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十八中学太阳能管道铺設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于2019年1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陇海西路55号院郑州市劳动大厦院内二楼)依法进行开标、评审磋商小组成员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十八中学太阳能管道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地 址:郑州市陇海西路55号(陇海路與工人路交汇处向东200米路北郑州市创业指导中心院内办公楼二楼)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戓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購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大学委托就郑州大学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人脸识别闸机系统采购安装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爭性磋商招标文件、推荐成交候选人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七、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本项目服务费为:10335元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玳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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