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贷款能建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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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农村可以随意建房吗?
我家是在省市,虽说是要规划但到现在还没有规划小区,于是家里就盖房子了,不知道现在能不能盖啊
提问者:四川-成都婚姻家庭浏览304次 09: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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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河南-洛阳)帮助网友:31466称赞:70你好!
盖房需要相应的审批手续,首先向村里提出申请,再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办理相应的手续。$hr$$div$$b$提问人的追问$/b$: 10:17:04$br$请问他们会审批吗?假如没有审批怎么办?$/div$$hr$$div$$spanb$叶祥杰(律师)的回复$/span$: 10:22:35$br$那要看你是否符合条件,如果没有审批,属于违法建房。$/div$$hr$$div$$spanb$叶祥杰(律师)的回复$/span$: 10:22:35$br$那要看你是否符合条件,如果没有审批,属于违法建房。$/div$ 10:09:06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38863称赞:105建议直接咨询一下主管部门 09:47:27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60213称赞:226你好!建房需要经政府部门审批,建议详细咨询主管部门处理。 10:23:18满意答案咨询电话:1398057****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7469称赞:4你好,需要审批、。 09: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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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有楼层规定吗,最高能建几层
我家房子去年刚健,今年政府统征不知道那样名目,政府说楼层高了的不补
您的回答过短,请将答案描述得更清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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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你可以去政府咨询。希望能帮到你
这个是要问一下政府的,
看是否有产权证,一般按实际面积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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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农村建房是否可以自由买卖?
如果你在买房过程中遇到疑难,欢迎加入杭州购房交流群参与讨论,群号:。或者是在搜狐焦点的论坛上留言:
  在农村很多农民有在“自家”土地上建栋房子拿来卖的打算,但是这种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子是否可以进行市面交易?买这种房子有什么后顾之忧?  搜狐网友:最近有个不太常见面的亲戚在他本人的农村地基上建了一栋五层的房子,表示要像商品房一样向外出售,我们不是同村的但都是农村户口,如果要买的话有法律保障吗?像到时候会不会有房产证?如果遇到拆迁的话有没有对应的赔偿?房子的所有权有没有变?这种性质的房屋交易有法律保证吗?  值班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有的地方可以颁发农村房屋的房产证,但是全国范围内的颁证还没有开展。法律也没有规定对农村房屋必要发放房产证。目前的房产证,是基于集体所有制下的个人资产,虽然可供抵押、继承,但是还不具备真正的自由流通,或者说买卖的市场价值。按照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无法过户交易的。  但是对于农村的房屋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进行转让,你可以享有地上房屋的使用权和居住权。依据《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不得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外人员出售,如果购买了该房屋,其所签买卖合同无效,将不可能取得产权证,该房屋的产权不受《物权法》等法律保护。  &&&
2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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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价 : 26000元/㎡
位置 : 闻涛路与江晖路岔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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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 京ICP证030367号城市居民能购买农村宅基地建房吗?(案例)[导读]市区中心村街有两户(A和B)前后相邻,矛盾僵持了三代,房屋已基本没法住了。现在有一北京商人C,与B有亲戚关系,欲把两户的房买过来,重新建设利用。A同意卖给C,可C是北京户籍,不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不能办理登记;A就是不卖给B,要是B想买A也不卖。  城市居民能购买农村宅基地建房吗?请看下面这个案例:
  市区中心村街有两户(A和B)前后相邻,矛盾僵持了三代,房屋已基本没法住了。现在有一北京商人C,与B有亲戚关系,欲把两户的房买过来,重新建设利用。A同意卖给C,可C是北京户籍,不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不能办理登记;A就是不卖给B,要是B想买A也不卖。
  请问:
  1、C把A房买过来,与B宅基地合在一起,由B出面联合申请办证行吗?
  2、B只想把宅基地有偿给C使用多少年,相当于出租,由C出资进行建设,若给B办证有什么利弊。
  3、城市居民在村买房虽不合法,但这样能把AB两家的矛盾化解,办证时能房、地不一致吗?
  答复:
  本案中,政府与商人C没有任何瓜葛。
  一、北京市民C无权买农民房产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日国发[2004]28号)(十)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的管理。要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明确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规模。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凡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禁止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引导新办乡村工业向建制镇和规划确定的小城镇集中。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号)三(二)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根据上述规定,商人C是北京户籍,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村民的房子,他与B可以有资金借贷关系; B也不能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商人C;自行抵押的,政府不得为其办理抵押登记。
  二、B无权把宅基地有偿给C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B无权将村集体的宅基地有偿给他人使用、出租。C想出资进行建设,其与B之间的关系属于民间私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政府不干涉,但政府不为C对B的出资行为提供任何承诺和保证之类。换言之,政府与C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政府只与B发生关系,B只能以自己的名义出面办理各种手续。
  三、土地管理部门没有化解村民矛盾的职能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日国土资发[2010]28号)(十四)依法查处乱占行为。各地要认真负责依法查处宅基地使用中的违法行为。对未经申请和批准或违反规划计划管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应当限期拆除、退还土地并恢复原状。对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经依法处置后,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号)要求予以登记的,村集体组织可对确认超占的面积实施有偿使用。对一户违法占有两处宅基地的,核实后应收回一处。
  既然世仇已经三代了,而且房屋已基本没法住了。说明他们两家都另外有房子居住,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和《河北省宅基地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村委会收回,给予一点附着物补偿,然后再将宅基地批准给别人。或者由村干部重新划分各自的宅基地界线,井水不犯河水。旧房子买卖以及矛盾之类属于公民个人的事,政府不应当通过违法的方式帮助其解决矛盾,拿政策和法律规定作交易。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该条规定,两家的矛盾可由街道领导参与调解,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各司其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没有解决矛盾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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