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梁山好汉吃牛肉为什么不吃猪肉

原标题:梁山好汉顿顿牛肉?非也!看《水浒》吃肉那些事

读《水浒》大家似乎有个印象:那时的人们,特别是行走江湖的好汉,天天“成瓮吃酒,大块吃肉”,而且吃的总是牛肉——在景阳冈,武松听说有牛肉,让“切二三斤来吃酒”;在李家道口,林冲让店家“先切二斤熟牛肉来”;在石碣村,店家说“新宰得一头黄牛,花糕也似好肥肉”,阮小二让“大块切十斤来”……

仔细看小说却发现:吃牛肉,似乎只是梁山好汉的专属;普通家庭多吃羊、猪、禽肉,极少见吃牛肉的。

有人统计,《水浒传》涉及屠宰、吃肉的场景有134处,其中指明是牛肉的有48处。我梳理书中关于吃肉的描写,发现如下几个现象:

1.卖牛肉的多黑店或偏僻村店

屠杀耕牛一直是中国古代所禁止的,所以,敢卖牛肉的,多是黑店或村野小店。

第一、吃牛肉多在酒店,且多是偏僻村野小店。

像武松就着牛肉吃十八碗酒的小店,在景阳冈下;

林冲沧州吃牛肉的小店,在郊外草料场附近,他在李家道口吃牛肉的酒店则靠近梁山泊;

吴用和三阮吃牛肉的小店,在水泊深处的石碣村外;

孙二娘拿人肉冒充黄牛做肉馒头卖,则是在荒郊十字坡;

宋江发配江州路上,吃牛肉被李立迷药放倒的店在揭阳岭;

母大虫顾大嫂开店,家里杀牛开赌,则是在登州城外的十里牌。

第二、城镇酒店多数不卖牛肉

宋江、戴宗、李逵在江州浔阳楼吃酒,这店档次很高,不过“只卖羊肉,却没牛肉”,这还惹得李逵不高兴。

鲁智深请史进、李忠在渭州著名的潘家酒楼吃酒,“说但是下口肉食,只顾将来”,却没说有无牛肉。按作者对细节描写的重视,如果有牛肉,当不会省略掉。

在五台山下一酒店,鲁智深冒充行脚和尚吃酒,点牛肉,店家却说“早来有些牛肉,都卖没了”,鲁智深只得改吃狗肉。这细节也可见牛肉的不易得。

2.占山为王的才敢宰牛吃肉

占山为王的强盗们,自然不管朝廷杀牛禁令,馋了就放翻头牛煮肉吃。

史进反了官兵跑到少华山后,朱武忙叫小喽罗“杀牛宰马,贺喜饮宴”;

后来鲁智深、武松到少华山寻史进,朱武赶紧安排“杀牛宰马管待”;

晁盖、吴用等到梁山,王伦让“山寨里宰了两头黄牛,十个羊,五个猪,大吹大擂筵席”;

林冲火并王伦,晁盖入主梁山,山上更是“椎牛宰马,祭祀天地神明,庆贺重新聚义”。

不过,也不是所有山寨都宰牛请客。鲁智深到了桃花山,小气的李忠、周通就只是“杀羊宰猪,且做送路筵席”。

3.大户也很少吃牛,羊肉已算上品

与黑店、山寨不同,《水浒》中写到的许多富豪或庄主之家,尽管不缺钱,但也少有吃牛肉的,能用羊肉待客便已是上品。

史家庄少庄主史进接待朱武等少华山好汉来过中秋,“宰了一腔大羊,杀了百十个鸡鹅,准备下酒食筵宴”;

柴进在府中接待贵客宋江,“安排席面,杀羊宰猪”,并不见牛肉;

同样是柴进,接待发配路过的林冲,让手下“先把果盒酒来,随即杀羊相待”;

宋江杀惜事发后,公人到宋家庄拿人,宋太公“随即宰杀些鸡鹅,置酒管待了众人”;

鲁智深帮桃花庄解决周通抢亲事件,刘太公先用“一盘牛肉,三四样菜蔬”招待,因不够吃,后来又弄了一只熟鹅,鲁智深才吃得过瘾;

在阳谷,武松打虎除害,当地众大户凑份子“牵一腔羊,挑一担酒”来感谢。

4.普通人家肉食主要是猪肉

在宋代,羊肉一直是宫廷、富豪、大户的主要肉食,而普通人家,则主要吃相对便宜的猪肉。

这从苏东坡的一些记述里也能看到——“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于是他发明了“火侯足时他自美”的东坡肉。“惠州市井廖落,然犹日杀一羊,不敢与仕者争买,时嘱屠者买其脊骨耳”,看,羊肉居然难买,苏东坡只能买点羊脊骨,回家先煮后烤,剔那肉丝吃,“如食蟹螯”。

《水浒传》中也是如此,一般人家正如落魄的苏东坡一般,要吃羊肉都难,馋了只能吃点猪肉。

在雁门县,金翠莲父女招待恩人鲁智深,吃的是“鲜鱼、嫩鸡、酿鹅”之类,并无羊肉。而其时,金翠莲已被赵员外包养,算得小康之家了。

在阳谷,武松初次到武大家,哥嫂用以接待的“无非是些鱼肉果菜之类”;

西门庆为得潘金莲,使银子让王婆帮忙,王婆便“买了些现成的肥鹅、熟肉、细巧果子”,请西门庆、潘金莲在自家吃饭见面;

潘金莲杀夫后,武松为查明此事,邀请众邻到家中做客,他“叫两个土兵,买了个猪首,一只鹅,一只鸡,一担酒,和些果品之类,安排在家里”。

看,武大、王婆这些普通之家,待客也就是猪头、肥鹅之类,从无羊肉,更别说牛肉,而且这还是待客之时,自家平日只怕连猪、鹅也不能常吃。

5.市井肉铺多是卖猪肉的

从上面这些细节可以得出这样几个结论:

因朝廷有杀牛禁令,所以能吃牛肉的多是造反的绿林好汉,作者也正要借此突出其反抗精神;而造反者之外的良民,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黎民百姓,吃牛肉的机会并不多;牛肉之外,羊肉便是美食,富户能得享用,而普通人家通常吃点猪肉、家禽就算改善生活了。

也正因此,市井中的肉铺多是卖猪肉的,像郑屠的肉铺、史进帮杨雄家开的肉铺。

6.鲁智深自掏腰包请人吃羊肉

《水浒》还有个人吃肉也很有意思,那就是鲁智深。

第一、鲁智深啥肉都爱吃。我记忆中,他吃过的肉除了梁山好汉都爱的牛肉,还有在桃花庄刘太公家吃的熟鹅,以及在五台山下酒店吃的狗肉——“用手扯那狗肉,蘸着蒜泥吃,一连又吃了十来碗酒”,完事还带了一只狗腿回僧房吃。

第二、鲁智深很大方,自掏腰包请吃羊肉。在大相国寺守菜园子时,众泼皮“买了十瓶酒,牵了一个猪来请智深”。吃了几次后,鲁智深便要回请,而且出手很大方——“沽了两三担酒,杀翻一口猪、一腔羊”。

看,人家请吃猪肉,鲁智深便回请羊肉——如果能买到牛肉,相信他也会买来请大家。

一部《水浒》处处上心,要表现鲁智深的豪杰,便连如此细致的猪肉、羊肉不同都注意到了,确实令人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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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迪百送不腻的鸡除了前面的乌骨鸡,这款普通的土鸡也是非常的畅销,吃过的都赞不绝口

大刀肉、素肉卷这些经典都陪伴了我们走过了不短的时间,尤其是和馒头、煎饼放在一起,味道简直绝了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块牛肉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来一袋吧。只有酱子的肉,才能满足你挑剔的味蕾,酱香四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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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吃猪肉的梁山好汉

一般来说,水浒传的“大块吃肉”,说的都是牛肉。比如“吴学究说三阮撞筹”一章中,三阮在酒店里招待吴学究,小二就说道:“新宰得一头黄牛,花糕也似好肥肉”;第10回“林冲雪夜上梁山”中,林冲火烧草料场来到朱贵开的酒店,第一句话便是“先切二斤熟牛肉来!”。可以说,至少在《水浒传》前50回出现的梁山好汉,除了鲁智深这样猪牛羊狗鸡鸭鹅不挑食;剩菜剩饭一锅端的主以外,其他梁山好基本上吃的都是牛肉。偶尔有变数,也主要是鱼、鸡鹅三种食材。那么,梁山好汉为什么不吃猪肉呢?

我听到的解释主要有4种:

1.《水浒传》作者是一个回民,不吃猪肉。

2.牛肉象征着有力气,吃猪肉会给人以饭桶的感觉。

3.《水浒传》一书萌芽于元代,蒙古人不吃猪肉,吃牛羊肉。

平胸而论,这四种解释都不靠谱。不过相比之下,第一种是不靠谱中相对靠谱的。

(打死我也不相信水浒传的作者长这样)

可惜的是,穆斯林不吃猪肉的这个观念,是汉族人用以区别自己和穆斯林的重要标准。毕竟对汉族人来说,要区分一群人到底信的是穆斯林还是耶稣还是释迦牟尼,总不至于专门了解人家的教义吧?通过吃来判断一个人,简直是再方便不过了。所以为什么佛教进入中国以前还有小乘佛教与大成佛教之分,到了中国,就是能吃肉的和尚(小乘佛教,五净肉)和不吃肉的和尚的区别了。

如果《水浒传》的作者是一个回民的话,我们至少可以在小说中发现一些其他穆斯林民俗的痕迹,可惜的是,翻遍全书,也没找到除了不咋吃猪肉的其他痕迹。毕竟梁山好汉不打老婆,动不动就把老婆杀了。

那么,梁山好汉为什么不怎么吃猪肉呢?

不妨先从《水浒传》中两处卖猪肉的人讲起。

镇关西的死很大程度是躺枪。

在《水浒传》第二回里,鲁智深、史进、李忠来到了酒店,发现金老儿父女正在店中哭泣,却不曾想是因为一个叫“镇关西”屠夫强抢民女所致。(在新版《水浒传》电视剧里,写的是因为强拆,和鞋社会)鲁智深听到后怒道:“呸!俺只道那个郑大官人,却原来是杀猪的郑屠!这个腌泼才,投托着俺小种经略相公门下做个肉铺户,却原来这等欺负人!”

其实在鲁智深的概念里,决定身份地位的一直都是军功,因此他打镇关西第一拳骂的是“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做”镇关西!”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户,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镇关西!”

镇关西都要委屈死了,因为在老百姓这里,如果一个人做小生意做出一定名声的话,通常就会起一些相关的名字,比如“面霸”、“酒状元”、“肉皇帝”什么的名号。这种名号说白了就是老百姓之间的名号,和政治身份根本搭不上边。可鲁智深用军功和老百姓起的“混号”比较,显然是找事。

而镇关西的产业有多大呢?无非“两副肉案,悬挂着三五片猪肉,再加十来个刀手”而已。显然,这个产业其实至少在当地已经算得上相当规模了,哪怕在今天,一个企业里有十来名员工,而且赢利能力不错的话,也可以夸口了。当然,此处没有为镇关西强抢民女辩护的意思,只不过想说,如果鲁智深只为了这个称号打人的话,镇关西真的是躺枪。

不论如何,如果镇关西没有强抢民女的话,其实就是一个“中小企业家”的身份在当地活动,有伙计,有稳定利润来源,甚至还有点富裕,那他不是镇关西,是什么?

石秀原本是金陵康建府人,专号打抱不平,早年做的也是屠夫生意,之后随着叔父到北方倒卖羊马,不巧叔父中途病死导致生意亏本,只好流落蓟州,靠打柴为生。机缘巧合之下,石秀救了蓟州捕快病关索杨雄,就顺道和杨雄结拜成了异性兄弟,由于石秀其人仪表堂堂,也深得杨雄的老丈人潘公喜欢,更巧的是,早年的潘公和石秀居然是同行,都是做屠户出身。

因此潘公便打定主意,希望石秀和自己一起重操旧业。于是潘公和石秀在潘公家后门的一条断路小巷开了一个作坊。于是石秀叫了潘公熟识的副手,把大青大绿点起肉案子、水盆、砧头、打磨了许多刀杖、整顿了肉案;打并人作坊猪圈;赶上十数个 肥猪,择吉日开张。此后石秀主管账目,日子过的十分舒服,甚至到了秋残冬到,石秀还里里外外身上都换了新衣服。同时,石秀由于早年做过小生意,对账目也写的是一丝不苟,可以说,在杨雄家居住的日子里,石秀的生活还是很容易达到梁山好汉的“梦想”的。

当然,毕竟是梁山好汉,怎么可能一辈子就做小生意呢?于是不久之后,石秀因为嫂嫂潘巧云通奸杀了嫂嫂,和杨雄时迁一起到了祝家庄,开始了日后三打祝家庄的故事。

从主题来说,水浒传强调的一群“流民”的生活方式,他们被排除在主流社会群体以外,就意味着他们并不能像普通人一样摆个小摊赚一点外快为生。比如在第二回里,打虎将李忠摆的膏药摊子每天也就赚那么一两,摸二两银子帮助金老儿还遭到了鲁智深一通嫌弃。这是因为对“流民”来说,他们的钱本身就不是通过自己的血汗赚到的,自然也谈不上爱惜,或者更进一步说,他们就算是攒了钱,在政治身份上也得不到一丝保证。

石秀的故事似乎提出了这样的一个隐喻,就是当一个流民拥有自己稳定的生意的时候,他们才犯不上去天天和官府做对呢,所以卖个猪肉讨个生活,也是非常舒服的。我们翻遍水浒传,也没见谁穿了新衣服被作者这么大书特书;但如果石秀没了这样稳定的营生呢?自然就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拼命三郎,响当当一条好汉!

是以流民们没有稳定的田产,没有稳定的生意来源,甚至在许多时候,他们连自己的温饱都解决不了。这就有点像我们平日里说的“穷大方”,因为他穷,所以他才显得比别人大方一点,才有可能获得更多的协作机会。如前文提到鲁智深拳打镇关西之前花银子救了金老儿,最后也因为金老儿找到赵员外救了自己。

但是对于农民,普通的市民来说,不论他们是遭到官府、地主还是各种混混的威胁,但自己毕竟有一摊生意、一块地皮可以养活自己,自然犯不上杀人越货,赚那些有今天没有明天的横财。用吴思先生的话讲,好汉赚的是“血酬”,农民市民赚的是“汗酬”,也就是好汉流血赚的一年的钱,一定会相当于农民赚好几年,否则就没人当好汉都种地去了。

在生活方式上面,由于农民、市民有自己稳定的地盘,养猪自然就变的十分容易,毕竟猪在所有肉类里食材最杂,对食物转化成肉的转化率最高,剩饭剩菜也可以养活。而对农民来说,不吃牛肉一方面是由于宰杀耕牛为当时的法律所禁止,在另一方面,耕牛需要吃草,对食物的转化率极低,杀了吃肉也太不经济了。

但对梁山好汉来说,大家本来做的就是“没本的买卖”,自然就没有机会养猪,长期也就看不起吃猪肉的人(农民、市民了),同时他们对吃牛肉更感兴趣也就在情理之中,一方面牛肉更好吃些;另一方面,牛肉又不是梁山好汉必要的生产资料,自然也就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景象,同样是地主老财,晁盖靠田庄的佃户生存,但他本身还是喜欢吃牛肉,所以很容易被说动铤而走险劫持生辰纲;而像扑天雕李应这样的地主老财,平日里也不怎么吃牛肉,直到祝家庄全部被剿灭,才被迫落草。而李应征讨方腊之后官拜中山府郓州都统制,后来辞官回乡还是一个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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