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学金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一栏怎么填

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2014年10月修订) | 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学生素质测评与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部分& 学生素质测评办法
  一、目的与意义
  为科学评价全院学生素质发展状况,引导、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社会需求、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增强我院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现根据《扬州大学学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我院学生素质测评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1、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2、与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相结合;
  3、体现新老办法的有机衔接;
  4、公开、公正、民主实施。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成教生可视情况参照执行。
四、素质测评的内容与方法
我院学生素质测评由“单项素质测评”和“综合素质测评”两个部分组成,并分别计分和排名。
单项素质测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和能力素质四个方面;每一项素质测评的得分为“基本分”、“奖励分”和处罚分(负值)三项得分之和。
综合素质测评的得分为“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分”、“科学文化素质测评分”、“身心素质测评分”和“能力素质测评分”之和。
(一)思想道德素质测评
  基本要求: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计算公式: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得分=主观测评分×10%+奖励分+处罚分=(班级测评分×75% +班主任测评分×25%)×10% +奖励分+处罚分
  1、主观测评分
  测评点:
  (1)自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不无故缺席;
  (2)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扬州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倡导文明风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或感恩回馈活动;
  (4)自觉参与宿舍卫生保洁工作,积极参加宿舍文化建设活动。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表(样式)
   &&&&&&&&项目
思想道德素质
  A& B& C
  A& B& C
  A& B& C
  A& B& C
(注:A=25,B=20,C=15)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加分标准1
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主要成员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社会实践先进集体主要成员
  注:在测评学年内参加义务献血的统一加0.2分/次;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社会实践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参照同级先进个人加分;“主要成员”由团队负责人认定,一般不超过5人;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主要成员加分不兼得。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加分标准2
&&&&&&& 项目
  注:文明宿舍、美化宿舍获奖的成员依上述标准加分,宿舍长另加0.2分;文明宿舍和美化宿舍不得重复加分。宿舍长、楼管会成员(加分标准为0.3分),不得与学生干部累积加分,取最高分值;其它未列举的宿舍文化或卫生评比活动获奖的,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处罚分标准
全院通报批评
  注:(1)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要求参加的政治理论学习、集体活动或值班(如班会、党团支部大会、“双学”、学术报告、年级大会,团委、学生会、社联以及党员值班等),普通学生每次扣0.1分,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每次扣0.2分;(2)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未发挥积极作用,依据学生党支部考核结果扣0.2-1.0分;(3)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宿舍成员普通学生每人扣0.1分/次,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每人扣0.2分。
  (二)科学文化素质测评
  基本要求: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完善知识结构。
  计算公式:
  科学文化素质测评分=专业学习成绩得分×70%+奖励分+处罚分
  1、专业学习成绩得分
  专业学习成绩得分=A+B,其中:
  A=[∑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课程学分×加权系数]/∑学分
  B=测评学年获得的任意选修课学分、辅修专业学分、第二专业、第二学位学分、自学考试取得学分(每门按0.2分计)之和,最高不超过5分。
  说明:(1)一般课程加权系数为1;外语课的加权系数:凡本学期所学级别高于规定的级别时,高一级为1.15,高二级为1.25(其它必修、选修高于规定级别课程的,也可参照此条执行);(2)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90、80、70、60、50分计算;(3)不及格课程若补考未过,以不及格较高一次成绩计;补考通过的,成绩一律以60分计。
(1)科技竞赛与论文加分
科技竞赛奖励分标准
(2)科研成果加分
&&& ①科研成果获得专利的,独立完成的加3分/项,主要参加者(前3名)加2分/项;
②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须为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原则上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加1.5分/篇,核心期刊加3分/篇;
③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测评学年参加项目申报的,加0.5分/项;获得校级立项未资助的加0.8分/项,获得校级立项资助的加1.0分/项,获得省级以上项目立项的加2分/项,同时具备条件的,按高级别的计分,不累加;
& &④文学、美术、摄影等作品参照执行(在校内非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酌情加分,每件不超过0.2分)。
  ①科技竞赛包括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专业技能大赛、专业文化知识竞赛等;科研成果包括专利、论文、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以及在各类刊物上发表的文学、摄影、美术作品等;科研成果以证书或文件为依据;院级科技竞赛的加分,必须是院团委或院党政发文举办活动。
  ②各级知名行业协会牵头举办的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比赛,降一个等级加分,如:国家级专业协会加分应按省级获奖加分,依此类推。
  ③上述各类竞赛活动若以名次评出,则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5名以后按三等奖加分。若设特等奖,则以同级一等奖加分标准×1.2执行。
  ④以上成果若属独立完成的,则完成人得该成果相应奖励级别的满分;若属多人合作完成的,该成果总分不变,各位完成人的得分按其对成果的贡献情况按一定权重,由合作者协商分配。
  ⑤除上述外的其他奖项的加分,须由个人提交申请,班级初审,由院学工办讨论认定。
(3)英语、计算机等级加分
英语四、六级奖励分标准
&&& &&年级
注:通过成绩为优秀者(568分以上),按照以上标准的加权系数1.5加分;测评学年以前通过者按照测评学年的最高值加分,CET-4和CET-6不累加;获英语口语等级证书加分标准为:A级1分,B级0.5分,C级0.3分,原则上在测评学年内加分,以后不再重复加分;通过上海口译中级和高级分别加2分、4分(如考试分为口试和笔试两部份,通过一项的减半加分),与四、六级不累加,加分仅限通过学年。
计算机等级奖励分标准
&&& &&年级
注:测评学年以前通过者按照测评学年的最高值加分;初级程序员相当于三级,中、高级程序员依次类推进行加分。
测评学年内的必修课程有不及格的,每门扣0.5分。
(三)身心素质
  基本要求:积极参加身体素质锻炼,具有健康的体魄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具有健全的人格与乐观的人生态度,具有恰当的心理反应、较好的心理平衡与自控能力,能较好地适应大学学习、人际与生活环境。
  计算公式:
  身心素质测评分=(主观测评分+客观测评分)×10%+奖励分+处罚分=【(班级测评分×75%+班主任测评分×25%)×25%+体育课程分×75%)】×10%+奖励分+处罚分
1、主观测评分
(1)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晨跑锻炼(一、二年级)(因健康等原因不宜参加激烈运动者除外);
(2)努力学会欣赏1种以上体育比赛;
(3)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包括运动会、太极拳、趣味比赛及其他各类体育比赛);
(4)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心理讲座、心理哑剧或观看心理影片等);情绪乐观,自我评价得当,与周围的同学和谐相处,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
身心素质测评表(样式)
   &&&&项目
身心素质测评
  A& B& C
  A& B& C
  A& B& C
(注:A=25,B=20,C=15)
2、客观测评分
体育课程分×75%
体育竞赛加分标准
&&& &&&&分值
注: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按上表所列名次标准加分,非主力队员按上表标准的2/3加分。同一项目获多级奖励时,取高限,不累计加分,此类累积加分最高限一般为3分,参加国家级体育比赛加分高限为5分。
晨跑考勤:缺勤一次扣0.1分,最高扣5分。
代跑的:代跑的学生一经发现,给予双方各扣0.2分,无上限。
(四)能力素质
  基本要求:注意加强实践能力的锻炼,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人际交往与交流沟通能力;思路清晰,能清楚表述自己的见解;掌握基本的公文写作规范,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明礼修身,趣味高雅,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
  计算公式:
  能力素质测评分=(&班级测评分×75%+班主任测评分×25%)×10% +奖励分+处罚分
  1、主观测评分
  测评点:
(1)与人和睦相处,测评学年内无较大冲突行为;
(2)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或参与集体事务),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努力提升工作能力;
(3)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锻炼(如社会调查、实习实训、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证书报考等),测评学年内社会实践成绩合格;
(4)注意表达能力的锻炼,努力掌握常用应用文体(如工作计划、学习计划、思想汇报、活动总结、自荐书等)的撰写方法;
(5)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提高审美素养。
能力素质测评表(样式)
&&&&&& &&&项目
能力素质测评
  A& B& C
  A& B& C
  A& B& C
  A& B& C
  A& B& C
(注:A=25,B=20,C=15)
  2、奖励分
  (1)学生干部加分(具体操作办法另定)
各类学生干部考核评分标准
社团联合会
礼仪导游服务中心
发展创业服务中心
班级“两委会”
会(部)长
副会(部)长
两委会委员
限舞台设计部、美工部、新闻部干事
干事(限无偿服务)
  (2)文艺等其它活动加分
文艺类竞赛获奖奖励分标准
   &&&&&&&分值
参加但未获奖
省级及以上
注:文艺活动类竞赛包括卡拉OK、话剧、舞蹈、百科知识、征文、普通话、辩论、演讲、朗诵等活动,此类加分累计最高限3.0分,集体奖不另行加分。
(3)各类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加分
  取得中文导游证、人力资源、内审员、餐饮职业经理、会计证、报关员、营养师、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每项加0.3分,取得英文导游证加0.5分;其它证书需经院学工办认定方可加分。
  3、处罚分
被认定暑期社会实践不合格的,普通学生扣0.2分,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扣0.4分。
五、素质测评结果的使用
学生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第二学年起,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均需对上一学年素质发展状况进行进行测评。原则上符合四项素质测评要求,且综合素质测评得分不低于70分者,方可取得奖学金评定资格。
第二部分 &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 鼓励学生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组织管理等方面挖掘自身潜力,培养兴趣爱好,发挥个性特长,学校设立以下特长奖项:
  (一)学业优秀奖。用于奖励专业学习成绩在本班级(年级、专业)前30%者,要求必修课程无不及格。
  (二)学业奋进奖。用于奖励专业学习成绩较上一学年(第一学年依据学期成绩)有显著进步(30%以上)者。
  (三)励志成才奖。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学习成绩在班级(年级、专业)前50%者。
  (四)学科竞赛奖。用于奖励在各类学科(专业)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五)创新创业奖。用于奖励在创新发明、学术研究、科技竞赛、调查研究及完成省级、校级科创基金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或在生涯规划设计、创业设计、创业锻炼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六)实践先锋奖。用于奖励在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七)才艺竞技奖。用于奖励在各类才艺表演、演讲比赛、文学和艺术作品创作等校园文化建设活动,或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学校新人新事、典型事迹等方面,以及在各类体育比赛、竞赛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八)组织管理奖。用于奖励在班集体(学生会、社团、学生党支部等)建设、活动开展、作用发挥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九)道德模范奖。用于奖励在志愿服务、爱心传递、感恩接力等公益活动中,或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倡导文明新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十)技能拓展奖。用于奖励在院级以(不含院级)上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学生,或者在测评学年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两件以上者(如:跟单员、报关员、报检员、单证员、证券从业证、导游证、人力资源证、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等)。
第二条& 第一条中除(一)、(二)之间不可兼得之外,其他特长奖可以兼得,学校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人数不超过具备评奖资格总人数的80%。
第三条& 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外,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均须在特长奖获得者中评选产生。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并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专业学习成绩在本班级(年级、专业)前5%,且至少获得第五条(四)~(十)中的两项特长奖,具体评比办法按《扬州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执行。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专业学习成绩在本班级(年级、专业)前30%,并在第五条规定的“励志成才奖”获得者中评选产生,具体评比办法按《扬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暂行)》执行。
  (三)校长奖学金(一等奖)。比例5%(以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先后为依据),奖励标准2000元/生;专业学习成绩在本班级(年级、专业)前20%,测评学年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且至少获得第五条中(四)~(十)中的两项特长奖。如果班级无学生符合一等奖获奖条件,院学工办负责在相关班级中进行校长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指标的调配。
  (四)校长奖学金(二等奖)。比例20%(以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先后为依据),奖励标准1000元/生;专业学习成绩良好,测评学年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且至少获得第五条中(四)~(十)中的一项特长奖。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不兼得。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分管领导、院团委(学工办)负责人、专业主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等组成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院学生素质测评及评奖工作;各班级相应成立由班主任为组长,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本班级学生的素质测评与评奖申报工作。
第五条& 学生素质测评及评奖工作于每年9-10月进行,学生素质测评结果由学院备案留存;各类奖项由学生本人对照条件自行申报,经学院审核、评审、公示后报校学生工作处审批。
第六条& 毕业学年以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的方式进行,具体按《扬州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从2010级学生开始施行,之前各年级学生自日开始实施。
第八条& 本办法由院学生素质测评及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CORYRIGHTS (C) 2009 YANGZHOU UNIVERSITY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
地址: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 邮编:225127 电话:6&& 传真:2 E-mail:lyxy@在奖学金评选中引入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牛bb文章网
在奖学金评选中引入学生素质综合测评
所属栏目: &
北京大学在2007学年~2008学年的学生奖励奖学金评选工作中推行了《北京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并要求各院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为此,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首次引入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此举不但圆满地完成了年度本、硕、博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而且也为学院的奖励奖学金评选工作进行了有创新意义的改革和探索,为学生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些有益的思考。一、测评工作实践过程本次测评酝酿了两个月,学院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1 成立测评领导小组学院于9月初设立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测评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师、导师(班主任)和辅导员为小组成员。学院确立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指导思想,即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全方位考察学生的知识、能力和思想修养等素质,通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各项素质测评指标,建立起科学客观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实现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行为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相结合,促使学生梳理和总结自己的成长历程,不断奋发进取,健康成才。2 制定综合测评细则光华管理学院结合不同年级学生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了本科生和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设计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在校表现测评表&,将学生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细化为一定的评价要素,以量化得分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以此作为奖励奖学金评选的重要依据。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旨在考察学生在校期间学术及社会实践等各方面的表现,测评内容包括思想修养、学习态度、身心健康、文明行为和实践活动等5个方面。考虑到本科生和研究生在校期间从事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的不同,在校表现测评表也有不同的细则。3 公布测评方案,评审测评材料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基本成型后,学生工作办公室通过在学工办主页发布消息、群发邮件、班干部通知等形式向全体学生公布素质综合测评方案,并强调这一测评成绩是奖励奖学金评选的重要依据。学生填表申请后,测评小组将测评表分别送到学生对应的学术导师(班主任)及辅导员处,由教师根据测评细则就学生的在校表现和心理状况给予评定:随后,测评表被转到团委书记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由教师根据学生所填写的基本情况,对照测评细则进行学生基本情况打分。评分期间由测评组领导负责监督并解决测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终评阶段,综合测评小组汇总所有的测评表成绩,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准确无误后将成绩上报测评组领导。测评组领导审核之后,作出最终评定,将其正式作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4 公示测评结果,进行奖励奖学金评选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形成之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学生有权向学院测评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对于极少数有问题的学生,测评领导小组作出了及时、妥善的处理。二、在奖励奖学金评选中引入素质综合测评的优势历经两个月的测评工作,测评小组顺利完成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奖励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测评结果得到了绝大多数学生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相关领导部门的认可和鼓励。这种测评方式,不仅可以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而且实现了学生工作部门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管理,相比传统的奖励奖学金评选方式体现出一些优势。1 促使学生对自己的学习生活进行总结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结果体现为素质测评表的得分,而学生参加测评的首要条件是填写测评小组精心设计的《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在校表现测评表》。该表格中学生基本情况和自我评述部分都由学生自己填写,占了总分比例的一半左右,这就无形中督促学生认真、详实地总结自己过去一学年的基本情况,并且客观地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评述。学生在每学年伊始对自己上一学年走过的历程进行梳理,总结得失,这不仅可以使他们在新学年更加明确目标,而且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学习也会更有目标和方法,从而更加合理地安排学习和生活。只有不断总结才能不断进步,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积极地促使学生对自己过去一年进行总结,从而促使他们不断奋发进取、健康成才。2 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实践和公益类活动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中,学生参加学术实践和公益类活动的经历是其素质测评中的重要因素,同时这一思想也体现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里。在基本情况的各项指标中除了学生奖惩情况,其他指标均是为考察学生参加学术实践及公益类活动的情况所设立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结果是奖励奖学金评选的重要依据,而只有在测评中得分优良的学生才有资格参评奖励奖学金,所以这对于学生参加学术实践和公益类活动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有利于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另外,这也表明了学院对于学生参加学术实践和公益类活动的支持和鼓励。3 综合体现学生在校表现以往的学生评价体系比较单一,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特别是奖学金的评选都是以成绩论英雄。学生评价体系的单一性对学生成长成才带来了一些限制和误导,所以高校应该采取必要的改革措施,使学生评价体系趋于多元化,引导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人才。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旨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因此本次测评的内容包括思想修养、学习态度等5个方面,测评各项细则涵盖了对这5个方面的考察。学生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在学科竞赛中获奖可为自己加分,同样学生在社团中担任领导骨干或是在社会实践中有出色表现也有相应的加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表现的综合全面的考察,改变了以往单一的学生评价体系,有助于更好地造就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三、综合测评中的问题与思考由于本次测评针对的学生范围广、测评内容也较为复杂,所以测评工作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引发了我们的思考。1 要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成绩完全量化比较困难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成绩不像考试成绩一样,可以通过具体得分来体现。虽然在测评细则中,测评小组是按照学生在学生社团中担任职位的重要程度、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获奖的大小等来量化打分,但该标准也有不完善之处。如不同的学生社团在工作性质和工作难度方面各有不同,因此即使学生在不同社团担任同样职务,仍很难衡量其社会活动能力的高低:不同的比赛有不同的难度,因此即便获得了相同的奖项等级,学生的素质也有所不同。2 测评过程中,班主任或导师对待测评的不同态度,导致分数差异较大在学生素质测评表中,由学术导师(班主任)评定的分值均为30分,在学生的整个素质测评得分中占了不小的比重。但不同的班主任对于评分细则的宽严把握程度、对学生的了解程度和评分的认真程度不同,由此造成的成绩差异也大。再者,班主任的主观感情对于评分也有一定的影响。通过测评工作在学院的深入展开,学院也将进一步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促进班主任与学生沟通。3 学生在填写测评表时体现出的表达能力和方式差异从测评表填写情况来看,学生填写的认真程度在最后测评得分上体现出了差异。为此,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将在今后的测评工作中强调学生对测评细则的理解,同时尽量采取措施,培养学生掌握一些必要的自我表达技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北京大学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具有创新意义的重要工作,光华管理学院从自身实际出发,在奖励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引入这一思想,建立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这是学院在学生工作方面作出的有益探索,是为改革学生评价体系,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高素质人才所作出的积极努力。欢迎您转载分享:
更多精彩:教育学院综合素质测评与评奖评优详解_图文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教育学院综合素质测评与评奖评优详解
上传于||暂无简介
大小:1.20MB
登录百度文库,专享文档复制特权,财富值每天免费拿!
你可能喜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素质拓展奖学金 英文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