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决战武林风王宏强强

当前位置:
宜昌决战决胜 积极迎接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
来源:三峡日报
视力保护色:
  本报讯(记者淡燕子)昨日上午,我市召开迎接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专题办公会。市委书记郭有明强调,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紧急行动起来,落实责任和措施,解决好创建问题,积极迎接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实现测评成绩位列“全国靠前、全省第一”的目标。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赵举海,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马学军,副市长王宏强参加会议。
  会上,郭有明听取了市城管局、公安局、教育局、工商局、商务局、卫生局、西陵区负责人有关文明创建工作汇报,就主要问题和即将采取的措施和大家进行了商讨。
  郭有明说,“五城联创”已有“四城”创建成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最后的攻坚战,一定要做到决战决胜,确保创建成功。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正视问题,看到差距,解决问题。这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前提就是要顺利通过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测评结果将按一定比例计入明年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总分。去年宜昌在测评中位居全国地级城市第18位,今年要竭尽全力争取好的结果。
  郭有明要求,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坚定信心,克服畏难厌战情绪,再鼓干劲,再加力度。全民创建,创建为民,要以人为本,将改善民生作为文明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做得好的方面进行巩固,做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查漏补缺,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关键措施、管用的措施,把问题解决好,不留死角。
  郭有明要求,要落实责任、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专项整治,强化市民文明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市民对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让市民知晓、参与、支持创建。要解决实际问题,让大家满意。提倡“我在宜昌,我爱宜昌,我为宜昌作贡献”,所有在宜昌的人都要参与、服从宜昌文明创建。
  郭有明要求,要深化、细化措施,把专项整治抓落实。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分工和责任,分类把问题解决好。菜市场是管理的难点,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对正在施工和还没改造的市场都要加强日常管理。城区广告牌管理跟不上,要从规划、管理等方面建立制度,有制度才能抓落实。专项整治要做到对市民宣传、教育、处罚、警示并重,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行人乱闯红灯、车辆乱停滥靠,要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处罚,新闻媒体要对受到处罚的及时曝光,以教育、警示大家。
  专项整治要建立长效机制,门店管理是难点,如果明确门店的自我管理责任,会大大减少城市管理成本。
  郭有明强调,要抓好市民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文明素质的提升,需要长期培养。我们不能光说不做,要采取综合措施提升文明素质。文明习惯要从娃娃抓起,学校老师要带头,要教育好下一代。各行业、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强自律,在文明创建中率先垂范,在出台政策、制定计划时从实际出发,做不到的就不说,说了就要做到。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工程,加强统筹联动,强化目标考核,强化检查督办,把这项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来抓。现在是行动不够,要紧急行动起来,责任最大的在区一级。现在是“一城独创”,要切实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实现预定创建目标。
  赵举海要求,当前要让所有的群众知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公职人员要率先做到。要解决实际问题,让绝大多数群众满意。市区两级要履行职责,要按照各自的创建职责,做到无缝对接,对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逐条解决,落实到位。
  王宏强说,目前背街小巷、杂居小区、城乡接合部是整治的重点,要加大创建力度。对七小门店、施工现场、占道经营、环卫保洁等加强管理。对横穿马路、乱停滥靠等行为要进行处罚和教育并重。要组织大量志愿者,并提供公益岗位,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广东公开审理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受贿案
来源:人民网| 07:10:31
摘要:今天,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涉嫌受贿案。”  据了解,此案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
今天,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涉嫌受贿案。由于案涉车辆年检腐败,职位最高且收受贿赂巨大,王被称为“佛山车辆年检黑幕”背后的“大佬”。而王案中所涉的行贿人因涉嫌行贿、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已于今年1月和4月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3年,佛山市政协对佛山部分汽车检测站进行了实体调研。调研发现,佛山车辆年审存在“花高价请中介代办”现象。随着佛山市纪委的立案查处和佛山市检察院的侦查,该市机动车年审黑幕逐渐被拉开。
据行贿人在庭审中披露,为获取高额利润,佛山部分检测站以每张约500-800元不等的高价,将佛山市物价局定价为每张人民币180-230元的《佛山市禅城区汽车安全技术检测登记表》对外出售,并通过检测站工作人员,对购买上述高价表年审的大量存在安全性能不合格、尾气排放不达标或擅自改装等问题的车辆,使用冒充顶替或修改数据等各种造假手段使检测的各项指标合格,后出具虚假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从而使不合格车辆违规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011年5月至2013年4月间,佛山市泓信摩托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罗南分公司(简称“罗南检测站”)共检测车辆53534辆。其中,索取或非法收受高额检测费用后,仅使用造假作弊软件系统通过年审的不合格车辆就高达5640辆。据代为管理罗南检测站的黄国年在南海区法院受审时供述,两年时间,李劲就获利约2200万。
因在检测站持干股、享分红,现年54岁的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于2013年10月被纪委双规,11月19日被拘留,12月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并于昨天(8月19日)在广铁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由于案情复杂,其间,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
在昨天的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王宏强在任职佛山市公安局车管所副所长、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至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465.43万元、港币4万元、欧元5000元、美金5000元,总计折合人民币476万余元。
3种受贿模式 15起受贿事实
法庭上,公诉人指控王宏强在3种领域累计受贿15起。
包庇违规年检,收受检测站贿赂。2004年,王宏强在担任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时,接受佛山市禅东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者甄小勇以“投资分红”名义所送的人民币164万元(先期王曾“投资”6万元,后被甄退回)、美金5000元、欧元5000元。2007年至2013年,王宏强采用同样模式,接受佛山市泓信摩托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泓信检测站”)和罗南检测站实际经营者李劲以“投资分红”的名义贿赂款共计170万元(先期王曾“投资”20万元,后被李退回)。此外,年间,王在担任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及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先后6次收受甄小勇、李劲等5名检测站经营者人民币30万元,为车辆年检业务提供方便。
在其他工作中对相关单位提供方便。为驾校增加考试学员名额、提高驾校收益,为汽车销售公司等在车辆上牌、审批速度、办理车展巡游、车辆违章处理提供方便,为“车主小秘书”经营者在佛山开展业务予以关照,共收受周燕卿、李秀朵、钟涛等15名经营者(或公司)所送贿赂款共计人民币94.43万元、港币4万元。
接受下属工作人员行贿,为其工作、提拔、调动予以照顾。2010年间,王宏强在担任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时,收受原佛山市公安局车管所检审中队指导员林玉宇所送人民币2万元;2013年春节前,王宏强时任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收受下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考试中队原中队长潘锦雄所送人民币5万元。
庭审现场,公诉人举证的材料中有多达26份证人证言,37张视听资料(数字光盘)和厚达7本的证据材料。
辩护律师提出王有自首、立功情节
法庭上,当法官问被告人王宏强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有何意见时,王宏强坦承收受驾校、汽车销售公司等经营者的贿赂、收受下属送礼属实,也承认甄小勇、李劲提议投资车检站,是看中了他的职权和地位,属于受贿。
王宏强的辩护律师辩称:“王宏强确实有投资行为、其受贿与其职权范围没有必然对应关系、有工作应酬和公务接待因素、也有人情因素。”同时提出,“王宏强主动到纪委交待受贿行为,并交待了纪委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其行为应构成自首;举报他人犯罪,应认定为立功;全部退赃亦应从轻处理。”
据了解,此案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
被告人多名家属到庭旁听。庭审总计进行了5个半小时,法庭未当庭宣判。(贺林平、马远斌、陈雪梅)
(责任编辑:李艺婷)
快币:2000快币:10快币:10快币:10快币:10快币:2000
相关阅读:
全媒体分类信息
[骗局][违规][食品][修路][安全]
视&&&&&&&&&&频
热门关键词
苏ICP备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所有 现代快报 @copyright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佛山公安局原副局长涉受贿476万受审 涉包庇违规年检等_法治_经济网_国家一类新闻网站
佛山公安局原副局长涉受贿476万受审 涉包庇违规年检等
文章导读:
佛山市政协在一项调研中揭开2013年该市机动车年审的黑幕,最终揪出了在检测站持干股享受分红的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宏强。
政协调研揭开车检年审黑幕
佛山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涉受贿470余万元受审,其中包庇违规年检受贿达300多万元
羊城晚报讯记者董柳,通讯员马远斌、陈雪梅报道:佛山市政协在一项调研中揭开2013年该市机动车年审的黑幕,最终揪出了在检测站持干股享受分红的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宏强。19日,王宏强涉嫌受贿折合人民币476万余元,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审。他被指包庇违规年检,收受检测站贿赂;受贿为驾校等相关单位谋利;接受下属贿赂,帮调动工作或提拔。
不合格车辆违规过检
2013年,佛山市政协对佛山部分汽车检测站进行了实体调研。调研发现,佛山车辆年审存在&花高价请中介代办&的现象。随着佛山市纪委的立案查处和佛山市检察院的侦查,该市机动车年审黑幕逐渐被拉开。
据行贿人披露,为获取高额利润,佛山部分检测站以每张约500-800元不等的高价,将佛山市物价局定价为每张人民币180-230元的《佛山市禅城区汽车安全技术检测登记表》对外出售,并通过检测站工作人员,对购买上述高价登记表年审的大量存在安全性能不合格、尾气排放不达标或擅自改装等问题的车辆,使用冒充顶替或修改数据等各种造假手段使检测的各项指标合格,后出具虚假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从而使不合格车辆违规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被控受贿476万余元
2011年5月至2013年4月间,佛山市泓信摩托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罗南分公司(以下简称&罗南检测站&)共检测车辆53534辆,其中,索取或非法收受高额检测费用后,仅使用造假作弊软件系统通过年审的不合格车辆就高达5640辆。据代为管理罗南检测站的黄国年在南海区法院受审时供述,两年时间,该检测站的实际经营人就获利约2200万元。
因在检测站:持干股、享受分红,现年54岁的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于2013年10月被纪委双规,11月19日被拘留,12月被广东省检察院决定逮捕。日在广铁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1997年至2013年间,王宏强在任职佛山市公安局车管所副所长、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至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465.43万元、港币4万元、欧元5000元、美金5000元,总计折合人民币476万余元。
王宏强当庭认罪
法庭上,当法官问王宏强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有何意见时,王宏强坦承收受驾校、汽车销售公司等经营者的贿赂、收受下属送礼属实,也承认甄小勇、李劲提议投资车检站,是看中了他的职权和地位,属于受贿。
王宏强的辩护律师称:&王宏强确实有投资行为、其受贿与其职权范围没有必然对应关系、有工作应酬和公务接待因素、也有人情因素。&同时提出,&王宏强主动到纪委交代受贿行为,并交代了纪委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其行为应构成自首;举报他人犯罪,应认定为立功;全部退赃亦应从轻处理。&
据了解,此案由佛山市检察院立案、侦查,依据广东省高院指定管辖,由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
王宏强的多名家属到庭参加了旁听。庭审共持续5个半小时,法庭尚没有作出判决。
另据悉,王宏强案中所涉及的行贿人已因涉嫌行贿、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于今年1月和4月在佛山市南海区法院受审。
王宏强的3种受贿方式
包庇违规年检,收受检测站贿赂
2004年,王宏强在担任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时,接受佛山市禅东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者甄小勇以&投资分红&名义所送的人民币164万元(先期王曾&投资&6万元,后被甄退回)、美金5000元、欧元5000元。2007年至2013年,王宏强采用同样模式,接受佛山市泓信摩托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和罗南检测站实际经营者李劲以&投资分红&的名义贿赂款共计170万元(先期王曾&投资&20万元,后被李退回)。此外,年间,王在担任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及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先后6次收受甄小勇、李劲等5名检测站经营者人民币30万元,为车辆年检业务提供方便。
在驾校增加考试学员名额等方面对相关单位提供方便
王宏强为驾校增加考试学员名额、提高驾校收益,为汽车销售公司等在车辆上牌、审批速度、办理车展巡游、车辆违章处理提供方便,为&车主小秘书&经营者在佛山开展业务予以关照,共收受周燕卿、李秀朵、钟涛等15名经营者(或公司)所送贿赂款共人民币94.43万元、港币4万元。
接受下属行贿,为其工作、提拔、调动予以照顾
2010年,王宏强在担任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时,收受原佛山市公安局车管所检审中队指导员林玉宇所送人民币2万元;2013年春节前,王宏强时任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收受下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考试中队原中队长潘锦雄所送人民币5万元。
董柳、马远斌、陈雪梅
责任编辑:萌萌播放: 325,991
发布: 11月前
播放: 1,864,447
发布: 11月前
播放: 195,282
发布: 11月前
播放: 146,207
发布: 11月前
播放: 1,567
发布: 3年前
发布: 3年前
播放: 2,888
发布: 3年前
播放: 1,343
发布: 3年前
发布: 4年前
播放: 12,044
发布: 4年前
播放: 12,211
发布: 4年前
播放: 21,357
发布: 4年前
播放: 302,577
发布: 3年前
播放: 29,957
发布: 3年前
播放: 20,976
发布: 3年前
发布: 3年前
播放: 246,065
发布: 1月前
发布: 11天前
播放: 1,888
发布: 11天前
播放: 383,412
发布: 1月前
播放: 106,253
发布: 5年前
播放: 1,620,856
发布: 5年前
播放: 844,288
发布: 5年前
播放: 412,353
发布: 5年前
播放: 668,781
发布: 3年前
播放: 169,541
发布: 2年前
播放: 171,995
发布: 3年前
播放: 196,808
发布: 3年前
播放: 1,676,648
发布: 3年前
播放: 44,788
发布: 3年前
播放: 513,996
发布: 3年前
播放: 410,137
发布: 3年前
播放: 18,558
发布: 8年前
播放: 51,182
发布: 8年前
播放: 33,321
发布: 8年前
播放: 14,563
发布: 8年前
播放: 1,193
发布: 3年前
播放: 24,260
发布: 3年前
播放: 8,826
发布: 3年前
发布: 3年前
播放: 64,683
发布: 4月前
播放: 2,865
发布: 4月前
播放: 1,853
发布: 4月前
播放: 2,836
发布: 4月前
播放: 13,097
发布: 7年前
播放: 938,670
发布: 7年前
播放: 6,244
发布: 7年前
播放: 2,545
发布: 7年前8月19日反腐快报:广东审理佛山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受贿案
阅读权限50
在线时间 小时
广东审理佛山原副局长王宏强受贿案 18:57来源: 广州日报
& & 包庇违规年检 收受监测站贿赂& & 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受贿476万余元受审& && & 今天,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涉嫌受贿案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审理。由于案涉车辆年检腐败,职位高且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476万元,王被称为“佛山车辆年检黑幕”背后的“大佬”。& & 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王宏强在任职佛山市公安局车管所副所长、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至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465.43万元、港币4万元、欧元5000元、美金5000元,总计折合人民币476万余元。& && & 法庭上,公诉人指控王宏强在3种领域累计受贿15起。& && & 1、包庇违规年检,收受检测站贿赂。2004年,王宏强在担任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时,接受佛山市禅东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者甄小勇以“投资分红”名义所送的人民币164万元(先期王曾“投资”6万元,后被甄退回)、美金5000元、欧元5000元。2007年至2013年,王宏强采用同样模式,接受佛山市泓信摩托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泓信检测站”)和罗南检测站实际经营者李劲以“投资分红”的名义贿赂款共计170万元(先期王曾“投资”20万元,后被李退回)。此外,年间,王在担任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及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先后6次收受甄小勇、李劲等5名检测站经营者人民币30万元,为车辆年检业务提供方便。& && & 2、在其他工作中对相关单位提供方便。为驾校增加考试学员名额、提高驾校收益,为汽车销售公司等在车辆上牌、审批速度、办理车展巡游、车辆违章处理提供方便,为“车主小秘书”经营者在佛山开展业务予以关照,共收受周燕卿、李秀朵、钟涛等15名经营者(或公司)所送贿赂款共计人民币94.43万元、港币4万元。& && & 3、接受下属工作人员行贿,为其工作、提拔、调动予以照顾。2010年间,王宏强在担任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时,收受原佛山市公安局车管所检审中队指导员林玉宇所送人民币2万元;2013年春节前,王宏强时任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收受下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考试中队原中队长潘锦雄所送人民币5万元。& & 庭审中,王宏强坦承收受驾校、汽车销售公司等经营者的贿赂、收受下属送礼属实。
Copyright &copy
金堂网 ()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本支持:Discuz!
技术维护:金堂天一电脑
联系电话: 腾讯QQ:8084715 电子邮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英特尔 王宏强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