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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知道您老家是否湖南,要用收获 干谷物的容积代替农田的面积实际上是——撇开农田的好坏,不根据单位面积产量的差异而便于统一收租或征税的制度。问题在于当年是如何确立这个制度的我估计这时间大致在明初洪武时期,与土地建立鱼鳞册档案時期相近(1400年前后)戴逸的《清史》,语焉不详
我可以告诉你,所谓田亩面积的按升、斗、担计量是根据当时该处土地 丰歉平均的穀物产量来划定的,也就是说 一担谷物的土地其实际面积,可大可小好田面积就小;差田面积就多。根本不存在 一升一斗,一担分別等于一升土地有多少平方方米的换算问题你最好去搜求有关 田赋税制的古代史 才会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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