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今年的应届三校生是什么意思,准备考五月高考,需要填报3月7-9号的专科自主招生志愿吗?

(1)考生须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段(批)志愿填报。未按时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段(批)报考资格。

(2)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单科成绩、体检等各项具体要求,确保本人填报符合条件。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3门选考科目中须至少有1门符合要求方可填报志愿。

凡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专业、中外合作专业志愿的考生,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3)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7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志愿,普通类第三段单独填报,具体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合格考生以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合格考生,在6月26日至6月27日与普通类第一段等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普通类第二段及之后录取。

(4)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得改动。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致使密码信息外泄以及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工作。

志愿填报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27.考生志愿分为本科提前批(公安、司法专科随该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含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含艺术、体育、定向培养士官、空乘、航海等专科)和高职高专批。

28.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在6月25日—28日,填报本科提前批(公安、司法专科随该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专升本志愿和对口招生志愿;第二次在7月2日—7日,填报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志愿;第三次在7月9日—13日,填报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并保存,在规定的截止期前允许有2次修改,此后将无法更改。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须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即:由县(市、区)招办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擅自放弃;考生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9.考生依据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认真阅读有关院校招生章程,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志愿由考生本人填报,家长、老师、同学及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因考生本人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招办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30.填报农村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必须符合我省规定的相应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认定。

民族预科班志愿在相关批次单独填报,经省招办审核、公示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填报相应批次的1个民族预科班高校志愿。

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等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须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定向志愿栏中;在设有第一志愿的顺序志愿批次中,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填在相应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栏中。学生录取为定向生后,入学报到前应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在志愿签字确认时同时递交定向西藏就业保证书。

31.设置1个特殊类型(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已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以上4类中选报1类,不得兼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在本科一批之前投档录取。

32.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本科一批可填报1-6个高校志愿,本科二批可填报1-9个高校志愿,高职高专批可填报1-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艺术类除外),可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在本科提前批志愿中,考生只能从体育、艺术、军事、公安(含专科)、司法(含专科)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中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专科提前批不同类别(体育、艺术、定向培养士官、空乘、航海等)之间也不得兼报。

专设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志愿,海、空军招飞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在本科提前批之前录取。如军队招飞未被录取,考生仍可参加提前录取批次的军队、公安、司法、民航及其他院校的录取。

33.艺术类考生志愿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专科批次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34.对生源不足的高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条件的考生可以重新填报志愿。

(一)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批次、高考志愿设置及填报要求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调整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14号)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须在相应批次普通文理类栏目中填报有关院校及专业。

(三)“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按《关于开展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按《关于印发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五)考生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考生在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后,选择报考高校及专业志愿。考生须通过网上在省招生办网上志愿填报系统确认志愿填报信息,志愿信息一经网上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六)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根据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报考相应层次高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能达到相应层次高校录取要求的,其填报的对应高校志愿无效。

报考文科类、理科类本科院校,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报考文科类、理科类专科院校,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一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报考音乐类、美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单考单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可自愿选择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文化课考试。报考体育类考生,只能选择参加理科类文化课考试。参加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物理、化学、生物3门,且至少须有2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参加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且至少须有2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七)报考高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最低要求为:报考文理科专业的,相应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一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体育、艺术类专业的,均须参加相应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考试且至少须有两门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高考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填报,其中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7∶00,其余本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2∶00,专科志愿在7月5日12∶00前完成填报。

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志愿均在6月28日12∶00前完成填报。

1.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共5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包括:军队(武警)院校、公安院校本科、司法类院校本科、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高校、空军和民航招飞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免费医学定向(本科)招生高校及专业,实施综合考核的试点高校及专业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高校、专业。

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建设高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核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

本科第二批为除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之外的普通高校。

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为需要单独面试的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公安院校专科和航空服务专业专科,以及航海类专科和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专科。

专科批院校为除专科提前批以外的所有高职(专科)院校和专业。

各批次安排的高校、专业详见我省《招生考试报》。

招收藏文加试、彝文加试考生的藏文、彝文专业按本科(不区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分别设置学校志愿,本科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录取,专科安排在专科批录取。

各批次预科志愿同批填报。

对口招生分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志愿两个批次填报。

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科、专科、本科预科、专科预科志愿按所报高校安排批次填报和录取。

2.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其中有特殊要求的公安(武警)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

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普通类专业本科安排在本科一批后、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普通类本科录取前进行,专科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后、专科批前进行。

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上安排在相应批次前进行,关注“志高生涯规划”,具体为: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录取;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录取;招收藏、彝文加试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在本批普通类录取后、其它藏、彝文加试前录取;招收“一类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在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科批次前录取,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在藏文、彝文“一类模式”专科批次前录取。

3.高职学院面向藏区试办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教育(以下简称藏区“1+2”)志愿设置在专科批志愿之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具体办法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4.报考除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外的港澳高校的考生,直接登录港澳各高校网站进行网上填报。

5. 拟报考高中中专的考生,参照《招生考试报》公布的中职学校招生目录,直接与相关学校联系,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1.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分别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对口招生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均设置6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以下类推),专科批设置9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均设置6个平行的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和专科批各设置3个平行的藏文加试、彝文加试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2.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国家专项计划和在本科提前批后录取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本科、专科分别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

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中的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招收藏文、彝文加试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和招收“一类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均设置1个第一志愿、4个平行的第二志愿,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分别设置1个高校专项计划志愿、1个自主招生志愿、1个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和1个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其中本科提前批志愿仅限只在该批次有招生计划的高校的合格考生填报),本科第二批设置1个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3.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配的考生,应选择该高校志愿内的专业“调配”栏。未选的,录取时视为不愿专业调配。各录取批次均不设置高校调配志愿。

4.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设置定向志愿(平行志愿为A志愿)。报考定向就业招生学校且愿定向的考生,应填报该校定向专业志愿或选择该校的“定向调配”栏。录取时,若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学校可调配录取选择了“定向调配”栏的考生到定向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省属院校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和定向培养士官志愿不受院校志愿序号和专业“定向调配”志愿的限制。

5.报考外语(理)的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的高校或系(科)、专业;报考外语(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的高校或系(科)、专业;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空军、民航招飞和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同科类其他普通高校。兼报空军、民航招飞时,招飞志愿优先于艺术和体育类专业志愿(体育单招除外)。

6.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补充生源。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一般为数个院校的平行志愿,志愿个数根据当次未完成计划情况确定,其中,本科第二批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时,志愿设置为1个一志愿。

7.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专科、预科志愿设置情况另文规定。

全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后,结合高校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交确定,填报截止时间后,所填志愿一律不得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志愿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密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考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县(市、区)招考办按照省统一编制的软件打印《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简称《志愿表》)。

各市州招考办要建立完整的信息管理流程和办法,负责汇总、整理、上报考生的志愿信息,关注“志高生涯规划”,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安全。各级招考办不得擅自向外界泄露志愿填报汇总统计信息。

1.为了减少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中的风险,缓解考生填报志愿的心理压力,2018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

2.高考志愿分提前单独录取批次(含本科、专科)、本科第一批次(重点本科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普通本科院校或专业)、本科第二批次(普通本科院校,包括独立院校本科专业和民办院校本科专业)和高职(专科)批次。

3.提前单独录取批次仍采用传统志愿方式。每个批次设置3个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以填报4个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并设置院校服从调剂。

4.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设置A、B、C、D、E、F、G、H、I、J共10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院校未完成计划,通过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征集志愿可视情况进行一次或多次。

5.提前单独录取的院校(专业)分八类:(1)军队院校(含武警院校),直招士官生院校专业;(2)公安院校、司法警官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察、治安管理、刑事司法、公安等专业;(3)航海类院校专业;(4)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教育部部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5)区内院校师范专业;(6)国家专项计划院校;(7)地方专项计划院校;(8)音乐专业、美术专业、舞蹈专业、体育及其他按艺体类分数线录取的专业。

6.每个考生在提前单独录取志愿时,只能选报其中一类院校与专业(音乐、美术和舞蹈不得跨类混报)。

7.在西藏招生的中央各部委所属院校(不含军队院校)原则上为限报院校。

1.所有考生一律凭报名号和密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对自己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考生应依据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人所报考的科类中选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

3.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与学校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类型(公办、民办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按照梯度填报志愿,不应盲目填报。市地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

4.凡报考在全国范围内招生未单独给我区投放招生计划的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单独填报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并向自治区招生办提供专业加试成绩合格证和招生院校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5.填报志愿统一安排在成绩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我区设置所有批次志愿统一在2018年6月26日至7月1日填报。

6.志愿征集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信息公开,志愿征集方式和时间等公开。

7.自治区招生办根据招生院校计划完成情况和录取工作进度安排,将招生院校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22.志愿根据录取批次进行设置,录取分五个批次:

(1)提前批本科:艺术、体育、外语、航海、免费师范类本科专业,军事(含定向培养士官)、公安院校的本科专业,宁夏医科大学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专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华侨大学、部分港澳地区高校等院校的本科专业;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专项计划(含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本科。

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分为A、B、C三段进行,A段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B段包括区内3所本科普通高校、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区外本科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C段包括除A段和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

(2)第一批本科(含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

(4)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

(5)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体育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第一、二、三、四批次和各批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要求进行设置;

体育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各批次中的少数民族预科班设置A、B、C 三个并列的院校志愿;第一、二、三批本科及第四批高职(专科)设置A、B、C、D 四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艺术类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专业大类投档,每个专业大类分别设5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设置“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填报同样采用“平行志愿”模式。

提前批次军事、公安、免费师范、外语等本科专业,宁夏医科大学中西部农村订单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专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华侨大学、部分港澳地区高校等院校本科专业,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院校调剂志愿。

本科艺术类A段、C段,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本科艺术类,高职(专科)艺术类均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专业服从志愿是指所填报的某院校专业未被录取时,愿否调配到该院校的其他专业。

院校服从志愿是指某批次所填报院校未被录取时,愿否调配到同批次录取的其他院校。院校调剂志愿投档后,由院校安排专业,考生所填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无效。

25.达到第一、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和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批次的“平行志愿”。达到第一、第二批本科院校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上的未录取考生和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的未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录取批次的“征集志愿”。

符合《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条件的通知》(宁招委〔2015〕9号,简称《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并达到国家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并符合有关高校相关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并达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不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规定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的考生,填报的各类专项计划志愿无效。

加大对专项计划贫困家庭考生的政策倾斜,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应积极填报民族院校志愿。达到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三批本科为填报志愿资格线)下80分以上的少数民族考生和达到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下60分以上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填报相应录取批次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限总政审查备案的考生报考。达到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80分以上,经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审查备案的考生方可报考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

取得宁夏2018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志愿;参加宁夏2018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高校单独组织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志愿。

26.志愿填报实行公布分数后,通过网上分时填报。

6月23日至27日:填报本科(含本科预科、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自主选拔、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志愿、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专业(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

8月1日至4日: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艺术本科类专业和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高职(专科)、定向培养士官、高职(专科)公安专业、高职(专科)艺术类专科专业和体育类专科专业)志愿。

各批次中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另行向社会公布。

27.考生填报志愿必须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按照网上志愿填报办法由考生本人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对自愿放弃志愿的考生,凡在年度集中填报志愿、征集志愿结束后,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申请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集中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录取机会,即凡二本及二本以上批次(含提前批次)申请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二本及以上批次所有志愿(包含征集志愿)的录取,允许其参加三本和高职(专科)批次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凡三本、高职(专科)批次(含提前批次)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志愿(包含征集志愿)的录取。

填报免费师范教育专业志愿的考生须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填报定向志愿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填报宁夏医科大学国家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后录取前与宁夏医科大学签订《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填报高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的志愿时,除按要求填报外,还需写出书面申请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须亲笔签名),于6月30日前交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

28.填报军事院校(含定向培养士官)志愿的考生,只限于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8年8月31日);填报公安类非现役院校或专业志愿的考生,关注“志高生涯规划”,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6年9月1日后出生);填报公安类现役院校或专业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3年9月1日后出生)。

29.报考类别对填报志愿的限定:

(1)文史类考生不得兼报理工类专业;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文史类专业。

(2)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并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志愿。

(3)体育术科测试合格并且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的非体育类专业志愿。

新疆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为8个

2018年我区录取批次划分与2017年相同,分8个录取批次,依次是:(1)本科提前批次:军警公安类、艺术类、体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2)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3)自主选拔录取批次;(4)本科一批次:“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5)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6)本科二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7)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军警公安类、南疆单列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8)高职(专科)批次: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高职(专科)院校。

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起,考生可同时修改填报后续批次志愿

为更好给考生提供高考志愿填报服务,今年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起,考生可同时修改填报后续批次志愿,减少考生志愿填报风险,增加志愿满足率。

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征集志愿数量由6个调整为9个。高职(专科)批次征集志愿由原来的一次增加为两次,第二次征集志愿只针对区内高职(专科)院校征集志愿。

在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

根据往年录取工作执行情况,结合2018年实际对录取时间安排进行微调。录取工作预计自7月5日开始,8月27日左右结束,比往年提前5天。

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公平,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阶段,均不分文理。

本科阶段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院校将考生高考成绩作为本科录取时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在各校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本科阶段以院校专业组方式开展招生。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同一院校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但这些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必须相同。

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在沪本科计划。院校在沪公布计划总额须具体编制到各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的计划原则上须具体编制到组内各专业。同一院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计划因报考生源不同,相互之间不能调剂使用。

本科招生批次分为提前部分和普通部分。提前部分按录取顺序包括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与本科提前批次同时开展招生)、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和特殊类型招生。普通部分指本科普通批次。

提前部分不设征求志愿。普通部分设2次本科征求志愿。第1次本科征求志愿设置在本科普通批次正常投档录取完毕后进行。第2次本科征求志愿设置在第1次本科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进行。第2次本科征求志愿实行降分录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院校自主决定。

(三)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考生须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本科志愿。

提前部分中,综合评价批次设置4个平行志愿;零志愿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本科提前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本科艺体类批次分为甲、乙两个批次,各设置2个顺序志愿;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特殊类型招生设置1+3个平行志愿(特殊类型招生包括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1”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特殊类型志愿,“3”为其他招生院校特殊类型志愿)。

普通部分中,本科普通批次设置24个平行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填满所有可填志愿,也可以只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所有本科志愿均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公布后填报。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结合兴趣、爱好,合理选择各批次具备填报资格的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规定。

考生须对照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填报志愿,本人3门选考科目中只要有1门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一致,即满足填报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对于不限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填报时无科目限制。

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在初报名的公示合格名单中,且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和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填报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须专业统考或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有本市农村户籍。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考生须先取得相关院校特殊类型招生优惠资格、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

填报本科征求志愿时,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控制线的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1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高考成绩满足本科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2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

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4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四)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根据各批次志愿性质,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特殊类型招生和本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方式投档。

综合评价批次按1:1.5比例投档。

本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本科艺体类批次中,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控制线65%的艺术类考生、关注“志高生涯规划”,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本科控制线70%的体育类考生,以及专业校考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教育部认可的院校自主划线的艺术类考生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1:1.2比例投档。

特殊类型招生不设投档比例,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后,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

零志愿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先进行模拟投档,再根据确定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按1:1比例正式投档。

按照各批次设置先后顺序,完成上一批次全部录取工作后,启动下一批次投档。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院校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办法由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院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高职(专科)阶段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高职(专科)录取的基本依据是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在各校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高职(专科)阶段设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执行加分投档政策。

各批次均设1次征求志愿,统一设置在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投档录取完毕后进行。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征求志愿实行降分录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院校自主决定。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征求志愿不实行降分录取政策。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设置2个顺序志愿;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高职(专科)普通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

高职(专科)各批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8月上旬。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除被本科阶段录取的考生外,其余符合高职(专科)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填报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有专业统考合格成绩。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志愿与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

填报征求志愿时,统一高考科目成绩满足高职(专科)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征求志愿的资格;统一高考科目成绩达到高职(专科)艺术类控制线的相关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征求志愿的资格。

每个院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三)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根据各批次志愿性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中,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统一高考科目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控制线70%的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先进行模拟投档,再根据确定的院校计划数,按1:1比例正式投档。

按照各批次设置先后顺序,完成上一批次全部录取工作后,启动下一批次投档。

根据考生统一高考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院校接收投档后,按照本校招生章程进行专业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院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该院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内进行。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本实施办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声明:本文部分内容、图片来源于网络,志高生涯规划小编整理编辑,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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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考专科总分是多少??高考分数是750,专科呢?

江西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

  7、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分普通考生全国文化统考、 “三校生”考生全省文化统考、高职(专科)层次技术科目考试、艺术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外语口试、体育优惠考生统一复试、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等八种。

  8、普通类考生全国文化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考试的时间表由教育部发布。考试科目为:单报本科、本科兼报高职(专科)文史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文科(政治、历史、地理)综合;单报本科、本科兼报高职(专科)理工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理科(物理、化学、生物)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每科卷面满分为150分,文科、理科综合卷面满分为300分。其中兼报艺术(含特殊专业)、体育的考生在报名所在县(区)单独编排考场。

  单报高职(专科)的考生,因为按分类考试要求已经于1月份参加了技术科目(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全省统一考试,所以此次只需参加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的考试。

  9、“三校生”类考生必须参加由我省单独命题的全省文化统考。“三校生”考生全省文化统考与普通考生全国文化统考同时举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不考听力)、计算机,每科卷面满分150分,四科总分600分。

  30、普通类考生录取:

  普通本科分文理科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总成绩(满分750分)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综合科目考试的,综合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

普通高职(专科)分文理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的总成绩(满分650分)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技术科目考试的,技术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单报本科的考生,如在本科层次未被录取,也可参加高职(专科)层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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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高考什么时候填报志愿呢?各省市各批次填报时间已经给你整理好啦!

今年本科二批、三批合并,本科一、二批为平行志愿,本科一批可填报6所平行志愿高校,本科二批可填报10所平行志愿高校。

今年的专科志愿分为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两个批次。

6 月 26 - 27 日:本科提前批「包括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自助招生」;专科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各批次院校志愿填报 。

专科志愿:7 月 3 日至 5 日。

整个录取工作将于 7 月 5 日开始,8 月 26 日结束。

6 月 28 日 12:00 前填报本科志愿「含自主招生」、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时间:6 月 25 日至 28 日。

填报的批次有: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

第二阶段填报时间:8 月 5 日至 8 日。

填报的批次为高职高专批文理类。

6 月 27 日至 29 日,进行所有批次网上填报志愿。

今年填报志愿阶段将从 6 月 28 日开始。

本科志愿:7 月 5 日和 6 日。

由于今年首次合并本科一二批填报志愿,招考部门在 6 月 15 日和 16 日设置了模拟填报环节,考生可利用这个机会先「练练手」。

6 月 25 日前划定并公布军校军检分数线;

6 月 25 — 27 日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面试、体能测试;

6 月 25 — 30日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政审;

6 月 26 — 30 日军事、武警院校招生军检;

6 月 28 日公布艺体文考成绩控制分数线;

6 月 28 日 12:00 前填报本科提前批以外的本科志愿「含自主招生志愿」、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志愿;

6 月 28 日 17:00 前艺体考生填报艺体本、专科志愿;

9 月中旬专科补录考生填报志愿;

或),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志愿。

包括: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1小批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2.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江西:6月24日-8月5日

6月24日9时-25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本科军事(国防生)、武警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以下简称军事类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6月29日9时-7月2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非军事类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包括自主招生、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志愿)、第二批本科院校、三校生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次直招士官定向招生院校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8月2日9时-5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高职(专科)除直招士官定向招生外其他院校、高职(专科)、三校生高职批次院校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甘肃:6月25日-8月6日

填报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中职生本科批(二本及以上院校))。

高职(专科)层次的直招士官生、公安武警类、单独招生的残障生(不参加高考)、空中乘务类层次相关专业、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农村医疗专项及精准扶贫专项等志愿参加第一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在本科二批(K段)后单独设置页面。

填报批次为:本科三批(本科三批文理类、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批)、高职(专科)批(含体育艺术高职(专科)批、中职生高职(专科)批)。

宁夏:6月23日-8月4日

6月23日至27日:填报本科(含本科预科、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自主选拔、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志愿、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专业(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

8月1日至4日: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艺术本科类专业和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高职(专科)(含高职[专科]“专项计划”、高职[专科]艺术类专科专业和体育类专科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含需面试的部分专科学校)和实施“国家专项计划”的学校志愿填报:6月27日8:00至17:30。其中,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的填报志愿时间与本科A批学校同时进行。

本科A批(含特殊类型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省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及艺术类本科学校:7月6日8:00至8日17:30。

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8月3日8:00至5日17:30。

本科提前批:7月11日上午;

国家专项计划:7月13日

本科A批:7月19日上午;

本科B批:7月31日上午;

专科提前批:8月8日上午;

高职专科批:8月13日上午;

以上为各批次第一次征集志愿的时间,如有变动,以省考试局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间:2017年6月24日10:00至6月28日10:00。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经研究决定,2017年我省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将专科院校原3A、3B两个招生批次合并为“第三批专科批次”,并对考生志愿设置做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2017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第三批专科院校设两组志愿,第一组志愿设A、B、C共3个院校志愿,第二组志愿设A、B、C、D、E、F、G、H、I共9个院校志愿,采用平行志愿。艺术、体育专业批次延续梯度志愿,志愿数适当增加。体育类院校志愿数从2个设为3个;艺术类统考院校志愿数从2个设为3个;艺术类校考院校志愿数从1个设为2个。

省招生办负责人表示,专科院校批次的合并和志愿设置的调整符合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适应高等教育事业协调发展的需要,首先,批次的合并有利于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改革,促进高职院校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其次,两组志愿的安排及考生填报志愿个数的增加,可以使高考成绩处于不同层次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有更大的选择范围和空间,有利于扩大考生志愿填报的选择性;第三,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大大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有利于提高考生志愿的满足率。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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