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据东南快报报道洇醉驾被判刑,驾驶证被依法驾驶证吊销的补救办法后又联系“办证”人员伪造了机动车驾驶证福州男子刘某某因再次触犯刑法,近日被福州市仓山区法院以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刘某某家住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曾因2014年5月间在厦門市海沧区醉酒驾驶汽车,于2015年1月被海沧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随后其个人机动车驾驶证也被公安机关依法驾驶证吊销的补救办法
但刘某某为了能继续开车上路,于2016年12月间通过路边“办证”小广告上的电话联系办假证人员花钱伪造了┅本冒充他人姓名的C1驾驶证并随身携带。2017年3月4日刘某某驾驶自己的一部小轿车途经省道303线福建省宁德市八都镇路段时,被宁德当地的交警执勤民警拦下检查刘某某便出示了假驾驶证等证件试图蒙混过关,不料被民警当场识破
最终,刘某某除了因为无证驾驶和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被宁德交警部门处以3500元的行政罚款外还因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被移送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并再次獲刑
责任编辑:赖旭华,黄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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