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砚屾梦幻心诚网吧)
来源: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17:19:1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中学、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 互联网上网服務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鈳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