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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在世时立下分家书两个儿子在農村各分一幢平房,母住在大儿子的房里后来母亲去世亲又找了个媳妇,已登记。后来国家要求办房产证时,亲偷偷将分给大儿子的房子登记茬自己名下后妈去世,后妈的儿子想要亲名下房子的继承权,问现在亲不说话,大儿子能独立继承该房子吗?该怎么办?
20年前村委出面调解并签订协议毋居住在三弟家并由三弟赡养直至百年之后,其母所居住的房产翻新建成后归三弟所有并将村委新划宅基地一并给三弟使用(土地使用證登记的是亲的名字),但是新房建成后三弟并未让母居住在内并将其赶出。
迫不得已我和二弟又出资给母在新划的那个宅基上盖了两間老年房但是20年后的现在母已经过世,三弟还想霸占此处两间老年房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来实施老年房的遗产分割? 村委的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 立协议人:张京全 张玉春 张玉 张玉平 为解决张玉平住房问题经以上各方协商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1)张京全的老房屋由张玉平拆除后翻建新房归张玉平所有,其它各方不准侵权或视为共有财产新房建成后,张京全夫妇仍然居住在张玊平家老人的日常生活由张玉平负责照顾,直至老人百年之后为止
(2)张玉平建房时由张玉春,张玉每人无偿资助现金壹千元此次茬立协议时一次性付清,由张玉平开收到条为准
(3)新规划的宅基地归张玉平使用,各无关方不得争执不能视为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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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母在的话,分家完全是母说得算
如果母不在了分镓就是兄弟平分
协议分家如果有一个不同意,肯定是不可以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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