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题试论对犯罪的主观要件主观方面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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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法学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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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代码:0024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其所具有的显著特点是( )
  A.阶级性
  B.战斗性
  C.严厉性
  D.调整、维护社会关系的广泛性和处罚方法的严厉性
  2.我国修订后的现行刑法开始施行的时间是( )
  A.日B.日
  C.日D.日
  3.我国刑法对于空间效力的规定,采取的是( )
  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保护原则
  D.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
  4.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是( )
  A.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B.危害社会
  C.违反法律D.应受法律惩罚
  5.刑法解释,从解释的方法上分类,可分为( )
  A.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B.立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C.司法解释和立法解释D.学理解释和文理解释
  6.我国刑法的目的是( )
  A.惩罚犯罪B.预防犯罪C.改造犯罪D.消灭犯罪
  7.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减为无期徒刑的条件是( )
  A.遵守监规监纪B.积极参加劳动并有科技发明创造
  C.没有故意犯罪D.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8.一切犯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A.危害行为
  B.危害结果
  C.危害行为和时间、地点
  D.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9.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行为人已满( )
  A.12周岁B.16周岁C.18周岁D.14周岁
  10.甲乙共同实施盗窃犯罪,盗得财物后,甲离去。乙发现屋内有一熟睡的少女,顿起歹意,将少女强奸,对于强奸少女案的处理( )
  A.甲乙构成共同犯罪B.甲构成未遂,乙构成即遂
  C.甲构成中止,乙构成既遂D.由乙单独负刑事责任
  11.某甲将某乙打昏在地,路过此地的某丙见乙昏迷,趁机将乙的提包拿走,内有人民币5000元。甲与丙的行为属于( )
  A.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B.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C.任意共犯D.不构成共同犯罪
  12.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
  A.只能是交通运输人员
  B.只能是非交通运输人员
  C.只能是交通管理人员
  D.既可以是交通运输人员、也可以是非交通运输人员
  13.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救灾款物归个人使用的( )
  A.以挪用特定款物罪从重处罚B.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加重处罚
  C.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D.以挪用公款罪加重处罚
  14.下列盗窃行为中,可以判处死刑的是( )
  A.盗窃文物数额巨大的B.盗窃商场数额巨大的
  C.盗窃仓库数额巨大的D.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15.对原判刑罚附条件地不予执行的制度在刑法上称为( )
  A.缓刑B.减刑C.假释D.免除处罚
  16.数罪并罚时,拘役最高不能超过( )
  A.半年B.1年C.2年D.3年
  17.对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 )
  A.应当从重处罚B.可以从重处罚
  C.应当加重处罚D.可以加重处罚
  18.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 )
  A.挪用公款罪B.挪用资金罪
  C.挪用特定款物罪D.不构成犯罪
  19.某甲潜入一商店盗窃现金5000元,被保安人员抓住后,向保安人员捅了一刀,夺路而逃。某甲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B.抢夺罪C.抢劫罪D.故意伤害罪
  20.犯罪未得逞是指( )
  A.未发生任何危害后果
  B.犯罪行为未实行完毕
  C.犯罪目的未能实现
  D.未能齐备某一具体犯罪构成的要件
  21.某甲为了杀害乙,与丙相约,并连续两天跟踪乙,考察其生活规律。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行为B.犯罪未遂
  C.已着手实行犯罪D.犯意表示
  22.某甲欲害其妻。某日将毒药放入其妻服用的中药之中,让其服下。其妻服后,痛苦万分,其状目不忍睹。甲见状,急忙将其送往医院抢救保住了性命。但因深度中毒导致严重的后遗症。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既遂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D.既是犯罪中止,也是犯罪未遂
  23.李某与赵某有仇,欲伺机杀赵某。某日李某驾驶一辆货车,见前面一行人极像赵某,便驾车将该人撞死。后发现该人不是赵某,李某驾车逃跑。李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杀人罪B.过失致人死亡罪
  C.交通肇事罪D.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24.走私淫秽物品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是( )
  A.出于犯罪故意B.以牟利为目的
  C.以传播为目的D.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
  25.我国刑法规定,贪污行为构成犯罪的数额起点一般是( )
  A.500元B.1000元C.2000元D.5000元
  26.某甲为骗取保险金,先为其母投保订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后又伺机杀害了其母,然后伪造意外伤害现场,骗取巨额保险金。对某甲的行为应当( )
  A.以保险诈骗罪从重论处
  B.以故意杀人罪从重论处
  C.以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D.按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
  27.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又受贿的,对其行为应当( )
  A.以徇私枉法罪论处
  B.以受贿罪论处
  C.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D.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8.对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应当( )
  A.以盗窃罪论处
  B.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
  C.以诈骗罪论处
  D.以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
  29.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在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出于( )
  A.犯罪故意B.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C.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D.谋取不道德利益的目的
  30.某甲参加恐怖组织后,受头头指派,使用爆炸方法将乙杀死,某甲构成( )
  A.故意杀人罪B.爆炸罪
  C.参加恐怖组织罪D.参加恐怖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31.刑罚与其他强制方法的区别是( )
  A.严厉程度不同B.适用的对象不同
  C.适用的机关和程序不同D.制定的机关不同
  E.执行的机关不同
  32.下列犯罪,属于实质一罪的是( )
  A.想象竞合犯B.结果加重犯C.连续犯
  D.继续犯E.结合犯
  33.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包括( )
  A.剥夺政治权利B.罚金C.没收财产
  D.驱逐出境E.管制
  34.洗钱罪的犯罪对象是( )
  A.毒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
  B.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
  C.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
  D.贪污贿赂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
  E.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
  35.下列犯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有( )
  A.故意杀人罪B.强奸妇女罪C.猥亵儿童罪
  D.绑架罪E.非法搜查罪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间接故意
  37.牵连犯
  38.假释
  39.重婚罪
  40.受贿罪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41.简述不作为犯罪中作为特定义务的来源。
  42.简述我国刑法总则对死刑适用的限制。
  43.简述伪证罪的构成特征。
  五、论述题(11分)
  44.试述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45.赵某背着邻居家6岁的小孩聪聪出外玩耍,路遇一大粪坑。赵某欲与小孩开玩笑声称要把聪聪甩到粪坑里。聪聪说:“你不敢”。赵某随即走到粪坑边,弓起身作甩人动作以吓唬聪聪,因站立不稳,与聪聪一同掉入粪抗内,当即大声呼救,人们赶来救起赵某,又捞出聪聪,结果聪聪因窒息而死亡。
  问:赵某的主观罪过是什么,应定何罪名?说明理由。
  46.被告人刘某、男23岁,一天,刘某携带小口径步枪一支和赵某一同外出打鸟,当行至镇南护城堤上时,刘某发现堤下一棵树上有喜鹊,便举枪准备射击。赵某当即提醒他对面有人,不能射击。刘某虽然看见对面有人,但不愿放弃猎鸟机会,毅然开枪打鸟,结果将在堤西南方向60米外劳动的丁某当场打死。
  问:刘某主观罪过的性质是什么?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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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真题-犯罪主观要件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第五节 犯罪主观要件
★ [06司考真题卷二第3.题]: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考点】刑法中的故意和过失
【详解】题中甲为逃避检查,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车,致乙重伤,甲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典型的间接故意。根据题中条件,甲只为摆脱乙,并不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只是采用了不计后果的方法。由以上分析可知甲也不构成过失。故正确答案为B
★★[06司考真题卷二第52题]:甲举枪射击乙,但因没有瞄准而击中丙,致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
B.甲的行为属于同一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
C.甲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
D.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考点】刑法中的事实认识错误
【详解】甲属于刑法上的打击错误,即想杀死乙却杀死了丙,所以A项正确。一般认为,打击错误属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所以B项正确。甲主观上具有杀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一个杀人的打击行为,导致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一故意,一行为,一结果,完全符合一个既遂的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并不阻却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所以C正确,D错误.
★ [07司考真题卷二第54题]:刘某基于杀害潘某的意思将潘某勒昏,误以为其已死亡,为毁灭证据而将潘某扔下悬崖。事后查 明,潘某不是被勒死而是从悬崖坠落致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刘某在本案中存在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B.刘某在本案中存在打击错误
C.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D.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参考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因果关系认识错误中的事前故意的情形。事前故意,是指行为人误认为第一个行为已经造成危害结果,出于其他目的实施了第二个行为,但实际上是第二个行为才导致预期的结果发生的情况。如甲以杀人故意对乙实施打击,造成乙休克之后,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了毁灭罪证,将乙扔到水里,实际上乙是被水溺死的。这种情况下,不影响故意犯罪既遂的成立。本题便是这种情形。因此,AD 项正确,BC 项错误。
【常见错误】误将事前故意的情形作为故意犯罪未遂和过失犯罪处理。
★ [07司考真题卷二第14题]:张某和赵某长期一起赌博。某日两人在工地发生争执,张某推了赵某一把,赵某倒地后后脑勺正好碰到石头上,导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关于张某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故意杀人罪
B.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构成故意伤害罪
D.属于意外事件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犯罪过失是对注意义务的违反,从而发生危害后果的行为。工地属于危险程度较高的场 所,行为人本应当保持小心谨慎的行事规则,但是行为人张某却没有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在危险场所推搡赵某,导致赵某的后脑勺碰到石头,对赵某的死亡具有过失,应当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即选项& B。 张某只是在争执中没有履行注意义务,属于疏忽大意,但是并没有杀害赵某的故意,也没有伤害赵某的故意,故选贤 A 和 C 应当予以排除。
意外事件具有三个特征:一是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行为人的行为是造成损害结果的原因; 如果出现了损害结果,但不是行为人的行为造成,而是由自然现象、动物等造成,则不能称为意外事件。二是行为人没有故意与过失。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及所造成的损害结果,既不存在故意心理,也不 存在过失态度。三是损害结果由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行为人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损害结果,而且根据当时各方面的情况,他不可能预见、不应当预见。本案中,张某行为的结果并非完全不能预见,张某是存在过失的,因此选项 D 错误。
【常见错误】意外事件同疏忽大意的过失之间的区分。
★ [08司考真题卷二第54题]:甲欲杀乙,便向乙开枪,但开枪的结果是将乙和丙都打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D.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参考答案:A,B
答案解析:根据刑法理论,行为人主观上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分为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和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即行为人只是在某个犯罪构成的范围内发生了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因而也被称为同一犯罪构成内的错误。对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分为具体的符合说和法定的符合说的争论。前者认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具体地相一致时,才成立故意的既遂犯;后者认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只要在犯罪构成范围内是一致的,就成立故意的既遂犯。本题中,甲欲杀乙,却将乙、丙全部打死,此时,根据具体的符合说,甲只是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于丙,因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没有具体地相一致,所以甲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将乙打死和将丙打死在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之内,均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本题正确答案是AB.
★ [08司考真题卷二第4题]:甲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知道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于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于是,甲实施该行为,但该行为实际上违反刑法。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所以,甲仍然构成故意犯罪
B.甲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
C.甲虽然不成立故意犯罪,但成立过失犯罪
D.甲既可能成立故意犯罪,也可能成立过失犯罪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违法性认识是指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时,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本题中,甲不知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由此,鉴于司法权威,甲对此行为不再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答案B是正确的,当选。
★ [08司考真题卷二第2题]: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但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公共财产论而窃回。甲缺乏成立盗窃罪所必须的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故不成立盗窃罪
B.乙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
C.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
D.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一般情况下,盗窃自己的财物不成立盗窃罪,但是,如果盗窃本人已经被依法扣押的财物,或偷回本人已经交付他人合法持有或保管的财物,以致他人因赔偿责任而遭受财产损失,也构成盗窃罪。A项中,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仍然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取回,仍然可以成立盗窃罪,因此,A项说法错误,不选。B项中,乙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结果可能是盗窃枪支,而希望或放任该行为的发生,属于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因此,依然成立盗窃枪支的犯罪,B项说法错误,不选。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因此,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C项说法正确,应选。贩卖毒品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的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因此,贩卖毒品的犯罪故意是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贩卖的是毒品,但是不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贩卖的毒品种类,D项说法错误,不选。
★★ [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二第54题]:下列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A.甲在运输放射性物质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4人死亡
B.乙在工地塌方之后,仍然强令6名工人进入隧道抢救价值2000万元的机械,6名工人由此遇难
C.丙遭受不法侵害,情急之下失手将不法侵害人打死,法院认为丙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D.聚众斗殴致人死亡
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刑法》第136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因此,A项中甲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B项中,乙应该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非过失致人死亡罪。
  C项中属于防卫过当,有过失的成立过失犯罪,法院已经认定丙存在过失,那么丙应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292条第2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D项中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应该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而非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 [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二第53题]:甲欲杀乙,向乙开枪,但未瞄准,子弹从乙身边穿过打中丙,致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
C.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
D.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参考答案:A,B
答案解析:本案考核打击错误。按照具体符合说,甲追求的结果与实际发生的结果具体不一致,阻却了甲对丙的死亡承担故意罪责,故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而对丙的死亡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按照法定符合说,尽管具体不一致但在法定范围内一致,不影响罪责的承担,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故选项A、B正确。
★ [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二第5题]:关于期待可能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过失,与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换言之,具有故意、过失的人,也可能没有期待可能性
B.行为人犯罪后毁灭自己犯罪的证据的行为之所以不构成犯罪,是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
C.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而重婚的,之所以不以重婚罪论处,是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
D.身无分文的乞丐盗窃他人财物得以维持生存的,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不应认定为盗窃罪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期待可能性是指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期待行为人不实施违法行为而实施其他适法行为。期待可能性的理论认为,如果不能期待行为人实施其他适法的行为,就不能对其进行法的非难,因而不存在刑法上的责任。期待可能性不仅存在着有无的问题(是否排除责任),而且还存在程度问题(是否减轻责任)。选项A正确地表达了期待可能性与故意或过失之间的关系,即有故意或过失未必具有期待可能性。选项B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缺乏期待可能性。选项C也是属于缺乏期待可能性适例,选项D则具有期待可能性,不排除成立盗窃罪。
★★★[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二第6题]:甲、乙上山去打猎,在一茅屋旁的草丛中,见有动静,以为是兔子,于是一起开枪,不料将在此玩耍的小孩打死。在小孩身上,只有一个弹孔,甲、乙所使用的枪支、弹药型号完全一样,无法区分到底是谁所为。对于甲、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甲、乙分别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B.甲、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共同犯罪
C.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D.甲、乙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了两个知识点,一是刑法中的打击错误;二是刑诉中的无罪推定原则。甲、乙误把小孩当作兔子打死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处理上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有过失的成立过失犯罪;二是无过失的成立意外事件。但是,本题题干中没有给出甲乙是否存在过失的相关信息,而是从另外一个知识点也考查对甲乙的处理。即从刑诉中的无罪推定原则中来考查对甲乙的处理。从题干中给出的信息可知,小孩的死亡是甲乙所致,但是,到底属于甲乙哪个人的行为所致,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因此,没有证据证明甲乙任何一个人导致小孩死亡的话,只能认定甲乙都无罪。因此,D项说法正确。
★ [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二第4题]:甲意图勒死乙,将乙勒昏后,误以为乙已经死亡。为毁灭证据,又用利刃将所谓的“尸体”分尸。事实上,乙并非死于甲的勒杀行为,而是死于甲的分尸行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B.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和侮辱尸体罪
C.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和侮辱尸体罪
D.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因果关系认识错误。因果关系认识错误是指,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退后或提前发生的情况。本题中,甲意图采用勒死的方式杀害乙,行为对象乙没有错误,只是导致乙死亡的原因发生了错误,即乙不是被勒死,而是在甲实施杀人后因为分尸而导致乙的死亡。在此种情况下,甲有杀害乙的故意,同时实施了杀害乙的行为,最后导致了乙死亡的客观情况,因此,因果关系认识错误不影响甲故意杀人罪既遂的成立。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10司考真题卷二第92题]: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刮器。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对于丙的重伤,甲的罪过形式是:A.故意
B.有目的的故意
D.无认识的过失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犯罪故意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其中犯罪的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因此故意是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统一。既不能用意志因素代替故意,也不能用认识因素代替故意。用具有……目的代替犯罪故意,则会将间接故意排除在故意之外。直接故意犯罪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都很明确。因此有目的的故意多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本题中,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刮器的情况下,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甲对于丙受伤害的结果持放任的态度,而非希望该结果的发生。因此甲的罪过形式为间接故意,而非直接故意,不是有目的的故意。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过失的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持反对的态度,而本题中甲对于丙受伤害的结果持放任的态度,因此不属于过失,C选项错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其中疏忽大意的过失是一种无认识的过失,即行为人没有预见到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过于自信的过失则属于有认识的过失,即对于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已经预见到。本题中,甲主观心态为故意,而非过失,因此也不属于无认识的过失,D选项错误,不当选。
★★★[10司考真题卷二第54题]:甲与乙因情生仇。一日黄昏,甲持锄头路过乙家院子,见甲妻正在院内与一男子说话,以为是乙举锄就打,对方重伤倒地后遂发现是乙哥哥。甲心想,打伤乙哥哥也算解恨。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甲的行为属于方法错误,成立故意伤害罪
C.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伤害(未遂)罪,对乙哥哥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D.甲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认识错误,理所当然成立故意伤害罪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认识错误。对象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侵害的对象发生认识上的错误。本题中,甲将乙哥哥当做乙进行打击,甲的行为属于对象认识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甲基于伤害乙的故意伤害了乙的哥哥,成立故意伤害罪;按照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伤害(未遂)罪,对乙哥哥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因此ABCD选项均错误,本题选非,全选。
★★★[10司考真题卷二第51题]:关于罪过,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玩忽职守行为虽然造成了公共财产损失,但在甲未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就不存在罪过
B.甲故意举枪射击仇人乙,但因为没有瞄准,将乙的名车毁坏。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C.甲翻墙入院欲毒杀乙的名犬以泄愤,不料该犬对甲扔出的含毒肉块不予理会,直扑甲身,情急之下甲拔刀刺杀该犬。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属于意外事件
D.甲因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甲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危害结果,既可能是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也可能只是发生他人重伤的危害结果
参考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是对犯罪主观方面的考查,包括行为人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A选项,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是客观要件。行为人尽管没有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只要知道自己应当履行职责、且有条件和能力履行职责,但违背职责没有履行,导致重大损失,就认为行为人具有犯罪过失,即是否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影响罪过的认定。因此A选项错误。本题选非,应选。B选项,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甲的客观行为是故意杀人未遂和故意毁坏财物既遂,根据法定符合说,在重罪处罚未遂犯,且重罪的未遂犯重于轻罪的既遂犯,应以重罪的未遂犯论处。故意杀人未遂重于故意毁坏财物既遂,因此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B选项正确。本题选非,不选。C选项,属于因果关系错误,甲投放含毒肉块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结果,而是由拔刀刺杀行为导致了危害结果,因果关系的错误不影响犯罪的认定,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因此C选项错误。本题选非,应选。D选项,疏忽大意过失应预见的结果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在过失致人死亡时,行为人所应当预见的是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而不能是其他结果,因此D选项错误。本题选非,应选。
★[10司考真题卷二第2题]: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
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乙不构成脱逃罪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刑法》第400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但注意: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此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本题中,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甲存在过失,但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甲不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也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因此C选项错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出于脱逃的故意,实施脱逃的行为,虽然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但其行为已经构成脱逃罪。且该罪为行为犯,只要实施脱逃的行为即成立既遂,D选项错误。因此甲主观上为过失,乙是故意,A选项正确,当选。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之间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其中一人为过失的,不构成共犯。因此甲、乙二人不成立共犯关系,B选项错误。本题应选A。
★★★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11年司考真题卷二第53题]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参考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因果关系错误,是指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生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推后或者提前发生。选项A中,甲为了杀死被害人而将被害人推入水中,结果井中无水,被害人被摔死。这属于因果关系错误,而不是方法错误。选项B说法正确。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是指实际上提前实现了行为人所预想的结果。选项B中的情况就属于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选项C说法错误。丙的行为属于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即行为人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和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属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对于对象认识错误而言,无论采用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结果都是一样的。因此,丙的行为应成立故意杀人的既遂。选项D说法正确。丁的行为属于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对于对象认识错误而言,无论采用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结果都是一样的。因此,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关于过失犯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11年司考真题卷二第6题]
A.只有实际发生危害结果时,才成立过失犯
B.认识到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结果的发生违背行为人意志的,成立过失犯
C.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这里的“法律”不限于刑事法律
D.过失犯的刑事责任一般轻于与之对应的故意犯的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刑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因此,过失犯罪必须以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成立犯罪的条件,否则,仅有过失而没有危害结果的,不成立犯罪。选项B说法正确。过失犯对结果的发生既不是希望的,也不是放任的,结果的发生一定是违背行为人意志的。选项C说法错误。《刑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因刑事责任只有在刑法中才有规定,因此,这里的“法律”仅限于“刑事法律”,而不是泛指任何法律。选项D说法正确。过失犯罪是因行为人的过失导致的,犯罪结果的发生不是行为人希望的结果,这与故意犯罪中行为人积极追求或放任不同。根据刑法的主客观一致原则,法律对过失犯的处罚一般比与之对应的故意犯刑事责任较轻。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11年司考真题卷二第5题]
A.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
B.成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物品的淫秽性
C.成立嫖宿幼女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卖淫的是幼女
D.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没有认识到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不成立任何犯罪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犯罪故意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的内容。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是对犯罪构成客观事实特征的认识,具体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对犯罪客体或犯罪对象情况的认识;(2)对行为性质的认识;(3)对危害结果的认识。选项A说法正确。对行为性质的认识包括对其行为的内容、作用的认识。对行为性质的认识是否包括对违法性的认识?这是一个理论上存在较大分歧的问题。根据我国的实践情况,一般来讲,认识到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自然也会知道这种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所以没有必要把违法性认识作为犯罪故意的内容,以防止行为人借此逃避制裁。因此,一般来讲,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选项B、C说法正确。认识某种犯罪客体的事实情况,是成立某种犯罪故意的条件之一。如果行为人没有认识到其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就不可能具备该种犯罪故意。因此,成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要求行为人必须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淫秽的物品并且具有牟利的目的,否则不成立本罪。成立嫖宿幼女罪,要求行为人明知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选项D说法错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所掌握的是国家秘密或情报,而故意为境外机构、组织、个人非法提供,但倘若不知道对方为境外机构、组织、个人而提供的,可能成立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而不是不成立任何犯罪。
★[12年司考真题卷二第53题]:因乙移情别恋,甲将硫酸倒入水杯带到学校欲报复乙。课间,甲、乙激烈争吵,甲欲以硫酸泼乙,但情急之下未能拧开杯盖,后甲因追乙离开教室。丙到教室,误将甲的水杯当作自己的杯子,拧开杯盖时硫酸淋洒一身,灼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未能拧开杯盖,其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不能犯
B.对丙的重伤,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C.甲的行为和丙的重伤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甲对丙的重伤没有故意、过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A,C,D
答案解析:甲未能拧开杯盖,其行为属于能犯未遂(可罚),因此,A项错误,当选。对丙的重伤,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因此,B项正确,不选。甲的行为和丙的重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C项错误,当选。甲对丙的重伤存在过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D项错误,当选。
★★[12年司考真题卷二第52题]:下列哪些案件不构成过失犯罪?
A.老师因学生不守课堂纪律,将其赶出教室,学生跳楼自杀
B.汽车修理工恶作剧,将高压气泵塞入同事肛门充气,致其肠道、内脏严重破损
C.路人见义勇为追赶小偷,小偷跳河游往对岸,路人见状离去,小偷突然抽筋溺毙
D.邻居看见6楼儿童马上要从阳台摔下,遂伸手去接,因未能接牢,儿童摔成重伤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老师因学生不守课堂纪律,将其赶出教室,学生跳楼自杀,老师无须对学生的自杀负责,因此,A项当选。汽车修理工恶作剧,将高压气泵塞入同事肛门充气,致其肠道、内脏严重破损,成立故意伤害罪,因此,B项当选。路人见义勇为追赶小偷,小偷跳河游往对岸,路人见状离去,小偷突然抽筋溺毙,路人与小偷溺毙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C项当选。邻居看见6楼儿童马上要从阳台摔下,遂伸手去接,因未能接牢,儿童摔成重伤,邻居对儿童摔成重伤没有任何罪过(故意或者过失),因此,D项当选。
★★[12年司考真题卷二第5题]:下列哪一行为构成故意犯罪?
A.他人欲跳楼自杀,围观者大喊“怎么还不跳”,他人跳楼而亡
B.司机急于回家,行驶时闯红灯,把马路上的行人撞死
C.误将熟睡的孪生妻妹当成妻子,与其发生性关系
D.作客的朋友在家中吸毒,主人装作没看见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他人欲跳楼自杀,围观者大喊“怎么还不跳”,他人跳楼而亡, 围观者与他人的死亡之间并不存在刑法因果关系,当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A项不选。司机急于回家,行驶时闯红灯,把马路上的行人撞死,其缺乏故意,构成交通肇事罪,B项不选。误将熟睡的孪生妻妹当成妻子,与其发生性关系,欠缺强奸的犯罪故意,不构成强奸罪,C项不选。作客的朋友在家中吸毒,主人装作没看见,主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属故意犯罪,D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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