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24日,据工商总局网站消息,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进一步推动改革深入有序开展,推进企业简易注销,优化服务环境,这将使企业注销更加的简易了。
所以,工商注销都变简易了,你还不注销吗?
来看看你是该注销的对象吗?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
需要整理企业所有的账本、凭证、财务报表,上传国税地税报表,如果企业以前的账务没有整理或者没有做,那么还需要补齐全。然后,税务局还会核查企业所有的税务问题,看看是否有纳税异常或者抽逃税款的情况。
所以照这样看,你在注销一家公司时,是需要你分别前往国税局注、地税局、工商局、银行的。而整个流程跑下来短则需要5-7个月,长则需要1年的时间。对于不懂流程的小白,肯定在办理的过程中,会出现流程不熟悉,来回跑的次数增多,浪费时间的情况发生。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有很多老板会嫌麻烦而不去注销,或者不去及时注销,公司被吊销的情况。其后果,也是不堪设想的。
1、工商局黑名单,永远办理不了公司(包含股东、法人代表、监事的任何信息)。
2、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
3、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移民。
4、开不了国税、地税办不了税务登记,涉及欠税的会公告企业信息。如果涉及有欠税款,企业法人代表会被阻止出境,不能称作飞机和高铁。
5、长期不报税,发票会被锁机。
6、长期不报税,税务局可能上门检查。
7、工商信用网进经营异常名录,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
8、如果纳入诚信系统,以后很多事情都要受限制。
后果还是我们之前说的这些后果,其厉害性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
但是对于监管上,却是由工商局和税务局一起,在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基础上进行的了。
所以,注销还是不注销呢,试过就知道了。
基本上所有的创业者都知道,在注册公司后都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用以纳税申报,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企业需要面临对税务登记进行注销的情况,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关于税务登记注销所需材料及受理条件。
2018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受理条件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被依法终止其纳税义务;
2、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其纳税义务的;
3、纳税人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纳税人因企业住所或经营地点变动,如迁入迁出企业导致需要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5、海外企业因在我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以及提供劳务的,在项目完结后需要离开我国的;
6、外国企业在我国的常住代表机构在期届满或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7、未响应国家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在其过渡期结束后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将按照原规定办理;
8、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2018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所需材料
1、办理税务登记注销需要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1份;
2、若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是因为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需要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复印件1份;
3、办理税务登记注销需要提供企业已申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原件各1份;
4、办理税务登记注销需要提供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
5、办理税务登记注销需要提供企业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看了以上2018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所需材料及受理条件一文是否对税务登记注销有了一定的了解呢?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知识产权贯标、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的相关最新资讯、政策可以登录深圳问明途官网查看,或咨询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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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的通知》(陕建发〔2014〕195号)要求,结合企业市场行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对34家建筑业企业进行动态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动态考核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开展经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中随机抽取考核对象。考核重点是2015—2016年新申请资质,或发生过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发生过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或受到多起投诉举报,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息的建筑施工企业。
(一)从业条件。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是否齐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各项规章制度、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等是否健全;企业净资产、办公场所和技术装备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二)市场行为。在建项目手续是否齐全,项目部班子是否按照工程项目规模进行配置和在岗履职情况,项目负责人是否是本企业注册人员,是否与招投标合同一致,是否落实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是否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是否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被投诉举报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按照规定时限进行整改。
(三)企业基本信息录入情况。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的企业和人员基本信息是否完整、真实、准确。
(四)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是否有拖欠用工人员工资的行为。
本次动态考核分企业报送资料、集中核查、企业整改、复查和出具结论四个阶段。
(一)报送资料阶段(9月10日至9月30日)。各企业按要求上报书面考核资料,统一采用A4纸张胶装成册,附目录,加盖公章,按时上报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同时上报电子版(邮箱:)。
(二)集中核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市建委组织考核组,对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全面核查,得出合格与不合格考核结果,并在市建委官网进行公告。
(三)整改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对照问题进行整改,并再次上报考核资料。
(四)复查和出具结论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考核组复查企业上报的整改资料,做出动态考核最终结论。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做出处理,并在市建委官网进行公告。
(一)《西安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申请表》;
(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和职称人员职称证书、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技术工人技工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2015、2016、2017年度建筑业行业统计年报及财务报表;
(四)近五年来已完工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一)本次动态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考核资料,不得瞒报漏报。经审核确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建筑业企业,动态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进行全市通报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二)逾期不报送考核资料的企业,市建委将履行告知程序,企业被告知后,无正当理由仍不报送的企业,动态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三)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应对照动态考核企业名单,督促辖区内企业按时参加考核。
附件:1.西安市2018年度建筑业企业动态考核名单;
2.《西安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