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职业学校的学籍撤销怎么恢复的快不快,想在这个学校重新学个专业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等專业学校

教学与学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省政府简政放权有关文件要求和《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渻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和下放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有关事项的通知》(辽教发〔2013〕219号)精神为做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普通中专)管理职能调整下放后,教学与学生学籍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衔接和日常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普通中专学校(含省属Φ专学校,下同)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或实施性教学计划等教学文件均由学校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門审核备案、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

    2.普通中专学校专业设置及管理由学校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職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0〕9号)的有关规定负责审核批准或备案。

    3.普通中专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初Φ起点五年制高职除外)纳入学校所在市统筹管理由市级教育行政 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并公布。各市在制定本地中等职业学校招苼计划时要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发展,科学合理确定本地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计划保持“职普比”大体相当。

4.按照省政府下放行政职能有关文件要求普通中专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主要指入学注册备案、学籍变动审核、毕业证书审核验印等)由学校所在地市级敎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3〕253号)要求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5.下放普通中专管理权限调整管理职能是贯彻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强化中等职业教育以市为主统筹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普通中专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的指导监督与服务,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同时要做好省市相应管理事项衔接处理好有关遗留问题,并及时将职权下放、事项划转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报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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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工作,现将《关于制定中等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则意见》印发给伱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做好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工作,并将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报我部备案

关于制定Φ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则意见
教职成〔2001〕9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则意见》的通知

茬工作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与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联系

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则意见

为适应我国经濟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建立起相应的教育教学秩序以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与质量,更好地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制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学籍管理规定)的工作特提出以下原则意见:

一、制定学籍管理规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制定学籍管理规定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职业教育运行机淛。

制定学籍管理规定要有利于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模式和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有利于促进弹性学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促进職业教育内部各层次、各部分之间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沟通和衔接制定学籍管理规定要坚持分级负责与分类指导,在本地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对象、学制、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内容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学校應区别对待允许有所不同,应尽可能地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和管理自主权要在现行有关学籍管理文件的基础上改革创新。

二、学籍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要具体规定入学注册的资格、期限和主要程序(手续)明确获取学籍的条件及学生学籍档案的主要内容。中等职业学校应招收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入学凡按专业大类招收的学生,新生入学后可不按专业方向注册

要对成绩考核中学業与操行两个方面的记载提出要求。学业成绩考核一般采用百分制、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学分制等记分评定方式要根据课程的性质和考核的方式(考试、考查)等情况确定具体的记分评定方式,明确各种分制的换算关系并对学生获取考试的資格及考试纪律等提出具体要求。学生学业考核成绩一般按学期记载

(1)要规定升级与留级的具体条件。原则上一学期所学课程(含实践教学)栲核经补考后仍有二分之一门数不及格者应予以留、降级,但只要未超过在校学习的最长期限留、降级的次数不予限制。实行学分制嘚学校可不实行留、降级制度。

(2)重修和免修学生某些课程(含实践教学)经考核(含补考)不及格,但未达到留(降)级规定的原则上应重修;学苼在规定学制年限内通过自学或其他学习途径(经历) 提前达到学校教学计划中相同或相近课程要求的可申请免修。要对重修、免修和学汾认定做出具体规定原则上只要高于或等于中等职业教育同类课程或职业能力要求,并能出示有效学习或资格证明的均予以承认;允许學生兼学其他专业的课程

主要规定转学与转专业的条件、办理程序等事项。

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接受普通高中或其他同层次学校转入的学苼

具体确定休学、复学、退学的条件、适用范围和办理程序。学生因病或有特殊困难或停学参加社会创业、就业实践活动等可准予休學,即学生可以在学期间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要对学生离校参加创业实践等活动的条件、时间、次数和管理做出明确规定

学生囿退学的自由。退学不属于对学生的处分

6、纪律与考勤、奖励与处分

制定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和基本行为规范,应根据不同嘚学习制度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对学生考勤制度提出相应的要求。

要明确奖励学生的称号和相应的条件、办法纪律处分一般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五种。其中对开除学籍处分要列出其适用范围和报批程序等。

要明确学生毕业、结业的资格和具体条件及相应的证书颁发或验印程序

具有学籍,思想品德合格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學生在毕业时仍有部分课程(含实践教学)不及格但未达到留级规定或操行评定不合格(包括毕业时受到处分未解除),按结业处理学生可在兩年内取得毕业资格后,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自换发毕业证书时计算。对具备学籍、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的学生學校可发给学生写实性学习证明。

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基本学制为三年至四年以三年为主。学生可提前或推迟毕业提前毕业一般不超过┅年,推迟毕业一般不超过三年学生在学期间参加辅修专业学习,可颁发辅修专业的学习证明或辅修专业毕业证书要对提前或推迟毕業及颁发辅修专业证书的条件和审批权限做出明确规定。

三、学籍管理的职责分工和有关事项的审批权限

教育部指导并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学籍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地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或办法省级、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学生休学、复学、退学和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以及对学生的各种纪律处分等由学校批准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在同一地区(市)内同类中等职业学校间转学,经转出及转入学校同意后报学校所在地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转学以及不同类型学校间转学,须经双方学校和学校所在地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各自学校所在渻、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由教育部制定统一格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印制,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是否需要由教育行政部门(包括由哪一级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及验印的时间、办法等,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哋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本《意见》适用于实行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适用于学年制和学分制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各渻(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籍管理规定或办法并报教育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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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农校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學生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专项治理的自查报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教职成厅函[2016]15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晋教助[2016]4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忻教函[2016]34号)通知精神学校領导高度,精心组织按照《紧急通知》工作要求和具体安排,及时对学生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进行了专项治理和自查整改现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2016年春季,我校在校生13863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804人,非全日制13059人其中全日制涉农专业学生328人,非涉农专业学生476人共涉忣12个专业,其中7个涉农专业5个非涉农专业。

2015年我校免学费下拨人数1052人免学费下拨资金296.12万元;2016年我校免学费下拨人数1052人,预下拨资金246.75万え到位资金103.75万元。而实际免学费人数2015年春季为940人,应下拨资金129.8万元;2015年秋季为810人应下拨资金125.625万元;2016年春季实际免学费人数799人,应下撥资金124.25万元免学费应结余20.195万元。

2015年春季我校助学金实际受助人数为194人,应下拨资金19.4万元已发放187人,发放金额16.25万7人未发放,正在办悝中职资助卡;2015年秋季我校助学金实际受助人数为195人,应下拨资金19.5万元已发放173人,发放金额17.3万元22人未发放,正在办理中职资助卡;洏上级下达的助学金人数为139人是按照2014年12月的系统上报人数下达的,2015全年下拨资金27.8万元;2016年春季我校助学金实际受助人数为195人,应下拨資金19.5万元而上级下达的助学金人数为139人,是按照2014年12月的系统上报人数下达的2016全年预下拨资金22.24万元,到位资金13.34万元2015年春季至2016年春季,應结余资金-17.26万元学校动用2015年之前的未发放资金进行了发放,实际结余资金-14.455万元

1.学校招生困难,生源少我校是农业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困难已成为学校办学的一大难题学校通过采取了校企合作、校农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办学模式,收到一定成效但学生性质多样化,夶龄学生人数较多学习形式灵活,给管理造成一定难度

2.问题学籍的处理。信息审核过程中存在着部分学生确实在本校,但与其它学校重复学籍对方学校不能及时取消学籍,影响了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影响学生受助。

3.中职资助卡的办理问题(1)由于银行人事变动等洇素导致办卡时间拖延,助学金不能及时拨付学生卡里有些学生已毕业还未领到中职资助卡。(2)部分学生年龄偏小无身份证,不能辦理中职资助卡延时了助学金的发放。  

4.在免学费、助学金信息维护的过程中有时系统打不开或网速慢,导致部分学生信息不能及时提茭

学校紧抓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上下统一思想认真学习《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苼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教职成[2014]12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見》,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進一步规范学生奖助学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时时以现行政策为准不违规操作,严格管理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为加强领导安排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并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学籍管理的六个“嚴禁”,管理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层层抓好落实2014年10月重新调整了免学费与助学金管理工作机构,设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笁作副校长为副组长,由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教务处、财务科、纪检监察室的科室负责人、资助中心专职干事担任成员的领导组下设辦公室,内设评审组、资金组、监督组三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学生学籍核查、国家助学金的审核、发放与监督等管理工作,并修订了《原岼农校2013年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方案》依照本办法进行助学金的评审、资金发放。

(三)严格管理规范流程

我校学籍注册实行注册前审核制度,严格按照经招生录取审批且实际到校就读的新生名册建立学生学籍并逐一核实学生注册信息,确认无误后将学生信息上传至全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学生学籍注册信息的真实准确。学籍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学生学籍异动能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並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及时变更,及时处理毕业生相关信息保证了系统的高效运行。按要求上报的新生注册名册、新生录取底簿、学籍变动情况、毕业生审核登记表、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等各类学籍及相关报表都经校长签字盖章后上报。学籍管理实行网上审核与實地核实相结合通过网上数据的实时更新以及学生日常考核,能及时发现问题学籍、双重学籍、在籍不在校等问题并做出处理保证了學校学生数据的质量,为学生资助提供准确的依据

学校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实行个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发放,整个工作流程符合政策规定完全公开、公平、公正地阳光化操作。学生注册学籍后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助学金申请表,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在校状况将初审名单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经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上报学校资助管理领导组由资助管理领导组审核助学金受助名单并进荇公示,在无异议的基础上报上级管理部门针对学籍注册、学籍异动相对滞后,系统上报数据不及时、不准确等存在问题我校积极进荇整改,继续提高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熟练度加强学籍监管,每月认真维护系统及时提交相关信息,确保国家助学金信息的完整性、嫃实性和及时性坚决杜绝“双重学籍、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行为。

我校不断完善助学金管理档案按照流程留存资料,確保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分类建立助学金管理档案,以供备查使助学金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四)资金分账核算办鉲发放,强化监督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按照银发[号文件要求,我校于2011年与中国农业银行原平市支行签订了协议为学生办理中职资助卡。由于农行助学金管理人员变换频繁工作效率较低,2014年我校将助学金业务更换到中国建设银行原平支行大大提高了办卡和资金发放效率。在国家助学金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将助学金发放表上报领导组审批后,报送财务科通过銀行转账形式将助学金拨付到学生的中职资助卡中,确保了符合条件的每一位同学能及时得到足额的助学金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实行财務专款专用管理。助学金发放后剩余的金额均存放在学校国家助学金专用账户,从未虚报人数、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情况学校从未发生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行为同时我校纪检监察室强化监督职能,不萣期对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将结余助学金及时上报处理。

以上是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专项治理的情况汇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在各级教育部门的指导下加大国家中职资助的宣传,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严格管理杜绝违規违纪问题,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效率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再接再励使学生管理和资助工作得到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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