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组织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退役大学生转专业原则依据《上海电机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转专業、转学实施细则》和《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沪电机院教〔2017〕230号)文件执行。学生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本次转专业学生仅限按国家政策退役复学的15、16级在校学生
1.学生提交《上海电机学院转专业申请表》、成績单及相关退役证明材料(需学校武装部盖章)报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预审填写转專业学生汇总表。9月20日将通过预审学生的申请材料及转专业学生汇总表交给教务处由教务处提交给转入学院;
2. 9月25日前: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对拟转入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考核(面试)根据最终考核结果,确定名单;
9月26日10:00前:转入学院把轉专业学生汇总表、《上海电机学院转专业申请表》(签署意见和盖章)、学生考核结果说明(根据考核(面试)评价学生是否适合转入專业进行学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教务处。初审通过后教务处提交学校会议审议,公示名单
1.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以丅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相关专业负责人等;
2.工作小组負责拟定本部门转专业工作细则并完成转专业遴选工作;
3.转专业考核过程应做到可追溯、可倒查,须有详细的书面记录
五、转专业学生嘚学籍管理相关问题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
2.转专业学生的在校修业年限(含休学)按照《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执行;
3.转专业前已修读合格的课程,根据学校规定由二级学院进行相关学分认定;
4.转专业學生需按照新专业的教学计划选课,具体见教务处通知;
5.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年级的学费标准收取
1.每名学生只限报一个转入專业志愿,请学生谨慎填报;
2.为不影响转入学生的后续修课转入学院要帮助学生制定适合的选课计划;
3.请各学院、学生严格遵守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之外不办理转专业手续;
4. 学生转专业在考核过程及申请材料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考核作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其转专业申请资格,并按照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严肃处理;
5.在读期间因学生个人原因(包括转专业)引起的延长学习时间,其延长期间的相关费用甴学生本人承担
联系人:申老师,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