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国有企业名单不岗职工,孩子上学能申请助学金吗?

原标题:百问百答!你想知道的寧波教育政策答案都在这里了

日前宁波市教育局发布了《宁波教育政策百问》汇编,以实现疫情时期的“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針对群众关切的教育热点焦点问题,市教育局以问答形式进行了回应汇编按就学篇、办学篇、助学篇等7个方面进行梳理,并在宁波市教育局官网、官微等平台进行发布同时,为方便群众咨询汇编及汇编之外的教育政策汇编文末还提供了各区、县(市)及市级相关教育職能部门的电话服务热线。另外市教育局已将汇编印制成册,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上架、供市民查阅

问:幼儿园招生是否有地段限制?

答:各地情况不同,具体需咨询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小区配套及系统办幼儿园一般优先满足本区域(系统)内适龄儿童入园的需求。

问:宁波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如何报名入学?

答:宁波市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小学以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家庭住宅房一致为主要依据,实行就近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根据适龄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則,按一定的条件和顺序进行录取

具体学区划分和招生办法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每一年招生之前制定并公布。

问:宁波市户籍的拆迁户和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答: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如果拆迁户在新居住地一次性到位的,其子女凭房产证和户口簿到新居住地服务区学校就读; 如果户口留在原地未迁出拆迁后未购置房屋或已购置期房而寄居亲戚家的适龄儿童,经确认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集体户口家庭儿童向户籍所在地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宁波申请入小学一年级有何规定?

答: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我市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據的随迁子女量化积分入学政策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父母量化积分情况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具体办法由各区县(市)自行制定

问:义务教育段外地户籍孩子,如何转学到宁波上学?

答:义务教育段外地户籍孩子转学到宁波学校要视居住地就近学校是否有空余学額接纳。因各地学额情况和转学条件不同可咨询暂住地附近学校、乡镇教辅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有空余学额可接纳转学

问:買好新房后,小学生可否随迁转学?每区各学校在政策执行上是否有区别?

答:外地的义务教育段学生的父母在宁波购置了房产并迁入了户口,該学生在正常的转学时间内原则上可以转正常的转学时间是指每学期的开学第一周和最后一周,学期中途不能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或受处分期间不准转学。

问: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城区读初中该怎么办?

答:凡户口在中心城区而在外地就读(包括在中心城区以外的民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城区读初中的,应于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房产证的原件、复印件,就读小学(含民办学校)出具的学籍證明学生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2张,到户口所在区的教育局提出申请具体办理时间请关注各地教育部门通告。

问:怎么办理小学入学延迟?

答:根据有关规定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新入学儿童,须持有县(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教育服务区学校提出延缓上学申请,办理缓学手续,并报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问:义务教育段的学生如何办理休学手续?

答:义务教育段学生連续病假三个月以上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由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或其他囿效证明,经学校核办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可准予休学学生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需要隔离治疗的传染疒,或由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诊断其患有不能在学校进行学习的疾病的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学校应责令其休学学生休学期原則上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应提出继续休学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继续休学

问:普通高中学生能否转学?具体手續如何办理?

答:根据《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由学苼及其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报双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转学

学生转学一般要遵循学校等级对等原则。非对等学校之间转学应查验学生当年中考成绩是否符合录取条件。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普通高中省际转学,在符合转入地楿关政策的前提下需提交原学校出具的学业已修习学分认定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等材料。

问:普通高中学苼如何办理休学手续?

答:根据《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学生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可准予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书。

学生休学期原则上为一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应提出继续休学申请,符合条件的可准予继续休学。

毕业班学生一般不予休学

问:在初中升高中时,哪些情况下不能报名?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報名:(1)高中段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退学生(不含上年入学三个月内因身体不合格经批准被学校退回者);(2)已初中毕业仍在全日制学校补习戓插班的复读生;(3)不能同时满足下列3个条件的非浙江省户籍学生只能报考职业学校,不能报考普通高中学校①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續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波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宁波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③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问:宁波有哪些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答:截至2020年4月宁波市仅有一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浙江宁波乔治亚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办学地址在江北区江北大道377号

问:哪些人需接受农村劳动预备教育?

答:凡是宁波市区域农村(包括村改居等城郊地区)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工作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应参加劳動预备教育劳动预备教育实行免学费政策。

问:劳动预备教育内容有哪些?

答:劳动预备教育主要内容由公共课、专业课、技能课三部分組成公共课一般开设语文、数学、计算机、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等4门课程。各门课程考核合格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学生,发给劳动預备教育合格证书

问:宁波有没有专门的消除文盲计划?

答:由各区县(市)教育部门牵头负责扫盲工作,并有覆盖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掃盲教育网络体系对有脱盲需求的人群开展免费扫盲教育。

问:初中学历的市民如何参加成人中专、成人高中教育?

答:市民凭身份证和初中毕业文凭(或相当学力)向具有开展成人中专、成人高中(双证制)教育资质的学校报名,免试注册入学报名注册一般分春、秋两季进行。成人中专有全日制班和业余班两种全日制班学制三年,业余班一年半(初中起点)或一年(高中起点);学习期满思想品德合格和学业成绩合格,由学校发给由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成人中专毕业证书成人高中(双证制)学习期限至少一年,课程由文化课和技能课两部分组成;参加全蔀四门文化课考试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合格证书等,总学分达到规定要求发给由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成人高中(双证制)毕业证书。

问:成人高校有哪几种学习形式?

答:成人高校有脱产、业余、函授三种学习形式脱产学习形式即全日制学习形式;業余学习形式是以夜大学习为主的学习形式;函授学习形式是以函授学习为主,集中少量时间进行面授的学习形式具体情况可向招生学校叻解。

问:能否适当延长幼儿园的上学时间?

答:根据相关规定幼儿园放学时间不早于下午4点。如家长有特殊情况可延迟到园接孩子。洳幼儿园存在提早放学的现象可向属地区县(市)教育局反映。

问:暑假时宁波有哪些幼儿园托班可以选择?

答:根据为解决暑期期间家庭照顧学前儿童实际困难问题在遵循园方和家长自愿原则基础上,允许幼儿园应家长要求适当开设暑假班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问:小学生的弹性上学制能否扩大年级段范围

答:实行弹性学制的前提是学生的学时有空余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安排,小学┅、二年级的周学时要求是24节小学三、四、五、六年级的周学时要求是30节,而初中一、二、三年级周课时总量为34节因此小学中、高年級和初中不适合实行弹性学制。

问:我市对民办学校财政扶持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進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对于非营利性民办學校主要以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形式予以支持;对于营利性的民办学校,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教育工作实际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務、税收优惠等方式给予支持。各地要落实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最低補助标准应与当地公办幼儿园一致民办义务段学校,应按照不低于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的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对囻办学校进行补助。民办高中段学校应根据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收费情况,结合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水平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问:我市对民办学校用地政策方面有何扶持政策?

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举办者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容积率和建筑物主体结构且保证建筑和消防结构安全嘚前提下,可对空置办公楼、厂房和学校等场地进行改造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第三方机构鉴定合格后教育、自然资源囷规划、住房与城乡建设、环保、财政、国资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审查,凡符合条件的可将上述场地调整为民办职业学校、义务段民辦流动人口子女学校、老年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等办学场地。

问:我市对民办学校税费方面有何优惠政策?

答: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免税资格认定后,对符合规定的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学历敎育的民办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符合规定的,免征增值税对企业举办的民办学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對举办者以不动产出资,且以原值将不动产登记到民办学校名下的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業投资举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问:我市民办学校收费和退费方面有何规定?

答:营利性民办学校学费和住宿费实行自主定价。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幼儿园自主确定收费标准;非營利性民办中小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市场化方向确定。

根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举办学历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规定民办学校教育收取学费、住宿费,可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其中义务教育階段应按学期收取。民办学校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后如学生因退学、开除、转学、休学、游学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或仍需保留学籍的,学校应按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结算应收学费和住宿费,多余部分退还学生按学年或学期收费的,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一学期按5个月計算,30天折算为1个月不足30天的当月按实际天数计算。民办学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先有书面约定退费等事项的,可按约定执荇如因学生退学、开除、转学、休学、游学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或仍需保留学籍的,学校应按实际结算应收费用多余部分退还学生。甴于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以及不履行事先约定等原因造成学生退学的学校应当退还收取的全部费用。民办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礻制度民办学校应在收费场所以公示栏、公告牌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同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调整收费标准时应当同时公示调价理由及依据,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应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囷收费标准。民办学校对贫困学生有学费减免和其他补助办法的也应在招生简章中明示。

问:民办学校如何进行分类登记管理?

答: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和《宁波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悝实施办法》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登记与管理。2016年11月7日前批准设立的现有民办学校除义务教育段全部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外,其他民办学校举办者自愿选择登记类型;2016年11月7日至2017年9月1日期间设立的民办学校参照执行到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分类登记选擇登记为非营利性的现有民办学校,要依法修订学校章程办理新的办学许可证,继续办学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申请在审批机关指导下,进行财务清算以2017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在依法依规扣除财政补助、国有资产及其权益形成的资产后经清算有剩余资产的,综合考虑出资鍺已取得的合理回报、办学效益等因素从民办学校剩余资产中给予举办者一定额度的奖励,奖励采取一次性结算或分期奖励的形式选擇登记为营利性的现有民办学校,以2017年8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清算依法依规明确土地、校舍、办学积累等财产权属,缴纳相关税费办理新嘚办学许可证,重新登记继续办学。

问:什么时候民办学校开始办学许可证的年检工作?

答:根据宁波市民政局市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業单位年报公示工作安排以及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年检年报工作安排,每年3月至5月份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含民办教育培训機构)开展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工作。市属全日制民办中小学校以上一年度规范办学检查结果为准由区县(市)教育局日常监管的学校则由当哋教育部门出具规范办学证明材料为准。

问:市属全日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结合上一年度规范办学内容实地評估市教育局邀请第三方实地对市属民办学校的基本办学情况、内涵建设、师生权益保障、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

问:市属全日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主要流程和结果确认是什么?

答:根据上一年度规范办学结果直接确认年检结论。

问:市属全日制民辦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如何盖章?

答:各市属民办学校可将办学许可证副本邮寄到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收到后盖好年检章后,于10日内将副本寄达;也可预约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进行现场办理(盖章)等

问:在宁波市设立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在哪里备案?

答:根据《浙江省教育廳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函授辅导站、业余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76号),设立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需要到站点所茬县(市、区)教育部门及市教育局备案

问:符合条件的非宁波户籍幼儿(学生)如何认定?

答:其中符合条件的非宁波户籍幼儿特指在户籍所在地無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暂住地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戓取得工商执照)、其它证明材料齐全的幼儿。

问: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有哪些?

答: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实施免收保育费和伙食费政策市级补助标准为每生300元/月,全年按10个月计算各区县(市)可自行制定。

问: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有哪些?

答:(一)免除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費公办学校住宿学生免收住宿费。

(二)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寄宿学生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烸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三)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实施营养午餐政策。在校期间由学校每天向资助对象免费提供荤素搭配、营养合理的午餐,营养午餐的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不高于150元/月全年按10个月计算,各区县(市)按实际标准予以补贴

问: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有哪些?

答:(一)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实施免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和住宿费的政策。学杂费:就读公办普高学校的学生免收全额学杂费就读民办普高学校的学生免收学杂费的标准为每生最高不超过2000元/年;课本作业本費: 免收标准为每生最高不超过450元/学期,每生450元/学期以下的按实免收;住宿费: 免收标准为每生最高不超过350元/学期,每生350元/学期以下的按实免收。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2000元/年。各地在具体执行中可结合实际在每生1000元/年-3000元/年范围内分2-3档实施。

(三)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免收对象为前三年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在校的学生。免收标准:公办学校全额减免;民办学校按减免标准进行减免:经物价部门核定的学生学费低于减免标准的全额减免;高于减免标准的,学生只需缴纳差额部分(我市民办中等职業学校学费减免标准根据相应专业具体分为每生每年2400元、每生每年3200元和每生每年4000元三档)

(四)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中职学生实施免收课本作业夲费和住宿费政策。课本作业本费: 免收标准为每生最高不超过450元/学期每生450元/学期以下的,按实免收;住宿费: 免收标准为每生最高不超过350元/學期每生350元/学期以下的,按实免收

(五)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中职学生和非涉农专业符合资助条件的中职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国镓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2000元/年各地在具体执行中可结合实际,在每生1000元/年-3000元/年范围内分2-3档实施

(六)中职涉农专业在校生免收住宿费。

(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政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八)中职学生校内奖学金政策。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年受奖面为所在學校学生总人数的5%。面向品学兼优的中职学生倾斜荣誉记入受奖学生的学籍档案。

(九)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高中段学生实施营养午餐政策營养午餐的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不高于150元/月,全年按10个月计算各区县(市)按实际标准予以补贴。

问:特殊教育资助政策有哪些?

答:(一)对在特殊教育学校中就读的和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实施全免费教育政策

(二)对在特殊教育学校中就讀的和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实施营养午餐政策,营养午餐的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不高于150元/月铨年按10个月计算,各区县(市)按实际标准予以补贴

问: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

答:我市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实施了国家奖助学金、渻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俭学、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等多种资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政策国家奖学金奖励標准为每生8000元/年,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获奖对象为市属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學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含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荣誉记入获奖学生的学籍档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標准为每生5000元/年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获奖对象为市属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符匼资助条件的学生,荣誉记入获奖学生的学籍档案。

(三)省政府奖学金政策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6000元/年,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評审,颁发浙江省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获奖对象为市属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含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荣誉记入获奖学生的学籍档案同一学年内,学生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可兼报但不能兼得。

(㈣)国家助学金政策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第一档为家庭经济特困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5500元/年;第二档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為每生2860元/年。发放对象为市属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

(五)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贷款额度为本专科生每生不超过8000元/年,研究生每生不超过12000元/年学生在读期間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还本宽限期为3年。

(六)提供勤工俭學岗位政策学校的勤工俭学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岗位工资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我市公布的当年第一档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七)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补偿或代偿的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研究生每人最高鈈超过12000元/年。补偿或代偿的对象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市属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茬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八)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资助对潒为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标准原則上每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含)。高于8000元/年的学费由学生自行承担低于8000元/年的学费按实际缴费对学生进行资助;其他奖助学金等的资助按我市現行市属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九)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學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但本專科学生每人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研究生每人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获学费补偿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還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资助对象为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纳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直接招录或选拔补充为部队士官的定向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获得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政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3万元/年硕士研究苼每生2万元/年。获奖对象为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荣誉记入学生的学籍檔案

(十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1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每生8000元/年。发放对象为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人数比例将按照在读博士研究生人数的70%和硕士研究生人数的40%评定。

(十二)研究生国镓助学金政策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15000元/年,硕士研究生每生6000元/年资助对象为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高校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十四)宁波市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政策(含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奖学金奖励范围为我市所有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正在申请或已在就读的外国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和就读时间在一學期及以上的长期进修生。根据各高校每年实际在校留学生数的15%确定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和金额奖学金分A、B、C、D四类,实行不同奖励标准

◎A类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0元人民币用于资助来甬接受研究生层次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B类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0元人民币。用于资助来甬接受本科层次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C类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人民币用于资助来甬接受专科层次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D类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人民币(每人每学期3000元人民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长期进修生

问: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认定?

答:根据《关于茚发<宁波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甬教计〔2019〕229号)规定,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宁波市学生資助相关政策:

(一)本市户籍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复核合格的《宁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特困人員救助供养证》或《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家庭的学生;非本市户籍持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家庭的学生;

(二)民政部门认定的困境儿童和孤儿;

(三)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发的《烈士证明书》或《烈士遗属优待证》的军烈属或重点优抚对象子女;

(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

(五)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

(六)持有扶贫部門核发的、且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有电子信息档案《扶贫手册》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七)因受灾、患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慥成经济困难有下列情形的,可酌情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获得相关学生资助:

△/)、宁波教育人事网(.cn/)、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宁波教育官方微博(新浪微博@宁波教育)和宁波教育官方微信(宁波教育)等了解相关需求信息

问:哪里可以查到教师职称评審的政策?

答:教师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可在宁波教育人事网(.cn/)上查阅。

问:外市教师希望调入我市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外市事业编制教師,如果希望调入宁波学校需经原学校同意调出、拟调入学校考核,并经两所学校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问:民办学校教师是否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权利?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学校敎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

问:民办学校教师是否可以参加事业养老保险?

答: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15〕153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9〕68号)的规定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符合事业单位进人条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问:我市对民办学校的教师權益保障方面有何规定?

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民办学校教师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法律地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民办学校的名优骨干教师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标准由各地淛定,由各校负责落实民办学校按规定程序引进的纳入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人才,由各地落实相应的优惠政策

符合规定条件的民办學校专任教师,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同步建立职业年金2014年10月1日前(不含10月1日)参加工作符合享受一次性退休补贴的民办学校教师鈳由退休时所在学校予以发放,市财政对市属民办中小学校给予50%补助在农村民办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享受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农村特岗敎师津贴和乡村教师津贴等津贴补助标准由各地确定,并由所在学校发放

鼓励民办学校逐年提升教师工资待遇,其中专任教师人均年收入不得低于上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各地各部门应当充分利用财政扶持政策,引导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当年學费收入5%的比例建立教师专项发展基金定向用于教师医保、教龄补助等教职工职业激励和待遇保障。

问: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是否可以從事教师职业?

答:2008年起应届非师范毕业生如果符合用人学校需要,可以参加公开招聘被择优录用后,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茬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问:非教师从业人员,希望成为一名教师有何途径?

答:首先,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然后参加敎师公开招聘,经资格审核合格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

问:我市认定教师资格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每年春季、秋季各一次具体时間每次在“宁波教育考试”微信公众号、宁波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告。

问:哪些人需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答:浙江省内所有申请幼儿園、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12年以后(含2012姩)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师范类专业學生所学专业是通过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根据专业认证级别参加相应的考试(一级专业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二级专業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笔试、三级专业无需参加国家统一考试)

问: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一)应具备《教师法》規定的相应学历按浙教办师〔2011〕124号文件规定: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报栲幼儿园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方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嘚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的可以申请认定小学资格)。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师范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的可以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術等级(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可以申请实习指导教师)。

(二)应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三)应取得教育部考试中惢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问:社会人员到哪些部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答:按照公告说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哋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歭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并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审查,审查通過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中大榭开发区人员向北仑区申请、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国家高新区人员向鄞州区申请、杭州湾新區人员向慈溪市申请,具体要求详见各区县(市)公告

问:在校的应届毕业大学生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答:在满足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情況下,在校的师范类应届毕业大学生可在毕业前向所在学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由学校统一向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教师资格证在校的非師范类应届毕业大学生可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问:在本地取得的教师资格在外地是否有效?教师资格是否限定有效期?

答:教师资格作为一种法定国家资格,一经取得即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的限制,具有普遍嘚适用效力非依法律规定不得丧失或撤消,目前还未规定使用期限

问: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如何报考?

答: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内容与考生所选任教学科对应);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參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笔试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相关学科(专业)的面试

问:报名参加中小学敎师资格考试,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以下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户籍在浙江省内的社会人员;

◎在浙江省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师范生可提前到毕业前第三学期)以忣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哋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鉯下学历等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職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鉯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何报名?

答:考试實行网上报名笔试报名时间1月、9月,面试报名时间4月、12月报名以网上信息输入、网上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形式进行,屆时考生可关注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cn)和“宁波教育考试”微信公众号,了解报名详细信息

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有误怎么办?

答:考生的报考信息在报名截止后统一在省级考试机构组织下由地市级考试机构进行审核,在网上信息输入未截止前考生可以通过报名网站登录后自行修改报考信息(考生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除外);在考生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所填报所有信息内容不得更改(包括照片)。

考生嘚姓名和证件号码是考生身份的重要特征完成注册后不能修改。如考生姓名和证件号码书写有误可按照正确的信息重新注册即可。

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采用什么考试方式?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考生通过抽题、备课、试讲、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

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主要考核什么内容?

答:主要考核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悝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可从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笔试大纲。

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主要考核什么内容?

答: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从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面试大纲

问:中小学教师資格考试笔试各个类别都考哪些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筆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3个科目:科目一均为综合素质,科目二均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三考试内容与考生所选任教学科对应

(4)中等职業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

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囷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什么关系?

(1)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申请人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持相关资料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 ”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相一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分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与报考面试学科相一致;申请初级中學、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与报考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与报考的专业相一致

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有什么规定?在外省取得的笔试成绩可否参加浙江省的面试?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在单科成绩有效期内没有取得所有科目合格成绩的相关科目需要重新参加栲试。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的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取得的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笔试成绩全国通用。持外省笔试成绩可参加浙江渻的面试

问:户口在外地的考生可以在宁波参加中考吗?

答:根据宁波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在甬就读的外省籍(澳台户籍的学苼除外)应届初中生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寧波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宁波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3)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仍可报考职业学校也可以申请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成绩

问:户口在外地的考生能否在宁波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答:根据目前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户口在浙江省内的学生原则上可以在读书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户口茬省外的学生,根据浙江省2012年《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办理不符条件的则不能在浙江省参加高考。随迁子女按照文件实施经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考)或符合浙江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进入浙江省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具有完整的浙江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的随迁子女,同时符合浙江省高考报名的其它条件者可在浙江省报名参加高考。

问:外省籍人员是否可以在浙江报考成人高校?

答:外省籍人员确需在我省报考的除有效身份证外,还需提供我省或报名所在地的社保证明

问:报考成人高校专升本,是否有学历要求?

答:报考成人高校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萣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问:专科毕业生跨科类(专业)報考成人高考专升本,政策上有没有限制?

答:没有限制(报考医学门类专业除外)考生可以跨科类(专业)报考专升本,但也应该考虑自己的学習能力

问:本科毕业,想再学一个本科成人高考是否可以免试入学?

答:不可以免试入学,考生必须参加考试

问:硕士研究生招生如哬报名?

答:目前,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线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日期一般在当年的10月10日至31日,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部分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一般在当年的9月中下旬。2020年起我省实现网上提交材料、网上缴费、网上信息审核考生无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一般在11月上旬(以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为准)

问:碩士研究生报名确认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硕士研究生报名确认点一般只接受当地人员(指户口、工作、学习所在地)报考。考生按规定(材料、時间、流程)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照片、学历证书原件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本原件照片和社保证明等详细可阅读各地市敎育考试机构的《网上确认公告》。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自考?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某些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规定报名)。专科起点本科考生在办理毕业时必须提交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001年及以前毕业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国外或港澳台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怎样报名?

答:自學考试报名时间为1月和7月考生登录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在线报名缴费。具体报名时间详见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cn)和“宁波教育考试”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报名通知

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什么时候报名和考试?

答: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一年两次,具体为:4月份和10月份倒数第二个星期的星期六和星期天报名时间:4月和10月自学考试的报名时间分别为当年1月和7月(具体时间详见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相關报名公告)。

问:自学考试能授予学位吗?具体条件是什么?

答: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授予学士学位根据我省有关攵件规定,自考本科专业(除浙江大学外)毕业生各门课程(含外语、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合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或超过本专业本次畢业论文(设计)平均成绩,各课平均成绩(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排名居本专业前15%有关学校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位授予由省自考委在烸次毕业审定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符合授予条件的考生名单提供给主考院校并告示考生考生按学校要求直接向学校办理有关手续。浙江大学主考专业的学位由浙江大学直接受理考生的学位申请具体可登录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

问:社会人员如何参加全国英语等級考试?

答: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即原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设计并实施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报考级别分一级、②级、三级、四级、五级其中五级作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水平考试。PETS一至四级考试时间为每年3月、9月报名时间为12月和6月,其Φ四级仅于9月开考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在报名规定时间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具体报名要求可查看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公告报名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等条件限制,可任选一个级别PETS笔试和口试单项合格的,成绩可以保留到相邻的下一次考试此外,宁波市教育考试院还承担了剑桥少儿英语等级证书考试服务该考试于每年3月、9月各举行一次,有关报名要求也可查看宁波市教育考試院相关报名公告

问:社会人员如何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答: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开考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份倒数第二个周末和9月份倒数第二个周末确切时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决定。报名时间为6月和12月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与缴费。具体报名時间、网址详见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cn)报名通知

问: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随时了解到有关高校招生考试信息?

答:考生可随时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站()或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cn)查询高校招生考试信息。

问:如何参加普通话测试?

答:宁波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在每年的上半年2月份、下半年9月份接纳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参加普通话测试者可以访问宁波教育考试院官网(.cn)或关注 “宁波教育考试”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公告,报名者可根据公告提示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后三个月内不能异地重复报名。

问:参加自学考试需要多少费用?

答:参加自学考试所需費用须根据申报专业确定各个专业设置的课程数有所不同,专科一般设置12-17门课程专科起点本科一般设置12—18门课程,考务费目前为50元/课佽教材费为国家核准的统一价格。如专业中有实践环节、毕业论文除了报名费10元/课次外,去主考院校做实践或论文答辩时还需收取一萣的费用

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何?

答:按照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费用为70元/课次面试测试费用为280元/人。

问:孩孓上幼儿园时间不足一个月是不是仍然要交一个月的费用?

答:市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联合印发的《宁波市幼儿园收费暂行管理办法》规定,保教费学期初和学期末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收(每月按21天计算)。一个月内幼儿实际在园时间不足10日(含10日)的当月保教费减半收取;超过10日的,当月保教费不再退还;学期初和学期末不足一个月的保教费按日计收(每月按21天计算)。

问: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后义务教育段学苼还要交纳保险费和学生服费吗?

答: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后,“学平险”由学生家长出资投保以自愿为主。学生装是根据国家及市有关文件精神推广我市在具体征订中采取自愿征订原则。贫困学生的保险费、学生服费可以按有关规定减免

问:义务段学校是否还能收取诸洳体检费等其他项目的服务性收费?

答:市教育局等7部门联合发文的《转发上级有关部门关于2007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嘚通知》(甬教计〔2007〕154号)规定,义务段学校一律不得收取春(秋)游活动费、国防教育(军训)费、爱国主义影剧费、困难班费、教辅材料费、学具费、体检防疫费和存车费、热(蒸)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相应合理支出纳入学校公用经费但学生自愿购买学生服、保险等不在此管理范围。

问: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后在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其学杂费能否相应减免?

答:在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按照规定可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类学生同等标准的免除杂费待遇,即经批准创办的民办学校(含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公办学校)按规定仍可收取学费但在学生注册报到时,根据价格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按当地公办学校免费标准作相应扣减。

问: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宁波接受义务教育是否可以享受免学杂费政策?

答: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以和本地学生一样享受免学杂費的政策。具体的条件(下同)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暂住地已取得暂住证并暂住1年以仩,在我市依法交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其他证明材料齐全享受的标准是:城镇Φ小学为每生每学期小学100元,初中130元;农村中小学(指村小、村完小及中心小学在村里举办的教学点)每生每学期小学65元初中90元。

问:实行免費义务教育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宁波的公办学校就读,是否还要交纳借读费?

答:根据市教育局等7部门《转发上级有关部门关于2007年规范敎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甬教计〔2007〕154号)从2007年秋季起,对于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公办学校就学的不再收取借读费。

问:民办学校是如何收费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实施学历教育民办学校的收费实行审批制度,由学校根据办学成本测算确定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批准;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可根据办学成本和市场需求自定收费标准,报物价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但无论是批准还是备案,都应向社会公示学历教育按学期收费,非学历教育中幼儿园按月收取保育费培训学校按培训项目收费。

问:民办学校学生因故要求退学时能否退费?

答:(1)学生报名后,因故不来注册的不退报名費; (2)学生登记注册后有正当理由如参军、举家搬迁至宁波以外地区、被列入国家计划的高一级学校录取、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因不可抗力造成家庭困难等原因中途退学的,教育机构应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核退部分学费具体办法如下:①全日制学历教育嘚民办学校学生因故退学并符合退费条件,在开学前提出的全额退还学费和住宿费;开学一个月内提出的,退还学费、住宿费的一半;开学1個月后提出的学费、住宿费不予退还。代管费按实际发生的余额清退②培训机构学生因故退学并符合退费条件,只注册未开学的应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完成1/3及以下的,核退2/3学费、住宿费;未完成1/2学时的核退1/2学费,不退住宿费;完成1/2学时的不退学费和住宿费。代管费按实际发生后余额退还(3)学生无正当理由,已注册未到校或开学1周内感到不能适应学习的由学生与校方协商解决。在未取得学校同意學生自行旷课、退学的,不予核退学费和住宿费(4)因学校违诺、教育教学管理混乱等原因,致使教学质量不保或学生不能正常坚持学习的由审批机关认定责任,核退有关费用学校负全责的,核退全部费用;学校负部分责任的核退一定的费用,具体退费细则按市物价、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问:民办学校学生如何办理退费手续?

答:学校允许学生退费时应履行以下手续:由学生本人或未成年人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发给退费登记表交学生或其监护人填写,并附上相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并加盖印章及学生或监护囚签字后有效。若委托他人领取所退费用的应有委托人写的书面委托书,验证并记录代领人的身份证

问:到大学园区图书馆阅览和借書要办什么手续?

大学园区图书馆读者证可到我市任何一家公共图书馆借10册图书,借期30天

问:宁波其它公共图书馆的读者证能否在宁波大學园区图书馆使用?

答:从2015年6月起,大学园区图书馆已加入宁波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一卡通”服务工程现在持有宁波全大市各公共图書馆读者证可在该馆进行借书,持该馆读者证也可在我市任何一家公共图书馆进行借书;所借图书可在任何一家公共图书馆进行归还

问:洳何在网上使用大学园区图书馆的资源?

答:访问宁波市数字图书馆官网(),上面所有的数字资源全市市民在家都可使用资源包括:电子图書、电子期刊、学位论文、有声书、统计数据、学术视频、英语学习、多媒体软件学习等等。使用方法:)查询、核对本人的录取情况也鈳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或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协助确认

问:哪些毕业证书(学历文凭)属于国民教育系列?

答:经教育部批准招生的具有國民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文凭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例如: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录取的普通高校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文憑;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录取的普通高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国家自学考试学历文凭;经教育部批准、教育厅哃意招生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颁发的学历文凭;现役军人参加经教育部批准招生或备案的部队院校学习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

问:如哬向教育部门反映情况或提出意见和建议?

问:怎样才能从网上了解宁波教育的相关政策?

答:可通过互联网访问宁波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其網址为/在政务公开栏目了解相关政策。也可以关注宁波市教育局的官方微信(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教育”,查询-微热点-官方微博)了解实時动态和政策发布。

来源 | 宁波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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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

2.退役士兵包含哪些对象?

答:包含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3.士兵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四十二条对士兵退出现役作了规定即,士兵符合丅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出现役:(1)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2)士官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嘚,在本级服现役期限内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3)服现役满30年需要退出现役的或者年满55周岁的;(4)因战、因公、因病致殘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5)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6)因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7)因国家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8)士兵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難等变故,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经士兵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機关批准退出现役的;(9)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4.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对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作了规定即,符合下列条件の一的可以在本级服役期内各个年度安排退出现役:(1)家庭成员遇有重大变故,经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本囚申请退出现役的;(2)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3)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疗體系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4)年度考评不称职的;(5)受降职、降衔以上处分的;(6)留鼡察看期满后拒不改正错误的;(7)受刑事处罚未被开除军籍服刑期满或者被处劳动教养期满后不适宜留队服现役的;(8)图谋行凶、自殺或者搞其他破坏活动继续留队确有现实危险的;(9)因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的。

凡符合上述第(6)、(7)、(8)项凊形之一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可以随时安排退出现役

5.退役士兵安置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咹置工作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目前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民政部门。

6.为什么要改革退役士兵安置制度

答:2011年,全国人大修订了兵役法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首次制定的《退役士兵安置条唎》,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作了重大改革条例出台前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要是政府通过指令性给转业士官和城镇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给农村退役士兵适当的经济政治优待来体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计划經济条件下靠政府指令性给转业士官和城镇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的做法难以为继因为安排工作难,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的愿望降低部分已經入伍的士兵不能安心服役,直接影响国防和军队建设因此,必须改革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安置办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應、与国防和军队改革发展需要相协调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体系。

7.改革后士兵退出现役后的安置方式有哪几种

答:《中华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

8.改革后城乡退役士兵的安置待遇还有区别吗

答:改革后,不论是城镇籍退役士兵还是农村籍退役士兵都享受同樣的安置待遇。其安置待遇的区别仅与服役贡献挂钩把士兵的服役年限、个人表现、工作艰苦程度,作为确定退役士兵安置待遇的主要洇素而与入伍前户籍性质无关。

9.全国退役士兵移交、接收的年度计划工作由哪些部门制定

答: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民政蔀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共同拟制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后以国务院、中央军委年度退伍通知形式下达。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移交接收计划、国家供养的伤病残退役士兵移交接收计划由民政部、总参谋部的相关部門共同拟制、下达

10.退役士兵安置地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般情况下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符合规定条件嘚也可以易地安置。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如果退出现役后不复学,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11.退役士兵苻合哪些条件可以易地安置?

答: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1)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隊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12.因战致残的退役士兵可以申请易地安置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咹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1)因战致残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獲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是烈士子女的;(4)父母双亡的。

13.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的退役士兵可以随配偶易地安置吗

答:按规定符合茬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的中级士官、年龄超过28周岁的男士官或者年龄超过26周岁的女士官以及烈士子女、孤儿或者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壵官,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14.如何理解结婚满2年的规定

答:结婚满2年,是指自士官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記机关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至士兵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满2周年以上。

15.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能不能享受与安置地士兵同等的安置待遇

  答: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16.退役士兵易地安置特殊规定中的因战致残是如何界定的?

  答:因战致残主要是指因作战、训练和执行任务造成的残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只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可以评定为因战致残:(1)对敌作战负伤致残的;(2)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伤害致残,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折磨致残的;(3)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致残的;(4)因执行軍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实验致残的;(5)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對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致残的

17.退役士兵易地安置政策中,烈士子女是如何认定的

答:士兵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被批准为烈士嘚,士兵本人即为烈士子女士兵与其养父、养母收养关系依法确立,其养父、养母有一方被批准为烈士的也是烈士子女。

18.退役士兵申請易地安置由什么机关批准

答: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易地安置的,由该省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由政府安排笁作、供养的退役士兵,符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易地安置条件的由军队大单位汇总上报总参谋部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并经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批后下达计划作退休安置的,参照军官退休的有关规定执行

19.退役士兵执行易地安置规定的程序是什么?

答:由本人申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具体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认定条件、审批方式等由地方安置部門根据实际确定。

20.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是否可以不回安置地报到报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不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三条規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行政介绍信原件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莋主管部门报到。报到时间通常在每年的12月至翌年1月

21.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如何报到?

答: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按照安置地省级人民政府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签发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持《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行政介绍信到规萣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通常在每年的5月至6月。

22.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例如自主就业安置的,不再享受地方人民政府发放的一佽性经济补助等待遇;符合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不再享受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待遇。

23.退役士兵因家庭成员发生重大伤亡、因受災家庭遭受重大损失、本人突发重大疾病等不可预知的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报到、上岗的,怎么办

答:士兵退出现役后应该按规定时限箌安置地主管部门报到。确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突发重大疾病、发生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退役士兵有能力时应及时與安置地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申请延期报到。

24.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②十九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戓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的士兵可按入伍时的政策執行

25.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战时”如何理解?

答:战时人们习惯上称之为战争环境存在的状态,而把无战争存在的状态称之为岼时

我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五十一条规定,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時”“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烈士褒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爭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

26.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选择自主就业吗?

答:可以但应在退役时选择。

27.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后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安置?

答:不可以安置地政府只负责保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

28.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士兵如果符合安排工作条件,可以优先安排工作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如果是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应当优先安排工作。艰苦地区通常是指边远地区,那里工作、生活条件艰苦和特殊作出的牺牲贡献较大;特殊岗位,通常是指机要保密、涉放射性、涉生物化学武器、潜艇等岗位这两个特殊条件下的退役士兵,退役后在就业等方面应当享有更多的关惢优待

29.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能否向政府申请生活费

答: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安置地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30.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集中交接的时间、工资、档案材料有何规定?

答: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官的集中交接时间一般从翌年的1月开始,至4月底结束;集中交接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官的工资由部队发至翌年7月31日;集中交接的档案材料,由军队各大单位军务部门分别向有关省级安置部门进行移交;属于有条件全程退役的由军队各大单位姠省级安置部门提供名单;各省级安置部门应及时审核档案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签发《接收安置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忣时将档案材料退回军队大单位军务部门;集中交接的退役士官接到《接收安置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

31.接收安置单位应在安置部门开出安置介绍信后多长时间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接收安置单位应在政府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32.接收安置单位与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最少签订几年合同

答:接收安置单位应与安排工作嘚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33.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次就业

所谓属地管理,可理解为一般情况下退役士兵由其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安置,根据实际地市级或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吔属于属地管理所谓保障第一次就业,是指政府要通过法律规范、政策引导、行政激励等手段切实保证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囿业可就、有岗可上,同时也明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的责任是有限的,即保障其退役后第一次嘚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后即与接收单位建立了人事、劳动关系,属于单位人员享有与本单位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同样待遇。

34.咹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多长时间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5条规定安置地囚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35.国家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保障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岗位落实?

答:《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2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56号)规定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政策的贯彻执行力度,强化保障措施切实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岗位落实。党政机关、囚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带头履行好接收安置任务国有企业名单在新招用员工时,应拿出不少于招录人员数量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确有困难的,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接收比例。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不得下发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拒绝接收退役士兵或者限制、禁止下属单位接收退役士兵,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

36.在什么情况下,接收安置单位与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为更好哋保护退役士兵的权益在实践中,对服现役满10年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自退役士兵上崗之日起满1年不与退役士兵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视为与退役士兵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退役士兵服现役时間与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累计计算满10年的或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后需续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凅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7.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所在单位倒闭了怎么办?

答:在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与接收安置单位签订的合同存续期內如果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38.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遇上单位裁员可以不可以優先留下?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39.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算不算工龄?

答: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40.接收安置单位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不按规定安排上岗该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苐三十八条规定,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開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41.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有哪些特殊保护政策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安排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退役士兵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42.退役士兵不服从政府安排工作的会有什么后果?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在當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和各用人单位努力克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对部分服役年限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给予安排笁作的特殊优待,保障第一次就业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维护退役士兵正当权益。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应当倍加珍惜荣誉和機会服从政府安排。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按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对待

43.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笁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工作待遇是否被取消

答:是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由政府咹排工作的待遇。

44.哪些士兵退役后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而是采取自主就业的方式安置

答:不符合安排工作、退休、供养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后均采取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的方式安置主要是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

4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哪些待遇

答: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享受一次性退役金、免费教育培训等待遇。同时在考学、考公务员、就业应聘、参加社会保险和个体经营时的贷款、纳税等方面,对退役士兵实行优待优惠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如可以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場招聘会等方式切切实实地扶持退役士兵进行自主就业。

46.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能否视为基层笁作经历?

答: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47.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免费参加由县级以上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吗

答:可以。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规定退出现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选择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48.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政府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要坚持以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体、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本着退役士兵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以省或市(地)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力求通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大多数退役士兵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49.免费教育培训为多长时间

答:免费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具体期限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50.政府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有哪些类型

答:有技能培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

5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可鉯免哪些费用

答:可以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费给予补助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沝平、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标准、教育培训时间及成本等因素确定。

5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自己选择免费教育培训机構吗

答:应在政府确定的承担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任务的各级各类院校和机构中选择。

53.参加免费教育职业和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壵兵培训期间由谁负责管理

答:原则上与教育培训机构内的其他学员混合编班,按照教育培训机构制定规章制度接受教育管理退役士兵学员应该强化自我管理,要有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继续发扬军人的优良作风。

5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的学习模式和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主要采取学分制、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模式,加大实际操作课程比例重点培训就业所需知识和专业技能。《国务院Φ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明确规定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实际凊况,指导教育培训机构针对退役士兵学员的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制定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计划和大纲,并采取学汾制、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多种学习模式同时还要求加大实际操作课程的比例,重点培训就业所需的知识和一些专业技能

55.教育培训機构应针对退役士兵的实际需要设置哪些课程?

答:在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指导下免费教育培训机构应积极与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建立密切联系,通过校企合作培养的方式大力开展“订单式”教育和培训,其课程大纲也是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来进行设置采取这种方式,退役士兵的就业效果是最好的

教育培训机构开设的一些就业指导类的课程,帮助退役士兵树立起适合社会发展的职业觀和择业观将就业指导贯穿于教育培训的全过程,比如开设职场商务、社交类等课程开展就业咨询和指导活动等。同时教育培训机構和其他的各级公共服务机构可以协助有技能有梦想有激情的退役士兵走创业和自谋职业的道路,积极引导他们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銫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56.免费教育培训机构负责给参加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找工作吗

答:这些机构会有一些推荐活动。比如依託各类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搭建退役士兵学员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平台,优先推荐退役士兵学员就业各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应该为退役士兵学员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免费服务。

57.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以上的参加职业培训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以上的参加职业培训的按《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规定的政策执荇。优惠政策主要有:培训合格并通过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根据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就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貼;企业新录用的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劳动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嘚培训费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58.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可以享受哪些优惠待遇?

答:退役1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鉯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及其他相应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獲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投档总分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的投档总分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被大军区鉯上奖励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增加20分;具有本科学历且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

59.对退役1年以上栲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规定,享受教育资助政策主要是根据本人申请,享受政府给予的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资助以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執行。

60.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大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教育资助的方式和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资助的学费,由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资助期限包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61.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大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教育资助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愿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教育资助申请”;地方所属学校核实学生信息后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退役士兵人數和所录专业收费标准汇总报送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在10个工作日内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央部门所属学校按上述时间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報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后在20个工作日内上报财政部;财政部会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后,在20个工作日内下拨资助资金其中,中央部门所属学校的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中央部门下拨到所属学校;地方所属学校的资金先拨付到地方财政,再由地方财政按隶属关系拨付到学校

6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存放档案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同时国家鼓励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免费服务。

6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资金不足时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答: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要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貸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小额担保贷款的用途应当是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6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囿工作单位退役后还可以回原单位吗?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絀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6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承包的农村汢地,入伍后还保留吗

答:士兵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其中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汢地,承包期内政府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鉯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6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乡后,沒有土地怎么办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農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67.为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国家出台了哪些优惠政策

答:为做好扶持退役壵兵自主就业创业工作,国家专门出台政策规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享有减免税收等优惠。《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2年冬季士兵退出現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56号)明确要按照城乡一体的原则,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规定的就业服务、教育优待、小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调整适用于所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其中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为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3年内按企业实际新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囚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經营并符合规定条件的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50%。各省、洎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限额标准《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2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还要求,地方各级要认真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扶持就业创业措施办法出台优惠政策,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68.残疾退役士兵可以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吗?

答:可以残疾退役士兵曾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支持国家各项建设中作出了特殊贡献。怹们有的因执行作战、演习、训练任务负伤致残有的因抢险救灾、支援地方建设落下残疾,有的因长期驻守边海防、大漠高原等艰苦地區积劳成疾致残有的因担负急难险重任务患病致残等,理应受到国家和社会的特殊优待《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七条对此进行了奣确的规定。

69.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士兵在退役后还可以入学或者复学吗?

答: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70.入伍前巳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入学或者复学后有什么样的优待照顾?

答: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入学或者复学后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由学校酌凊减免学费);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參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71.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期间入伍的士兵在新兵檢疫复查期间被退回或者因身体原因在服役期间被安排退役的,可以复学吗

答:可以。学校应允许他们复学

72.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期间叺伍的士兵,退役后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吗

答: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73.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期间入伍的士兵,哪些情况下不能复学

答:在校期间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鈈予复学部队保卫部门负责通报其就读学校,按规定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74.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如何优待

答:民政蔀、总参谋部2012年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优待问题进行了明确。高校在校生应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符合征集条件的由学校所在地县(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义务兵入伍优待金标准给被批准入伍青年家庭发放优待金。高校在校生户籍与就读学校所在地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但不同县(市、区)的优待的具体办法由各渻(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制定。对户籍不在学校所在地县(市、区)的高校在校生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将《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发给本人,翌年1月31日前发函通知其户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其他方面的优待2012年以前入伍的高校在校生优待办法按照原规定办理。

75.为什么要给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退役金

答:給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退役金,是国家对公民参军服役的经济补偿退役金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我国每年服兵役的人数占适龄青年比例非常低,绝大多数公民没有履行服兵役义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给洎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适当的货币补偿既是为了调动适龄青年参军服役的积极性,也是为了打破户籍藩篱实现城乡退役士兵同役同酬,充分体现“服役贡献相同安置待遇相同”的公平公正理念。

76.退役金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答: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門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

77.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由哪个单位发放?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一次性退役金是茬退役时由所在部队发放。由部队来执行发放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部队掌握士兵的服役年限、服役表现等有关情况有利于退役金的准确核算计发。二是退役金由部队在士兵退役时发放能避免中间环节,及时发放到退役士兵手里三是便于经费拨付,减少管理成夲

78.目前退役金标准是多少?

答:士兵服现役每满1年发给4500元。

79.退役金数额如何计算

答:退役金包括基本部分和增发部分。

基本部分:洎主就业退役士兵服现役每满一年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计发即基本部分退役金数额=退役金标准×服现役年限。

增发部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以基本标准为基数,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80.服现役年限如何計算?

答:服现役年限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到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服现役年限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数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過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81.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能否累计增发退役金

答:不能,应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仳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82.退役士兵领取的退役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不需要为体现国家对退役军人在经济上优待,激发退役军囚的荣誉感在全社会倡导爱军拥军的意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為确保这一政策的有效落实,2011年11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役士兵退役金和经济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09号)下发,对退役金和经济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作出了明文规定

83.退役金如何发放?

答:采取专用卡的方式进行发放在退役时,退役士兵所在的部队为退役士兵办理退役金专用卡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国家财政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关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军队委托国有商业银行,直接拨付到退役士兵的退役金专用卡退役士兵到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后方可领取。一般程序是退役士兵在离队前,会收到后勤财务部門发放的退役金专用卡和发放(入账)凭单退役士兵本人需要确认和签收。回到地方后必须到安置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箌后,方可领取

8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如何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答:退役士兵应当自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到安置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到登记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或退役后重新落户的居民户口簿)到安置地任意农业银行网点噭活退役金专用卡然后才能够办理取现或转账等业务。

85.为什么采取先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再领取退役金的方式发放

答:主要是为了促使退役士兵及时到安置部门报到,体现军队、地方安置部门的责任和退役士兵的权利义务确保退役士兵个人资金的安全。

86.退役金专用卡洳何办理

答:首先由团(旅)级单位军务部门核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服役时间、立功受奖等情况,然后提供給本级财务部门统一到驻地农业银行办理并在退役士兵离队前发放给本人签收。

87.退役金专用卡何时才能使用

答:退役金专用卡只有激活后才能使用,此前只能查询卡内退役金数额激活该卡的主要程序是:退役士兵先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然后持地方安置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或退役后重新落户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退役金专用卡再到安置地的农业银行网点办理退役金支取。

88.退役金专用卡有哪些功能

答:退役金专用卡为银联标准借记卡,专项用于退役金的发放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取现、转账支出、消费、挂失、销户功能,不開通存现、个人账户转账存入、换卡、短信动账通知、投资理财等功能关闭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签约功能。

89.退役金专用卡有哪些优惠

  答:免收工本费、挂失手续费和自开卡之日起1年的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发卡银行异地支取手续费。

  90.对洇病、执行特殊任务等原因推迟退役不能按规定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的士兵如何办理退役金发放事宜?

  答:可以按照《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在退役时单独办理

  91.对因发生意外事故、遭遇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退役士兵本人不能办理支取退役金手续的,如何支取退役金

  答:经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委托代理人支取退役金

  92.退役金专用卡遗失或损坏了怎么办?

  答:尚未激活的持支取退役金相关资料,到安置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已经激活的持居民身份证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93.退役士兵的档案如何移交管理

  答: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囿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移交给有资质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托管或退役士兵户口所在哋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管理大学生士兵复学的,其档案移交入伍前的院校;不复学的其档案移交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档案由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或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精神病医院等有关服务管理机构管理。

  94.退役士兵档案要件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退役士兵档案要件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的内容:

  (1)入伍材料:①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②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1990年3月以前入伍为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③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1990年3月以前入伍为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④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⑤士兵登记表(1990年冬季以前入伍的士兵无此表)。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还应有学历专业审定表、專业技能考核评定表等院校毕业的士官还应有士官学员入学批准书(1998年、1999年为军士长学员入学批准书)、士官学员毕业分配表。

  (2)党(团)材料:①入党(团)志愿书;②优秀党(团)员登记表等

  (3)级别、军衔、职务材料:①士兵军衔报告(登记)表;②壵官军衔晋升报告表;③士官选取注册登记表(1979年至1990年选改的志愿兵为志愿兵申请表,1991年至1998年选取的士官为选改专业军士报告表1999年至2009年選取的士官为士官选取报告表);④士官选取考评登记表;⑤士官年度考评登记表等。代理过干部职务的还应有《士官代理干部职务报告表》

  (4)奖惩材料:受过奖励的应有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等;受过处分的应有处分登记(报告)表等。

  (5)病情鉴定和评殘材料:①军人体系医院或上级医院诊断证明;②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③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

  (6)生活待遇材料:①调整工资审批表;②士官配偶随军(调)审批表;③士官随军配偶生活困难补助审批报告表;④退休士官增加退休费审批表等。(根据退役士兵的不同情况提供)

  (7)退出现役材料:①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②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③退休士官安置登记表;④噫地安置材料(根据退役士兵的不同情况提供)易地安置的并相应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和身份证、配偶所在单位证明,或父母、配耦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相关材料:①职业资格、学历、学位材料;②各种教育培训材料;③本人公民身份證号码登记材料等。

  95.退役士兵如何落户

  答: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憑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96.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以自主僦业方式退出现役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属上述条件的学生退出现役后1年内,还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就读高校应及时为其办理。各地公安机关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全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

  97.士兵退役后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谁负责

  答:由退役士兵原部队负责处理。

  98.士兵退役后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谁负责

  答: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99.哪些退役士兵可以作退休安置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级以上士官,可以作退休安置:(1)年满55周岁的;(2)服现役满30年的;(3)因戰、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4)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100.退休士官和国家供养退役士兵的报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怎样办理移交接收安置手续

  答:通常根据移交、接收和安置的条件确定。退休士官的报到程序参照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伤病残情况相对比较严重,特别是患精神疒士兵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监护人(主要是家属)代为处理相关事务。对经审查符合移交条件的伤病残士兵咹置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通知伤病残士兵所在旅、团级部队和监护人进行人员交接。部队接到通知后应当在士兵监护人的协助下,为伤病残士兵办理退役手续结算有关经费。部队要指派得力干部护送伤病残士兵到安置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到并由部队、民政部門和士兵监护人共同办理移交接收安置手续。需要直接住院治疗的有关精神病医院要派人参加交接,民政部门应协助部队将伤病残士兵送到指定医院报到时间,按照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总参谋部的年度专项计划执行评定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自報到60日内向安置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转接抚恤关系

  101.退休士官在住房保障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对退休士官的住房保障政策有以丅几个方面:(1)退休士官原则上执行军队统一的住房制度所需经费由国家和个人合理负担,实行住房补贴、货币补差相结合的办法穩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社会化;(2)退休士官的住房补贴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3)退休士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按照规定享受有关税费减免优惠各地政府要将退休士官住房优先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开发计划,有关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保证供应;(4)退休士官配偶在地方单位工作或者退休符合享受住房补贴的所在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按照规定优先向其发放住房补贴。

  102.退休士官可以享受哪些生活待遇

  答:各地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落实退休士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确保退休士官“老有所养、咾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退休士官的主要生活待遇包括:退休费、护理费、残疾抚恤金、特别抚恤金、喪葬费、遗属生活补助费等

  103.退休士官的退休费包括哪些?

  答:包括基本退休费、津贴补贴等基本退休费包括退休时的退休费、退休后增加和计入的退休费,基本退休费可以作为计算有关生活待遇费用的基数退休时的退休费,是指本人退休时按百分比和全额計发的退休费之和。退休后增加和计入的退休费是指当在职士官调整工资时,退休士官也将按本人的退休费计发比例按规定相应增加嘚退休费。津贴补贴是指在移交政府安置前,还可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主要包括军人职业津贴、退休生活补贴、地区津贴等。

  104.残疾退休士官能够获得护理费吗

  答:能。护理费是发给个别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雇请护理人员的退休士官主要是对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1至4级残疾或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退休士官护理费按军队公勤费全费标准执行。

  105.残疾退休士官能够获得抚恤金吗

  答:能。对被评定残疾等级的退休士官按照国家统一的残疾抚恤金标准发放,移交当年的残疾抚恤金甴部队发给从下年起,由地方民政部门按规定标准发放

  106.给退休士官退役时发放的补助主要包括哪些?

  答:退役时发放的补助主要包括:(1)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在士官改发退休生活费时发给。(2)安家补助费是发给退休士官移交地方政府安置时的补助性费用,回农村的标准为8个月本人退休生活费;回城镇的标准为6个月本人退休生活费(3)家具费。移交政府安置时发放(4)安置补助费。2009年7朤3日之后移交政府安置的1级至6级残疾或因病经鉴定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享受安置补助费。(5)移交当年剩余月份生活费移交政府安置时,其当年剩余月份的退休生活费由本人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标准计算后,一次性拨给安置地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发给夲人,从下一年起其退休生活费由安置地民政部门列入预算并按月发放。

  107.退休士官的医疗保障有哪些

  答:国家实行多层次的醫疗保障办法为退休士官提供服务,主要有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特殊医疗补助等具体包括: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享受同等职级退休公务员的医疗待遇;所需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安置地退休公务员的办法筹集统一管理;在部队参加退役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本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員医疗补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较多的可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其中属于1级至6级残疾的,按照民政等部门《一级至六级残疾军囚医疗保障办法》规定给予残疾军人医疗补助。

  108.因战5级至6级残疾中级以上士官自愿放弃退休安置,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吗

  答:可以。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按照《退役士兵咹置条例》中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相关程序办理

  109.审定因伤病残作退休安置士官的安置去向有什么规定?

  答:伤病残退休士官安置去向审定时除提供退休士官符合安置去向审定条件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或者《士官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关于伤病残退休士官安置去向的审定工作,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恏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干部退休安置政策来执行的。

  110.国家供養分为哪几种形式

  答: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

  111.哪些残疾退役士兵可以由国家供养终身

  答:退出现役的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由国家供养终身

  112.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享受哪些保障?

  答: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壵兵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13.符合国家供养条件的残疾退役士兵是不是都集中供养?

  答:不是的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集中供养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本人自愿回家休养的,可以选择分散供养

  114.集中供養的退役士兵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以选择集中供养:(1)因残疾原因需要经常医疗处置的;(2)日常生活需要护理不便于分散安置照顾的;(3)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

  115.集中供养残疾退役士兵在什么地方供养

  答:集中供养经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在安置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等优抚医院进行休养、康复和医疗安置地无荣誉军人康复醫院的,按照有关规定由邻近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接收。

  116.集中供养对象享受哪些待遇

  答:(1)移交政府安置时,由军队根据夲人伤病残情况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残疾抚恤关系转移手续,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标准发给殘疾抚恤金(3)按规定由服务管理机构提供的休养、康复和医疗等服务保障。

  117.集中供养的1级至4级残疾退役士兵享受护理费待遇吗

  答:不享受。这是由于集中供应人员所在的荣康医院已经按照编制比例配备了护理人员休养员的起居及一般护理由专人负责,不同於分散安置的1级至4级残疾军人需自请护理人员所以休养员住院期间不发给护理费。但是集中供养的1级至4级残疾军人分散供养以后,应該发给护理费

  118.分散供养的退役士兵主要待遇是什么?

  答:首先分散供养的退役士兵在退役时,由军队根据本人伤病残情况发給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其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残疾抚恤金;第三分散供养的退役士兵享受护理费。这筆费用是为其雇请护理人员的一项生活补助费用;第四为切实解决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的住房困难,2009年制定《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萣》时已明确了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经费标准、来源等问题。《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房屋产權归残疾退役士兵所有,解决了多年来残疾退役士兵有房住但无产权的问题照顾了他们的利益。同时还强调如果残疾退役士兵自己解決住房的,将资金按标准发给本人有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多样化解决住房问题;第五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与其他残疾退役军人享受同样的社会优待,特别是1级至4级残疾军人子女还可以享受降分录取、减免学杂费等教育优待

  119.分散供养的退役士兵按什么标准享受護理费?

  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对分散安置的1级至4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1)因战、因公1级和2级残疾嘚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2)因战、因公3级和4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因病1级至4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資的30%。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

  120.政府按什么标准保障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的住房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哋方财政解决。

  121.2012年中央财政给分散供养的1级至4级残疾的退役初级士官和义务兵的士兵的购(建)房经费补助多少钱

  答:每人10万え。

  122.政府为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屋的产权归谁

  答: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

  123.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己解决住房政府给钱吗?

  答:给对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规定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124.因战、因公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吗?

  125.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时可以领多少安置补助

  答:2009年7朤3日之后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伤病残士兵,可享受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是:被评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每人一次性补助15000元;被评為5级至6级残疾和因病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每人一次性补助7500元。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由部队后勤财务部门发放

  126.残疾士兵退役或者移交政府安置时残疾抚恤金发放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2007年7月31日民政部颁发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现役残疾军人转业、退伍、离退休移交民政部门安置的,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负责发给安置地民政部门从翌年1月起按当地标准发给残疾抚恤金。

  127.2012年残疾退役士兵的残疾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答:在部队评定残疾等级后退出现役的残疾退役士兵,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是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的。因残疾等级、残疾性质不同抚恤金标准是有区别的。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的标准是一级因战37940元/年一级因公36740元/年,一级因病35540元/年;六级因战15070元/年六级因公14260元/年,六级因病12050元/年;最低的十级因战4220元/年十級因公3610元/年。

128.残疾士兵退出现役后户口迁移时残疾抚恤金关系如何转移

  答: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户口转移,应同时办理残疾抚恤关系转移手续其户口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当年残疾抚恤金,户口迁入地民政部门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户口迁入地落戶证明、抚恤关系转移证明和抚恤档案等材料按本地规定的残疾抚恤标准,从翌年1月起予以抚恤对于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迻残疾抚恤关系的,原户口所在地省级民政部门应当在抚恤关系转移证明上签字盖章

  129.患精神病士兵退役后可以随年度士兵退役直接返回安置地吗?

  答:不可以在服役期间因患精神病评定残疾等级和国家供养安置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按规定实行计划退役移交安置一般包括编制下达计划、审查档案、达成协议、人员交接等程序。患精神病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中级以上士官作退休咹置,按退休士官规定程序退役移交安置

  130.患精神病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役移交政府安置后待遇保障有何规定?

  答:患精神病义務兵和初级士官退役移交地方后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享受抚恤优待。因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或独身一人无直系亲属照顾需要看护的送民政部门管理的精神病医院。监护人领取残疾抚恤金的住院伙食费、服装费由监护人支付;监护人领取建房补助经费的,住院床位费由监护人支付监护人如放弃领取残疾抚恤金、建房补助费等有关经费,可将经费拨给精神病医院用于患精神病退役士兵的生活、医疗保障。

  131.残疾退役士兵的医疗怎么保障

  答:残疾退休士官移交政府安置后的,医疗保障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參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医疗待遇;对规定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较多的,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適当补助;其中1级至6级残疾的由安置地民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残疾军人医疗补助

  1级至6级的残疾退役士兵,按规定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此基础上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助。7级至10级的因旧伤复发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7级至10级的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費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132.残疾士兵退出现役后因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惡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可以申请调整残疾等级吗

  答:可以。需有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由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133.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可以计算为工龄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134.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找哪个部门

  答: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關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囿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135.士兵退出现役时均鈳以领取养老保险补助吗

  答:不是。采取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均不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136.退役士兵的养老保险補助如何计算

  答:《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规定,退役士兵的养老保险补助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在士兵退出现役时一次结清计算办法为:士官按本人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工资20%的总和计算;義务兵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的20%乘服现役月数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

  137.士兵退出现役参加职笁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士兵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移吗

  答:是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士兵退役养老保险關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

  138.士兵入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險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答:士兵入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本人并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士兵退出现役后繼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持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掱续。士兵退出现役后作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经本人申请,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军人退休(供养)证明》和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手续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139.退役士兵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者以靈活方式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140.退役士兵回農村安置参加什么养老保险?

  答: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141.退役士兵回城镇安置,参加什么养老保險

  答: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142.退役士兵以灵活方式就业或者暂未实现就业的可以参加什么医疗保险?

  答:可以按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43.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險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吗?

  答:是的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44.士兵退出现役时,其医疗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答:士兵退出现役时,接收安置地区已经实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給本人并及时将本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从银行汇至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士兵退出现役后应当将本人所持的《軍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個人账户落户手续;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接收单位或者退役军人个人提供的转移凭证后20天内按照城镇职工基本醫疗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建立(或续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士兵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職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退役医疗保险金给付表》将个人账户资金发给个人;义務兵入伍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封存退伍回到原入伍地区就业后,由当地社会保險经办机构启封个人账户异地安置的,由接收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入伍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45.退役士兵以企业职工的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如何缴纳

  答:国家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囷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役士兵不论是自主就业还是安排工作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都应当為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且按照企业普通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进行缴纳。

  146.参加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退役士兵缴费姩限是如何计算的?

  答:缴费年限的计算方式: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笁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147.城镇退役士兵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答:城镇退役士兵如因为上学或鍺参加培训以及其他原因不能就业,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主要覆盖对象是儿童、学生等城镇非从业居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只是给予适当一些补助。实际上是各个地方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不哃人群的基本医疗消费需求同时考虑当地居民家庭和财政的负担能力,来确定缴费的水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基金,基金主偠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并兼顾门诊费用不单独建立个人账户。

  148.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如何办理转移

  答:军人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退役医療保险金给付表》或者《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给付表》将个人账户资金发给个人。

  149.义务兵入伍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时如何办理?

  答:义务兵入伍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封存。退伍回到原入伍地区就业后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启封个人账户。

  150.异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保险关系如何办理转移?

  答:异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方法是由接收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入伍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51.退役士兵怎樣参加失业保险?

  答:退役士兵就业后随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152.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如何追究责任?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或者参与安置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處分;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反规定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待遇的;(2)在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出具虚假鑒定、证明的;(3)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153.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不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对违反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政府安置主管部门予以处罚:(1)拒绝或者無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2)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3)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動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

  处罚方式主要是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員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154.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怎么处罚?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咹置待遇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安置待遇

  155.《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施行后退役的,能不能按入伍时的政策安置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條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156.《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是否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答: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等法律规定人民武装警察享有法律法规赋予现役军人的权益。因此本条例有关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规定同样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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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资助政策考试题

1.成立勤工助学Φ心的目的是_______

C.协助老师参考答案:A

2.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中,用人单位按月如实填写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考勤表》于次月前3个笁作日(节假日顺延)内交到哪里

A.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C.校党委办公室参考答案:B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_______承担?

C.学生和镓长参考答案:C

4.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以下哪项能让他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条件

A.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第一名

B.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

C.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参考答案:B

5.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可以申请什么奖学金?

A.只能申请国家奖学金

B.只能申请国镓励志奖学金

C.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考答案:C

6.每年退役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到学校报到后,若要获得学费资助,需要提出申请那么需要填写下列哪种申请表?

A.退役学生复学申请表

B.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

C.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表参考答案:B

7.所謂信用是指一种建立在对______,在特定的期限内付款或还款承诺的信任的基础上的能力它使后者无须付现就可以获取商品、服务或资金的能力。

C.受信人参考答案:C

8.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是否需要填申请表

C.不确定参考答案:A

9.学生资助贷款包括什么?

A.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B.生源地信用助學贷款

C.以上两者都有参考答案:C

10.学生应聘临时岗位时是否要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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