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狗的尾巴英语成天摇来要去用英语解释

拔尾巴 作文_百度作业帮
拔尾巴 作文
拔尾巴 作文
拔尾巴广西横县百合镇中心学校(本校)五(2)班李静霖童年,就像一本书,把我所有高兴、难过、有趣、烦心、糊涂的事都一五一十地记了下来,其中我小时候帮狗拔尾巴的事,让我记忆深刻,每当回想起来,我都会忍不住哈哈大笑……小时候,我家是开石场的,由于石场离镇上比较远,爸爸妈妈就在石场旁建了一座小房子,我们一家人就在那里住了下来。爸爸和妈妈平常都忙于工作,很少有时间陪我玩,所以我总是闷闷不乐的,成天嘟着嘴。看到这个情况,爸爸买了一只肥嘟嘟的大黄狗来陪我玩,顺便让它看看房子,保护大家的安全。大黄狗穿着一身橙黄色的毛绒外套,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又圆又扁的黑鼻子,加上一条成天摇个不停的长尾巴,特别讨人喜爱。我给它取了一个既好听---“可可”。“可可”和我们一家朝夕相处快一个月了,我和它简直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大家就这么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忽然有一天,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可可”总爱咬自己的尾巴。当时,我心里就特别纳闷,“可可”为什么“一直在咬自己的尾巴呢?它哪不舒服了?突然,一个奇怪的想法在我脑子里闪过---“可可”一定是嫌尾巴太长,上面的毛太蓬松了,觉得麻烦了,不想要这条尾巴了,所以才不停地咬吧。哎,看“可可”这么辛苦,不如我去帮它一把吧!!嗯!就这么办!说干就干,我立马开始实行这项的伟大任务。我偷偷地走到“可可”的身后,我双手紧紧地拉着它的尾巴,我一脚踏在地上,一脚踩在“可可”的屁股上,“一二三”,我用力一拉,“汪汪汪……”可可”痛苦地惨叫几声,拼命跑开了。我看看手中,哗,拔得好多根毛。我高兴地拍起手来,连声说:“耻,拔尾巴啰!拔尾巴啰!”因为听到惨叫,爸爸妈妈连忙跑出来,看着我高兴的样子,疑惑不解的问:“女儿,发生什么事了?”我自豪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和他们说了一遍。听完后,爸爸和妈妈哭笑不得:“女儿,你怎么这么傻啊,尾巴是大黄狗身体的一部分,它不可能会嫌它麻烦而想拔掉尾巴,它之所以咬,应该是出了什么问题吧!”然后大家就把“可可”找来,仔细地检查了它的尾巴。结果发现,原来是“可可”的尾巴上粘了一块口香糖,被粘上了的感觉应该不好受,所以它才不停地咬尾巴,其实它只不过是想把口香糖弄掉罢了。这么简单的事情,被我一搅和,闹出了这样一场笑话。唉,童年的我,脑子总会有一些机灵古怪的东西啊,现在回想起来,真觉得太对不起“可可”了!!---10月07日 07:01经常在校外的一个小超市外见到那只小狗。貌似京巴的品种,长长的毛,雪白的身,大大的眼睛。被栓在一个椅子脚上,活动范围不超过一米,每天都懒懒的趴在地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
每次经过,都忍不住要停下来看看它。每次看它,都会隐隐心痛。记忆中这样的小狗,该是自在的到处撒欢乱跑,屁颠屁颠的跟在主人身后进进出出的。
那只小狗看到我,会亲昵的摇尾巴,低声哼哼着。好想帮它解开绳子,抱在怀里。可是我不能。狗会记得对它好的人,然后一直期盼着那个人来疼爱它,我怕让它失望。
不可遏止的,想到了自己养过的小狗。很没出息的难过了起来。
一直很希望可以拥有一只小狗,用尽心力去疼爱它。于是我用一整年的零用钱为代价换取了买只小狗的权利。那年,我读初一。没有多余的钱打车,徒步走了整整一个上午才到了传说中的“狗市”。
没听外婆的劝告去买最健壮最漂亮的小狗。因为我看到了奄奄一息的它。
同样是巴掌大小,其他小狗都争着探出头尖声叫嚷,只有它蜷缩在箱底,紧闭着眼睛任其他小狗踩踏。心疼的把它抱起来,它慢慢睁开眼睛,静静的看着我。
小贩见我挑中了这只,好心劝说:“这狗怕是养不活,有点病了,腿也不大好。”
“多少钱,”我问。第一次,做出不可动摇的决定。
抱着它往回走,又是半天的路程。时值冬季,大雪纷飞。它不停的颤抖打喷嚏,我把它塞进棉袄里,又把棉袄上面的扣子解开给它通气,一只手托住它小小的身子加快了步伐。我知道,现在,只有外婆能救它了。
回到家,外婆仔细的端详了半天,说:“这是你挑的狗?”
外婆说:“这是只病狗。”
外婆不说话,只点燃了旱烟默默的抽着。
我问:“能救吗?”
外婆瞥了我一眼说:“咋救?没救了!赶紧扔了。”
眼泪不争气的掉了下来。轻轻抚摸着它瘦小的身子,好难过。我把它抱起来转身要出门,外婆叫住我:“干啥去?”
“去找兽医。”
“兽医站离着可远着呢。”
“我知道。”
外婆磕了磕烟袋锅里的烟,说:“你这么折腾,它死的快点。”
还是没能忍住,终于坐在门口呜咽了起来。小狗细细的叫了两声,伸出小小的舌头舔了舔我的手指。我看着它,心痛得无以复加。
外婆说:“你去睡觉去。”
我抹了把眼泪问:“那它呢?”
外婆叹了口气:“就死了呗。”
看着我又要哭起来了,外婆却笑了:“爱哭精,就知道哭。你睡觉去,明儿个一早我还你个活的。你要是不听话,我可就不管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就到处找狗,外婆说:“你那狗死了。给你点钱买个新的吧。”
不禁呆在当场,外婆明明说过能救了啊。红了眼圈,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正想放声大哭,却听到极细的一声叫唤。转过头,小狗窝正在沙发边的小盒子里看着我。
欣喜地趴在地上仔细观察,小家伙明显精神了许多。
外婆在后面踢了我一下:“去,给它弄点牛奶来。”
闻着了奶香,小家伙慢慢从小窝里站了起来,看看装奶的碗,又看了看我,轻声哼哼着。把它抱了出来,它围着奶碗晃晃悠悠地转了几圈,不知从何下口。外婆拿来小碟子,倒了一小碟,撵碎了一小片药倒在牛奶里,推到小狗跟前。
看着它淅沥呼噜的舔着奶,我坐到外婆身边,说:“就知道我外婆最行了。”
外婆白了我一眼,说:“我还没找你算账呢,花钱买个要死的狗回来,你再看看那腿,根本就站不直。”
我嘿嘿笑着:“咱家的狗,走路都不跟他们的一样。”外婆让我给它取个名字,我说:“就叫乐乐吧,我要让它一直快快乐乐的。”
晚上的时候外婆坚持要让小狗自己呆在浴室。刚满月的小狗也会害怕黑暗,于是把头伸到浴室门口,吱吱咛咛的小声叫唤。我听不下去了,翻身下床,找了个垫子坐在浴室门口。乐乐看到我,叫得更急了,小尾巴摇得好快。刚想拉开门放它出来就听见外婆的咳嗽声。只得透过门口小小的缝隙看着它慢慢睡着。
乐乐渐渐健康起来了,成天摇着小尾巴屁颠屁颠的跟着外婆满屋跑。偶尔也象回事似的对着门口尖尖细细吼两声,听到隔壁某大狗汪汪的两声回应就吓得转身直奔我身边。我吃饭的时候它爬上我的脚,蜷缩起身子就睡。弄得我坐在那动也不舍得动,直坐得身子发麻。
乐乐牙齿没长齐的时候,我们喂它煮得烂烂的粥。吃久了它也不喜欢了,就把饼干泡在奶粉里搅成糊状给它吃。这一吃不要紧,再给它粥的时候它甩都不甩扭头就走。每到这时,外婆都要骂:“这比猴儿还精的狗崽子,怎么跟小盼盼似的。”蹲在一旁的我也只得嘿嘿傻笑。
到了三个月的时候,乐乐变了模样。谁都没想到,它竟会变的那么漂亮。雪白柔软的长毛覆盖着肉乎乎的身子,眼睛大得像熟透了的漆黑葡萄,小耳朵支棱着,精神抖擞。叫声也变的短促有力,隔着门可以跟隔壁的大狗对吼一会了,但是一开门还是会飞速跑回窝里任你死拉硬拽就是不出来。
乐乐极懂事,知道怎么解决大小便问题不给我们添麻烦。知道从外面回来要先在门口等我外婆给它擦擦爪子。知道我学习的时候它要静静的趴在桌上。知道早晨外婆把它放到我床上是要它把我吵醒。知道我大概什么时候放学然后趴在门口等。知道我们吃东西的时候只要可怜巴巴的看着我就一定会分些给它。知道做错了事要跟在外婆身后摇着尾巴讨好。
它的性子也很是糟糕。从不跟其他的狗玩耍,见到比它小的狗靠近就大声叫唤,见到比它大的狗就夹起尾巴跑到我身边让我抱,待我抱起它后就又向大狗不客气的一通乱嚷。把狗仗人势小人得志的样子演绎的淋漓尽致。不爱出门,也不让外人亲近。外婆说:“越大越像小盼盼。”我摸摸乐乐的头,傻笑:“我说这么有性格呢。”
外婆说乐乐学了我性子里所有的坏毛病,尤其是挑食。小家伙不爱吃饭,偶尔给加点奶粉之类的还凑合吃些。最爱吃水果和零食,还得给切好了才吃,不然就一直可怜巴巴的盯着你看。记得有次买了个西瓜放在客厅。乐乐好奇的围着它一直转,伸出小爪子碰了下,西瓜向前滚了滚,它吓得赶紧跑开。过了一会,又跑过来再碰,再跑开。一直把西瓜推到墙角。然后一只爪子扒着西瓜,侧着脸啃,啃下来的都是西瓜皮。我们看着它,在一旁偷笑。谁知过了一会这家伙啃穿了块瓜皮,吃着瓜肉了。外婆赶紧把瓜抢了回来,把它啃着了的地方切下来给它。尝过了甜头,每次带它散布的时候它都往门口的瓜摊跑,看看瓜再看看我,热切的摇着它那小尾巴。
有了乐乐的陪伴,外婆变得不再孤单了。有时晚上醒来,会听到外婆往烟灰缸里磕烟袋里的烟灰的声音。烟袋锅里的烟点燃了,在黑暗中发出一点红色的光,忽明忽灭。她会跟乐乐说话,乐乐虽然听不懂,也会安静的趴在她身边看着她。有时会对着那忽明忽灭的红光汪汪的叫几声。外婆喜欢摸着乐乐的小脑袋说:“我们小乐乐比小盼盼强。”
因为这个家伙不喜欢跟别的狗玩,我就不得已充当了它的玩伴,也就是说,很多时候,我充当的是小狗这角色的……从毛线团到金属外壳的笔,从沙发坐垫到拖把,从胡萝卜到黄瓜,就没有我们没抢过的。
乐乐生过几次病。每次都是外婆用土方法治好的。有次我喝止咳露的时候不小心弄翻了,乐乐跑了过来舔了不少。当时我没在意,等到晚上的时候,乐乐就明显蔫了,不停的呕吐,腹泻,舌头也变成了青色。我抱着它,不知所措,只是不停的掉眼泪。外婆把它抱了过去,说:“你去把地上的东西收拾了,我有法救。”外婆从药篓里挑出些清热解毒的药,撵碎,兑水,掰开乐乐的嘴往里灌。让它吃了之后
,又拿生绿豆放在嘴里嚼,嚼碎了就喂给乐乐吃。经过几天的调养,乐乐也就恢复了。
外婆也有没办法的时候,就像她没办法医好乐乐的眼睛。乐乐的眼睛不知怎么的就长了层白膜,本来漂亮的黑眼睛变得很恐怖。外婆心疼极了,用了好多法子都不见效。问了医生,医生开了些滴眼液。可是怎么给乐乐滴进眼睛里就成了问题。首先还是强制的手段,外婆抓住乐乐,我往里滴,但是试过滴眼液产生的刺痛的乐乐把眼睛闭得死死的。我们又怕伤到它就只得作罢。后来外婆让我拿什么东西吸引它,然后外婆伺机把滴眼液挤到乐乐眼睛里。上了一次当的乐乐两个星期都没怎么理我。就这样断断续续的给它治眼睛,能让白膜消退,但它一上火就又会长出来。
乐乐到我家快九个月的时候,外婆开始跟我商量把乐乐送人。我也偶尔从妈妈打电话给外婆时外婆的话里,听到类似卖房子,搬家之类的字眼。我知道,妈妈要是回来的话,是没办法容下乐乐的。能与乐乐相处的日子不多了。
我开始主动给乐乐洗澡,天天带它散布,喂它喜欢吃的东西给它。听说爸爸妈妈和哥哥一起回来,我欣喜若狂。一年没见,说不想是假的。
妈妈极其利落的给我办了转学手续,并通知我十天之后要搬家,要求我把要带走的东西准备好,小狗除外。对于小狗,爸爸妈妈哥哥的态度都很明确。
理由是因为要坐两天的火车所以不能带乐乐,并且告诉如果被列车员发现带了小狗的话要直接处理掉,处理掉的意思,我很清楚。我曾亲眼看过一个农民被列车员发现带了些小鸭子后,被逼把那些小鸭子扔出窗外。
多想做个任性的孩子,哭闹着不肯答应。可我还是默默点头答应然后为它寻找好人家。从那天起,外婆晚上抽烟抽得更勤了。我常常听到她在客厅抽烟时敲打烟袋和沉沉的叹气声。我知道,她舍不得乐乐。每当我看到她静静抚摸乐乐默默叹气的样子,都会蹲在房间门口偷偷流泪。那个时候,我还不是个坚强的孩子。
搬家的日子转眼就到了,二姨夫开来一辆大卡车准备把一些家具及其他的物件连同我的乐乐一起带走。二姨妈是个喜爱狗的人,把乐乐给她我很放心。
搬家前夜,家里住满了人。大人们忙着叙旧,家里乱七八糟,我心里更乱。等他们都睡下了,我悄悄走出房间,把乐乐连狗带窝一起拖到我的房间里。乐乐被我一弄就醒了,半睁着眼睛看了下我就继续睡了过去。我坐在它身边看着它,轻轻摸摸它的头。伸手抱起,它还在睡着,耷拉着头,身体软软的,一副任你摆布我就不醒的样子。我抱着乐乐,眼泪大颗大颗的滑落,忍不住将脸埋在它身上啜泣起来。乐乐醒了,没像往常那样对我凶巴巴的叫唤,只是老实的趴在我怀里,仰起头,安静的看着我,一如第一次见到它时的样子。
天刚亮的时候,我穿好了衣服,带乐乐走到楼下的草园散布。清晨的草上都缀着露水,乐乐就在草丛中一路狂奔,撒欢。我想,如果天空是绿色的话,那我的乐乐一定是最洁白的那朵云彩。
楼下渐渐热闹起来,我坐在花池边看着他们把我家里一点一点搬空,听邻居们感慨“花了那么多心思装修,住还不到一年就要搬”。乐乐的毛被露水沾湿了,贴在我身上很凉。我看到表哥走过来对我说:“把乐乐给我吧,要开车了。”我点点头,抱着乐乐走到车门边,轻轻递给了表哥,然后关上了车门。
汽车发动的那一刻,乐乐蹿上了后面的玻璃边,伸出一只前爪搭在玻璃上,安静的看着我。
它就那么安静的看着,没有挣扎也不乱叫。
视线渐渐模糊,然后被哥哥拉进怀里用西服裹着,他说:“哥哥到那再买只给你。买只跟你一样的,沙皮。”
始终忘不了,乐乐的眼神,安静得出奇的神色。我想,它一定是认为我把它遗弃了。
搬到新家转眼已是六年前的事了。固执的把乐乐的相片放在床头。在和姨妈通电话时小心的打听乐乐的情况。一直以为一切安好,一直计划什么时候回趟老家顺便看看它。
今年春节,爸爸从内蒙古回来。饭后闲聊的时候无意中提起乐乐。爸爸说:“你那只小狗死了。”我错愕,却没有问它的死因的勇气。妈妈问:“怎么死了?”爸爸说:“冻死的。”
冻、死、的。
心痛了起来。
其实我可以平静的接受它死了的现实,但我不能忍受它是那么痛苦的死去的。原来两个月前,姨妈上班,姨夫喝了酒回家,顺手把乐乐赶出了屋子,锁上了门……
爸爸说这些的时候,很多人在场,而这时的我已经不再轻易流泪了。觉得呼吸紧促了些,我说:“我去把碗洗了。”转身进了厨房,低着头认真洗碗。眼泪悄悄滴落,没有人看到。
一闭上眼睛,就会看到乐乐在他们门口徘徊的样子。突然降低的气温夹杂着大朵大朵的雪花,它在门口瑟瑟发抖,拼命的用爪子挠门,小声的呜咽,大声的叫嚷统统没办法把里面的人叫醒。于是蜷起身体躲在挡雪不挡风的煤棚里发抖,直至渐渐僵硬。
我想,小狗快要死的时候一定也会想念。
它会想起我吗?
会想起外婆吗?
会想念陪它度过最初的黑暗的人吗?
会想念想尽办法医治它的病的人吗?
会想念外婆粗糙手掌温柔的抚摸吗?
会想念因为它生病而急得大哭的人吗?
会想念喝牛奶时会分一半给它的人吗?
会想念常把它搂在怀里喂它水果的人吗?
会想念那个曾经承诺要让它一直快乐的人吗?
会想念不想失去它而抱着它哭了整个晚上的人吗?
我想,它一定会很希望我们这些疼爱它的人及时出现来救救它的。
即使,它知道它被我抛弃了。
没有人知道它的绝望吧。
就那么一点点,一点点的,变得和那个冬天的气温一样的冰冷了。
我在六年前那个大雪纷飞的冬天与它相遇,承诺让它快乐的生活。
又在六年后这个大雪纷飞的冬天看它走远,心痛着它绝望的离开。
后记:也说不上为什么,突然就连夜写下了这篇。蛮长的叙事,详略不得当,因为对我而言,乐乐的事情,没有可以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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