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道士体彩办公室性质?

主办:青岛崂山区委宣传部
电话:& &传真:&& 邮箱:&& QQ群:体彩公告-山东体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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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彩新闻TOP10
关于中国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申办条件及程序的公告
文:sdticai&&&时间: 10:48:00
  为规范山东省境内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申办程序和相关要求,提高申办工作透明度,方便更多有识之士开设体彩销售网点,满足广大群众就近奉献爱心的需要,现将山东省境内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的申办条件、审批程序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办条件
  (一)有固定经营场所
  营业场所设立在临街店铺、居民小区或方便群众购买的地点,环境宽敞整洁,通风、干燥、无污染源,具有220V接地电源,有符合要求的数据通讯线路(宽带网络)。临时搭建的房屋、销售亭、铁皮屋及租赁拆迁屋等临时性建筑物不得作为体育彩票销售场所。
  (二)有明确负责人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能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体育彩票事业;懂经营、善管理;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良好信誉;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二、申办程序及需提交的申办材料
  1.提交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或县(市、区)体育彩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体彩办)提出申请并填报《销售网点申请表》。
  2.考察审核。市中心或体彩办工作人员到现场考察,不符合开设条件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批准开设的,对其进行业务、技术知识培训。
  3.签署协议。经培训且考核合格的申请人,提交本人和至少一名家属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提交拟设立销售网点的店铺(或房产)的合法使用证明(自有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代销协议,缴纳销售设备押金,按要求完成销售网点标准化建设工作。
  4.准予开售。市中心或体彩办工作人员对销售网点开设准备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准予开售。
  三、资金投入
  1.销售设备押金。电脑体育彩票销售终端机押金6500元。协议期满,根据代销协议中规定的各项资金结算情况,退还设备押金。
  2.销售设备联保基金。电脑体育彩票销售终端机联保基金,每年缴纳200元。在联保基金执行期内,终端机因非人为因素损坏,省中心免费提供维修、更换配件服务。
  3.其他。店面租赁、网点标准化建设等开设费用;销售终端机通讯费,水费、电费、销售员工资和销售彩票所需的流动资金等经营费用。
  山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2017年7月
  山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各市体彩中心通讯录
济南市奥体中心游泳馆一楼1008-7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国际发展中心
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88号体育公园体育场北侧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21号(淄博新体育中心)东门
枣庄市龙头中路 14号
东营市东营区东城沂州路与淮河楼交叉路口北面路西花鸟市场103号&
潍坊市高新区卧龙东街玉泉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院内(玉泉路1691号)
济宁市共青团路85号市体育馆健身馆二楼
泰安市岱宗大街46号泰安市体育局
威海市高区花园中路139号威海市体育场北门中国体育彩票
日照市公园路9号(体校紧邻)
莱芜市开发区凤凰路北首全民健身中心
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三八路与康博大道路口(全民健身中心北门)
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9号金玉山大厦13楼
滨州市黄河8路渤海16路路口向北 500米 新体育局办公楼一楼107办公室
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市政府4#办公楼五楼
菏泽市八一东路2106号 上传我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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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市崂山区委组织部
关注微信公众号  3.关于“纪检监察队伍有待加强”的问题。  ⑴强化执纪审查能力。制定《崂山区2016年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点》,深入实施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等10项改革任务。继续精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前期精简清理的基础上,取消区纪委参与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将保留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至13个。强化区纪委案件查办力量,从有关部门、单位抽调近30人,参与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信访和审理等工作,切实担当起监督执纪的工作职责。  ⑵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将区纪委机关行政编制由28人增加至30人,目前已调入1名工作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执纪审查一线,正在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名工作人员,夯实监督执纪问责的人员保障。深入巩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和兼职问题清理规范成果,清理街道纪工委书记职责分工39项、临时性职务2项,并组织各街道开展2次自查,目前各街道纪工委书记已全部专司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将纪检干部培训纳入全区2016年度干部培训班次,组织50余人次参加省、市、区纪检工作业务培训班,提高纪检干部执纪办案水平。  ⑶健全综合保障机制。制定《中共崂山区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意见(试行)》《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系列制度,从严把好入口关,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敢于担当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15年8月以来,先后对3个街道的纪工委书记和1个派驻纪检组长进行调整。出台《崂山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纪律规定》,重申6个方面46项禁止性要求,划出底线、红线和高压线,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纪检干部队伍。  4.关于“区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纪律审查力度不够”的问题。  ⑴加强信访举报办理。充分发挥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作用,全方位受理群众举报。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69件次,一一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度、指导、督办。目前已办结42件,办结率60.87%,剩余信访件正按有关程序加快办理。  ⑵加强纪律审查。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对涉及郭德利案的7名党员干部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3人。今年1-3月立查党政纪案件31起,超出2015年全年立查案件总数的70%,涉及党员干部41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  ⑶强化工作问责。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解决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既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巡视整改以来,针对部分案件中暴露出来的有关党组织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先后追究8名党组织负责人的纪律责任。  ⑷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崂山区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崂山区纪委监察局防止干扰执纪办案情况报告登记制度》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构建源头预防、祛病除根的长效机制。健全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常态化制度,在全区范围内通报2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典型案例,推动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达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5.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不严格、不彻底,‘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⑴强化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系列活动,制定实施《2016年上半年预约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方案》,分14批组织467名党员干部到青岛市警示教育基地和青岛监狱现场接受警示教育;编发内部刊物《警示与明鉴》3期,为领导干部家属寄发《家庭助廉倡议书》500份,促进良好家风培育。把警示教育融入日常工作,经常提醒,以案释法,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  ⑵深化制度落实。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系列配套制度,区委常委会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严格按要求精文简会,区委主要文件发文和全区性会议分别同比下降12.2%、25%;深化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常态化检查,对公务用车维修加油、集中采购限额以下印刷费、办公用品等,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强化管理;建立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60个单位开展自查。经初步核查,未发现“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问题。  ⑶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纪检机关与财政、审计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协查和日常监督,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落实措施实行情况月报制度,每月随机抽查4-6个区直部门和街道,每年对区直部门、各街道检查全覆盖。密切关注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结合重大节日等关键节点,重点监督检查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目前,已对市纪委转办春节期间巡查暗访的12件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查实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约谈和批评2名负有监管责任的党员干部。  ⑷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完善《崂山区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崂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崂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崂山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源头控制,形成较为完善的公务支出制度体系。今年1-3月,全区“三公”经费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0%。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公务消费,一律实行刷卡消费,截至目前,全区共办理公务卡2611张,有效提高公务人员的用卡意识,堵塞公款吃喝漏洞。  6.关于“有的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输送利益”的问题。  ⑴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组织6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填写《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报告表》,并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巡视整改以来,对12起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了调查,对其中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其它10人作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  ⑵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好干部20字标准,强化各级党委(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对拟提拔重用的区管干部,由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严格把关廉洁自律情况,并作出结论性评价,今年以来,对提拔重用的14名处级干部,出具评价14份。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不定期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抽查,严肃查处各种信息填报不实行为。  7.关于“有的干扰执纪办案”的问题。  ⑴强化纪律意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法规,着重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增强落实“六项纪律”的自觉性。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教育等多种形式,教育全区党员干部树立纪律意识,引导执纪审查人员敢于担当、不徇私情,严格执行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  ⑵建立执纪办案登记报告制度。制定《崂山区纪委监察局防止干扰执纪办案情况报告登记制度》,明确纪检干部应当报告的影响执纪办案的13种情形,并对报告的时限、程序、内容以及违反报告登记制度的处理方式等作出具体规定,为纪检监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  8.关于“有的个人报告事项不实”的问题。  ⑴从严抓好抽查核实。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对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拟转任重要岗位人选对象、换届时拟继续提名的人选对象等,进行重点抽查核实。2015年以来,按要求委托市委组织部对拟提拔重用的70名区管干部考察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集中开展随机抽查核实,2015年随机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62人次,随机抽查比例达10%。  ⑵严肃查处报告不实问题。2015年以来,对重点抽查发现的26名、随机抽查发现的44名存在漏报或者填报不规范问题的干部,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逐一进行谈话提醒,讲明相关政策,重申纪律要求,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按照要求限期补报或规范填报,并作出个人说明,目前已全部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⑶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加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前置服务工作,对市管干部安排专人做好填报辅导和政策解答,对处级干部强化培训指导,用好用活集体学习、个别辅导等多种方式,确保填报人员准确掌握有关纪律规定和填报要求。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目前区级班子成员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已报送市委组织部,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已汇总录入400余份。  9.关于“有的作风漂浮,工作状态不佳”的问题。  ⑴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常态化检查。畅通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对工作作风方面的效能投诉,坚持实行当日受理、当日报批、5个工作日办结、紧急事项马上办理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纪律检查力度,先后成立2个检查组、分10个批次,到区行政大厦、行政审批大厅、人力资源大厦等办公区域以及各街道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工作人员在岗状况、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等内容,未发现相关问题。  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接地气、连民心”为重点,深入开展“科长在一线”、“机关开放日”等活动,年内将组织千余名机关干部到基层和社区服务群众,组织6个区直部门面向群众开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继续开展争创“标兵示范窗口”活动,每月评选4个标兵示范窗口,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优化政务环境。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制作《政风对话》十周年专题片,录播《政风对话》《政风追声》各5期,发放群众反映问题交办函4件次,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40个。  ⑶强化尚实干、勇作为、敢担当的作风导向。出台《关于深入开展项目“双包双促”活动的实施意见》《2016年“千名机关干部进千企”活动方案》,3月30日,召开全区项目建设“双包双促”暨“千名机关干部进千企”动员大会,推动党员干部包项目、联企业,深入一线和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制定《区管领导班子、处级干部经常性考察和中层后备干部专题调研实施方案》,对金家岭金融区管理委员会、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崂山风景区管理局等六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进行考核测评,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组织推荐优秀正科级干部,进一步激发了各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坚决遏制土地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方面
  崂山区委区政府坚持把土地领域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土地领域整改落实专项小组组长,又专门成立区政府土地领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周一调度,逐条细化落实整改措施。巡视整改以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先后召开6次土地领域问题整改调度会,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强化部门联动,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推动了整改落实。成立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发改、市政等部门组成的专门工作班子,全面清理2011年&2015年期间的工程建设项目,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挂牌整改。其中,政府投资项目1100个,需要整改的有145个,预计5月底有142个将完成整改,剩余3个将于10月底前完成整改;社会投资项目259个,需要整改的有12个,已整改到位2个,剩余的将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整改。
  10.关于&部分干部执行上级政策不力,土地领域存在拉天线、递条子、打招呼的现象,任性随意,屡碰&高压线&;有的专打土地的主意,将土地当成个人发财的门路,靠地吃地,权力寻租&的问题。
  ⑴严肃查处土地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深刻汲取崂山区历史上土地案件的教训,严格执行市政府委托区政府、市国土局委托崂山国土资源分局的行政管理权限事项,对靠地吃地、权力寻租等问题进行严厉查处。已查处相关案件1起,对2名干部追究刑事责任。
  ⑵健全土地监管制度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贯彻落实土地领域各项政策法规,修订完善《崂山国土资源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崂山国土资源分局关于对耕地保护的监督检查办法》等57项土地管理制度,构建起土地批、供、用、补、查有机衔接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增强土地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
  ⑶强化土地领域廉政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德廉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邀请青岛市委党校教授为党员干部和社区书记、主任授课,深入剖析土地领域典型案件,切实增强各级干部土地领域廉政防范意识。组织2016年土地领域《政风对话》1期,由国土部门主要负责人讲解问题产权、山体恢复治理等方面的政策,现场为群众释疑答惑。
  ⑷严格执行网上招拍挂。进一步规范集体会审、审查报件、批复、报备、公告发布、网拍跟踪、竞得人资格后审、成交确认书签订等工作流程环节,对应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在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巡视整改以来,已网上交易3宗土地、面积285.65亩,成交金额10.48亿元。
  ⑸建立科学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规范审批流程,逐一理顺土地审批、测绘登记、土地登记等49个事项,对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审批依据、办理时限等工作流程进行了全面规范。制定《崂山国土资源分局关于土地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道防线,确定廉政风险点388个,签订廉政风险承诺书30份,制定风险防控措施388条,进一步提升了廉政风险前期预防水平。
  11.关于&有的向企业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获取不当利益;有的私自与企业签订合同,低价转让集体土地,在企业报销餐饮费、旅游费等&的问题。
  ⑴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组织纪检、农林等部门,对社区干部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不经民主程序与企业签订合同等问题进行排查,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巡视以来,先后调查2起相关问题,其中,立案1起,相关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交公安机关,另1起正在调查核实。
  ⑵开展专项检查。成立由农林、审计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深入摸排农村集体土地等资产资源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审查农村社区及所属公司的出资、资产、财务收支等情况。巡视整改以来,已完成所抽查20个社区的审计工作,并形成审计报告。针对排查出的3大类、7个具体问题,全部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4月底前整改到位。
  ⑶健全农村集体土地监管机制。依托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快农村集体土地交易平台建设,集中开展信息发布、产权咨询等工作,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严格落实《青岛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经济发展用地出让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崂山区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出让事宜的通知》,对协议出让主体进行规范,协议出让不再向社区全资子公司供地。下步,将结合崂山实际,对于落实的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统一由区政府按&储备土地&进行整体规划,一律实行招拍挂出让,从源头上杜绝社区干部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问题。
  12.关于&有的滥用职权,随意处置土地,以租代征、未供先建、供而不用&的问题。
  ⑴加大执纪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涉嫌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2012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案件114起,涉及土地面积167.75亩,罚款158.5181万元;将涉嫌犯罪的1人移交公安部门立案调查,对20名党员干部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还有1起因涉及其它违纪问题正在调查。
  ⑵加强项目开竣工核查。深入排查已供地项目,对发现的22宗供而未用土地逐一进行登记,先后召开5次闲置土地通报会,通报有关情况,要求限期开工建设或提供未建原因证明材料。目前已有5宗地开工建设;10宗闲置土地由于规划调整、市政配套等原因,拟安排临时使用;剩余7宗已调查完毕,并出具了《闲置土地认定书》,正按有关程序依法处置。
  ⑶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针对随意处置土地、以租代征、未供先建等问题,完善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机制,加强对违法占地和项目建设情况的现场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及时录入土地监测监管系统,对涉嫌违法用地或构成闲置的建设用地,及时进行处置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巡视整改以来,已将25个项目录入监管系统,实施全过程监管。
  13.关于&有的违规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的问题。
  ⑴严厉查处违规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行为。对3宗涉嫌违规改变土地用途项目,根据问题类别的不同,逐一建立台账,分类抓好整改。目前,已向1个项目下达《关于严格按照批准用地用途使用土地的通知》,责令其严格按照办公用地的性质建设和使用;向1个项目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其按时完成整改,逾期将依法予以处置;剩余一个项目将根据株洲路片区规划调整情况,通过存量补地价的方式进行整改。
  ⑵加强土地用途、容积率调整管理。贯彻落实青岛市《控规修改规划专题论证工作制度》的有关精神,制定《崂山区规划编制议事规则》,完善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指标调整程序,进一步细化书面申请、集体研究、技术论证、部门联审、专家评议、公众参与、请示上报、人大备案等环节的操作规范,从根本上杜绝违规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的问题。建立2011年以来已审批的土地用途和容积率变更台账,对涉及土地用途和容积率调整的41个项目,严格排查变更依据、审批程序等事项。经查,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⑶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依法批准修改的城乡规划等四大类内容,自形成或批准之日起20日内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严格执行《山东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等规定,修订完善崂山区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大批前、批后全过程监督检查力度,对在用地性质或容积率规划管理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4.关于&有的违规给土地受让人减免或返还出让金,损害国家利益;有的将土地出让金挪作他用&的问题。
  ⑴加大土地出让金追缴力度。全面排查梳理年度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共划拨土地90宗,应缴土地划拨款7.32亿元,实缴7.32亿元;出让土地79宗,应缴土地出让金132.35亿元,实缴131.79亿元,有1个项目未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5607万元。巡视以来,已向项目用地单位2次下达《催缴土地出让金通知书》,由于其未按规定时限完成补缴,目前正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⑵全面排查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账务。针对全区历年接受审计和审计署土地审计发现的5个涉及土地出让金收支的问题,强化台账管理,加大整改力度,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分别到省财政厅、省国土厅进行销号。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对年全区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账务、村庄改造资金和&三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梳理。经查,未发现违规给土地受让人减免或返还出让金的行为,未发现将土地出让金挪作他用的行为。
  ⑶严格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强化财政、国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整合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和崂山区国土资源一张图系统,实现土地储备、出让及收支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完善财政、国土等部门之间的票据流转、账目核对等运行监管机制,定期对土地出让金收支情况进行核查,巡视整改以来,核实资金约1480笔,未发现问题。严格按规定使用土地出让金,专项用于征地拆迁补偿、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等领域,2016年拟将土地出让金重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硅谷线两侧征迁工作。  15.关于“有的违规圈占集体土地,违规建设厂房、仓库等,对外租赁获利”的问题。  ⑴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整合纪检监察机关、国土等部门的力量,加强协作配合,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形成查处违规圈地、非法占地等问题的强大合力。巡视以来,立查15起违规圈占集体土地行为,涉及党员干部13人,目前已给予8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⑵加强问题排查和整治。成立由国土、执法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对违规圈占集体土地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台账。巡视整改以来,共排查违法圈占集体土地、违规建设厂房和仓库等违法用地行为195起,占地面积358.2亩。其中,对46起、占地面积94.56亩违法用地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收缴罚款83.86万元;对149起、占地面积263.64亩违法用地行为,组织有关部门联动执法,拆除违法建筑面积87266平方米。  ⑶完善长效管控机制。修订完善《崂山区完善违法建筑防控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以街道办事处为主体的违法建筑防控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违法建筑和违法占地问题。设立新增违法建筑“有奖举报”平台,对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高的违规圈占土地和违规建设问题立即解决,形成严防严打严治的高压态势。  (三)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6.关于“有的社区干部目无法纪,弄虚作假,牟取私利,将手中的权力当成‘摇钱树’,‘小官大贪’”的问题。  ⑴开展“小官贪腐”专项整治。出台《关于开展“小官贪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小官贪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4个专项工作组,深入各街道开展督办查办和直接查办等工作。巡视以来,已向市纪委报送崂山区10个“小官贪腐”问题线索,立查涉及农村社区书记、主任的党政纪案件19起、25人。  ⑵提升街道执纪执纪审查能力。加强对街道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先后组织19人次参加省、市、区各类纪检干部培训班,抽调13名街道纪检干部到区纪委参与执纪审查,切实提升执纪审查能力。建立交叉办理和联合办理信访件工作机制,强化街道纪工委主要负责人阅批信访件、审阅调查报告、约谈信访群众、稳控社区信访形势的能力,着力解决基层单位存在的“小官贪腐”问题。  ⑶强化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加强对社区“两委”干部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区委书记上党课”活动,对全区161名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专题培训;各街道党工委书记也分别为社区“两委”干部讲党课,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培训力度,引导社区干部讲纪律、守规矩。认真开展党员“冬训春训”活动,分批对1.1万余名农村社区党员进行轮训。落实《崂山区社区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办法》《关于在社区班子和干部中实行“一诺两审三评”制度的意见》等各项制度,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规范社区“两委”工作程序,在社区营造积极向上的干事氛围。  ⑷进一步健全抓早抓小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从严管理社区干部“20条负面清单”,坚持一手抓思想引导,一手抓案件查办,真正使社区干部受警醒、知敬畏。2015年以来,先后对14起社区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对违反党纪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完善廉政承诺制度,组织街道纪工委与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逐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从政责任书》。严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健全《农村社区民主评议制度(试行)》及《实施细则》,居委会成员连续两次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将自行终止。2015年,全区139个农村社区均对社区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对一次评议不称职的1名社区居委会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停发了其绩效补贴。  17.关于“有的白条入账,甚至造假账,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资金,违规处置集体‘三资’;有的挪用集体资金用于营利性活动,在居务管理、集体资产处置、工程建设中收受贿赂,贪污拆迁补偿款;有的合伙侵占集体资产、挪用集体房屋租赁费、公款私存”的问题。  ⑴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围绕农村社区群众反映强烈、违纪问题易发高发的“三资”管理、涉农补贴等领域,深入开展问题线索排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巡视以来,立查农村社区白条入账、公款私存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7起涉及14人,立查违规处置社区集体资产案件1起涉及4人,立查贪污惠农补贴案件1起涉及1人。目前,已给予党纪处分2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  ⑵深化社区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将社区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科学发展考核,建立月调度和季检查工作机制,检查考核情况与社区干部报酬挂钩。3月20日至23日,纪委、组织、民政、农林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围绕“两会一公开”、民主评议社区干部等10余项制度,对20个社区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就检查中发现的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逐一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⑶加强农村社区财务审计工作。开展农村社区财务收支专项审计,以社区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为重点,对慕武石、西麦窑等20个社区进行专项审计,并形成农村社区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收支管理等3个方面的7个问题,全部下达整改通知书,将于4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在此基础上,部署农村社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于年底前全部完成。  ⑷实施重大民生项目专项审计。开展年崂山区茶叶“三项直补”(涉及资金2300余万元)专项审计,目前已深入1个社区实地测量茶叶种植面积,对6个社区部分茶农进行问询,了解直补物资管理和发放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将进行严厉查处。开展年水利设施日常维护养护资金(涉及资金1100余万元)专项审计,严查重复申请、多头申报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目前已对2处水利建设工地进行实地勘察和比对。同时,对农村低保资金、日间照料中心补助资金、世园会周边地块征收补偿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等4个财政资金到社区的项目进行延伸审计,杜绝财政资金的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  ⑸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制定《崂山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指导意见》,已启动55个社区的确权颁证工作。深入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社区集体资产改革的意见》,在去年已启动改制的16个社区的基础上,2016年新确定启动22个社区的改制工作,进一步明晰集体产权、强化监管,从源头上预防侵占集体资产的行为。  ⑹进一步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体系。实施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改革,研究制定《崂山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崂山区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崂山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流程》,将农村产权交易纳入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农村土地等集体资产交易行为。贯彻落实《崂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管理十项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举办1期农村社区财会人员培训班,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着力加强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健全《崂山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崂山区农村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等制度,由居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对社区集体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社区自我监督机制的作用,严防农村集体资产流失。  18.关于“有的社区干部无组织、无纪律,不知敬畏,鼓动组织上访,要挟党委政府,攫取非法利益;有的操纵老人、妇女当‘盾牌’,阻挠项目施工,强揽工程,漫天要价”的问题。  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治安整治专项行动,全面优化重点工程建设治安环境。以工程建设领域“打黑除恶”、“打霸治痞”专项斗争为重点,强化纪检、街道和公检法的联动配合,严厉打击阻挠施工、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等严重破坏建筑施工秩序的6类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公安机关已查处4起干扰工程施工案件,将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1名犯罪嫌疑人列为网上追逃,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⑵深入实施包案接访制度。制定《区级领导干部包稳定热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信访积案攻坚化解活动实施方案》,深化区级党政班子成员公开接访制度,公布接访日名单,确保每天都有一名区级党政班子成员坐班接访。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调度研究信访问题27批次,联合接访75批次,推动化解各类信访件6起、结服7起。通过实施包案接访,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和关切。  ⑶强化街道党工委的龙头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重视基层、强基固本的思想,制定《关于深化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各街道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从增强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强化投入保障等六个方面,全面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制定《2016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创新项目评选管理办法》等制度,列出街道党工委抓党建工作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党工委书记每年围绕基层党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1-2项党建创新项目,并加强项目申报、实施、评选,强化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⑷扎实开展后进社区集中治理整顿。成立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后进社区集中治理整顿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确定的不少于5%的比例,倒排确定8个软弱涣散党组织,逐一建立治理整顿台账,分类制定整顿方案。目前,已派驻8个由街道党工委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驻社区工作组,并选派8名优秀机关干部担任社区“第一书记”,进行蹲点整治,强化定点帮扶,帮助社区建强班子、促进发展,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19.关于“有的在换届选举中采取请客送礼、发放钱物、代缴医疗保险等手段拉票贿选,破坏基层民主选举”的问题。  ⑴保持打击贿选的高压态势。深入总结和汲取往届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经验教训,在2014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加大对贿选行为的打击力度,共查实贿选行为5起,取消9名竞选人的参选、当选资格。在今后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将进一步强化措施,严明纪律,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贿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⑵从严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印发《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材料汇编》,组织各街道党工委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形成详实准确的党员数据库,经排查,全区现有农村在册党员11796名。制定《社区党员积分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党员日常表现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的形式,确定党员考核等次,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强化社区党员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为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打牢基础。  ⑶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围绕社区干部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更加注重从制度上、根本上约束社区干部的履职行为。优化村庄改造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以街道为推进主体、以社区为责任主体、以群众为意愿主体的工作机制,更加充分地尊重群众意见,强化改造流程的公开透明,坚决避免社区干部在村庄改造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现象。深入贯彻落实社区民主管理三项制度,规范社区工程发包行为,对社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严格的审批和招投标程序,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深化农村社区印章集中存放管理制度,对涉及大额资金支出、重大项目建设等社区重大事项的,须经社区“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会决议以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核把关等多道程序,经审查合法合规后方可办理,进一步规范了社区权力运行机制。  20.关于“有的街道干部廉洁意识淡漠,骗取、截留、私分财政专项资金,对群众的养老钱、看病钱、救命钱也都雁过拔毛,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很坏;有的挪用代收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于营利性活动”的问题。  ⑴强化源头预防。2013年5月以来,先后查处1名街道工作人员、7名社区工作人员挪用代收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案件,目前相关人员均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开除了7名党员的党籍。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建立健全源头预防机制,完善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发放管理制度,通过金融机构代扣代缴、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居民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等形式,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从源头上杜绝相关资金被挪用占用的问题。同时,实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大救助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对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专款专用、100%社会化发放,不定期开展审计和检查。巡视整改以来,组织开展各街道资金发放情况专项检查,并对2015年度低保资金使用发放情况进行延伸审计,没有发现违规发放问题。  ⑵开展涉农和民生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围绕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重点梳理排查近年来民生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库区移民补贴、渔业燃油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支出项目。对梳理出的38类、1.1亿元的资金使用和支出情况,成立两个检查组,围绕立项申报、过程控制、支出管理等环节,自3月16日起深入街道、社区进行重点抽查,并针对发现的未加盖单位公章和银行受理章等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同时,采取电话回访、专项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涉农和民生资金拨付后的跟踪督查,严防专项资金挪用占用,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  ⑶加强街道干部纪律教育。以“学党章、明准则、知条例”为主题,印发《学习贯彻和工作方案》,开展以学习测试、知识竞赛等为主要内容的“十个一”活动,筑牢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区委党校主体培训班次中开设廉政教育专题课程,并将党风党纪、廉洁勤政、党史国史、国情世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中,提高街道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各街道广泛开展了廉政专题教育,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收看廉政宣传片,切实增强街道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21.关于“有的向社区索要赞助费用于吃喝”的问题。  ⑴加大问题排查和审查。进一步畅通问题发现渠道,充分利用信访举报、审计监督、网络舆情等手段,及时发现干部吃拿卡要等方面违纪线索,严格按照党纪党规进行查处。对1起反映街道干部相关问题的线索,认真进行查处,并给予1名党员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⑵严格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认真执行干部谈话制度,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拟提拔重用的干部事先征求执法执纪部门的意见,对区纪委查核有问题的干部,按有关规定做好组织处理工作。巡视整改以来,先后组织干部任前谈话20余次,对拟提拔重用的干部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14人次。  ⑶加强社区财务管理。深入实施农村社区“五榜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开一次社区财务收支、专项收支、干部工资等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质询。加强社区财务收支管理,民主理财小组根据本社区财务收支情况,每月或每季度组织一次民主理财,对社区财务收支单据逐张审核,发现问题不予入账。  22.关于“个别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将个人户口从城市迁至农村社区,骗取拆迁安置补偿”的问题。  ⑴加强居民户口迁移管理。对全区居民户口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严格按照《青岛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规范办理户口迁转。对城镇居民违反规定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一律不准落户,坚决杜绝利用虚假、违规户口骗取拆迁安置补偿以及享受村民待遇等现象发生。巡视以来,对反映2名机关干部将户口迁往农村社区并享受村民待遇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其中,查实1起、查否1起,相关调查情况报告已报送上级纪委,待审核同意后,将按相关程序立案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⑵规范搬迁安置补偿政策。开展拆迁补偿资金自查,对村庄改造房屋拆迁补偿资金发放和管理进行核查,建立完善拆迁补偿款领取台账和拆迁档案,确保拆迁资金专户存款、专款专用。修订完善《村庄改造住宅房屋搬迁安置补偿方案》,建立健全安置补偿与房屋面积挂钩机制,其中,应补偿面积、临时过渡补助费根据房屋证载占地面积计算,物业奖励费根据房屋应安置面积进行计算,搬迁补助费、搬迁奖励费按照房屋处数计发,具体房屋搬迁补偿标准与居民户口无关。  (四)省委第六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崂山区委高度重视省委第六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整合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信访局等多方力量,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工作措施,在确保调查办理质量的同时,严格按时限要求完成了各项工作。一是分别由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信访局牵头,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将不同批次交办的问题线索和信件进行分类梳理,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制定方案,明确了办理单位和办理时限,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二是各责任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在严守工作纪律和有关程序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巡视组交办的时间节点,努力做到严谨细致、快查快结,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三是通过问题线索和交办件的调查处理,督促各级各部门“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查找工作中的不足,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达到了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良好效果。  巡视期间及巡视结束后,省委第六巡视组分批次向崂山区委、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66件。其中,省委巡视组直接移交23件,通过市纪委移交43件。目前,由巡视组直接移交的23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向省委巡视组报送了有关情况,其中已立案16件涉及18人,给予纪律处分15人,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违法犯罪线索1起;查否3件,涉及非纪检监察对象4件。通过市纪委移交的43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向市纪委报送调查报告,其中办结2件,其余41件市纪委正在审核。市纪委移交的43件问题线索中,已立案17件涉及27人,给予纪律处分10人,给予组织处理21人。  巡视期间及巡视结束后,省委第六巡视组分批次向崂山区移交各类信访件155起,其中,巡视期间移交108起,巡视结束后移交47起,涉及19个单位和4个街道办事处。目前,省委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并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仍有不少问题需要我们持续抓好整改:一是一些隐形变异的“四风”需要重点关注,切实抓好整治。二是社区干部管理工作需要久久为功,一些新出台的管理制度有待在实践中深化和强化。三是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特别是涉及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还需要通过深化相关领域改革逐步解决。下步,崂山区委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王岐山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按照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落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严格按照整改工作要求,不放过巡视组反馈的任何一个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基本完成的,定期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倒排时间,逐项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有计划分阶段开展检查,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以这次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推进各领域问题的整改,切实增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实效。  (二)深化主体责任落实。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会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区委常委会建设,严格落实区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支持纪检部门聚焦主业、执纪问责,切实履行好组织领导之责、选人用人之责、正风肃纪之责、源头预防之责、领导支持之责、履行表率之责。深入抓好各级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严从实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  (三)着力强化纪律建设。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大案件查办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六项纪律”为标尺,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加强社区“两委”干部教育管理,提升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四)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从严从实要求,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健全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努力在各个领域都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衔接配套的长效机制,以问题倒逼改革创新,靠制度机制保障“两个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持之以恒纠治,越往后执纪越严,着力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五)以巡视整改促进崂山区各项事业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任务同做好当前工作、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结合起来,用好巡视成果,将整改成效体现到担当尽责、干事创业上来,体现在廉洁勤政、干净干事上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和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市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三大战略平台”建设,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邮政信箱:青岛市崂山区纪委;电子邮箱:。  中共青岛市崂山区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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