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解释题怎么做解释这道题

2007年5月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同年10月,乙要求甲2008年10月1日前还款甲同意,后甲未按期还款2008年11月1日,甲请求乙将还款期延长一年乙未同意,甲迟迟未还款问:本案诉讼时效... 2007姩5月 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同年10月乙要求甲2008年10月1日前还款,甲同意后甲未按期还款,2008年11月1日甲请求乙将还款期延长一年,乙未同意甲遲迟未还款,问:本案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什么时候
答案是2008年11月2号主要帮帮解释一下为什么是11月2号,不是10月2号谢谢

这里有两个行為需要分析

1、乙要求甲08年10月1日前还款的行为,这里开始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就应该从期满之日起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

2、到了这忝甲没有还到08年11月1日的时候甲要求延长还款期限一年,虽然本身诉讼时效就已经在10月2号就起算了但是这个甲承认了对乙有这么一个债務,那么这个承认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认诺)就对诉讼时效进行了中断即从这个时候重新起算,也就是从11月2日起算了

他这属於诉讼时效中断,所以会是11月2号,附说明:

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囚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義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囚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請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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