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落户武汉的武汉大学生落户政策2017可享受到哪些政策?

中国小康网讯 买房,是一个让人欢喜让人忧的词语。

【重磅!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住房、收入新政出炉!购房租房“打八折”】10月11日,武汉正式发布留汉大学生毕业落户、住房、收入新政。《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武汉市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3份重磅文件出台。重点解决好落户、住房、收入三大问题:

1.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凭毕业证就可以申请登记落户,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不受年龄限制;2.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3.出台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大学专科生4万元、大学本科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博士研究生8万元。

据了解,这是继6月发布《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后的政策升级版,其中,在全国率先出台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探索聚才武汉样本,武汉再次引领全国。

新政重点解决好落户、住房、收入三大问题,确保5年留下100万大学毕业生——

实行大学生落户与就业创业政策全脱钩,确保大学生落户零门槛,打造“门槛最低、手续最简、机制最活”大学生落户政策;

加快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力求提供更多的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争取“让更多留汉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近期启动建设“长江青年城”,打造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的典范样本;

出台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 确保大学毕业生留汉工作收入不低于全国主要中心城市平均水平。

附武汉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区委、区人民政府,警备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论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大力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体系,助力“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把武汉打造成为更具吸引力的“青年之城、梦想之城、创新之城、活力之城”,现提出如下意见。

未来五年,建设和筹集250万平方米以上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其中,大学毕业生安居房85万平方米,以6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大学毕业生租赁房165万平方米,以人均租住面积20平方米为主。让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30%),形成留汉大学毕业生“租购并举”的安居路线图,构建起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聚人气、聚产业、聚服务,培育打造创新创业的新青年聚集地和新文化策源地,将武汉的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市区分级,市场运作。市级负责全市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运营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管理和政策指导,区级负责本辖区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供应和日常管理。鼓励和引导市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作为供给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

——统筹施策,保障基本。坚持新建、配建、改建并重,租赁、销售、共有产权并举,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满足大学毕业生基本住房需求。

——倡导共享,集约利用。完善共有式的公共空间和配套服务,集约利用空间,降低建安成本,使大学毕业生有房住、好安居。

二、加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

(一)新建一批。在长江新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大学生集中就业区域,开发配套完善、宜居宜创的“长江青年城”“青年社区”。鼓励企事业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自有土地、集体土地等建设大学毕业生租赁房。

(二)配建一批。地铁站点及沿线、“三旧”改造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根据项目规模和大学毕业生需求,按适当比例配建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现代产业园、科创小微企业园等各类园区,按照产城融合的理念,配建相应数量的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配建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的,不再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探索“竞地价”与“竞配建量”相结合的土地招拍挂方式,引导企业加大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配建力度。

(三)改建一批。鼓励企业将自有商业、办公用房和员工宿舍等改造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在符合城市规划、安全要求等前提下,鼓励将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商业用房改建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支持将闲置公寓等改建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

(四)盘活存量。结合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住房租赁专营机构通过租赁或购买市场房源的方式筹集大学毕业生租赁房;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租赁“城中村”改造还建的闲置房源作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在大学毕业生住房租赁需求较为集中区域,将部分公租房房源调整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

三、降低开发和租售成本

(一)降低企业开发建设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综合运用金融、土地、投资、减费等多种举措,降低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从事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运营、捐赠或提供住房作为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可享受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探索通过租赁方式供应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新建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可分期支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行政事业性收费。协调国家政策性银行和部分地方商业银行安排一定规模的贷款额度,为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提供中长期优惠贷款利率支持。

(二)降低大学毕业生租赁和购置成本。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开发和销售模式,推行共享厨房、共享洗衣房、共享客厅等共享模式,鼓励企业拓展市场运营增值空间,降低租金和房价。针对大学毕业生开展共有产权房试点。对缴纳一定年限住房公积金的大学毕业生,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大学毕业生租赁房租金;在购置大学毕业生安居房时,可享受公积金和商业贷款“首套房”政策,并在退出大学毕业生安居房后再购买普通商品房时,仍享受公积金“首套房”政策。

四、建立健全运营管理机制

(一)实行资格准入机制。对申请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的大学毕业生,按照“高端优先、结构优化、突出重点、保障公平”原则,采取轮候摇号方式进行配租、销售。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在我市创业就业满1年,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毕业3年内的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

(二)实行循环退出机制。大学毕业生安居房不能上市交易。如需出售,拥有完全产权的,由原出售人按照届时市场价80%回购;拥有共有产权的,由共有产权人按产权比例以届时市场价80%回购。大学毕业生租赁房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确有需要的最多可再延长2年,延长期内租金标准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承租人超出最长租住期限或不再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由原配租单位收回。大学毕业生不得重复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在购买商品房或大学毕业生安居房后,应退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

(三)实行监督管理机制。申请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时,申请人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按合同约定居住作出书面承诺。对弄虚作假、转租转借、违规经营等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租住、购买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资格,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管理系统。

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

各区(开发区)招才局、公安分局:

为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打造“大学生最友好城市”,再赢第二次人口红利,现就我市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通知如下:

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市人社局 市国资委 市工商联

关于发布武汉市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

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资办(局)、区工商联:

武汉市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武汉市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

为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提高大学毕业生薪酬待遇水平,现将我市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公布如下:

1、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适用于在武汉地区初次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大学毕业生。

2、大学毕业生在试用期满后的最低年薪项目包括每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种补贴和奖金等货币化收入。上述收入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不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

}

10月16日起,依据“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武汉市公安局全面受理落户申请,申请人可以网上办,也可窗口办。

根据该项新政,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无需其它条件即可申请;

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另外,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按原有的投靠条件办理。

留汉大学毕业生办理落户:

1、有自有房屋的,可在房屋所在地落户,

2、无自有房屋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

3、也可在工作地、租赁房屋所在地或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满足其中一项就可以)

警方提醒,申请人员需提供《申报户口登记表》;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历证明;自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单位证明、或者租赁房屋协议、或者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

办理落户可选择网上办:申请人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拍照或扫描上传需提交材料,网上审核通过的,可选择快递寄送准迁证明。

也可窗口办,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到拟落户地的所在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办。有随迁人员的,5个工作日办结;无随迁人员的,材料齐全现场办结。

1、《申报户口登记表》:需申请人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申请人手写签名)。

2、申请人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

(2)申请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卡)》。

(1)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

6、申请人持填写的《申报户口申请表》照片

说明:以下六项之一即可:

(2)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合法有效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4) 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证,包括不动产登记证明、农村土地确权证明; ;

(5)还建房屋的所有权证,包括还建补偿协议,选房登记表,并经社区民警核查签署意见(在《申请户口登记表》 中加签审核意见);

(6)福利房所有权证明:单位(部队)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访问所有权证明, 房管所签发的“武汉市公有住宅租约”。

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

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

需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房屋所有人(申请人父母、配偶、子女)同意申请人落户 在此房屋地址上的同意书并签字确认。

(2)房屋书面借住证明(房主手写签名)。

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单位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聘用关系证明,并同意申请人落户单位集体户(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无单位集体户的需说明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资料提交无误后,可以拿到准予迁入证明。

然后回户籍原地办迁出,再回落户地办理就可以了。具体如下:

第一: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可委托家人代办)

免费提供武汉落户、档案托管、社保、公积金、劳务派遣、外包等咨询代理代办服务。

}

怎么落户武汉是在武汉生活和工作的外地人最关心的一个话题,下面主要按照学历来对落户申请条件、落户资料、落户流程等来进行一个说明,供大家参考。特别说明:本文是阐述毕业生(学历)落户的情况。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落户

②在武汉有合法住所(可以租房)。

申请条件(毕业3年内):

②在武汉有合法住所(可以租房)。

申请条件(毕业超过3年):

②在武汉缴纳社保超过1年(必须由企业缴纳)或创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③在武汉有合法住所(可以租房)。

④本科年龄不超过35岁,专科年龄不超过30岁。

3、成教、电大、自修等

②在武汉缴纳社保超过1年(必须由企业缴纳)或创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③在武汉有合法住所(可以租房)。

①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按技工学校招生的毕业生)。

②外地生源毕业不满1年在汉就业并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范围,本市新城区生源毕业不满2年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

二、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

在确定了自己拥有申请资格后,就可以开始准备办理材料了,办理所需的材料如下:

①《申报户口登记表》。

②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明材料原件)。

⑤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申请材料(毕业3年内):

①《申报户口登记表》。

②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原件)。

⑤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申请材料(毕业超过3年):

①《申报户口登记表》。

②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就业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连续缴纳1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半年以上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份证明材料原件)。

⑤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3、成教,电大,自修等

①《申报户口登记表》。

②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就业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连续缴纳1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半年以上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份证明材料原件)。

⑤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①《申报户口登记表》。

②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⑤《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⑥技工学校毕业生需提供中级工以上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⑦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关于毕业证:武汉的大学和外地的大学毕业证都可以,并没有地域要求。

关于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需要原件和复印件,登录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后打印。如下图:

①3年内的毕业生,中专(技校)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②博士硕士,超过3年的毕业生,成教自修,办理时间为10天。

以上就是关于毕业生如何落户的详细介绍,符合条件且有落户需求的毕业生们,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及时办理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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