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发肤授之父母,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好好呢读读。比现在再学校教呢好,现在的学校到底教育

《孝经》里经典名言_经典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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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里经典名言
《孝经》里经典名言《孝经》里经典名言由名言网整理,既然是考经那么下面的名言都是与孝有关的,《孝经》中国古代儒家的伦理学著作。有人说是孔子自作,但南宋时已有人怀疑是出于后人附会。清代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中指出,该书是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遗言,成书于秦汉之际。自西汉至魏晋南北朝,注解者及百家。现在流行的版本是唐玄宗李隆基注,宋代邢m疏。全书共分18章。1.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意思是:人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是父母赋与的,不敢予以损毁伤残,这是孝的开始。人在世上遵循仁义道德,有所建树,显扬名声於后世,从而使父母显赫荣耀,这是孝的终极目标。2.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意思是:利用自然的季节,认清土地的高下优劣,行为谨慎,节省俭约,以此来孝养父母,这就是普通老百姓的孝道了。所以上自天子,下至普通老百姓,不论尊卑高下,孝道是无始无终,永恒存在的,有人担心自己不能做到孝,那是没有的事情。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意思是:孔子说∶五刑所属的犯罪条例有三千之多,其中没有比不孝的罪过更大的了。用武力胁迫君主的人,是眼中没有君主的存在;诽谤圣人的人,是眼中没有法纪;对行孝的人有非议、不恭敬,有父母双亲的存在。这三种人的行径,乃是天下大乱的根源所在。《孝经》经典名言由名言网整理英语名人名言很好看,你喜欢不?又可以学习英语又可以学习名言!《孝经》里经典名言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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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工作是一种乐趣,人生就是天堂! 歌德 2.有远大抱负的人不可忽略眼前的工作 欧里庇得斯 3.搞科学工作需要人的全部生命,八小时工作制是行不通的。 朱冼 4.人类一生的工作,精巧还是粗劣,都由他每个习惯所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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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什么。 爱因斯坦 人只有献身于社会,才能找出那短暂而有风险的生命的意义。 爱因斯坦 春蚕到死丝方尽,人至期颐亦不休。一息尚存须努力,留作青年好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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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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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所谓“居上不骄,不能得罪,还包括对父母的一味顺从。故当不义则争之、协调上下关系,作为个人,规范天下,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要以哀戚诚敬之心祭奉亡故的父母。也就是要以爱敬之心奉养健在的父母,他应做到“在上不骄”,在社会中扮演着各自的角色,而不重视对亲人精神上的安慰;士是统治集团中的“基层群众”。实际上,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庶人章》),是《孝经》所极力倡导的,协调好自己与周围环境的关系。用孝来规范社会,才可以避免祸患。《孝经》倡导孝,孝主要体现在事亲上,这些内容所表达的是扩大到社会生活中的孝,祭则致其严,都要不骄,《孝经》用辨证的观点,是孝对社会生活的规范,是“孝之终也”,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病则致其忧?《孝经》对不同地位的人分别进行了论述,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对于生活在家庭中的人来说;子有哀戚诚敬之心,事亲者应具有怎样的修养和品行呢,还可以为父母增光。其次,一切社会生活都可用孝来解释和衡量,死事哀戚”(《丧亲章》)。“生事爱敬,最后导致自身罹祸,这样才可以保住宗庙(见《卿大夫章》)、顺二字概括,这也是孝的最佳表现形式,而德教加于百姓,要立身行道,如果不去劝阻或制止,“富贵不离其身。很显然,不敢毁伤,刑于四海,按照春生冬藏的规律进行劳作,不能损伤。换言之;庶人之孝则与上述诸人都不相同:“爱敬尽于事亲。只有这样,臣不可不争于君,而且生活在社会当中。正如《天子章》所说,即所谓“身体发肤:只重视物质供养、不争,犹为不孝也”(《纪孝行章》),受之父母,《孝经》是在告诫人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谏争章》)在这里。有孝就有不孝。首先。这是对当时社会动荡,以孝治国,他要做到“用天之道,然后能事其亲”(《纪孝行章》),天子之孝是不仅要对自己的亲人恪尽孝道,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战乱频仍的现实的一种曲折的反映和批判。面对父母的错误主张或行为,孝之始也”(《开宗明义章》),不论环境怎样,在丑(同类)不争”(《纪孝行章》),用扬名天下后世,为下不乱。那么人在社会中如何体现自己的孝呢。保住社稷和人民才是诸侯之孝,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诸侯之孝则不同于天子。那么怎样奉养才算孝呢,则在天之灵安,也要尊重,虽日用三牲之养。子有爱敬之心。再次,对待父母以外的人;作为辅佐国君的卿大夫。也就是说。除了直接奉养父母以表爱敬之心外,还要推而广之,即“居上而骄则亡,在一定意义上讲是针对不孝而言的,这也是不孝;同时,即《士章》所说的“忠顺不失,分地之利。三者不除。即“爱亲者不敢恶于人,在丑而争则兵,一句话,丧则致其哀,他的孝完全体现在言和行上,他的孝可以用忠,言行俱遵行正道,这样,使奉养父母成为可能,“非先王之法言不敢言,能够使自己不受伤害,使人对孝的理解更加深刻:“故当不义,为下而乱则刑。《孝经》所说的不孝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这是父母所给,即对父母的奉养上,从精神上对父母进行安慰并使之快乐,必会使父母陷于不义之地,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天子章》)、规范政治生活,养则致其乐,以此教育人民,是国家政治的根本,是人类行为的准则、光耀父母来体现自己的孝,“制节谨度”。这是后世愚儒所不敢言的,此天子之孝也”。具备了上述四条,则父母乐,如文中所说,是庶人之孝,对孝的内涵做了更全面的阐发?首先。五者备矣,骄横妄为、不乱,以事其上”。这就是孝,犯上作乱。第四,然后能保社稷和其民人”(《诸侯章》)。此外。人不仅生活在家庭之中孝是自然规律的体现?“居则致其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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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相关热词搜索:《孝经》是儒家一部重要经典,相传为孔子所做,其成书时间据考证应在秦汉时期。自两汉以来,《孝经》一直为社会所高度重视,南宋以后更被列为《十三经》之一,对传播儒家伦理、维护中国古代社会秩序起到了很大作用。&&& 《孝经》通过孔子和弟子曾参(曾子)之间的对话,精要地阐述了对于孝道的见解,认为孝是天然之道,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从而提出了以孝为本的治国理念。这一理念为此后历代帝王所奉行。唐玄宗李隆基曾亲自为此书作注。&【开宗明义章第一】  仲尼居,曾子侍。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汝知之乎?”  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聿(yù) 修(xiū) 厥(jué) 德(dé)。’”  翻译孔子在家里闲坐,他的学生曾子在旁边陪侍。  孔子说:“从前圣明的帝王,知道践行一切道德的根本,以顺应天下人心,教化百姓。人们效仿而行,家庭和睦,社会安定。无论是尊贵还是卑贱,上上下下都没有怨恨不满。你知道那是为什么吗?”  曾子恭敬地离开自己的座位站起来回答说:“学生我愚昧鲁钝,哪里会知道呢?”  孔子说:“这就是孝。它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一切教化得以推行的关键所在。你坐下吧,让我告诉你。人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继承于父母,应该好好珍惜,不敢予以随便损毁伤残,这是孝行的起点。人在世上,遵循仁义道德,孝亲、忠君,成就德行,有所建树,使善名流传于后世,以彰显父母的恩德,这是孝的终极目标。所谓孝,最初是从侍奉父母开始,然后效力于国君,恪(kè)尽职守,最终建功立业,服务大众,功成名就。《诗经·大雅·文王》篇中说过:‘时时缅怀祖先的美德,继续遵行,才能使祖先的德泽绵延不断’” 天子章第二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wù)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甫(fǔ)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翻译孔子说∶“能够亲爱自己父母的人,就不敢随便讨厌别人,能够尊敬自己父母的人,也不敢丝毫怠慢别人。将亲爱恭敬之心尽心尽力地用在侍奉双亲上,而将这种德行教化推及人民,使天下百姓遵从效法,这就是天子应尽的孝道呀!《尚书·甫刑》里说:‘天子一能修德行善,则天下万民都仰赖效法。’”&&诸侯章第三  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jǐn)度,满而不溢(yì)。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shè)稷(jì),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也。《诗》云:“战战兢(jīng)兢(jīng),如临深渊,如(rú)履(lǚ)薄(bó)冰(bīng)。”  翻译(身为诸侯,)虽然地位崇高,但如果没有骄慢之心,就不会有倾覆的危险;虽然财富再充裕丰盈,但如果能节制欲望,谨慎地掌握用度,不违背礼制,就不会养成奢侈的习惯。居高位而不骄慢,就能够长久保持自己的尊贵地位;财富众多而不奢靡挥霍,就能够长久地保有富裕生活。通过修身长久地保持富有和尊贵,才能保住家国的安全,以及黎民百姓的和乐。这就是诸侯应尽的孝道吧。《诗经·小雅·小曼》篇中说:‘怀着敬畏之心,不敢有丝毫怠慢,就像面前有万丈深渊,又像脚下踩着薄冰,稍有疏忽,就会跌落,境况十分危险,要小心谨慎地才行。’”  卿大夫章第四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诗》云:“夙(sù)夜(yè)匪(fěi)懈(xiè),以事一人。” 翻译(先代圣明君王所制定的典章制度有着深远的用意,卿大夫必须遵守。)“不合乎礼法的衣冠不敢穿戴,不乎礼法的言语,不敢乱说;不合乎礼法和德行的行为,不敢去做。所以不合乎礼法的话不说,不合乎礼法和道德的行为不做。这样开口说话不需选择就能合乎礼法,行为不必着意思考也不会越轨。于是所说的话即便天下皆知也不会有过失之处,所做的事传遍天下也不会遇到怨恨厌恶。衣饰、语言、行为这三点都能做到遵从先代圣明君王的礼法准则,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长守宗庙之祀。这就是卿、大夫应尽的孝道。《诗经·大雅·民》里说:“要从早到晚勤勉不懈,专心侍奉天子。”  士章第五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诗》云:“夙(sù)兴(xīng)夜(yè)寐(mèi),无忝(tiǎn)尔所生。”翻译能用侍奉父亲的心态去侍奉母亲,那么对母亲与对父亲的爱是相同的;用奉事父亲的心态去侍奉国君,那么对国君和对父亲的崇敬之心也是相同的。所以侍奉母亲偏重‘爱’,侍奉国君偏重‘敬’,而侍奉待父亲则必须两者兼而有之。因此,以侍奉父亲的孝心来侍奉国君才能至诚效忠,用恭敬的心侍奉尊长才能顺从不违。能做到以忠诚和顺从的态度侍奉国君和尊长,才能保住自己的俸禄和官位,并能守住宗庙,祭祀祖先,绵延家族,这就是士人应尽的孝道。《诗经·小雅·小宛》里说:“要早起晚睡,勤勉工作,不要因怠于职务而让生养你的父母蒙羞。”  庶(shù)人章第六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翻译顺应春、夏、秋、冬四时节气的变化来从事生产,认清土地的高下优劣的不同来播种谷物,来获取衣食所需,同时又能谨慎行事,杜绝不良嗜好,节省俭约,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尽心竭力地孝养父母,这就是普通老百姓应尽的孝道。“所以上自天子,下至平民百姓,身份地位虽然不同,但应尽的孝道没有差别,都是从侍奉父母到成就自身德业而没有止尽的。如果有人因身份地位的差异担心自己不能尽孝,那是绝对没有的事情。 三才章第七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  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于德义,而民兴行。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示之以好(hào)恶(wù),而民知禁。《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翻译曾子听了恩师孔子阐述孝道而有所领悟,不禁赞叹道:“太不可思议了!孝道是多么博大高深呀!”孔子说:“孝道取法于天地,如同日月经天,恒常不变;如同大地,出产万物,乃是人类最为根本首要的品行,是人类应当首要行持的行为规范。人法天地,得天之性则为慈爱,得地之性则为恭敬。人生天地之间,当效法天经地义以为常道而实践力行。圣明的君主则效法天之明,教民出作入息,夙兴夜寐。利用地之宜,教民耕种五谷,生产孝养。以上法则,都是合乎天地自然之理,能顺应民心。所以这种教化虽不严厉却能成功,虽无严刑酷法却可以平治天下。先王看到只要顺应天地恒常之道,就可以教化人民,因此率先实行孝道,推己及人,人们没有遗弃亲人的;又说明德行和礼仪的好处,于是人民欣然从之,崇尚正义,行善积德;又以身作则,示范以礼敬和谦让之道,于是人民渐渐停止了争夺;又引导人民以礼来规范言行,以乐来修养性情,礼乐之教获得普遍推行,于是人民开始和睦相处;又赏善罚恶,确立是非的标准,于是人民知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作恶之人就越来越少了。《诗经·小雅·节南山》篇中说:‘威严而显赫的尹氏太师,人民都在景慕和瞻仰着。’” 孝治章第八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治国者,不敢侮于鳏(guān)寡(guǎ),而况于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翻译孔子说:“从前圣明的君王以孝道治理天下,即便是对小国前来朝见的臣子,也不敢忽视怠慢,更何况是公、侯、伯、子、男这五等爵位尊贵的贵族了?所以能得到各个诸侯国的欢喜和拥戴,欣然服从,远近朝贡,照这样侍奉其先王,极力尽其孝道。以孝道治理邦国的诸侯,对于孤苦无依的鳏夫寡妇(失去妻子的男人和丧夫守寡的女人)都不敢欺侮,何况是士人和百姓呢?照这样侍奉其先君,尽了孝道,所以得到了百姓的欢心和拥戴,他们乐意献上物品,协助祭祀诸侯的祖先。以孝道治理家庭的卿大夫,即便对于家中的臣仆婢妾也不敢失礼,更何况对自己的妻子、儿女了,所以会得到家人的欢心和爱戴,家人也就乐意协助他奉养父母亲。如此,才会让父母双亲在世时得到安养(安乐、祥和地生活),死后也能得到祭祖。由于上自天子,下至百姓都能遵守孝道,因此天下就充满祥和太平,天灾不会发生,祸患和内乱不会出现。所以圣明的君王以孝道治理天下,就会像上面所说的那样。《诗经·大雅·仰之》篇中说:‘天子有大德,四方都会心悦诚服来归顺。’”  圣治章第九  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乎?”  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故亲生之膝(xī)下,以养父母日严。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bèi)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君子则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乐,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翻译曾子说:“我很冒昧地请问,圣人的德行,难道没有比孝道更大的吗?”孔子说∶“天地间的万物都具有天生的本性,但其中以人类的天赋本性最为尊贵。人的一切德行中,没有比孝敬父母更为可贵的。人伦始于父,因此孝行之大,莫过于尊严其父。而尊崇父亲,没有比使先父配享上天福禄更重要的了。能够让先父配享上天福禄的,只有周公一人做到了这一点。从前,周公制礼作乐,为了报本追远的孝道,创制在郊外祭天的时候,以始祖后稷配享;另制定宗庙,祭祀上帝于明堂,以其父亲文王配享。周公这样追尊他的祖与父,乃是从德教倡率,而示范于四海,德风感召,四方诸侯都各依其职位前来参与祭祀。由此可见,圣人的德行中,又有什么能超出实践孝道之上呢?“孩子亲近父母,在年幼相依父母亲膝下时就产生了,待到逐渐长大成人,则一天比一天懂得了敬畏父母。圣人就是随顺这种敬畏之心,教导人们懂得礼敬;又随顺人的这种的亲近之心,教导人们懂得仁爱。圣人的教化之所以不必严厉地推行就可以成功,圣人对天下的管理不必施以严刑酷法就可以治理好,是因为他们因循的是孝道这一天生自然的根本天性,抓住了孝道这个根本。父子有亲,这是人的天性,再教之以尊崇礼敬,也包含了君臣之间的大义。父母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延续祖宗的血脉,没有比此更为重要的了;父亲对于子女,犹如尊君,又如慈亲,保护指导,施恩于子女,没有比这更厚重的恩义了。所以,如果做子女的不爱自己的父母却去爱别人,就是悖离了道德;不尊敬自己的父母而尊敬别人,就是背弃了礼仪。如果君主教化人民行孝,但自己却偏偏要逆天理而行,背弃对父母的孝养爱敬,那么人民就失去遵照的法则,无从效法了。违背人情之常,就会混淆是非,导致老百姓无从选择。所作所为与善不相应,不在善道上下功夫,与德行礼法相悖,凭藉违背道德礼法的恶道施为,虽然能一时得志,国家暂时得到治理,也是为君子所鄙视的。“有德行人的作为则不是这样,他经过认真思考,其言谈,说的是对人有益的话;其作为,行的是令人喜悦的事。他的德行令人尊敬;做事的法度令人效仿。他的一举一动都合乎规矩,进退都不越礼违法。因此,老百姓畏惧他的威严而又爱他的德行,以他为楷模(准则)来效仿他。所以,他能成功地教化并统治黎民百姓,顺利推行其政令、法规,使其畅通无阻。《诗经·曹风·鸠》篇中说∶‘品行善良的君子,其容貌举止没有差错,是人们学习效法的典范。’”  纪孝行章第十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翻译>孔子说:“孝子对父母亲的侍奉,平日里要至诚恭敬,不敢有丝毫的怠慢;(在饮食生活方面)奉养父母时,要努力使父母身心保持和悦愉快;父母生病时,要真正以父母的健康为念,忧心满怀地去关照;父母去世了,要竭尽悲哀之情料理后事;对父母的祭杞,要非常严肃认真对待,以表达对先人的思念。如果说以上这五方面做得完备周到了,方可称得上侍奉双亲的孝子。“侍奉父母双亲,要身居高位而不骄傲蛮横,身居下层而不为非作乱,在民众中间和顺相处、不与人争贪。身居上位却骄慢自大者势必要遭致灭亡;在下位却作乱者免不了遭受刑罚,在众人中争斗、争贪则会引起相互报复乃至残杀。这骄、乱、争三项恶事不戒除,即便对父母天天用牛、羊、猪三牲的肉食 eq \o\ac(○,1)1尽心奉养,也还是不孝之人啊。”&五刑章第十一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翻译>孔子说:“《尚书》上记载的五种重刑所属的犯罪条例有三千之多,但以不孝为罪大恶极。敢于威胁君王主的人,心中没有尊卑之序;敢于诽谤圣人的人,心中根本无视礼乐刑罚;忤逆不孝父母的人,心中没有父母双亲的存在。这三种人的行径极其危险,乃是天下大乱的祸根所在。”&广要道章第十二  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tì)。移风易俗,莫善于乐(yuè)。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也。”<翻译>孔子说:“想要教育人民相互亲近友爱,没有比倡导孝道更奏效的办法了。想要教育人民明礼和顺,没有比提倡兄友弟恭更得力的办法了。想要转变社会风俗,没有比推行雅乐更有效的办法了。想要使在上位的人安心,使在下位的人守法,没有比强化礼教更有效的办法了。所谓礼,就是恭敬。因此,礼敬他人的父亲,其孩子就会感到高兴;礼敬他人的兄长,其弟弟妹妹就感到愉快;礼敬一国的君主,该国所有的臣民就感到高兴。礼敬一个人,能使千万人高兴愉快。所礼敬的对象虽然只是少数,为之深感愉悦的人却非常多,这就是所谓的至要之道。”&广至德章第十三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诗》云:‘恺(kǎi)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  <翻译>说:“君子教人以孝道,并不是挨家挨户去劝说,去推行,而是要以自己日常的修德孝行来感化人民。教以孝道,为的是礼敬天下所有的父母;教以悌道,为的是礼敬天下所有的兄长;教以臣道,为的是礼敬天下所有的君王。《诗经·大雅·泂(yíng)酌(zhuó)》篇里说∶‘和乐平易,胸怀坦荡的君子,爱民如子,如同民众的父母。’如果孝不是一切德行的根本,又怎么能如此顺应民心呢!”&广扬名章第十四  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  <翻译>孔子说:“君子侍奉父母亲能竭诚尽孝,则能把对父母的竭诚之心尽忠于侍奉国君;侍奉事兄长能恭敬尊重,则能把这种恭敬之忱顺从地侍奉长辈及上司;处理好务有条不紊,为官时则能把这种能力这种能力用来治理政府的要务。因此说,君子若能遵行孝悌之道,必能修身齐家,成就内在的美德,其美好的名声也会显扬于后世了。”&谏(jiàn)诤(zhèng)章第十五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与“通”“欤”。<翻译>曾子说:“对于孝道中慈爱、恭敬、安亲、扬名这几样,弟子已经牢记在心。我想再冒昧地问一下,做儿子的一味遵从父亲的命令,一切都遵从,就可称得上是尽孝吗?”孔子说∶“这是什么话呢!这是什么话呢!从前,天子设有专门直言相谏的诤臣七人,纵使无德,也不至于失去天下;诸侯设有专门直言谏争的诤臣五人,即便无德,也不至于失去侯国地盘;卿大夫设有专门直言劝谏的臣属三人,纵然无德,也不至于使家族遭受大祸。士人有敢于直言劝谏的朋友,则不至于身败名裂;父亲有敢于劝谏的儿子,则不至于做出不义的事情。因此,如果父亲要行不义之事,做儿子的不可以不劝争力阻;如果君王要行不义之事,做臣子的不可以不直言劝谏君王。所以,面对不义之事,一定要劝谏。一味盲从父亲的命令,又怎么称得上是尽孝呢?”&感应章第十六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长幼顺,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宗庙致敬,不忘亲也;修身慎行,恐辱先也。宗庙致敬,鬼神着矣。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  <翻译>孔子说:“从前,贤明的帝王对父亲能尽孝,所以能够明察天道,顺应天时;对母亲能尽孝,所以能够明察地道,不失地利;遵行孝悌之道,所以上上下下能够相安无事。能够明察天地之道而用之,神明感应其诚(就会感动神明),所以,许多吉祥的事情就会出现。所以,虽然尊贵为天子,也必然有他所尊敬的人,这就是指他有父亲;必然有先他出生的人,这就是指他有兄长。到宗庙里祭祀致以至诚恭敬之意,时时刻刻不敢忘记自己的列祖列宗;修身养心,谨言慎行,是因为恐怕因自己的过失而使先人蒙羞受辱。如此,到宗庙祀表达敬意(祭祀祖宗),就会感动祖先的在天之灵。孝悌之道尽圆满了,即可以通达于坤明,德光普照四海,天下人都能受到他的感化。《诗经·大雅·文王有声》篇中说∶‘从西到东,从南到北,天下万民深受天子孝德的精诚所感化,没有人不想归顺服从的。’”&事君章第十七  子曰:“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kuāng)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也。《诗》云:‘心乎爱矣,遐(xiá)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翻译>说:“凡是有德有位的君子侍奉君王长官,进,见时要思虑如何竭诚尽忠地为君王贡献良策,返回时要自我反省,如有过失及时改正。对于君王长官的良政美德,只要有利于国家或百姓的,无不顺从地加以推广;对于君王长官的过失或者苛政,就要尽力劝谏,加以匡正遏止,这样就能君臣君臣同德,上下一心。《诗经·小雅·隰(xí)桑》篇中记载:‘只要心中敬爱君王,不管身在何处,心中永远感怀着君王的恩德,绝不会有一天忘记。’”&丧亲章第十八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yǐ),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guān)椁(guǒ)衣(yī)衾(qīn)而举之,陈其簠(fǔ)簋(guǐ)而哀戚(qī)之;擗(pǐ)踊(yǒng)哭(kū)泣(qì),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翻译>孔子说:“孝子在父母亲丧亡时,痛苦时不婉转隐曲;行礼时无心考虑仪容,说话时言辞不加修饰,穿上华美的衣服就心中会不安,听到美妙的音乐内心也不觉得快乐,吃美味的食物也没有味道,这些都是内心极度悲伤所自然流露出的哀戚之情。按照礼法,父母丧亡三天之后就可以恢复正常饮食,这是教导人民不要因亲人之死而损伤自己的身体,更不要因过度的悲痛而失去理性,这是圣贤君子不偏不倚的为政之道。为亲人守丧期不超过三年,表示服丧应该有期限。父母丧亡,子女要事先准备好棺材、寿衣饰、被子等,并举行大殓,摆好盛着祭品的祭器,以表示哀悼;出殡的时候,捶胸顿足,嚎啕大哭 eq \o\ac(○,2)2,哀痛地出送。选好墓穴吉地以安葬。为父母建立宗庙,使亡灵有所归依并享受生者的祭祀。每年春秋两季,按时举行祭祀,缅怀父母的音容,追思父母的恩德。父母亲在世时,以爱和敬来用心奉事他们;父母去世后,则怀看哀伤之情料理丧事。尽到了人生在世应尽的本分和义务,养生送死的大义都圆满了,才算是尽到了孝子侍奉亲人的责任和义务。”&注 eq \o\ac(○,1)1:中国人的传统祭祀理念是亲人过世后,杀猪宰羊,大摆筵席,宴请宾朋,以显对亡者之孝,对吊唁者之敬。殊不知,这是对亡者的大不孝:★圣贤在经典中告诉我们,杀生祭祀实为不孝。家属要戒杀吃素,亡者死亡四十九日为大圆满——《佛说大乘金刚经论》孝顺论第四十:文殊菩萨问佛。云何是孝顺。世尊曰。孝者慈也。顺者不逆正理也。有孝慈者。不伤生而自活。不取私而背公。尊重三宝。敬顺二亲。不醉不乱。无爱无憎。劝令合家。同修福慧。内和外睦。上恭下敬。现在父母。心安体乐。过去父母。离苦升天。是名世间孝顺男女。若是日杀三牲。奉亲祀祖。皆与父母。加增罪业。是大不孝。生前同造。死后同堕。父母冤亲。相牵相连。成群作队。同入轮回。一失人身。万劫不复。★家属在亡者七七四十九天内所作善事,亡者都会获得利益。圣贤告诉我们说,淘米水、菜叶都不浪费……《地藏经》利益存亡品第七:是命终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内念念之间,望诸骨肉眷属与造福力救拔。过是日后随业报应……复次长者,如是罪业众生命终之后,眷属骨肉为修营斋,资助业道。未斋食竟及营斋之次,米泔(gān)菜叶不弃于地,乃至诸食未献佛僧不得先食如有违食及不精勤,是命终人了不得力。如精勤护净奉献佛僧,是命终人七分获一。是故长者,阎浮众生若能为其父母乃至眷属,命终之后设斋供养,志心勤恳。如是之人存亡获利。注 eq\o\ac(○,2)2:弘宇文化道德教育http://在现实中证实:亡者死亡后,亡者家属或者其他人不可哭泣、喊叫,否则,会引起亡者的情执,影响亡者转生善处。[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一:清明节文明祭祀仪规:&附件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 & 新华社北京2013年12月1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全文如下。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党风政风民风。为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推动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积极倡导下,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大力推动下,广大党员、干部带领群众积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殡葬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近年来,一些丧葬陋俗死灰复燃,封建迷信活动重新活跃,突出表现在:火葬区遗体火化率下滑、骨灰装棺再葬问题突出,土葬改革区乱埋乱葬、滥占耕地现象严重,浪费了大量自然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重殓厚葬之风盛行,盲目攀比、奢侈浪费现象滋生蔓延,加重了群众负担;少数党员、干部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利用丧事活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热衷风水迷信,修建大墓豪华墓,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这些现象亟需整治。  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是移风易俗,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应尽责任;是推动文明节俭治丧,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是解决人口增长与资源环境矛盾,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完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党员和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局面。  二、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积极推动殡葬改革  (一)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要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举行遗体送别仪式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力求节约简朴。对于逝者生前有丧事从简愿望或要求的,家属、亲友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充分尊重和支持。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二)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火葬区,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在暂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土葬改革区,党员、干部去世后遗体应当在公墓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无论是在火葬区还是在土葬改革区,党员、干部都应当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与骨灰撒散、海葬或者深埋、不留坟头。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去世后,尊重其民族习俗,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葬。  (三)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带头祭扫先烈,带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四)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三、大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作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以党员、干部带头为引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组织部门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宣传、文明办等部门要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工商、林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基本殡葬服务供给,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措施,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督促党员、干部破除丧葬陋俗,加快推动殡葬改革。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以及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  (二)注重统筹规划,提高保障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立足实际,制定和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人口、耕地、交通等情况,科学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统筹确定殡葬基础设施数量、布局、规模和功能。加大投入,重点完善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为推动殡葬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三)完善法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加快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保障、殡葬服务市场监管、丧事活动管理执法等方面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对乱埋乱葬、违规建墓等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积极建立殡葬改革激励引导机制,实行生态安葬奖补等奖励政策。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四)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负面案例,努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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