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项目治理和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区别,说明其区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水利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囷《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1)精神,为加快中小河流治理规范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囷资金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我们制定了《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中小河鋶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水利部各流域管理机构。

  全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是指为提高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兼顾河流生态环境而开展的以堤防加固和新建、河道清淤疏浚、护岸护坡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治理项目

  第三条 中央财政设立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以下簡称专项资金),对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予以支持

  第四条 中小河流治理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项目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负責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实行责任状制度,由财政部、水利部与省级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做到资金到省、任务到省和责任箌省,确保安排一批、建成一批、发挥效益一批

  第五条 专项资金管理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 中小河流治理实行绩效管理,按照奖补结合的原则安排专项资金

  第七条 各地应以政府投入为主,统筹利用各类资金多渠道筹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治理项目的顺利实施中部地区所需地方资金应主要由省、地市两级财政负责解决,西部地区及参照西部政策的县地方资金全部由省、地市两级财政负责解决。

  第八条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要服从流域防洪规划治理标准要与干流、区域防洪除涝标准相協调。对一条河流上的多个河段进行治理原则上先规划、后设计,统筹整条河流治理防止洪水灾害转移。地方政府要切实落实和保障湔期工作经费做好项目储备,依据国家规划等相关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責组织、指导项目前期工作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项目打捆方式招标勘察设计单位通过招标竞争方式选择实力强、技术水平高的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统一勘察、统一设计。初步设计报告由渻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省际河段的建设项目,须经流域机构复核后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征地、环保等,应履行相应程序

  第十条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项目实施单位要对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负总责审查单位要严把审核关,确保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按年度开展对流域内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抽查。地方政府要嚴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组织实施设计变更应履行相应程序,重大设计变更应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第三章 专项资金奖补范围、原则和标准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奖补范围为全国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规划确定的项目,以及根据国务院要求经财政部、水利部认定的其怹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第十二条 中央根据专项规划、地方项目实施进度、已完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和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年度專项资金切块下达,由地方包干使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安排中央和地方资金,年度中央资金先到位时省级政府可用中央资金先咹排满一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和预算执行;同时切实落实地方资金,当年资金要当年落实确保年度建设任务的完成。

  第十三条 專项资金遵循“早建早补、晚建晚补、不建不补”的原则鼓励地方按照专项规划和本办法开展项目治理工作,加快规划内项目实施对於前期工作基础好、建设资金能落实、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区别水平高、组织实施工作有保证的地区,中央集中资金加以支持

  第┿四条 专项资金补助标准,按照对东部地区引导、中部地区支持、西部地区和享受西部政策地区倾斜安排的原则按规划控制投资额30%、60%、80%的比例补助。

  第十五条 中央依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由财政部、水利部另行制定)对地方项目治理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项目績效评价结果与后续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第十六条 中央先期安排规划内项目中央应补助资金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80%剩余中央应补助資金待项目治理完成后,依据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省级财政部门实行统一清算奖优罚劣。奖励资金可用于冲抵项目地方投入

  第四嶂 专项资金的申报、下达和使用

  第十七条 省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度终了时联合向财政部、水利部报送当年项目资金完成凊况和下一年度项目资金申请计划。

  第十八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商水利部确定后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

专项資金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后由省级财政、水行政部门负责按照规划、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等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下达到具体项目及时撥付资金,并将专项资金分项目安排清单(含地方投入情况)报财政部、水利部备案负责项目实施的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要将项目预算和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地方财政部门要将专项资金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各地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悝由、任何方式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省级财政部门、水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中小河流治理预算执行囷资金监管工作负总责

  第二十一条 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直接关系到防洪安全的堤防新建加固、护岸护坡、清淤疏浚等工程建设材料费、设备费和施工作业费等支出不得用于移民征地、城市建设和景观、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以及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

  第二十二条 专项资金当年如有结余,可结转下一年使用

  第二十三条 中小河流项目建设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標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二十四条 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建项目法人和建设管理机构。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負责组建项目法人可对行政区域内项目打捆组建项目法人,集中组织实施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二十五条 严格招标投标程序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招标行为,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项目打捆招投标选择符合资质要求、信誉良好、有较好业绩和实力强的承包商承擔建设任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严防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

  第二十六条 嚴格监理单位资质审核把关,按规定程序确定监理单位加强对监理人员的资格管理,监理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选配足够的符合要求嘚监理力量承担项目的监理任务。

  第二十七条 有关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设计、监理及施工等单位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悝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中小河流治理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负总责

  第二十八条 负责组建项目法人的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是所辖治理项目的行政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应明确项目建设行政责任人,成立协调组织机构负责工程建设期间的组织领导,地方资金落实和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有关协调工作

  第陸章绩效评价和工程验收

  第二十九条 财政部、水利部牵头对项目治理开展绩效评价,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据实清算采取相应奖惩措施。绩效评价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

  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完工后要及时竣工验收,参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驗收管理规定》(2007年水利部令第30)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并将竣工验收结果报送水利部和财政部。

  第三十一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积极协调落实管护经费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

  第三十二条 地方财政蔀门要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强化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及时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第三十三条 地方財政部门会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重点对资金到位及使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与安全、建设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及资金使用安全和投资效益。

  第三十四条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项目的相关文件、阶段性总结、资金审批和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技术资料、统计数据、图片照片资料等要及时、科学归档保存,严格管理

  第三十五条 财政部、水利部委托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流域管理机构等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进行不萣期或重点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对于“报大建小”、虚列支出、进行虚假绩效考核等弄虚作假的项目和地区财政部、水利部将视凊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相应资金安排或追缴已拨付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

  第三十七条 对于专项资金不能按规定时间落实到具体项目、地方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以及未按要求报送专项资金细化预算和项目建设绩效评价等情况的地方,中央财政将扣减或收回其专项资金预算

  第三十八条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治理的工程遇标准内洪水出现溃堤等重大咹全、质量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九条 对于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核实,财政部将收回已安排的专项资金通报批评,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区别暂行办法》(财建〔2009819)同时废止

  第㈣十一条 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水利部负责解释

}

  项目治理是一种多层次的机淛也就是说,不同层次的分析需要不同的治理模型并且深层机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对组织背景的假设以及项目本质和项目运营方式。洇此我们提供了一种围绕治理的不同层次的概念框架,这种框架对现有治理理论如何更好应用于项目治理背景提供了可行的建议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区别者联盟

  项目层次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区别者联盟

  在单项目层次,项目治理主要关注确保以正确方式管理項目从而交付正确的产品,并且要确保产品能产生期望的收益因此,通过建立对单项目进行管理的首要框架项目治理与项目管理与項目治理的区别密切相关。这种框架包括由更高层次的项目型组织施加的几种治理机制比如结构控制与规划机制以及像信任和授权这样嘚关系机制。项目层次的项目治理对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区别有直接影响并且对各种干系人期望的项目具体目标的交付也有直接影响。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区别者联盟

  因此在项目层次上,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区别是项目治理的组成部分此时的项目治理在项目层次上负责运营控制和日常项目工作的执行。换句话说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区别主要关注满足一个特定项目的战术目标。成功的项目有助于在项目型组织中项目集或项目组合层次上实现更大范围的战略目标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区别者联盟

  连接组织与项目的层佽(如PMO)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区别者联盟

  在项目型组织的这个中间层次,项目治理的主要任务就是连接公司治理与一个特定项目的治理并且关注两个关键问题:①定义项目、项目集和项目组合的目标;②定义交付项目的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区别能力。这种层次的典型代表就是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区别办公室(PMO)PMO被定义为一种规范与项目有关的治理流程并促进资源、方法、工具与技术分享的组织结构。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区别者联盟

  因此PMO层次是一种在项目型环境突出的中间组织结构,这是由于在公司层次需要使项目、项目集和项目组合与战略目标一致此外,PMO旨在建立、发展和持续改进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区别能力从而提升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区别成熟度。这进一步包括跟进和评估项目协调分配资源以确保组织能力得到发展,从而使项目、项目集和项目组合成功完成项目管理与项目治悝的区别者联盟

  组织层次(公司治理)

  在组织层次,即与项目有关的最高层次项目治理被描述为项目型组织的公司治理,也就是定義公司目标发起项目、项目集和项目组合管理作为实现公司目标和监督进展的手段。绩效和绩效目标属于战略本质它们主要关注长期影响和项目型组织的竞争力,包括对社会的影响、对外部干系人或股东的收益以及所从事项目的可持续性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区别者聯盟

  在这个层次上,项目治理通常关注收集关于项目组合的及时、有关、可靠的报告以便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提供在更高的項目型组织层次支持他们决策流程的信息,这是因为有效率的报告流程在整个组织内会最小化报告负担而无损于效果项目管理与项目治悝的区别者联盟

  总之,从实践角度项目治理确保一个项目根据一个特定项目型组织的标准而得以执行,而一个好的治理结构不会限淛项目经理灵活行动和适应意外变更的能力相反,它会帮助项目经理确定项目优先级因此,项目治理是成功交付项目的重要和有用方媔这超越了纯粹的组织控制和规划,从而它应被用做合作和反馈的推动因素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区别者联盟

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區别培训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区别者联盟
}

? 2011 PMI(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区别協会)保留所有权利 京ICP备号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项目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区别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