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发〔2014〕127号12月18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印发给你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本文共计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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