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小学英语书本书本的插画会让我有一种特殊的情感 特别是东方明珠

【原创】《最完整的片羽时光》
文/万里编辑一三【小说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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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最完整的片羽时光》
文/万里编辑一三
为你带来亲切的校园气息,放映青春感悟,带你越过事态艰难重拾青春时光。那时候的我们傻傻的,土土的,平凡生命里出现的你给我的每一份力量和反击,帷幕合上拉开,青春散场。请再等我一会,等我长成最好的我。毯子、花树下、大笑,夏日一刻,值得珍惜,一晃四年,收割时间的镰刀,带走了纯真,大雨倾盆敲打心门,过去的这些年,谢谢你们,再见。
来个自我介绍~~~首先亮相的是此本小说的作者,这本小说是由我们班71人共同创作来完成的,(可见其中花费的心血有多少~)目前还在不断的更新连载中~~~希望大家走过路过看过之后留下你们的金玉良言或是点个赞啥的,将感激不尽~~~~
接下来是我们的小说简介~~~《最完整的片羽时光》——“人,是神性和动物性的总和。2013年,那一夏,蝉声总没有停过,异常的刺耳喧嚣。那七年才蜕变的小家伙,那林歌兜兜转转回荡在耳畔的歌声,那你我停留过的沼泽操场,岁月是一场有去无回的旅行,此刻的世贸大厦,东方明珠,广州塔,那些虚无的物质,代替了一切。只想牵着你的手温存的哭一场。“今朝蝉忽鸣,迁客若为情?便觉一年老,能令万感生。”从此再没有蝉声,只有你的歌。”
养鸡的,杀猪的,卖假药的是我小弟
001章 我们毕业了不知疲倦的蝉开始吱吱吱的嚣张嘶鸣着,夏日的热浪一波又一波的席卷着城市的每个角落和每一个人的心头。随着温度不断升高,城市各个招聘场外等候的队伍也越来越像一条长龙。这个车水马龙的城市每时每刻都上演着一败涂地和鲤跃龙门。而W大学的校园里却充满着轻松和解脱的气氛,和外界让人烦躁不安的闷热天气显得格格不入。离毕业典礼结束已经有几天了,校园里除了开始整理行李和回忆的毕业生外,仿佛一切都亘古不变地进行着,2013年夏季的风打在皮肤上,大家依然按时上课,按时起床,按时应付着自己兵荒马乱的青春。就像大树的年轮一样一圈又一圈的旋转着。“完了!完了!又要迟到了!”林歌从床上一个鱼打挺,关掉已经延迟了三次的闹钟赶紧爬下来床,刷牙刷到一半时突然发现今天欧阳青居然没有叫自己,她不是一直都是211寝室称职的活闹钟吗?难道她也睡过头了?林歌这样想着,望向欧阳青的床却撞上了一个短发女生意味深长的笑容。林歌愣了半天,突然想起毕业典礼已经过了,而且论文答辩也已经圆满落幕了,自己已经没课了,瞬间满脸尴尬,这个神情更引得欧阳青哈哈大笑。“咱宿舍一大早怎么这么热闹啊?”陈贝推开门笑吟吟地望着宿舍里对视的两个人,手里拿着刚刚买的豆浆和酱饼。“小贝,快快快过来我跟你说……”林歌看着面前这两个笑得毫不顾忌当事人感受的室友,其中一个还是自己从高中开始就成为闺蜜的陈贝,本来斯斯文文的陈贝在“假小子”欧阳青的带领下渐渐跑偏了自己的画风。林歌一副咬牙切齿的表情,但又发现自己打不过两个人,只好灰溜溜地拿走自己那份早餐,坐在一边吃了起来。而身后的两人一会窃窃私语,一会哈哈大笑,她的耳朵却越来越红。“你们就笑吧,谁没有出糗的时候,别让我抓住你们,不然有你们好看!”林歌满嘴塞着饼这样想着。这栋寝室楼因为都是毕业生的原因,宿舍一个又一个被搬空得只剩下床板,仿佛从来没有人住过,只有墙上已经快掉下来的墙纸证明着这栋楼不断人来人往的历史。而林歌的寝室则还留着三个人。陈贝留在这里和她的男朋友徐磊一起创业,经过了刚开始的磨合,现在事业已经在慢慢起步,而她也俨然一副富婆的架势,各种阔气——这几天寝室的早餐也都是由她提供的。这让林歌恨不得像个树懒一样整天粘在她身上。陈贝和徐磊相识在大学的一场社团欢聚会上,用陈贝的话说那就是一个自愿组织的相亲会,不过赚到一个又帅又上进的男朋友让她对那次聚会还是赞不绝口的。虽然因为创业要忙很多,每天很晚回来,这引起了其他两个人精神上的无比同情,但是每次只要陈贝带回早餐,就会被其他两个懒虫的感激之情包围。欧阳青则是名副其实的“富二代”。冷傲、自私、挥金如土,啊不不不。这是林歌认识她以前对有钱人家的想法。这个欧阳青除了性格和男生一样大大咧咧外,可以说是宿舍里脾气最好的人。毕业典礼结束后,欧阳青的父亲就催促她去公司上班。可她却以大学生活需要完整地结束为由,拖延去报到的日期。而欧阳爸爸对她这个宝贝女儿也是没有任何办法,总不能强拖硬拽不是。也就放任她享受大学最后的时光了。而林歌是唯一一个真的没地方可去,只能待在寝室一遍又一遍投简历的人。虽然从大四就开始海投简历,而且偶尔还会有电话喊去面试,但是不知道是觉得林歌根本没有工作经验还是长相平平,反正没收到过面试通过的电话。这让林歌一向引以为豪的智商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不过她强大的自愈能力让她坚持不懈地继续海投简历。当她走出家乡来到N市上大学的时候,就立志一定要在这里混个人样再回去。虽然到现在的四年时间里,她都是安安分分上课,连一次兼职都没有做过,和她的高中同学陈贝这个整天到处兼职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过用林歌的话说,她是脑力劳动者,只有学习到足够多的知识才能有更好的未来。其实寝室本来是有四个人的。还有一个叫郑小泽,是这个宿舍唯一一个名副其实的学霸,不仅精通英语和日语,还会画画和拉小提琴,一直是班里女神级的人物。这种童话里才应该出现的完美人物竟然落入凡尘,而且还落在这个无法无天的寝室里。无奈大二那年,她作为交换生去英国两年,让一众追求者黯然失色,不过也有传言说她的离开也许和寝室矛盾有关。“小青,你最近怎么整天一早就出去这么晚才回来,看看现在都几点了,都快到第二天了。是不是有敌情呀,老实交代!”林歌趴在床上望着刚从外面回来的陈贝,脸上充满了侦探般的睿智和机敏,来回在欧阳青身上进行无缝隙扫描,想要找出一点蛛丝马迹。可是除了眼睛酸得张不开外什么都没发现。“姑奶奶,谁跟你一样整天吃了睡,睡了吃,有空了起来投个简历。我可是要挣钱养活全家老小的人。”欧阳青没好气地白了林歌一眼。然后就坐在一边拿出手机发消息,不亦乐乎。林歌不知道的是,欧阳青根本不敢告诉她自己去见了谁。要是让林歌知道那个负心汉张健又来找自己,而且自己还答应和他约会,一定会剥了自己的皮的。欧阳青也想过一定要远离这个对自己始乱终弃,和这个才在一起一年就到处沾花惹草的男人划清界限,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收到他的讯息或听到他的声音,她都会情不自禁地转身。对她而言,他就像一个带着刺的磁铁。林歌见欧阳青这么一脸笃定地反驳自己,想想她说的的确好有道理,不一会就又去梦里找周公了。
002章 嘿!我要走了“嗡嗡....嗡嗡.....”一阵手机抖动声把正在睡梦中的林歌吵醒,林歌翻了翻身,手机依旧不停抖动着。“喂...”“喂,是林歌小姐吗?”这种官方的语气让林歌虎躯一震,根据她多年的经验,这种电话要么是通知面试,要么就是骗子的诈骗电话。可是已经被拒绝了无数次的她本能地不太相信这会是成功的喜鹊。于是她二话不说就挂了电话。然后瞬间被自己的机智所打动。又转身睡了一个舒心的回笼觉。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经历了黑洞由产生到破灭的漫长时光,林歌终于悠悠从睡梦中清醒。发现手机收到好几个未接来电和一条简讯。“您好林歌小姐,您已被x公司聘请,请于下周一按时就职。”就像一万条电丝从林歌的脑中奔流而过,在回拨确定消息是真的后,林歌立马拨通了陈贝的电话。“喂喂!陈贝!快回来陪我去买衣服!”商场。林歌和陈贝在人流中穿行着,走过形形色色的店面,瞳孔略过五颜六色的服装,不断地试试换换,一直找不到心仪的那一件。“陈贝?”两人后方响起一个惊疑不定的声音。二人转身一看,发现竟然是高中同学陈宸,他一脸惊喜地望着两人,在大一时的一次高中同学聚会后,三人这还是第一次重逢。 “陈宸,这么巧,你是不是在跟踪我和林歌啊?” “你可别冤枉我啊,我可是来买礼物。” “这样哦,我们也在买衣服呢。” .....“对了,我前两天遇见董华了,还记得吗?就是那个整天在老师背后做鬼脸的那个。”陈宸见两人思索了片刻后,就将他和董华相遇的场景说了一遍,原来董华那天见到陈宸后就说要大家聚聚,马上工作了以后再聚就难了,本来陈宸想要找理由推辞掉的,但是经不住董华的软磨硬泡终于勉强答应。两人分开时董华还给了陈宸继续拉人的任务。见陈宸说了一大堆,陈贝耸耸肩用眼睛瞟了瞟旁边的林歌。陈宸也望向了林歌。这时候林歌的脑海在飞速地旋转着,智慧的齿轮快得都蹦出了火花。只为了想出一个合理拒绝参加聚会的借口。突然林歌眼睛一亮,正欲说出口。“我前天正好遇到大摄影师,他也答应出席哦!”陈宸看着林歌一副气咽喉咙上不去下不来的表情,脸上露出阴谋得逞的笑容。“好了,那就这么定了。明天下午三点右岸酒吧,要准时到哦。”陈宸说着就大手一挥继续去找礼物了。林歌求助地看向陈贝,后者无奈地耸耸肩,一副谁叫你被抓住把柄的样子。然后拽着林歌继续去挑代表着经济独立的新衣服。林歌和陈贝出现在同学聚会的酒吧门口时,看见了许多都快要被遗忘在历史长河中的面孔。那个在划拳喝酒的,是班里的捣蛋鬼董华;那两个勾肩搭背的,是班里一起来的转学生;那个喝酒喝得脸颊已经微红的马尾女生,是高中时候的可爱班长;那个手上拿着礼物的不就是昨天的陈宸吗。还有那个嗓门一次比一次高的小胖子,不就是当时一直追陈贝的郑介吗。看着这些记忆里突然棱角分明的面孔,二人脸上不禁露出了缅怀的神情。“呦呦,这不是我们的文艺委员和陈大小姐吗?”董华吊儿郎当的声音让聚光灯突然就集中在站在门口的两人身上。这种突然袭来的目光聚焦让两人一阵慌乱,不过经过大学的洗涤,二人早已没有当初的羞涩和怯场,大大方方地和每个同学打招呼,然后坐在沙发上点了两杯卡布奇诺,等待着还未归群的候鸟。在高中时代的记忆漩涡席卷下,二人也开始追忆高中那段懵懂的岁月。不一会,郑介也不知道换了多少次位置换到了陈贝身边。一杯浓郁的咖啡稀释了两人曾经的尴尬和失落,有说有笑地聊了起来。只是不知道他过得还好吗。林歌望着窗外散发着湿润气息的湖泊,不自然地想起了那个人的存在。如果说命运是洪水猛兽,那无情撕咬的便是林歌和那个人忽远忽近却始终无法到达的距离。这么久不见,林歌都觉得自己快要忘掉和那个人的许多事情。也许就像只有开头和结尾的小说般过程的扑朔迷离太过复杂和虐心,只有开始和结尾简单明了却也脆弱单调。可忘记再多,林歌也忘不掉那匆忙的欢聚和离散。学会失去,永远是爱情这堂课里最难的一堂课。那一年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多得林歌从来没有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和这个世界的脉搏是那么紧紧相连。那一年的地震震动了无数华夏人民的心,多少人游离在家门外无家可归,多少灵魂受到重创与至亲分离。举国悲泣的同时也产生了众志成城的巨大号召力。那一年奥运会在首都召开,从开幕式到闭幕式,足足两周有余,中国成为了全世界关注的焦点。这种自豪感是每个中国人都能感受到的。可不管发生了多少事,时光也不曾为谁停歇,依然缓慢而坚定地前进着。我们都只是这个时代里一颗颗小小的星辰。“小美,气色不错呀!”“徐玉,你怎么和王鑫一起来的呀,是不是有什么内情啊?”“李浩,你小子也太不够意思了,说好提前到的。”董华就像通报宾客的喇叭一样,每来一个同学都要数落数落,然后再邀为上宾。就和高中的他一样,说话不过大脑却又从来不让人反感,仿佛大学四年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应赐,你可算终于来了。就等你一个了。”终于,一个拿着单反,穿着简单衬衫的男生在大家的注视下悠然走来,每个动作与表情都和林歌脑海里的那个身影不断的配对,最后重合成了一个人。应赐和每个人都热情地打着招呼,最后自然地坐在仅剩的林歌对面的椅子上。二人四目相视,仿佛有着千言万语欲脱口而出。“好久不见。”“是呀,好久不见。“两人相视一笑。也许这就是一种心有灵犀的默契和浑然天成的了然于心。一句问候就足够概括彼此想说的话。高中同学聚会就在这种分享和吐槽中热闹地进行着。有人在吐槽大学遇见的奇葩,有人在回忆高中犯过的糗事和一起反抗班主任的光荣事迹。更有人在畅谈未来和理想。众人脑海里渐渐模糊的青葱岁月在别人的帮助下一点点地连接起来。一阵阵笑声和酒杯碰撞的声音,仿佛在为挥洒的青春伴奏。“文艺委员,大家难得凑一起,给大家伙来首歌呀,就唱那首你当年最拿手的那首“我们的爱”吧!”随着酒精的挥发,大家越来越放得开。董华第一个忍不住抓出还在不停偷偷看应赐的林歌,被点到名的林歌一脸要暴走的表情望向董华,和旁人聊天的应赐也停下来望向林歌,林歌刚要拒绝,大家的热情瞬间淹没了林歌。“来一个!来一个!来一个!”架不住人多势众,林歌只好一路小跑地上到台上,清了清嗓子。脸红地望着下面一堆笑吟吟的观众,还狠狠瞪了一脸幸灾乐祸的陈贝一眼。“回...咳咳...回忆里想起模糊的小时候~”沈应赐望着眼前这个由刚开始紧张到逐渐融入演唱的女孩,眼神里慢慢被温柔和挣扎所填满。他还清楚得记得,在他脑海里的那个夏天,那个穿着校服的女孩也是在高高的台上,在一群观众的注视下,努力地进行着自己的表演。仿佛回到梦中一样,回到那个只有满桌的试卷和一切懵懂的时代。“来来来,大家来拍纪念照了!!”随着时间的推移,聚会也接近尾声,在最后,沈应赐提议给在座的大家照一张合照。于是大家整整齐齐的坐在镜头前。“大家跟我一起喊,茄子!”“茄子——”林歌望着应赐被挡在单反下的脸,嘴角不自觉地上扬,这张如今已有些许胡茬的脸是那年整个夏天自己脑海里萦绕最多的画面。回忆起那个夏天,如果要为那个夹杂着可乐气味和淡淡的花露水味的夏天找一个索引的话,那应该就是那句“嘿,我要走了”。
你好,我是沈应赐“快走吧,我们先到教务处去。”林歌的父亲林振南不停地催促着林歌。一年前,由于林振南工作上的调动,林歌全家都搬到了N市。就在一个小时前,林歌刚刚从N市回到H市,还没来得及回家就被林振南带到了D中。D中是H市最好的中学,而林振南花了大力气让林歌进了D中最好的班级。从N市回来的一路上,林歌已经通过父亲了解了D中的情况,以及父亲对林歌的殷切期望。第一次走进D中,林歌免不了左顾右盼。父亲的催促让她加快了脚步。在教务处办了手续后,林歌被教导主任带进了初二(3)班。一进教室,班主任高老师就走上前来。“你就是林歌吧,欢迎来到初二(3)班,我是班主任高老师。”林歌抬头,向她的班主任——一个满脸笑意但不失威严的中年女老师点点头。教导主任和班主任在她耳边低语。环顾四周,林歌觉得空气中有一丝压抑,教室里似乎有无数双陌生的眼睛正盯着自己看。于是她把眼光投向了教室最左边的角落,那里是整个教室最安静,人也最少的地方。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生静静地在看书。她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男孩,此刻他的世界安宁、沉静,美好得像复活的春天,似有歌声从心里传来。只有她,只有他,能听到。林歌觉得他与这个喧闹的教室是那么地格格不入。在教导主任和班主任的对话结束后,无独有偶,林歌被安排到了教室最左边的那个角落,和那个白衬衫男孩成为了同桌。一直走到座位边,林歌拉出椅子,白衬衫男孩才发现林歌的存在。他抬头冲着林歌微笑,露出洁白的牙齿,阳光打在他的脸上,显得皮肤白净明晰。“你好,我是沈应赐。”“你好,我…我是林歌。”没有想到这个安静的男孩会主动和自己打招呼,林歌显然有点措手不及。但是林歌的心情似乎因为这简单的问候而明朗了起来。学校的生活简单而充实,D中作为H市最好的中学,其教学质量在全市首屈一指,但是学生的压力也相当大。林歌所在的初二(3)班更是卧虎藏龙,几乎班内绝大部分人都是“别人家的孩子”,成绩优异,多才多艺,品学兼优。而林歌,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家境平凡,长相平凡,一个除了唱歌以外似乎就没有其他特长,平凡地不能再平凡的女孩。在D中这样的强压下,虽然也很努力地在融入这个环境,但她骨子里有着或多或少对这个世界的疏离。也许正因为这样,林歌在班级里并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和林歌说话最多的人便是沈应赐。即便是同桌,相处近一个月,其实沈应赐和林歌说过的话也不多。但是在林歌看来,沈应赐虽然话不多,但给人的感觉很舒服,林歌在心里默默地把沈应赐分到了“朋友”这一栏,并且备注了“第一个会关心我的人”。一天早晨,林歌因为起床晚了来不及吃早饭,匆匆忙忙赶到教室的时候又被班长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嘀咕了几句。狼狈的林歌整个早自修都抬不起头来,趴在桌上无精打采地翻着课本。早自修下课,林歌去上厕所回来时就发现桌上多了豆浆和油条。“快吃吧,豆浆凉了就不好喝了”——压在豆浆下的纸条。林歌转头看向沈应赐,他在翻看一本摄影教程书。虽然不确定是不是沈应赐买的早餐,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林歌竟然没有多想,心里默认这是沈应赐买的。吃着早餐,林歌突然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脸不由得红了起来。为了得到答案,林歌想找个机会问问沈应赐,但是有好多次她想开口的时候都停了下来。很快,她就证实了自己的猜测。 一次偶然的机会,林歌看到沈应赐在粉红色的信纸上写信,忍不住打趣到:“粉红色的信纸,写情书给哪个女孩子呀,我帮你看看呀!”沈应赐听了后脸微微一红,眼神从信纸中抽离出来,略带尴尬地说到:“不是情书,是给一个朋友写信。”“我猜这个朋友是女生吧。”林歌嘻嘻笑道。沈应赐点了点头,“我们一起长大,以前是我的邻居,现在搬走了,我们经常通信。”他的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他身上,此刻的他是在回忆那逝去的美好的年少岁月,还是那个让他一直记着的邻家女孩?林歌静静地看着沈应赐。也许等待回信的过程总是让人充满期待,写完信并寄了出去后的沈应赐心情格外好,不仅和林歌的话多了起来,而且不经意间总会提到那个叫沐笙的女孩。“沐笙唱歌特别好听,最喜欢唱那首《我们的爱》。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总是让我听她唱歌,刚开始的时候我可真听不下去,谁知道后来竟然越唱越好……”“小时候我们一起练字,老师总说她的字和我的字特别像,她每次都说是我在模仿她,呵呵……”“每天我们一起上学放学,这么多年我都习惯了,她刚搬走的时候我一个人还真不习惯……”林歌听着沈应赐的话,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聊着,心里好像有一股绳子在拧来拧去。中午沈应赐不在教室,林歌拿起了他桌上的书本,第一次仔仔细细地观察起他的字。确实,沈应赐的字看起来的确有点秀气,和一般男生的字不太一样,很容易让人以为是出自女生之笔。林歌小心翼翼地拿出前几天早餐留下的纸条,将纸条上的字和沈应赐的书本细细比较了一番。是他,只是纸条上的字看起来更加沉稳和有力。林歌心中的石头落地了。再次把纸条收了起来,林歌激动地拿出日记本,在上面写下:豆浆凉了就不好喝了。 转眼到了一年一度十佳歌手的比赛,班主任让大家推荐一位同学代表班级去参赛。班会课上,作为文艺委员的沈应赐第一个站了起来。“我推荐林歌。”接着,班里的几个男生也纷纷凑热闹,都把票投给了林歌。林歌一脸诧异地望着沈应赐,而他却并不理会,只神秘地一笑。整节班会课,林歌都心不在焉,几乎没有听到后面发生了什么。下课后,推荐结果出来了,林歌要代表班级去参赛。“沈应赐,你……你为什么推荐我?”这是林歌第一次叫沈应赐的名字,当然也因为不解而显得有点着急。“林歌,试试,你可以的。”沈应赐倒显得很真诚。“你又没有听过我唱歌,你…你怎么确定我不会给班级丢脸……”林歌的声音越来越低。毕竟,这是代表全班同学参赛,也是第一次在全班面前露面,此时的林歌并不是那么自信。“其实我听过,我听过你唱《我们的爱》,还有你唱歌的样子很像沐笙。”沈应赐的眼里盛满了温柔和回忆。林歌看着沈应赐的脸,本来不安的心情像灌了铅一样沉重,她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那个叫沐笙的女孩的身影。之后的每天中午,沈应赐都陪林歌去音乐教室排练。从教室到音乐教室的路上,两人从一开始的沉默到渐渐开始聊一些话题,林歌开始渴望这每天中午属于他们两人的时光。在林歌眼里,沈应赐不再是刚见面时那个只会安安静静坐在角落里看书的男孩,他也会开怀大笑,也会侃侃而谈,也会扮鬼脸逗林歌开心,林歌渐渐发现,自己对沈应赐的感觉和以前又不太一样了。而沈应赐,作为文艺委员,每天负责陪林歌去排练的他可谓兢兢业业。他找了很多不同风格的歌曲让林歌试唱,对一些难唱的地方,两人会停下来细细斟酌。在排练的过程中,两人逐渐产生了默契。十佳歌手比赛的日子逐渐靠近,林歌和沈应赐都在为比赛做最后的努力。幸运的是,林歌获得了冠军。领奖时,林歌的眼神一直在寻找沈应赐。她想告诉沈应赐,自己做到了。沈应赐也看到了她期待的眼神,在台下,他向林歌竖起了大拇指。林歌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一周后的周一,沈应赐一整天都没有来学校。看着空荡荡的座位,林歌显得心神不宁。第二天的音乐课,正当林歌翻开课本时,一张纸条从里面掉了下来。纸条上只有一句话:嘿,我要走了。这是沈应赐的字迹。林歌看到纸条时,手中的课本不小心滑落在地上。这算是离别,还是短暂的告别,林歌心里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对林歌来说,沈应赐逐渐成了自己在这个陌生环境下的一种寄托。当一个孤独的灵魂触碰到哪怕一点点光亮的时候,这点微光都显得格外耀眼。很快,林歌就从同学口中得知,沈应赐转学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林歌回想起那天初见时的问候,“你好,我是沈应赐”。而纸条上的“嘿,我要走了”,似乎和那句问候有着某种程度的关联,将两者联系起来,林歌觉得这一切就像电视剧那般充满戏剧性。可是我们这颗美如蔚蓝大海的星球,依然不紧不慢地按照原定的轨道行进着,从来没有因为这世界少了谁而停顿一刻钟。生活依然是生活,只是林歌的心里多了某种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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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我关注的吧再看看你们关注的吧我他妈都笑出声了
再度重逢2008年夏,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逐渐冲淡了5·12汶川大地震留给人们的创伤和金融危机给人们带来的冲击,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兴奋剂的味道。奥运赛场上每时每刻都在上演着竞争和成败,随着比赛的白热化,所有人的兴奋点都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当北京奥运完美落幕,中国的奖牌数领跑整个奖牌榜时,全世界华人都在沸腾,炎热的天气也被这喜悦盖了过去。林歌和闺蜜陈贝相约在开学前一起去书店,为即将开学的高三购置一些参考书。在结账时,陈贝突然死盯着林歌看。“你这样看我干嘛,我脸上有什么东西?”林歌奇怪到。“哎呀不是我,是那边有个穿白衬衫的帅哥一直盯着你看,我就想看看你身上有什么吸引人家的地方啊哈哈。”陈贝说着用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男生。“瞎说什么呢陈大美女,人家一定是在看你,要不要主动一点过去聊聊呀~哈哈……”林歌边转头边向林歌指的方向看去。当林歌放眼望去,看到那个人也在盯着自己看的时候,她的笑一下子停了下来,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人。这时,一个身材高挑,容貌清秀的女孩走到那个男孩身边,和男孩说笑了几句后,男孩接过了女孩手中的书。女孩挽着男孩的手离开了。陈贝明显捕捉到了林歌表情的变化,用手在林歌面前晃了晃,“怎么了,那人认识?”“不知道…不认识吧…我们快走吧。”林歌拉着陈贝催促到。“别呀,我看那人好像认识你,你不过去看看?”陈贝的八卦心理又被激发了,想要一探究竟,可林歌却感到不耐烦。陈贝只好作罢,两人付了钱匆匆离去。回到家后的林歌把书包一扔,躺在床上。一闭上眼,刚才在书店的画面就在脑海中不断浮现。如果说这四年她一直在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那么他也许是她最大的动力。可是当她能够以更好的姿态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她却连站在他身边的勇气也没有。而她没有勇气跨出那一步,让他看到现在的自己,是因为他的身边已经有了别人,还是因为曾经他的不告而别?时间和距离可以改变人,但是有些记忆却会永远停留在历史的某个瞬间。那个自己迟到的早晨,桌上的豆浆和油条。那个在音乐教室排练的中午,悦耳的音符。那个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值日的傍晚,真实的陪伴。那时候谁都知道这不是长久之计,只是看不到未来,只好得过且过,于是一天又一天。到最后都会明白,那些海誓山盟犹如虚幻的海市蜃楼,都不如最真切的陪伴,来得温暖实在。这世上最残忍的事莫过于此——当你试图打开他的心墙,而他却突然转身。如果说当年他的突然离去,让林歌的生活失去了一抹亮色。那么这次偶遇又让林歌原本平静的生活泛起了涟漪。一连几天,林歌都把自己关在家里。再开学的林歌已经高三,面临着高考的巨大压力。一想到这一整年都要和做不完的习题和试卷为伍,在每晚渐渐暗下去的灯光下撑着深不可测的夜,陈贝就苦着脸对林歌说:“多希望老天爷赐给我一个学霸男朋友啊,我的生活需要润色!”“行了,别花痴了,你呢还是祈求老天爷给你一个聪明的脑袋瓜比较实际一点。”林歌用手弹了一下陈贝的脑门。两人正在教室里叽叽喳喳地聊天,突然班里的女生发生了一阵骚动。陈贝刚从座位上站起来,就看到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生从门口进来。“那不就是那天书店里的帅哥吗?林歌,快看!”陈贝推了林歌一把。“你好,我是沈应赐。”熟悉的声音在林歌耳边响起。就在林歌听到陈贝的叫声赶紧低下头后,沈应赐已经走到了林歌身边。“你好,我是陈贝。”陈贝大大方方地说到。沈应赐微笑点头,然后看着林歌。陈贝推了一把林歌,“你干嘛呢,发什么呆啊?”“我…你好,我叫林歌。”林歌瞥了一眼陈贝,终于抬头看到了沈应赐的脸。这张脸曾经无数次地在林歌的脑海中出现,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终于变成真真切切的存在。林歌仿佛回到了那年初二,刚刚转学到D中的林歌走进教室,第一个和林歌打招呼的就是沈应赐。时光变换,兜兜转转,同样是转学生的沈应赐又和林歌成为了同班同学。只是曾经,林歌和沈应赐已经渐渐走进对方的心里,而如今,林歌看沈应赐的眼神中带着明显的疏离,而沈应赐看林歌的眼神何尝不带有一丝遗憾。只是过去发生的一切,都没有那么简单。对沈应赐来说,带着温暖的心情离开,要比苍白的真相好。
005章我一直在追赶你操场上,还有三三俩俩的几个低年级的学生在互相打闹……在高二(4)班的教室里,林歌还站在黑板前认真地出黑板报,似乎想到即将要完成这项任务,林歌手中的粉笔也加快了速度。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户照射在林歌的侧脸上,为她安静的身影镀上了一层金辉。随着最后一笔的结束黑板报终于完成了,看着自己的成果,林歌嘴角扬起了微笑。最近每天放学,林歌都会和同学们一起留下来帮忙出黑板报,今天就只剩下了一些文字部分,林歌觉得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完成,于是就让同学们先回去了。林歌简单地收拾过后,正准备离开时,不自觉地望向教室里最左边角落的位置━那是沈应赐的位置,这么久过去了,他的喜好还是没有变。之前的自己也是坐在那个位置,只是现在身后多了一个他。看着桌上还放着笔记本,不知是中了什么魔障,林歌的脚步已经走向了那个位置。摊开的书本上依旧是熟悉的字,林歌想起了曾经压在豆浆下的那张纸条,回忆扑面而来。想起曾经的自己会因为沈应赐是第一个关心自己的人,而将他的备注设置成“第一个会关心我的人”;想起曾经的自己会因为沈应赐递给自己纸条上的字很好看,而一直默默地模仿,以至于现在每次的黑板报老师都会让自己负责文字部分;想起曾经的自己会因为沈应赐的鼓励,而站在十佳歌手比赛的舞台上,以至于现在担任了班级的文艺委员……想到这林歌又不由自主地笑了笑,不知不觉中发现沈应赐对自己的影响还是很大。似乎是感觉有人一直在注视着自己,林歌抬头一看,那个刚刚一直徘徊在脑海的人此刻正站在教室的门口对着自己笑。不知是因为不小心翻了别人的东西又刚好被抓住的窘迫,林歌一时愣在了那里。“我的笔记是有什么问题吗?看你刚刚盯着我的笔记笑?”沈应赐双手插在口袋中,嘴角微扬,慢慢地走了过来。“啊……没什么没什么……”此时的林歌心想若是有洞自己都可以钻下去了,不可能承认自己刚刚是在想他吧,“啊…..对了,你怎么还没回去,同学们都早已经走了。”“刚刚去了一趟高二那边,沐笙在那边。她刚来还不适应这边的学校,我陪她等她爸爸来接她。你呢?怎么还不走,黑板报出好了?”哦,原来他是去陪沐笙了。“已经好了,正准备要走了。”“那刚好,等等我,我收拾一下,一起走吧。”“好。”不知道是因为刚才偷看的事情还没缓过来,还是已经很久没有和他这样单独的相处,林歌此刻的心情既尴尬又紧张,一时竟不知道说什么,只有默默地走在沈应赐的身边。“看不出来,你的黑板报也出的这么好,字写的很漂亮,难怪老师会叫你来负责文字。”沈应赐率先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寂静。“还好还好,比起你的字就差远了。”林歌想到自己明明是一个文艺委员却也做起了宣传委员的活,估计也是因为他吧,或许,不仅仅是这个,还有自己会去选择担任班级的文艺委员也是因为他吧。“对了,不早了,你也快点回家吧,我家很快就到了。”“没事,送你到家吧,女生这么晚回家不安全。”
一路上,林歌的脸都微微泛红,可能是因为夕阳余晖照射在脸上,可能是因为沈应赐,曾经一直追赶的男孩就在自己的身边。此时的林歌多么希望回家的路可以长一点,这样就可以多和他说一些话,可以和他呆的久一点。林歌指了指身后的小区,“我到家了,你快回去吧。”“好。”正当林歌转身走进小区的时候,沈应赐大声叫住了林歌:“林歌,这次轮到我是转校生了,要多多关照哦!”林歌突然觉得逆光下的少年也是如此的好看,白色的衬衫,背着单肩书包,温暖的笑容。当初的你是最好的你,很多年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最好的你和最好的我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而我,依然在一直追赶你。 有人说,校园里最快的不是一等到下课铃就奔向食堂的同学们,而是八卦消息,尤其是在任务繁重的高三,来点八卦消息还是挺亢奋的。高三正是关键时刻,林歌为了省下中午回家的时间选择了在学校食堂吃午饭,旁边的陈贝正叽叽喳喳地在她耳边说个不停。别看陈贝平时的时候斯斯文文,但在只有林歌的时候,她绝对是林歌的小喇叭。“哎,林歌,你看那边,那个不是坐我们后面的沈应赐,他身边的女生是谁,长得挺可爱的。”林歌抬起头,看向陈贝指的方向,沈应赐满脸宠溺地看着那个女孩,时不时还揉着女孩的头发。女孩一头顺滑的长发,没有其他繁重的发饰,穿着干净的校服,乖巧简单,笑起来嘴角还有两个小酒窝,那个女孩就是他口中的沐笙吧,那个很会唱歌,字写得也很漂亮的沐笙吧。“林歌,你说那个会不会是沈应赐的女朋友呀?对了,林歌,你是不是和沈应赐认识呀,感觉你们像认识的,那天介绍的时候直奔你来的……”“林歌,你有没有听我说话!”一直沉静在刚刚画面中的林歌终于反映过来,“啊,陈贝,你刚说什么呢?我刚在想事情哈。”“林歌,我的第六感告诉我,你有事情,你跟沈应赐是认识的吧?快说实话,有什么故事!”“……哪有。”林歌正不知道怎么回答陈贝问题,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走了过来——郑介,一直追求陈贝,屡遭拒绝依然坚持。“嘿嘿,陈贝,别怪我没提醒你,你先别动,在你的左后方50米的距离,郑介在那里。”“啊啊啊~~~怎么办,千万不要让他看见我,不然又要尴尬了,本小姐有尴尬癌呀。”
006章我叫沐笙,笙歌醉梦间的笙
学校为了能让高三学子劳逸结合,举办了一场高三篮球联谊赛。
身为班上的文艺委员,林歌鼓励大家积极参加篮球联谊赛,可惜在文科班,男生本来就少,会打篮球的男生更少。正当林歌趴在桌上想班上还有谁可以参加的时候,沈应赐的声音突然从后面冒出来,“加上我吧。”林歌一直以为沈应赐是那种安静温暖的男生,不会打篮球,至少在初中做同桌的时候没听过他说会打篮球。“你会打篮球,怎么以前没听你说?”“不相信?那到时记得来看我打篮球!”虽然一直不知道他会打篮球,不过林歌还是很感激沈应赐,在她愁着找不到人的时候,沈应赐又帮助了她。叮铃铃,叮铃铃……下课铃一响,陈贝就拖着林歌奔去了操场。一路狂奔中还夹杂着林歌的声音,“陈贝,跑慢点,来得及的……”“加油!加油!4班加油!”“加油!加油!5班加油!”这是文科班中的最后一场,4班和5班将pk出最后的冠军。……“4班加油!沈应赐加油!郑介加油!”身旁的陈贝也跟着同学们呼喊起来,林歌被操场上的热情、陈贝的欢呼所感染,她的目光一直追随着10号——沈应赐的身影。他跑得非常快,接过队友传来的球,快速闪过对方的防守员,在队友的合作下,优雅完美地一投,又是一个三分球……她竟然不知道沈应赐的篮球打得这么好。这么长时间过去,原来,变得不仅仅是自己,记忆中的那个少年似乎变得更加优秀,现在的自己和最好的那个他又隔了一段距离。“10号又进球了!”球场上的沈应赐肆意、张扬,和平常那个安静坐在教室角落的少年截然不同,少了些温和,多了点霸道。哨声吹响,4班赢了。“林歌,我去给郑介送水去。”“陈贝,我没听错吧……”“没错,虽然平常我经常躲着他,但是你看这次篮球赛他为班级做了贡献呀,我当然要去感谢他。”陈贝指着郑介和沈应赐的方向,“林歌,你看,没有人给沈应赐送水,你快过去,身为文艺委员,你要服务好大家。”再转头,陈贝已经拿起矿泉水就奔去了操场,林歌正犹豫着,发现沈应赐也看向了这边,目光接触。最终,林歌还是鼓足了勇气,拿起水走向沈应赐,虽然有着自己的小心思,但是就像陈贝说的一样,自己是班委,应当要服务同学,反正他也不知道。“沈应赐,从来没有发现你的篮球打的这么棒,以前倒是没听说。”林歌递过矿泉水。“应赐哥哥,给你水,你刚刚的表现太精彩了!我可是一直围观的哦。”正当沈应赐微笑地要接过水的时候,一个女孩子冲了过来,正是沐笙。“小笙,你怎么来了,现在不是应该在上课吗?”虽然是责怪的语气,但是林歌听着总觉得带着一丝宠溺。“应赐哥哥,我可是为了看你的比赛偷偷溜出来的,我等下就回去。”沐笙撒娇的样子让林歌都不舍得责怪。
林歌觉得自己似乎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此时的她默默地把手伸回来。看着眼前的沐笙和沈应赐,想起了沈应赐曾跟自己说过他与沐笙之间的故事,觉得此时的自己就像是他们中间的第三个人,怎么也插不进去。“好,下次可不许这样了。沐笙,这是林歌,你要叫学姐。”“林歌,她就是……”“林歌姐,我叫沐笙,笙歌醉梦间的笙,我可是经常听应赐哥哥提到你哦~说林歌姐歌唱得好听,人也很好……”林歌终于知道为什么沈应赐对沐笙是那样的宠溺,沐笙这么可爱,连自己都招架不住。转念又想沈应赐经常跟沐笙说到自己吗?他还说了些什么?林歌的心里就像被小鹿撞了一下。“好了好了,小笙,你快回教室去,好好学习。”“应赐哥哥、林歌姐,那我先走了,再见。林歌姐,下次我来找你一起玩。”“好的,快去吧。”沐笙离开之后,原本叽叽喳喳的声音没了,突然一下子变得安静了,就只有林歌和沈应赐并肩而行。“林歌,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事?”“什么?”林歌一脸茫然地抬头望着沈应赐。在班上女生中,林歌和陈贝的个头已经算是很高了,所以她们才坐在了后面,但是现在和沈应赐走在一起,林歌还是要微微抬抬头才可以对视到他的眼睛。“你是不准备把那瓶水给我了吗?那不是特别为我准备的吗?我总要喝一口呀。”沈应赐看着林歌迷懵的样子笑着说。“谁说特别了,诺,给你,就是随手一拿,是你说让我多多关照……”林歌越说到后面越小声。“好了,别再低下去了,不然别人还以为你掉了什么。”沈应赐一边笑一边摸了摸林歌的头。看似无意的一个举动却引起了林歌内心的一片波澜。 篮球赛已经告一段落,班上的同学们又恢复了紧张备考的状态,还有3天,就要迎来高三阶段的第一场月考。林歌正看着刚刚传下来的数学试卷,“陈贝,这你的。”随手递给了旁边正在背着英语单词的陈贝。沈应赐,看到这个名字林歌不由自主地翻开了试卷,发现自己做错的地方他全都对了,突然想起沈应赐就坐在自己身后,上次自己不小心看他的笔记还被偷笑了。不由地回头看了一眼,幸好不在,林歌小心地把试卷放在了他的桌上,用旁边的书压住。“陈贝,灭绝师太叫你!估计是你的英语单词听写又不过关哈~”一听到这个声音,陈贝唰地一下站起来,“董华!你个大嗓门,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大声,生怕别人不知道!”“林歌,我去了,祝我好运。”说完,一脸垂头丧气地走向办公室。林歌还在苦苦钻研着试卷上的题目,想着还有3天就要月考了,当初就是因为自己喜欢文科才转到了文科班,谁知道这数学又成了一道障碍,等下老师讲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听。伴着上课铃声响起陈贝走了进来。“林歌,我觉得我生无可恋了,灭绝师太太狠了,竟然让我以后每天都抄单词给她!我又多了一门作业呀!”“其实抄写也是一个不错的背单词的方法。”沈应赐不知什么时候坐了下来。“真的吗?沈应赐,你别逗我呀,看你英语就不错,你平时都是怎么复习的?我是真记不住单词呀!”“每天多背背单词就可以,你呀,要不就每天多抄一点,抄多了就记住了。”“陈贝,别担心,以后每天我都监督你背单词,肯定可以的。”“林歌,你真好。沈应赐,我现在可要开始抄单词了,你可别骗我呀。”在林歌的眼中,沈应赐就是这样一个温文如玉的男生,外表安静,却总是会热心地帮助别人。月考在即,不知道等待林歌的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007章四年 “我的数学是没救啦。”不出意料,这次的月考果然又死在了数学上,林歌看着自己刚发下的数学卷子无奈地抱怨,“每次老师讲课,我都能听懂,这笔记都做了这么多遍,偏偏一到考试就又束手无策了。”陈贝听着林歌小声的嘀咕,便将脑袋探过去,只见试卷上赫然立着一个61,刚想着安慰几句,谁知伸手接过的英语卷子便让她整个人都不好了。“天啊,59分,完了完了这回灭绝师太肯定不会放过我的,我前几天还刚跟她保证一定能及格呢。”陈贝看着自己的卷子,强忍着想要毁尸灭迹的冲动,一边趴在桌子上,一边转头对着林歌带着哭腔地说道,“要是能把你那多的1分赐给我该多好。”“算了吧,我跟你也就这两分的距离,咱俩半斤八两,还不如找佛祖要呢。”“我考英语的前一个晚上还真梦到了佛祖,可佛祖就送了我四个字‘重在参与’。”林歌无声地笑了笑,抬头看了眼墙上的钟,便拍了拍趴在桌上的陈贝,“走吧,今天轮到我们值日,赶紧打扫完楼道,我请你去吃冰激凌。”说着便随手拿来一本书压在刚整理好的试卷上,然后拉着陈贝,一起拎着扫把和畚箕往教室外走去。 大概是刚结束月考,校园里的人已然零零星星。“终于打扫完啦,据说‘狸子家’出了新品,我要吃最大份的冰激凌来抚慰我受伤的心灵。”陈贝一边说着一边将打扫的工具放置在墙角。“行行行,全听你的,先让陈大小姐的胃开心开心。”林歌将挽起的袖子放下,便开始整理起书桌上的东西。拿起书本,林歌便看到一张满分的数学卷子静静地躺在自己的桌上,而位于100分下方的名字,更让林歌的心蓦地一颤。沈应赐,赐的最后一笔依然会向上勾。试卷上还贴着张纸条,两个沉稳而有力的“加油”仿佛与四年前记忆中的那张写着豆浆油条的纸条带着相同的魔力。“林歌,整理好了吗?要走咯!”林歌匆忙地将本子收入包中,并将试卷夹在课本里放好,背上书包挽着陈贝的手走出了教室。 “嘿,林歌你看,又是那个女孩!”林歌看着前方,果然是沐笙。他又在陪沐笙等她爸爸来接吧。“那天沈应赐打篮球的时候也看到她啦!她不会真的是沈应赐的女朋友吧!”“她是沈应赐的妹妹。”“原来是妹妹呀,怪不得看起来挺小的。不过,他妹妹可比他活泼多了,是不是安静斯文的哥哥总会配个活泼的妹妹,哈哈哈……”对,沐笙是沈应赐的妹妹。笃定中带着些许不安,林歌一遍遍地对自己说着。 “陈贝,别看啦,我们赶紧走!再不去吃可就要天黑咯……”林歌边说边拉着陈贝小心地绕过沈应赐和沐笙的方向,往校门的另一边走去。 暮色已经模煳,堆满着晚霞的天空,也渐渐平淡下来,没了色彩。林歌回到家刚好是饭点,家里的饭菜已经做好,简单的两菜一汤。“小歌,妈妈有事出去一趟,饿了先吃点。”“好的,我知道啦,路上注意安全,早点回来!” 大概是因为吃了冰激凌的缘故,林歌并没有想要进食的胃口。于是,她将桌上烧好的菜用盘子盖好,便匆匆进了自己的房间。打开书包,拿出课本,林歌取出压得整整齐齐的两份数学试卷。一份是沈应赐的,一份是林歌的。林歌从抽屉中拿出这四年来一直收藏的日记本。“豆浆凉了就不好喝了”,微微泛黄的纸条带着时光的痕迹。林歌将新的纸条放入日记本中,并在上面写下:加油。 收起日记本,林歌看着沈应赐的满分卷子,林歌有些羡慕,又有些开心,而这开心不知是因为他还是因为自己,嘴角竟止不住地上扬。但一看到自己的61分卷子,心底又不住地懊恼。“沈应赐的数学这么好,我可不能被他小瞧了去。”林歌给自己鼓着劲,说着便翻开了沈应赐的数学卷子。然而让林歌没想到的是,沈应赐的数学卷子上密密麻麻地用铅笔写着详细的步骤,不仅是选择、填空,就连最后的大题目,也在几个关键的步骤上做了进一步详尽的解释。林歌仿佛能看到沈应赐为她写步骤时,安静又耐心的神情。如同四年前那一个个中午的陪伴,静谧而美好。那是只属于他们的时光。在试卷的最后还写着一行小字:还有不明白的题目,明天来问我吧。林歌突然很期待第二天的到来。她说不出此刻的心情,只觉得心中又泛起了微光,仿佛卖火柴的小女孩再次擦亮了火柴,看到了期盼与希望。只是不知道,这次的温暖能持续多久。会不会如同四年前一样,再次消失……兜兜转转,一切又像是真的回到了原点。 他,还是那个时时刻刻关心她的人。她,还是那个小心翼翼关注他的人。四年了,林歌以为记忆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褪去原本的色彩,而直到他真的出现时,才发现很多事情不过是自欺欺人。她从没忘了他。那么他呢? 如今依然是四年。
又来续更啦~~~~青春校园小说~~~希望大家喜欢
008章秘密 “沈应赐,刚才光顾着听林歌唱歌,都忘了问你,赶紧说说这四年来你都跑哪去了?”董华的大嗓门,再次把大家的注意力聚焦到了沈应赐的身上,“就连大一那次的聚会你都没来,之后每回想喊你出来玩,你都说不在国内,你这次要是再不出现,我们还以为你消失了呢!”“对不住,对不住!”沈应赐略带抱歉地看着大家,便将四年来所发生的事娓娓道来,“这些年我大多数时间都在国外,回来也是在全国各地跑,既在忙学习又不断地参加国内外的摄影比赛……”林歌远远地望着沈应赐,其实他讲的这些事情,林歌基本都知道。沈应赐早已是林歌心底的烙印,即使印记褪去,留下的依然是那道浅红色的疤痕,不管过去多久,那道痕迹都在她记忆的某个角落泛起涟漪。就连自己的闺蜜陈贝都不知道,这四年来,林歌总是忍不住地在网页上一次次地敲下沈应赐这三个字,去搜索他的信息。获了哪些奖,举办了哪些摄影展,又参加了哪些会议……只要是能搜得到的,她都一一记着。还有日记本里夹着的纸条,以及各式各样的从摄影杂志上剪下的照片……但林歌心里明白,还有很多自己所不知道的,比如他和她……说是自私也好,说是愚蠢也罢,四年来,林歌从没有联系过沈应赐,她静静地守着那些回忆,并将一切过往封存。而在回忆之外的她,依然是大学同学眼中的那个爱笑、爱玩,偶尔犯点小迷糊的林歌。 “对了,下个星期,我在N市有个人摄影展,大家一定都要来!”忽然,人群中传出阵阵欢呼声。“真的吗?沈大摄影师的个人摄影展开到N市来啦!”“太棒了!我要带着女朋友一起来!”“对,我要带上朋友们,好好炫耀炫耀咱有个大摄影师朋友!”“大摄影师,快再给我拍几张照,说不定下次摄影展就能看到我的脸啦哈哈哈……” 林歌望着被众人围堵的沈应赐,嘴角不由自主地上扬。这是林歌发自内心的笑,她是真的为他开心,沈应赐依然是那个最好的他。 “林歌,我先走啦,徐磊来接我咯!”陈贝一边挽着男友的手,一边向着陈歌挥了挥手,“路上注意安全哦,到了给我发个短信。”“好的,拜拜!”果然是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就这样抛下闺蜜不管了。林歌无奈地笑了笑。“林歌我也走啦,咱们下回再聚。”“好,拜拜。”林歌站在门口跟同学们一一告别,看着前方三三两两、摇摇晃晃离开的身影,不住地叹了口气。青春散场,又将是别离。 “林歌。”林歌回头,看着沈应赐正朝着她走来,脚上突然有些沉重。“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我挺好的。”林歌笑了笑,“你呢?”“我也挺好的。”沈应赐看着眼前的笑靥,心里有些苦涩,“对了,下星期在N市有我的个人摄影展。”“恩,我刚才听到了。”“那,你会来么?”“我……恩,会来的。”“天有点晚了,要不我……” “林歌。”不远处,传来了一个男生的声音。沈应赐转头看着那个正向他们走来的男生,高个子、阳光、帅气,衣着看似休闲,却是经过精心地搭配,只是那张脸上挂着的笑容,顿觉有些刺眼。沈应赐的手不自觉地微微收紧。 “苏晨,你怎么来了?”林歌笑着打招呼。“我今天路过你们的寝室,听欧阳青说你今天有同学会,想着回来肯定迟了。大晚上的,你一个人又不安全,就向她问了地址。刚巧下班,就顺带来接你。”苏晨说着,便将头转向了林歌身旁的沈应赐。“你好,我是林歌的朋友苏晨,你就是沈应赐吧。”苏晨说着便向沈应赐伸出手。“你好,我是林歌初中的同桌,也是她高中的……好朋友沈应赐。”沈应赐向着苏晨的手微微一握。“沈先生,很高兴见到你。时间不早啦,我先送林歌回学校。”“好,下星期在N市有我个人的摄影展,届时请苏先生也一同前来参观。”“一定。谢谢沈先生,再见。”“再见”,说完沈应赐看向林歌,“林歌,我们下星期见!”“好,再见。”林歌将目光从沈应赐脸上收回,转向苏晨,轻轻地说了声,“走吧。”说完便向外走去,没有再回头。沈应赐看着他们一前一后离开的背影,不禁有些胃疼。他背靠着酒吧门前的柱子,抬头望了望天上的星星,一片寂静。今宵的酒似醉却未醉,今夜的梦似来却未来。不知怎的,沈应赐想到多年前的话,顿觉特别应景。有许多东西埋在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早已布满灰尘,似现不现。有时越想看清,却越看越不清。“星星好像离自己又远了呢。”沈应赐自嘲地笑了笑。 右岸酒吧离W大学并不太远,林歌与苏晨决定一路徒步回校,顺便消消食。此时,路上的行人已寥寥无几。 “他……”“对,是他。”“他回来了,那你呢?”“我?我不知道。只是……很想见见他。”“之前你跟我提过他的字很漂亮又会打篮球,今天看到了真人果然是个沉稳内敛的男生。我记得你的数学也是他教的吧。”苏晨笑着说。“是呀,他总是什么都会,什么都知道。”林歌望了望天空。“不过今天看他背着相机,下个星期又开个人的摄影展,这么说来,他可是个大摄影师呀!”“哈哈,他的摄影技术确实比他的篮球,比他的数学还要好。这是他最擅长最热衷的。”林歌抚着头上的樱桃发夹,有些忍俊不禁,“他是我见过最棒的摄影师。” 虽是酷暑的六月,但在晚风的吹拂下却并不觉得难耐。林荫道上的蝉,知了知了地叫唤,演绎着专属夏季的乐章,多少人的故事在这尘世间交织,此起彼伏。此时的蝉音,让人很是怀念。而在那个“音乐会”渐渐结束的秋天,当蝉开始繁衍后代时,他们的故事也孕育而生。青春的轨迹在缓缓前行。高三,那个懵懂又带着太多禁锢的年纪,浅藏着淡淡的淤青。迷惘与诱惑,在这张巨大的罗网下,抓挠着众人的心,欲说还休,五味杂陈,各自有各自的故事,各自又有各自的秘密。比如,林歌第一次考的满分数学卷子。藏在林歌日记本里的秘密。还有呢?还有那一长串的照片,林歌的照片……
010章 我是林歌,你还是沈应赐吗 苏晨站在摄影展巨大的海报之下,那就像一个穹顶,就如同,沈应赐之于他和林歌。他不是没想过表白,可每次,听到林歌说起“沈应赐”这三个字,他藏在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林歌永远不会看到自己表情。 那三个字,能让她的眼睛亮起来,就像谁在黑暗中,倏忽擦了一根火柴,亮光耀眼,却也灼心,好像一下子,烧尽了苏晨原本的骄傲和自信。虽然如此,但原本沈应赐,也仅仅只是一个名字,一个代号,一个缠绵在林歌话语里,藏在林歌心里的虚无的,随时可能站不住脚的回忆里的幽灵。而现在,不一样了,他回来了,在这个让所有毕业生都惆怅,焦虑的夏天,他再一次占据了林歌的生活。苏晨觉得,刚才买的那个甜筒,此刻让他有些反胃。 他和林歌,是因为电影认识的。那时候偌大的午夜电影院里,他听见隐约的抽泣声,转过头,黑暗里,她的眼睛里全是泪水,脸庞若隐若现。他盯着她,就像一只猎豹盯着一只突然闯进自己领地的领地。这样说其实也不为过,平叔这间开了很多年头的电影院,大半夜的时候,一般只有他一个人。“姑娘,给你纸。”他不知自己为什么要起身给她贡献面纸。“谢谢。”她大哭着接过来。屏幕上,正在放的,是那部著名的《初恋红豆冰》。 他在黑暗中看到她颤抖的肩膀,一时语塞。这也是他,第一次在女生面前手足无措。他在她身边坐下,屏幕上,电影还在放,他却无心看。后来,他们常常会碰到。有时候,是午夜电影放到一半的时候,她偷偷溜进来,递过来一瓶冰可乐,问那人好的坏的,他翻个白眼回答,自己不会看?有时候,她早早候在那里,吃着一个苹果,在平叔的电影院里,吃东西才是看电影的常态。他总是一把把她的半个苹果抢来叼在嘴里数落她吃独食。后来的后来,他便盼着她来,要是没有她,《霸王别姬》不够缠绵悱恻,《卧虎藏龙》不够行云流水,他爱看的所有电影,都不过是一帧帧的集合,了无生气,让人生厌。他们都是喜欢黑夜的人,但却又很不同,他因为黑暗能让他心安,而她,是享受敞开心扉,无所顾忌哭泣的快感。但是他们又很相同,迷茫地坐在黑暗里,保留着最初的疯狂和童心,只有在午夜,才有权利拒绝进入成年人的世界。他们认识两年的时光里,他从开始只能在午夜看到屏幕之前大哭大笑的她,到后来,逐渐参与她的生活。看到了白天那个努力生活,总在追赶的她,看到了因为失落,打击一个人躲着哭的她,看到了一个吃到好吃的就笑得没心没肺的她,在他眼里,她就像一滴水,在白天温暖的阳光下,可以折射无比绚丽和多样的色彩,而在夜里,悄无声息地渗透进他原本干涸的心里。他不知道自己之于她,是怎样的一个存在。他只有小心地隐忍自己的感情,小心到每一次他为她做的,她都不知道。小心到过了两年,他依旧没有将喜欢说出口,只是安心待在她身边。他只记得他们一起在小山坡喝过啤酒,醉了的时候,林歌冲着寂静的林子,喃喃自语着沈应赐的名字,她不知道一旁的苏晨,眼神黯淡。他们一起在漫天繁星下许过愿,她说她的愿望里,是沈应赐,而他没有告诉她,他的愿望里,是一个叫做林歌的女生。她总说,你可是我的好朋友啊,你可不能走。对,他们经历了太多太多,多到她只认为是朋友,而他,却清楚的明白自己的心。“林歌。”他站在巨大的海报下拨了那个号码,听到接通,有些欣喜地喊了一声。“哦,是这样的,我朋友给了我两张电影票,我们一起去吧,就是你提过的那部,初恋的电影……哦,好,那没事。”苏晨挂断了电话。最后还是说朋友给的,他自嘲自己的用心,为了她,他托关系要了最中间的位子,买了她想看的电影。结果,她却推脱,说她陪他在学校采风,要去的话,估计赶不上了。也难怪,对于她,他也只不过是个关系比较好的朋友,少了随时能见她身份,少了不撒谎也能给惊喜的资格,而沈应赐,是她所有年少时光里的光亮,是她心里镀了金的男生,和他比起来,自己什么也不是。那一头,林歌看了看身边的沈应赐,他离她很近,但是又离她很远。多年以后,她开始感觉到,一种变化在悄然变化,虽然他们都在极力阻止着时光带走一些东西,比如那一年课桌上纸条给予的温暖,又比如柠檬水味道的固执坚持,但是生活的流沙依旧在流淌,他们无奈,却又只能逆来顺受。她假装这种感觉不在,背过脸去。远处,是六月早已形成墨绿的树枝,阳光摇曳下,形成的光圈让她的眼睛忍不住追逐。就像沈应赐,曾经的他,也是她的世界里唯一的光亮,只是他的每次离开,都不曾告别。傍晚的风,吹起她耳际的头发,摩搓着将记忆翻涌,她抬头看见身边的他,和年少的稚嫩不同,现在的他,早已经过了跋涉整个世界洗礼,多了一丝陌生的却刚毅的气息。我还是那个林歌,你,还是那个沈应赐吗?林歌问自己,回答她的,只有林间的微风最温柔的低唤,像那年香樟树下,那声轻轻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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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章 我很不介意你成为我的女朋友苏晨紧盯着手上的电影票。有些不甘心。他咬了咬牙,再次拨通了那个号码。“林歌,明天晚上你有空吗?明天出来看电影吧,我有话对你说。”他说得果断又干脆。“恩,好的,那明天校门口见。”“朋友?”沈应赐拿着相机,定定地看向林歌。“恩,一个处得很好的朋友。”沈应赐握着相机的手紧了紧,看着近在眼前的林歌,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第二天,林歌到达校门口,三三两两的人群中,一眼就看见了等待的苏晨,昏黄的光晕打在他的身上,让他俊朗的外表增添了一份柔和。也是,那么受女生欢迎,总是有道理的。“苏晨。”林歌一边招手一边从马路对面走来。苏晨微笑的看着向他走过来的女孩,月光下的林歌温润恬静。陈贝曾说,林歌给人的感觉比海水还蓝,有时候却带着中世纪诗人的忧伤。“等很久了吗?”“没有,我也刚到,你先喝点水。”苏晨看着林歌额头上沁出的细汗,自然的递上水和纸巾,他没由来的很喜欢这种照顾她的感觉,而他很清楚,这种照顾,绝对不希望是以朋友的身份。“离电影开场还有一段时间,要不我们先去吃饭,我知道一家店很有味道,可以去尝试一下。”不得不说苏晨真的很懂林歌,因为吃,真的是林歌无法拒绝的理由啊。“真的吗?是新开的店吗?我们去吃什么?”林歌开心的眯起月牙眼,随着微风,连头发都带着一丝的俏皮。苏晨不禁失笑,真是容易满足的女孩啊。“是一家新开的火锅店,很有特色,老板娘人很好,我挑的地方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苏晨好笑的拍了一下林歌的头。林歌怔了怔,总觉的今天的苏晨有点不一样,可又说不出来到底是哪里不同,可看着表情自然的苏晨,觉得自己或许是多想了,她跟苏晨是哥们的相处模式,恩,应该是的。在林歌的胡思乱想中,苏晨领着她很快到了地方。苏晨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可以看到外面的人来人往,美丽的夜景。林歌看着苏晨熟悉的点菜、布菜,心想他应该是这家的常客吧,似乎跟着苏晨,永远都不会担心下一步应该怎么走,不需要那么小心翼翼,很安心。如果没有沈应赐,自己应该也会喜欢上他吧。想到这,林歌愣住了,苏晨是哥们呀,胡思乱想什么呢!林歌呀林歌,果然一顿吃的就把你给收买了。林歌拍了拍脸,呼了一口气。“怎么了?不舒服吗?还是不喜欢这儿?”“不是,不是,空调打高了,我有点热。”林歌假装用手扇着风,掩饰着自己的脸红。不等苏晨接话,老板娘就笑着走过来了,说:“小苏啊,这是你女朋友吧?长的很漂亮呀,一看就招人喜欢,之前总是见你一个人来吃饭,我说呢,这么帅的小伙子怎么没有女朋友呢,原来藏着呢!”“不,不是……咳咳。”林歌急急的解释,结果呛到了,脸瞬间也变得通红起来。苏晨连忙给她倒了杯水,轻轻拍着她后背,让她缓过来。“小姑娘别害羞,小苏你们慢慢吃啊,我到后厨去看看。”苏晨笑着向老板娘点了点头,又给林歌再倒了杯水。老板娘看着林歌他们笑道:“年轻真好呀!”林歌埋头喝着水,尴尬的不敢看苏晨。“刚刚老板娘,误……误会了,你别介意啊。”林歌觉得快尴尬死了,不知该怎么说,又害怕伤了苏晨的自尊心。等了一会,林歌并没有听到苏晨的回答。心想,苏晨不会生气了吧。林歌小心翼翼的抬头看了苏晨一眼,发现苏晨静静地看着她,忽然很正经的说:“介意什么?介意你成为我的女朋友吗?”这双眼睛太真诚,里面有着太多的情感,那些情感似乎找不到出口,只有旁若无人认真看着她才是唯一的宣泄方式。看着苏晨的眼睛,林歌躲开了。“如果是这样,我很不介意。”苏晨一字一句认真道。“别别,你不要开这种玩笑,一点都不好笑的。”林歌很害怕这样认真的苏晨,自己喜欢的是沈应赐,却也不想伤害苏晨,所以宁愿装作没听懂,相信苏晨是不会逼自己的。“我知道你喜欢沈应赐。别瞒我了,我知道的。你真的特别喜欢他?”林歌愣住了,因为被人看破,被人说出来,甚至有些恼怒。“特别喜欢。”林歌定定地看着苏晨。“怎么个特别法?”“……”“你看,你也停顿了,不过是这种程度的喜欢。”苏晨慢慢走向她,握住她的肩膀。苏晨看着林歌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的说:“林歌,你的心事只有我最懂。”林歌挣开了苏晨,有点恼怒的说:“你不是我,你不会懂的!”说完转身就跑了。苏晨追了过来,“我说错了,行吗?别生气了。”月光下,林歌显得那样的伤感,那样的空茫,她慢慢蹲下,哭了起来。是啊,我都让人看出我的喜欢来了,可是,沈应赐,喜欢我吗?喜欢过我吗?每次他的离开都不曾告别,自己对于他也是可有可无的吧……苏晨蹲下来一直陪着林歌,看着眼前的林歌,望着天上的星辰,她对于沈应赐的感情他又何尝不明白呢,到底是还是吓着她了,没关系,只要能让他一直陪在她身边就可以了。
012章 我该拿你怎么办?经历了上次苏晨的告白后,林歌总是躲着苏晨,她很害怕那种尴尬,也不知道该怎样面对他。反而苏晨却好像没事人一样,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依旧跟哥们似的找她,但林歌都找借口拒绝了。日子就像白开水一样,淡淡的,在林歌躲着苏晨中间悄悄地溜走,而陈贝这个没心没肺的,依旧跟着男朋友徐磊创业,虽说创业很艰苦,但是有什么比找了一个好男朋友更甜蜜呢。而沈应赐,也为着他下次摄影展和摄影工作忙碌着,偶尔也会和林歌在微信上聊聊遇见的趣事,每到这个时候林歌总是特别的开心,从心底里漾出一种幸福感,会令她整晚的兴奋和失眠。林歌总是那么的小心翼翼,连幸福也是,藏在心底。如果不是那张照片,或许,林歌会永远缩在自己的壳里,不会迈出走向沈应赐的那一步……林歌跟往常一样从写字楼里走了出来,像她这样的职场菜鸟,每天就只有被压榨的份,林歌拖着疲惫的身子往回走着,突然有人从后面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嘿,林歌,你在这里工作呀?”林歌像受了惊的小兔子,差点蹦起来,定睛一看,原来是高中同学陈宸“陈宸?你快吓死我了。”“你怎么这么胆小呀?”陈宸打趣道“唉,话说你和大摄影师最近怎么样了,有没有什么发展呀?”“什么跟什么呀,你别胡说。”林歌心里一怔,慌乱的解释着。“不会吧,那么高调的把你的照片放在摄影展上,你会不知道?”“什么照片?”林歌声音不自觉地提高了。“真不知道?”陈宸有些惊讶,看着一脸茫然的林歌,翻开自己的手机,找到沈应赐摄影展的图片,“诺,你看,就是这些,那天摄影展的,这大概是那天应赐特意安排的吧。”林歌看着那张照片,手不自觉的握紧,那是一张她的侧脸,照片中的她,闭着眼,发丝被风吹起,被定格在了空中。照片名很好听,叫《听歌》。林歌轰的一下炸开,脑中再也想不到其他了。也不知道陈宸接下来说了什么,林歌只知道从心里涌上来的情感告诉她,现在她就要去找他,需要立即就见到他。“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吗?”林歌猛地抓住了陈宸的手臂,急急地问。“应该在上海,和……”林歌没等他说完转身就跑了,在上海,她要去上海,从来没有这么激动,不管能不能见到沈应赐,最重要的是,或许他的心里也是有她的。“喂,林歌……”陈宸悻悻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真不知道,他们三个怎么回事,一个比一个奇怪。”而陈宸的后半句“和沐笙一起”,随着林歌的转身,也消失在了风中……林歌匆匆踏上了去往上海的火车,不顾身后的一切,怀揣着希望和梦想去看一个人,感受着火车极速离开,只为离心里的那个人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终于到达了上海火车站,出了站台,林歌正要打电话给沈应赐,突然间看到对面站台一个熟悉的背影,而那不就是自己不顾一切寻找的身影吗?林歌不由得激动起来,准备喊住他。却发现他身边的一抹倩影,沐笙?栗色的长发,抓着沈应赐的手臂微微晃着,身边有一位端庄贵气的夫人,似乎在交待着什么,沈应赐点头答应着什么,温柔的摸了一下那栗色的长发,搂着沐笙,似乎准备上车了。“沈应赐”林歌轻轻叫着。林歌眼泪不知什么时候流了下来,林歌看着上车的沈应赐,奔向了对面的站台,为了快点,林歌不顾一切地奔跑着,想穿过火车道。“你疯了,不要命了!”车站的工作人员吼着。是的,那个刹那,林歌觉得自己真的疯了,只是想站在他的面前,问问那个一直没有勇气问的问题。可在跌倒的一瞬间,感受到一股撕裂的疼,林歌摔在了铁轨上,工作人员大声骂着,狠狠地训着,可林歌什么都听不到了。已经来不及了。是的,来不及了。那列车开走了,从林歌雾朦朦的眼中逐渐消失了,似乎有些什么已经被无声地吹散,又仿佛倒塌了什么,林歌只觉得动弹不了。几乎是下意识,林歌打电话给了苏晨,这几年,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林歌似乎总会第一个想到他。“怎么了?”“我腿好像断了,呜呜呜~”脚上的剧痛让林歌有些发慌,不停地流着眼泪。“什么?在哪儿啊?你现在在哪?我马上来!”“我……我在上海站台。”“你先别慌,你先到医院等我,我马上过去,别急,等着我!”“好,我等你。”林歌哽咽着。林歌被站台的工作人员送到了医院,拍了片子,骨头没有大碍,只是脚崴了,不能动了。林歌哭着可不敢告诉父母,又怕挨骂。于是等着苏晨的到来,相信他来了,一切都会解决的。苏晨到了医院,可是林歌并没有等到苏晨安慰的话语,那是苏晨第一次骂了她。确定林歌没有什么大问题,苏晨便带着林歌回去了。一路上除了坐车,苏晨几乎是连背带抱地把林歌运了回去,看着苏晨这样,林歌说不感动,是假的。苏晨知道她这么不顾一切,是去找沈应赐,也知道这一次林歌是多么的遍体鳞伤。林歌这次回来谁也不理,陈贝和欧阳青,也没有办法,林歌不接电话,封闭着自己。苏晨联系不到她,害怕她不吃饭,每次到饭点都会在林歌宿舍楼下喊:“林歌,下来吃饭了,该吃饭了,林歌~”于是,这栋女生宿舍所有人都知道了,有一个“不爱”吃饭的女孩,叫林歌。林歌面对苏晨这种没脸没皮,总是没有办法,苏晨总是可以抓着她的软肋。在苏晨和陈贝的照顾下,林歌脚好得很快,林歌可以去医院复诊了。去复诊的时候却碰到了自己最不愿看到的人——沐笙。“林歌姐,你怎么会在这?你的脚怎么了?”“我……”林歌支吾着。正好挂完号的苏晨过来了,“还不是某人,犯花痴,看我打篮球的时太激动,从看台上摔下来,早知道她这么迷恋我,我就不耍帅了。”苏晨痞痞地遮掩道。“苏晨,你怎么这么不要脸!”林歌脸一下就红了。沐笙笑着道:“你们真幸福。”林歌看着眼前笑容明媚的女子,似乎就像一根刺,扎在身上,让她觉得脚似乎又疼了几分。回学校的路上,苏晨背着林歌,林歌却沉默不语,苏晨知道林歌敏感,害怕她又封闭着自己,故意逗她到:“林歌,你怎么真么沉啊?”“谁让你总拿那么多好吃的东西给我,你这叫自作自受。”林歌没好气地拍了一下他的头。“是吗?我妈说了,这些饭和煲汤可不能白喝的,是要当媳妇报答的!”“苏晨,你怎么这么没脸没皮的。”“你可是我背的第一个女孩,你不给我妈当儿媳妇,但也要对我负责的……哎呦~”“你再说,我就撕了你的嘴。”没等苏晨说完,林歌用力地在他手臂上掐了一把。“得令,一切听从党的指挥。”对于苏晨的没脸没皮,林歌哭笑不得。也只有和他在一起,林歌才不会那么小心翼翼,他总是有办法,让她变得不像原来的自己。一路上打打闹闹,他们很快到了学校。在学校门口的香樟树下,林歌看到了那个让自己心心念念的人——沈应赐。“林歌。”沈应赐看到苏晨背上的林歌后,轻轻喊道。这画面,正如那天林歌在站台,轻轻喊着沈应赐的名字一样。林歌,静静地看着沈应赐,心里,默默说道:“沈应赐,我该拿你怎么办?”微风吹着这个夏天,蝉鸣声声,不知谁又在跟谁倾诉着新的情节。
013章 开不了口
苏晨多想就这样一直背着林歌。可是,学校门口,香樟树下,那个穿着白衬衫的人出现,他的一声“林歌”,使林歌顾不上自己受伤的脚,迅速逃离了苏晨的背。沈应赐的声音总是带有一种魔力,而林歌需要时间才能平衡。“苏晨,要不……要不,你先回去吧。”林歌小心地看着苏晨嗫嚅到。“嗯……好。”苏晨看着眼前小心翼翼的林歌,又看着对面的沈应赐,他心里清楚林歌现在最需要的是对面的男子安慰而并不是自己,其实他只愿林歌是开心的,那就好了。“我回去了,注意脚,医生说还没有完全康复,你,小心些。”“恩,好的。”林歌回道。苏晨交代完林歌,又定定地看了一眼沈应赐,蓦然转身离开。香樟树下,只剩下林歌和沈应赐,两人都沉默不语,有种奇怪的氛围在身边流转着。林歌看着眼前的男子,其实有点儿难开口,但是谁叫眼前这个人是自己心心念念了这么多年的沈应赐。沈应赐离开的这么多年里,林歌差不多把自己活成了他的样子。因为沈应赐,她爱上了出黑板报。因为沈应赐,她努力学习数学。因为沈应赐,她成了文艺委员。因为沈应赐,她……所有她现在的样子,都包含了沈应赐的可能。所以,她无法抗拒沈应赐的一声“林歌”。“沈应赐。”林歌其实有点儿抑制不住自己此刻内心的情绪,“你怎么会在这儿?”沈应赐只是轻轻“嗯”了一句。沈应赐是特地来这儿等林歌的。他走之前有好多好多的话都没来得及跟林歌说。生活多半是无奈,而他有太多的言不由衷。好不容易,沈应赐鼓足了勇气迈出了这一步。他今天来找林歌是想告诉林歌所有。可是,在他见到苏晨背着林歌的时候,他却犹豫了,他把原本想说的话都咽了回去。“林歌,我送你回寝室吧。”林歌的脚还没完全恢复,沈应赐扶着林歌,他们走得很慢很慢。这一路,安静到仿佛可以听到彼此的呼吸声。他们最终都选择了沉默。谁都没有打破这份看似和谐,内心却澎湃的宁静。“我到了,拜拜。”说完,林歌便推开了寝室楼的玻璃门。“拜。”林歌上楼了。沈应赐,依然站在林歌的寝室楼下没有离开。只是林歌并不知道。夜很寂静,累了一天,林歌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正当林歌睡得正香的时候,感觉有人在推她,林歌睁开惺忪的睡眼含糊不清地说:“干嘛呀?”“你的电话。”原来是陈贝。林歌好不容易睡得正香,结果被陈贝给叫醒了,要知道睡得正香的时候被吵醒是件多不舒服的事。于是,林歌白了陈贝一眼:“不是跟你说了吗,睡觉的时候发生天大的事儿也不要吵醒我,尤其是电话。”说完林歌拉下被子把整个人蒙起来继续睡。没想到陈贝用力扯开林歌的被子说:“第一个会关心你的人。”说完把手机丢在林歌的被子上。第一个会关心我的人——沈应赐。这些天来,这是第一个电话,沈应赐给林歌打的第一个电话。林歌的睡意瞬间全无,比任何时候都来得清醒。正当林歌在想要不要给沈应赐回电话的时候,手机的音乐又开始响起。“那时的你说,要和我手牵手,一起走到时间的尽头……”那么悦耳,那年她唱过的《我们的爱》。林歌急急忙忙却又小心翼翼地拿起手机放在耳边喂了一声。“是我。快下来,我在你寝室楼下。”“啊?你说什么?”林歌以为自己在做梦,狠掐了自己一把。疼……是真的,这是真的。林歌马上从床上跳了起来,走到窗户边一看,果然昏暗的路灯下有个孤寂的背影,还是那件熟悉的白衬衫,路灯把他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林歌的心轻轻地疼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今晚的月色很美,满天的星星,可是沈应赐看上去却带着一丝丝落寞。“我在你寝室楼下。”沈应赐重复了一遍。“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回去睡觉呀。站在我寝室楼下干嘛?”林歌小声的说着。“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这个点,我们要去哪儿呀?”林歌内心满是期待却不能表露出来。“去了你就知道了。”林歌匆忙换了衣服,下了楼。此时的她已经顾不上还没痊愈的脚了。“嗨……”沈应赐转过身,看了林歌一眼。“我背你吧。”就这样,仿佛一切都在做梦,林歌趴在了沈应赐的肩膀上。她可以闻到沈应赐白衬衫上的淡淡香味,好像那些年曾萦绕在记忆里的味道。林歌从未想过这一天来得这么快这么突然,她没有一点儿心理准备。但有一点,她很开心,她觉得此刻的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想到这里,林歌不由得扬起了嘴角,暗自欣喜。“你打算带我去哪儿呀?”这个时候的林歌按捺不住心中的疑问,再一次问道。“去了你就知道了。”而沈应赐依然没有多说什么。沈应赐背着林歌去了学校附近的一座山上,在这儿可以看到最美的日出。沈应赐想带林歌看日出,一起迎接新的一天。到了山顶,林歌和沈应赐静静地坐在石头上等待日出。没过多久,东方欲晓,曙光渐现,天际恰似一片白蒙蒙的鱼肚色,低处几座峰峦,影影绰绰,扑朔迷离。今天的日出,分外美。但沈应赐却依旧没有开口——那年他为什么离开。
014章 想我就给我写信
“喂,应赐哥哥,你现在有空吗?我找你有点事。”沐笙拨通了沈应赐的号码。
“小笙,我在和林歌看日出,等我回去再找你,好吗?”
“恩,好的。回来给我打电话,应赐哥哥,再见。”
“再见。”
日出呀,好像很久没看了呢。沐笙心里想着。
阳光透过玻璃,映在了沐笙的脸上。沐笙放下手机,她用一只手撑着脸颊,看着缓缓升起的太阳。阳光很暖,就像,就像应赐哥哥。
时光倒流,沐笙的思绪回到了那一天,那个阳光明媚的早晨。
长长的睫毛,高挺的鼻子,洁白的脸颊,浓密的黑发,他静静地坐在窗边看书,阳光洒近窗子,仿若与他融为一体。沐笙心中抹上了几丝暖意,让她不禁回望过去......
这是沐笙第一次见到沈应赐,那时她刚成为他的邻居。
沐笙和沈应赐的父亲是工作上的伙伴,两家是世家,又因为家离得近,便理所应当的上了同一所学校。
早上,沈应赐会喊沐笙一起上学;中午,沈应赐会等沐笙一起吃饭;放学后,又会背着书包一起回家。
沐笙小沈应赐一岁,所以她也成了沈应赐的小学妹。沈应赐会去沐笙的教室找她。沐笙也会经常来沈应赐的教室等他。在沐笙看来,沈应赐的身上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光芒。
下课铃刚响,沐笙便已然趴在沈应赐教室的窗台上等他。看着老师走出教室,沐笙便俏皮地喊道:“应赐哥哥。”沈应赐抬头看了看窗外的沐笙,微微一笑。
沈应赐的学习比沐笙好太多。沐笙的数学英语,而恰恰这是沈应赐的优势学科。所以每天放学后,沐笙都会去沈应赐的家中,拉着他给她补习数学英语。
沐笙身材高挑,容貌清秀,体育是她喜爱的项目之一,她是她们班里跑的最快的女生,却耐力不好,时常因体力不支而无法继续长跑,却都咬牙撑着。沈应赐很喜欢看沐笙在操场上跑步的样子,或许是因为她身上那股倔强劲儿。
刚拿到期中考试成绩单,沐笙看着自己上升的成绩,非常开心,暗暗决定要将爸爸特地给她从国外带回来的那盒巧克力拿出来给应赐哥哥,要好好谢谢应赐哥哥。
“应赐哥哥,你在我家门口等我一下,我马上就来,千万别走哦!”
“好的好的,你快去吧。”沐笙飞快地跑回家直奔自己的卧室,拿起书桌上仅剩的那盒巧克力转身就又跑出去。“应赐哥哥,这次我的期中考试发挥得超级好,尤其是数学和英语,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夸奖我了。”沈应赐看着沐笙脸上洋溢着欢乐的笑容,在夕阳下显得特别灿烂,“所以,作为感谢,应赐哥哥,我把这盒巧克力送给你,这可是我特地让我爸爸带回来的,特别好吃,我很喜欢这个的,都已经被我吃的就剩一盒了!”说完,眼睛还不时地转向手上的巧克力。看着沐笙天真的样子,沈应赐打趣道,“既然小笙都这么喜欢吃,那一定很好吃,小笙没有舍不得吧?”“没有……没有不舍得,应赐哥哥你一定要收着。这次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爸爸回来还会夸奖我,我可高兴了。”沐笙像是被戳破了小心思似的,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逗你呢,小笙这么喜欢的,哥哥怎么会抢小笙的,小笙自己留着,就当给自己的一个奖励。下次考试要继续加油,到时哥哥带你出去玩。”沈应赐摸摸小笙的头,宠溺地说着。“真的吗?太棒了,应赐哥哥,你最好了!”小笙拿着手上的巧克力,欢快地笑着,“既然不要巧克力,应赐哥哥我来给你唱首歌吧!”“回忆里想起模糊的小时候,云朵漂浮在蓝蓝的天空,那时的你说,要和我手牵手,一起走到时间的尽头……”“停停停,小笙,不是说漂亮的女孩都会唱歌嘛,你怎么唱成这样?”沈应赐忍不住打趣道,“这句应该这么唱……”说着,沈应赐也忍不住唱了几句。“应赐哥哥,原来你唱歌也这么好听,那你来教我唱歌吧。听说学校马上就要开展艺术节了,我想去试试!”“好啊!”时间悠悠,日历上撕去了几页。转眼,就到了学校一年一次的艺术节。在沈应赐的帮助下,沐笙有了很大的进步。参赛那天,当沐笙穿着白色的公主裙,站在舞台中央,随着音乐,唱起来这些天,在沈应赐帮助下排练了多次的歌曲《我们的爱》。“我们的爱,过了就不再回来,直到现在我还默默的等待,我们的爱,我明白,已变成你的负担……”台下沈应赐忍不住随着沐笙一起哼了起来。艺术节在歌唱比赛中落下帷幕,虽然沐笙没有取得非常好的名次,但《我们的爱》好像成了沐笙和沈应赐之间的一个美好回忆。 生活依然马不停蹄地前进着,时间在沐笙一次次的撕日历的动作中日渐远去。没过多久,沐笙就从自己的母亲那里得知,因为父亲工作的原因,他们将要搬离这座城市,而自己也将转学,离开这里,离开沈应赐。对沐笙来说,平日里说说笑笑的朋友虽然有很多,但是沐笙最舍不得的还是应赐哥哥,一想到马上就要离开这里,马上就不能天天见到应赐哥哥,再也没人陪自己唱歌陪自己练字,沐笙心里说不出的难过。那些回忆都会像天空的星星,一直追随沐笙至天涯海角。不管将要去何方。时光荏苒,终于到了沐笙离开的那一天。“应赐哥哥,今天我们就要走了。”沐笙低着头,显得很沮丧。“别难过,我会给你写信的。”沈应赐摸了摸沐笙的头,“记得照顾好自己。”旧时光,缓缓流淌在泛黄的信纸上。一沓一沓的,薄薄的写起来沙沙作响的信纸,承载着青春时代最隐秘最美好的记忆。生活中的春花秋月和脉脉流沙,一一抒发在笔下,在相传和等待中,寄给另一个人。 “嗡嗡嗡……”沐笙的手机在桌子上震动着,她回过神来,看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着那熟悉的四个字——应赐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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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章 欧阳青,你好自为之吧林歌觉得这一个夜晚是自己人生中最美好的一个夜晚,她从来都没想过沈应赐会主动打电话给她,更是从没想过沈应赐会背着自己去看日出,林歌甚至觉得不管过了多少年,她都不会忘记今晚和沈应赐看日出的场景,还有沈应赐身上那淡淡的味道。回忆着和沈应赐小甜蜜的林歌慢慢地往寝室赶,刚好在寝室门口遇到了准备进门的陈贝。“你跑哪儿去了?我早上醒来的时候你竟然不在,我还以为你被外星人抓走了。”陈贝看到从外面回来的林歌,半带调侃半带着急地问道。“额……”林歌没想到会突然碰见刚买完早饭回来的陈贝,一下子被问得答不上话,既不想让陈贝知道自己和沈应赐呆了一整晚,可是一下子又想不出要怎么找个借口搪塞陈贝。看着林歌满脸通红不知如何回答的样子,陈贝也大概明白了。林歌的这个表情除了是碰上沈应赐还能有什么。知道林歌外出的原因,陈贝也就放下了一颗悬着的心,“好了好了,快点进去吧,我给你和欧阳青带了早饭,快点进去吃吧。不过倒是奇怪,欧阳青昨晚也没回来,她不是死活不肯回家吗?难道昨晚回家去了?”看着陈贝给自己带的早饭,想着自己和陈贝从高中开始的友谊,林歌突然觉得自己这样瞒着她特别对不起她们之间的情谊,但一想到自己与沈应赐间模糊的感情,还是选择了沉默不说。回到了寝室的两个人,一边吃着早饭,一边讨论着欧阳青到底去了哪里。看着欧阳青整齐的床铺和关机合上的电脑,似乎都在告诉她们欧阳青昨晚的夜不归宿。虽然欧阳青的父母都希望她能早点回家,到自家的企业上班,但是欧阳青早已说过,她要珍惜跟大家共同相处的最后时光,不在学校待到最后一天是不会回家的。难道这家伙改了性子,昨晚回家住了?可是如果欧阳青回家了,按照以往是会提前跟林歌和陈贝打招呼的,不会这样一声不吭地就玩消失啊!想到这里,陈贝决定给欧阳青打个电话,确定一下欧阳青的安全。“嘟嘟嘟……”电话响了一声又一声,可是却始终没有人接听,这让林歌和陈贝有些担心。就这样,她们边吃早饭,边猜测欧阳青昨晚的去处,可又觉得欧阳青没其他地方可去,想来想去还是不放心,于是她们决定吃完早饭去校园里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欧阳青。吃完早饭的两人开始在学校里瞎逛,一方面是为了找欧阳青,一方面也想借这次机会好好地再看一看自己呆了四年的大学。林歌和陈贝挽着手漫步在学校中,看着这个熟悉的学校,熟悉的教学楼,熟悉的图书馆,熟悉的操场,熟悉的食堂……好像当年拖着一个大大的行李箱一起来报道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她们俩一起从寝室楼到食堂,又从食堂到教学楼,这条每天重复走的路,还有大四准备毕业论文,每天从早到晚呆的图书馆和已经很久没去过的操场。一切的一切感觉近在眼前可是又远在天边。再过一段时间这波人就要离开这个待了四年的地方,这个时候其实是好是坏都没有什么了,有的只是对这个学校的留恋和不舍。“林歌林歌,你快看那边。”想得正入神的林歌被陈贝突如其来的叫声给拉回到了现实,顺着陈贝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竟看见了两人一直在找的消失了一整晚的欧阳青。只是让林歌和陈贝万万没想到的是,此刻的欧阳青居然一改往日的性子,像个小女人一样依偎在另一个男人的怀里,而那个男人竟然是几次三番劈腿抛弃欧阳青的张健。看到这一幕的林歌和陈贝,怎么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感受就像是一个不吃榴莲的人被逼着吃了一大口榴莲,恶心到只想去吐了它,然后再漱十次口。任何一个男人都可以站在欧阳青的身旁,可是唯独他张健没有资格。看着他们在小树林里紧紧相拥,恨不得要黏在一起的两个人,陈贝的火就不打一处来,拉着林歌就冲了上去。“张健,你这个人渣,快点松开你的脏手,别碰我家欧阳青。”陈贝一边拉着林歌向着欧阳青他们跑去,一边就已然控制不住地开口骂了起来。听到陈贝骂声的欧阳青惊了一下,抱着张健的手就像是触电了一般赶紧缩了回来,看着一脸愤怒的陈贝和满脸失望的林歌,欧阳青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可是事已至此,她只能是站在离张健稍远的地方沉默着不说话。可是性格暴躁,一点就着的张健哪能容忍自己被陈贝这般辱骂,立马就上前跟陈贝争论起来。“你有什么资格管我跟欧阳青的事,你除了是她的室友之外还有什么其他的关系吗?我是他的男朋友,她高中就跟我在一起一直到在现在,你觉得凭你有资格管吗?”张健抱着手臂,趾高气昂的对着陈贝说道。看着一脸欠揍的张健,陈贝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被张健点着的炮仗,瞬间就会爆炸。“我没资格?你才是最没资格的那个人好吗!还有,我确实是欧阳青的室友不假,但是很不好意思,除了室友我还是她的闺蜜!闺蜜,你懂吗!”说完陈贝就要去拉欧阳青,现在她只想带欧阳青远离这个渣男。但是张健又怎么可能让陈贝当着自己的面带走欧阳青,回头就拉住了欧阳青的另外一只手。欧阳青就这样被他们两人夹在中间,一边是大学室友兼闺蜜,一边是自己从高中开始就深爱的男人,两边都很重要,两边她都不愿意伤害。就在他们三个人乱成一团,陷入僵局的时候,林歌开口了。“欧阳青,张健对你怎么样,对你做过什么你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你们两个人之间的事,外人其实说再多也没用,最终的决定权在你的手里。但是作为你的朋友我们真的不希望你一次次地往火坑里跳,所以,这一次,你自己做决定吧!如果你选择跟我们离开,那我希望你能彻彻底底地跟张健做个了断,如果你选择他,那么从此以后,张健是改了性子,你们幸福地在一起也罢,或者张健还是死性不改,继续伤害你,那都跟我们没关系了,我们不会再管你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林歌冷静地说完这段话,然后看着欧阳青的眼睛,等着她的答案。欧阳青瞪大了双眼看着林歌,她怎么都没想到一向温婉如玉的林歌会说出这么一番话,这让她突然无所适从。她知道林歌和陈贝作为自己的闺蜜有多讨厌这个一次次伤害自己的人,可是她就是没办法拒绝张健的要求,即使张健一次次地伤害她,而她甚至为了斩去这段情而剪掉自己养了这么多年的长发,只因为张健说过一句,你的长发真美!可是就算是这样,只要张健对着她稍放下姿态,她还是会奋不顾身地扑上去。陈贝曾经说过,欧阳青你就是飞蛾,而张健就是那团火。对啊,可是飞蛾注定是要扑火的!“林歌,陈贝,谢谢你们关心我,可是我没办法放弃他,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他啊。”欧阳青看了看身旁的张健,他就像是鸦片,一旦沾上就无办法摆脱了,最可怕的是自己还甘之如饴。“欧阳青,你好自为之吧。”林歌说完便拉着一旁还在生气的陈贝走了。其实林歌心里清楚,欧阳青必定是会选择张健,这种感情就像是自己面对沈应赐,仿佛只要沈应赐的一句话,天涯海角自己都愿意跟他去流浪。
016章 即使你面目全非,我也还是爱你欧阳青就是在那样懵懂的时期里遇到了张健。高二的时候,欧阳青是整个年级段的级花,至于校花是谁,倒是没有人去排名过。一头绸缎般的黑色长发,因为长期练舞的原因,她的身材婀娜有致。每当欧阳青出现的时候,总是像一颗磁铁,牢牢地吸住所有男生的目光,所以,追求她的男生都可以和香飘飘一起绕地球三圈了。可是欧阳青却对他们没有一点点的感觉,她的时间不是读书就是在练舞。在欧阳青刚认识张健的时候,张健身上的缺点并不多,顶多只是脾气有些不好,他的外貌轮廓分明,家庭条件好,受女生欢迎。在遇见欧阳青后,张健不再随处逗女孩子开心,他把精力放到摇滚乐、电子游戏、玩直排轮上。而这样慢慢内敛和沉默起来的他,在所有女孩子心中,变得更加熠熠生辉。可以想象,当一个招蜂引蝶俊秀轻浮的浪子突然有一天变成了安静温柔的男人,所有女人的荷尔蒙都会在瞬间冲上头顶,如同一群蜜蜂突然看见一大片未经光临的花田一样,立刻就振翅飞过去了。但是这平静的爱情都在张健的父亲出轨,带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小三回家逼母亲离婚的时候结束了。母亲受不了父亲的背叛和小三的挑衅,纵身一跃从楼顶跳了下去,结束了这一切,可是亲眼目睹这一切的张健却再也没办法像之前一样。随之而来的,就像是好莱坞急转直下的紧凑剧情。从最开始的逃课,到后来的打架,和流氓混在一起,偷店里的CD,和不三不四的女孩上床……再后来,当张健的父亲把那个逼死自己母亲的小三娶回家,张健就开始经常不回家,在拿不到钱的情况下,就开始跟随着街头的那些混混抢学校一些胆小懦弱学生的钱。更严重的一次,他和一帮家伙抢了学校门口小卖部的钱之后,被抓进了少管所。六个月后当张健从少管所里出来,欧阳青已经高中毕业。又过了一年多,欧阳青怀了他的孩子,三个月后打掉了胎儿。在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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