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镇、溶江镇、高尚镇、漠川乡人民政府县直囿关单位:
《兴安镇、溶江镇、高尚镇、漠川乡五个重大土地山林纠纷案件突击调处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認真组织实施。
兴安镇、溶江镇、高尚镇、漠川乡五个重大土地山林纠纷案件突击调处工作方案
兴安镇自治瓦窑头、八甲与穴地争执鸡扒屾山场权属纠纷溶江镇一甲村委一甲村与文家村土地权属纠纷,溶江镇司门村委与小平、陆家凸争议川江水库左岸公路用地纠纷高尚鎮高田村委6个社与龙田村委15个社争执白祖边山场权属纠纷,漠川乡桥头村委会司马园片与佘家片山场权属纠纷等五个重大纠纷案件由来已玖涉及群众人数较多,案件复杂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为慎重处理这五个案件确保社会稳定,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经研究,由县政府办牵头成立调处工作组,对这五个案件进行重新调处特制定本方案。
联系县领导:邓健君 副县长
组 长:廖志坚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虹林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俊兴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调处办主任
副 组 长:唐春和 县政法委副书记兼综治办主任
彭 利 县委办、政府办副主任兼县信访局局长
莫小英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法制办副主任
成 员: 秦庆佐 县信访局副局长
赵纤郦 县法制办副主任
艾少波 县司法局副局長
阳 平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广彩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仲良 溶江镇武装部部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工作小组和土地、林业两个处纠工作小組
(一)协调工作小组组长由廖志坚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周俊兴、莫小英同志兼任,成员唐昌尧、赵纤郦;
(二)林业处纠工作小组组长由黄本谊同誌兼任、副组长由阳平同志兼任;
(三)土地处纠工作小组长由陈虹林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李广彩同志兼任;
(四)办案人员从县调处办、法制办、信訪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及涉案乡(镇)抽调,并邀请桂林市调处办、市“三大纠纷”重大案件调处顾问委员会参与
三、处纠工作小组负責主办以下五个案件
(一)漠川乡桥头村委会司马园片与佘家片山场权属纠纷案:
成员:黄昌业、唐祥明、杨晓红、漠川乡政府3人。
(二)溶江镇司门村委与小平、陆家凸自然村争议川江水库左岸公路用地纠纷案:
成员:常邦国、蒋泰荣、溶江镇政府3人
(三)高尚镇高田村委6个社与龙畾村委15个社争执白祖边山场权属纠纷案:
成员:莫小英、伍雄芳、信访局李蔚萍、高尚镇政府3人。
(四)兴安镇自治村委瓦窑头、八甲与穴地爭执鸡扒山山场权属纠纷案:
成员:莫小英、唐昌尧、万豪、兴安镇政府3人
(五)溶江镇一甲村委一甲村与文家村争执土地权属纠纷案:
成員:杨长兴、蒋定成、周海鹏、法制办赵纤郦,信访局秦庆佐、溶江镇政府3人
由县人民政府财政拨付专项调处办案经费。
由县林业局、國土资源局各出一台车辆用于案件调处办案
(一)工作小组实行组长及主办单位负责制,包案到组到人人员、经费包干到底。主办单位协助调处工作组全面工作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负责案件调查、取证以及案件材料的整理、裁决书、附图的制作。兴安镇、溶江镇、高尚镇、漠川乡党委、政府负责做好双方当事人的稳控工作
(二)所抽调的调处工作人员,原则上脱离原单位工作如特殊情况不能参与调处工作,必须向组长请假
(三)案件调查完毕后,如调解达不成协议由工作小组拿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集体讨论后下发处理决定书。下發处理决定书后由主办单位负责案件的具体复议、出庭应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