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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袋混凝土在屈家店枢纽上游右岸堤防除险加固工程中的应用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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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袋混凝土在屈家店枢纽上游右岸堤防除险加固工程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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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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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超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方商品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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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超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产40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盖章):& &安徽华超混凝土有限公司& &&&&
编制日期:2014年12月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年产40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
安徽华超混凝土有限公司
舒城县千人桥镇安徽华超混凝土有限公司
舒城县千人桥镇鲍桥村(六舒三路K63处)
立项审批部门
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舒发改备案[2012]53号
[C31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总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
舒城县发改委于2012年6月向舒城县永伦涵管制造有限公司下达新建年产40万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的备案通知。2013年,舒城县永伦涵管制造有限公司投资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后成立于安徽华超混凝土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后,利用(租赁)原舒城县永伦涵管制造有限公司厂房,投资3580万元,建设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两条线设计生产规模达60万方。
为履行环保手续,2014年12月,安徽华超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委托我公司对“年产40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通过现场调查,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导则,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建于2013年,本次属于补做环评。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
2、产品方案及建设内容
项目单位目前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1 项目产品方案
商品混凝土
日常生产中以生产C20、C25、C30、C250、C55为主
本项目现有工程内容见下表
表2 &本项目现有工程内容一览表
单项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及规模
商品混凝土生产线
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设计规模60万m3商品混凝土,每条生产线配置4个主粉料仓、1条运输廊道和一台主搅拌机。
占地面积约6亩。露天堆放黄砂、碎石
每条生产线配置4个主粉料仓,包括水泥仓罐、矿粉仓罐、粉煤灰仓罐以及添加剂罐
办公及其他
办公室及食堂约2000m2
生产、生活给水管网,生产用水来源于地下水,生活用水为自来水。
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少量职工食堂生活污水、公厕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村民定期外运
各粉料仓罐顶部配有粉尘过滤器,主搅拌机配有袋式收尘器
隔声、减震等
生活废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村民定期外运,农田利用
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配浆水沉淀池和清水池,浆水沉淀池共三级,第一、二级沉淀池均为7m*4m*2m,第三级4m*3m*2m。清水池容积为5m*4m*3m
一般固废堆放场所
3、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目前平面布置如下:
(1)主出入口:向南,面舒三路。
(2)办公区、生活区:位于厂区的西侧。
(3)生产区:位于厂区中间地带,两条生产线东西向并排布置。
(4)物料堆场:位于生产区北侧,分别设有黄砂堆放区、碎石堆放区。
(5)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位于项目区东侧,设有三级沉淀池和循环用水池。平面布置情况详见附图2。
4、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项目单位混凝土生产线设计规模60万方。自2013年投产以来,由于市场因素,年产量均小于设计规模。本评价按照年产40万方规模进行估算运营期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具体详见下表。
表3&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5、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下表。
表4&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卸料门液压系统
计量仓(单独计量)
滚筒及驱动装置
滚筒及驱动装置
输送皮带(NN200)
主体框架结构
水称量供给
水称量供给系统
水泥称量系统
粉煤灰+矿粉称量系统
外加剂称量供给系统
外加剂秤斗(不锈钢)
管道及阀门
骨料中间仓
(衬板为耐磨橡胶)
主机除尘系统
布袋收尘器
电磁阀及管路
6、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职工人数:目前,项目职工人数为32人。
工作制度:项目单位所设计的工作制度为,单日三班制,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数为2400小时。由于受市场因素影响,项目单位实际工作制度和日工作时间波动较大。
7、产业政策分析
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规定,商品混凝土生产未列入该目录,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规定,属于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8、规划相符性
《舒城县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下称《规划》)指出:舒城县拟定设置6座搅拌站,近期在县城柏林乡设置,中期在南港、千人桥镇设置,远期在桃溪、五显、汤池设置,单座站设计年生产能力达到60万立方米。县城原有3座搅拌站近期予以保留,远期至2030年随着城市改造逐步有序退出。本项目位于舒城县千人桥镇鲍桥村(六舒三路K63处),属于《规划》批准布点,该站共布设两条180m3/h生产线,设计规模为60万m3,因此,本项目符合舒城县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环评阶段,本项目已建成投产。根据六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矿山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等五个工作方案的通知》(六大气办[2014]16号)中附件3“六安市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现场调查的情况,找出项目单位存在的以下的环境问题,具体见下表。
表5&& 项目目前存在的环保问题
[2014]16号要求
目前存在问题
应在出入口内侧水平距离1m范围内以及混凝土搅拌站区域内设置排水沟槽,排水沟槽的设置应满足区域内总排水量并达到连环贯通,并确保进入废浆水沉淀池,经沉淀后应重复使用,做到少排或零排。
生产区设有废浆水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后重复利用。但出入口及厂区内未设置连环贯通的排水沟槽
目前已有的混凝土企业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封闭式骨料堆场库房,过渡期间应采取覆盖、喷淋等临时性防尘措施
无封闭式骨料堆场库房,部分骨料已采用覆盖临时性防尘措施,但有部分骨料还处于露天堆放。
上料、配料、搅拌等环节实施封闭,并配置喷淋设施
配料、搅拌环节已实施封闭,但上料环节未实施封闭,也未配置喷淋设施
未设置规范的固废堆场,沉淀池产生的污泥渣露天堆放
粉料仓罐顶部采用过滤器拦截除尘,易发生“冒顶”现象,导致粉尘非正常排放,污染环境
因未设置连环贯通的排水沟槽,厂区内少量冲洗水通过雨水排放口排入项目西厂界处的花沟堰,目前,排口处下游50m已出现淤泥沉积
项目区东南角处设置一柴油罐,油罐置于为砖混房内,有防雨、防晒功能,房内地面硬化防渗、房外裙角未设置围堰,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安徽省舒城县舒城县千人桥镇鲍桥村(六舒三路K63处)。
舒城县位于安徽省中部、大别山东麓、巢湖之滨,江淮之间。介于东经116°26′-117°15′、北纬31°1′-31°34′之间。东接庐江、巢湖,南连桐城,西与岳西、霍山接壤,北与合肥为邻,距省会合肥市54公里。合九铁路、206国道、105国道、沪蓉高速公路横穿境内,长江、巢湖等水运航道方便快捷。
千人桥镇位于舒城县东部,地处北纬31°26',东经116°39'。东与杭埠镇毗邻,西与孔集镇接壤,南面通过漫水桥与百神庙镇往来,北与新仓镇隔河相望。六(安)舒(城)三(河)、千(千人桥)百(百神庙)路穿境而过,东沿六舒三路9公里即可到达合九铁路、沪蓉高速公路舒城站,南沿千百路可至庐江、巢湖。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周围环境概况见附图3。
2、地质地貌
舒城县地貌西高东低,人口分布西疏东密,自然格局呈现为“五山一水二分田,二分道路和庄园”,是一个山、丘、圩兼备,集山区、库区、老区、贫困区为一体的县份。西南为大别山余脉,山高岭大,林木葱茏,最高点万佛山峰海拔1539m。山地面积约占全县52%。中部是丘陵岗区,岗岭绵延,山丘起伏。丘陵面积约占全县20%。东部属冲积平原,阡陌交接,坦荡如砥,最低点舒三海拔7m。畈区面积约占全县28%。
根据安徽省地层划分,本地区层分区属扬子地层区下扬子地层分区。由粘土、亚粘土、砂及砾石组成,厚0-232m。项目区地质构造上属扬子淮地台区的下扬子台坳,工程的地质条件较好。地基承载力为fk=18Kpa,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3、气候气象
舒城县属北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季风显著,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温暖湿润,霜期短、日照长,光照长,光照资源由南向弱递减,但雨量年际变幅大,旱涝频繁。多年平均气温为12.9~15.6℃,最热7月份,平均气温28.4°C,极温40.5°C;最冷1月份,平均气温2.4°C,极温-17°C。年平均风速为2.4m/s,最大风速实测最大值为10.3m/s,风向为东南风。流域内年平均日照时数1969h。年平均无霜日为224d。多年平均降雨量1100mm以上,山区多于平原;多年平均蒸发量1397.8mm,与降雨量相反,以西南山区向东北平原递增。
4、水文特征
舒城县属长江流域巢湖水系,境内主要河流有杭埠河和丰乐河,杭埠河贯穿其中,丰乐河绕其北,杭埠河、丰乐河流入巢湖的水量占巢湖入湖总量的60%以上,对巢湖水质贡献较大,另有10条支流及杭北、舒庐两大干渠,河网密度0.7。
本项目区域范围内主要为三里河和路里河,属于丰乐河水系。
丰乐河古称桃溪,清代称后河,又名界河。源流有三,均出六安县境,北支称思古潭河,源于小椿树岗,东南流经范庵穿淠杭干渠,经本干至入巢湖口长6km,思古潭至双河镇;中支称陈家河,又名张店河,源于凤凰台的驻马尖和横塘岗的豪猪岭,东流,两小股于张店会合后,至半个墩穿打山渡槽,至双河镇纳北支思古潭河东流至龙咀;南支称张母桥河(又名小界河),源于大山寨骑马岗,东北流至东河口汇嵩寮岩托儿岭,自西来之水,东流经南官亭,穿将军山渡槽至龙咀。三支于龙咀会合,以下为丰乐河本干,也是舒城、肥西两县交界的河道。东流至桃溪,河道弯曲,历史上无堤防,新中国成立后开始沿河修小堤、圈圩。过桃溪大桥后,续东流经新仓、三河镇,于大潭湾汇入杭埠河,全长117.5km,流域面积2080 km2。双河镇至桃溪,河段长27.37km,河底高程15.4 到7.9m,河底宽10 到20m,堤顶高程24.5到19.0m;桃溪至大潭湾河口,河段长31.55Km,河底高程7.9到5.9m,河底宽20到70m,堤顶高程24.5到14.5m。桃溪站历史最大流量为661 m3/s(日),最小流量为20.2 m3/s(日);历史最高水位为17.43m(日),日水位8.11m历史最低。丰乐河现防洪标准为二十年一遇,1991年发生百年一遇大水时丰乐河溃堤,导致杭埠镇规划工业园东北部淹没,水面高程12.2m。丰乐河河岸高程约13-14m。
5、土壤、植被及生物多样性
全县地貌可分为中低山区、丘陵区、岗区、平原圩畈区四种地貌组合类型。其中中低山区(500-1500m),面积约350 km2,约占全县总面积的17%;丘陵区(100-500m),面积680 km2,占总面积的32%;岗区(40-100m),面积380 km2,占总面积的18%。平原圩畈区(7-40m),面积690 km2,占33%。
舒城县土壤共分7个土类、12个亚类,土类主要包括黄棕壤、棕壤、潮土、紫色土、石灰岩土、草甸土和水稻土等,其中面积较大的为黄棕壤和水稻土,分别占总面积的46.0%和27.2%。由于同处一个生物气候带内,土壤的水平分布不太明显,但垂直分布较为明显。在地形、母质和人为生产活动等因素的作用下,随着地形由高到低的变化,土壤呈规律性分布。
区域植被类型以落叶阔叶林为主,针叶林和针、阔混交林多分布在山区,主要树种为杉、松、榆、刺槐、泡桐、杨树、臭椿等。由于人类长期生产活动的影响,项目区植被以农作物和人工种植的乡土树种为主要构成。项目区内农业种植主要为水稻和小麦、油菜等旱作物。经济林地,主要以竹子、茶叶、栗子为主。
野生动物资源相对较少,主要有麻雀、斑鸠、野兔、黄鼠狼、刺猬、鼠类等,均为当地常见物种,未发现珍稀动物。
渔业资源以人工养殖的经济鱼类为主要如青鱼、草鱼、鲫鱼等。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舒城县经济社会概况
舒城县总面积2092平方公里,耕地67万亩,人口100万(2007年末),辖21个乡镇、1个开发区管委会。
2013年,舒城县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1亿元;财政收入11.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785元。全年实现固定资产投资89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41亿元,;新增亿元企业10家,总数达60家;成功创建省级出口童车质量安全示范区,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发展民营经济先进县”。
2、千人桥社会经济概况
千人桥镇在进行城镇化建设进程中,牢固树立产业兴镇的理念,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壮大城镇经济势力。先后建成了机电制造、体育用品制造、、精米加工、服装加工、白酒酿造等8家重点企业。同时按照“提升一产、扩大二产、发展三产”的要求,着力培育壮大优质粮油、精细、特色水产、苗木花卉、特色家禽、家畜等五大支柱产业,建成了万亩优质粮油种植基地3个、千亩精细蔬菜种植基地2个、千亩苗木花卉培育基地2个、千亩特色水产养殖基地2个、千亩优质水稻良种繁殖基地2个、千亩农业综合示范开发区2个。
3、舒城县混凝土搅拌站目前建设情况及规划情况
(1)舒城县商品混凝土需求及目前建设情况
根据舒城县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预测,到2030年预拌混凝土需求量将达到210万立方米左右,由于每年建设过程中各季节的不均匀性,以及建设项目混凝土企业可能出现特殊性,舒城县混凝土年需求生产能力要求达到360万立方米左右,才能有效保障市场需求。目前,舒城县有6家混凝土搅拌站,5家已建成投产,分别为强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舒城县华恒建材有限公司、安徽拂瑞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瑞奥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安徽华超混凝土有限公司(本项目);1家在建,为舒城县江润建材有限公司。上述6家混凝土搅拌站总计能力约为360万方。
(2)《舒城县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
规划发展目标和规模:
①搅拌站服务范围应覆盖到县域镇区所有建设工程,且混凝土供应将按照每年60万立方米的设计生产能力来控制和布点,搅拌站服务半径按≤30公里控制。搅拌站的布点将以城镇为重点,以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为主,兼顾农房建设和其他工程。
②根据近远期建设市场发展情况,初步规划6座搅拌站。同时,以科学发展观合理布点,搅拌站一般宜设置在经济开发区、工业区附近,满足本项目的卫生防护或大气环境保护要求,避开生态敏感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居民生活区,保护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③搅拌站布点应尽量靠近道路交通运输方便,砂、石、水泥来源容易的地方,达到就地取材,减小生产成本和运输成本的目的。
④近期优化资源配置,解决老城区和开发区部分市场混乱的问题。
⑤远期达到搅拌站布局合理,配比合理化,基本市场建设现代化。
⑥舒城县布点6座搅拌站,单座站设计年生产能力达到60万立方米。分别为柏林站、南港站、千人桥站、桃溪站、五显站、汤池站。
布点规划:
①县城城区现有3座商混站,设计生产能力各60万立方米,总计180万立方米,近期予以保留,远期有序退出。主要服务于城区重点工程和县工业园区建设。服务范围主要为城区、县工业园区。
②柏林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近期规划), 位于秦家桥集镇,年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立方米,该点建成后将成为舒城新型建材产业园、棠树现代家居产业园、张母桥特色农产品产业园、干汊河羽毛产业园及西部乡镇混凝土供应的主要来源。服务范围为县城西区、柏林、棠树、张母桥、干镇。
③南港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中期规划), 位于南港镇,年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立方米,该点建成后将成为舒城汽车产业园、舒茶皮革产业园、南港工业集中区及东南部乡镇混凝土供应的主要来源。服务范围为南港、舒茶。
④千人桥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中期规划),位于千人桥镇,年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立方米,该点建成后将成为七星工业园、千人桥工业集中区及东部乡镇混凝土供应的主要来源。服务范围为县城东区、千人桥、百神庙。
⑤桃溪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远期规划), 位于桃溪镇,年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立方米,该点建成后将成为县工业园及舒城北部地区混凝土供应的主要来源。服务范围为城区、县工业园区、桃溪。
⑥五显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远期规划), 位于五显镇,年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立方米,该点建成后将成为舒城中、西部乡镇混凝土供应的主要来源。服务范围为五显、晓天、山七、高峰、万佛湖。
⑦汤池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远期规划), 位于汤池镇,年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立方米,该点建成后将成为舒城南部乡镇混凝土供应的主要来源。服务范围为汤池、春秋、河棚、庐镇、阙店。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委托舒城县环境监测站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见下表,监测点位见附图1。
表6&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日均浓度范围
0.022~0.038
0.024~0.054
0.032~0.18
二级标准值
从上表数据可知:评价区域内SO2、NO2和PM10日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说明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总体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地表水为杭埠干渠张湾支渠,为灌溉功能,水体规划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Ⅲ类水质。本次评价委托舒城县环境监测站对张湾支渠进行了水质现状监测,监测断面位见附图3,监测结果见下表。
&&&&&&&&&& &&&表7& 水质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mg/L
pH(无量纲)
从上表可以看出,张湾支渠水质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Ⅲ类标准的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生产区南厂界临六舒三路(省道S351),交通噪声明显。生产区东厂界临兴福米业厂界,西、北厂界外50m范围内均为空地。结合现场调查,本次环评委托舒城县环境监测站进行噪声现状监测,在项目北侧、南侧厂界(省道S351路肩处)分别设置了1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见下表,监测点位见附图3。
表8& 噪声现状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Leq[db(A)]
评价标准值Leq[db(A)]
北厂界外1m
南厂界外1m(省道S351路肩)
从上表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北厂界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2类区标准的要求,南侧厂界临省道S351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4a类区标准的要求。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对建设项目所在厂址周边环境现状的踏勘。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9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对象
项目所在区域
千人桥鲍桥村方小队
距南厂界30m,距搅拌楼70m,距物料堆场中心160m
千人桥鲍桥村金大圩队
最近居民住宅距项目东界270m,距搅拌楼280m,距物料堆场300m
千人桥鲍桥村方小队
距西北厂界80m,距物料堆场中心120m,距搅拌楼210m
距项目西厂界100m,距搅拌楼140m,距物料堆场140m
千人桥中学
距东厂界670
千人桥鲍桥村方小队
距南厂界30m,距搅拌楼70m,距物料堆场中心160m
千人桥鲍桥村方小队
距西北厂界80m,距物料堆场中心120m,距搅拌楼210m
距项目西厂界100m,距搅拌楼140m,距物料堆场140m
评价适用标准
1、大气环境
SO2、PM10、NO2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 &&表1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Nm3
污染物名称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地表水杭北干渠及其张湾支渠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Ⅲ类标准,见下表。
表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Ⅲ类(mg/L)
pH值 (无量纲)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沿六舒三路(省道S351)一侧路肩30m内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4a类区标准。其他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2类区标准,详见下表。
&&&&&&&&&&&&&&&&&&&&&&&&&&&&&&&&&& &&& &&&&&表12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1、大气污染物
①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2、表3中“水泥制品”所列排放标准。
表1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厂界外20m处
②油烟废气
食堂产生的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表1、表2及其《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4类、2类标准;标准值见下表。
表1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南侧厂界
项目其他厂界
项目生产中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排放,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有少量生活污水,因此,评价建议项目单位可不申请总量指标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运营期工程分析
一、生产工艺流程及说明
骨料卸车及堆放
骨料中间仓
图1& 商品混凝土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
工艺流程说明
用铲车将骨料堆场分别铲入骨料仓,经自动秤量后,经输送带自动送入搅拌楼的骨料中间仓,再同从水泥罐、粉煤灰罐以及添加罐中螺旋输送、秤量的物料一并进入搅拌主机,加入一定水量,搅拌一定时间后,成品,装入罐车,运至施工现场。
二、主要污染工序:
(1)骨料卸车及骨料堆场扬尘(G1)
骨料运至料场,通过压力自卸,会产生少量的扬尘,呈无组组排放。扬尘的排放量与卸料时的风速、骨料的含水率相关,难以定量分析。
骨料堆场堆放的黄砂、片石(瓜子片)中往往含有细微的颗粒物,在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少量的扬尘。目前,项目单位对部分骨料加盖防尘网,未加盖防尘网的骨料在有风的时候,会产生少量的扬尘。
(2)骨料入搅拌机(G2、G3)
生产中,物料用铲车一次铲入不同的料仓,铲车卸料的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无组织粉尘排放。粉尘产生量与自然风速、物料含湿量等因素相关,粉尘的无组织排放。
骨料仓卸料至骨料秤,秤量后卸料至平皮带再转运至斜皮带运输。目前项目单位运输廊道采用密封措施,无粉尘排放。
(3)泵料入罐粉尘(G4)
通过压力泵将水泥、粉煤灰、矿粉、添加剂泵入仓罐体。目前,项目单位各粉料罐体顶部均设有圆筒形过滤,过滤上料过程中的释放的含尘废气。正常情况下,过滤器除尘效率达90%以上。类比同类设施,泵料入罐粉尘排放浓度在30~60mg/m3,排放速率在0.1~0.2kg/h,年排放量约为0.4t。
(4)搅拌楼粉尘(G5)
搅拌楼粉尘主要来自于各种粉料经秤量后投放到搅拌机和骨料经斜皮带送入中间仓、再进入搅拌机过程中。其中贡献最大的来自粉料卸至搅拌机是瞬间产生的粉尘,
目前,项目单位搅拌主机配有布袋除尘器,搅拌楼采用密封措施,有效控制了搅拌楼粉尘的排放量。
(5)车辆运输及场地扬尘
项目车辆运输包括砂骨料运输、混凝土罐车运输。厂界外运输路线为省道351,为沥青路面,产生的扬尘量很小。场内运输路面为水泥硬化。目前,通过对路面洒水降尘、定时清扫以及罐车出场清洗等措施,场内运输扬尘量轻微。
(6)食堂油烟
项目单位共有员工32人,厂区内设有食堂,每天平均约有15名员工厂内用餐,按年工作300天,按照每人每天使用0.04kg食用油计算,则项目年用食用油为180kg。一般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一般取平均值2.83%,则估算项目产生的油烟量为5.1kg/a。食堂使用两个灶头、每个灶头每天使用4个小时、每个灶头的排风量以1500m3/h计,则饮食油烟产生浓度为2.8mg/m3,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最终排放浓度低于2.0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标准,排放量为1.28kg/a。
本项目用水单元主要为生产用水、车辆冲洗水、生活用水及厂区浇洒用水。
(1)生产用水: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加水进行配浆使用,用水量为294t/d,其中新水量约为286t/a,废水处理回用水约为8.0吨,全部进入产品。
(2)冲罐及冲洗用水:项目混凝土罐车、料浆罐、搅拌罐定期冲洗,冲洗用水量为13.0t/d,其中有4.0吨来自于废水处理回用水。中主要含有砂石沉淀物,经砂石分离机后、沉淀,回用于生产和厂区内降尘。
(3)厂区浇洒用水:项目单位厂区降尘洒水约为1.0吨/d,全部来自于废水处理回用水。
(4)生活用水:项目职工共计32人,厂区配有食堂,就餐人数平均每天约为15人,全厂职工生活用水按0.08m3/d计算,约2.56m3/d,排放系数取0.8,排放量约为2.0m3/d。另外,厂区内设有职工公厕,公厕内配有间歇式冲水箱,公厕日产生废污水量约为0.5m3/d。建设项目水平衡图见下图。
车辆冲洗用水
浆水沉淀池
定期清运、农田利用
厂区降尘浇洒用水
回用于生产
图2&& 建设项目水平衡图(m3/d)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和泵的运行,主要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搅拌机、空压机设备噪声以及罐车、铲车、砂料运输车交通运输噪声,上述设备噪声源强在80dB(A)~90dB(A)之间。目前,项目单位对空压机、搅拌机均采用封闭降噪措施,降噪效果约为20 dB(A)左右。
另外,粉料泵罐过程,泵罐车自动的空气压缩机会产生噪声,其噪声值在105 dB(A)左右,属于高噪声,不定期泵罐,每次泵罐车间约为1小时。目前,项目单位已要求所有进场的粉料泵罐的空压机须设有消音设施,否则一律不予进场。
(1)浆水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年产生量约为30t/a,主要成分为砂石等,属于一般固废,外运用于铺路材料。
(2)生活垃圾:项目员工合计32人,年工作30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d?人计,则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4.8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骨料卸车及骨料堆场
无组织排放,产生量少
无组织排放,产生量少
骨料入搅拌机阶段
无组织排放,产生量少
无组织排放,产生量少
300~600mg/m3,4t/a
30~60mg/m3,0.4t/a
车辆运输及场地
无组织排放,产生量少
无组织排放,产生量少
5.1kg/h,8mg/m3
1.28kg/a,2.0mg/m3
88500 m3/a
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农田利用
250mg/L,0.51t/a
100mg/L,0.20 t /a
250mg/L,0.51 t /a
30mg/L,0.06t/a
浆水处理池
砂石沉淀物
外运用于铺路材料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和泵的运行,声级值在80dB(A)~90dB(A)之间,高噪声设备主要有搅拌主机、空压机等以及罐车、铲车等交通运输噪声。
主要生态影响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已投入运行,下一步,项目单位将根据相关规范,建设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施工期工程量很小,因此,本环评不考虑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目前防尘措施下的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骨料卸车扬尘
骨料卸车会产生少量的扬尘,其产生量与卸料时的风速、骨料的含水率相关,产生的扬尘呈无组织、间歇性、瞬时排放。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单位运进的砂石料均有一定量的含水率,卸料的起尘量很小。距料场最近的居民点为西北向1户居民点,距离在120m,卸料扬尘对其影响轻微。
②骨料堆场扬尘
目前,项目单位对骨料堆场的部分砂石料进行覆盖降尘,在有风的情况下,未加盖防尘网的骨料会产生扬尘,其扬尘可按堆场起尘的经验公式计算:
其中:Q――起尘量,kg/吨?年;
V50――距地面50m处风速,m/s;
V0――起尘风速,m/s;与粒径和含水率有关,
W――尘粒的含水率,%。
不同粒径的尘粒的沉降速度见下表。
表15不同粒径尘粒的沉降速度
沉降速度,m/s
沉降速度,m/s
沉降速度,m/s
类比同类物料堆场的监测数据,骨料堆场扬尘对大气的影响范围主要起尘点100m以内。在起尘点下风向0~50m为重污染带,50~100m为较重污染带,100~200m为轻污染带,200m以外对大气影响甚微。
③骨料入搅拌机
铲车上料过程中由于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尘粒的粒径在100um以上,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多降落在生产区内,扩散范围较小,对区域空气环境和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相对较小。骨料称量后,通过密封运输廊道,再进入搅拌机,该阶段不会产生扬尘。
④粉料仓罐粉尘
对于粉料仓罐,通过仓罐顶部的过滤器进行除尘。正常情况下,过滤器通过时常清洗和更换、不会发生堵塞情况,除尘效率良好,泵料粉尘可以满足达标排放,对区域的空气环境影响相对较小。非正常状况下,过滤器堵塞,在泵料时会出现罐体“冒顶”现象,即高压粉尘气流冲开罐顶安全装置,导致粉尘污染周围环境。由于尘粒为细微颗粒物,在这种非正常状况下,随着高压气流从罐顶排放后,将形成污染气团,在不利天气条件下(逆温层),含尘气团将不宜扩散,导致区域空气环境中粉尘浓度超标,对周边的空气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为明显。
⑤搅拌楼粉尘
搅拌机配有袋式除尘,且搅拌楼封闭,杜绝粉尘无组织外排。
⑥运输车辆及场地扬尘
厂界外运输路线为省道351,为沥青路面,产生的扬尘量很小。场内运输路面为水泥硬化。目前,通过对路面洒水降尘、定时清扫等措施,并拟将设置罐车进出场清洗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场内运输扬尘产生的影响轻微。
(2)环评提出防尘措施后的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六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矿山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等五个工作方案的通知》(六大气办[2014]16号)中附件3“六安市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以及粉料泵罐时的非正常排放,本次环评提出下列防尘措施:
1)堆场周围设置喷淋设施,卸料过程中采用喷淋除尘。
2)骨料上料环节实施封闭,并配置喷淋设施。
3)应对堆场内所有物料加盖防尘网,并同步建设骨料堆场封闭库房。
4)粉料罐区全封闭,加强生产管理,在每次泵料后,应及时检查过滤器堵塞情况,增加对粉料仓罐的过滤器清洁频次,必要时进行及更换,杜绝泵料时非正常排放。
在现有的防尘措施和本次环评提出的防尘措施后,项目粉尘排放影响效果对比见下表。
表16 项目粉尘排放措施及影响程度一览表
目前已采取的防尘措施
粉尘影响程度
环评提出的防尘措施
最终影响程度
骨料卸车及骨料堆场
部分骨料加盖防尘网
未加盖防尘网的骨料,在有风的情况下,距起尘点100m为较重污染带,从而对项目周边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
对全部骨料临时覆盖防尘网,并同步建设骨料堆场封闭库房,堆场周围设置喷淋设施,卸料时采用喷淋除尘
杜绝粉尘无组织排放
骨料进入搅拌机阶段
铲车上料入料仓无防护措施,料仓骨料称量后,通过封闭式运输廊道入搅拌机
铲车上料入料仓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多降落在生产区内,扩散范围较小,对区域空气环境和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相对较小。
上料仓封闭并配喷淋设施,料仓骨料称量后,通过封闭式运输廊道入搅拌机
杜绝粉尘无组织排放
搅拌楼封闭,搅拌机上配布袋除尘,
粉尘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影响轻微
杜绝粉尘无组织排放
粉料仓罐泵料
粉料仓罐顶部各配一台过滤器
正常情况下,泵料粉尘可以满足达标排放,对区域的空气环境影响相对较小。非正常情况下,区域空气环境中粉尘浓度超标,对周边的空气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为明显。
粉料仓罐全封闭,加强生产管理,在每次泵料后,应及时检查过滤器堵塞情况,增加对粉料仓罐的过滤器清洁频次,必要时进行及更换,
杜绝粉尘排入外环境
运输车辆生产场地
厂区地面硬化,专人清扫和洒水降尘措施、罐车出场采取清洗
粉尘无组织排放的影响轻微
拟采取罐车进出场冲洗台
粉尘无组织排放的影响轻微
从上表分析可看出,在采取改进措施后,在骨料卸车及骨料堆场、骨料进入搅拌机阶段、骨料搅拌和粉料仓罐泵料过程中均可做到杜绝粉尘无组织排放。但项目单位落实好运输车辆及生产场地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对运输车辆及生产场地粉尘的无组织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分析如下。
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预测生产场地扬尘的无组组排放。
A:预测因子:根据项目污染物的特征,确定预测因子为Pm10。
B:评价标准:Pm10小时浓度取日均浓度3倍,为0.45mg/m3。
C:预测参数见下表19,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表17&& 无组织废气预测参数表
与正北夹角
面源初始排放高度
年排放小时数
生产场地扬尘
D:预测结果
根据相关模式及有关源强和参数,计算出各污染物预测结果见表20:
表18& 估算模式预测污染物浓度扩散结果
影响浓度(mg/m3)
影响浓度(mg/m3)
以上表预测结果可看出,生产场地扬尘在10m处达到最大地面落地浓度,浓度值为0.08955mg/m3,在质量标准限值之内,厂界无超标点,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中的第7.2条规定:“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进入呼吸带大气层时,其浓度如超过GB3095与TJ36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则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Cm--为标准浓度限值(mg/m3);
Qc--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r--为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L--为工业企业所需的卫生防护距离(m);
A、B、C、D为计算系数。根据所在地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查取。经计算,本项目各生产单位卫生防护距离结果见下表:
表19&&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污染源位置
浓度限值(mg/m3)
平均风速(m/s)
无组织排放源强(kg/h)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m)
卫生防护距离确定值(m)
生产场地扬尘
综上,本项目在采取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骨料卸车及骨料堆场、骨料进入搅拌机阶段、骨料搅拌和粉料仓罐泵料过程中均能做到杜绝粉尘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的粉尘影响轻微,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生产场地粉尘的无组织不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即以生产场地为中心,半径为50m的范围为卫生防护距离。经调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目前,项目单位产生的废生产废水废水主要来自车辆冲洗,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浆水沉淀池共三级,第一、二级沉淀池均为7m*4m*2m,第三级4m*3m*2m。另外,配置一个清水池,容积为5m*4m*3m,满足项目生产要求。
项目区设有小型职工食堂、一座公厕,公厕内配有间歇式冲水。食堂废水同公厕粪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农田利用。
评价提出项目单位按六大气办[2014]16号规定,做好下列工作:
(1)、近期项目单位要在厂区内设置排水沟槽,并与浆水沉淀池连通,确保初期雨水、厂区地面冲洗水、车辆冲洗淋沥水排入浆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杜绝地表水水的污染。并对厂界西侧的花沟堰进行清理整顿,清理范围、内容:自项目雨水排口至下游50m范围内沉积的淤泥。
(2)、项目单位后期,应对浆水沉淀池配套砂石分离器,一方面通过砂石分离器,提供废料的重复利用率。另一方面也大大减小浆水沉淀池污泥的产生。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主机、空压机等以及罐车、铲车等交通运输噪声。目前,项目单位对空压机、搅拌机均采用封闭降噪措施,降噪效果约为20 dB(A)左右。通过现状监测可知,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达标排放。
经现场调查,与项目最近的居民点为千人桥鲍桥村方小队,该居民点距项目南厂界30m,距搅拌楼70m、距物料中心堆场160m。
与项目南厂界间隔省道351。经走访,该村民组认为项目昼间生产中其噪声排放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影响较小。为进一步减缓项目噪声影响,评价提出:
(1)严格执行六大气办[2014]16号规定,在厂区主入口设置禁鸣标志。
(2)禁止夜间上料、夜间生产,确需因购买连续浇注混凝土需要夜间生产时,应提前告示周边的居民点,并征得居民同意。
(3)对粉料泵罐过程,因泵罐车自动的空气压缩机会产生的噪声,项目单位应加强管理,要求所有进场的粉料泵罐的空压机须设有消音设施,否则一律不予进场。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目前,项目单位对浆水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多为沙石混合物)外运,用于道路建设材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后期项目单位应建设规范建设固废堆场,堆场在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下列工作:
(1)堆场应置于浆水沉淀池附件,便于及时收集污泥,并有明沟与将水池相连,确保污泥堆积过程中的渗滤液流入将水池。
(2)地面硬化,四周留有50cm裙角。
(3)堆场三面封闭、顶部设置挡雨棚。
(4)后期,项目单位应购置砂石分离器,减少将水池沉淀池的污泥,增加废物充分利用率。
(4)加强管理,及时清运污泥,杜绝污泥的跑冒滴漏。
5、地下水影响分析
项目采用地下水作为生产水源,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年用地下水,折合每天约295m3/d。项目区域河网密度大,地下水资源丰富,地下水类型以基岩构造裂隙水为主, 部分为松散岩层孔隙水和表部风化带网状裂隙水。受大气降水补给, 迳流途径短促, 交替强烈, 地表水系是其排泄廊道。地下水分水岭与地表水分水岭基本一致, 有其独立的补给、迳流和排泄条件。项目日用水量较小,对地下水源水量、径流产生影响均较小。
6、储油储罐的环境影响
项目设有小型的汽油储罐,根据厂区平面布置,该油罐位于厂区东南角,距生产加工和人员办公区20m之外,满足油罐的安全距离要求,油罐置在封闭的砖混房内,由于油罐的储量小,挥发的非甲烷总烃经上方的空气扩散稀释后,对周边的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该油罐为厂区备用,项目车辆一般通过专用加油站,定点加油。因此,该油罐加油的频次很小。油罐在对车辆加油采用自动加油机,极少发生滴漏现象。因此,本次评价不考虑油罐加油过程中滴漏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为防止发生泄漏、火灾等安全事故,评价要求项目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在罐区设置明显标识牌。同时应在罐区设置围堰。在发生火灾时候,项目单位应积极利用厂区内存放的砂石进行消防灭火。项目单位应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在发生风险的情况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所制定的应急预案每年应安排不少于1次的应急演练。
7、社会影响分析
在本次环评过程中,项目单位组织周边群众进行座谈,以了解周边群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于2015年元月10日下午,在项目单位会议室举行。与会代表有千人桥鲍桥村方小队居民代表、项目单位等代表参加。座谈会上,周边群众代表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对项目单位积极采取的环保措施表示肯定,但他们对路面扬尘、设备噪声、生产污水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建议和要求,主要集中在下列几个方面:
(1)项目单位应抓紧落实污染治理工程和环保验收。
(2)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设计,杜绝粉尘排放、实现生产污水零排放。
(3)项目单位应加强管理,即时清扫厂区内路面,减少地面扬尘,清理门口处
的污水,减少生产中污水的跑冒滴漏。
(4)禁止夜间上料、夜间生产,如确需生产,应提前告知。
在群众提出意见后,项目单位对群众提出意见表示接受,同时表态将严格按照环评及环保部门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带领大家现场查看正在进行的料仓区封闭工程。项目单位表示,下一步将做好堆场封闭工作和厂区内污水治理工程,最大限度减少污染。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污染物名称
预期治理效果
骨料卸车及骨料堆场
现有防治措施:部分骨料加盖防尘网。
评价提出措施:对全部骨料临时覆盖防尘网,并同步建设骨料堆场封闭库房。堆场周围设置喷淋设施,卸料时采用喷淋除尘
杜绝粉尘无组织排放
骨料进入搅拌机阶段
现有防治措施:铲车上料入料仓无防护措施,料仓骨料称量后,通过封闭式运输廊道入搅拌机
评价提出措施:上料仓封闭并配喷淋设施,料仓骨料称量后,通过封闭式运输廊道入搅拌机。
杜绝粉尘无组织排放
现有防治措施:搅拌楼封闭,搅拌机上配布袋除尘,
杜绝粉尘无组织排放
粉料仓罐泵料
现有防治措施:粉料仓罐顶部各配一台过滤器
评价提出防治措施:粉料仓罐全封闭,加强生产管理,在每次泵料后,应及时检查过滤器堵塞情况,增加对粉料仓罐的过滤器清洁频次,必要时进行更换
杜绝粉尘排入外环境
运输车辆生产场地
现有防治措施:厂区地面硬化,专人清扫和洒水降尘措施
拟采取措施:设置罐车进出场冲洗
粉尘排放的影响轻微
现有防治措施:油烟净化器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中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现有防治措施:化粪池处理,定期清运、农田利用
废水处理后回用,对区域地表水水环境影响轻微
动植物油类
车辆冲洗淋沥、场地冲洗、初期雨水
SS、盐、PH
现有防治措施:设有浆水沉淀池、清水回用池,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评价提出防治措施:按六大气办[2014]16号规定,设置排水沟槽,并将排水沟槽与浆水沉淀池连通,确保初期雨水、厂区地面冲洗水、车辆冲洗淋沥水排入浆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杜绝地表水水的污染,并对厂界西侧的花沟堰进行清理整顿,清理范围、内容:自项目雨水排口值下游50m范围内沉积的淤泥。
浆水沉淀池
砂石沉淀物
现有防治措施:置于堆场,外运作为道路建设材料。
评价提出防治措施:规范化建设一般固废堆场,该堆场应有防尘、防雨设施,后期购置砂石分离器
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及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集中收集、委托清运
现有防治措施:基础减振、封闭隔声
评价提出防治措施:在出入口设置禁鸣标志,限制夜间生产,确有需要时,应告知周围居民点,禁止夜间生产,确需工程须要,应提前告知;要求所有进场的粉料泵罐的空压机须设有消音设施,否则一律不予进场
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为防止储油罐发生泄漏、火灾等安全事故,评价要求项目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在罐区设置明显标识牌。同时应在罐区设置围堰。在发生火灾时候,项目单位应积极利用厂区内存放的砂石进行消防灭火。
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2013年,舒城县永伦涵管制造有限公司投资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后成立于安徽华超混凝土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利用(租赁)原舒城县永伦涵管制造有限公司厂房,投资3580万元,建设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设计规模为60万方/年。本次为补做环评。
2、产业政策相符性
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规定,商品混凝土生产未列入该目录,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规定,属于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3、规划相符性、选址合理性
《舒城县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下称《规划》)指出:舒城县拟定设置6座搅拌站,近期在县城柏林乡设置,中期在南港、千人桥镇设置,远期在桃溪、五显、汤池设置,单座站设计年生产能力达到60万立方米。县城原有3座搅拌站近期予以保留,远期至2030年随着城市改造逐步有序退出。本项目位于舒城县千人桥镇鲍桥村(六舒三路K63处),属于《规划》批准布点,该站共布设两条180m3/h生产线,设计规模为60万m3,因此,本项目符合舒城县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要求。
4、达标排放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主要来自骨料卸车及骨料堆场、骨料进入搅拌机阶段、搅拌主机、粉料仓罐泵料以及运输车辆生产场地。目前,项目单位已采取物料覆盖降尘、封闭降尘以及过滤器拦截等措施。本评价结合六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矿山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等五个工作方案的通知》(六大气办[2014]16号)要求,提出相应的粉尘防止措施,杜绝粉尘无组织排放。在采取评价中提出的措施后,项目生产中的粉尘排放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浆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农田利用。评价提出在出入口内侧水平距离1m范围内以及混凝土搅拌站区域内设置排水沟槽,排水沟槽同废浆水沉淀池连通,确保初期雨水、场地清洗水、车辆淋沥水进入浆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杜绝地表水污染。并对厂界西侧的花沟堰进行清理整顿,清理范围、内容:自项目雨水排口至下游50m范围内沉积的淤泥。
项目单位对浆水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多为沙石混合物)外运,用于道路建设材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后期项目单位应建设规范建设固废堆场,堆场应有防雨、防尘设施。后期,项目单位应购置砂石分离器,减少将水池沉淀池的污泥,增加废物充分利用率。通过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理及处置。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车辆等。目前,项目单位对空压机、搅拌机均采用封闭降噪措施,降噪效果约为20 dB(A)左右。通过现状监测可知,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达标排放。
现场调查和走访距项目最近的居民点,周围居民认为项目昼间生产中其噪声排放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影响较小。但同时要求项目单位尽可能避免夜间生产。为进一步减缓项目噪声影响,评价提出:严格执行六大气办[2014]16号规定,在厂区主入口设置禁鸣标志。禁止夜间上料、夜间生产,确需因购买连续浇注混凝土需要夜间生产时,应提前告示周边的居民点,并征得居民同意。对粉料泵罐过程,因泵罐车自动的空气压缩机会产生的噪声,项目单位应加强管理,要求所有进场的粉料泵罐的空压机须设有消音设施,否则一律不予进场。
5、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相容性
项目所在地区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现状良好,能满足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各项污染物经治理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从对环境质量影响分析项目可行。
6、总量控制结论
项目生产中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排放,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有少量生活污水,因此,评价建议项目单位可不申请总量指标
7、环保“三同时”验收
本项目为补做环评,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六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矿山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等五个工作方案的通知》(六大气办[2014]16号)要求,结合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尽快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建设和使用,并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验收。具体验收的环保设施见下表。
表20 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一览表
环保投资(万元)
现有环保措施
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及效果
车辆冲洗淋沥、地面冲洗、初期雨水
浆水沉淀池1套,配有清水储水池,浆水沉淀池共三级,第一、二级沉淀池均为7m*4m*2m,第三级4m*3m*2m。清水池,容积为5m*4m*3m
出入口内侧水平距离1m范围内以及项目区内设置排水沟槽,排水沟槽同废浆水沉淀池连通,确保生产废水回用
花沟堰进行清理整顿,清理范围、内容:自项目雨水排口至下游50m范围内沉积的淤泥。
化粪池1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运,农田利用
骨料卸车及骨料堆场
部分骨料加盖防尘网
对全部骨料临时覆盖防尘网,杜绝粉尘无组织排放
建设骨料堆场封闭库房计划,并配置喷淋设施库房,杜绝粉尘无组织排放
骨料进入搅拌机阶段
料仓骨料称量后,通过封闭式运输廊道入搅拌机
上料仓封闭并配喷淋设施,杜绝粉尘无组织排放
搅拌楼封闭,搅拌机上配布袋除尘,
粉料仓罐泵料
各粉料罐顶均设置1过滤器,共8个
粉料仓罐全封闭,杜绝粉尘排入外环境
加强生产管理,在每次泵料后,应及时检查过滤器堵塞情况,增加对粉料仓罐的过滤器清洁频次,必要时进行更换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运输车辆生产场地
厂区地面硬化,专人清扫和洒水降尘措施
设置罐车进出场冲洗台,减缓场地扬尘
油烟净化设施,满足达标排放
环保投资(万元)
现有环保措施
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及效果
空压机采用封闭建筑物,满足达标排放
搅拌主机采用封闭建筑物,满足达标排放
在出入口设置禁鸣标志
禁止夜间生产,确需工程须要,应提前告知;要求所有进场的粉料泵罐的空压机须设有消音设施,否则一律不予进场
浆水沉淀池
砂石沉淀物置于堆场,外运作为道路建设材料
规范化建设一般固废堆场,该堆场应有防尘、防雨设施,固废妥善处理处置
购置砂石分离器
集中收集委托清运
环保投资合计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评价中提出粉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单位在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时,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比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本项目可行。
二、建议和要求
1、要积极改善厂区内职工工作环境,经常对厂区硬化地面洒水降尘。加强员工的培训工作及安全生产教育,做好宣传工作。
2、项目单位在正常生产中应积极利用区域的自来水,以减缓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
3、落实环保治理经费,保证建设项目与污染防治实行“三同时”。做好绿化工作,建议单位在绿化布局、树种选择时,应考虑适当的乔、灌、草比例,并在此基础上合理选择绿化类型,以美化环境,降低污染。
预审意见: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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