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特长生公示名单保山市小学高级教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天气预报:
您现在的位置:
&& 详细信息
关于2014年安庆市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日 16:35&&&&来源:&&&&浏览次数:3401 操作
版权所有: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承办:安庆市基础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办公室(安庆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建议使用IE7或更高浏览器访问
技术支持:
访问统计:32589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2015年 广西中学高级(小中高)教师公示名单(2).doc59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免费全文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文档加载中...广告还剩秒
需要金币:150 &&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中学教师系列 含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 副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1855人
http://www./327//327_25158_1座机电话号码5438.html
中学高级教师:1369人
晋升:1368人
八步区大宁镇中心学校:
八步区桂岭镇中心学校:
八步区开山镇中心学校:
八步区实验初级中学:
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盘阳初级中学:
巴马瑶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
巴马瑶族自治县第一初级中学:
巴马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
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乡初级中学:
巴马瑶族自治县所略乡初级中学:
巴马瑶族自治县燕洞乡龙田初级中学:
百色高级中学:
百色民族高中:
百色祈福高级中学:
百色市百色中学:
百色市大华学校:
百色市第六中学:
百色市第七中学:
百色市第四中学:
百色市第五中学:
百色市右江区龙川中学:
百色学院附属中学:
北海市北海中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关于2014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市人社局
&&&&&&&&&&&&&&&&&&&&&&&&&&&&&&&&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24---211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0
&&&&&&&&&&&&&&&&&&
&&&&&&&&&&&&&&&&&&&&&&&&&& 2015130
附件下载:
无标题文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省市区网站
---------
省人大常委会
---------
办公厅和组成部门
---------
办公厅(参事室)
发展改革委
国防科工委
民委(宗教局)
国土资源厅
信息产业厅
人口计生委
---------
直属特设机构
---------
---------
---------
新闻出版(版权)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安全监管局
外办(侨办、港澳办)
---------
议事协调机构的
常设办事机构
---------
工业交通办
农综(扶贫)办
部门管理机构
经济技术合作局
---------
直属事业单位
---------
档案局(馆)
乡企(中小企业)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史研究馆
地方志办公室
社会科学院
盐务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核工业地质局
---------
其他机构和部省
双重管理单位
---------
供销合作总社
煤矿安监局
通信管理局
检疫检验局
---------
部门管理的副厅级
---------
水土保持局
---------
省人民团体
---------
共青团陕西省委
省妇女联合会
省红十字会
省残疾人联合会
省科学技术协会
省工商业联合会
人民日报 新华网 中央电视台 中国日报 Chinadaily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陕西日报 陕西电视台 陕西人民广播电台 新华网陕西频道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 华商报 西安晚报 三秦都市报 --------- google YAHOO 百度 新浪 网易 搜狐 阿里巴巴Tom 21cn 证券之星 古城热线 3721 白鸽网
市县级单位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网站链接
陕西经济信息网
中国陕西 信用陕西
通网 中国中小企业陕西网中国经济网 中国企业新闻网 中国投资指南 中国医疗保险陕西政务在线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陕西省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陕ICP备号-2 汉中网安:2014年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大庆市教育局
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系列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现将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日至4月7日。
如对评审通过人员有疑议,请以信件形式予以反映,信件邮寄地址:大庆市龙凤区龙兴路406号 大庆市教育局人事科(收),邮编:163711。
本公示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最终结果以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文件为准。
若要进行查找,可按键盘上的Ctrl+F键,然后输入查询内容即可。
本公示中共有2个高级评审委员会,1个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总计1049人,其中: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通过2人。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通过450人,其中包含同级改职1人。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通过597人,其中包含同级改职44人。
附件下载:
1. (&建议右键,另存为,下载后阅读)
2. (&建议下载后阅读)
3. (&建议下载后阅读)
4. (&建议下载后阅读)
5. (&建议下载后阅读)
大庆市教育局&&&&& &2015年职称评审相关文件
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热&&&&&★★★
【字体: 】
2015年职称评审相关文件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9882&&&&更新时间:&&&&
宁教人[2015]11号
关于做好2015年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各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部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2015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幼儿园和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教科所、少年宫、电化教育馆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或幼儿园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应提供现申报单位为其累积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清单。
二、评审条件
按照《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字〔2014〕7号)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和初定工作。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15〕19号)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与评审工作。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相应资格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要依据岗位设置的要求,按岗推荐,无岗不得推荐。推荐工作应做到“三公开”:申报人员公开述职、申报材料公开展示、推荐结果全校公开,其中《申报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和推荐结果必须在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单位要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鉴定意见,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或公示后有异议未经调查核实的材料,所在单位不得签字上报。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追究其他相关人员责任。
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一般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或单位教师总数的70%。学生测评必须对其任课班级学生(不少于95%)进行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应录入“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业务档案”的相应栏目,并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和“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中如实填写。专职教科研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人数不少于30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和直系亲属回避。
3.主管部门审查。市、区教育局和人社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
4.评委会评审。中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和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初定或考试的方式进行;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由市职称办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评审;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由省、市职称办委托市教育局组织评审。评委会评审结束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网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发文公布。省、市职称工作部门对评审结果审核后,正式发文公布并颁发资格证书。&
四、工作要求
1.教育教学实绩是评聘教师职务的主要依据。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不仅要提供评审条件中有关教育和教学工作所要求的材料,还需提供近两年所教学科1学年的教案,供评委会对申报者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考察,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还要提供近两年中1学年的听课笔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中,由本人填写的内容,应由申报者本人亲笔填写。
2.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的指导意见》(宁教规范[2013]3号)的要求和市职称办的规定,在今年的评审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申报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时,须有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非热点学校交流任教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者除外)。
3.评审材料中的学历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获奖论文和在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在申报年的上一年年底(日)之前获得或发表。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应在申报评审材料前获得。申报人员所提交的学历、证明、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材料,原则上均需提供原件,同时须按照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人本人所提交的学历资历、证明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真实可信。
4.凡申报评审条件中要求在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
5.经市职称办同意,今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初定在8月进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初定在9月中下旬进行。根据市职称办规定,申报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均应参加专业面试(答辩)。
五、材料报送要求
区属学校及单位申报人员材料报送区教育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申报人员材料按属地化的原则,报送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申报人员材料报送市教育局。评审材料经市职称办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时间、地点送交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在市、区组织评审期间,未经职称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补充评审材料。
各区教育局及学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推荐程序,认真审核,规范整理装订申报材料。各区教育局和委托市评审的单位应在7月15日前,将申报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材料报经市职称办审核同意后连同花名册送我局人事处(地点:长江路272号207室)。直属学校(单位)在6月30日前将推荐评审人员材料报我局人事处(地点同上),由我局集中送市职称办审核。
南京市教育局
宁职称办〔〕9号
年全市中小学教师: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申报条件
2015年我市将在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中执行《关于印发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宁职称字〔2014〕7号),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仍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3〕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3〕5号)。
二、关于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须提供近两年所教学科一学年的教案。&
三、关于教科研工作要求
(一)申报高级教师,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教科研材料5篇(含1篇教学案例)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1篇,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2篇。
2、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科研究论文1篇,所撰写的本专业(学科)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市级以上二等奖以上2篇。
3、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1篇,在市级以上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1篇,所撰写的本专业(学科)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市级以上二等奖以上1篇。
4、正式出版过与本学科教育教学相关的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5、参加编写教材(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或本人撰写教参(由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6、主持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同时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与课题相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
(二)高级教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在《南京教育》和《南京教研》上发表的教科研材料,可视同为公开出版发行。
(三)省及以上教育学会评出的论文与奖项不认可。
(四)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凡申报评审条件中要求在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
四、关于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性要求
申报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时,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在学科(专业)大类上应一致,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学科所学专业应与申报学科一致,其他学科所学专业应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若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不一致,可参加所报学科合格学历段学历教育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并成绩合格,或获得区级以上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
五、关于教师资格与从教学科一致性要求
申报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时,至少有一种教师资格应与从教学科一致。其中,综合实践、劳动技术等学科暂不做要求;申报通用技术需具有通用技术或物理教师资格证;申报科学需具有科学或者生物教师资格证;申报心理教育需取得相应学段“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或市教育局颁发的“学校心理咨询员”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六、关于实施专业学历验证
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均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并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七、关于实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复核
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应提供现申报单位为其累积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清单。
八、关于年限的把握
资格条件中的学历、任职年限、论文材料、表彰奖励等取得、发表、获奖时间均截止到2014年年底。同时:
(一)教育工作要求中担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年限按学年计算,可延伸至申报年度。
(二)在取得本级专业技术资格当年发表或获奖的教科研材料,如未在职称申报材料中使用过,可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使用。但取得本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当年不计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任期考核年限内。
九、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
取得《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在我市各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中均有效。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章录入:admin&&&&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南京市宁海中学分校网站总访问量已达:}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5年特长生公示名单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