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时间不允许,司考各卷科目要放弃哪些科目?我想放弃三国里的国经。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三国法国际、国私、国经专题系列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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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三国法国际、国私、国经专题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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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重点复习科目
我听说时间不充足的只要复习三大什么的就差不多了,好像是三大诉讼,和“三国”就就行了?最好给详细解说下,复制的走开,我比你会,最好是有亲身体会的高手给说下。谢谢
提问者采纳
我考了当年考了390,超过分数线30分。个人认为三大实体法:刑法、民法、行政法+三大程序法:刑诉、民诉、行政诉是最重要加起来都快占总分的80%的。像三国商经的东西靠背,不能放弃,如果你历史学的好那么法制史的东西就可以拿分了,如果真的要放弃建议放弃行政法。行政法是在司考中最难的部分,你读了去做考题估计错一片,不读也是错一片。当然了不能全不看,至少行政法也过一遍就够了。。。。
提问者评价
谢谢大家的答案,个人认可这个答案,也谢谢其他各位的回答,谢谢你给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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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你分析一下历年真题就会有答案。三大有好几种,三大法(民法,刑法,行政法);三大诉讼法(民诉,刑诉,行诉);三国法。实际上以上几种组成了司考的主要内容,是考试的重点,分额占80%,如果时间较紧,建议主要从以上内容看起,要教材,真题,法律汇编交差看,能有时间做几分模拟题最好。如果还有时间(可能性不大),再看看司法制度和法制史。我去年第一次考的,准备时间二个多月,时间相当紧,分数320多,虽然为过,但受益颇丰。今年我还会考,希望共同进步不求积分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刑诉,民诉,行诉。后面有时间再看第一卷,里面就有三国,最主要的也最容易的就是国际私法
三大实体法和三大程序法,即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此外经济法、合同法以及法理学、法制史这几门是需要重点复习的~~~~·
司法考试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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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分享】司考同仁会录音整理
职业发展部
日晚7点,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学生委员会职业发展部主办的第八期司考同仁会在端升楼第二阶梯教室成功举办。活动中杨帆老师及司考高分师兄为同学们分享了司考备考的重要经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现场录音稿,希望能为将要备战司考的师兄师姐提供帮助。第八期司考同仁会杨帆老师:今天晚上来给大家交流一下这个司法考试的事情。重要的是怎么安排时间,这个问题待会交给你们这几个取得优异成绩的师兄们,我主要是用今天的时间给大家讲两个问题。第一就是帮大家绷绷弦,把司考的重要性给大家再提示一下,然后让大家从现在开始把司法考试当成一件事情,按部就班地去进行复习。为什么这样讲呢?我每一年都很高兴地听到我们很多同学第一年就顺利地通过司考,但是我每一年都会见到一些同学第一年的时候折翼了,然后我每年还能看到你们已经毕业的一些师兄师姐们,在一些必须要有司法考试通过资格的工作岗位上已经工作了,但是还有一些好多年都考不过司法考试,于是止步在职业生涯的某一个阶段。所以我看到也挺替他们难过的,因此我今天来给大家讲第一个问题就是你要知道通过司法考试对你学法学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我们不希望大家在有了教训以后然后才后悔当时没有注意时间。通过老师的经验来讲,我有一个很明显的感觉就是现在在我们就业的时候,无论是本科还是研究生,毕业的时候通过司法考试和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在就业的时候是一种天壤之别的感觉,并不是吓唬大家,我有一个很明显的感觉,大概在2010年之前,每一年都会有一些实务部门来找我推荐学生,有要本科生的有要研究生的当然有各种条件。在10年之前,基本上只有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而且当时还不是所有的法检和律师事务所,主要都是一些比如说像东部沿海,北上广这些。找我我推荐学生的时候,他们说我要求这个学生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大家知道司法考试是经过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这样一个职业的考核的资格证,但是从10年之后,一个很明显的变化就是现在基本上就是除了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其他的工作部门,只要它需要法律法规的相关人才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它都来找我推荐学生的时候会说我要求这个学生是通过司法考试的,有个别的单位还附加一个条件:我要求这个学生是高分通过司法考试的。我说多少分是高分?他们说四百分以上叫高分,那就是说什么呢?经过改革,司法考试的成绩,或者司法考试资格的通过,为越来越多的法律法规的实务部门所认可,因为之前我也不理解,比如某某集团,来找我推荐学生的时候,当时它有附加一些条件,其中这几个单位,它都是要法律法规的顾问,它都说了我要求这个学生是已经通过司法考试的。我呢就不理解,说你们招人有没有司法考试资格证和你们入职也没啥关系你们为什么要求这些学生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呢?中粮人力资源部的老总跟我说,那不这样我怎么知道这个学生法学学的怎么样呢?我说我们学生有成绩单的,平时有期末考试成绩,他说,“你们的期末考试成绩并不说明问题,平时上课记一记笔记,考试前背一背笔记,考试时候写一写笔记,然后背一背就能够拿分。所以这就是“背多分”的结果,你们那期末考试成绩单我看不出来多么大的差异,但是呢,他要是通过了司法考试,就可以让我知道他的法学综合性知识掌握的怎么样。”也就是说,实务部门对司法考试的结果的认可度是越来越高的,这一点我希望大家能稍微注意一下,司法考试考的门类非常的多,每年九月的一个周末是司法考试时间,在这两天内,用四张卷子基本上把你大学四年中间所学的各个学科的主要内容全都考察了一遍,所以他考察的内容非常的广,他就不像我们平时期末考试一样我就考一门,在这两天时间内,考关于法学的几乎所有学科,考融会贯通的所有能力,并且考点非常的广,有时候考点比我们本来教学设置的学科考点还要多。司法考试现在是偏实务的考察,但也有理论,对于我们平时的教学和考试来讲,他是一个偏重于实务偏重于法条的考察,大家做司考题会发现,除了卷四有两道论述题,卷一二三都是选择题,但它都是一个小案例转化过来,要求分析案例,看给你的结论是否正确,这是一个不断跟进案例的一个过程,而卷四出了两道论述题其他都是综合性的案例东西,都是一个偏实务的考查方式,这是很符合实务部门需要的,就是我找一个人来,不是看他对法治问题关注多少,法的理论他是要有一些,但还是希望他能直接涉及到实务,所以司法考试被实务部门关注度越来越高,所以目前在应聘的法律岗位上几乎百分之九十要求通过,不管是本科生还是硕士生,司法考试就是一个必需的条件,而在大学四年期间内,你通过司法考试只有一次,就是大四第一学期的那个九月,因为第二次考试的时间你已经毕业了,你已经从学校出来了你再去考,会导致什么结果呢?如果你在大三考过了认真复习,大四的九月份你考试成绩很好,十一月份的时候你知道自己通过了,第二年找工作时,所有法律法规百分之九十的工作岗位对你是开放的,如果没有通过,就对你不开放,所以有人说在大四找工作的时候的时候,通过与没通过的,机遇可能是天壤之别,而如果你第一年你没有争取这个机会,第二年再考,基本上会把大学四年读成五年,因为找不到工作九月份再去考,所以为什么我们平常总是说,法学就业率低,国家统计的就业率是初次就业率,是七月十五号之前,很多同学呢,因为司法考试没有通过,找不着工作所以法学初次就业率就是非常低的,咱们学校司法考试通过率还是相当不错的,中国政法大学在中国六百多所有法学专业的学校中间,肯定是站前列的,但有的人通过不了司法考试,他初次就业率就就业不了,但是呢法学二次就业率相对来说就是偏高的,大家就统计呢,第二年的没通过的就基本都通过了,也就是说如果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很多同学就会把大四读成大五,浪费一年的时间,如果你第二年通过了司法考试,你还会面临以前对应届毕业生开放的岗位不再对你开放了,因为所有单位在招工作人员时,把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是分开的。所以即便你在“大五”通过了司法考试,但在找工作时也只能应聘面向非应届毕业生的工作。而这些岗位,相对而言是比较要求工作经验的,比如要求此前已工作过两年。所以说,如果在大学四年中能成功地通过司法考试,那么你的法律职业生涯比起别人就要顺上很多。所以如果各位是大三的话——包括大二也要重视起来,那么从现在起到明年九月份就要开始着手准备,争取一鼓作气地拿下司法考试,这就是一鼓作气的事情。实际上我觉得,复习司法考试的最佳时机,就是大三这一年,因为你既有最佳的记忆力,也有充裕的时间,并且因为你周围所有人都在复习司考,所以你有一个良好的复习氛围。而且,大家都知道司法改革已经开始了,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就是员额制。什么意思呢?就是以前如果你大学毕业而未通过司考,可以通过考法院的公务员在法院找到职务,当书记员;一边当书记员一边再考,考过再转到审判岗位去。但从明年开始,从司法改革开始的这些地点开始,这种机会已经没有了。因为以后书记员这个岗位招的是速记员,即没有学过法律的人也可任职。而在座的各位如果到法院的话,担任的是法官助理,这个岗位可是只有通过司考的人才可担当。不过与此同时,各位也面临着大量的机会,即在司法改革的进程中,会有大量的法官助理岗位空出。所以如果未来几年各位能顺利通过司法考试的话,那么司改确实对各位是有益的。这就是我要讲的第一点,即给各位绷一绷弦,让大家明白司考的重要性,不要失利之后没有后悔药吃。下面我来讲第二个部分,通常司考分为八大模块,其中我主要来讲讲“三国法”,即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剩下的部分待会儿师兄来给你们讲。“三国法”呢,其实每年的分值不高,大概都是40分左右。但是“三国”属于比较特殊的学科,我通常把它称为门槛比较高,但是分值转化率相当的高。为什么说她门槛比较高呢?因为“三国”相对于民刑等学科,离我们平时的生活啊学习啊有点远,所以它的知识点对大家来说还是有点陌生的。而所有的这些带“国”的学科,知识点相对都比较远晦涩难懂。所以呢,复习的时候都觉得自己要花费很多时间,可能还抓不住重点。虽然说它的门槛高,但是只要跨过这个门槛,它的分值转换率也是非常高。它和民刑的特点我觉得正好相反,民刑就属于门槛比较低,但是分值转化率不高的。但是呢,客观上讲 “三国法”考的相对的比较浅,只要你知道它的重点内容,准确率足够了,那么“三国法”就可以拿到很好的分。所以每年只要用了充足的时间拿下“三国法”,基本上“三国法”就可以拿到很高的分。所以对于“三国”法,不要以百分之六十的准确率要求自己,百分之八十是必须的。这样,卷一的分就能上去,然后司法考试通过的可能性就大。卷一考什么呢?宪法史,宪法法理法制史,国际法,国际司法,国际经济法,还有经济法。而其中,就只有“三国法”的特点从来没有变过,因为每年的出题老师是比较多的,而且秉承每年的要求,很避免出现分析类的问题,所以它的分还是很好拿的。下面我给大家简单说说每一门课的特点,让大家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首先来说说国际法。国际法试题特点有三个:第一是散,第二是重点考察没考过的地方,第三是它有一定的时事结合度。第一,国际法大概有八章内容,每年只考七道题,每一个知识点很考的散,很细致。例如,在条例登记制度中规定,联合国会员国缔结条约应当到联合国秘书处登记,如果不登记,联合国机构不得援引。这一个条例,就有三个考点。首先,联合国的条约在哪里登记?答案是联合国秘书处;然后,不登记的话,会影响其效力吗?不是,不登记不影响其效力,只是联合国机构不能援引,援引跟生效是不一样的;最后,请问大家,不登记的条约,是不是所有机构都不能援引?当然不是,只是联合国!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细节考点。第二,因为国际法考的不多,至今仍有大量未考过的空白知识点,所以那些没有考过的知识点要当成重点来掌握,尤其是大纲当年新增的内容。第三,国际法试题会结合当年的实事,尤其是当年一些不是很敏感的时事有可能会直接进行试题转换。每年都会发生不同的热门事件,这些热门事件每年都是考试的重点,考的概率比较大,大家应当重点关注。如果国际法还有什么特点的话,就是考的比较简单,因为国际法毕竟是部门法,大家在上课的时候都没有听不懂的。
要和大家说的第二个部门法是国际私法。值得注意的是,司法考试考的国际私法,不考我们在本科学习中学的学说、理论之类的。国际私法考的重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法的适用。在我国的考试中,更侧重于中国的法源,这里面有很多需要记忆的法条,大家把这些法条该记的都记住,问题就不大了。事实上,法律适用法加起来也没多少个法条,该记住的记住就足够了,国际私法法学70分稳稳当当拿到手,这是第一个。第二个,就是重点考中国司法协助,什么叫司法协助,即文书送达,意外调取证据,包括法院判决承不承认执不执行,包括仲裁裁决承不承认执不执行等,这就是司法协助。关于司法协助不好考,首先,我们校内讲国际司法学,好像从来没讲过司法协助,我不知道现在讲不讲,而且问题在于,我们有域外司法协助,还有区际司法协助。区际司法协助指的是涉港澳台,同样一个文件送达的问题,涉外九种途径,涉港澳七种,涉台八种途径,如果你搞不定区别的话,司法考试的选择题会做出来会一团混乱,所以每年我管这个部分的时候会给大家作图来区别,一般是区别、共同点搞清楚之后选择题就能足够的准确。但整个国际私法呢,第一,重点非常集中,就集中于中国的两大问题,法律适用和司法协助;第二,司法考试国际私法是一个纯粹的记忆性学科,包括考研去背东西,司考想把国际法拿下除了背没有其他办法,就是要把法条背下来,而且要记清楚,不要混,这样的话国际私法分稳稳当当的拿到手。?
第三个部门法就是国经了,国际经济法在三国法中分数最高,基本每年国公,国私,国经,一个比一个多两分,国公一般考个十一、二来分,国际私法一般考十三、四分,国际经济法考十五、六分,大约是这个状态。国际经济法区别很明显的两个特点,第一,国际经济法很重要,每年要求老师出题就是如此,所以历年真题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国经一定要充分的去做历年真题,每年大概有90%—95%的的知识点都在历年真题考过,所以你如果能把握住往年的真题,哪怕是十年的,做上两遍,拿到考场上,第一,你做题速度会上来不少,如果你做题少的话,读题都要读半天,第二个就是错误率低,知识点搞定之后要充分的去做题,历年真题就有非常高的价值;国际经济法第二个特点就是国际经济法是一个典型的理解应用型学科,它不像国际公法、国际私法这种记忆性考查方式,就说它不是考你记没记住,它是考你会不会用,比如说国际经济法不会出现“关于’xx法’下面哪种说法是正确的”这样的问题,它出现的一般是就像国际经济法中间有一个很大的板块是货物贸易,货物贸易法就会说和外国公司签一个买卖合同,标准问题就会问货到之后买方发现货物毁损或灭失了,这其中谁有可能为货物毁损丢失承担责任,有可能是买卖双方、承运人、保险公司。那么要从这一堆人之间找出来正确的责任人,还要判断那个选项说的对不对。所以说国经不是把某一条法律记住了就是能做对的,而是要懂知识点,懂了之后多做题练,练的多了会用它了,那么你的思考角度出来了,这种题目得分率就高了。国际经济法司法考试的只能通过多做题来提升考试分数,而且国经一定要化繁为简,要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国经每一年它想考一个比较难的制度,可能同学们搞不懂这个制度,但你清楚这其中的要点,把要点搞懂了,会做题那你就是胜利,我们一定要抓住每个制度中的实质性问题,不要把这个问题过度的去复杂化,一定要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这样就能拿到比较好的分。总结一下三国法特点,国际公法就是考的细,国际私法就是注重记忆,国际经济法就是注重点理解应用,只要大家大概知道这三个学科的特点,根据它们的特点去应试复习的话,就可以拿到很好的分。同样司法考试的各门学科都是有它自己的特点的,那其他科有什么特点呢?我的经验呢是不如他们的好,所以今天呢我要讲的就这么多,你们还有其他问题的话就可以通过互动环节可以问。平时也可以直接来找我问,我每星期都过来上课的,谁来找我都欢迎。濮方涛师兄:首先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司考内容,即卷一,卷二,卷三,卷四的分布,首先卷一的话它是三国、宪法史、经济法,然后卷二是刑法,刑诉,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这四个部分,卷三是民诉,民法还有商法、资产,不过资产有时候会单独放在一块,然后卷四的话是把前面总的融合在一起,卷一卷二卷三的话是三个小时,卷四是210分钟,也就是三个小时半,这个时间安排特别重要,这是我说的关于考试分布。下面说一下关于教材和老师吧,首先对于我个人来说,三国就是杨帆老师,我用的是三校的讲义。刑法的话用的比较多的一般是刘凤科还有柏浪涛老师,据说柏老师已经出国了,但是我们一直用他那本《刑法攻略》,有个特别好的神配就是《刑法攻略》加刘凤科老师的录音。其他还有很多学生也很推荐咱们学校的方鹏老师,关于书呢最主要的就是厚大的那本和《刑法攻略》。然后是民法,民法的话有好多好多老师,我觉得我们比较钟情于人大的钟秀勇老师,还有就是李建伟老师,还有段波老师,段波老师的基础班就挺好,一开始非法本的或者刚入手的看的比较多,这是民法,然后关于教材的话也是厚大,三校好像也出,众合那个我们看得比较少,但众合讲座挺好的,这是民法。关于民诉,业界看得比较多得是咱们学校的杨秀清老师。还有戴鹏老师和郭翔老师,好像是出题人的弟子,主要是这三个老师。关于这三个老师,教材主要是厚大的,三校的也有,杨秀清老师用的讲义比较多,我用的就是他的讲义,挺薄的,大概四十多页。我听他的录音的话,大概听了五遍,每一次感觉都不一样。然后到刑诉,刑诉的话我用的是杨雄,杨雄老师的125表就特别特别好,也是三校的,他把各个方面的各种法条司法解释总结在一起,归类的特别好。还有左宁老师。其他的好像就没什么了。教材的话也就是三校的,其他好像就没有什么了。但是他们到最后的话会有集中的讲义。因为到后来的话不可能把所有的书都读了,只能看越来越薄的讲义。还有商经,商法和经济法放在一起叫商经,商经的话就是鄢梦萱鄢老师的。她的话重点特别突出,每年押题押的也比较准。东西也特别少,不像其他老师讲义特别厚,她的话也就一百页左右,用的比较多。她的讲义和录音都挺配套的。商经的话知产有时候会单独放在一起,钟秀勇他也经常讲。我第一遍听得就是钟老师的,后来的话就听的鄢梦萱鄢老师的。关于商经的教材的话,我用的是讲义。市面上也有三校和厚大的书,但是讲义和书比较一下我建议用讲义。因为性价比比较高,知识点都比较优化。这是商经和知产。下面是宪法史。宪法史的话我用的都是讲义,也有买书的,不过我觉得把所有书看透了没有必要。宪法史讲的比较好的一个老师就是白斌。白斌的话就是各种段子,顺口溜,特别便于记忆。还有就是淳于闻,他会把一些刑法啊其他法的东西放在一起,也会讲宪法史。但是我个人觉得他的有点抓不住重点,但是他确实能够帮助记忆。然后还有杜洪波,他的表特别特别好,特别适合到九月份的时候用来提分。还有邹建章,他也是宪法史讲的特别的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我们怎么答卷四的第一题和最后一题。因为那两个提分特别快。想在短时间内拿个两位数的分用他的讲义是很简单的。这是宪法史,不需要买书,用讲义就可以了。还有行政法,有个老师叫徐金桂,他那个表格做的特别特别好,而且特别有利于形象记忆,他今年有出厚大的书,还有讲义,大概四十多页,全是表,各种图,表格的话利于记忆,然后他的那个录音还是根据他的那个讲义来的,不过我在自学时,会在细枝末节的地方看一些书,不然可能会丢一些小分吧,然后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是放在一起的,其实个人觉得行政诉讼法还是偏向记忆的,因为很多程序比如国家赔偿就是记忆比较重要。刚才我没有提录音,因为好多同学有报班,录音的话也会有,这些东西可以在网上下。下面说一下我的复习计划吧。我因为是非法本的,复习的比较早,从三月份开始复习,复习了六个月,其实特别后悔,战线拉得太长,最后就特别焦躁,到九月份又生病,又没有心情再复习,然后就呵呵了。从三月份开始,基础阶段我用了一个半月,把所有的都看了一遍。 第一遍的话,我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特别精细,然后第二轮的时候,我用一个词就是特别害怕,因为第一轮复习完了以后,第二轮复习,花了一个月,但是复习的时候什么都没记住。这就不得不说另外一件事就是,司考,忘记是常态,记住就是不正常的,因为,复习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有人做过统计,司考的内容一共四百万字的材料,然后,要复习一千多个小时,司考要达到这种阅读量和复习时间,所以,第一遍和第二遍没有记住的话就是一个常态。所以,你要淡定。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就是做真题了,因为第一遍和第二遍打基础过了以后,就是做真题,做真题做到六月中旬,我是五月份开始做的,然后做真题就是众合的,真题分两种,一个是分年的,一个是按科的,建议大家买分年的和按科的,我分年的用的是众合的,分科用的是三校的。这是第一轮,然后到6月中旬以后,就是强化的,这个时候呢,网上的一些录音,强化班的录音就会已经出来了,这个时候大家可以从网上下。首先,就是把前面一段更加巩固,因为第一阶段,基础阶段的话,一些概念已经基本上熟了,但是记不住,就是到了强化班的时候,从六月中旬以后开始,这时候,更加强化记忆,然后再加入一些深入理解,然后一直到八月中旬这一阶段,然后八月中旬到九月初,这是第五阶段了,这个时候主要是模拟,然后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块,因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失分特别快,但是不用特别着急看那个,这个呢就是放到最后再看,这个东西慢慢提分,然后再做那个模拟题,单项练习,这个时候的话,就是那个分类的练习了,因为分类的话,这个时候比较合适,就是这样最后一轮,九月份开始,九月份的话,对一些做模拟题,然后看错题,然后背那个杜洪波老师的那个讲义,然后每天背多分,然后就是每天每天各种背。然后适当做一些模拟题,最后的话就是提高正确率,然后这是我说的我自己的复习。然后这每个阶段的不同,侧重点不一样嘛,我给大家介绍一些侧重点,就是在基础阶段就要把民刑给弄好,因为你到后面不可能有大量的时间,去准备你的民刑,民法和刑法理解,民法和刑法,得分率就是你的付出和回报不是成正比的,所以,不要把民刑放到最后,就是前面基础阶段的话,就要把这个复习,然后到中间的话,就是初步接触三国,比如三国宪法史,先初步接触,然后了解,然后最后一个阶段,就是快考试了,考试前一个月,那个时候就是每天各种背,这样就主要还是这一大块,因为,卷一的话,就是背。大家一般卷一考的比较高,后面的话分数比较低。这是关于我的复习计划。最后是关于每一科的注意点。第一是一定要组团,因为一个人关在小房子里面,复习这个司考是压力很大的,而有人一起复习的话有助于排解压力。而且存在一些不同的学术观点,包括论述题,一起讨论的话很容易提高自己。而且,有时候,不舒服、不开心的时候就是需要小伙伴,然后就是劳逸结合,注重锻炼身体,我们小组每天吃完晚饭就会去操场逛一会,做仰卧起坐,俯卧撑之类的,不锻炼的话就是身体不行,我最后没锻炼,九月份感冒了,考试的时候影响很大。还有就是要学会放弃,因为在复习司考的过程中,你不可能把所有的知识点都复习,所以要学会放弃,比如最后要把精力放在卷一上而不是民刑。还有就是一定要有计划,如果你是法学本科的话,即使期末考试之后开始复习,还有三个月的时间,这三个月的时间如果你不好好安排的话,就像无头苍蝇,非常非常惨。一定要劳逸结合,不能总是看书,你要学会放松,特别是在最后几个月的时间里,心情特别烦躁,但是这一个月,你还得挺下去,一定要学会放松自己,缓解自己的压力,出去看看电影,然后吃吃饭。关于非法本我要提几个建议,首先,不要太早开始复习,否则到最后心情就是各种郁闷、烦躁,所以建议非法本就是在四月份中旬,清明节过完之后,开始准备复习,在期末考试之前,每天四个小时左右,强度不要太大,然后,期末考试之后,加大强度,每天十个小时,不能太多,因为注意力是有限度的,过了那个点不好。非法本的不要有太大压力,好多在职的朋友们,他们也并没有很好的基础,也有很多人过,我们比他们有很多优势,所以不要担心什么。以及对老师和教科书要从一而终,千万在这个过程中,发现这个老师讲的不行,觉得不适合我的口味,这时候我觉得要适应一下,因为如果中途再换的话就很难适应。我有一个朋友,是在职的,他复习一轮快完了,他学的民法,学的是段波老师的,后面不行了,换个老师吧,换完之后,考的也不理想,也没过。最好不要换老师,换教材,坚持下去,相信老师,相信自己。我主要讲这些,接下来留给他们吧!胡伟师兄我也是从三月份开始复习的,我觉得复习司考那一段时间挺漫长,但是想一想也不亏,因为最后还是有收获的。当时我很惆怅,我说:“司考要考那么多东西,我从三月份开始,是不是有点晚?”后来我想是自己太多虑了,没有什么晚不晚,主要是有点不自信,觉得东西挺多的,而且很杂,但仔细一想还是有方法可循的。因为司考主要大块在刑法和民法,他们说不要太纠结于刑法和民法,这也是对的,因为我也吃了这方面的亏。刑法和民法,我不建议大家自己先看,三月份大家可以从诉讼法开始看,主要是民诉刑诉这两个法,因为这两个法背的东西挺多的,尤其是刑诉。但是民法不看也不行,所以大家三月份到四月份这两个月的时间,可以拿出来一个月复习刑诉,一个月复习民诉。把这两个诉讼法先过一遍,接着从五月份开始可以看民法和刑法。民法推荐钟秀勇,刑法推荐刘凤科,民法刑法可以先听听录音,先听民刑先修班的录音,先把基础打好,对于法学本科因为有基础可以直接听强化录音,而对非法学本科来说建议听基础先修班,推荐段波老师,段波老师这方面讲的很好,跟着他的套路来收获会蛮大的。当时主要还是听录音,除了听录音以外还关注老师的微博,像民法段波,法律戴鹏,还有厚大司考的官博,每个老师都会根据自己的教学进度,出一道题目,你可以尝试做一下,下面回复的会有很多同学,很多同学都会做出正确答案而且会给出很详细的解释,尤其是诉讼法方面我建议大家关注左宁老师的微博,他每天都会在微博上出一道题,晚上11点左右会把答案公布出来,你先不要着急看答案,你可以先看同学的回复,因为有些同学做的是错的答案但他也会发出来,然后你可以看他错在哪,看别人到底是怎么做怎么想的,思路是怎么样的,对比一下,这样进步是很大的,比起枯燥的记忆强很多。如果是长期记忆图表效果可能不是很好,比如刑诉杨雄老师的图表,那个东西真是太多了,有的时候一个表没看完你可能就看不下去了,这时候我一般是拿出手机刷刷微博,看看左宁老师的题目是怎么出的,然后对比一下其他同学犯的错误,看自己会不会犯这个错误,这样反而会起到很好的效果。还有就是复习方法上,民法刑法不看肯定是不行,毕竟这两个法占180分,可以说是三分之一的分在民法和刑法上了,但是民法刑法不要太纠结了,因为民法过个两遍,刑法过个两遍,就差不多了。民法和刑法一定要有复习方法,建议是钟秀勇老师那本厚大的书,分为上下卷,一般是三本书,第一本是讲义,第二本是真题,第三本是法条法规。首先可以给自己制定一个计划,比如说今天要看60页的讲义。看完之后不要急着往下,找一个专门的时间把讲义对应的真题做了。做真题,不要以为做出了答案就过去了,就代表你会了。不是这样的,做出答案之后还要再看真题卷上详细的讲解,就是你要知道他对应的法条,他的法条为何派。当然最主要是把真题给做了,真题的讲解上虽然没有法条的原文,但是会有法条的大概。真题做完以后,要看你觉得自己掌握的怎么样,万一没做对,不要慌,看讲解;看完讲解之后你还是觉得没搞懂,也不要慌,再回去重新看一下讲义。不要紧张,因为这个时间是绰绰有余的,再回去把讲义重头看一遍,把你不会的那个知识点着重的看,看了之后再去做,看能不能有一个不一样的效果。一般这样的话,差不多就是能够接受了。还有刑法。刑法的话我当时看的是柏浪涛老师的《刑法攻略》,它也是上下卷,第一本是讲义卷,第二本是真题卷。我当时是这样的,一个星期我上午看民法,下午看刑法。刑法的话,我一般先看一章,因为刑法的一章其实也不是很多,就是十多编的内容,看完之后再把讲义对应的题目做一做,然后因为有的章节内容挺多的,我就把它分为几个模块来看,时间上是刚刚好。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在这么做的过程中,还是会碰到很多不会做的题目,因为柏浪涛的真题卷不是按照他讲义卷对应的考点来设置的,他是通盘考题的,所以有一些真题卷上的题目是别的章节的,你还没看到,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把真题卷先放下,着重看一遍讲义卷,看完之后再做真题卷。这样交替着看和做,效果会比较不错。至少我后来是这么做的。然后到了七八月份的时候,也就是七月份中旬之后,民法刑法几乎得过完一遍了,在这个基础上,再把时间往其他的科目匀。然后还有一个就是经济法。经济法的话就是刚刚师兄说鄢梦萱老师商经讲的比较好,确实如此,但是我个人的话是先听鄢梦萱老师,那时候虽然感觉讲的好,但是我听不懂,接受不了,然后后来听的是商经的王小龙老师,因为他们两个就是两个讲义有重合的部分,我觉得这些地方没准是重点,所以对比了一下之后,把他们两个相同的部分仔细的看了看,后来果然被我押中了。到了8月份的时候,就得开始背卷一了。 卷一的话,众合出了一本《卷一必过100》,上面宪法、法制史、法理那些全部都有,8月份就必须得开始看,不一定要背。还有就是,在看的过程中,不是说你看了一眼就能全记住的,记不住没关系,别着急,硬着头皮往下看,看的过程中注意调控自己。比如说你看着看着看不下去了,可以换换题再看,不要纠结于一门课程上。等到8月中旬的时候,就得真正开始背。杜洪波的那个法理120表,这个东西比较好,可以开始背这个。它里面每年的知识点一分一分地给你标出来了,然后你就可以开始一个知识点一个知识点地过,然后对应地去买真题做。我当时是买的众合的真题,我每看完一个一个知识点就开始做真题,相应的真题多做肯定不会有坏处。因为是9月中旬或者20号左右考,等到了9月份,就得开始背卷四。 卷四的话我建议先看一下杜洪波老师的讲义,他讲义上有一个教你怎么做卷四的方法,包括各种论述题,材料题,简答题,上面都有系统,具体的方法。他还有一个法理的那个三句箴言,我忘记怎么说了,大家可以看一看,那个方法确实挺管用的,因为几乎对法理大家不会花很多很多时间专门去看,杜洪波老师就总结了3句话,这3句话用上去的话,10道题有7道题应该是能做对的。主要是信心,其实司考真的不是很难,大家只要是复习时间在2个月到3个月,应该都能过。备考的时候,第一个,千万得耐住寂寞。可能我战线拉的比较长,我三月份开始看书,到了七八月份我真的是坚持不住了,我就想出去玩,就不想看了,想把这些书放在一边,出去交流…怎么都好,就是不想看书了。那时候真的觉得挺绝望的,觉得司考过的这个梦想也是遥遥无期,真的是一点信心都没有。后来我还是硬着头皮去看,几乎每天都是在录音里面度过,周末的时候偶尔抽个一两个小时出去逛一逛,转一转,然后再回到教室里,带上耳机听录音。第二个就是一定要平心静气,不要浮躁。当你觉得有道题有知识点听不懂不会做,你就会开始浮躁,千万不要这样。不会的题,咱们可以放弃,关键是得有个好心态。接下来就是要抵制诱惑,每次我看不下去拿手机出来玩,打开朋友圈总会看到朋友各种晒照,这时候一定要抵住诱惑。有一次我就出去放了自己一天假,和同学骑车去八达岭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感觉自己落下了很多,感觉完了,这一天少学了很多知识。其实真没有必要这样,该放松得放松,但不能太过于放纵。贾飞扬师兄两位师兄讲的都很好,由我来稍微补充几点。第一点就是最好不要回家复习,因为像我寝室有几个同学回家复习,然后实际上考得也不是很好,所以如果想要考好的话,最好不要回家复习,一定要做好刻苦的打算。第二点就是听录音一定要记得加速。有的老师语速不是很好,讲的特别慢,特别浪费时间。一定要加速,然后节省时间。还有就是组团很重要,像我没有组团,其中有一些时间就浪费了。然后介绍一下我的经验。我大概是从5月份开始,分了两个阶段吧,分成期末考试前和后。期末考试前我是集中复习了民法和刑法,刑法的话是看《刑法攻略》,民法是钟秀勇那本讲义,考试前两个月把这两本书看透理解,包括它的观点,它的方法,它的习题都做一遍。考试后,就是7月中旬就开始听录音,我自己是每天上午8点听录音,晚上到9:30左右,因为到9:30以后我也学不下去了。实际上就是每天自习9个小时左右。到8月10号,开始把所有讲义背一遍,到8月20号左右一轮复习就完了。到下一轮就是做题,先做三校的分科题,然后做一下错题总结,再做历年真题,先做分科的再做分年的。到9月5号,第二轮基本结束了。我就非常赶,因为时间都浪费掉了,9月5号开始第三轮,把讲义再背了一遍。有些科目时间不够的话你需要选择放弃。在考前需要特别注意民法和刑法,在期末考试之后就要开始好好复习卷一那些科目。像民诉和刑诉这些诉讼法的话,如果你实在搞不清,可以放弃。特别是刑诉学起来非常难,会觉得根本不是人学的,这个时候你不要慌,可以放弃。一定要相信自己,要按照自己提前制定好的计划来,大概是三个月时间,如果你能把这些都复习好的话,通过司法考试是没有问题的。张焕然师兄:刚刚杨帆老师和其他三位师兄分别就司考的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作了详细的阐述,内容差不多已经涵盖司考的各个方面。那么接下来我首先梳理一下刚才他们讲的内容框架,其次再分别进行补充。首先杨帆老师就司考的重要性以及三国法的特点作了讲述;之后三位师兄也分别分享了各自的司考经验。下面我想就司考的趋势、司考的内容以及司考的复习方法这三方面做一点简要的补充。杨帆老师在讲三国法的特点时提到实务部门越来越重视司考成绩,从这里可以看出它的第一个趋势,与实务越来越贴近。拿刑事诉讼法来讲,2014年的刑诉考了一个“辨认有效性”的问题;2013年,刑诉命题人又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题目中,试图用“贪污”混淆我们的视线。第二个趋势,那就是越来越关注理论。2003年至今,司考经历了一个题单纯考法条到一个题考多个关联法条,再到一个题既考法条也考理论的过程。当司考过分关注法条本身时,它考起来可能不是那么难,非法本或者根本没有学习过法律的花两三个月只看法条也能拿非常高的分,但现在我们要注意到司考关注理论的程度越来越深了,尤其是刑法。为什么大家都觉得刑法特别难,像前面的师兄说的那样“有时都到要放弃的地步了”,当然这和出题人推行本身的观点有一定关系,但是就目前的趋势来说的话,还是刑法题目理论性加深的结果。比如说,《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了教唆犯的法定量刑情节(《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传统刑法观点(以“南马北高”为代表,我们法大的许多老师也是这种观点)站在行为无价值的立场上,认为不管被教唆者实施被教唆行为,教唆者都构成犯罪,只不过“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是,像清华大学留日的一批学者(以张明楷教授为代表),他们从结果无价值的立场出发,认为这一款不能这么解释,而应该将这一款理解为“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达到既遂状态),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如果被教唆者没有着手实施被教唆的行为,教唆者就是无罪的,这样子就可以防止刑法对公民行为的过早干预。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下面谈及其他问题时我们还会看到。总之,观点有争议,命题人就不可避免地通过司考来考察,当然它不会很明显地说哪个观点是错的或哪个观点是对的,而是通过“不同观点推出不同结论”的方式让你事后察觉:根据传统理论得出的结论不是很合理。经过一年又一年的司考,新理论的市场就会越来越大,那么以后等我们这一代人走上司法岗位,好多理论都已经更新过了,把传统的一些不合理的因素给剔除掉了。所以说,现在司考的趋势可以概括为两点:第一点是实践,第二点是理论。恩吉施曾经在《法律思维导论》中提到,当我们面对一个案件的时候,我们的“目光要在案件事实和法律规范之间往返流转”,司考就是通过这样两个趋势提升你概括案件事实的能力和理解法条的能力,让你意识到司考难,司考并不简单。所以大家在准备司考的时候一定要有这样的观念,就是它已经不是单单地考察法条了,它涉及到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只有我们明白它的特点,我们才能更好地采取相应方法去面对、去克服。接下来我再补充一下有关司考内容的问题。在这一块我只想谈谈民法和刑法,因为这两个部分一直是每年司考的难点。刚才杨帆老师也说了,“三国法”是门槛高,但是你走进去以后想得分非常快;但是就民刑而言,刚才其他三位师兄说了,分值高又很难学,我想这可以概括为“门槛低,学好难”。民事和刑事领域的案件大多都发生在我们生活当中,它们都来源于生活。但是为什么大家又觉得这么难学呢?因为在这里法律需要抽象。所以说,它们又是“高于生活”的。举个例子,今晚我和方涛师兄之间达成一个买卖他笔记本的合同,第二天因为我拿了本子不给钱被他给打了,大家可能觉得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行为,但是德国人通过抽象的思维认为这两个行为是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我都有权向他请求一个“东西”,称为给付,因此《德国民法典》就抽象出一个“债”的概念。刑法也是一样,例如在认定不真正不作为犯时,大家都知道确定行为人有“作为义务”是第一个步骤,那么作为义务来源于哪里呢?以前的理论说不清道不明,张明楷教授在他的《刑法学》里就把它“类型化”,然后把各种义务来源都分门别类归入其中。总的来说,民法和刑法有一些共同的特点,我们来依次看一下。首先,跟司考趋势有关,它们都越来越关注理论。拿民法来说,虽然有时我们可以靠“直觉”和“正义感”做对许多题目,但是从根本上来说,我们还是要掌握理论的精髓。例如我记得2013年的民法有一题是这样考的:我是一个记者,我知道你犯了贪污罪,我就打电话跟你说,你必须把你那套房以市价卖给我,不然我就告你贪污。这样我和你之间就达成了一个买卖房屋所有权的合同。那这个合同你能不能因为被我胁迫而撤销呢?可能我们的“直觉”告诉我们这算什么胁迫呢?你本来就犯了贪污罪,我要揭发你很正确啊;我让你把房卖给我,而且是按市价,也不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但实际上,这是可以因胁迫而撤销的。为什么呢?因为在民法理论上(参照德国通说),胁迫的非法性体现为三种情形:一种是手段非法,一种是目的非法,还有一种是手段与目的结合是非法的。在这个案件中,我揭发你贪污的目的是合法的,我和你买卖这个房子也是合法的,但它们两个之间本来是没有这种类型化的结合关系的,我把它们两个强行结合在一起就损害了你意识表示的自由,所以说,你可以撤销这个合同。说这个例子的目的在于,大家一定要注意,除了司考的教材之外,一定要多去看一些经典的法学专著。比如朱庆育教授的《民法总论》和韩世远教授的《合同法总论》,这两本书里早就对这个“胁迫”的问题作了非常详尽的分析。我们试想一下,既然司考越来越注重理论,那么它的理论都是从哪里来的?肯定都是从学者最前沿的研究中来的。司考只是冰山一角,如果我们提前看这些专著,司考成绩只是副产品。第二,两者都越来越关注理论的争议,这一点在刑法体现得更为明显。例如2013年考“盗窃罪”到底必须是“秘密的”还是可以是“公开的”呢?现实生活中我们一般都认为是秘密的,我国传统刑法也持这种观点。但这种观点在目前的司考领域并不吃香:首先,就《刑法》第264条(《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法条文义而言,它本身并没有说盗窃罪就必须秘密的,这是从文义解释角度看;第二点,比较法角度看,德日刑法都认为盗窃可以是公开的,“秘密的”盗窃不过是其中的一种手段而已。这样的争议就考到我们的司法考试里面,命题人会设计一个题目,问你:“如果我们认为盗窃必须是秘密的,那么得出的结论就是无罪;如果我们承认盗窃可以是公开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定他盗窃罪。”在这里,命题人不明确告诉我们他是什么观点,而是让我们自己去看、去想哪种观点更合理。所以说出题人在这方面做的还比较高明。大家做题的过程中可能看到非常多的这样表述,如果提前看过一些观点争议的话(尤其是张明楷教授的《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就会明白司考只不过小儿科。再比如,张明楷教授的其他一系列著作的内容也都反映到司考中来,甚至连一个字都没改[例如《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第二版)、《刑法的私塾》等等],所以,如果我们提前关注这些专著,就相当于在看明年的司考真题。第三,越来越重视对法解释学的考察。不单单是拉伦茨在他的《法学方法论》中提到“法律未经解释不得适用”,我国也有很多学者出了一系列的方法论的书(例如梁慧星教授的《裁判的方法》),虽然没有前者那么经典。我们知道,法学方法论发端于德国的萨维尼。虽然萨维尼民刑兼通,但后来的法学方法论还是在民法领域枝繁叶茂,台湾也是如此(例如王泽鉴教授的《民法思维》)。但是拿到我们国家,解释学在民法领域就不是很发达,第一是因为我们的法律体系太乱太杂,法条间的矛盾太多,解释起来不是很方便,在台湾的话就不会,因为他们有一个很完善的民法典,王泽鉴教授的民法研究系列卖得这么好,就在于他解释方法的精深,补充台湾民法典的漏洞;但是我们中国没有民法典(当然也快要制定出来了),很难形成统一的解释,满是冲突,所以说,法解释学在我国大陆是比较有特点:从刑法领域寻求生路。张明楷教授在刑法领域先运用炉火纯青的法解释学,并把它结合到我们的司考中,年年考,必考,每年都考好多分。一个系统的法律解释方法是法律人必备的工具,这也是法律人区别于非法律人最重要的一点。所以司考就承担了这样一个职能,它通过考察怎么解释法律的方法让考生去体验它,去学会它,以后不管我们从事理论研究还是走上实务岗位,我们都可以通过合理的解释方法来实现法律的正义,而不是急于去批判表面上不合理的法律。张明楷教授在《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的序言里就大概说了这么一个意思。如果大家看过他的一系列著作的话,就会明白为什么有时需要把拖拉机扩大解释为“汽车”、把组织男性卖淫也定为“组织卖淫罪”、把“盗窃罪”中的“财物”作扩大解释使其包括网络虚拟财产(财产性利益)等等这样一系列的问题。美国法学家庞德在《法律史解释》第一句就说到“法律必须稳定,但又不能静止不变”,这就是说法律需要保持稳定性,但是社会是不断变化的,法律又如何保持开放性来回应这个不断变化的社会?就是通过法解释学的方法。民法最近几年也考,但是没有考得那么“果断”,不过可以想见,法学方法论最终还是要回归原本的。当然,民法还有一个刑法没有的特点,那就是民商合一这个大趋势不可逆转。比如说《破产法》,破产撤销权和《合同法》第74条的撤销权有没有什么区别;再比如《保险法》里面的那个死亡推定,跟《继承法意见》里面的死亡推定有没有什么区别。民商法的内容都放到一块去考了,这个特点我们必须要关注。针对民刑的这几个特点,我个人建议大家多看经典法学著作,这是通往司考高分的不二法门。这两个领域的著作我会在后面给大家附上。最后再谈谈司考的复习方法吧,也就是我的血泪史。首先,我们要根据每个学科的特点选择老师,哪一个老师对这个科目把握的最准那你就选择哪个老师。在这方面我觉得做的最好的就是三国法——杨帆老师。我觉得因为当时很忙,很多课,三国法学的不是很好,但是最后复习的时候完整的听了一遍,照着杨帆老师在三校名师出的那本书,很完整;而且那个时候也已经是五月份了,出了新考纲,也结合了新考点,一起听了,所以那个时候就觉得杨帆老师很贴心,所以今天能见到她真人非常开心。刚才三位师兄也说了每个科目的很多老师,我在这里只再多说一句,就是一旦选定了一个老师,不要再换,除非特殊情况需要结合。所以如果一定要我推荐一个老师的话,三国法就是杨帆老师了。接下来我就各个科目分别推荐一位老师(都是以只选一个老师为前提),具体的理由由于时间关系我就不多说了。理论法:白斌经济法:段波民法:钟秀勇商法:段波民诉:戴鹏刑法:柏浪涛(刘凤科的录音用于提高)刑诉:左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徐金桂卷四:杜洪波其次,知识体系非常重要。每当我们学习一个部门法,我们首先要了解它大致的这个体系,其次要进去看它这个知识点是怎么分布的,然后你每次做完之后都回归这个体系,回归这个知识点,那么你就会越来越顺,越来越熟,最后到考场上你就会知道这个题目的考点在哪个框架里面。有时知识点的体系分布直接成为考点,比如民诉法上的选民资格案件,它属不属于非诉程序呢?不是的,因为它就不是什么诉与非诉的问题,它是个宪法问题。关注体系的几个老师,刚才也提过了,理论法有白斌、三国法有杨帆老师、民法有老钟、民诉有戴鹏、刑法有柏浪涛、刑诉有左宁、行政法有徐金桂等等。最后,前期的复习强度不要太大,以理解为主,提高效率,不要关注复习时间本身;后期两个星期左右加大强度,以背诵为主,适当拉长复习时间,同时锻炼自己连续做题三小时的耐力。附录:民刑经典专著1.朱庆育:《民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2.程啸:《侵权责任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14年(即出)3.韩世远:《合同法总论》(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4.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5.张明楷:《刑法学》(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张明楷教授其他与司考相关的著作:《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第二版)、《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刑法的私塾》]6.周光权:《刑法总论》(第二版)、《刑法各论》(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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