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良栋跟阿珂的扮演者怎么认识的

---08月12日 03:17求黄晓明版鹿鼎记40到50集剧情?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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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集  此时,归氏一家佯装被擒,突袭康熙,韦小宝挺身相救。康熙念及韦小宝与他深厚交情,放韦小宝一马,并且派多隆寸步不离地“保护”韦小宝。但已布下天罗地网炮轰伯爵府中的天地会及沐王府等人。  韦小宝的伯爵府里天地会兄弟心急如焚,派风际中和双儿出去打探消息,二人却碰上清兵被擒。  韦小宝被康熙软禁在宫中,不得离开半步。韦小宝为了拯救天地会兄弟,不惜违抗圣旨,杀害多隆,扮成小太监逃出皇宫,正好撞上来找他的建宁公主,并告诉韦小宝已经有了他的孩子,要马上和他成亲,韦小宝施计让建宁作掩护连夜逃出宫去。  第四十一集  韦小宝和建宁坐轿到宫门口时却被赵良栋和张康年拦下,韦小宝骗说奉皇上密旨岀宫捉拿吴三桂反贼,要张康年、赵良栋和御前侍卫一同前去立功。  韦小宝利用建宁公主带天地会和沐王府一众逃离伯爵府,因清兵追杀,只好四处分散逃离。韦小宝逃走期间却遇到神龙教教主追杀带回神龙岛。  风际中带双儿逃出找到总舵主陈近南,双儿不见相公,只好随陈近南前往台湾。  陆高轩不愿服洪教主所赐的毒死,激怒了洪教主,陆高轩无意说出了苏荃怀孕的秘密,让众人都很吃惊,让方怡、沐剑屏想起了丽春院那一夜,一定是韦小宝所为,洪教主逼问苏荃肚子里的孩子到底是谁的。  第四十二集  洪教主因苏荃背叛,大开杀戒,神龙教内讧群攻洪教主,陆高轩等人却被洪教主所杀。  洪教主要杀了苏荃以解心头之恨,韦小宝在眼见苏荃性命不保,搬起石头砸向洪安通,用洪安通曾教过他的招式杀死洪安通,洪安通在临死之前才知道苏荃是怀了韦小宝的骨肉。  建宁责骂韦小宝却遭到苏荃的教训,建宁只好忍气吞声。韦小宝带着苏荃、建宁、曾柔、方怡及沐剑屏,离开神龙岛,逃到通吃岛避难。  海上,郑克塽遭到施琅的追击,被赶往台湾的陈近南救下郑克塽,施琅仍不放开,舰队穷追不舍,炮火凶猛,陈近南等人被迫下船来到通吃岛躲避,正好与韦小宝等人相遇,小宝见到阿珂甚是欢喜。  第四十三集  施琅带清兵追上通吃岛,陈近南等人把清兵打得落荒而逃,陈近南劝施琅回台湾,引起郑克爽的不满,被郑克爽偷袭身亡。  韦小宝答应师傅陈近南不杀郑克爽,但要逼郑克爽写下巨额欠条。郑克爽为了保命只好以阿珂做抵押给韦小宝,并告知韦小宝,阿珂肚子里怀的是他的孩子,韦小宝只好放走郑克爽和冯锡范,却被风际中拦住。风际中向韦小宝说明身份,韦小宝万没有想到风际中竟是皇上派到天地会中的奸细,风际中威胁韦小宝却被双儿一枪打死。  韦小宝安葬了师傅陈近南,带着七个老婆来到通吃岛上的一个山洞居住。  第四十四集  大臣们在朝上对炮轰伯爵府之事议论纷纷,康熙心中不快,让阿济赤向大臣们说清楚炮轰伯爵府之事。  通吃岛山洞里,韦小宝和老婆们嬉戏,其乐融融。建宁公主仍不忘和其它人争风吃醋,施计骗取小宝,教双儿给韦小宝请安,让韦小宝想起当年“火烧藤甲兵”的事情,撒腿就跑,建宁挺着大肚子在后面追。阿珂总看不惯这些,远离他们,一人跑在山顶痛哭,韦小宝独爱阿珂,自己专为阿珂的孩子做了一双鞋送给阿珂,终于逗笑了她,也渐渐地夺回了阿珂的心。韦小宝对阿珂的宠爱让建宁心中不平,老是遭到韦小宝的冷眼讽刺。  康熙思念韦小宝派赵良栋和王进宝带密旨各岛寻找……到了通吃岛就大声喊:小玄子……韦小宝也想念康熙,以为是小玄子的鬼魂冲出洞外。  第四十五集  韦小宝冲出山洞才发现中了小玄子的鬼计,原来是皇上派人这样叫他,是为了引他出来。  康熙不忘韦小宝的功劳,圣旨里一件件都清清楚楚地,让韦小宝回忆起当年二人一起擒拿鳌拜的情景。康熙要让韦小宝消灭天地会,韦小宝宁愿留在通吃岛上做王八都不愿意回京,韦小宝拒绝了赵良栋和王进宝。  阿珂、苏荃及建宁公主为韦小宝生下两子一女,让韦小宝忙得不亦乐乎,掷色子给孩子取名字。康熙责骂赵良栋、王进宝,怕韦小宝再溜走,康熙仍给韦小宝加官进爵,连他的儿子韦虎头都封了云骑尉。  几年后,吴三桂被平定,郑克塽归降,康熙再次让王进宝上通吃岛给韦小宝送东西,劝说韦小宝。  第四十六集  韦小宝惋惜自已没有赶上平定吴三桂。在通吃岛的生活也慢慢厌倦,思念起康熙。  康熙也再次传召韦小宝回京,特意派施琅来通吃岛上请韦小宝,韦小宝也正顺着康熙给他的台阶利用施琅出岛,先去台湾绕了个弯才好回京面见皇上。  韦小宝的台湾之行,也相当顺利,不但为施琅解了燃眉之急,也得到了台湾民众的好评,更轻而易举地拿走了台湾人民的一百万两银子。在台湾也为师傅陈近南出了口气,推翻董太妃的塑像,塑上师傅陈近南的塑像陪伴国姓爷。  第四十七集  索额图奉皇上之命来台湾准韦小宝回京,小宝暗中大喜,小玄子还是让了他一步。原是因为韦小宝去过雅克萨,要派他去议和。  韦小宝回京时向施琅要了林兴珠和五百藤甲兵带回京城准备攻打雅克萨用。  韦小宝进京面见皇上心中有说不出的滋味,禁不住眼泪夺眶而出。康熙向小宝问了问他在台湾的所见所闻,并跟韦小宝商量如何到雅克萨议和。康熙告知韦小宝郑克爽已经投降大清,叫小宝不要为难郑克爽,韦小宝心有不甘。此时,韦小宝被封为三等鹿鼎公。韦小宝路遇已被自己杀害的多隆出现在面前,以为撞见鬼甚是害怕,听多隆讲述当天的事情才知多隆是因心长偏了没死,皇上又替他掩埋实情,韦小宝觉得过意不去,把郑克爽借自己银子的事儿委托给多隆,讨来得都是自己的。  次日,韦小宝带双儿去攻打雅克萨,凯旋而归并签下中俄尼不楚条约。康熙甚是高兴。  第四十八集  韦小宝向康熙讲述雅克萨之行,自制水炮攻破雅克萨城,打败罗刹鬼。  正当韦小宝封为一等鹿鼎公回府的路上,碰到茅十八当街辱骂皇上和韦小宝,被清兵擒住带回伯爵府,韦小宝良言相劝,茅十八痛骂韦小宝忘恩负义,杀害陈近南,韦小宝才得知康熙为绝后患,把杀死陈近南的罪命按在了韦小宝的头上,韦小宝要找皇上讨回公道,被康熙拒绝,康熙亲审茅十八,并下旨要韦小宝  亲自监斩茅十八,还要以韦小宝妻儿十口要胁。  韦小宝为了救茅十八,不惜逆旨,想法设计陷害冯锡范。  第四十九集  张康年配合韦小宝隐瞒多隆用偷龙转凤方法,以冯锡范替代茅十八受斩,救出茅十八,送往扬州边界。同时,韦小宝也被天地会兄弟误会是杀害陈近南和茅十八的凶手,要挟韦小宝给大家一个说法,双儿不忍看相公受冤向天地会讲述了通吃岛上陈近南被害的经过,天地会兄弟才知杀害陈总舵主的凶手是郑克爽,请求韦小宝谅解。还要请韦小宝为天地会立功,进宫刺杀康熙。韦小宝左右为难。  康熙急召韦小宝进宫,要他查明冯锡范的死因给台湾百姓一个答复。并暗示韦小宝不能再一只脚踏两只船。  韦小宝将冯锡范一案奏明皇上,又向康熙磕头作了最后的告别。  第五十集  韦小宝以免左右做人难,决定连夜率妻儿离开京城。康熙突感韦小宝的种种异常,派人查看时,却发现韦小宝府上空无一人。康熙下令让多隆追缉韦小宝。正巧碰到天地会派顾炎武等人来劝说韦小宝做皇帝,被韦小宝拒绝。韦小宝见多隆有意放自己一条生路,也配合多隆演了一出诸葛亮火烧藤甲兵,让多隆好和皇上交差。  康熙和韦小宝想念,二人相互道出真心话。康熙又封多隆为江南水利稽查南下调剂,希望能找回韦小宝。  韦小宝带着七个老婆来到扬州丽春院,见过母亲韦春花。又带着母亲和老婆们告别扬州,离开了丽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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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小宝的伯爵府里天地会兄弟心急如焚,派风际中和双儿出去打探消息,二人却碰上清兵被擒。
韦小宝被康熙软禁在宫中,不得离开半步。韦小宝为了拯救天地会兄弟,不惜违抗圣旨,杀害多隆,扮成小太监逃出皇宫,正好撞上来找他的建宁公主,并告诉韦小宝已经有了他的孩子,要马上和他成亲,韦小宝施计让建宁作掩护连夜逃出宫去。
第四十一集
韦小宝和建宁坐轿到宫门口时却被赵良栋和张康年拦下,韦小宝骗说奉皇上密旨岀宫捉拿吴三桂反贼,要张康年、赵良栋和御前侍卫一同前去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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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何故高唱白头吟
何故高唱白头吟
  【陈近南:媒体慎用,传奇难当】
  在昔年红极一时的电视剧《小宝与康熙》里,郑伊健扮演的陈近南一袭藏蓝长衫,配上招牌式的电眼,瞬间便可秒杀荧屏前的所有女性。由于是友情客串,这位陈总舵主出场时间极有限,而且在律令森严的清朝初期背景下竟然没有剃头,简直是耍酷耍到丧心病狂的地步。
  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陈近南留给我的印象都是近似于李寻欢一类,冷漠风流,特立独行。
  我却怎么也想不到,真正的陈永华,会是一个忠肝义胆的中年谋臣,一个像袁崇焕那样的悲剧英雄。而韦小宝对陈近南,亦远不似电视剧里的张卫健对郑伊健那样的偶像崇拜,而是一种对父亲一般的依恋崇敬。
  在当时的江湖中,盛传着一句堪比当下潮牌广告语的顺口溜,叫做:“平生不识陈近南,纵称英雄也枉然。”不仅是开头的狂热陈粉茅十八,所有江湖人士都以见到陈近南一面为荣,此架势足以与如今的一线偶像明星相媲美。
  这样的影响力也直接...
  【陈近南:媒体慎用,传奇难当】
  在昔年红极一时的电视剧《小宝与康熙》里,郑伊健扮演的陈近南一袭藏蓝长衫,配上招牌式的电眼,瞬间便可秒杀荧屏前的所有女性。由于是友情客串,这位陈总舵主出场时间极有限,而且在律令森严的清朝初期背景下竟然没有剃头,简直是耍酷耍到丧心病狂的地步。
  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陈近南留给我的印象都是近似于李寻欢一类,冷漠风流,特立独行。
  我却怎么也想不到,真正的陈永华,会是一个忠肝义胆的中年谋臣,一个像袁崇焕那样的悲剧英雄。而韦小宝对陈近南,亦远不似电视剧里的张卫健对郑伊健那样的偶像崇拜,而是一种对父亲一般的依恋崇敬。
  在当时的江湖中,盛传着一句堪比当下潮牌广告语的顺口溜,叫做:“平生不识陈近南,纵称英雄也枉然。”不仅是开头的狂热陈粉茅十八,所有江湖人士都以见到陈近南一面为荣,此架势足以与如今的一线偶像明星相媲美。
  这样的影响力也直接导致了两股势力的忌惮,也恰如每一组人际关系中都不可或缺的两个组成部分:作为敌人的康熙,和作为同盟战友的冯锡范。
  所以说,陈近南的教训告诉我们,像天地会这种招揽人才的媒体宣传手段,是一种铤而走险的行为——在努力获得社会认同的同时,也应当顾忌一下各个权力集团的价值取向。
  读书看电视的时候,大家都知道郑克塽手刃陈近南是愚不可及,恰似如今受尽诟病的崇祯之负于袁故经略。站在高处指指点点固然是轻而易举,然而站在冯锡范与郑克塽的立场,站在四面楚歌的崇祯的立场,残害忠良以陷自身于水深火热之中,似乎也是无可避免的必然之举。
  操劳半生,换来一句功高盖主,委实是令人心寒。
  很小的时候读春秋战国史,特别羡慕范大夫在勾践复仇成功以后飘然远去,一舟一美浪荡天涯。拿同时代的人来说,伯嚭之短视亦非罕见,伍子胥之悲怆乃是命定。而最讽刺的则是文种,设下计策助勾践夺取江山,换来的是与伍子胥一般的结局。
  当时我只把这一段历史当做寻常小说故事一样看,只觉得范蠡是主角而其他人都是无关紧要的配角,惟有主角高瞻远瞩看得通透,本就是寻常道理。
  直到后来的后来,当我知道世人本无分什么主角与配角,并不是因为你是主角所以你才光鲜亮丽幸福快乐,而是因为你有长远打算的本事,你才能成为笑到最后的主角。
  这样说来,陈近南的不幸殒命,似乎也是理之必然。
  正因为他是陈近南,君可以不义,臣不可以不忠——所以他才明知冯锡范会对他不利,却始终手下留情;所以他才会在被少主郑克塽狠心暗算之后,竟而留下的遗言,让韦小宝切不可为他报仇。
  每一次韦小宝恨得咬牙切齿,陈近南都是轻描淡写的一句:“身受国姓爷的大恩,做臣子的不敢有半句怨言。”要怪只怪陈近南名声太响、锋芒太盛,成为江湖偶像就必然伴随着相应的代价:传说中的英雄,始终不及匍匐滚爬的狗熊活得安稳。
  堂堂陈总舵主,竟还不如他那徒儿会做人,竟还不懂得——无论有多高的本事,获得多大的恩宠,始终不忘在每位主子面前做出一副庸懦无能之态。在等级森严、人情为上的体制内,懂得迎风摇摆,方才是生存之道。
  既是君为臣纲,那么君要臣死,也是做臣子的分内之事。
  野史中朱元璋赐徐达鹅肉,吴越君主留下宝剑暗示名臣自尽,赵匡胤杯酒释兵权进而导致将才凋零、举国积贫积弱,诸此种种,臣下从不敢有半句怨言。中国文化就是这么可怜可恨,而又可敬可爱,放在乱世固然是祸事一场,但倘若少了这些迂腐得不可理喻的信念,皇帝的虚怀若谷不再是奇迹,亦没有了太平盛世贤君名臣的传奇色彩。
  因此上,纵使通晓结局而使时光倒转,袁崇焕与陈近南亦不得不义无反顾地走向命定的结局。舍一身血肉乃至举家性命,成就千古佳名,才是历来中国人最追求的无上荣光。要说豁达如范蠡,识得急流勇退,成全美人才子富商巨贾的湖畔传说,世间又有几人可以做到?
  【索额图vs多隆:结义兄弟,权势坐庄】
  在韦小宝的诸多狐朋狗友中,天地会青木堂的兄弟尽归他统领,沐王府的人大都对他感恩戴德,神龙教的人对他则是赤裸裸的要挟利用,而且江湖人士空怀一身武功,却大都没有半点侠义之心,实在是有种让人难以接受的违和感。
  这当中,要说当真称得上“朋友”二字,亦将众生相描摹得最为栩栩如生的,便要数朝廷里的这一帮人了。
  起初的韦小宝不过是因侥幸手刃鳌拜而走红的御前红人小桂子,当时尚无人得知他未曾净身——在古人观念里,太监这般不完整的人,纵使在主子面前获得再多宠幸,亦不过是个低贱的怪物罢了。
  然而即使是在这样的前提下,康亲王杰书与名臣索额图仍愿对他笑脸逢迎,慷慨赠以宝马名驹与巨额金银之余,甚至不惜与这“断了子孙根”的小太监义结金兰。
  作者说,韦小宝答应结拜,不过是少不更事乐得有趣,却不知这些人哪里是与他投缘,还不是为了在皇帝面前有个照应?
  不过,心照与否亦不相干,韦小宝原本就是个完全的利己主义者,也只有这样彻彻底底自私自利的小市民,才能在这群各怀鬼胎的朝廷命官面前如鱼得水。正如后来征伐俄罗斯时,随行官员都感叹康熙的知人之明:有时面对伪君子,便惟有真小人,方能一物降一物。
  相形之下,以多隆为首的御前侍卫,倒显得可爱多了。
  张康年与赵齐贤这两个小随从,离了韦小宝自也是呼风唤雨的老大,偏生要依附韦小宝这小流氓才能平步青云财源滚滚,口中亦是“粉身碎骨在所不辞”,口号叫得响亮。
  在之前的每一部金庸作品里,说出甘愿为某人赴死的,必定是一段慷慨悲壮的故事。惟独这《鹿鼎记》里,配角龙套叫喊得最多的是这一句,但几乎每个人都只是说说而已。
  虽然不堪,但也不得不承认,除了无私的父母和冲昏头脑的爱情,还有谁会真的甘心为谁去死啊?最多的时候,喊出甘愿去死的口号,恰恰是为了更好地生存。
  这当中最忠义莫过于多隆——在电视剧里,那人便是韦小宝在朝中唯一的知己,甚至敢于在韦小宝斩首示众之时,提着酒肉与之对饮,举止坦荡磊落,自然是热血真兄弟。然而这样一来,又把角色过于理想化,倒对不起金庸创作《鹿鼎记》的本意了。
  在原著中,多隆平素没有半分对不起韦小宝的地方,却无辜牺牲在了韦小宝对“义气”的权衡之下。
  像韦小宝这样的小市民,算起账来也颇为可笑:对天地会要讲义气,对多隆也要讲义气,但多隆只有一个人,所以还是杀了他去救天地会吧。
  多隆背心中匕首倒地而死的那一段,我真是看得胆战心惊。武侠小说里杀人流血都是司空见惯,然而像多隆这样始终真诚相待的同僚兄弟,韦小宝竟也下得了手夺他性命,委实令人读来心寒。
  不管前头有多大的原因,一个朋友最终选择了牺牲你,便永远都不可原谅。
  所幸多隆侥幸回生,作者当真待韦小宝不薄,又来了一段众侍卫联合刁难郑克塽的喜剧情节。虽然这群侍卫确实可恶,但以恶制恶、用流氓对付无赖,恰成了一段绝妙的好戏。韦小宝的手段,高明就高明在,可以将这里面的关系拿捏得恰到好处,耍流氓与过桥抽板的同时,不忘时刻显示出自己的恩惠,让多隆这等热血汉子感激涕零之余,更是收服了张康年、赵齐贤等那一片胡作非为的无赖侍卫。
  其实说来可笑,倘若不是身处于韦小宝这个位置,又如何能把这群侍卫和朝廷命官当猴耍?又怎么可能,从他们的趋炎附势和虚情假意之中,看出一点真心,看出一点可爱之处?
  韦小宝这群狐朋狗友中的任何一个,若是让寻常百姓遇着了,哪怕是让武功盖世的江湖豪侠如萧峰郭靖令狐冲遇上,都免不了是一场不欢而散。或许当真是物以类聚,有的时候,惟有小人才能见得小人的可爱之处。
  当然,要想体会这些朋友的可爱,还要满足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你,一定要坐在高位,成为那个手握筹码的庄家。
  【九难:焉得谖草兮使我忧忘】
  那时韦小宝初初练成“神行百变”,便即冲了新茶,捧到九难面前,问道:“师父,师祖木桑道长既已逝世,当今天下,自以你老人家武功第一了?”
  九难摇头道:“不是。‘天下武功第一’六字,何敢妄称?”眼望窗外,幽幽的道,“有一个人,称得上‘天下武功第一’。”韦小宝忙问:“那是谁?弟子定要拜见拜见。”九难道:“他……他……”突然间眼圈一红,默然不语。
  那日之后,这个武功高强而又性喜安静的白衣尼,给韦小宝留了一张“好自为之”的字条,就此飘然而去,再也没有消息。
  虽然只此一个契机便安排一个角色离场,确然是有些突兀——然则也不必苛求作者行文太过繁细,读到这里,想起那黝黑面庞的袁承志,只是忍不住叹叹。
  时光荏苒,其同门大师兄黄真已然作古、二师兄神拳无敌归辛树已是廉颇老矣,那袁承志自然也成了个寻常中年男子,在海外避世隐居,又有那么一个爱斤斤计较的妻子,想必是做些小生意为生的了。在这样的景况下,他的武学修为即使不说退步,也难以精进多少。
  而此时的中原武林,正值朝代更替百废俱兴,高手如云的江湖里,未必功夫没有超过他袁承志一分半分的。
  然而无论怎么都好,阿九的心里,始终只有那么一个天下第一。
  忽的想起王晶拍过一部电视剧,也叫做《天下第一》,里面的叶璇白衣公子扮相艳惊四座,忧郁寡言的二师兄归海一刀将她藏在心底最深的地方,她眼里却只能看到那个开朗的大师兄段天涯。在片尾曲里,归海一刀的扮演者霍建华更是唱得深情款款:“不稀罕做谁的天下第一,我只想做你心里永远的唯一。”
  然而纵使上官海棠终究回眸与他执手,这爱情仍旧逃不过命运的玩笑。
  倘若当时的袁承志,也能回眸看到这文静寡言的九公主,甚至于更进一步由怜生爱,敢于同那善妒温青说一句再见,从此执手流年,这两人恐怕也未见得会是一个好的结局。
  所有陷入暗恋的女人,都可以立即变成不谙世事的少女。
  少女阿九可以将万千心事化作一汪泉水,耗费整晚的时间,磨墨执笔,细细描摹心中的君子,令得他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纵使乡野小子的容貌,也在她的妙手下变得温雅动人。
  然而,少女成年以后,还有太长的路要走。
  倘若一夜之间失去了无上荣光的阿九,当真得遂心愿,跟了她那面目黝黑的良人远赴海外——阿九便永远都是阿九,是温雅可人的小女子,永远含羞躲在她的天下第一背后。世上不会有武功高强的九难师太,也不会有后来的阿珂阿琪。九难师太眉间那始终抹不去的哀怨,静下来时无声的叹息,乃至于缺失的那条手臂,在漫长的天伦厮守里,大抵都可以一笑而过。
  在TVB电视剧《心战》里,邵美琪被变态杀手砍掉了一条手臂,在医院里自怨自艾六神无主,却不经意遇上了善于变魔术逗人开心的陈豪。她爱上他,然后觉得此生圆满,拥抱他的时候,竟然隐约感觉到有灵魂在义肢里流动。
  然后后来她撞见他出轨,一时之间心烦意乱,昔日去鼓励那些残疾病人时的励志演讲,竟然一句也说不出口,转而变成了神情呆滞的喃喃自语:“我们的确跟那些健全人不一样,有些东西,没有了就是没有了……”
  编剧果真有大智慧,他是想告诉我们:完全依靠爱情而获得圆满的人生,并不是真正的圆满。
  许多失去的东西,并不是失而复得才叫做圆满。许多肥皂剧里常有“骨肉重逢”、“沉冤得雪”之类的戏剧化情节,让观众在大结局的时候松一口气皆大欢喜,仿佛以为世事也可以依靠一个个的奇迹来获得圆满。
  然而生活中,未必有那么多可喜的戏剧转变。上天要安排的故事太多,不会像肥皂剧的编剧一样,每出戏都设置重重的巧合,人为操纵出一个又一个有惊无险的大团圆结局。
  而真正的圆满,也不是找回你失去的一切,而是坦然面对所有的“已失去”——在一切都无法弥补的情况下,还能够感到幸福。
  所以,就算阿九如愿嫁了她天下第一的袁承志,此生心口也终究会有一块空荡荡的地方无法弥补。因为任何依赖于外界条件的圆满,都不是真正的圆满。
  正如古希腊先贤亚里士多德所说:真正的幸福,是完全不依靠任何外力就可以达到的,是发自内心的价值取向。
  我想,九难留下字条离开韦小宝的那一刻,大抵如当年胡兰成在日本遥想胡村岁月——总有些回忆是触动以后便难以磨灭的,然而此次拂袖而去,心中却是空荡荡了无牵挂,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反。
  相比之下,同为袁承志故人的何铁手,此番故地重游,实在是狡黠俏皮,灵秀可人。
  她昔日爱慕温青青,疯狂到可以叛离五毒教,然而一朝放下自在,仍旧可以做回那个活泼促狭的苗族姑娘。隔了数十年再提起,亦不失羞涩赧然,回忆里却早已只剩下最纯美的部分。也是如此心态才能让她青春常驻,出场时竟是如此形象:
  “韦小宝见这女子年纪已然不轻,声音却如少女一般。她头上戴了个金环,赤了双足,腰间围着条绣花腰带,装束甚是奇特,头发已然花白,一张脸庞却又白又嫩,只眼角间有不少皱纹,到底多大年纪,实在说不上来,瞧头发已有六十来岁,容貌却不过三十岁上下。”
  而年纪比何铁手还要小一截的阿九,虽然容貌仍是姣好,但心中愁怨早已将她变成一个正襟危坐的长辈形象,韦小宝就算借了十个胆子,也不敢像对何铁手那样和她调笑。
  修行之人不可再动凡心,本应最易抛开尘世,然而阿九却还不及一个喜怒贪嗔五毒俱全的大俗人来得洒脱自在。出家人倘若在菩萨面前坦吐心有不甘,便是天大的罪孽。然而,有些抛不开放不下的东西,总是强行憋着不倾吐,终究是眉间心上,一生一世意难平。
  倘若要化解内心魔障,我相信,最好的办法亦不是改变现状。因为我们都知道,生活不是影视剧,在悲伤落寞的时候,永远不会有身穿铠甲的大英雄来救你。倘若似女作家萧红那样,直到临终时还在妄想她的“三郎”会不会再来救她一次,读来实在太让人心酸。
  在孤独的人世间,阿九需要学会的,是带着永不改变的回忆,独自勇敢地生活。
  如果可以,我希望白衣飘飘的九难师太,可以在远行的路上,拾到一株抹去前尘的忘忧草,可以展颜一笑,修得一份孤独的圆满。
  【陈圆圆:绣袂捧琴兮,登君子堂】
  当年,电影《大话西游》里的紫霞仙子,正因为猜不到结局,才会心甘情愿地陷入爱情。
  荧幕里的朱茵以手支颐,兀自陶醉在幻想里时,荧幕外的我已然湿了眼眶。
  电影到了后来,紫霞穿一身大红嫁衣,在孙悟空的怀抱里合上眼睛。孙悟空挣扎着想拉她的手,无奈头顶的金箍再也不许他动情。戏中人在爱情与修行之间挣扎得痛不欲生,戏外的观众亦早已泪流满面。
  那一年的朱茵站在城墙上,倔强面容下隐藏的如水娇俏,留在了太多人心里。
  而我对朱茵最初的印象,却是来自于她扮演的阿珂和陈圆圆。
  当时尚不知这女子何许人也,只记得阿珂初次登场时,伴随着韦小宝失态的一见钟情,年纪尚幼的我也不由得感叹:这女人,真是好看啊。
  也惟有这样灵秀的女子,才同时担当得起陈圆圆这样的角色。
  书中对于韦小宝与陈圆圆的初会,有这样一段描写:
  “那丽人伸起衣袖,遮住半边玉颊,嫣然一笑,登时百媚横生,随即庄容说道:‘西施,杨贵妃,也都是苦命人。小女子只恨天生这副容貌,害苦了天下苍生,这才长伴清灯古佛,苦苦忏悔。唉,就算敲穿了木鱼,念烂了经卷,却也赎不了从前造孽的万一。’说到这里,眼圈一红,忍不住便要流下泪来。
  韦小宝不明她话中所指,但见她微笑时神光离合,愁苦时楚楚动人,不由得满腔都是怜惜之意,也不知她是什么来历,胸口热血上涌,只觉得就算为她粉身碎骨,也是甘之如饴,一拍胸膛,站起身来,慷慨激昂的道:‘有谁欺侮了你,我这就去为你拼命。你有什么为难的事儿,尽管交在我手里,倘若办不到,我韦小宝割下这颗脑袋来给你。’说着伸出右掌,在自己后颈重重一斩。如此大丈夫气概,生平殊所罕有,这时却半点不是做作。”
  出了名贪生怕死的韦爵爷,每次发誓都要偷换概念惟恐诅咒了自己、连一心护着他的小郡主都可以扔下不管的无赖韦小宝,此时此刻,竟会不假思索地甘愿为这样一个素昧平生的女人赴汤蹈火。
  看来我们女人真是不了解男人的基因构造:他们对女人的追逐随性随意,并不像女人爱男人那样经过了重重的权衡与考验。正如老实木讷的西装男,平日里在家从不出声,却会在地铁上对性感的女人动手动脚;又如那些富豪高官,一把年纪了还藏着几房姨太太,这还不够,还要对年轻的女孩子献殷勤,以至于惹得声名狼藉……
  很多时候,男人对于女人的冲动,仅仅是来自于片刻的头脑发热而已。
  那么倾国倾城的一代名妓陈圆圆,又曾令得多少男人失去常性?
  书中提到一位“美刀王”胡逸之,对这陈圆圆一见钟情之后,甘愿抛下江湖盛名与豪情壮志,躲在她身边种菜扫地、打柴挑水,二十三年不得她正眼一瞧,偏生是甘之如饴。
  金庸笔下向来有这样不问情由的痴人,连苍白瘦小的阿紫身后尚且有个神魂颠倒的游坦之,这陈圆圆以绝世之姿,迷倒一干勘不破美色爱欲的男子,又有何难?
  书中借由天地会其他人的视角,将这位痴情的美刀王打量了一番:“此人武功之高,声望之隆,当年在武林中都算得是第一流人物,居然心甘情愿的去做此低三下四之人,实令人大惑不解。看胡逸之时,见他白发苍苍,胡子须稀落落,也是白多黑少,满脸皱纹,皮肤黝黑,又哪里说得上一个‘美’字?”
  韦小宝却是大惑不解:“胡大侠,你武功这样了得,怎么不把陈圆圆一把抱了便走?”
  只见书中这样写道:
  “胡逸之一听这话,脸上闪过一丝怒色,眼中精光暴盛。韦小宝吓了一跳,手一松,酒杯摔将下来,溅得满身都是酒水。胡逸之低下头来,叹了口气,说道:‘那日我在四川成都,无意中见了陈姑娘一眼,唉,那也是前生冤孽,从此神魂颠倒,不能自拔。韦香主,胡某是个没出息、没志气的汉子。当年陈姑娘在平西王府中之时,我在王府里做园丁,给她种花拔草。她去了三圣庵,我便跟着去做伙夫。我别无他求,只盼早上晚间偷偷见到她一眼,便已心满意足,怎……怎会有丝毫唐突佳人的举动?’
  韦小宝道:‘那么你心中爱煞了她,这二十几年来,她竟始终不知道?’
  胡逸之苦笑摇头,说道:‘我怕泄漏了身份,平日一天之中,难得说三句话,在她面前更是哑口无言。这二十三年之中,跟她也只说过三十九句话。她倒向我说过五十五句。’韦小宝笑道:‘你倒记得真清楚。’”
  这一段轻描淡写的暗恋叙述,颇有几分王家卫电影的味道。
  只可惜胡逸之这男人,委实是英雄气短。任凭他在自己的心魔里陷得有多深,在陈圆圆眼里,他比起崇祯那般“跟从前那些来嫖院的王孙公子也没什么两样”的“尊客”,都还远远不及。
  古来绝代佳人,大都如紫霞仙子般,在等一个绝世的大英雄。
  吴梅村虽写过“妻子岂应关大计,英雄无奈是多情”之语,然而“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平西王吴三桂也算不得什么大英雄,金庸更是以全然丑化的笔触,来描写这个以爱情的名义争名逐利的卑鄙小人。
  陈圆圆命中真正的大英雄,那是阿珂的生父——在《碧血剑》里面,几乎所有的江湖豪侠,都将那人奉为心中偶像。就连袁承志的师父那样一个隐居避世的老人,都甘愿出山为那人做马前卒。
  李闯,李闯,一介草莽搅得大明王朝天翻地覆,端的是豪气干云。
  没过多久,这大顺王朝便撑不下去了。当是时军纪已然十分混乱,西逃路上败仗连连,李自成却满不在乎。据陈圆圆叙述:“他说他本来什么也没有,最多也不过仍旧什么都没有,又有什么希罕了?他说他生平做了三件得意事,第一是逼死了明朝皇帝,第二是自己做过皇帝,第三是睡过了天下第一美人。这人说话真粗俗,他说在三件事情之中,最得意的还是第三件。”
  或许李自成做不得一个好皇帝,但似这般“最多也不过仍旧什么都没有”的心态,方才是大英雄真豪杰。比起楚霸王“虞兮虞兮奈若何”的悲唱,能够在兵临城下的时候,还开出这样的玩笑,这并非寻常人能有的气概。
  其实单说美貌,李香君柳如是董小宛之流,也未见得逊于陈圆圆。只因陈圆圆这乱世红颜随波逐流,不巧跟的个个都是史册上的大人物,她这才成了秦淮八艳之中最著名的一位。
  吴三桂在敕封平西亲王以后碍于面子,不愿纳陈圆圆为福晋。这女子直到此时才后知后觉:原来那男人为了她搅翻天地,却并非是因为爱她,而是借由爱情的名义,将她推入一个万劫不复的深渊,以此稍减几分自身的骂名。
  可美人终究是多情,她甘愿身死,也不想看到李自成与吴三桂当中的任何一个死在她面前。舍身救护的行为自然可以感动吴三桂,但又何尝不是伤了李自成的心?
  看到这一段,我当真觉得这女子傻得可恶。任她风流多情也罢了,柔弱又缺乏主见也罢了——这吴三桂可从未挂怀过她的安危,倒是李自成一次次甘愿为她错失良机,偏偏她不忍看到任何一个对她好过的男人为她而死。
  想来,这也就是多情美人的可爱之处吧。
  那些独立坚强的女人不被男人爱护的原因,正正是因为太懂得明辨是非,缺了盲目仰望男人的那一点小鸟依人的柔弱,故而就不讨男人喜欢了吧。
  记得美剧《欲望都市》的第一季里,有过这么一段话:“长得好看,就像是拥有一间俯瞰公园的公寓——这完全就不公平,而且往往给了那些最不值得拥有它们的人。”
  美丽的容貌,与略低于平均线的智商,大抵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正因为生得好看,得到的从来是嘉许的眼神,所以眼前不知不觉蒙上了一层缤纷的伪饰。这样的人,通常要用更长的时间,才能看清这个世界。
  当然,美人们脑袋里在想些什么,向来都是没有人在意的。
  殊不知,崇祯将陈圆圆逐出宫,并非因为她犯了错,而是因为他自己对着美人便无心朝政。吴三桂打开山海关,恸哭六军俱缟素,是权衡利弊以后作出的抉择,却卑鄙地将一个小妾推上风口浪尖为他挡着。
  李自成这样的大英雄,用词直白干脆:“睡过了天下第一美人”——他不说爱,不说拥有,用的是他认为最恰当的一个字。就连那美刀王胡逸之,也只不过是醉心于初见一眼的绝世姿容,外加听过不到三遍的《圆圆曲》,对这女人不曾有过半分灵魂上的了解。
  枉这陈圆圆负了千古骂名,枉她阅人无数,枉她礼佛多年,终究也勘不破,还让全世界与她一同误以为她遇到过爱情。事实上,她在男人眼中,不过是一尊华丽精致的瓷娃娃罢了。
  如此看来,生而为女人,岂非悲哉?
  【苏菲亚:放诸四海皆准的草莽】
  金庸的作品当中,提起放荡女子,无人不知《天龙八部》中的马夫人康敏,而《鹿鼎记》当中的这位苏菲亚公主,却是影视作品大都删减掉了的,惟有阅读原著的人,方才能对她的“似水柔情”印象深刻。
  苏菲亚初初出场时,韦小宝的反应很是有趣:“他心想:‘公主殿下,那有这般乱七八糟的?’但随即想到,康熙御妹建宁公主的乱七八糟,实不在这位罗刹公主之下,凡皇帝御姊御妹,必定美丽而乱七八糟,那么这公主必是真货了。”
  提起建宁公主,那又是一个被金大师乱箭射死黑成内伤的人物,此处暂且不展开。
  自从韦小宝在建宁那里破了处之后,他在男女一事上早已不再青涩。当他遇到这生性放荡的长公主,两人往莫斯科的途中,一路干柴烈火,却不知跟在一旁的双儿作何感想?
  关于情色的部分姑且略过,因为连韦小宝自己都说,虽然这公主肌肤白皙丰腴,但罗刹人的皮肤却粗糙得很,手感实在很一般,体验自非上佳。
  故事转折于韦小宝为避神龙教教主洪安通的追杀,随着苏菲亚一行人来到莫斯科城以后——风流公主驾到,城中政局却已是天翻地覆,后母不止夺了王位,更限制了苏菲亚公主的人身自由。
  这位皇太后娜达丽亚的教训告诉我们:斩草不除根,后患无穷。
  天生官场的好手韦小宝,此时运用他在戏文里听到的故事,向失去自由的苏菲亚公主出谋献计:“……搞得天下大乱,越乱越好。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若不如此,怎抢得到皇帝做?”
  于是乎,苏菲亚上演了一出罗刹国版的“武装夺取政权”。历史早已一再告诉我们,在等级森严的社会里,煽动底层人物来翻身做主,从来都是夺权的上策。
  书中是这样一段:“苏菲亚道:‘……你们有没有勇气?是不是男子汉,大丈夫?敢不敢去杀人、抢钱、抢女人?’众火枪手齐声大叫:‘敢,敢,敢!杀人、抢钱、抢女人,有甚么不敢?’”
  贵族享用的伏特加便这样被任意瓜分了,那些衣食优越的富豪与大官,此时更是无辜遭受了一场飞来横祸。
  观乎中国历史,这样具有讽喻意味的事件不胜枚举。自来夺取政权,都是一场阶级的颠覆:一群受压迫的人翻身而起,将另一群人踩在脚下,这便是皆大欢喜了,这便是暂得安宁了。可笑的是,过不了多久,同样的戏码也会报应在这群人身上。
  及至于后来年长的苏菲亚被反夺权,继而遭到驱逐出宫,落魄得连韦小宝赠送的雕塑也被打得残缺不全——命运从不会忘记每个人应得的果报。所以说,做人若没有始终操控全盘的谋略与魄力,那么凡事总要留有余地才好。
  其实那些所谓出身草莽的革命义士,起初都不过是为了一顿饱饭和一点尊严。但正如一个神话传说里所讲:当勇士手刃了凶残的恶龙,他坐在恶龙的椅子上,身上就开始慢慢长出鳞片。
  这是我听过最残忍的英雄神话,却像一个破除不了的诅咒,总在历史上一遍遍地重演。
  其实所谓的改朝换代,从来都是几个人交换角色、争夺筹码的陈年曲目,几千年来单曲循环——演的人乐此不疲,看的人却早就累了。
  如果哪天让我穿越到古代,我大概也能教出几个朱重八李闯王洪天王之流吧。
  太阳底下无新鲜事,自下而上的政权革命,大抵都不过如此。
  【施琅:千里马的黄昏最长】
  书中第一次提到施琅,是郑克塽拜见白衣尼九难师太时,提及自己的师承,仅仅说出一个“施”字,便被九难痛斥了几句。
  施琅,原也是个君逼臣反的悲剧典型。
  然而却没有人体谅过他的家破人亡,台湾郑家与明朝余党固然是对他深恶痛绝,但就连英明的康熙皇帝,也不声不响地将他投闲置散了好几年。
  那一段施琅上门求韦小宝引荐的情节,可谓是官场潜规则的绝佳写照:
  “韦小宝心想:‘小皇帝十分精明,他心中所想的大事,除了削平三藩,就是如何攻取台湾。你说话就算不中听,只要当真有办法,皇上必可原谅,此中一定另有原因。’想到索额图先前的说话,又想:‘这人立过不少功劳,想是十分骄傲,皇上召他来京,他就甚麽都不卖帐,一定得罪了不少权要,以致许多人故意跟他为难。’笑道:‘皇上英明之极,要施将军在京候旨,定有深意。你也不用心急,时辰未到,著急也是无用。’
  施琅站起身来,说道:‘今日得蒙韦大人指点,茅塞顿开,卑职这三年来,一直心中惶恐,只怕是忤犯了皇上,原来皇上另有深意,卑职这就安心得多了。韦大人这番开导,真是恩德无量。卑职今日回去,饭也吃得下了,觉也睡得著了。’
  韦小宝善於拍马,对别人的谄谀也不会当真,但听人奉承,毕竟开心,说道:‘皇上曾说,一个人太骄傲了,就不中用,须得挫折一下他的骄气。别说皇上没降你的官,就算充你的军,将你打入天牢,那也是栽培你的一番美意啊。’施琅连声称是,不禁掌心出汗。”
  施琅这般天纵奇才,却要在韦小宝这等无能小人面前卑躬屈膝,对他的荒谬道理点头称是,读来颇有讽刺意味。然而无人不知,踏上仕途大都是如此命运,才能本事都还是其次,最要紧的是懂得做人——说是懂得做人,更贴切地说,是懂得如何忘记自己生而为人的尊严。
  后文说施琅打平台湾,只带了台湾土产给朝廷命官做礼物,气得韦小宝一路言语讥嘲。而韦小宝到台湾短短数日,就搜刮了一百万两银子,还能让台湾军民心甘情愿地爱戴他。
  如此看来,想在仕途上春风得意,还不能不有几分厚颜无耻的能耐。
  到最后,连韦小宝也不忍再讥刺,终于出言点醒——
  韦小宝道:“是啊。你这次平台功劳不小,朝中诸位大臣,每一个送了多少礼啊?”施琅一怔,道:“这是仗着天子威德,将士用命,才平了台湾,朝中大臣可没出什么力。”韦小宝摇头道:“老施啊,你一得意,老毛病又发作了。你打平台湾,人人都道你金山银山,一个儿独吞,发了大财。朝里做官的,那一个不眼红?”
  施琅急道:“大人明鉴,施琅要是私自取了台湾一两银子,这次教我上北京给皇上千刀万剐,凌迟处死。”韦小宝道:“你自己要做清官,可不能人人跟着你做清官啊。你越清廉,人家越容易说你坏话,说你在台湾收买人心,意图不轨。这么说来,你这次去北京,又是两手空空,什么礼物也不带了?”施琅道:“台湾的土产,好比木雕、竹篮、草席、皮箱,那是带了一些的。”
  韦小宝哈哈大笑,只笑得施琅先是面红耳赤,继而恍然大悟,终于决心补过,当下向韦小宝深深一揖,说道:“多谢大人指点。卑职这次险些儿又闯了大祸。”
  我先前只道金庸写男女之情细腻入微,却不道,他真正的功力还在描摹人情百态。
  寥寥几句,已然是将最深刻的官场生存之道解析得细致入微。
  自古千里马常有,但常常跑不快——只因在某些体制内,并非是伯乐不常有,只要懂得一些抄近道的法子,任何人都可以变成你的伯乐,管你是不是千里马。
  我倒是很喜欢施琅做的那一玉一金两个饭碗。易碎的玉比不得打不破的金,打造金饭碗,既体现了康熙对韦小宝皇恩浩荡,又表现出施琅于阿谀一道慢半拍的悟性。这两个饭碗,似乎象征着两种截然不同的为官之道。
  但当中无论哪一种,都是一个孤高自诩的苦命清官,在赋闲若干年之后选择的对规则的妥协,仔细想来令人恻然。
  有时候越是千里马,就越要经历漫长的黄昏。
  相比起妥协以后的处处掣肘,在夕阳剪影下寂寥地独啸晚风,倒未尝不是一种高贵的姿态。
  【归钟:悠悠经年大梦一场】
  《鹿鼎记》当中,最让我恻然的,当属归辛树一家三口行刺康熙,寡不敌众、终遭擒获的这一段:
  归辛树抓住绑在归钟身上的绳索,一绷一扯,拍的一声,绳索立断,抓住他身子,喝道:“孩儿快走,我和妈妈随后便来。”向外一送,归钟便从殿门口飞了出去。便在此时,归氏夫妇双双跃起,向康熙扑将过去。
  韦小宝见变故斗生,大惊之下,抢上去一把抱住了康熙,滚到了桌子底下,自己背脊向外,护住康熙。只听得拍拍两声响,跟着便有几名侍卫抢过,扶起康熙和韦小宝。看归氏夫妇时,只见均已倒在血泊之中,背上插了七八柄刀剑,眼见是不活了。
  归辛树力杀数十名侍卫后,身受重伤,最后运起内力,扯断了儿子身上的绑缚,立即向康熙扑去。归二娘明白丈夫的用意,一来只盼临死一击,能伤了鞑子皇帝的性命,二来好让儿子在混乱之中脱逃。两人手脚都为绳索牢牢捆缚,再也无力挣断,还是一齐跃起,向康熙冲击。但两人力战之余,已然油尽灯干,都是身在半空,便即狂喷鲜血,再也支持不住,摔下地来。众侍卫就算不再砍斫,两人也早毙命了。
  康熙惊魂稍定,皱眉道:“拉出去,拉出去。”侍卫齐声答应,正要抬出二人尸首,突然殿门口人影一晃,窜进一个人来,身法奇快,扑在归氏夫妇的尸身上,大叫:“妈,爹!”正是归钟。
  数名侍卫兵刃斫将下去,归钟竟不知闪避,兵刃尽数中在他身上,只听他喘气道:“妈,你……你不陪着我怎么办?我不认得路……”咳嗽两声,垂首而死。他一生和母亲寸步不离,事事由母亲安排照料,此刻离开了父母,竟是手足无措,虽然逃出了养心殿,终究还是回来依附父母身畔。
  遥想《碧血剑》里归辛树夫妇为了救这个多病的儿子,不惜搅得天下大乱,更与师弟袁承志结下梁子。
  我原以为袁承志慷慨赠药便即化解了这一场噩运,殊不料待那归钟小儿长到中年,仍是这般虚弱痴傻,可敬可叹的是归辛树夫妇二人的无微不至——果真生而为父母,就注定了一生都是不住的羁绊。
  龙应台曾说:“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每每读到这句话,我脑海里总能浮现出台湾的民舍小屋,夕阳余晖逐渐消散,孤寂的老人倚靠在门板上,镜头沿着长长的木地板缓缓移动,留下一个落寞的侧影。
  然而世间还有一种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却比这样依依不舍却无能为力的分离更为凄恻。
  我有一家亲戚,也是生了一个智力只有八九岁的儿子,那个儿子与我父母同辈,一起吃饭的时候话从来不多,总是笑得灿烂。他在一间学校做清洁工,人到中年了仍是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与父母住在一起,做每一件事都要听父母的叮嘱。
  有一年他突然失了踪,一时之间急坏了一家人。就在那段时间,他年迈的父母,焦急地走上街头打听他的行踪,电话更是打遍了每一个认识的人,卑微地请求帮助。
  后来他总算是安然被找回来了——被人骗走了身上财物,拐去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索性那坏人还不至于狠下毒手。
  虽然是化险为夷谢天谢地,但每次想起那段时间他父母的愁苦,我总是觉得内心恻恻。
  同龄人都到了含饴弄孙的年纪,自己也是鬓边银丝尽显,却还要牵着永远长不大的儿子,为他的每一步路操碎了心。
  其实在书中,对于归钟来说,他来到世上的数十年,就像是做了一场黄粱好梦——他只是永远地随心所欲,永远地吃喝享乐,永远不曾认清自己脚下的路。等到一朝踏进迷途,他走不出去,也唯有一句:妈,你不陪着我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
  人到了最后总要孤独地面对这个世界,倘若没有这个本事,也的确没有资格活下去了。
  可怜的是堂堂神拳无敌归辛树,纵然他们夫妇可以称霸武林、可以凭本事做一对偏激执拗死不悔改的硬骨头——在天伦的羁绊下,在触及内心最柔软的部分时,任凭有多大的能耐,他们终究还是无从选择。
  【阿珂、方怡:那个不爱我的你,是床前悠悠明月光】
  其实我本该把阿珂与苏荃放在同一类,因为这两个女人出场时都曾令得满室生辉——凭常理看来,两者也都是韦小宝绝对不可能追到的女神。
  然而就个人属性看来,阿珂与方怡两人更为类似。
  可不是么?就连情敌的设置也颇为类似:刘一舟、郑克塽,无不是先前与女神郎才女貌、你侬我侬的高富帅,任何一项指标都可以甩开韦小宝几条街。
  如此说来,韦小宝果真是靠无赖手段获胜。很多时候他对女人的追逐占有,并非是因为真心喜欢,往往只是因为女人长得漂亮,激发了他卑鄙的占有欲。遇见方怡的时候,刚刚进入青春期、连二女同床都只知道亲个嘴的正太韦小宝,又怎懂得“娶老婆”的真正含义?
  我原以为韦小宝冒险取回发簪的那一段,已然令得方怡动了心。在第一次道别的时候,方怡表现出的眷恋,自然也是情真意切。
  孰料后来方怡与沐剑屏莫名其妙地入了神龙教,虽然刘一舟早已叛变组织、不知所踪,然而方怡对韦小宝一次又一次的虚情假意和陷害,又实在是让人替韦爵爷心寒。
  到后来神龙教彻底覆亡,方怡随着苏荃一起嫁给韦小宝,从此再无二心,也让人觉得突兀。怕是这部人物繁多的作品已然耗去了作者大部分的心力,关于方怡这样“七个老婆当中的一个”的卑微角色,作者也再懒得耗费力气下笔墨为她的行为提供解释了吧。
  用韦小宝的话来说,反正都已是“大功告成”,还计较那么多做什么?
  倒是阿珂,这绝色女子一次次宁死也不让韦小宝碰,足以看出她对这男人是厌恶至极了。反观她对郑克塽,纵使韦小宝设下了那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恶作剧,污蔑郑克塽嫖院欠赌债,又逼他迎娶男人假扮的丑女,阿珂在看他出尽一次次洋相之后,终究还是痴心不改。
  其实爱情当真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有句话说得好:如果他对你无动于衷,赶紧寻找下一个Mr.Right吧。不要妄想着变成他喜欢的样子,因为一切注定了是徒劳。
  爱情本来也不是加减乘除就能得出答案的,如果痴心可以改,那也就枉称为痴心了。
  所以到了最后,已为人妇的阿珂想起郑克塽时,这一段心理活动颇值得玩味:“只有阿珂默默无言,心想当年若是嫁了郑克塽,势须随他一同被俘,去了北京,亡国妾妇,难免大受屈辱。当日眼见郑克塽乘小艇离通吃岛,于他生死存亡就已浑不关心,此时听到他失国降敌,更不在意下,回忆前尘,自己竟能如此为他风采容貌所迷,明知此人是个没骨头、没出息的纨绔子弟,自己偏生就如瞎了眼睛一般,对他一往情深,此刻想来,兀自深感羞惭。”
  要说那翩翩贵公子郑克塽没骨头,她阿珂的丈夫韦小宝,又是个有骨头的硬汉了么?
  那郑克塽再怎么缺乏将才,好歹也是锦衣玉食喂养大的,一身尊贵的公子气乃是浑然天成,怎样也不会似韦小宝这般地痞无赖,第一眼就惹她生厌吧?
  被韦小宝抓了一把胸就挥剑自尽、险些丧命的刚烈少女阿珂,竟然在被韦小宝玷污以后,不过是恨恨地出走,再无寻死觅活之意,说来也有些奇怪。或许她也有过轻生的念头,不过腹中胎儿令她蓦然接受了角色的转换,少女的刚烈果决,都在既知将为人母的那一刻,与她挥手作别了。
  那一刻对郑克塽轻蔑不已、对自己的选择庆幸不已的阿珂,已然忘记了最初的倔强,选择了对生活际遇的妥协。
  她不再如少女般追逐着心动的美好,不再有剧烈的情绪起伏,她是韦小宝长子韦虎头的生母,每夜与六个姐妹掷骰子决定谁与夫君行房——几年前的阿珂又何曾想到,这般她从前最为鄙夷的行径,竟然成了她的生活。
  再看看昔日不屑睥睨韦小宝的郑公子,倒让人不禁生出几分悲悯来:“韦小宝慢慢低下头来,只见眼前站着个弓腰曲背的老头儿,头发花白,容色憔悴不堪,仔细再看,这人年纪倒也不怎么老,只是愁眉苦脸,眼角边都是皱纹,颏下留了短须,也已花白,再凝神一看,却不是郑克塽是谁?数年不见,竟然老了二三十岁一般。韦小宝先是大奇,随即明白,他这几年来苦受折磨,以致陡然衰老,不禁起了怜悯之意,但跟着想起当年他在通吃岛上手刃陈近南的狠毒,怒气立时便涌将上来,冷笑道:‘你是谁?’郑克塽道:‘在下郑克塽,韦大人怎地不认识了?’”
  与阿珂一样,曾经趾高气扬、为了争权夺位而手刃忠臣陈近南的世子郑克塽,又何曾料到,他有朝一日会落得如斯田地,被一个一无是处的小人踩在脚底下蹂躏?只能说,做了孽,终究是要尝到果报的。
  曹禺在写作《雷雨》时,曾经说过:“我念起人类是怎样可怜的动物,带着踌躇满志的心情,仿佛自己来主宰自己的命运,而时常不能自己来主宰着。”
  他又说:“我用一种悲悯的心情,来写人物的争执。我诚恳地祈望着看戏的人们,也以一种悲悯的眼光来俯视这群地上的人们。”
  其实我们固然能够以看客的身份感叹他们的命运,但回过头来,自己面对的何尝不是无从主宰的人生?
  每个人的人生都与紫霞仙子的爱情一样,正因为猜不到结局,才愈发的让人执迷不悟。
  最后感叹一句:韦小宝曾经可以为方怡的一句话陷身魔窟要生要死,更曾经为了阿珂厚颜无耻地一次次抵受屈辱,然而等她们都成了韦夫人之后,韦小宝对她们的爱意便仅限于“亲个嘴儿”,心情好的时候笑一笑,七位夫人一视同仁,再也没有特别热烈的追逐。
  但倘若她们当中有一个,宁愿孤独地转身,也不妥协于这场原本就远非所愿的婚姻呢?
  如果那样的话,我相信即便韦小宝坐拥六美,心中也将会永远留有一块神圣不可侵犯的区域,永远留有那么一束月光,映照着那个他此生无法得到的女人,成为绝美的维纳斯神像。
  【双儿:男人心中的乌托邦】
  金庸曾经说过,在写《倚天屠龙记》的时候,他觉得最可爱的女子,既不是赵敏也不是周芷若,而是张无忌身边那个顺从乖巧的丫头小昭。
  分别之际,张无忌挑动了小昭的情欲,却被紫衫龙王及时喝止。小昭终究是孤独地远赴波斯,做了她的处女教主。
  为了弥补这一份缺憾,在《鹿鼎记》当中,金庸特意写了双儿这样一个角色。
  双儿几乎具备了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优点:她漂亮可爱,反应快,武功好,温柔听话,从不争风吃醋,更愿意为了韦小宝豁出自己的性命去。
  在所有的女人当中,惟独双儿一个,是从头到尾不曾给他吃过一点苦头的人。
  韦小宝自然最爱双儿。无论走到哪里,他第一个想要在身边的女人是双儿。也惟有双儿的安危,才能够让他一时把对阿珂的爱慕和对建宁的肉欲,通通抛于脑后。天地会那铁丐吴六奇,也正是怜悯双儿对韦小宝的一片真心,方才与其结拜为兄妹,以此抬高这个小丫头的门楣。
  只不过,像这样一个满足了男人一切幻想的完美妻子,又陪伴男主角走过最艰难的岁月,终究还是不能独占这男人的心。
  当年郁达夫追求王映霞的时候,坚决不肯与原配离婚,为自己找了千百个借口托辞。这男人一面高喊着解放女性,一面仍是三妻四妾,以至于后来与王映霞吵架的时候,索性称她为“下堂妾”。他心中对男尊女卑旧制度的认同是何其根深蒂固,这时终于袒露无遗。
  倘若如今仍是一夫多妻制,想来那些一朝小人得志就想另娶新妇的男人,也不至于会那么绝情地抛弃自己的糟糠之妻。虽然早已熬成了审美疲劳的黄脸婆,但毕竟是一起走过多年岁月的伙伴,正如《一声叹息》里的张国立所说:牵你的手,就像左手牵右手没感觉,但砍下去也会疼。
  如果妻妾可以和平共处,男人又何必多此一举,砍下一只手去,白白增添许多不便?
  渡边淳一曾说,偷腥是男人的天性,与其让他在外面找到固定的情人,倒不如允许他花钱嫖妓。
  似这般低等动物大言不惭的理论,作为女人,当真是无法理解。
  而双儿这样与世无争的绝世好女人,也只能存在于男人的幻想里罢了。否则,你想得美啊,人家要漂亮还要贤惠,要有本事还要听话,最重要的是从头到尾对你忠贞不二,并且能够温柔和顺地与你的众位妻妾相处融洽。
  旧时代的女人或许容易认命,但今时今日,要找到这样一个老实的妻子,恐怕难度不亚于和少年天子结成知己。
  也不是说这样“乖巧懂事”的女人完全绝种了。
  但最起码,一个女人能心甘情愿地为男人卑微到这个份上,且不论智商与本事,她的容貌一定好看不到哪儿去。
  【苏荃、建宁:荷尔蒙至上】
  苏荃出场时,容貌惊艳不单止,更令人心驰的是那把声音柔媚入骨,果真与马夫人康敏一般,当得起“尤物”二字。
  也难怪那教主洪安通一大把年纪了,还跟她你侬我侬,搅得整个神龙教乌烟瘴气。
  这样一个动不动就“格格娇笑”的女人,想也知道,某一方面的功夫,定必与《红楼梦》中的多姑娘有得一比。
  从开头相遇时我便百思不得其解:韦小宝那么一个武功差劲的小无赖,就算是拼床上功夫也未必能做洪教主的对手,他是用什么法子抢到这位千娇百媚的洪夫人的呢?
  到了最后,他用的这法子,当真让人大跌眼镜。
  与追到阿珂的手段一模一样,那一日他在扬州丽春院,把除了建宁之外的六女,外加假太后毛东珠搬上了床,熄灯盖被胡天胡帝了一番……却原来,这位洪夫人苏荃,因为丈夫修炼神功,早已多年未尝男女之事,此番更被韦小宝一击即中,怀上了身孕。
  就此,所有原本距离极远的美人们,都被韦小宝一番胡搞乱搞,尽数收入了囊中。
  而说到胡搞乱搞,这里不得不提的是韦小宝的启蒙老师——建宁公主。
  金庸大师并不是大家想象的正襟危坐的文学泰斗,他在写作的时候,更多的是用一些令人咋舌的情节进行调侃,例如韦小宝一次次恶整情敌郑克塽,又例如建宁公主的这一段重口味的戏份。
  女人强暴男人,还发生在男女大防的古代,发生在皇室贵胄的身上,真令人想也不敢想。
  在护送建宁嫁去云南的一路上,韦小宝终于从一个只懂得口头猥琐的小处男,变成了一个初尝人事的男人。我不知这滋味究竟有多美好,竟然能令韦小宝将随行队伍中的美人阿珂也抛在脑后。
  从头到尾,我看不出韦小宝对建宁有哪怕一分的真情,但单是肉体上的眷恋,亦足可以成为他选择与这个女人一起生活的原因。
  建宁自知骄纵刁蛮,平日少不得与韦小宝斗嘴,还要其余的六位夫人来劝架。
  初初在通吃岛住下时,建宁随夫拜祭陈近南的那一段,将这当中的情形写得相当到位:“韦小宝率领七女,掩埋陈近南的遗体,眼见黄土盖住了师父的身子,忍不住又放声大哭。众女一齐跪下,在坟前行礼。公主甚是不愿,暗想我是堂堂大清公主,怎能向你这反贼跪拜?然而心下明白,自己虽是金枝玉叶,可是在韦小宝心目之中,只怕地位反而最低,亲厚不及双儿、美貌不及阿珂、武功不及苏荃、机巧不及方怡、天真纯善不及沐剑屏、温柔斯文不及曾柔,差有一日之长者,不过横蛮泼辣而已,若是不拜这一拜,只怕韦小宝双此要另眼相看,在骰子中弄鬼作弊,每天晚上赌博之时,使自己场场大胜。当下委委屈屈的也跪了下去,心中祝告:‘反贼啊反贼,我公主殿下拜了你这一拜,你没福消受,到了阴世,只怕要多吃苦头。’”
  后来韦小宝与建宁吵架,也相当之有趣:“韦小宝怒道:‘双双这小丫头呢?快过来,老子要打她屁股。’公主嗔道:‘好端端的为什么打女儿?’韦小宝道:‘谁教她的娘这么讨厌!’”
  建宁以御妹之尊,每日受这男人呼来喝去——最初贪新鲜、喜欢被人忤逆,那也罢了,但长年累月下来,刁蛮个性总归要被磨平,每一次真正觉得委屈,又有谁能给她一个肩膀?
  想想那在她刀下做了太监、又在她皇兄刀下做了鬼的世子吴应熊,倘若不是造化弄人,建宁能安心在平西王府做一世的福晋,夫君英俊潇洒又善于哄骗,生活无忧享尽尊荣,终归也不至沦落到“七个老婆当中地位最低”的境地。
  苏荃也是一样,那洪教主老则老矣,但对她却是豁出身家性命的真爱。多年来她权倾神龙教,正是因为那洪教主眼里心里,从来都只有她一个——不似跟了韦小宝,终其一生不过是那男人家眷的七分之一。
  只怪建宁与苏荃一样,都是荷尔蒙太过旺盛的女人,怎么也耐不住肉体上的寂寞,终于为自己选择了饮食男女的寻常人生。
  【沐剑屏、曾柔:没见过世面的姑娘】
  要说小郡主沐剑屏对韦小宝有感情,他们在宫中相处多日,两人又都是天真无邪的年纪,共历患难之后变得依依不舍,倒也不难接受。可是,我一直无法理解,曾柔这姑娘,又何至于对韦小宝死心塌地?
  初次见面之时,韦小宝用一个掷骰子的小花招,救了王屋山一干人的性命,也博得了小美人曾柔的青睐。
  想不到自此以后,曾柔便将韦小宝作弊用的灌铅骰子随身携带,当做定情信物般的贴身至宝。
  而后在扬州丽春院,与韦小宝仍算不得太熟悉的女扮男装的曾柔,被韦小宝一同搬上了床乱搞,事后竟然也泰然处之,只是言辞冷淡地责备了几句,待韦小宝放阿珂、方怡和苏荃离开之后,曾柔的脸色登时回暖。
  即便是掷骰子的时候就已经对这个冒牌大英雄一见倾心,在做他跟班的数日里贴身观察,乃至于等到被他放上床玩弄……这位纯情少女,还不曾有半点醒悟么?
  女人最初对一个男人的爱慕,是说什么也不会上升到愿意与他洞房的境界的。
  一个如此不尊重女人的猥琐男,又如此风流淫乱,这一路事事崇拜他的沐剑屏与曾柔,一个是沐王府受尽宠爱的小郡主,一个是王屋山众人的掌上明珠——大抵也如华山岳灵珊的地位了,都是富养长大的女孩子,怎么遇上个猥琐男勾勾小手指,就被迷得找不着北了呢?
  这样的情况,只能有两个解释。
  其一,爱情原本就是盲目的,正如韩剧《请回答1997》里面所说:“如果我知道为什么喜欢你就好了,那样的话,我就可以找到不喜欢你的办法了。”也如郭襄对穆念慈的一句评语:“她既喜欢了杨叔叔,杨叔叔便有千般不是,她也要喜欢到底。”这样说来,质朴单纯如沐剑屏与曾柔,既然一开始动了心,后来即便是一路上看到韦小宝越来越多的缺点,也只能含嗔带怨地喜欢下去了。
  至于其二……
  如今在校园里,我们常常可以看到男女携手两情缱绻地依偎在一起,每当看到形貌稍有猥琐的情侣,我单身的舍友便会露出忿忿不平的神色:“凭什么那样的女孩子也有人爱!”我则总是毒舌地一盆冷水泼过去:“如果那个男的给你,你要不要?”就此以啼笑皆非的方式结束这场单身女人的羡慕嫉妒恨。
  其实我始终相信,这个世上,一定有一个人是为另一个人存在的。
  别看生活中有些人或许其貌不扬,在他们身上,也一定有足以让另一半死心塌地的过人之处。而至于那些由外到内都极其不般配的情侣,作为看客,亦无须感叹是那个男人或是女人瞎了眼,不用感叹鲜花插牛粪王子配巫婆——这当中,要么就是条件差的那一方太有手段,要么就是条件好的那一方,见过的世面太少了。
  如果从小到大,你身边的都是些内外兼修的人中龙凤,你自然会变得眼光更高——或许紫衫龙王黛绮丝是一个特例,放着风流倜傥又痴心不二的范遥不要,硬选了那处处平庸的韩千叶。但人家对情感共鸣的要求何其苛刻?金花银叶隐居孤岛,黛绮丝终生保持着倔强自私的个性,对所爱更是此生不渝,足见丈夫对其是何其宠溺。
  高傲如光明右使,怎可能做到那般体贴迁就做小伏低?
  这里就不要提偶像剧里面那些脑子被门夹的高富帅了,经典偶像剧《王子变青蛙》里,单均昊如果不是摔坏了脑子,也不会沦落到另一个阶层,眼里永远也不可能瞧上那个瓦斯妹。
  倘若见过世面的人,即便是口味独特喜欢刺激,最终择偶的标准,也会是以感情深浅为导向,而决计不会是随随便便把自己托付给一个像韦小宝这样的花心无赖。
  不要紧,人生还长得很,花满地奇树满林,我们不必在懵懵懂懂的年纪,就草率地为自己的一生做下决定。
  有的时候,是一定要把风景看透,才有资格和本事觅得合适的人,同看细水长流。
  【玄烨:鸟生鱼汤,垂钓于江】
  我觉得,让《鹿鼎记》成为我读的最后一本金庸,乃是冥冥注定。
  人生总要先有一些豪气干云的英雄梦想,最后才回归到软弱无力的现实面前。
  《鹿鼎记》里面没有一个真正的英雄,没有一段纯粹的感情——哪怕连家国天下的陈近南,也只是迂腐地忠君爱主。天地会与神龙教的绝顶高手更是事事以自己为先,沐王府的英雄将亲情与面子看得比侠义更重。就连一起长大的康熙与韦小宝,他们之间的友情,也充满了各种各样为现实所限的虚伪。
  其实阅读的过程常常让我觉得心烦,看那些层出不穷的人物,看猥琐男韦小宝一次又一次化险为夷,怎么都觉得,这个角色实在是不讨人喜欢。
  但这种心烦,每到了看韦小宝与康熙的对手戏的时候,就会突然安定下来。
  不管是不是腐女的心在作祟,我始终很喜欢看这两个人在一起。英明神武的千古一帝与插科打诨的无赖瘪三,偏偏就可以擦出异样的火花。每每看到康熙在韦小宝面前卸下伪装,放肆地说出一句“他妈的”,我便会忍不住会心一笑。
  尤其有意思的是韦小宝天地会香主身份揭穿的这一段——
  韦小宝磕头道:“奴才虽然身在天地会,可是对皇上忠心耿耿,没做过半点对不起皇上的事。”康熙森然道:“你若有分毫反意,焉能容得你活到今日?”韦小宝听他口气有些松动,忙又磕头说道:“皇上鸟生鱼汤,赛过诸葛之亮。奴才尽忠为主,好似关云之长。”
  康熙忍俊不禁,心中暗骂:“他妈的,甚么诸葛之亮,关云之长?”只是在这要紧的当口,倘若稍假以词色,这小丑插科打诨,顺着杆儿爬上来,再也收服他不住,喝道:“你给我从头至尾,一一招来!只消有半句虚言,我立刻将你斩成狗肉之酱!”说到最后四字,嘴角边不由得露出笑意。
  到底是从小打到大的玩伴,康熙也是韦小宝唯一愿意舍命保护的人。贪婪如韦小宝,搜刮民财从不嫌多,但在明知自己熟记一幅旷世宝藏的藏宝图的情况下,为了不掘断大清的龙脉,为了保护小玄子的周全,他还是放弃了这笔财富。
  同样是宝藏的诱惑,这个故事里没有《碧血剑》的大义凛然,也没有《雪山飞狐》里的人情百态。韦爵爷为了义气,一个放弃的转身,堪称他此生最潇洒的动作。
  像这样的兄弟情谊,到了后来,康熙竟也开始用“忠心”来衡量这个眼前人。
  豆瓣有网友说,当看到康熙用忠心来试探韦小宝的时候,他捧着书,不仅有几分想哭的冲动。
  难怪皇帝都要自称“寡人”。站的位置高了,顾虑的事情愈发的多,最终必然都成了孤家寡人。
  韦小宝别的方面一窍不通,阿谀自保一道,倒是无师自精。他随时都能敏锐地判断出,到了何等年纪便不该叫他小玄子,能细腻地察觉到皇上的情绪变化,从而调整自己玩笑的尺度。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倘若韦小宝如其师陈近南般,当真有几分过人的本事,康熙也未必会一直皇恩浩荡地宠着他。正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千古明君的背后,固然需要强将能臣,但历史上真正能得到超乎寻常的殊荣、并且还能善终的,几乎无一不是看上去一无是处的弄臣。
  在波橘云诡的政局里,出人头地或许靠能耐,但想要保命,正正靠的是无能。
  然而韦小宝这的狡猾,在老谋深算的康熙皇帝面前,只能算是小儿科的水平了。这不,康熙随随便便一个玩笑,就可以将韦小宝吃得死死的:
  “赵良栋道:‘皇上说,从前汉朝汉光武年轻的时候,有个好朋友叫做严子陵。汉光武做了皇上之后,这严子陵不肯做大官,却在富春江上钓鱼。皇上又说,从前周武王的大臣姜太公,也在渭水之滨钓鱼。周武王、汉光武都是古时候的好皇帝,可见凡是好皇帝,总得有个大官钓鱼。皇上说道:皇上要做鸟生鱼汤,倘若韦爵爷不给他在这里捉鸟钓鱼,皇上怎做得成鸟生鱼汤呢?韦爵爷,属下是个粗人,为什么皇上要派爵爷在这里捉鸟钓鱼,实在不大明白。不过皇上英明得很,想来其中必有极大的道理。’
  韦小宝道:‘是,是!’只有苦笑。明知康熙是开自己的玩笑,看来自己如果不答应去灭天地会,皇帝是要自己在这里钓一辈子的鱼了。这五百名官兵说是在保护公主,其实是狱官狱卒,严加监视,不许自己离岛一步。他越想越悲苦,一席酒筵草草终场,竟然酒后赌钱也不赌了,回到房中,怔怔的落下泪来。”
  韦小宝也曾自比孙悟空,说自己无论如何也逃不出小玄子这如来佛祖的手掌心,此话诚然。康熙用驾驭朝臣的法子对付韦小宝,固然是手到擒来,但用这样的手段对待自己唯一的朋友,读起来怎么也觉得有些替韦爵爷难过。
  在这相互试探算计的友谊中,二人之间偶尔显露出来的一点真情,却又十分的感人肺腑。当时韦小宝与七个老婆住在通吃岛上,半夜忽然听到怪声:
  “过得片刻,风声中传来一股巨大之极的呼声,这次听得甚是清楚,喊的是:‘小桂子,小桂子,你在那里?小玄子记挂着你哪!’韦小宝跳起身来,颤声道:‘小……小玄子来找我了?’公主道:‘小玄子是谁?’韦小宝道:‘是……是……’‘小玄子’三字,只他一人知道就是康熙,他从来没跟谁说起过,康熙自己更加不会让人知道,忽然有人叫了起来,而声音又如此响亮?他全身颤抖,只觉此事实在古怪之极,定是康熙死了,他的鬼魂记挂着自己,找到了通吃岛来。瞬时之间,不禁热泪盈眶,从山洞中奔了出去,叫道:‘小玄子,小玄子,你找我么?小桂子在这里!’”
  这是完完全全的自然反应,没有权衡过是不是圈套,没有任何的犹豫。他不顾一切地走向那个声音,暴露自己的所在,正正是因为对小玄子的那一份真情。
  包括他之前屡次的舍命相救,许多时候,我相信他自己都忘了身上的护体宝衣。那不是一个忠臣在保护他的主子——无赖韦小宝永远做不了深明大义的忠臣,他更无所谓为了天下苍生。每一次挺身而出,他只是作为小太监小桂子,下意识地保护自己唯一的好兄弟。
  然而就连通吃岛上的这一回暴露行踪,也是康熙算无遗策,料定了小桂子对他的感情。
  我不知道康熙四处派人寻找韦小宝,乃至于后来自己数次亲下江南,当中有几分是为了找回最信赖的好朋友,又有几分是为了榨取他身上的剩余价值——命令韦小宝剿灭天地会。
  每念及此,我总要觉得恻然。这对昔日打打闹闹的好哥们儿之间,终究被时间的洪流,掘出了一道无法跨越的沟渠。前段时间我的好朋友博妃也跟我灌输了一个道理:人生在世,其实根本不需要“最好的朋友”,尤其在我们这个年纪,根本不需要妄想去抓住身边的任何一个人,等我们达到了应有的高度,有了自己固定的阶层,最适合的人一定会出现在身边。
  我很难接受,这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男生说出来的话。
  但是不可否认,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敲在了我心上。
  博妃说:“当你脱离了现实的羁绊,你就能获得纯粹的感情。这个就两种情况,一个是小时候,一个是你成功的时候。”
  诚然,倘若韦小宝不是圣眷日隆,朝内朝外的那些达官贵人没有谁会对他笑脸相迎,陈近南不会屈尊收他为徒,沐王府不会奉他为英雄,神龙教不会对他委以重任……惟独一个康熙,与他感情最纯粹的时候,却也是不懂事的幼年。
  什么都不懂的年纪,曾经最掏心,所以最开心。但那到底只不过是曾经。
  当我领会到这个道理的时候,我一个人坐在天台,远眺广州的灯火辉煌,听着耳机里杨宗纬唱的《流浪记》,泪水就这样哗哗地掉。原来我们都要孤独地面对这个世界,没有哪个港口是永远的停留,没有哪个朋友是可以亲密无间走到最后。
  陈奕迅也唱过:就算来年陌生的是昨日最亲的某某,也总好于那日没有遇见过某某。他也还唱过一句:“极灿烂时光,一去难再遇上一次。”
  逐渐长大以后,小玄子与小桂子之间有了阶层的区分。命运的手将他们分在了截然不同的两岸,朋友固然还是朋友,但两人的感情也掺杂了太多其他的东西,再也不可能纯粹。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长大成人就是这一点可怕,我们都会变得冷静而理智,能够在几秒种以内,站在自己的立场,迅速计算出得失。“这个朋友值不值得交”,判断的标准也不再是情感上的需求,而更多的是理性地考虑现实价值。
  在《鹿鼎记》当中,没有真正的英雄,没有纯粹的感情,没有浪漫得令人心折的邂逅,没有豪壮得令人热血沸腾的梦想——这个故事,不像之前的任何一部金庸作品,给我们塑造出一个充满激情的武侠世界。
  这个故事里面,有的是官场百态,有的是丑陋的人性,有的是妥协的选择,有的是千疮百孔的爱情。我们大都接受不了这个故事的不完美,甚至于在《鹿鼎记》最初发表的时候,就有大批的金迷不敢相信是金庸所著,怀疑这部作品是枪手代笔。
  然而,从前的每一个武侠故事都是梦想,惟有《鹿鼎记》才是真正的生活。
  我们往往做不到一琴一箫笑傲江湖,做不到一人一雕隐居山林,做不到豁出身家性命镇守襄阳,也做不到为了黎民福祉以断箭刺穿自己的心窝。
  我们唯一最容易做到的事,就是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叹一口气——在上级面前,恭恭敬敬地奉承一句“鸟生鱼汤”;在朋友面前,或许偶尔可以敞开怀抱,笑着骂一句“他妈的”;在追逐爱情的时候,首先使用的不是真情,而是争斗竞逐的手段。
  正所谓,观破世事惊破胆,参透人情冷透心。
  曾经有人说:“我不怕死,可我怕我死了以后,再也没有人像我一样爱你。”于是十二少和如花情到浓时,共吞鸦片自尽,而十二少被救过来以后独留人世,却再也没有勇气为爱情死第二次。
  在鲁迅的小说《肥皂》里,主角四铭那敏锐聪慧的妻子,在鄙视了丈夫的虚伪行径以后,却没有与丈夫决裂,仍然将丈夫送她的肥皂拿来用了很久。我们老师是这样解释:“人成长以后总要回归柴米油盐,当一个人年纪越来越大,坚持的勇气就会越来越少,很难做到年轻时的决绝。”
  所以,太美的承诺,总是因为太年轻。
  什么白头到老,什么非你不可——这世间,根本没有那样完美如海市蜃楼一般的情感。没有谁一定和谁走到最后,没有谁离了谁是不可以的。当明白了这些以后,那些一夜白头永不分离的誓言,还能信誓旦旦地说出口么?
  所有悦耳动听的情话,诸如所谓“对的人在对的时间相遇”,所谓“你是谁,就会遇见谁”,所谓“我知道,你一定会来”——仔细想来,其实也是说:一个人只有在确定了自己的位置以后,才能接收到相同档次的人,也才能调整出自己面对这个世界的最佳姿态。
  这个道理,大概还需要我们慢慢消化。
  如今正值毕业季,其实我很害怕看到,今朝踌躇满志踏出校园的那些学长学姐,会渐渐地被现实打磨成连他们自己也不认识的样子。
  不管怎样,有一句话是没有说错:若想获得纯粹的感情,首先就要让自己变得强大。也惟有变得强大,才能保护好内心深处的那一点未经污染的灵魂。
  这,便是我阅读的最后一部金庸,所告诉我的,最深刻的道理。
  当有朝一日,所有的英雄梦想,不得不在现实面前跪下——我只希望各位的心中,还能保有一席之地,仍住着当年那个不谙世事的小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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