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锦官城(成都)取名寓意才華横溢、成就卓越,为众人所称赞
原告:丁欣茹扮演者女,生于****姩**月**日汉族,住河南省鹿邑县
法定代理人:丁刘军,男生于****年**月**日,汉族系原告丁欣茹扮演者之父,住址同上公民身份号码******************。
法定代理人:曹拼女,生于****年**月**日汉族,住址同上系原告丁欣茹扮演者之母,公民身份号码******************
原告:丁刘军,基本情况同上
原告:曹拼,基本情况同上
上述三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子豪, 律师
被告:宋玲玲,女生于****年**月**日,汉族住河南省中牟县。
被告: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68号1号楼平安保险大厦9、18层。
本院在审理原告丁欣茹扮演者、丁刘军、曹拼与被告宋玲玲、机动车交通事故責任纠纷一案原告丁欣茹扮演者、丁刘军、曹拼向本院提出申请,自愿撤回对被告宋玲玲、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丁欣茹扮演者、丁劉军、曹拼申请撤回对被告宋玲玲、的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背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苐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丁欣茹扮演者、丁刘军、曹拼撤回对被告宋玲玲、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丁欣茹扮演者、丁刘军、曹拼负担。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