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影视剧本是写完剧本如何投稿就直接拍电视吗?

  为繁荣检察题材影视剧创作调动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创作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精品力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中国检察官文联影視协会联合举办检察题材优秀影视剧本征集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电子邮件标题为“检察题材剧本征集活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2.剧本封面须注明:剧本名称编剧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剧本封面后、正文前要依次标注:編剧简介、主要人物表、故事梗概(字数800字―2000字)

  4.剧本正文字体须为宋体四号字。

  5.电视剧剧本需另附分集大纲

  6.作者还须填写附件中的《检察题材优秀影视剧本征集活动参评表》,连同作品电子版以邮件形式一并发送两者缺一不可。

  1.本次剧本征集活动㈣类体裁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主办方可根据实际参评情况适当调整。

  2.主办方对参加征集活动的所有作品首先进行初评然后组织专家进行终评。

  3.获奖作品名单于评选结束后在检察日报等有关媒体发布,并颁发证书及奖金

  4.主办方根据获奖莋品情况,积极推荐投拍或直接立项拍摄

  1.征集作品需通过本次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所有参评作品不得包含不良或违法信息未通过审核的作品不能参与评奖。

  2.获奖作品署名权和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获奖证书、奖金的权利。

  3.主办方优先享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和改编权并有权授予第三方拍摄制作、发行和播放。

  4.参加征集活动的作者在参评期间个人信息如有变动,应及时告知组委会办公室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为主办方所有,主办方组织创作的作品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6.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才东、林楠;电话:010―

朂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

  中国检察官文联影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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