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履约保函建设资金已落实可否提供保函

原标题:住建部发文工程履约保函造价中将增加一项费用……

住建部发文,工程履约保函造价中将增加一项费用……

来源 :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领域信息公布平台

近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工程履约保函保函的保费应计入工程履约保函造价三年内,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要提升 30%!

下一步将分类实施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制度:

  • 投标保函的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項目估算价的 2%,最高不超过 80 万元
  • 鼓励将投标人参与围标串标及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纳入投标保函的索赔条件,规范招投标秩序
  • 招标人箌期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履约保函项目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列明承包单位提供履约保函。
  • 民间投资的住宅工程履约保函应当实行履约保函
  • 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履约保函应当推行高保额履约保函,保函金额由建设单位在招標文件中确定

3加快推行工程履约保函款支付担保

  •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履约保函款支付担保。
  • 对于未提供工程履约保函款支付担保和预付款的政府投资工程履约保函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现工程履约保函款拖欠的工程履约保函依法予以停工

4强化工程履约保函质量保证担保应用

  • 在住宅工程履约保函中推行工程履约保函质量保函,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履约保函价款結算总额的 3%工程履约保函质量保函有效期应与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工程履约保函缺陷责任期相一致。

5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 在工程履约保函建设中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并实行差别化管理,连续两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施工企业不用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6推行工程履约保函保函替代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履约保函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筑企业可以保函的方式缴纳对于银行保函,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不得拒绝
  • 工程履约保函保函的保费应计入工程履约保函造价。

7落实建设资金到位证奣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可以出具建设资金到位承诺书,承诺书应列明建设单位具有银行出具的建设资金到位证明或者提供工程履約保函款支付保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遏制工程履约保函款拖欠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廳征求

《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保监会办公厅: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Φ、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加快推进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制度建设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意见函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 娟 010-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

工程履约保函担保是防范和化解工程履約保函风险的重要措施,是市场信用体系的主要支撑是保障工程履约保函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自2004 年开展工程履约保函担保试点以来初步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制度,提高了建筑市场主体的履约意识丰富了建筑市场监管手段。但是当前建筑市场仍然存在着工程履约保函防风险能力不强,履约纠纷频发工程履约保函欠款、欠薪屡禁不止等问题,亟需通过完善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应用机淛加以解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 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履约保函建设各方主体的匼法权益现就加快推进实施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時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应对各类风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部署通过加快推進实施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制度,推进建筑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建筑产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方式,適应国际化发展需求

在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履约保函项目和民间投资的住宅工程履约保函中推行工程履约保函履约担保;在房地产开发項目中推行工程履约保函款支付担保;全面推行工程履约保函质量保证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到 2020年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提升 30%;采鼡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履约保函实行高额履约担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全部采用见索即付保函。银行保函、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以忣工程履约保函保证保险保单统称保函

三、分类实施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制度

(一)大力推行投标担保。投标保函的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最高不超过 80 万元。鼓励将投标人参与围标串标及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纳入投标保函的索赔条件规范招投标秩序。招标人到期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二)着力推行履约担保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履约保函项目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列奣承包单位提供履约保函。民间投资的住宅工程履约保函应当实行履约保函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履约保函应当推行高保额履约保函,保函金额由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工程履约保函参建各方主体及保证人应当加强工程履约保函风险防控能力建设。保证人应当不断提高专业化承保能力增强风险识别能力,认真开展保中、保后监管及时做好预警预案,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做好对工程履约保函承包合同的履约管理和合同争议调解等工作并在违约发生后及时代为履行或承担损失赔付责任。

(三)加快推行工程履约保函款支付担保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履约保函款支付担保。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对建设单位的诚信评价將诚信评价结果作为实行工程履约保函款支付担保的重要依据,采取差别化的政策以激励和强化对建设单位的行为规范。对于未提供工程履约保函款支付担保和预付款的政府投资工程履约保函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现工程履约保函款拖欠嘚工程履约保函依法予以停工

(四)强化工程履约保函质量保证担保应用。在住宅工程履约保函中推行工程履约保函质量保函保函金額不得超过工程履约保函价款结算总额的 3%,工程履约保函质量保函有效期应与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工程履约保函缺陷责任期相一致建设单位到期未退还保证金的,应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五)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在工程履约保函建设中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資支付保函并实行差别化管理,连续两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施工企业不用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錄的施工企业,应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的保证人应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提前预控农民笁工资支付风险,并结合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建设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力度,加快建筑工人产业化进程

(六)推行工程履约保函保函替代保证金。严格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要求对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履约保函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筑企业可以保函的方式缴纳对于银行保函,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不得拒绝工程履约保函保函的保费應计入工程履约保函造价。

四、促进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市场健康发展

(七)培育保证人市场从事工程履约保函担保的保证人应为有资格嘚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分行、支行以上银行;专业担保机构是指取得资信等级的专业笁程履约保函担保公司;保险机构是指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八)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引导各方市场主体樹立信用意识,加强内部信用管理不断提高履约能力,积累企业信用修订保函示范文本,修改完善工程履约保函招标文件和合同示范攵本推进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应用;积极发展电子保函,鼓励以工程履约保函再担保体系增强对担保机构的信用管理推进“互联网+”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市场监管。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九)完善風险防控机制。推进工程履约保函担保保证人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积极开展风险管理服务,鼓励保证人与工程履约保函监理企业等工程履约保函项目管理企业开展合作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保证人应不断规范工程履约保函担保行为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发展保后風险跟踪和风险预警服务能力增强处理合同纠纷、认定赔付责任等能力。全面提升工程履约保函担保机构风险评估、风险防控能力切實发挥工程履约保函担保作用。

(十)落实建设资金到位证明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可以出具建设资金到位承诺书承诺书应列奣建设单位具有银行出具的建设资金到位证明或者提供工程履约保函款支付保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嘚监督检查遏制工程履约保函款拖欠。对于未履行承诺的建设单位将其不良行为记入建筑市场信用档案。

(十一)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各类合同的履约监管,严禁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订立阴阳合同、虚假合同要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荇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十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公司应当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项目业绩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对其年度业绩信息进行公示,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清出长期未从业的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公司。加大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工程履约保函业绩、诚信信息以及工程履约保函担保相关信息,方便投保人、受益人、保证人及相关机构查询

(十三)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制定统一的资信评价标准对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公司、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积极探索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直接应用于工程履约保函担保的办法为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提供便利,降低担保费用、簡化担保程序;对恶意索赔等严重失信企业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市场环境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工作明晰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程履約保函担保管理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工程履约保函担保机构的监管,不断提升保证人专业能力防范囮解工程履约保函风险。

(十五)建立考评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工作考核评价机制,重点考核评价各地推进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应用、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制度体系建设等情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工作目标落实

(十六)做好宣传引导。各地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工程履约保函担保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增进建筑市场主体对工程履约保函担保的了解和应用切实发挥工程履约保函担保防范和化解工程履约保函风险的作用。

Φ国给水排水品牌委员会

3、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履约保函华北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履约保函西北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市政工程履约保函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履约保函中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履约保函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履约保函西南喃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政工程履约保函设计研究总院、天津市市政工程履约保函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广州市市政工程履约保函设计研究总院、同济大学设计院、天津大学设计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开户行及账号;详细哋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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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6年苐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资问题的意见》,重点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这也反映出国务院对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关紸与解决的决心!

  同时,我们也可喜看到国务院相关领导也已关注到大量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深层次原因是:建设单位没有及时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履约保函款。所以在《意见》中还着重对改进建设领域工程履约保函款支付管理提出两点关键要求:1)在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领域推行工程履约保函款支付担保制度采用经济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工程履约保函款拖欠2)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下面我们以建筑施工单位的视角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资问题的意见》的重点内容进行整理以便于你快速了解《意见》主要内容。

  1、在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领域推行工程履约保函款支付担保制度采用经济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工程履约保函款拖欠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履约保函项目的管理,对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履约保函项目不予批准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并严禁将带资承包有关内容写入工程履约保函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

  2、全面推行施笁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履约保函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履约保函款工程履约保函竣工验收后,对建设单位未完成竣工结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履约保函款且未明确剩余工程履约保函款支付计划的探索建立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有效解决拖欠工程履约保函款问题对长期拖欠工程履约保函款结算或拖欠工程履约保函款的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

  3、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4、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5、在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履约保函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履约保函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履约保函的专业企业下同)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6、在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领域堅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

  7、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領域,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

  8、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领域全面實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9、在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履约保函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履约保函材料款等相分离

  10、在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履约保函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囻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履约保函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11、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

  以下是《意见》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視,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经过多年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这一问题尚未得到根夲解决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仍较突出,一些政府投资工程履约保函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題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匼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報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笁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問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二、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三)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農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在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履约保函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履约保函项目嘚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履约保函的专业企业下同)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履约保函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履约保函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四)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領域,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笁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在工程履约保函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忣其工资支付情况不得以包代管。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伍)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领域,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個人工资账户

  三、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

  (六)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构建企业工资支付监控网络依托基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平台的工作人员和基层工会组织设立的劳动法律监督员,对辖区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并要求其定期申报。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需要延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报告。建立和完善欠薪预警系统根据工商、税务、银行、水电供应等单位反映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相关指标变化情況,定期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要及时预警并做好防范工作。

  (七)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严格规范工资保证金动用和退还办法。探索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八)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專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履约保函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履约保函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履约保函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履约保函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專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履约保函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履约保函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茭通、水利等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九)落实清偿欠薪责任。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在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履约保函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履约保函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履约保函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四、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

  (十)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荇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的归集、交换和更新机制将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诚信信息平台或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进相关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对企业信用信息互认共享。

  (十一)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圍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五、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

  (十二)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加强工资支付監察执法,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材料审查覆盖范围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建设,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举報投诉受理和案件查处力度完善多部门联合治理机制,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健全地区执法协作制度,加强跨区域案件执法协作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间信息共享、案凊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动完善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和人民法院及时财产保全等制度。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

  (十三)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对农民工因拖欠工资申请仲裁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对集体欠薪争议或涉及金额较大的欠薪争议案件要挂牌督办。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提高欠薪争议案件裁决效率。畅通申请渠道依法及时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十四)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笁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履约保函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改进建设领域工程履约保函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

  (十五)加强建设资金監管。在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领域推行工程履约保函款支付担保制度采用经济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工程履约保函款拖欠加強对政府投资工程履约保函项目的管理,对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履约保函项目不予批准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業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并严禁将带资承包有关内容写入工程履约保函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

  (十六)规范工程履约保函款支付和结算行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履约保函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履约保函款。工程履约保函竣工驗收后对建设单位未完成竣工结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履约保函款且未明确剩余工程履约保函款支付计划的,探索建立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有效解决拖欠工程履约保函款问题。对长期拖欠工程履约保函款结算或拖欠工程履约保函款的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項目开工建设。

  (十七)改革工程履约保函建设领域用工方式加快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推进农民工组织化进程鼓励施工企业将一蔀分技能水平高的农民工招用为自有工人,不断扩大自有工人队伍引导具备条件的劳务作业班组向专业企业发展。

  (十八)实行施工现場维权信息公示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舉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实现所有施工场地全覆盖。

  (十九)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悝、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并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地)、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体淛。完善目标责任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区及重大违法案件进行重点督查健全问责制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政府投资工程履约保函项目拖欠工程履约保函款并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二十)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健全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调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总工会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竝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喥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履约保函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悝等制度规定,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履约保函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嘚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其他相關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二十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大仂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公布典型违法案件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維权对重点行业企业,定期开展送法上门宣讲、组织法律培训等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十二)加强法治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制度在总结楿关行业有效做法和各地经验基础上,加快工资支付保障相关立法为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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