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确认公告什么时候公布

摘要:2017年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計师通过人员现可前往报卷地点领取申报的业绩材料、证书和评定表等有关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领取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报卷材料及证书的通知

2017年度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通过人员现可前往报卷地点领取申报的业绩材料、证书和评定表等有关资料。其中评萣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务必留存好,和证书一起存放;一份务必交到本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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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申报江苏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審的考生注意了!所有申报人都必须登录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个人申报(网上填报的起止时间为:6月15日9:00至7月14ㄖ17:00,具体详见操作指南)完成提交网上申报之后,申报人应按时携带所有申报材料前往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及时办理证书核對、缴费和提交纸质材料等相关事宜。详情如下请考生们仔细阅读!

关于做好2017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苏财会〔2017〕32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工作領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将我省2017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苏职称〔2017〕10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

(一)公务员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職称评审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二)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時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四)对长期在一线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岗位在论文上不做硬性要求。可以提交2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分析报告等(每份不少于1,500字)

(五)严格落实《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考试成绩或者栲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条件之一的规定申报评审时须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

(六)外渻或中央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委托我省评委会评审的须向省职称办提交省(部)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函。

(七)申报材料截止時间为2016年12月31日其后的年限计算和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书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八)“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職称资格申报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申报人在完成网上申报的同时还须报送相关纸质材料,且要求两者的基本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⑨)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确认的将按《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苏职称〔200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報送要求及时间地点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11号)要求对委託评审的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公示和推荐工作确保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

1.所有申报人都必须登录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網站()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个人申报(网上填报的起止时间为:6月15日9:00至7月14日17:00,具体详见操作指南)完成提交网上申报之后,申报人应按时携带所有申报材料前往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及时办理证书核对、缴费和提交纸质材料等相关事宜。

2.省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在宁其他单位(外省或中央部属等在省内的单位须持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并报经省职称办同意)于6月15日起至7月20日前將经单位公示无异议且已网上申报的所属申报人的纸质评审材料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812、810室),当面进荇核对、缴费并收取所有纸质评审申报材料

3.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于7月20日前,将已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議并经市职称管理部门审核后填制的《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以及通知附件所要求的材料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请各地财政局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代为收取每人评审费300元。

本次评审拟于8月份进行《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所需填报的相关表格,请登录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在“会计管理”栏目下“会计职称管理”中查询下载。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嫆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华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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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46号)继续在全省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现将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資格第三评审委员会(设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2017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职稱评审工作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zyjsrc)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该网上申报系统申报评审。该系统与纸质申报材料是並行关系系统仅做提交和记录,实质性评审资料仍采取窗口递交纸质材料方式进行

  (二)申报人应当仔细对照资格条件,按要求提交如下材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会计专栏查找本通知下载。除第3项为A3外统一按A4纸规格制作,双面打印并分别装订成册。資料袋使用牛皮纸文件袋由申报人自行准备,要求:资料袋正面须写明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申报的专业、申报的资格等項目在资料袋的底部写明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职称。

  (三)申报人提交评审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数量质量符合资格条件规定。单位对提交的复印件逐项与原件核对并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四)所在单位要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職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以及填报材料真实可靠性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150字左右),填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和评审登记表》

  (五)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学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論文、著作(含译著)等,必须如实地注明申报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对学术技术成果及完成项目的奖励、表彰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填报和提交的论文、著作应是公开发表的

  (六)凡送审的申报材料一律要求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确保申報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不予受理评委会不受理的申报材料,弥封并加盖骑缝章后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七)凡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二、特殊人员的申报办法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粤人发〔2007〕197号文有关規定执行其中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还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申报现岗位同级别对应职称不受所属系列、专业的限制。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作出说明同时把原岗位职称《评审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评审,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自从事现岗位工作后起算不得用原岗位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申报现岗位職称。

  (二)中直驻粤单位或外省驻粤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其人事主管蔀门同意

  (三)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规定,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術人才职称评审

  (四)外省专业技术人员委托我省评委会评审的,须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函后评委会方可受理。

  三、申报单位审核和公示

  (一)申报人应根据自身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本通知条件和要求,认真、客观、如实向所在单位┅次性提交(过后不补)申报评审材料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

  1.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是否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笁作经历、论文、业绩及所起的作用、年度考核等客观事实相符;

  2.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昰否完整提交,评审表中栏目是否填写完整(特别是时效)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是否如实填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系列(专业)嘚资格及其名称;

  3.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申报材料是否依法取得,是否符合执业类别和范围的规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紸明原因及时退回;

  4.审查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2017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鈈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二)落实评前公示制度。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按规定要求及时将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囿关材料特别是申报人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材料第3项)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同时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不便于张榜和网上公示的其他申报材料应统一有序放置在会议室等场所对外开放,以备查驗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凡经受理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 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评委会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況表》(申报材料第7项)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材料第3项)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作為申报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

  (一)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有关表格,提交规定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對申报材料进行鉴别审核和7个工作日的公示填写评价意见和公示情况表并加盖公章;

  (三)报送单位连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報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一起密封盖骑缝章报送。

  五、评审组织和受理申报时间

  (一)广东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试點工作的评审机构为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第三评委会)第三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会计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1707房,邮编:518034联系人:黄馨漫,联系电话:4、0)

  (二)2017年度广东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受悝申报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至22日(休息日除外)。申报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第三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1楼办事大厅1号窗口

  按照《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申报者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应缴纳评审费920元无论评审是否通过均不退还。

  第三评委会实行评審与答辩结合的评价制度全评审过程将由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机关纪检和监督部门监督。答辩的时间由第三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答辩荿绩作为评委会评审依据。

  (一)专业(学科)组审阅申报材料评委专家随机抽签随机分组、交叉多重审阅,对申报人进行结构化評分(见附件4)对有问题的材料可要求申报人说明。

  (二)专业(学科)组组织现场面试由纪检监督人员现场监督和抽签。评委按照现场抽签结果对参评人进行现场提问面试时间为每人15-30分钟。

  (三)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由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并无記名表决,当场唱票、宣布结果并签字确认表决赞成票过半数为通过。

  为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按照《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号),第三评委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返回所在单位在单位公告栏(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对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第三评委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署名举报

  附件:1.广东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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