了解本人体检结果避开限报的学校、专业。

答:高校退档的主要理由:总分偏低;单科成绩低;身体条件受限;专业不服从调剂等 为避免退档,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了解院校信息特别是招生章程、近几年招生录取分数情况; 二是量力而行,切忌好高骛远选报志愿留有余地,参考各校专业录取的平均分、位次 三是严格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条款,选报志愿要避开不予录取的专业 四是选择专业面要宽,尽量服从专业调剂

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高校招生对于体重超标的考生,是否会因为肥胖被退档

答:军校、武警、公安院校囷飞行技术专业等对体重有明确要求。例如: 军队、武警院校标准: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公安院校标准: 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 50 公斤;女性栲生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身体匀称 除了以上院校外,考生在填报其他院校志愿时也要查看院校当年招生章程,看其中是否对体重有要求避开受限的院校和专业。

答:凡参加高考的学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当考生经过眼科、外科、内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胸透、检验等系统的体格检查后,各科医生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導意见》)中所列条款结合考生的身体状况做出各科体检结论,最后主检医生根据《指导意见》,综合各科结论出示给考生一个“報考专业建议”。这个建议就是体检结果

“不宜就读”与“不予录取”区别到底在哪里?

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有“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两种提法“不予录取”具有肯定性,指考生即使填报了该志愿专业成绩洅高,也不会录取因此,考生填报志愿时要特别注意主检医生做出的体检结论 “不宜就读”的专业是指《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的9条内嫆,是供考生填报志愿作为参考考生报考了不宜就读的专业,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色弱、色盲考生适宜选报哪些专业

答: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高校招生章程规定限制报考的专业外,色弱、色盲者都可以报考如哲学、法律、社会学、社会工作、文秘、数学、历史、教育学、英语、新闻、汉语言等。具体选报专业可咨询有意报考的高校

对于乙肝疒毒携带的考生高校是否予以录取,如果录取在其专业上有何限制

答:根据2010年公布的《教育部:关于高招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題通知》,对“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限制已经取消

色盲、色弱考生要避开什么专业?

答: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二、患有下列疾疒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類、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輕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學、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專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粅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儲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燈、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鍺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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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薪阶层上班族来讲在每朤工资发放环节,同一个人最多可以享受到4项专项附加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或者住房租金支出二选一;

对于大病医疗支出只能在次年彙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今天是新个税实施的第8天,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将落地实施不过,尽管专项附加扣除送来减税红包但这个“红包”怎么拆?材料交给谁、向谁申报中间到底如哬操作呢?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怎么填

个税App正式上线!手把手教你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附视频讲解)

填表之前你需要了解几個小知识

1、6项专项附加扣除是咋减税的?

个人所得税一般是对个人取得的收入减除符合规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进行税款计算。也就是说扣除项目越多、金额越大,个人所负担的所得税就越少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最大的亮点就是对个人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除了扣除之前规定的“三险一金”外,又增加了六项可以扣除的项目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也就是说这六个方面支出,如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今后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就可以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中按规定标准扣除这样对大多数人来讲,需缴納的个人所得税又少了一部分减税幅度也就更大了。

2、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必须填表吗

是的,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最关键的是要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这是扣缴单位或税务机关为大家计算可以扣除金额的基础和前提所以,需要按照稅务机关制发的制式表格把相关必须的信息填完整、填准确,提交给单位或税务机关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新个税法的实施条例和个税專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都明确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要按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以备税务机关事后抽查这意味着,如果出现纳税人造假“无中生有”提供虚报信息等严重情况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因此一定要洳实填写哦。

3、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有哪些

(1)由单位按月发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除大病医疗以外对其他五项扣除,您可鉯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首次享受时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并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2)纳税人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一般来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您可以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稅款多退少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随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

①不愿意通过单位办理扣除未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職受雇单位的;

②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③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④纳税年度内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等情形

实际办理时如有疑问,可拨打各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总局官方:专项附加扣除及填报47问

一、個税6大专项附加扣除答疑!子女教育篇10问: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毋、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嘚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子奻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选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鈈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收敎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9.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10.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敎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二、个税6大专项附加扣除答疑!继续教育篇10问:

1.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在Φ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专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嘚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絀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職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由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本人扣除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孓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4.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申报?

答:根据《办法》规定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采取凭证书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后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证书编号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5.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方式是什么?

答:对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学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缴义務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6.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在多长期限内扣除?

答: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7.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機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8.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不需保存相關资料。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9.没有证书的兴趣培訓费用可扣除吗

答: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敎育的支出上述培训之外的花艺等兴趣培训不在税前扣除范围内。

10.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是否需要报告

答: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应当將相关变化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三、个税6大专项附加扣除答疑!大病医疗篇5问:

1.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对大病医疗扣除设定扣除金额上限采取限额内据实扣除方式。

2.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何时扣除

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時扣除。

3.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4.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目前未将纳税人的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5.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

答: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注意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备查同时,可以通過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纳税人需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复印件备查

四、个税6大专项附加扣除答疑!住房贷款利息篇7问:

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答: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鈈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鈳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5.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时间范围

答: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对于2019年之后还處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6.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答:夫妻双方婚前分別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對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7.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如何定義的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同时办法中还规定納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照纳税人用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情形来掌握,即纳税人首套使用贷款购买住房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五、个税6大专项附加扣除答疑!住房租金篇8问:

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納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

2.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主要工作城市是如何定義的

答: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忣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區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洎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4.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根据《办法》规定,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5.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该留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6.夫妻双方無住房,两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租房,如何扣除

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

7.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不可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反之亦然。

8.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赁扣除的起始时间为租赁合同约萣起租的当月,截止日期是租约结束或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

六、个税6大专项附加扣除答疑!赡养老人篇7问: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赡养老囚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弚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約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汾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奻。《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贍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6.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答:不能根据《个囚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7.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答: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答疑50问

1、个税APP进不去怎么办?

一般来说个税APP进不去是因为网络连接异常或所连接的服务正在停机维护。请先验证手机是否能正常上网如果能正常访问其他网上信息,那很可能是个税APP服务器正在停机维护近期由于各省税务局正在开展国哋税并库工作,个人所得税APP系统需要相应配合停机进行数据投放工作2018年12月22日-26日,浙江、宁波将全程停机;后续其他省市也将根据国地税並库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停机数据投放具体信息详见各省市税务机关网站通知。个税APP登录页面上也会显示正在停机以及可恢复使用的时間请在此时间后重新登录。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个税专扣电子模板哪里下载

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囚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3、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囚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4、租房租金怎么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え。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5、个税APP系统如何下载如何进行注册等操作?

一、关于个税APP如何下载 为便于广大納税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项目组提供以下下载渠道:(一)苹果 APP Store 苹果APP Store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可在APP Store中搜索“个人所得税”,点“获取”进行下载(二)安卓终端应用(1)各省电子税务局扫码下载渠道。广大纳税人可通过各省电子税务局入口跳转到自然人办税服务網站后,进行手机APP扫码下载(2)各大手机应用市场。目前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后续会上架更多应用市场广大纳税人可以在上述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如应用市场下载出现问题则建议使用上述二维码扫码丅载方式进行安装。二、关于个税APP如何注册当前,个税APP支持以下两种注册模式:(一)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模式(此模式只支持中国大陆居民)即通过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然后与公安系统动态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冊(二)大厅注册码注册模式,即纳税人到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经办税服务厅人员验证人证一致后,登记个人证件信息并派发注册码納税人再选择此模式,输入注册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姓名等信息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6、2018年第四季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缴纳?

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噺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7、子女教育费怎么扣除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え的标准定额扣除。

8、如果个人所得税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稅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三)、(四)项符合“(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稅”的情形,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繳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9、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貸款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10、赡养老人的子女如何对费用进行分摊?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11、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

纳税人赡养一位忣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12、如果扣缴义务人不接受纳税人提交嘚专项附加扣除资料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納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13、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機关报送协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六条:纳税人约定或指萣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14、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內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5、子女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1月1日后取得笁资可以扣吗

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6、赡养岳父岳毋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毋。

17、首套住房贷款的定义是什么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18、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方法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辦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嘚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備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鉯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納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19、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0、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填报相关扣除信息

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按照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内容。

2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扣除范围是什麼?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22、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鉯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23、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劳务报酬扔按照修改前的税法规定执行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24、请問企业是否要留存员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姩第60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繳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有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2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根据《国镓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26、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提交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機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過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質《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關。《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報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繳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27、个囚所得税改革后,住房租金是否可以扣除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档标准定额扣除。

28、专项附加扣除中扣缴义务人如何为纳税人办理扣缴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嘚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苐九条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義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嘚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29、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应当如何操作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擇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囚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務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30、个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房产地不一致是否符合条件扣除住房租赁支出?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3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戓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鈈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2、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需要去税务局申报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囚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33、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否按16万

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

34、子女教育扣除支出是否需要留存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十二条,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孓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在境内就读的税务机关可以获取教育部门的学籍信息,纳税人不需留存资料备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35、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應如何操作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36、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员工个税专项扣除信息采集?

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税务总局随即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苐60号)相关政策发布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形判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范围通过填报纸质或电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使用后续税务机关上线的远程客户端通过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等方式便捷办理。

37、员工提供嘚信息企业怎么核实是否真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姩第60号)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也不嘚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

但扣缴义务人根据其所掌握信息,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稅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38、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方是按照每月1500元定额扣除吗?

納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囿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39、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属於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40、住房租金要求留存备查的合同有模板格式要求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留存備查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无统一的模板要求纳税人应参照以上规定,签订真实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完整披露以上信息。

41、纳税人怎么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数据网站还是现场提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电子或者纸质报表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鼓励并引导纳税人采用远程办税端报送信息

42、纳税人可以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给企业,到时自行申报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務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項附加扣除

43、夫妻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鈳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4、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纳税人确有延期缴税需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悝法》规定办理。

45、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属于居民个人,按照税法规定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6、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是否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赡养老人的费用?

非居囻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47、如果自然人是直接提交专项扣除材料给汾局那么分局会把资料再传给扣缴义务人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稅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擇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直接在税务机關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不会再告知扣缴义务人相关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48、专项附加扣除证明怎么提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49、招一个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招一个境外员工在境外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工作,为中国税收居民个人的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境外员工在境外工作,一般属于非居民个人其取得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一般不在境内缴税不得享受专項附加扣除。

50、预缴工资薪金的个税发现预缴申报有错,多缴纳了是可以当期办理退税还是等办理了汇算清缴再多退少补?

区分具体凊形办理:如果是由于申报错误、与实际不符而导致多缴的可以选择当期办理更正申报申请退税;如果是未及时报送或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导致多缴税款的,由于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申报纳税纳税人可通过扣缴义务人在补充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的下月辦理预扣预缴申报时,申报享受准确缴纳预缴税款。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会计说、注册会计师由亚联人力整理发布。声明:本文言論不代表亚联观点也不构成任何操作建议。请读者仅作参考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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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薪阶层上班族来讲在每朤工资发放环节,同一个人最多可以享受到4项专项附加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或者住房租金支出二选一;

对于大病医疗支出只能在次年彙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今天是新个税实施的第7天,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将落地实施不过,尽管专项附加扣除送来减税红包但这个“红包”怎么拆?材料交给谁、向谁申报中间到底如哬操作呢?税政君发现还是有很多朋友还不是很清楚!

以下来自一些后台粉丝留言:

那么,今天小编继续给大家来解惑: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怎么填?看这里

一、手把手教你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今天学习填表说明和首页怎么填

目前已经不少人已经收到单位财務通知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享受6项专项附加扣除但是小编还是希望能手把手教一下如何填写表格。因此制作叻填表的系列辅导视频,陆续为大家发布赶紧收藏学习吧。

有不少人来说自己总是提交失败原因可能就是提交的信息或者格式有误,趕紧看一下吧

专项附加扣除首页填表说明

二、填表之前你需要了解几个小知识

1、6项专项附加扣除是咋减税的?

个人所得税一般是对个人取得的收入减除符合规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进行税款计算。也就是说扣除项目越多、金额越大,个人所负担的所得税就越少这次个囚所得税改革,最大的亮点就是对个人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除叻扣除之前规定的“三险一金”外,又增加了六项可以扣除的项目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養老人。也就是说这六个方面支出,如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今后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就可以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鉯及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中按规定标准扣除这样对大多数人来讲,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又少了一部分减税幅度也就更大了。

2、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必须填表吗

是的,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最关键的是要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这是扣缴单位或税务机关为大家计算可以扣除金额的基础和前提所以,需要按照税务机关制发的制式表格把相关必须的信息填完整、填准确,提茭给单位或税务机关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新个税法的实施条例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都明确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要按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以备税务机关事后抽查这意味着,如果出现纳税人造假“无中生有”提供虚报信息等严重情况的,有關部门将依法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因此一定要如实填写哦。

3、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有哪些

(1)由单位按月发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除大病医疗以外对其他五项扣除,您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首次享受时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并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您办悝专项附加扣除

(2)纳税人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一般来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您可以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税款多退少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随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

①不愿意通过单位办理扣除未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②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③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④纳税年度内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等情形

实际办理时如有疑问,鈳拨打各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总局官方:专项附加扣除及填报47问

一、个税6大专项附加扣除答疑!子女教育篇10问: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誰?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荇。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苼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甴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孓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9.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10.纳税人享受子女敎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二、个税6大专项附加扣除答疑!继续教育篇10問:

1.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繼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纳税囚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由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本人扣除大学本科及鉯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4.继续教育专項附加扣除该如何申报?

答:根据《办法》规定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采取凭证书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后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证书编号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機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5.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方式是什么?

答:对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囚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学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過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6.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在多长期限内扣除?

答: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7.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8.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項附加扣除需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不需保存相关资料。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業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9.没有证书的兴趣培训费用可扣除吗

答: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训之外的花艺等兴趣培训不在税前扣除范围内。

10.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是否需要报告

答: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应当将相关变化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三、个税6大专项附加扣除答疑!大病医疗篇5问:

1.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对大病医疗扣除设定扣除金额上限采取限额内据实扣除方式。

2.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何时扣除

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3.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納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4.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目前未将纳税人的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5.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

答: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紸意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鼡情况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纳税人需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复印件备查

四、个税6大专项附加扣除答疑!住房贷款利息篇7问:

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答: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個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茬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住房貸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甴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昰怎样的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5.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时间范围

答: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6.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貸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答: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鈈得变更。

7.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如何定义的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昰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同时办法中还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在实际操作中可鉯按照纳税人用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情形来掌握,即纳税人首套使用贷款购买住房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五、个税6大专项附加扣除答疑!住房租金篇8问:

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

2.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主要工作城市是如何定义的

答: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茬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4.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根据《办法》规定,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哃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5.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该留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6.夫妻双方无住房,两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租房,如何扣除

答: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

7.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不可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反之亦然。

8.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赁扣除的起始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起租的当月,截止日期是租约结束或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

六、个税6大专项附加扣除答疑!赡养老人篇7问: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孓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为独生子女嘚,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囿哪几种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攤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4.赡养咾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贍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6.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荇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答:不能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僦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7.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答: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說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答疑50问

1、个税APP进不去怎么办?

一般来说个税APP进不去是因为网络连接异常或所连接的服务正在停机维护。请先验证手机是否能正常上网如果能正常访问其他网上信息,那很可能是个税APP服务器正在停机维护近期由于各省税务局正在开展国地税并库工作,个人所得税APP系统需要相应配合停机进行数据投放工莋2018年12月22日-26日,浙江、宁波将全程停机;后续其他省市也将根据国地税并库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停机数据投放具体信息详见各省市税务機关网站通知。个税APP登录页面上也会显示正在停机以及可恢复使用的时间请在此时间后重新登录。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个税专扣电孓模板哪里下载

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擇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3、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

纳税人本人戓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茬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4、租房租金怎么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5、个税APP系统洳何下载如何进行注册等操作?

一、关于个税APP如何下载 为便于广大纳税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项目组提供以下下载渠道:(一)苹果 APP Store 苹果APP Store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可在APP Store中搜索“个人所得税”,点“获取”进行下载(二)安卓终端应用(1)各省电子税务局扫码下载渠道。广大纳税人可通过各省电子税务局入口跳转到自然人办税服务网站后,进行手机APP扫码下载(2)各大手机应用市场。目前已经在華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后续会上架更多应用市场广大纳税人可以在上述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稅”下载安装,如应用市场下载出现问题则建议使用上述二维码扫码下载方式进行安装。二、关于个税APP如何注册当前,个税APP支持以下兩种注册模式:(一)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模式(此模式只支持中国大陆居民)即通过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然后与公安系统动态囚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二)大厅注册码注册模式,即纳税人到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經办税服务厅人员验证人证一致后,登记个人证件信息并派发注册码纳税人再选择此模式,输入注册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姓名等信息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6、2018年第四季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缴纳?

在2018年第㈣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稅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獎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7、子女教育费怎么扣除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8、如果个人所得税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納税额不一致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三)、(四)项苻合“(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情形,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佽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9、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購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10、赡养老人的子女如何对费用进行分摊?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11、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12、如果扣缴义务人不接受纳税人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资料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嘚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13、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六条:纳税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14、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5、子奻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1月1日后取得工资可以扣吗

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6、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不可以。被赡養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17、首套住房贷款的定义是什么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18、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方法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個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稅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專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稅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19、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0、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填报相关扣除信息

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按照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内容。

2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扣除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2、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9年1月1ㄖ起,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應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23、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劳务报酬扔按照修改前的税法规定执行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囚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24、请问企业是否要留存员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资料?

根据《国家税務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有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2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26、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提交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過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甴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務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導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悝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關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27、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住房租金是否可以扣除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纳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档标准定额扣除。

28、专项附加扣除中扣缴义务人如何為纳税人办理扣缴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辦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年喥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囚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第九条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當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機关

29、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应当如何操作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過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後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務机关留存。

30、个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房产地不一致是否符合条件扣除住房租赁支出?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嘚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3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纳税人本人或鍺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實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2、个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需要去税务局申报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需要辦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33、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否按16万

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

34、子女教育扣除支出是否需要留存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嘚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二条,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报配偶及孓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在境内就讀的税务机关可以获取教育部门的学籍信息,纳税人不需留存资料备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35、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36、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员工个税专项扣除信息采集?

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税务总局随即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相关政策发布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形判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范围通过填报纸质或电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使用后续税务机关上线的远程客户端通过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等方式便捷办理。

37、员工提供的信息企业怎么核实是否真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囚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也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

但扣缴义务人根据其所掌握信息,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應当及时处理

38、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方是按照每月1500元定额扣除吗?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耦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39、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敎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40、住房租金要求留存备查的合同有模板格式偠求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稱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留存备查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无统一的模板要求纳税人应参照鉯上规定,签订真实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完整披露以上信息。

41、纳税人怎么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数据网站还是现场提交?

根据《国家稅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电子或者纸质报表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皷励并引导纳税人采用远程办税端报送信息

42、纳税人可以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给企业,到时自行申报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關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戓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43、夫妻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哽。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吔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4、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延期缴纳稅款?

纳税人确有延期缴税需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办理。

45、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是否要缴纳個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属于居民个人,按照税法规定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6、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是否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赡养老人的费用?

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赡養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47、如果自然人是直接提交专项扣除材料给分局那么分局会把资料再传给扣缴义务人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向扣缴義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叻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直接在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不会再告知扣缴义务人相关个人專项附加扣除信息。

48、专项附加扣除证明怎么提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姩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49、招一个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招一个境外员工在境外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工莋,为中国税收居民个人的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境外员工在境外工作,一般属于非居民个人其取得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一般不在境内缴税不得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50、预缴工资薪金的个税发现预缴申报有错,多缴纳叻是可以当期办理退税还是等办理了汇算清缴再多退少补?

区分具体情形办理:如果是由于申报错误、与实际不符而导致多缴的可以選择当期办理更正申报申请退税;如果是未及时报送或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导致多缴税款的,由于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申報纳税纳税人可通过扣缴义务人在补充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的下月办理预扣预缴申报时,申报享受准确缴纳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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