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补贴政策面积村委会不核实面积就往上报能行吗

关于印发2015年焉耆县棉花种植面积统计核实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焉政办发〔2015〕55号
发布时间: 22:33:07.0&&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作者:&&浏览次数:429&&最后更新: 22:36:32.0农业厅赴昌吉州、塔城地区督查棉花面积核实工作
  7月17日-20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棉花种植面积核实督查工作的通知》(新政明电〔2014〕98号)要求,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马成带领第一督查组赴昌吉州昌吉市、昌吉农业科技园区、玛纳斯县,塔城地区沙湾县等4个县市,7个乡镇,13个村委会开展棉花面积核实专项督查。
  昌吉州按照自治区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棉花面积核实各项工作。一是加强了学习和宣传培训,邀请检察院同志对乡镇领导、小农场主、村干部、合作社负责人就棉花面积核实中有关法律法规、预防腐败等知识进行了针对性培训。二是积极开展督查,昌吉州农业局会同统计、国土、监察等部门先后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方式对各县市棉花面积核实工作进行督导。
  塔城地区针对现阶段棉花面积核实工作,一是提高了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组织开展了县级核查,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四是严把数据统计关,做好棉花种植面积登记工作。
  通过四天的实地督查调研,发现昌吉州、塔城地区棉花面积核实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宣传引导不到位,部分乡镇、村级干部对面积核实工作了解不彻底;二是工作不细致,存在报表不一致,签名错位现象;三是多报、瞒报现象时有发生;四是不按程序操作,未完成规定动作,部分村委会未按《自治区棉花种植面积统计核实实施方案(试行)》(新政办发〔2014〕63号)要求,没有对复核表(表2)、上报表(表3)进行公示,棉花种植户没有在上报表(表3)上签名,基本农户互相监督作用未体现。
  针对督查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马成副厅长就进一步做好两地棉花面积核实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严格按程序办事,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棉花种植面积统计核实实施方案(试行)》(新政办发〔2014〕63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核实程序,要把登记造册、实地丈量、张榜公布、填报签名工作做细做实;三是实事求是,认真做好棉花面积核实工作,在面积核实工作中不要在侥幸心理,多报冒领补贴,同时也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使广大种植户了解政策,如实上报棉花种植面积;三是强化县市自查工作力度,要通过自查及时纠正前期工作中错报、漏报、多报数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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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实上报2014年白银区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的通知
&&&&&&&&&&&&&&&&&&&&&&&&&& 文件
白银市白银区财政局
区财发〔2014〕89号
&关于核实上报2014年白银区农作物
良种补贴面积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今年国家继续对农业和粮食生产进行扶持,将小麦、玉米、棉花、水稻纳入全国良种补贴范围,实行全覆盖补贴。
现将《2014年白银区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核实表》印发给你们,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紧制订实施方案。
各乡镇要按照区上的《实施方案》,结合自己的具体实际,尽快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包括补贴作物种类、实施区域和规模、涉及农户及人口、主推品种和主导技术、实施计划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并报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备案。
二、抓紧核实种植面积。
各乡镇要按照区上实施方案要求的办法和程序,尽快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各村补贴作物种植面积逐一进行核实统计。核查结束后,据实填报《2014年白银区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核实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区财政局、区农牧局。
三、及时上报核查结果。
各乡镇的补贴作物核实情况后,将《2014年白银区农作物良种补贴发放花名册》,连同《2014年白银区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核实表》于6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及电子版报区财政局、区农牧局。
联系人:李俊青& 电话;
王雅瑜& 电话:
附件1: 2014年白银区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白银区财政局&&&&白银区农牧局
&&&&&&&&&&&&&&&&&&&&&&&&&&&&&& 2014526
2014年白银区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
为切实做好2014年全区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农业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牧厅关于提前安排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甘财农〔2013〕3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思路,我区对农民种植的水稻、小麦、玉米三种作物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确保今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万亩以上,总产达到2420万公斤以上,单产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品质进一步改善。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的原则。
对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按照农民实际种植的面积全部给予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的原则。
由省级农业部门组织专家根据生态类型和生产实际,筛选确定适应性好、抗逆性强、优质高产、市场前景较好、群众认可、通过审定的品种作为补贴的主导品种。
(三)坚持公开推介的原则。
主导品种由省上组织专家推荐确定后,农业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推介补贴品种目录,供群众选择参考。各乡镇根据自己的生态类型和生产实际,在省上推介的主导品种中选择适合自己的品种,向农民推荐宣传,指导农民种植。
(四)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
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四、补贴规模、标准及程序
(一)补贴范围及规模。
根据各乡镇统计站上报的2014年粮食作物种植统计面积上报,良种补贴种类有小麦、玉米和水稻。
(二)补贴对象。
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小麦、玉米补贴标准每亩10元;水稻每亩补贴15元。
(四)补贴方式。
小麦、玉米、水稻三种作物的良种补贴资金全部以现金方式通过&一册明,一折统&直接补贴给种植的农户。
(五)补贴程序。
区财政根据各乡镇调查、核实、公示的补贴作物实际种植面积和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下达到乡镇财政所,最后由乡镇财政所通过&一册明、一折统&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补贴农户。
五、重点工作及要求
(一)严格核实补贴面积。
各乡镇在统计核实补贴面积时,要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据实上报的原则,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播种结束后,由农户据实向村民小组申报补贴作物种植面积(春小麦、玉米、水稻以今年春播面积为准),村民小组登记造册后分户核实统计,并在村组内按户张榜公示每户实际种植面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异议,由村民小组重新核对调整,再予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户登记造册,统一上报到村委会,村委会将分户种植清册汇总后上报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乡镇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区财政局和区农牧局。
(二)据实拨付项目资金。
补贴资金区财政局将根据核实公示后的实际种植面积和补贴标准进行结算。
(三)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加强和规范良种补贴项目档案,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和电子档案,做到区有补贴区域图、乡有任务落实表、村有到户补贴清册。面积落实表和到户补贴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农牧局及乡镇财政所保管。作为行政公示、项目核查和补贴资金发放的依据。
(四)搞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区农牧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鼓励有资质、信誉度好、技术力量强、人员和资金实力雄厚的种子企业,根据省上推介的补贴作物品种,建立推介品种展示示范田,建设好良种繁育基地,通过现场观摩等活动,引导农民应用推介良种。要以原(良)种繁殖场为依托,选择群众基础好、生产条件较优的地方建立良种繁育基地或种子繁殖村,落实种子繁育田,加强种子生产田田间管理,搞好去杂去劣和提纯复壮工作,确保种子质量。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工作,把良种补贴作为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大事抓紧抓好。对补贴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做到分工明确,任务到人,责任落实。
(二)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继续加大良种补贴政策宣传力度,要通过印发宣传单、张贴标语、出动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手段,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良种补贴相关政策、推介补贴品种及配套栽培技术措施等,让良补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应用良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落实好良种补贴政策,促进全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项目公示,确保全程公开透明。
为了确保项目实施的公开透明性,各乡镇要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对补贴工作实行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区农牧局、区财政局设立良种补贴举报电话,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群众满意。
(四)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农户真正受益。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财政部门要配套安排一定数量的工作经费, 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国家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和截留补贴资金,对在补贴工作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或挪用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强化良种良法配套推广,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要围绕优质、高产、节本增效、大力推广机械化精量播种、测土配方施肥、种子包衣拌种、病虫害综合防控、机耕机播机收、旱作节水农业等先进实用技术,做到良种与良法相配套,要把良种补贴与农机具购置补贴、粮棉高产创建、旱作农业、农田节水、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紧密结合起来,确保良种补贴项目发挥应有的效益,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六)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区农牧局和区财政局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农户,认真了解补贴作物面积落实、推介品种推广应用、补贴资金发放、种子质量和价格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同时,要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做好良种市场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确保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种子质量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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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线:1人次我区棉花种植面积核实中期督导工作圆满结束
  为认真做好自治区棉花种植面积统计核实工作,确保村、乡两级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数据上报准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时下发《关于开展棉花种植面积核实督查工作的通知》,按照&关口前移,认真自查&的工作要求,派出由自治区农业厅、统计局、国土资源厅、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组成的4个棉花种植面积核实督查组,于日-23日对昌吉州、塔城地区、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开展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村级核实和乡(镇)复核阶段工作进行督查,并圆满完成各项督查工作任务。
  从此次棉花种植面积核实督查工作情况来看,各地(州)、县(市)能够按照《自治区棉花种植面积统计核实实施方案(试行)》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棉花种植面积村级核实和乡(镇)复核阶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各县(市)及乡镇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都成立了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抽调人员开展工作,工作按阶段要求开展顺利。二是制定方案,稳步推进。各地(州)、县(市)结合当地棉花生产实际,均制定了棉花种植面积统计核实实施方案,并以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各乡镇和棉花生产经营单位,明确了工作责任,细化了工作任务,确保了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的稳步推进。三是加强培训,强化宣传。被调研县(市)均组织开展了棉花种植面积统计核实工作专题培训,对《自治区棉花种植面积统计核实实施方案(试行)》和本县市棉花种植面积统计核实实施方案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昌吉市还邀请检察院同志对全市乡镇领导、村干部、小农场主及合作社负责人,就棉花面积核实中相关法律法规、预防腐败等知识进行了针对性的培训,为棉花面积核实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了良好氛围。四是关口前移,主动自查。各地(州)按照关口前移、主动自查的工作原则,由地(州)分管领导或地(州)农业局主要领导带队组成督查组,于6月下旬至7月初对县市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阿瓦提县还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棉花面积统计核实的通知》,对做好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确保了棉花面积核实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通过督查发现,各地在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文件学习不透,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个别乡镇和生产经营单位棉花种植户,对国家开展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知晓程度还不高,村干部在开展村级棉花面积核实上报工作中,工作方法简单,有的只按证填写上报棉花种植面积,没有实地进行丈量,造成上报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不符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二是总体少报面积的现象比较普遍。通过督查组抽查情况来看,督查组先后抽取12个县,24个乡镇,46个村,36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对336户植棉农户上报公示的24164.1亩棉田,分别进行GPS实测,实测结果为24697.5亩,较公示面积增加533.4亩,误差率2.21%(见附表)。在实测过程中虽也发现有棉农多报面积的现象,但从抽查总体情况来看,棉农少报面积的现象比较普遍。三是表格填写不准确,公示内容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县(市)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基本农户界定不清,存在表格填写混乱的现象,还有部分表格单项内容填写类别不准确,为后期统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埋下了隐患;部分村委会审核公示的面积与村民上报面积完全一致,存在村级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有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面积核实公示仅公示到农场或大户,而未对具体承包生产经营单位土地的棉花种植户面积进行公示;部分村棉花面积核实公示内容不正确,未按照《自治区棉花种植面积统计核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公示经种植户签名的表格,存在未按程序公示的现象。四是档案资料不够齐全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村委会和生产经营单位档案资料不够齐全,村一级开展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的影像资料较少,为后期自治区和地州联合督查及资料查证工作的有效开展埋下了隐患。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对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棉花种植面积统计核实工作,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开展大户清查,规范边缘管理。各植棉地州要加强对新增棉花种植面积的核查工作,确保应查尽查。同时要加大对棉花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工作,对那些游离于当地政府部门管理之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非法开荒植棉的大户要加强管理,将其纳入政府管理,以确保全区棉花生产经营单位上报棉花种植面积数据准确。二是提高责任意识,确保数据准确。各地要正确教育和引导基层干部坚决杜绝以前&三分统计,七分估计&的老一套面积统计做法,切实树立责任意识,把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的程序做规范,工作做扎实,数据核清楚,尽最大努力确保基层上报数据准确,为自治区准确掌握基层棉花种植面积,合理有效调整棉花种植结构打好基础。三是严肃工作纪律,落实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逐级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对在工作中有意造假虚报面积,冒领补贴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及时依据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力求通过狠抓责任追究制落实,将棉花面积核实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其在基层扩展蔓延,以确保全区棉花种植面积核实上报数据准确。
责任编辑:党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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