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苏州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是苏州市在经济新常态下旅游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功能、丰富产品业态、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城市和旅游融合发展的综合功能、强化发展综合竞争力的规划。
本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苏州市委关于制定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指示精神编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苏州市政府《关于促进苏州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思想和基本内容,对苏州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十三五”期间关系到旅游业全局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广泛听取相关行政部门、旅游企业、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并与江苏省“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及苏州市相关产业规划进行协调与衔接。
本规划既是“十三五”时期苏州市旅游业发展的战略性规划与策略性方案,也是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优化结构的行动指南,更是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履行产业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行业协调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十二五”旅游业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在苏州市各级各部门的主动作为、共同努力下,苏州市旅游行业积极应对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构建“畅游江苏”体系总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齐心协力,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实现了旅游业的较快发展,为“十三五”时期和长远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发展成就
旅游经济稳步增长。“十二五”期间,苏州旅游产业发展迅速。2015年,全市接待国内旅游者达到网络平台联动合作。
举办专场旅游推介会。走进上海国际社区举办苏州休闲度假推介会。与德国中心(上海、北京、太仓)、中国美国商会(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Shanghai)、中国英国商会(上海)、园区和新区外企协会、中英企业联盟平台“中国汇”等在华外资商会合作,举办苏州旅游推介会。
开展事件活动营销。一是活动营销,如旅华老外“话”苏州——50个国家老外苏州游后感活动。二是情感营销,如外国人在苏州找到自己的休闲生活圈子——旅沪外国人集中休闲地。三是事件营销,如外国人创意游苏州比赛、百名外国人游苏州活动、“做一天苏州人——苏州人家邀您体验苏式生活”等,奖励在沪、在苏留学生家属来华探亲旅游活动。
三、优化国内市场
重点开拓上海市场。一是上海本地客源市场,加强对苏州国家级和省级度假区、国家级商务旅游示范区等优势目的地的营销宣传,主推水乡休闲度假游、苏式会奖旅游。二是充分挖掘上海迪士尼对国内中远程客源的虹吸外溢效应,制定实施对接迪士尼客群的行动方案,如利用迪士尼乐园“奇想花园”里面的中国风园林,营销宣传苏州旅游,设立苏州旅游上海办事处(体验店),加强与TA/OTA的合作,重点奖励把苏州过夜游、两日游纳入上海迪士尼游线的旅行社,导入上海迪士尼客源。
合作开发中远程市场。加强与国内各大知名在线旅游服务商的合作,扩大旅游产品在线销售规模。积极发挥京杭大运河城市旅游推广联盟、京沪高铁旅游推广联盟、旅游目的地营销联盟、旅游城市新媒体营销联盟等组织的作用,加大散客目的地的形象宣传推广和客源招徕力度。积极推进在广东、重庆、西安等地设立办事处,以线下体验店的形式实现常态化的直接营销。
合力塑造苏州旅游新形象。针对上海、长三角、高铁沿线等重点国内市场,以古城旅游和环城休闲度假带互促,主推江南水乡古镇文化休闲、(金鸡湖、太湖、苏州古城)会奖旅游、(太湖、阳澄湖、金鸡湖)湖泊休闲度假、特色乡村游等核心旅游产品,以水上旅游、夜间旅游、美食旅游、房车营地各地旅游等特色产品为辅助,塑造“苏州,园林外面也精彩”(备选:“苏州,园林式生活”)形象。围绕国内旅游形象,以客群市场大数据分析为基础,聚焦小团队自助游、自驾游、背包游、高铁游、研学游、家庭亲子游等细分升级需求市场,立足园林、京杭大运河两项世界遗产以及湖滨度假区旅游资源优势,引导旅游相关企业推出中高端定制游、会奖旅游、品质深度游、特色乡村游、运动休闲游等新兴旅游产品。
四、提升节庆水平
创新苏州国际旅游节。重点是注入国际性的商业活动元素,如遗产文化、教育、音乐、生态等领域,积极与国际上行业性机构和活动开展合作,植入苏州国际旅游节。
提升寒山寺新年听钟声活动。一是重点吸引日本游客的参与,与日本寒山寺联动;二是结合网络,增加网上活动功能,开发基于虚拟现实技术VR的寒山寺朝拜及听钟声产品。
策划举办国际性的节事活动。联合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策划和申办国际性大会和节事活动,如以丝绸之路、运河文化为主题的国际会议,与世界遗产城市联盟合作举办关于世界遗产保护方面的国际会议,持续举办太湖论坛等。
创新节庆活动运营模式。整合现有各区市的旅游节庆活动,探索节庆活动产品化运作,全市层面进行统筹,明确四季主题。常规性节庆活动,借鉴新加坡节庆活动运作模式,采取以苏州市旅游局指导,通过招标的形式让社会资源市场化运作节庆,同时要建立节庆的评估和退出机制。重大节庆活动,前期以政府主导、企业合作的方式进行,待节庆运作成熟后,政府退出,交由市场主体(企业)来运作。
五、创新营销机制
整合营销全市旅游。完善市旅委下设营销宣传小组工作机制;扩充市旅游局旅游营销职能,充实营销队伍;市区两级旅游管理部门设立旅游市场开发营销小组;推动政企合作、鼓励民间协会成立旅游营销推广机构。
创新联动营销机制。一是优化分工协作,国际营销以市旅游局为主,市政府相关部门协作,国内营销以各区市旅游部门和旅游相关企业为主,探索市区两级旅游局共同成立旅游营销基金,建立苏州市旅游形象推广中心。二是建立完善旅游营销研讨工作坊机制(每季度一次,旅游系统内、旅游业者参与),着力增加专业化高素质的旅游营销员队伍和兼职营销员队伍。三是采取“联合推介、捆绑营销”模式,各市(区)旅游营销宣传要衔接和体现全市整体旅游形象,要有“苏州旅游”字样和标识,统一投放央视广告,形成传播合力。四是加强与境外旅游企业集团、营销机构、传媒机构、中介公司的合作,重点境外市场营销推广采取委托外包方式。
争取旅游营销资源支持。根据旅游业增长逐年增加旅游宣传促销经费投入,尤其是增加国际营销预算;建立完善旅游营销奖励制度;对处境及入境营销团组的出访审批方面给予便利。
一、强化国际互联互通
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旅游合作。发挥苏州旅游业在“互联互通,旅游先通”方面的作用,结合苏州城市国际化建设,积极对接融入国家旅游局“一带一路”旅游推广平台,包括2016年“中美旅游年”、中国境外体验中心(悉尼)、“美丽中国”之旅、中国旅游海外推广网站等,建立对外交往与旅游推广、高层互动与民间交流、专业活动与公众参与、常规合作与旅游年活动等多形式合作机制。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旅游合作领域,在旅游投资、旅游标准、客源互送、旅游电商、旅游签证便利化、市场准入等方面开展合作。
融入和构建国际旅游推广联盟。在园区独墅湖与新加坡裕廊湖联合打造“智慧湖”基础上,构建“李光耀世界城市奖城市文化旅游联盟”等平台。积极融入“东盟丝路新使者文化旅游联盟”、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推广联盟(含港澳)等推广平台。
加强与国际性旅游组织的合作。依托苏州“世界手工艺之都”、“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培训与研究中心”等资源,积极争取与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组织在旅游教育培训、研学、会议等方面的合作。积极发展与世界旅游旅行理事会、欧洲旅游委员会、美国旅行社协会、国际学生旅游大会等国际旅游组织机构的交流往来,争取申办和承办国际性旅游组织会议。
加强与主要客源国的旅游合作。加强与新加坡、美国、英国、德国、日本、韩国等主要客源国政府旅游管理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升级新加坡旅游局—苏州市旅游局旅游MOU合作。重点推进旅游宣传营销、发展业界交往渠道、建立市场引导互惠机制的合作。
加强与友好城市政府间的旅游合作。联合外办、商务等部门,融入旅游主题,加强与美国波特兰、韩国全州、日本金泽、德国康斯坦茨等友好城市、李光耀世界城市奖城市的互联来往。
二、深化国内联盟合作
合作共建长三角无障碍旅游区。推进苏州与长三角区域的旅游一体化合作,以旅游交通互联、客源互送、政策互通、市场准入、市场秩序、品牌共建、生态环境保护等为重点领域,共同建立无缝衔接的旅游交通体系和互联互通的旅游集散体系。推行上海、江苏、浙江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进一步加强政府主管部门间的定期协商制度和企业间协同发展机制,共同打造跨省区的旅游信息交流平台、资源流动平台和项目投资建设平台,联手构筑高效的资讯体系、推出精品旅游线路、提高游客双向流向规模、打造区域无障碍、互联互通的旅游区。
推进与重点城市的旅游整合。加强与珠三角、京津冀、福建、重庆、西安等省市的旅游对接与联动。利用苏州的资源优势,联合相关城市开发“海上丝绸之路”主题游线、长江“邮轮”游线、京杭大运河“游线”。依托苏州古城、古镇、度假区、5A级景区点等优势资源,针对性的与西安华清宫、北京颐和园、承德避暑山庄、上海迪士尼、云南丽江古城、佘山旅游度假区、千岛湖景区等建立景区联盟。依托景区资源、航线、铁路、高速公路完善旅游通道建设,推出相互衔接的旅游精品线路,共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目的地网络。
融入区域旅游推广联盟平台。积极融入和发挥“中国世界遗产旅游推广联盟”、“京杭大运河沿岸城市旅游推广联盟”、“丝绸之路旅游城市合作联盟”(西安)、“一带一路”城市旅游联盟(开封)等联盟作用,开展旅游推广营销、旅游项目投资合作。
一、优化完善旅游体制
增强全域旅游综合协调能力。积极探索从旅游景区管理、旅游行业管理向全域旅游目的地管理转变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强化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旅游工作的组织协调,市政府每年专题研究一次旅游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落实旅游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市旅委常态化工作机制,设立重点领域专业小组,定期研究和协调旅游发展重点工作。各地要参照市旅委组织架构,调整充实相关成员单位,完善旅游工作综合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旅游法》和《江苏省旅游条例》,依法治旅,旅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共同建立完善旅游产业综合协调机制、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充实旅游主管部门职能。重点加强旅游主管部门营销推广专业力量,增设MICE推广部和国际关系部。增设旅游人才办,推进旅游咨询中心、旅游培训中心业务职能转型,强化产业促进服务职能。通过单设部门或成立工作小组方式,加强对国家级、省级旅游示范区、度假区等的统筹指导。
建立完善旅游智库。建立苏州旅游业专家咨询制度,并在条件成熟时成立苏州旅游智库。设立苏州市国际旅游咨询委员会IACT,市旅游局为秘书处。
严格规划实施和考核管理。落实《苏州市旅游规划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3〕60号)》,统筹各类旅游规划的编制,形成指导旅游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的规划体系。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工作的支持配合,在编制和调整相关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要,建立规划、国土、旅游等部门的定期会商机制,做好旅游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协调衔接。完善旅游统计体系,建立多部门合作、相关企业参与的旅游数据统计分析运用平台。参考国家、省考核评价体系和游客满意度调查,建立全市旅游发展监测体系,发布各地游客满意度指数,定期通报监测结果。将各地旅游业发展重要指标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和全市绩效管理考核体系。本规划发布后,应在其指导下就重点领域任务制定行动计划,确保规划在每年的工作中予以落实。
二、拓展投资融资渠道
多方筹集和保障旅游发展经费。根据旅游业发展需求逐步递增旅游管理部门资金,加大用于旅游公共服务、产品创新、宣传营销、人才培养、统计监测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财政预算中增加旅游业引导基金和专项基金规模。参照中国主要旅游城市人均旅游宣传促销经费标准落实旅游宣传营销经费尤其是国际营销经费预算。加强与旅游部门的会商沟通,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支持服务业、文化产业、古城产业转型、中小企业、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专项资金范围。
建设旅游投融资渠道和平台。用好政府相关产业基金,积极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旅游业,引进境外资本,申请信贷资本,推进金融行业与旅游行业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探索发展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探索项目产权与经营权交易平台建设,完善旅游资本市场运作。
推进旅游投资主体多元化。以国资实体为平台,通过参股或新组公司等,引入旅游产业投资运营商。鼓励投资者以合资、合作、股份制、PPP等多种形式参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项目建设经营。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和延长贷款期限。争取国家商业银行对贷款数额较大的旅游重点项目给予直贷。通过贷款贴息、小额担保贷款、开放式旅游基金和股权置换等市场融资形式,鼓励社会投资旅游产业。
三、强化旅游人才保障
升级姑苏旅游人才计划。一是开展新一轮姑苏旅游人才计划,设立专门的旅游人才专项资金,推行“人才绿卡”政策,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领军、重点、国际化旅游人才。二是支持苏州高职旅游院校引进旅游类专业紧缺师资,以促进苏州旅游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发展上台阶、上水平。三是对获得国家旅游局“万名旅游英才计划项目”的高校、职业院校给予经费配套和奖励。四是打造乡村旅游双创示范基地,鼓励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文艺界人士到乡村创作创业。
完善旅游人才培育体系。一是围绕苏州旅游业发展目标需要,联合教育相关部门,参照旅游业较为发达的国家关于旅游人才培养层次梯度标准,明确苏州院校旅游专业本科、高职、中职的合理比例。二是积极争取以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为基础,建设集产学研培、国际化为一体的专门旅游职业学院,培养中高端人才。三是扶持旅游企业与高校探索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每年举办旅游企业与旅游院校对接活动。四是举办多形式旅游人才专题培训班,实施“百家讲坛”工程,引进一批国际国内旅游专家教授,对苏州市旅游业者提供培训服务,组织旅游相关企业赴境内外学习考察。五是紧抓苏州旅游业转型升级需要的职业经理人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外语导游人才、市民导游人才、乡村旅游人才等的培养和队伍建设,每年安排充足经费用于人才培训。
拓展旅游人才就业渠道。一是联合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建立苏州旅游人才需求调查、求职就业信息统一平台,完善建立旅游梯次人才库。二是加强与国际、国内旅游相关专业院校的联系和合作,为旅游企业人才招聘做好协调服务。
四、创新旅游用地机制
优先保障重点旅游项目用地。编制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旅游项目及配套设施的用地需求。年度用地计划要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并优先保障重点项目、重大旅游综合体项目用地。重点旅游项目要争取列入省、市政府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探索旅游用地差别化管理。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参与旅游开发的途径。鼓励城乡居民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旅游项目经营,允许村集体及产业投资经营企业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发除房地产以外的乡村旅游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使用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支持文旅融合类项目享受科技、文化创意、总部经济等用地政策。支持古城、古镇、乡村居民和村集体经济等利用闲置民宅和其他建筑空间,开发民宿等经营性业态。
五、加强旅游政策扶持
争取国家政策试点。在现有国家级政策试点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国家公园管理体制试点、景区门票价格改革等政策先行试点。
争取旅游业便利化营商政策。深入推进旅游业服务贸易试点,争取会议会展、体育赛事、节庆活动等行政审批流程改革试点、旅游众创空间试点政策。
强化用地保障。落实《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切实保障旅游产业用地需求。
争取入境旅游便利化政策。争取落地签、一签多行的签证便利化政策、入境游客支付便利政策、增设直飞航线(苏州自建机场的情况下)政策等在苏州实施。
争取促进旅游消费的政策。贯彻国务院部署要求,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计划,并抓好落实。制定研学旅游实施办法。
出台资金奖励政策。就创新旅游产品业态、旅行社导入入境游客、优秀旅游经营者、优秀旅游服务员、引进有影响力的会议会展、开发特色旅游商品等重点领域,市旅委制定奖励办法,颁布实施。
第十一章 苏州旅游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区域概况
苏州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重点旅游城市,位于长江三角洲中部、江苏省南部,地处东经119°55′~121°20′,北纬30°47′~32°02′之间,东傍上海,南接浙江,西抱太湖,北依长江,总面积8488.42平方公里。全市地势低平,低山丘陵零星散布,水网密布。总面积8488.42平方千米,其中水域为3609平方千米,境内河流纵横,湖泊众多,太湖水面绝大部分在苏州境内,是著名的江南水乡。
二、苏州旅游现状环境问题
苏州气候温和,物产丰富,自然条件优越,城市历史悠久,保持着“水陆并行、河街相邻”的双棋盘格局,以“小桥流水、粉墙黛瓦、史迹名园”为独特风貌。“精园墅、古街镇、闲山水”,独特的历史文化、自然山水资源,是苏州旅游业发展的核心依托。
经过多年的旅游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建设,目前苏州全市年接待游客量达到1亿人次规模,接近苏州市常住人口的10倍,旅游设施建设和运营、旅游活动对自然环境、文化生态、历史遗产、旅游氛围等整体环境带来了一些影响,产生了一些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清洁生产、低碳生态发展不够,汽车尾气、餐饮油烟、设施建设施工、固体废弃物等对苏州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园林等核心景点、部分历史街区及古城整体观光游客量过大、人满为患,旅游环境不佳,对本地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文化遗产、历史文化、民间手工艺、习俗等活化利用不够,民间参与不多,文化的传承传播成效不显著;部分沿湖、沿江、沿河地带的旅游开发,对水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冲击。
三、环境影响预测与对策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对策。旅游项目和旅游业的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来自旅游设施和交通工具,如酒店的油烟、汽车尾气排出的一氧化氮、建设施工产生的扬尘废气垃圾等。积极采取鼓励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重点开展旅游餐饮、旅游酒店民宿等服务业的油烟污染治理,旅游项目建设施工加强围护、施法作业等相关措施,控制重点旅游区内及周边机动车流量,在重点旅游区内采用电动旅游车,鼓励使用“苏州好行”旅游公共交通、城市公交逐步由LNG车辆替代等措施,确保旅游规划的实施,不会令本地的大气环境质量受到较大影响。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对策。滨水旅游、水上旅游等对水系的综合开发利用,可能会造成水质污染,影响水系生态系统。融入苏州现有水环境整治工程。涉水旅游项目的开发应符合相关保护规划并严格执行环保规定,旅游项目建设施工中鼓励废水回用。旅游船舶产生的一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陆上接收处理。必须对水上项目进行水上旅游交通的管理和控制,对于水上交通游览船只,应对其交通污水、垃圾进行生态化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水系中。鼓励利用电瓶船等新型能源船只,减少环境污染。沿江旅游区范围内,严格禁止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入驻。严格审批水源保护地旅游项目,严禁建设危及环境和破坏生态的旅游项目,确保水源安全。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对策。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活动,尤其是休闲度假设施建设,会占用部分建设用地,对自然植被用地、农林用地、土壤承载力等带来一定影响。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遵循圈层保护利用模式,在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旅游产品开发,充分保护其生态功能与原真风貌,在外围功能区内测定旅游环境容量,适度发展旅游项目,以此为基础控制建设规模和游客容量,控制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强度。积极开展生态旅游,向全市范围内的旅游企业普及推广低碳旅游的发展理念,打造生态高端旅游产品。大力推动徒步漫游、自行车代步等健康清洁的游览方式。推广电子门票等智慧旅游措施,促进旅游景区景点循环型低碳式发展模式,打造低碳旅游景区、美丽生态乡村,定期评选绿色环保旅游企业。广泛开展游客生态文明旅游活动,加强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强化旅游区环境容量监测,对于热点旅游景区实行预约游览、控制游客总量。通过上述措施,降低旅游规划和发展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
固体废物影响预测与对策。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经营活动中会产生大量生产、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需要严格管理。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垃圾循环经济,大力推进旅游酒店、饭店节能减排。完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按“三化”的原则(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建筑垃圾、旅游垃圾等固废分别收集、分类处置,在部分热点景区向游客发放便携式垃圾袋。采取高标准、严要求,落实苏州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标准,对固体废物实现环境无害化处理。通过上述措施,旅游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到最低限度。
人文环境影响分析与对策。旅游产业及文化旅游发展,特别是过度商业化的文化旅游开发和大量外来文化的引入,大量外来游客的涌入,会对苏州社会人文特色造成冲击,影响居民的工作、生活、休闲。旅游规划强调立足文化传承,在保持人文景观和居民生活方式原真性前提下,防止文化旅游开发中过度商业化与庸俗化,开发具有苏州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旅游产品,实现历史人文的活态保护。保护苏州江南水乡的原真性,保护乡村自然景观风貌,乡村旅游建设避免工业化和城市化倾向。实行社区参与机制,保证苏州历史和民俗文化传承,促进全民素质逐步提升,体现旅游业的惠民作用,因地制宜选择社区参与的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文明旅游教育宣传活动,营造“热情好客”的人文城市氛围。
四、旅游环境监测评价与公众参与
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严格制定苏州市区、重点旅游片区、核心景区的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针对旅游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分别制定环境管理计划、环境质量监测计划。旅游主管部门与市环保局、市容市政管理局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对市区、重点旅游片区进行定期环境监测和管理,旅游项目施工期间根据其建设进度进行环境监测和管理,项目运营期间加强环境监测和标准化规范管理。
环境跟踪评价。分中期和终期两个时段,将旅游规划实施后对环境的实际影响,从达标性、措施有效性两个方面进行跟踪评价。跟踪环境评价的重点包括:旅游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落实情况;旅游项目和旅游设施污染源的调查与统计情况;污染源的治理情况;重点旅游景区及旅游设施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旅游环境容量控制情况;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情况;社区居民参与情况;旅游规划的调整情况;对下一级规划或项目环评的建议;提高规划的环境效益所需的改进措施等。
公众参与。对于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重点旅游项目规划环境评价,在项目建设前期、过程中及运营期间,应及时公开征求相关企事业单位、权威专家和热心市民的公众意见。完善规划环境评价的社会参与平台。公众参与可采用项目公示征询、调查表格发放、新闻媒体公告、专家及部门意见征询等多种方式。
五、环境影响评价总结
综上所述,苏州市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苏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苏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9~2020)》《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等相关的环境管理要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通过建立针对自然环境、文化生态、历史遗产、旅游氛围的整体环境保护体系,在保护的基础上有序开发,严格落实旅游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环境监测和跟踪评价,旅游业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规划可以实施。
苏州旅游产业布局结构图
分行政区(县)、度假区旅游产业发展指引
一、十大行政区(县)旅游产业发展指引
姑苏区。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内将旅游产业培育为姑苏区国民经济和谐发展的动力产业和战略性支柱产业,以文化为核心,以体验为主轴,向观光、休闲、度假的旅游产品深度复合转变,大力推进旅游产品创新和旅游业态创新,提升历史文化观光、街巷风貌休闲、夜间休闲、城市水上旅游4大优势旅游产品,培育园林会奖、商贸休闲、特色修学、特色工艺、吴文化体验、创意节庆6大创新旅游产品,拓展文创旅游、文博旅游、婚恋旅游、寻根旅游、探奇旅游、城市田园休闲、养生旅游7大专项旅游产品,将姑苏区建成世界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一流的城市旅游目的地。
苏州工业园区。依托国家商务旅游示范区优势,以金鸡湖国家5A级景区、阳澄湖半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的深化建设为抓手,重点打造商务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为两大核心旅游产品,文创研学旅游、工业及科技旅游为两大发展旅游产品。为低空飞行、游船等各类新型业态提供政策支持与便利,不断丰富园区旅游产品体系。到2020年,初步建成商务旅游特色鲜明、旅游产业要素健全、游客结构合理、市场吸附力强和品牌效益显著的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商务旅游目的地和长三角区域知名休闲旅游度假地。
苏州高新区。依托高新区的生态、文化与科技优势,重点发展沿太湖的西部地区,构建融生态休闲、乡村度假、商务会议、文化体验、运动休闲、观光游览于一体的产品体系,建设要素齐全、设施完备、服务周到、环境优美、特色明显的具有国际品质的新兴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成为高新区产业发展的新引擎,苏州市旅游的新高地,长三角旅游的新热点。
吴中区。重点打造苏州太湖度假中心、太湖乡村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带、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东山—临湖太湖原乡度假区、木渎—穹窿山—胥口吴文化传奇体验、太湖新城—横泾—旺山都市田园休闲区、甪直鱼米水乡休闲区、城区运河休闲区,支持木渎藏书和穹窿山片区打造省级旅游度假区,成为大苏州旅游体系重要板块。加快发展环太湖主题度假酒店、特色民宿、创意体验综合体等项目。大力引进商务会展、体育文化赛事,强化生态农业、四季采摘、特色民俗等乡村体验类旅游项目开发,构建“太湖原乡生活”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打造集乡村运动、山地运动、绿道休闲运动等为一体的“太湖行者”运动度假品牌;运用物联网科技,融合物产、手工艺、文创等要素,提升“太湖礼物”品牌内涵和吸引力。
吴江区。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文化产业,以加快实施转型升级为主线,以进一步打造“漫游吴江,快乐无疆”旅游品牌形象和“苏式生活,吴江服务”服务品牌形象为目标,紧紧围绕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水乡古镇休闲旅游区、丝绸商贸文化旅游区“三大片区”建设,加快古镇休闲、滨水度假、乡村体验、丝绸文化等旅游新业态发展,将吴江打造成古镇旅游新高地、度假旅游新天地、乡村旅游新领地。
相城区。依托独特的生态、人文资源,坚持“政府引领、规划引领、产业融合、做大旅游”的原则,充分发挥阳澄湖品牌优势,树立全域旅游和“城市即旅游,旅游即生活”的发展理念,围绕五大旅游产品、六条景点旅游线路、七个旅游发展片区,实现错位发展、融合发展、集聚发展、创新发展,树立“苏州相城、休闲天堂”旅游新形象,力争到“十三五”末,成为苏州市全域旅游的重要板块——具有“典型江南、水乡风貌”特色的长三角地区原生态乡村旅游目的地。
昆山市。依托昆山城市品牌与自然生态、历史文化旅游资源,打造集“一市两地”(中国产业旅游创新发展示范市、江南水乡深度体验地、昆曲发源文化体验地)于一体的最具江南水乡特质的旅游名城。重点提升古镇观光、美食休闲两大旅游产品,重点发展会奖旅游、乡村度假、滨湖度假、文化休闲、城市休闲、产业旅游六大旅游产品,努力打造水乡古镇集聚区、美食度假集聚区、商旅休闲集聚区、都市田园集聚区和时尚运动集聚区。
常熟市。以推进旅游综合改革为主线,深化“旅游活市”发展战略,按照“接轨大上海,牵手环太湖,联动长三角,融入国际国内大市场”的总体思路,坚持改革创新,积极转变旅游增长方式,围绕“江南文化名城、休闲度假福地、旅游购物天堂”的发展定位,构建“一核、二轴、三区、多点”布局结构,打造集古城文化、生态度假、商贸购物、乡村农家体验等为一体、多元复合的旅游产品供给体系,实现旅游产业从传统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的转变、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的转变,将常熟市建设成为休闲型旅游城市。
张家港市。充分利用港口资源、滨江湿地资源、长江岸线资源,以长江文化为主题,以休闲度假为重点,重点推进双山岛旅游度假区、香山生态文化旅游区、凤凰文化旅游区、黄泗浦文化生态旅游区、滨江生态休闲区和特色乡村旅游区等产业集聚载体建设,将张家港打造成为港口旅游城市、滨江休闲胜地。
太仓市。以“江海旅游”为突破口,以“郑和文化、娄东文化”为旅游文化内核,以“时尚慢生活”为城市旅游理念,围绕“一核、两带、四大板块”布局,推进长江口旅游度假区建设和全市乡村旅游开发建设,加强金仓湖公园、双凤湖生态湿地公园、现代农业园、沙溪古镇等一批重要板块的功能布局,重点发展滨水旅游、城市旅游、民俗旅游、运动休闲旅游、古镇旅游、生态旅游、工业旅游等七大旅游产品类型。打造集滨水娱乐、生态休闲、运动体验、商务度假、创意地产等功能于一体的江海特色国际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二、十大度假区旅游产业发展指引
度假区是休闲度假旅游的核心载体,是高品质旅游度假产品的集聚区,是苏州旅游从“观光主导”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升级的核心引擎。“十三五”期间,分类引导苏州各旅游度假区提升,形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旅游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多种发展模式。
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以转型创新提质增效为主线,抓住当前休假时代、生态时代、汽车时代、信息时代的四大机遇,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休闲度假、会议会展、体育健身、乡村旅游五大产业,推进文化、体育、农业的产业融合。构建“一体两翼”产业布局,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参与旅游建设,引育一批业态新、品位高的重点旅游功能项目,努力实现休闲度假引领区、文旅融合示范区、绿色发展样板区的发展目标,建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度假区。
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围绕打造“环太湖最具生态魅力的旅游度假区”和“环太湖首选的滨水休闲基地”,对照4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标准,突出差异化发展思路,发掘自身独特性资源,引导旅游度假产业、文化产业、特色农业等健康有序发展,拓展水上运动、农业体验、温泉养生、国学文化等新颖活动,瞄准国际前端视野,优化组团发展特色,多角度开展招商引资,倾力打造特色休闲旅游度假小镇和特色旅游综合体产品,完善旅游整体设施,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围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现代化、国际化、园林化的新型滨水休闲养生度假胜地”的总体发展目标,积极落实高端养生养老为主的健康服务业、精品会议及主题度假酒店、主题文化娱乐、特色商业、生态观光运动等特色功能建设,健全休闲度假旅游整体功能,加强休闲旅游推广,建设成为长三角知名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相城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以江南水乡为本底环境,传承天堂苏州休闲文化,充分利用阳澄湖水域景观、水乡文化和大闸蟹(湖八鲜)美食资源,加快开发建设休闲农业、渔耕体验、水乡(精品)民宿等特色旅游产品,大力发展禅修、养生、文创等高端旅游产业,加快“美人腿”、莲花岛基础配套设施和休闲度假旅游项目建设,引进综合性旅游项目,打造生态优美、体验非凡、独具特色的旅游度假体验地,努力成为国家旅游度假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以及苏州市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
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以“国际化”为标准,以“生态、文化”为特征,综合挖掘展现苏绣文化、太湖文化的精髓并结合度假进行创意包装,引入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理念,实施环湖带旅游提升、文化挖掘、村庄整理和旅游开发、镇区旅游产业优化、度假旅游开发、营销运营提升等措施,发展成为集生态旅游、休闲娱乐、文化体验、度假运动、健康养生、传统工艺、创意产业、观光农业及高品质居住办公等于一体的生态文化型旅游度假目的地。
昆山旅游度假区。积极抢抓上海迪士尼建成运营等重大机遇,按照保护和利用好“三个最后”文化旅游资源的要求,充分发挥旅游度假区的整合力,重点实施综合等级提档、规划建设提速、旅游产业提质和品牌形象提升“四大工程”。推动旅游业与现代农业、运动养生、文化创意深度融合。加强门户、驿站和节点建设,做好整合串联。突出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推动“四镇一中心”建设,大力引进品牌型、精品型、融合型乡村休闲旅游综合体项目。着力打造全域旅游、全境休闲和全时度假,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以“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目标任务,突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美丽家园建设”三大重点,深入挖掘吴文化,以文化体验和生态休闲为特色,提升山湖生态环境质量,建成国家级湿地公园。引进文化创意、康体娱乐、中高端养老等产业,充分发掘农、林、渔观光和休闲功能,引导产业融合。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高标准提升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把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建设成为长三角一流、国内知名的旅游度假胜地。
沙家浜旅游度假区。以融合为契机,整合为手段,提升度假区综合竞争力为核心,以红色沙家浜和绿色芦苇荡为基础,以观光体验和休闲度假为主体,注重发展康体度假、文化体验等个性化旅游,积极引进生态酒店、旅游购物、休闲娱乐、高端养生等旅游业态,充实旅游产品,将沙家浜建设成为具有“休闲度假、教育科普、生态观光、会议商务、水疗养生、生态保护、美食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江南水乡湿地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休闲度假旅游目的。
双山岛旅游度假区。瞄准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目标,以“长江慢岛、沙上绿洲”的主题定位、“一心、一环、四片区”的总体布局结构,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建设江岛水上森林度假养生综合体、埭主题精品酒店、慢岛休闲小镇等重点项目,打造集生态低碳度假、地域文化体验、江岛慢活休闲、品尚运动健身、旅游农业体验、亲水戏沙游憩为一体的长三角江岛型慢生活旅游度假目的地。
长江口旅游度假区。围绕太仓建设“现代田园城市”的发展目标,充分发挥“临江临沪”的区位优势和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平台优势,以旅游产业为主导,加强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协调区镇空间布局和设施共建共享,加快农业旅游开发、古镇业态发展、旅游演艺、工厂店宣传及配套和重点旅游项目招商引资,促进度假区的品牌提升和空间优化,着力塑造“长江口”旅游品牌,逐步把旅游度假区建设成为以美食体验与滨江休闲为特色,彰显郑和文化与江海文化,文化与生态相融合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十三五”旅游业重大工程推进时序表
1.推进古城社区旅游综合体试点建设 |
市旅委、市住建局、姑苏区政府、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管委会、苏州文旅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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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发古城水上旅游产品 |
市旅游局、姑苏区、苏州文旅集团、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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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发古城街巷慢游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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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丰富古城住宿业态及夜游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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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进古城传统旅游景点转型提升 |
市旅游局、姑苏区、市园林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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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施优化置换(旅游)古城人口结构工程 |
市旅委、市住建局、姑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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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进古城旅游交通系统和综合集散中心 |
市旅委、规划局、交通局、姑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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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立古城旅游开发新机制平台 |
市旅委、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姑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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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古城和园区旅游一体化建设 |
市旅委、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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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环城游憩带建设 |
市旅委、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苏州高新区、吴中区、吴江区、昆山市、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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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特色旅游产业融合集聚区建设 |
市旅委、各区市旅游局、度假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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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引导度假区提升转型 |
市旅委、各市(区)旅游局、度假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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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进乡村旅游及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 |
市旅委、各区市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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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引导各片区产业联动优化提升 |
市旅委、各区市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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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搭建产品(业态)创新孵化平台 |
市旅委、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市服务业办、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各市(区)旅游局、市产权交易所、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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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打造三大国际品牌精品 |
市旅委、市旅游局、各市(区)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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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整合提升六类特色新品 |
市旅委、市旅游局、各市(区)旅游局、市政府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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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快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
市旅委、市旅游局、各市(区)旅游局、各度假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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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施观光旅游产品升级工程 |
市旅游局、各市(区)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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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力提升旅游公共服务 |
1.建设散客游服务体系 |
市旅委、市旅游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经信委、各市(区)旅游局 |
2.建设苏州旅游线上服务总入口 |
市旅委、市旅游局、市经信委、各旅游景区点、各市(区)旅游局、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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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苏州旅游线下服务总入口 |
市旅委、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各市(区)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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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定一流旅游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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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优化旅游信息咨询服务 |
市旅委、市旅游局、各市(区)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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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善旅游基础设施 |
市旅委、市旅游局、各市(区)旅游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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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旅游质量管控及安保管理 |
市旅委、市旅游局、各市(区)旅游局、各度假区管委会、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苏州地税局、市文明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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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拓展国际营销渠道和三大板块市场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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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力推广国际、国内全新旅游形象 |
市旅委、市旅游局、各市(区)旅游局、各度假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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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拓旅华市场、上海市场(上海市民、上海迪士尼客群) |
市旅委、市旅游局、各市(区)旅游局、各度假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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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目标市场客群研究,创新开发营销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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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整合提升节庆活动 |
市旅委、市旅游局、各市(区)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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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营销体制机制创新 |
市旅委、市旅游局、各市(区)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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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旅游+”发展 |
1.引导旅游业传统要素升级创新 |
市旅委、市旅游局、各市(区)旅游局、市相关部门 |
2.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融合 |
市旅委、市旅游局、各市(区)旅游局、市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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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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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培育旅游龙头企业 |
市旅委、市旅游局、各市(区)旅游局、市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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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助推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
市旅委、市旅游局、各市(区)旅游局、市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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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争取与国际旅游业界组织机构合作机会 |
市旅委、市旅游局、市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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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紧跟国家和城市战略推进国际旅游合作 |
市旅委、市旅游局、市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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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结联盟深化国内重点区域旅游合作 |
市旅委、市旅游局、市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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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全域旅游综合协调管理机制 |
市旅委、市旅游局、市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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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旅游规划实施和考核管理 |
市旅委、市旅游局、市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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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和争取旅游发展经费 |
市旅委、市旅游局、市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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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动旅游业投融资和经营模式创新 |
市旅委、市旅游局、市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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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升级姑苏旅游人才计划 |
市旅委、市旅游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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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健全旅游人才培育体系 |
市旅委、市旅游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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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畅通旅游人才就业渠道 |
市旅委、市旅游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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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立旅游产业融合促进机制 |
市旅委、市旅游局、市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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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综合政策创新 |
市旅委、市旅游局、市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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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强化旅游产业用地保障 |
市旅委、市旅游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
“十三五”旅游业重点项目表
建设时序与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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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家村文化旅游项目 |
规划用地21.5公顷,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五大功能片区的新建及修缮修复建设,围绕一个核心“越城遗址”,做靓“新郭老街”,复建“名人故居”(包括渔庄和范成大别墅),还原“滨湖渔村”(也就是渔家水乡),凸显“当代村落”(儒商新驿),做活“生态水系” |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配套渔洋山酒店项目 |
占地面积9.2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1.6万平方米 |
相城阳澄湖度假区旅游集散中心 |
项目由日本著名设计师隈研吾设计,打造为苏州阳澄湖旅游板块旅游集散的重要枢纽。整个项目占地24329平方米,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左右,分为三层,集旅游、集散、售票、餐饮、娱乐、咨询、医疗服务于一体。还将引入智慧旅游的概念,打造智慧型旅游集散中心。提供智慧停车、智慧售票、智慧预定、智慧检票、智慧导游等服务功能 |
奕欧来精品购物村二期、三期 |
精品购物村、时尚品牌酒店 |
华谊影城项目(包括华谊兄弟电影世界、悦榕庄酒店及艺术家村两部分) |
主题公园、精品酒店 |
阳山新城生态商旅集聚区 |
苏州乐园森林世界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760亩,苏州乐园森林水世界项目占地153亩。森林主题乐园规划建有五大主题区域,共设有28项惊险的森林游乐项目和5项互动的森林表演类项目,另配套约600~800间客房的森林度假酒店以及一条森林文创商业街区项目。苏州乐园森林水世界项目共设有13项欢乐舒适或惊险刺激的水上游乐设施,项目建成投运后将成为每年7、8两月华东地区郊野休闲游的第一目的地 |
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生态休闲旅游产业、文化创意集聚区、刺绣及手工艺文化功能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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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黄金湖岸旅游综合体 |
总建筑面积约109万平方米,包括江南旅游小镇40万平方米,苏州湾水街48万平方米,东太湖游客中心等旅游设施21万平方米 |
占地485亩,老家老宅改造、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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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里古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项目 |
总占地271亩,揽桥荡游客中心建设;罗汉寺、酒吧区建设;星级景区创建等 |
占地300亩,主要建设小九华扩建、莺湖园改造、整修安德桥、古运河驳岸、司前街立面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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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占地17130亩,主要建设生态保育区、游客服务中心、科普馆、植物园、商业街、水上游线、空中廊道、园内绿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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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源水利风景区建设 |
建设浦江源生态半岛380亩、太湖迷笛国家音乐产业基地800亩、亚盟游艇俱乐部5亩及水面30亩 |
占地500亩,荒天池核心景区建设和配套设施工程、地热开发及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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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400亩,建设国内最具影响力的室内及室外主题乐园、水上乐园项目,同时配套数个度假型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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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1958亩,建设用地1000亩,集文化、科技、生态为一体的世界级文旅度假项目,项目囊括RDE小镇、酒店集群、鹿精灵乐园、国际度假公寓四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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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印象沙家浜爱国主义教育实景演出 |
总建筑面积3.26万平方米 |
常熟南门坛上历史街区(启动区)保护与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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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金仓湖旅游度假区扩建工程 |
城厢镇石浦塘以西、苏昆太高速以北、杨林塘以南、太沙路以东4平方公里范围内进行4A景区创建所要求的各项软硬件项目建设,主要包括游客中心建设工程、游客导引系统建设工程、停车场建设工程、精品特色酒店、养生设施等 |
张家港双山岛旅游度假区“双山慢镇”项目 |
项目占地12260亩。项目内含:(一)核心产品:佛禅文化小镇(1000亩),项目占地12260亩。项目内含:(一)核心产品:佛禅文化小镇(1000亩),项目包括佛禅文化园、双山小镇和酒店精舍。(二)休闲度假类产品:1500亩江鲜渔村,拟建长江珍稀鱼类养殖基地和渔业休闲美食观光基地;4000亩休闲观光农业;1130亩樱花主题公园;2000亩玫瑰主题公园;250亩台湾九品香水莲花观光基地。(三)配套产品:沙泉度假酒店(100亩)、游客服务中心(20亩)、森林活水源(3000亩)和绿洲水上森林(1260亩) |
金沙洲生态农业示范园区 |
总面积约11940亩,现主要有香草农场、锦上添花菊花园、农耕园、玫瑰园、樱花河等花海景观项目;国际飞碟射击俱乐部等休闲体育项目;田园风光度假村、顺飞农渔等特色农庄项目;科普园等果品观赏采摘项目;快乐田园欢乐谷等 |
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建设工程 |
项目用地0.456平方公里,包括一榭园、花神庙、塔影园、金鸡墩等区域 |
张家港市黄泗浦生态园 |
黄泗浦生态园规划定位为张家港重要的生态廊道,不可被侵占的城市“绿肺”,由黄泗浦古遗址公园、生态核心区、文化体育公园和生态田园风光区四个组成部分,其中2013年先行启动生态核心区建设,其范围为北至南苑路、西至农鹿路,东至三干河、南至新泾路,占地4.2平方公里,包括实施房屋拆迁、生态廊道建设、湖面开挖、区域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
苏州环太湖公路(度假区段) |
起点位于吴中区与高新区分界处点,即高新区环太湖路终点,止于太湖大转盘处,全长23公里,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景观绿化等 |
信息名称:关于轻化工技术学院李荣等4位老师赴马来西亚访问的公示 |
信息类别: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
关于轻化工技术学院李荣等4位老师赴马来西亚访问的公示
应马来西亚美容培训学院的邀请,我校轻化工技术学院李荣等4人拟于2018年8月27日-8月30日赴马来西亚洽谈培训、国际证书考取事宜。
所需费用约34760元,从轻化工一流高职项目经费支出,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6日至13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反映。
以××省农业厅的名义,向××省政府写一份请示。要求写作文件标题至主题词之间的 公文格式 之一 函的写作格式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公函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函告的事项、结语等。标题 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或者事由、文种组成。一般发函为《关于**的函》;复函为《关于**的复函》。 正文 一般包括三层:简要介绍背景情况;商洽、询问、答复的事项和问题;希望和要求,如:”务希研究承复”,敬请大力支持为盼”等。 函的写作范例 四川省电力工业局关于在宝珠寺水电站库区进行开发有关意见的函 广元市人民政府: 宝珠寺水电站于1996年10月开始蓄水,1996年年底首台机组投产发电,水库已基本形成。据了解,目前库区有关部门正积极筹划在宝珠寺水电站库区发展旅游业和养殖业。为保障水库和大坝的安全运行,现将我局有关意见函告如下。 一、宝珠寺水电站是由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四川省电力工业局负责还贷建设的重点水电工程。 四川省电力工业局既是宝珠寺水电站工程的业主,又是工程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四川省电力工业局拥有宝珠寺水电站工程的管理权和开发权,宝珠寺水电厂直接受四川省电力工业局领导,是宝珠寺水电站工程管理和开发的直接主体。尽管如此,为支持库区移民发展生产,根据《四川省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办法》第三十条”大型电站形成后的水面和消落区,在服从工程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管理、调度和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组织移民优先开发利用”和 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开展综合经营事业,应由工程管理单位统一规划。可由工程管理单位自营,也可以与有关单位签订经济合同,进行协作或联合经营,应注意有关社队利益,搞好团结和生产”的精神,我局原则同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组织库区移民对宝珠寺水电站库区进行适当开发,但任何开发活动必须服从宝珠寺水电厂的统一规划,并与宝珠寺水电厂签订有关经济、安全、责任方面的协议。 二、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兴建大坝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国家规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的规定,宝珠寺水电站应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但宝珠寺水电站首台机组刚投产,大坝未全部建成,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尚未划定,依照批准设计和国家有关规定,大坝上游3-5公里,以及整个库区征地线以下,属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须经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和《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确有必要在水利水电工程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等活动,应征得水利电力主管机关的同意”的规定,任何单位在宝珠寺水电站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开发活动,必须经四川省电力局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我局批准擅自在大坝保护和管理范围内搞开发,都是违反国务院规定的。 三、凡是在水库以内的任何开发和经营活动,必须服从宝珠寺水电厂对水库的统一运用调度,不得影响水库的安全运行。库区的利用应在服从电厂的统一规划的前提下统筹规划,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行政机关公文的行文及行政机关公文的教学中,如何表述行政机关公文文种、类型及行文体式,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经常看到文秘杂志有关《批转和转发不是公文文种》等类似争论不休的一些文章。如《秘书理论与实践》中金常德《批转和转发不是公文文种》一文称:“《秘书学原理及实务》一书,编者却把批转和转发都视为独立的公文文种,实为舛误。”那么,笔者要问:“批转和转发不是公文文种”又是什么?反过来,“批转和转发”又是公文文种里的什么?其实,这都是对行政机关公文文种及内容的表述不清造成的误解。 其对行政机关公文文种及内容的表述不清的原因在哪里?笔者认为,就是对行政机关公文文种的定义的理解不够全面。纵观13种行政机关公文文种的定义, 都是从文种的性质及范围来铨释的。所谓“性质”,即表明了这个文种可用来做什么的本质特征。所谓“范围”,表明了这个文种对上对下、对人对事的所属性。从定义的内容来看,并不是把一个文种都只写成一种公文体式。也就是说,公文文种定“种”,文种定义内容定“类”,也就是“种”与“类”之争。 我们分别看看13个行政机关公文文种,每“种”公文按定义所述的内容的性质及范围,可分别分为多少类? 命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命令” 定义的内容,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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