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美车戴落沮天涯女人心心是那个歌手唱哟

长篇小说《爱是心底柔软的结》
类别:都市情感
      
字数:15万字    
作者 夕阳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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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走进我生命的女人
    每当我回忆起多年以前那个沉闷炎热的初秋时节里第一次见到诗怡的场景时,我才发现即使时隔多年,那些陈年往事不但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模糊,反而依然历历在目,仿佛就像刚刚才发生一样。以致于我甚至开始怀疑,那些往事是不是被裹上了保鲜膜放到冰箱里冷藏才会保存的那么新鲜。
    九月刚刚开始的时候,天气依然燥热不。校园中茂密的树丛中不时传来的蝉鸣声提示着人们,夏天还舍不得离去,仍然留着一条依依不舍的尾巴。
大学新生开学典礼的那天艳阳高照,天空中没有一丝云彩,毒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穿着五颜六色裙子的女孩们打着遮阳伞匆匆的从我眼前走过,刺眼的阳光夹杂着闷热的空气使人有些昏昏欲睡的倦意。
  刚刚入学的新生们从校园的各个角落汇集到阶梯式大礼堂,一大群刚从高中走出来的少男少女们,不知深浅的在座位上交头接耳的讨论着几天来在大学里的新鲜见闻。
    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那么这个开学典礼将会是我学生生涯中参加的最后一个了吧,我坐在角落里暗自想着。
  整个典礼的过程跟我在初中到高中参加过的那些典礼没什么不同,都是一样的冗长沉闷。
    台上的人身着西装领带正襟危坐。台下的人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辅导员们像集中营里的看守似的背着手在通道里来回的巡视着。
  那些索然无趣的发言让无穷的困意向我袭来,尤其是在这个闷热的午后。
    正在我将要昏昏入睡的时候,听见从走廊外面传来了一阵有节奏的高跟鞋的声音,我在心里暗自揣测,不知是哪位大侠会在典礼都进行了一半的时候才来到礼堂。
    我忍住困意好奇的向门口方向望去,一个身材婀娜的漂亮女生走了进来。她穿着一件蓝色印有白色碎花的连衣裙,乌黑的长发很随意的在后面挽了个髻,精致的五官毫无瑕疵,光洁的额头透着优雅的气质,淡淡的娥眉下是一双黑白分明并且清澈透明的大眼睛,白皙的皮肤在洒满阳光的礼堂中微微有些刺眼。她在众人的注视中目不斜视的穿过通道,找了一个角落里的位置坐下。
    台上正在讲话的校领导显然被这个迟到的女生打乱了思路,本来连贯的讲话突然出现了短暂的停顿,他皱了皱眉但并没有说什么,然后继续的在那里长篇大论。
    对我而言那真是个奇妙的下午,我参加了一个极不情愿参加的典礼并且一直在打瞌睡,然后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女人像仙女踏着七彩祥云一样的走进了这个礼堂,走进了我的生命。
   考入大学可能对于所有的新生来说,都是一段崭新生活的开始。但对我而言,却不过是从一个藩篱跳出又来到了另一个藩篱。学校里面枯燥乏味的生活让我厌烦,我经常在想与其在这里混到毕业,我宁愿到社会上去闯荡,经受些风雨去磨砺自己。或者像比尔盖茨那样的从大学中途辍学,然后建立自己的微软帝国。
    但考虑到我目前所拥有的商业知识可能连一个杂货铺都难以维持,所以我还是清醒的说服了自己继续在大学里读书。
  只是可怜了这些交了高价学费的学生们,自以为考入大学就前程似锦高枕无忧,而实际上他们只不过是家长们用自己孩子的学历去满足他们虚荣心的工具而已。
    我们考入的这所大学在扩招的大旗下又新建了好多的教学楼学生宿舍,虽然从环境上看去倒是很气派,但学费也是相当的昂贵。在这样的教育体制下,我们这些人未来的前途在哪里呢?渺茫的希望总比没有希望好吧,大家都用这样的想法来互相安慰着。
    来这所大学报到已经有几天了,但我仍未适应这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与完全陌生的人际关系。
    唯一吸引我的就是那天在开学典礼上迟到的那个女孩,在众多如彩蝶飞舞般争奇斗艳的漂亮女大学生中,她并不十分抢眼,但在我眼里却宛如深谷幽兰,温婉而内敛,很有些低调的华丽的味道。
  这种印象即使在很多年之后我仍然记忆犹新,因为在未来无数的岁月中,我又曾遇到过许许多多的女人,或清纯或美丽或妖艳,但再也没有哪个女人会像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那样让我怦然心动过。
    是的,不可否认,我从第一眼看到她时就爱上了她。
    那种爱对于我来说犹如一个旅人在沙漠中遇到绿洲,一个盲人看见了光明那样具有开天辟地的意义。
    在随后的几天里我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陆诗怡。
    那在我们班级召开的第一次的班会上,每个人都站起来做自我介绍,几十个人介绍的过程即漫长又沉闷。何况对于我来说,我只需要知道一个人的名字就足够了,那个人就是诗怡。
  虽然我在看到她的第一眼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她,但现实让我只能把这份炽热的感情藏在心中。
    我的家乡是在南方一个偏远的县城,父母都是当地普通的公务员,虽然在当地也算家境殷实,但从小到大伴随我的却一直是无穷无尽的压抑感和如影随形的自卑感---主要的是我的外貌不算英俊,也谈不上高大帅气。性格也很阴郁,这样的性格从来就不能讨人喜欢,所以从小学到高中,我都是被人忽略的角色,在家里,我也不喜欢跟父母沟通,每天放学回家就是躲在房间里看书。
  所以我认为自己与诗怡这样的女孩的距离,并不比从月球到地球之间的距离更近。所以虽然每天上课都会面对着她,但也只能是幻想一下而已。
    开学典礼之后大学生活便正式开始了,学校里经常组织新生们去参加一些丰富多彩的课外生活。但这些与我无关,班级里组织的活动我也懒得去参加,即使去了我也不想成为众人的焦点,我把自己藏在一个拒绝阳光的黑暗角落里,并且沉浸在其中不能自拔。
  对于诗怡这样的女孩子,当然走到哪里都会是众人瞩目的焦点。所以我根本就没有奢望过能和她在一起,因为我一直都认为我和她是分属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正如两艘在黑暗的海上互相交会的船,我只是在她的远处暗自的倾慕着。
    我特别钦佩周围的男同学们追女生时那死缠烂打的执着,很多次我都暗自的鼓励自己去对诗怡表白心迹,可无奈就是迈不出那最初的一步。
  暗恋就是这样的痛苦,让一颗狂热的心在暗地里不但没有慢慢冷却,反而愈来愈
    我所在的那所大学以文科而著名,我们班级有三十多人,女生多,男生少。这或许也符合了文科生的规律吧,在我们这一届的新生里女多男少几乎是个趋势。所以有魅力,善于谈吐的男生自然就很容易让女生所吸引。
  在开学后不长的时间里, 炯男就成了班级里公认的帅哥,因为他显然符合了所有情窦初开的女孩们对她们心中白马王子的幻想。
  1米80多的个子,一副英俊的面孔如希腊神话中的米开朗基罗般棱角分明,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性格开朗、大方、为人也很真诚,举手抬足间很有些韩剧中男主角的范儿,用句时髦的话来说就是阳光男孩吧,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
    对于这样的活跃分子,我从来都是敬而远之的。表面上都保持着一般的同学关系,但在内心里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更进一步的成为朋友。
但在女生中,炯男一直是个热门话题,很多女生都很愿意跟他接近。在课间休息的时候,炯男总是很容易的成为中心。女生们开心的逗着他,而他对于女生们善意的调侃,他也报以友好的回答。
   我嫉妒他那谈笑风生的潇洒,同时也在观察着诗怡对他的他度。刚开始的时候,诗怡在班里的状态跟我差不多,也是独来独往的样子。但在一群普通平凡的女生中,她那卓尔不群的气质显然很独特。这自然也引起了大帅哥炯男的注意。
在一群男女生们扎堆聊天时,我总是注意到炯男的眼睛不时的往诗怡的身上瞟上几眼然后又若无其事收回。
  虽然是一瞬间的动作,但我还是能看出炯男眼神中对诗怡的爱慕和渴望。
  每当人多的时候,诗怡混在其中并不显得张扬,她经常是听着别人口若悬河的演讲后,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平淡的校园生活一天一天的过去,天气也逐渐的凉了下来。
  每个秋天向冬天转换的季节我都感觉到很压抑。
  因为我不喜欢那种秋日里压抑的天气和经常出现的铅灰色的云层。在这个萧索的季节,唯一的亮点是校园里那一排排的法国梧桐,尤其是深秋时节,遍地都是金黄色的落叶,会让人产生无限的怅惘,每次我走过那一排梧桐树时,总是想起苏轼《赤壁赋》中的那段句子: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栗,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
  其实人生跟树叶同样没有更多的选择,到了落英缤纷的季节,无论多么精彩的人生或是多么繁茂的树叶,都要枯萎和凋零。
  在冬天没有到来之前,我计划着应该把这些美景记录下来。
  我喜欢摄影,在光影和色彩之间,我能感受到生命的张力。从在凝固的画面中,你总是能够有些意外的收获。事实也经常证明这一 点。
  一个阳光明媚,秋高气爽的午后,我带着一架佳能相机去那片小树林拍一些落叶。这架单反相机是高中毕业时老爸给我买的,花了他不少银子,但我认为就其性能来说还是物有所值的。
  之所以他会给我这假价格不菲的相机,是因为他年轻时曾投身军旅20年,在部队时就是在宣传部门工作,而他的工作之一就是在有重大活动时去拿起手中的相机把它们拍下来。后来在他离开军队的时候还搞了一个军旅20年摄影回顾展。所以我从小就受到老爸的影响而对摄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一架相机能够完整的记录下人生的每一个瞬间,并且总有一天会成为历史中的一部分”。我记住了老爸送我相机时所说的这句话。在开学之初我就已经打算用相机去记录下这大学四年的每一个瞬间,那么现在就算是个开始了。
  秋色迷人,厚厚的落叶踩在脚下沙沙的响着,一阵萧杀的秋风吹过,有更多的叶子落下来。宛如断翅的蝴蝶在生命的尽头跳起最后一支舞。
  我迅速的举起镜头抓拍起地上的落叶,这时突然有几个人影走进我的镜头之中,破坏了我好不容易才构思成的画面,我皱起眉头向那边望去。那两个人影竟然是诗怡和班级里另外一个我不知道名字的女孩,诗怡一身怀旧的打扮,上身穿着一件苏格兰格子的风衣,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灯芯绒的裤子,她神情怡然的在和那女孩散步,好像根本就没注意到我的存在。
  这时我犹豫着是不是该过去跟她打个招呼。正在考虑到时候,她们已经走近了我。
  “你在干嘛”?那女孩大声的问道。
  “没什么,我在拍一些落叶的照片”,我回答道。
  “哦,这么有情调啊”,诗怡大方的说道,这是我第一次跟她有近距离的接触,我一下子窘住了,一时竟不知该如何回应这句玩笑。
  “你给我们拍几张照片啊”,那女孩大胆的问我。
  好啊,正求之不得呢,我在心里想着。
  女孩拉着诗怡找好了角度和位置,就这样拍吧,她们说道。
  我拿起相机后,发现手有些微微发抖,心跳的厉害。我故意的调了一下镜头上的光圈 ----
其实根本就不用调,因为短时间内光线还没有变化,我只不过想在取景器中多观察一下诗怡,我真羡慕那个女孩,如果把她换成是我跟诗怡合影该多好。
  我深吸了口气,拿稳相机,拍了几张不同角度的照片。
  “拍好了,过几天洗好照片就给你们送过去”。
  “好啊,那多谢了,你很喜欢摄影吗”?诗怡问道。
  我屏住呼吸,尽量掩饰自己的慌乱。然后回答道:“嗯,我从高中开始就喜欢上摄影了”。
  “我叫萧玥”,她们走了一段路后,那个不知姓名的女孩转过身来大声的对我说到,我想,这就算是自我介绍了吧,我也大声的回应着喊到:“我叫方磊”。
  远处的校园广播里隐隐传来了一阵歌声,是那首《青春》
  在那遥远的春色里我遇到了盛开的她
  洋溢着眩目的光华象一个美丽童话
  允许我为你高歌吧以后夜夜我不能入睡
  允许我为你哭泣吧在眼泪里我能自由地飞
  梦里的天空很大我就躺在你睫毛下
  梦里的日子很多我却开始想要回家
  在那片青色的山坡我要埋下我所有的歌
  等待着终于有一天他们在世间传说
  女孩和诗怡伴着歌声远去,我无心再拍下去。
  梦里的天空很大 我能躺在诗怡的睫毛下吗?
  青春意味着什么,是年华老去?还是要压抑自己汹涌的情绪,装做成熟稳重的样子?
   我为什么成为了今天的我,懦弱、胆怯,这是那个曾经 “愿乘长风破万里浪”的我吗?
  忽然间我开始强烈鄙视自己,即使我拍的照片让诗怡赞不绝口也不能改变我对自己的鄙视。
  当时刚刚开学一个多月,同学们还不是很熟,都正处在相互了解的阶段。
  所以大家都在试探的交往,好找到自己志趣相投的同路人。我所在的宿舍没有例外的八个人,来自省内各地。
个人出身家庭背景都不尽相同,性格爱好也都千差万别。我不喜欢多说话,所以跟同宿舍里的室友们只是泛泛的打个招呼,他们每天中午和晚上都会聚集在一起喝酒打牌。我没有这个爱好,只是到自习室或图书馆看书来消磨时间。
  而就在那次树林拍照后,我与诗怡和萧玥她们熟捻了起来,在课前的空闲时一些兴趣相同的同学们会在一起扎堆聊天,其中诗怡、萧玥、炯男、还有我就成了一个小圈子。
  大家在一起海阔天空的瞎侃着,聊着各自的家庭,父母等家庭成员,还有高中时的一些趣闻,更多的是对大学里的男男女女们进行评论。
  炯男的父母都是一所理工大学的教授,家庭环境优越,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
  诗怡家在本市,父母都是当地国企的高层管理人员,常年外派在南美洲的巴西。
  我也简要的谈了自己的家庭。
   我敏锐的发现,每次谈到关于各自的家庭的时候,诗怡和炯男都是侃侃而谈,而萧玥却从来不提自己的父母,而总是闪烁其词的顾左右而言他。我们都礼貌的没有追问下去。
  后来诗怡才慢慢的告诉我,萧玥出生在一个单亲家庭,妈妈离异后又重新组建了家庭,并给她生了一个同母异父的弟弟。
  但她恨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把她抛弃,所以跟她的妈妈断绝了关系,从来都没有来往。
  而萧玥的爸爸在她妈妈组建新的家庭后也又找给她找了个新妈妈,可是没多久他爸爸就得癌症去世了。新妈妈也因为爸爸的去世而投奔新生活去了。
  这一切都发生在萧玥上初中的时候,那以后,萧玥就一直寄住在叔叔家,叔叔对这个侄女倒是疼爱有加,可是她婶婶和堂弟堂妹们却很排斥她这个长时间在自己家中食宿的外人,经常含沙射影的讥讽萧玥是个吃白食的人。她当时身处寄人篱下的窘境,面对这些世态炎凉除了忍耐以外,又能做些什么呢?
  就这样她从上高中时寒暑假就出去打工赚钱,然后交给叔叔家以补贴家用,也好减轻叔叔因为自己的到来而给这个家带来的负担和压力。
   听完诗怡给我讲完萧玥的身世后,因为我没有经历过她的处境,所以感到既遥远又陌生。但又不能不表态,只好装作有些感慨的说:“萧玥的身世真是太坎坷了”
  诗怡则动感情的对我说:“你想想吧,一个女孩子,在那样的家庭长大,还能刻苦读书上大学,多不容易啊,这要是换了你,可能早就崩溃了吧”?
  “别把我想的那么脆弱,我最多也就是崩而不溃吧”! 我有些不服气的回答她说。
  其实我也不知道如果自己有这样的经历会不会真的崩溃,但是从知道萧玥的坎坷身世后,我开始对萧玥多了一份同情和爱惜。
  我们在一起想处了一段时间后,彼此之间有了一些了解,诗怡开始不时的拿我和萧玥开起玩笑,“方磊,你看我们萧玥多善解人意啊,你怎么不追她呢,我和炯男可都支持你啊”。
  “我也是善解人衣啊”,听完诗怡的玩笑后,我只是嘿嘿的讪笑着。
  但是萧玥倒是落落大方,总是兴致勃勃的问我有没有女朋友,我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我并不善于在这样的玩笑中游刃有余的避免自己处于尴尬的境地之中。
  更何况我真正喜欢的人是诗怡,萧玥虽然很好,但并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的女孩。
  日子在平淡中过去,没有课的时候,我也不想呆在宿舍里跟室友们打牌,宁愿一个人去图书馆看书。
  在一个冬天的午后,我吃过饭后没事可干,便一个人无聊的跑去图书馆看书,当我到那里的时候,才发现无聊的人是如此之多,很多人都在桌子上伏案读书,有的情侣在角落窃窃私语,还有的人干脆爬在桌子上呼呼大睡。
  我在一排排2米高的书架中徘徊着,最后找了一本美国女作家麦卡勒斯所写的《伤心咖啡馆之歌》,她是个很毅力的人,20多岁就瘫痪了,但仍然笔耕不缀,并留下了几部传世之作。
  我现在看的就是其中的一部。
  当我看到 “任何一次恋爱的价值与质量纯粹取决与恋爱者本身”这句话时,我不禁怦然心动。
   我是非常同意这个观点的。
  我认为女人可以分成三个等级,那就是精品,平庸,垃圾。
  跟垃圾的女人谈恋爱浪费自己的时间,跟平庸的女人谈恋爱只会让自己更平庸,而只有跟精品的女人谈恋爱才会让自己的投入与产出成正比。这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的。
  男人同样也可以分为三个等级,但男人跟女人谈恋爱就可以适用于田忌赛马的方法,就是精品的男人跟垃圾女人,平庸的男人跟精品的女人,垃圾的男人跟平庸的女人。
  我想我应该属于第二种,平庸的男人跟一个精品的女人谈恋爱。
  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没过多久,一年一度的大学生艺术节就要开幕了,每个班都要有参加的选手。
  遇到这种抛头露面的场合,我向来都是躲开的。
  但这不表示别人也会躲开,在这所文科大学里,有太多对艺术感兴趣的人了,也包括诗怡和炯男。我们班的金童玉女,这是这段时间大家逐渐对他们的定位。
  于是诗怡和炯男作为我们班唯一的一对男女声对唱的歌手参加,他们每天都要去小教室去练唱,曲目是那首吴宗宪和温岚合唱的《屋顶》
  我在一片云雾中努力的看着远处,诗怡就在那里凝视着我,期待的眼神好像希望我过去和她在一起,可是我怎么也不能够看清楚她的脸,我一次又一次的试图拨开云雾,可总是一次又一次在云雾中迷失。
  最近我经常的做同样内容的梦,那个场景让我心悸不己。我想摆脱这种单相思的状态。我尽量的不去小教室,免得听见他们动情的一唱一合。
  但这丝毫不能影响他们在艺术节上的风头,即使再不喜欢他们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他们嗓音甜美,外形靓丽。诗怡还在演出那天穿上了浑身都是亮片看上去银光闪闪的百褶裙,头发也经过精心的修饰并高高的盘起来,脸上还画上了王菲式的烟熏妆。她甫一登场掌声就盖过了在她前面那些众多出场的演员,尤其是他们含情脉脉的手牵手在台上演唱那首《屋顶》时,台下的观众们都被他们的歌声所陶醉而热烈的鼓掌和叫好。
  当时我也坐在台下,却恶毒的希望现在突然停电或者话筒失灵、舞台塌陷,总之我不希望让别人看到他们是那么合适的一对,好像情侣一样。
  我嫉妒炯男。那种强烈的失落感像感冒一样困扰了我很久。
  从那次艺术节的表演以后,诗怡和炯男便明显的走的更近了,没多久,原本还遮遮掩掩的关系便在众人面前公开了。
  上课、吃饭和自习时,到处都能看见他们的手牵手的身影。就是傻子也会看出来他们在热恋之中。
对于他们的恋爱,所有的人都没有异议。就连平时一脸严肃的辅导员在得知他们恋爱的消息时也竟然微笑着赞许的对着旁边的同学说道:“诗怡和炯男谈恋爱了?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呀,好,很好”!
  从前经常是我们四人帮在一起吃饭聊天,现在由于诗怡和炯男处于热恋中,所以我和萧玥明显的落了单。大多数时间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一时间,我们也开始出双入对了,一些不知内情的同学们都议论纷纷,以为我们也成了一对儿了。
  其实我根本就没有拿萧玥当成女生来看,因为萧玥的性格与诗怡完全不同,诗怡性格含蓄内敛,有一种古典美。而萧玥性格外向粗犷,不拘小节,大大咧咧的像个男孩一样。
  她总是留着齐耳的短发,戴着一个黑色的发夹,穿着简单的牛仔裤,黑色的外套,如果从后面看她那瘦弱的身材,你很容易错以为她是一个还在读高中的男生。
  不过,跟她在一起,心情倒是可以彻底放松,她总是很率真直白的跟我讨论各种问题,从学习到生活,从电脑游戏到影视剧。
  她甚至会问我看没看过A片,弄得我哭笑不得。我说没看过,她不信,非得逼着我说实话,
  最后我还是老老实实的告诉她:“高中的时候在同学家看过”。
  萧玥无所谓的说道:“看过就看过呗,有什么可隐瞒的,我高中的时候就跟女生们在宿舍里看过”。
  然后她又问我喜欢欧美的还是日本的,看完后有什么感觉。
  听到这后我实在是无法忍受跟女生谈论这些少儿不宜的话题,找个借口夺路而逃了。
  即使是这样,但她特立独行、毫不虚伪的人生态度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诗怡和炯男正处于热恋之中。两人像一对连体婴儿一样每天形影不离的在一起腻着。
  萧玥总是羡慕的对我说:“你看诗怡和炯男他们多好,出双入对的,我也得抓紧时间找个男朋友了”。
  萧玥说自己曾经在高中时有过一个男朋友,后来考上了不同的大学,也就无疾而终了。
  “要不,你假装是我男朋友,我假装是你女朋友,咱俩也尝试一下恋爱的滋味怎么样”?她认真的对我说道。
  对她这种炽热的充满丰富想象力的表白,我除了放声大笑以外,实在是无话可说。
  我总不能回答她说,好吧,我们恋爱吧!哪个女孩喜欢一个人会这么直接的告诉他呢?
  我只能认为萧玥是在跟我开玩笑,再说,我只觉得她像是我的哥们一样。所以无论如何我们之间也没有那种男女之间的感觉。
  萧玥对我夸张的表情倒是没有任何的意外,只是低声的对我说道:“方磊,我知道你一时还无法接受梦想成真的事实,没事的,我能理解你”。
  听完她的话,我立刻有种强烈的向墙上撞去的愿望。
  或许,她是认真的吧?但谁又敢拿一向疯疯癫癫的萧玥说的话真呢?
  一天中午我刚下课回到宿舍,里面空荡荡的一个人影也没有了,我看了看时间,食堂开饭的时间到了。大概是宿舍里的这些家伙都结伙去吃饭了。
  顿时我突然有种被世界遗弃的感觉,我实在不想一个人孤零零的去食堂吃饭,那一瞬间不知为什么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去找萧玥一起去吃饭,于是我来到她所住的女生宿舍楼下,告诉传达室的老阿姨我找萧玥,那老阿姨在男生中拥有极高的江湖地位,大家都封她为门神,因为不管是谁只要是男生去那里找女生,都会被她祖宗八代的调查一遍,就差点没让去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的证明了。这招数让无数男生竞折腰在这个小小的传达室里。
  当我告诉她我要找的人的时候,她透过老花镜用狐疑的眼神盯着我看,我尽量让自己看上去像个乳臭未干,心无杂念的纯情小男生。
  看了足有一分钟,她好像没有看出什么破绽,这才用楼层电话通知萧玥下面有人找,一会儿的功夫,萧玥身穿卡通图案的睡衣,脚下穿着塑料拖鞋,头上包着毛巾风风火火的跑下来,一看是我竟然满脸的惊讶,
  “找我有事吗,我正洗头呢”。她一边问一边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
  认识萧玥一年多了,只有在那个中午我才第一次感觉她是个女人,而且是个性感的女人。
  面对着她单薄的衣着和头发好像一锅刚刚出锅还冒着热气的馒头,我下意识的说道:“你怎么穿这么少就下来了,小心别冻感冒”。
  她的双手还在冒着热气的头发上忙活着,听我这么说后,手里停止了忙活,慢慢的抬起头来看我,我被她看的有些发毛,
  你看我干嘛,
  “我感觉你的口气像我老爸”!她开心的笑着回答道。
  “你可是稀客啊,好像你这是第一次来宿舍找我吧,快说你找我来到底要干嘛”?
  “没什么事,就是找你一起去吃饭”。
  这时和萧玥住在同一个楼层的女生们陆陆续续的从楼梯上下来,看见我和萧玥在近距离的交谈后,她们从我们身边走过的时候带着神秘兮兮的表情看着我。
  “哦,就这事啊,你从来没有到宿舍找过我,我还以为你有什么急事呢,等我上去换件衣服马上就下来”。萧玥说完就趿拉着拖鞋风风火火的跑上去了。
在等待她的同时,我津津有味的站在宿舍楼外面的篮球场上看几个男生在龙腾虎跃的打球,防守,进攻,上篮,盖帽,几个人打的难解难分。正看得入神,有人突然从后面拍了我左面肩膀一下,我被吓了一跳,
  我往左面回头一看---没人,我又扭头往右面看,萧玥站在我身后。
  “你什么时候能改掉这个从后面拍人肩膀的习惯呢?虽然我们很熟,但你也总要有点淑女的样子吧”!
  我毫不客气甚至有些恼火的冲萧玥低声吼道。
  “生气了?不拍就不拍,拍你我还手疼呢”,她娇嗔的回敬我说道。然后头也不回的走在我前面。
  我们一前一后的走在通往食堂的路上,秋日的午后校园显得格外的迷人,静谧的甬道上洒满落叶,阳光也没有了夏天的火辣,它穿过薄雾照在身上,
  到了食堂后才发现来的太晚了,只剩下些残羹剩饭了。
  我们站在空荡荡的食堂里商量着,是在这里将就吃一点还是到校外去吃顿好的。
  “算了,我们出去吃吧,我请你”。萧玥豪爽的说道。
  “得了吧,让女生请我吃一顿饭,只怕我要回请十顿饭。还是我请你吧”!我斩钉截铁的说。
  出了学校的东门,沿着马路走过去,街道两旁散落着大量的小饭馆,这里的顾客大多数都是附近几所大学里的师生们,
  我们挑了一家看上去门脸干净一些的饭馆,进去后挑了个窗口的位置坐下来,服务员殷勤的拿来菜单,我示意服务员把菜单给萧玥看,服务员会心的把菜单递给萧玥。
  萧玥拿着菜单翻来覆去的看,也没有挑出一个菜来。我知道有95%的可能她没有点菜,而是在看菜后面的价格,我不耐烦的把菜单抢过来,随便的翻了翻,蛋黄焗南瓜
松仁玉米 焦烧排骨 野生真菌汤。我飞快的报着菜名,服务员同时也飞快的在本子上写着,然后又拿过菜单飞快的走了。
  我估计这些菜基本上任何一个女生都会爱吃,所以我根本不用征求萧玥的意见。
  “点那么菜多干嘛,两个人根本吃不完”萧玥回头看了看左右,然后小声的对我说。
  “吃不完打包带走”,我言简意赅的回答说。
  她白了我一眼,然后没话说了。
  这时阴云密布的天空终于露出来一道缝隙,阳光奋力的从那道缝隙中穿过洒向大地。一缕阳光透过玻璃洒在桌面上,同时也洒在了萧玥的身上,她那雪白的皮肤映衬着手上近似透明的的蓝色血管,像一只蓝色蚯蚓爬在一杯牛奶里那样刺眼。
  “哎,你今天怎么了?干嘛请我吃饭,发财了”?
  萧玥打破了沉默,一边磕着免费的瓜子,一边问着我。
  “没什么,就是中午回宿舍后空无一人的,他们都不知干嘛去了。突然感觉有些孤单,就去找你陪我吃饭了”。
  “哦,感觉孤单,这不像你啊,你不是一向都一个人独来独往吗”。
  “你能不能把手里的破瓜子放下,我听着那啪啪的嗑瓜子的声音就格外的心烦”。
  “再说,你吃了一肚子瓜子,一会儿还能吃下饭吗”?
  接着我又缓和了语气说道。
  她舍不得手中的瓜子,又不得不听我的劝告,就这样手僵在了空中。
  我眼角的余光迅速的捕捉到站在旁边的女服务员在偷偷的抿嘴笑着。
  “怎么了,人家磕瓜子你也不让啊”,她放下了瓜子,然后低着头嘟囔着,看着她一副委屈的样子,我心里不禁有些愧疚。
  幸好这时菜都陆续的上来,我赶紧给她夹了一块排骨然后对她说:“快吃吧,一会儿凉了就不好吃了”。我尽力为我刚才的鲁莽表示歉意。
  萧玥双手架在桌子上,一动不动的低着头看着盘子里的排骨。
  “怎么了”,我探头问她。她低头不语,我有些紧张,随后又用手轻轻的推了推她的胳膊,这时她才稍微的抬起了一下头,脸上竟然全是泪水。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萧玥在我面前哭泣,从我认识她那天起,她在我的印象中就是一个爱说爱笑的假小子,从来都没有在我面前流露过女人的娇弱和眼泪。
  “你干嘛哭啊”,我慌乱的问道,然后急忙拿了张纸巾递给她,她接过来擦拭了一下眼泪。
  “对不起,都怪我不好,刚才我不该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让你难堪,我可能更年期到了,这几天总是发些无名火”。
  我诚恳的向她道歉。
  听完我的话后,她摇了摇头,仍然暗自的抽泣着。
  “我想我爸了”,过了片刻,她终于开口说道。
  “是这样”,我松了口气。
  “他死了好几年了----我从来没想过他—今天你一会儿对我吼—一会儿又对我好—就像我小时候我爸对我那样----但从他死后--很多年都没人对我这样了----所以我就突然想起我爸了”她一边哽咽着一边断断续续的说道。
  我怎么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跟她死去的老爸联系在一起,只好坐在那里默默的听着她的倾诉。
  当她用光了桌上的所有纸巾后,终于停止了抽泣。
  “对不起,好好的你请我吃顿饭,让我这么一哭都给搅乱了”,她自觉的做着自我批评。
  “没什么,吃饭哪天都可以吃,只是难得你触景生情一回,还不让你好好的发泄一下啊”。
  我表现出非常理解她的态度。
  “方磊,我发现你发脾气的时候特MEN,特有男人味”。 。
  萧玥驴唇不对马嘴的回应着我。
  “你得了吧,我身上是有味,汗味,都好几天没洗澡了”。
  经过这么一番哭笑,萧玥体内的毒素排了出来,我的无名火也基本消失,气氛重新开始活跃起来,萧玥胃口大开,喝着真菌汤,啃着排骨,又不停的给我夹菜。
  她恢复了往日的俏皮劲儿,开始给我讲笑话:“话说三国时代,蒋干和曹操见面,两人互相问候。曹操先问蒋干:“干,你娘好吗”?蒋干回敬曹操的问候:“操,你娘好吗”?
  我对她总是能从古典文学中挖掘出这样简洁明了的笑话而感到由衷的钦佩。
  这顿饭在哭泣和笑话中纠结着直至结束。
  萧玥的眼泪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对她这个身世飘零的女孩有了更多的了解和认识,然后又产生了一些怜惜和同情。
  但如果她把这种怜惜和同情当做爱情的话,那她显然是误解了我的本意。因为后来发生的一些事验证了我那天隐隐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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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Z写的是小县城和大城市之间得故事吧,有意思了。
  有时候男女之交的友情也有可能会被误认为爱情,甚至其实就是爱情,可当事人不知道罢了.呵呵,挺感人的.
  蛮有意思的,后面的事情如何,赶紧更新啊
  都市爱情,挺不错的,希望继续努力
  毕业出来之后好久都没看过这么长的文章了,耐心的看完,有些回忆开始浮现……
  看第一段的时候还以为是倒叙,楼主设计的很巧妙
  读完第一章感觉应该很有意思的一篇小说吧,赶快加量呀。
  加油,但别落入这种爱情剧的套路上来,要有更多的创新
  “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女人像仙女踏着七彩祥云一样的走进了这个礼堂,走进了我的生命。”
好感动哦!冲这句话想看下去
LZ快更新吧      
  女主角出场时的描写很喜欢~  感觉很特别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这个女人要么会伤人很惨,要么会把人伤的很惨  红颜薄命的感觉
  看了这些
使我想起了大学的开学时段
  男女学生之间懵懵懂懂得好感,除了当事人还有谁能说得清呢,貌似才开始吧,继续继续。
  &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女人像仙女踏着七彩祥云一样的走进了这个礼堂,走进了我的生命。&
我很喜欢作者这句话,不由让我想起来最初的那份爱的感觉,如阴天一下放晴般温暖而明快。
  难道 诗怡 =失忆?lz希望是自己能忘掉生活中的烦恼,有感而发的写出了这样一篇小说吧  写的很好,我在上学的时候也暗恋过女孩子,这种感觉真是一中折磨啊!!  萧玥=消失?哈哈。lz精明哈!末尾的笑话也不错。哈哈
  作者是在条件好的家庭中出来的吧,从行文来看,对父母对自己的抚养、教育简单的看成只是家长自我的炫耀未免有些浅薄,但是对花前月下倒是挺犀利的。因此我认为这是一篇大学生的时尚偶像剧,不可能成为刘老根之类的乡土剧。不过偶像剧有偶像剧的市场,+U
  柔软的结,是结,还是柔软的,我突然想起武侠里的爱恨情仇了,感觉这部小说会很好看啊,坐等更新
  作者文笔还可以,故事的内容很让人期待。第一章节结尾的冷笑话有点不伦不类,不过总体 还不错。期待ing。
  校园的生活知识引子还是主题?我感觉会占很大的篇幅啊  呵呵  其实蛮好的,清纯么~
  不错,看多了上能升天下能入地的高大全男猪脚,难得看到一个缺点和普通的小年轻猪脚。对人物的情感描写不错
  看完了,好像勾起了我心底的某个柔软的结。曾经有一个像萧玥一样的一个女孩子,在我心里留下一个类似的结。时至今日,偶尔我还在想,如果当时我认真地把她当女孩子看,也许、、、、、、、,谁知道呢。呵呵快30 了还这么多愁善感
  刚刚大学毕业,还在待业,看到第一章,满脑子都是自己当初的情节,看得好有感觉~希望结局是好的
  LZ你得开头写得不错,是要跟女主角来个荡气回肠得爱情啊,等着看第二章。
  看了女主角感觉有点伤感,还想快点看下去,LZ快更新吧
  呵呵,蛮有意思的,下文那,上学时期好多都经历过暗恋的,呵呵,赶紧更新啊!
  走进我生命里的女人  现在看来,还是大学时候的爱情干净,纯粹,令人难忘  作者主题选的很好~
  /publicforum/content/culture/1/383815.shtml#Bottom
  强烈的爱过,然后留下淡淡的哀伤。整个小说的气氛是怎么样的呢?但愿别太哀伤
  楼大文笔行云流水诗情画意很不错的哦,就是剧情貌似太普通了点。让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台湾那些八点档的肥皂剧。当然才开始咯,期待更多,能给偶惊喜
  看来不止是我一个人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原来大家都一样啊,哈哈  作者很生活,感觉很亲切,就像身边人的故事
  楼主文笔大好啊,描写很细致,每次我看到有好的小说的时候,总是恨自己念书时候为什么不多学学语文,MARK一下!
  小说的笔调很云淡风轻~但是我估计后面会有几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发生,我的预测一般都很准~大家拭目以待~
  很感人,应该鼓起勇气去追求,万事皆有可能,当时其实也要懂得珍惜眼前人
  只是可怜了这些交了高价学费的学生们,自以为考入大学就前程似锦高枕无忧,而实际上他们只不过是家长们用自己孩子的学历去满足他们虚荣心的工具而已  ……  这个绝对是感同身受!现在的教育真是……  作者在下文还有没有对这个教育制度的批判?
  这篇文章作者写得很有情节,思维不错,等待你的下一篇文章!
  楼主最好分开来发,这样看着累啊。  很有感触,为什么人都是不懂得珍惜眼前的,后悔药要能买,我一定买上几百颗!
  诗怡和炯男OR萧玥和男主OR男主和诗怡,从恋爱巴士图来分析,就是诗怡和炯男是一对,男主对诗怡一见钟情,萧玥喜欢男主。呵呵有意思啊,期待更多。
  行云流水,看得出文字功底,情节也还OK,还要再看几章,绝对追不追,目前表示期待……
  诗怡,这名字好诗意,但是感觉好像命运会很悲惨  
  楼主文笔不错,但是感情的事情不好说,一切都是缘分
  是要以回忆为主嘛?  希望更新能快一点,很喜欢这样的意境
  炯男,哇咔咔,囧男也,一看就是炮灰型的角色啊。现在就说诗怡一定是男主的绝对公主我认为为时过早,这样哪有戏看,萧玥和诗怡谁会成为最终主角的另一位呢?!还是谁都得不到呢?!这些就要楼主来一一道来了。
  楼主写的小说也使我想起了上大学那时的情景 从一个憧憬着大学生活呃新生到一个将要离开大学校园走进社会的青年
恋爱是大学必不可上的一门课吧!希望主人公最后能追求到自己喜欢的女孩!有一段美好的爱情!加油 希望楼主继续写下去!!!
  类别:都市情感  我估计会有很多毕业之后的事,毕竟上学期间发生不了啥大事  进社会之后会更好看吧
  不看回帖我都没发现,原来作者把人物名字都起得这么有意义,看了下面要出场的人物,我要注意了,说不定也是谐音呢
  看了作者写的文字可以勾起我们很多的回忆,作者写的也许就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可以看出是一个很爱观察的人。期待后文
  在心底留份真爱,那是时时刻刻的甜美回忆。    成熟不是心变老, 是泪在打转,却依然还能微笑。 本群欢迎成熟、善聊人士的光顾。 真情交流-------30幸福人生群。 “”
  刚上大学,确实是新环境比较难适应,但这也是机会吧,让男女主角可以发展,只是别太多三角瓜葛就好~
  我不同意楼上的观点,还是多一点情感纠纷比较好看,都市小说,没有情感瓜葛,也就没什么大意思了,肯定会有的
  楼主写的小说也使我想起了上大学de事情, 大学生活就这样在身边已经慢慢的变成了回忆,那个她已经远离我去了,深深告别那个我深爱过的女人,楼主加油。。。。
  作者文笔还可以,故事的内容非常不错,但为什么不写到
  男生与女生之间的情谊与纠缠,又有谁能够真正断个明白?感情的事情没法说,一切都是缘分。
  LZ快更啊,刚看了个开头咋就没有了,我猜这个故事已悲剧收尾。
  女主角还真是大胆啊,就那么直接让人给拍照  佩服~看她绝对是敢爱敢恨那一型的
  走进我生命里的女人  强烈的爱过,然后留下淡淡的哀伤。  
  我怎么感觉男女主角的其中一个会把对方伤害的很深的感觉呢  天啊,但愿我感觉错了  不然真是太心痛了
  都市爱情,描写很细致,但愿别太哀伤.  
  这段时间以来,我和萧玥走的很近,跟她在一起的感觉虽然很好,但那也只是因为寂寞。    那一次的大学生艺术节结束以后,我对自己只能做一个舞台下的观众感到深深的遗憾,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其实非常渴望那种在舞台上被聚光灯照耀,台下万众举目的滋味,但又自知没有文艺细胞,唱歌跳舞都不是我的强项。而我的强项是什么呢?    直到那一天中午在去食堂吃饭的路上,教学楼前面的公告栏上贴着一张告示,本校《春潮》剧社招收演员,参加2001年度的高校文艺汇演。有意报名者请到办公楼一层报名。  看完了这则告示后,我躁动不安的心仿佛像一只从冬眠期醒来的黑熊开始活跃起来。    这时公告栏前已经聚集了不少人,我刚要回头从人群里往出走,却看见萧玥也站在人群中,她也看到了我,我们目光相遇,心有灵犀的朝对方点了点头。  萧玥对我说:“你想不想去报名”?我犹豫了一下,她用鼓励的眼神看着我,接着她抓住我的手臂说:“去吧,我们一起去,有我陪着你,你怕什么”?  就这样我们在《春潮》报了名,这是我所在的大学里一所十分著名的学生剧社,到我们这一届已经有了快十年的历史。每一届的剧社都会排练出一出经典剧目参加年度的大学生文艺汇演,因为演出的水准很高,所以《春潮》剧社在每一年的汇演中夺得奖项也已经成了惯例。    接待我们报名的老师耐心的给我们讲解着《春潮》的历史。  然后又告诉我们今年演出的剧目将是莎士比亚的《麦克白》,让我们回头找书看看,体会一下台词,然后背诵其中的一段,下周师大艺术系的指导老师过来面试,通过面试才有资格进入《春潮》剧社。    “这么麻烦啊,我以为过来报名就可以参加剧社了呢”,在回去的路上萧玥嘟嘟囔囔的说着。  “幼稚!你以为那剧社是超市吗,你想进去逛一圈就进去逛一圈呢,随便找几个人就去参加汇演,那还能得奖吗?早让观众从台上给哄下来了”。  “练吧,想参加剧社,没别的办法”。萧玥无奈的说。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我们争分夺秒的到图书馆找到梁实秋译本的《麦克白》,我们在上经典文学赏析课时也曾经读过《麦克白》,但只是节选了一小段,现在,为了通过剧社的面试不得不又重新精读一遍。  “麦克白,莎翁的四大悲剧之一,作于约一六0六年。”  “方磊,你别在那从头开始看了,我们快点挑一段背诵吧,要不然时间来不及了”。  “那好吧,可是我们两个得各自分一个角色啊”  “那还不好办,你演麦克白,我演麦克白夫人。”    说实话,虽然莎翁的著作倒是读过,但是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演他剧中的人物,所以开始的时候困难重重,我们都没有经验,不知道什么是话剧,更不知该如何去演话剧,为了能进剧社,我们每天都抽时间在小树林的角落里大声的背诵着梁实秋译本的《麦克白》第三幕的台词。  夫人:“怎么了丈夫,你为什么独自一个和愁思作伴,还蕴藏着那些早该和所思的人们一司死去的念头?无法补偿的事就不要再理它;干了就算了”。  ---------------  “哎,你楞着干嘛,问你呢,怎么了丈夫”?我正走神到九霄云外时,萧玥见我没反应,便把我从云端拉了回来。  “我们砍伤了蛇却没有弄死它:她会再联起来依然活着,我们的恶意便要冒着她的依然的毒牙的危险。我们这样在恐惧中吃饭,夜夜都在睡眠中被噩梦侵扰,还不如被宇宙破灭,让天上人间一齐遭殃”。  
“这两人是不是有病啊,上这儿来发神经!”我们的大声朗诵经常都会打扰那些在树林中卿卿我我的情侣。  “看见没有,为了艺术,我们要遭受多少白眼和羞辱啊!”我痛心疾首的对萧玥说。    萧玥则如江姐就义一般大义凛然的说道:““如果革命成功需要有人牺牲的话,那么就从我开始吧”!  在那短短的几天里,除了每天去树林里背台词,我们还做了许多其他的准备,萧玥去图书馆借到了以前剧社演出的光盘,我们要借鉴一下前几届的学长是怎样演戏的。那么剧目有老舍的《茶馆》,孟京辉的《恋爱的犀牛》,曹禺的《日出》,虽然剧目不一样,但演技却是触类旁通的。       面试的那天我们按照报名的顺序被编成了号,我是17号,萧玥是18号。  “来,来,同学们,下面给你们每个人5分钟的时间来背诵台词”。从师范大学艺术系请来的指导老师主持今天的面试,她表情严肃的拍着巴掌对大家说。  这个女老师30多岁的样子,穿着一件高领的红色套头毛衫,袖子挽到了肘部,身材挺拔,面容白皙,脸上不施粉黛,头发看似随意实则经过精心修饰的盘在了后面。  “看人家那气质,真有艺术家的范儿啊“!萧玥赞叹的指着那位女老师说。  从这些报名选手的表现上能看得出大家都是新手,每个人站在那空旷的舞台上都是战战兢兢的样子,指导老师双手捧着肩膀坐在旁边的桌子后面,仔细的观察着每个人的表现,并且在本子上做着记录。    在舞台上表演的同学们姿态各异,有的声情并茂,有的声嘶力竭,还有一位表情十分夸张,情到深处之时竟然涕泪尽流,把台下等候上场的同学们逗的哈哈大笑,指导老师冲着那位同学伸出了大拇指,悲剧让你演成了喜剧,你可真厉害。  剩下的同学都坐在下面的观众席上临阵磨枪,抓紧时间背台词。  “下一个,17号”。“这么快就到我了,我还没准备好呢”,我哭丧着脸对萧玥说。她没有回答我,只是在我后背拍了一下以示鼓励。  走到台上,我冲老师鞠躬施礼,她冲我点点头:“开始吧”。    看着表情严肃的老师和台下等候上场的同学,我顿时紧张起来,想张嘴说话,却说不出来,手心里全是汗,心脏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在怦怦的乱跳。大脑也一片空白,足足有三十秒我才缓过神来。  周围一片寂静,大家都在等着我的朗诵。    台下的萧玥冲我做了“V”字型胜利的手势,我轻轻的点了点头,然后深呼了一口气:“你不必打听,爱人,等着你赞美这事的时候自然明白。来吧,遮眼的黑夜,把那慈祥的白昼的温和的眼睛蒙盖起来吧!天黑下了,乌鸦归林了”。   “白昼的善良事物开始瞌睡,夜间的邪恶势力就要作祟。你听了惊讶,但是不必诧异。恶事既然已经开端就要恶狠狠的干下去。和我一起走吧。”     朗诵完毕后,我看着指导老师的表情,她不置可否的低头在本上写着什么。  我松了一口气便从舞台上走了下去,这时才发现身上竟然都已经被汗水打湿。不过紧张归紧张,我自己认为水平发挥的还可以,没有出错,情绪控制的力度也算恰到好处。    接下来萧玥的朗诵也发挥出了正常水平,事实证明我们这些天的努力没有白费,最起码没有笑场的情况出现。能达到这个程度即使没有入选剧社,我们也没什么可后悔的了。     从面试结束那天开始,我就在忐忑不安中等待着面试的结果,这个过程很煎熬,几天后,萧玥跑到我的宿舍来找我,她说在公告栏上看见我们的名字了,我十分紧张的问她:“怎么样,是入选了?还是被淘汰了”?   她神秘的一笑,然后拿起我的手来用力的击了一下掌:“傻瓜,我们入选《春潮》剧社了”!  我当时的感觉就像正在口干舌燥的时候喝了一杯凉茶那样甘甜可口。在我的印象中似乎比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还要高兴。   整整一天,我都被这个好消息振奋的有些发蒙。      “同学们,你别高兴的太早,虽然你们进入了剧社,但是我们在正式汇演之前还要经过很多次的排练,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有谁不适合这个剧目,那么一样会在中途被淘汰掉,虽然我们《春潮》剧社只是个业余剧社,但我们的态度一定要专业,不要辜负我们每一届剧社成员所留下来的精神,那就是留下的是青春和汗水,带走的是美好的回忆”。      的确,那一段时光确实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之一,相信对从《春潮》剧社走出来的每一个成员来说都是这样。   在每周两次的排练中,我们大家都很认真的去演自己所扮演的角色,虽然我没有演主角麦克白,萧玥也没有演麦克白的夫人,但是我们都从诠释经典中收获了很多,如何对欲望做无愧于心的控制,对命运浮沉中内心的挣扎和矛盾做出正确的判断,这些都是弥足珍贵的。  在指导老师的精心编排下,我们都有了很大的进步,知道了什么是戏剧,什么是矛盾,什么是冲突。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紧张过,即使是在正式汇演的那天,台下坐满了黑压压的观众,舞台上一片黑暗,只有一柱聚光灯打在我的身上的时候,我也仍然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角色中,仿佛此时我就在莎翁的注视下,跨越时空在17世纪英格兰圣约翰学院的剧场里面演出这出戏。    我们那天的演出很成功,谢幕的时候,台下的观众全都起立并给与我们热烈的掌声,指导老师说这是历年来的汇演最成功的一次,我们全剧社的人在台上合影留念,并且每个人都颁发了一枚精致的纪念章,上面镌刻着《春潮》剧社2001年度文艺汇演纪念,那纪念章我爱不释手,直到今天我还保留着它。  演出结束了,再也不用每周两次的排练了,下一届的新生会继承我们的传统,继续排练新剧。    光荣永远都属于过去。我清楚的明白这个道理,但还是像一个走下了掌声和欢呼的舞台的演员那样失落,心里总是空荡荡的,萧玥说我的感情进入了空窗期。她可以填补我的空虚,如果我愿意的话。  我和萧玥共同参演了一出莎翁的悲剧,只是我没有预料到,命运之神却又让我们在现实中上演了一出悲剧,那是实实在在的悲剧,而那悲剧的大幕正在徐徐拉开,一切都在冥冥之中注定,只是我们我们不知道剧本,更不知道结局。      绚烂的季节过去了,生活又归于平淡,虽然我早就习惯了平淡,但是感受过平淡之外的波澜,仍然对那些波澜心生向往。      就在汇演结束后不久的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我要去市里的书店买书,正在校外的公交车站点左顾右盼的等车之际,只见一辆公交车疾驰而来,还没等车停稳就打开了车门,只见突然四个年轻人一边厮打一边从车上下来。  正在站台等车的人们见有人打架,犹如一锅滚烫的油中掉入了几滴水一样,呼拉一下全散开了。  围观的人把几个人打架的场地围成一个圆圈,人越聚越多把那圆圈包围的密不透风。    我从远处走过来后勉强在人群中的缝隙中看到,三个年轻男子正在痛殴另外一个人,那人显然不是对手,没几下就被打翻在地,他彻底的放弃了反抗,只是蜷起身体用手护着脸。    三个壮汉见那人被打倒,便换了套路,使出了无敌鸳鸯腿和天马流星拳,他们轮番上阵把那人打的满地乱滚,从手法上能看出来这伙人都是练家子,腿上呼呼带风,这么踢下去,容易把人打坏啊,我着急了,于是就想冲过去阻拦他们,但围观的人太多一时竟然挤不过去。情急之下我在包围圈外面断喝一声:“警察来了”!  那三个人闻声顿时收住拳脚,人们很识趣的又给那三个人自动的让出了一条通路,他们熟练的向三个不同的方向跑去。    等我奋力的从那些麻木的看客中间挤过去时,挨打的年轻人已经挣扎着从地上起来,双手抱头坐在地上。    衣服上满是灰土和被一连串的无敌鸳鸯腿踢过后留下的深深浅浅的脚印。  当我走到这个人的面前时,才发现从他的身影上看去竟然如此熟悉。  “你怎么样,我送你去医院吧”,待我问他时,他这才把手从头上拿掉。“怎么是你”?我惊讶的问道。    曾经风流倜傥的大帅哥,炯男,此时正狼狈不堪的坐在我眼前那肮脏的地上。  “我在车上感觉有人在翻我的包,我就大声的喊有小偷,结果那个小偷就打我,我想反抗,哪知道,那小偷不是一个,而是三个,另两个他的同伙从旁边挤了过来也打我”。他一边讲述事情的经过,一边从嘴里往出吐血沫。  “我送你去医院吧”,我说道。  炯男沮丧的点了点头。    我用力的把他从地上拉起来,然后把我的衣服脱下,盖住他的头,以防止灰尘进入他的伤口引发感染,然后又拍了拍他身上的灰尘和小偷们殴打他时留下的脚印。  “别看了,都赶紧走吧”,我气愤的对那些没有了热闹可看而倍感失落的围观者们说。    他像个盲人似的被我扶进了一辆出租车,迅速的送到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医院。  走进急诊室后,我排队挂号,在拿到挂号等候的空当,我买了一瓶矿泉水,打开让他洗了洗脸和手,鲜红的血水顺着水流滴到地上。    看着炯男那鼻青脸肿、面目全非的样子,面对我的情敌被人痛殴,按照常理来说,我似乎应该高兴才对。但我却高兴不起来。  虽然我内心阴暗,虽然我恨炯男有那样的勇气去追求自己的所爱。    但我还没有沦落到看见自己的同学被人殴打而沾沾自喜的地步。更何况,他还是诗怡的男朋友,诗怡喜欢的东西,即使是一只狗,我也要去善待他。    看着炯男垂头丧气的样子,我又不禁对把他跟一只狗联想到一起而愧疚。    很快,炯男就被送到急诊室去包扎了,医生观察了他的创面后,给他开了张CT检查单,看看有没有脑震荡,我跑去交了费,送他到了CT检查室,做完了检查后,很快结果就出来了,我把检查结果拿给医生看,然后急切的问那医生怎么样,医生告诉我说,没什么大碍,头部没什么问题,只是软组织挫伤,一些皮外伤而已。  一翻冲洗消毒包扎后,又遵照医生的建议打了一针破伤风,等一切都结束后,我扶着炯男走出了急诊室。  “要不要通知诗怡来接你”,我问他。    其实我的真实目的是想让诗怡看看他现在狼狈不堪的样子。  “不用了,我怕她担心。谢谢你了方磊”,炯男一副劫后重生的样子嗫嚅的说道。  “那现在怎么办,我送你回宿舍吧”。  他木然的点了点头。        就是这样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和炯男成为了好朋友。炯男很感激我那天对他的出手援救,他当然不会知道我那天的真实想法-----我会把他和一只狗联系在一起。    我接受了他对我的感谢。诗怡知道此事后也感到万分惊讶,惊讶的不是我会在炯男浴血街头的时候挺身而出,而竟然是他的白马王子在三个人的殴打下没有受重伤而且还能全身而退。  当我听她说出了她那令人意外的惊讶后,我差点没笑出声来,因为这问话有点像那个好几个人打了我一天我都没倒,原来他们把我绑在了电线杆上的段子一样的好笑。    其实出手相救对我而言只不过是本能的反应而已,即使不是他而是换了别人被打,我也会这么做,这或许跟我出身军人家庭,少年时期经常遭到老爸的毒打有关吧,我天生的对欺凌弱小者的行为感到愤恨。    我也并不在意是否能成为他的朋友,我更在意的是通过他能跟诗怡有更多的接触。  从那以后,我们接触的时间频繁了起来,很多时候他们一起吃饭、逛街时都会叫上我。    其实我本不该去当那个不识趣的电灯泡,但我偏偏要去,参加过剧社的经历让我在诗怡面前逐渐的找到自信,面对她的调侃,我也能慢慢的从容面对而不至于尴尬了。    诗怡是个很开朗的女孩,炯男也是一样,跟他们在一起时间长了,我慢慢的也被他们感染了。   我也变得开始阳光起来。    友谊是这样的美好,我们谈天说地,未来的理想和人生都是我们的话题。诗怡总会戏谑我,说我太腼腆,看见女生就脸红,所以很长时间里都不敢跟我开玩笑。后来她还说要给我介绍女朋友,我装做漫不经心的样子,似是而非的敷衍过去了。  炯男当真了,其实,他是个好人,阳光、健康、对生活和朋友都充满了热情。对诗怡也是温柔体贴。这样的男人,现在已经不多见了,如果我是诗怡的话,我也会找炯男这样的男朋友的。想到这里,我总是很伤心,因为我不得不 面对我一直都不想面对的事实,那就是诗怡和炯男他们实在是很般配,般配到我这个一直对诗怡觊觎已久,对炯男愤愤不平的人都会这么想。  朋友和爱情,现在都摆在我的面前。其中只能选择一样,只能单选不能多选。  我选择了朋友。  甚至我都在默默的祝福他们。      学生生活总是有大把无聊的闲暇时光,没事的时候,炯男就跟我在外面的小饭馆里喝酒聊天。  他曾经跟我说,毕业后想带着诗怡一起回家乡考公务员,如果考不上就出国深造。对此我表示赞同他的想法,同时又给了他一些建议。  你们可以一个人做公务员,一个人经商,这样的搭配也是不错的选择。  他笑着反问我:“经商?你看我和诗怡谁是经商的人呢,经商是需要具备很多素质的”。  “比如呢”,我很感兴趣的问道。  “你知道,我们是学汉语言文学的,写写东西,搞些文字性的工作还可以,但经商是需要强烈的竞争意识和强烈的对金钱的欲望。我这个人生来就不喜欢跟人竞争,对金钱也没有太多的欲望。诗怡她跟我也差不多,你说像我们这样怎么会成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呢”?  “你淡泊名利,视金钱为粪土。那是你的家庭条件太好了吧,据我所知,如今这个年代里,大部分的人对功名利禄还是很在乎的”。我对他说道。  “这难道不正是我们学习的目的吗?我们接受这么多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从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中找出精神与物质的平衡点,来达到内心世界与外部世界的良性沟通”。炯男又解释着说。  对于他的书生之见,我实在是难于认同。  通过一短时间与炯男的接触,我深深的意识到,对于人生观和价值观上,炯男和诗怡是保持着高度一致的。也就是说在价值观上,我与炯男存在着截然不同的取向,而与诗怡,我想也是存在着根本的差异的。  虽然炯男声称要找出精神与物质的平衡点,可眼下有一点我就不能平衡。  现实告诉了我,没有人会拒绝对于金钱的诱惑,否则怎么去解释每天晚上在校门口,总是有很多打扮入时的女生们站在路旁等着开着高级轿车来接她们的老板呢?  所以任何一个故作清高的人在我眼里都是可笑的。  我充满了对未来的渴望,我希望成功,能达到俯视人生和社会的状态,那是我的终极目标。不然,我还那么的苦读圣贤书干嘛呢。  随后诗怡也发表了跟炯男类似的看法,那是一个晚上在班级的阶梯教室里,经过了一节课昏天暗地的读书复习,终于到了课间休息的时候,我们聚在一起聊天,大家海阔天空的胡乱的侃着,炯男晚上没有来,我跟诗怡坐在一起,并负责下自习后把她送回宿舍。  这时她告诉我说:“她喜欢炯男那种孤傲的书生性格,现在的大学生就是缺乏五四时期那种救国救民达济苍生的理想和抱负”。  “诗怡,你也太天真了吧”,我笑道。  “天真?我不这么认为”,她忽闪着长长的睫毛,坚定的反驳着我说。  “你们以为你们是中世纪的青铜骑士吗,还是挑战风车的堂吉诃德”?  “为了多欣赏一会儿她那长长的睫毛,我很愿意就这个话题多跟她讨论一会儿”。  她想了想,不假思索的说道:“难道这样的理想是虚幻的吗,你不也有曾有过“愿乘长风破万里浪”的凌云之志吗”?  “你怎么知道我凌云之志是什么”,对于她窥探到我真实的内心世界,我有些恼火。  “你在一本书的扉页上写了这句话,不小心被我看到了”。诗怡说道。  接着她又说:“你还记不记得,教我们古代文学史的一位老师,在黑板上写的那句话”?  “哪句话”?我只对老师说“下课”时的这句话记忆深刻。她没理会我的戏谑之言起身从座位上走到讲台上,拿起粉笔在黑板上一字一句的写下:“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然后扔掉手中的粉笔,一边从口袋中掏出纸巾擦手上的粉笔灰一边像刘胡兰慷慨就义时的一脸肃然的说道。  “这不正是我们这些大学生学习的目标吗,我们这一代的人不应该担负起国家兴亡、济民救世的责任吗”?  这时阶梯教室里人们停止了喧哗一片肃静,只有头顶的日光灯管发出轻微的响声。  那黑板上的字和诗怡对我说的这句话如洪钟大吕般在我耳旁回荡,震得我耳膜嗡嗡作响。  它刺破所有虚伪而苍白的理论,直指人的内心深处,让本已准备了很多反驳她的话的我哑口无言。也让谈话之前怀着淫亵心理的我备受震撼。  诗怡走下了讲台,这时同学们才反应过来,大家一起为她和黑板上的字鼓掌。  掌声稀落下来后,是一片寂静。没有人说话,只有翻动书页和笔在纸上沙沙的响着。  我像一个去劝降共产党员却被唾了一脸唾沫的叛徒一样垂头丧气的在座位上坐着。  一时间气氛有些沉闷,我们都在各怀心事的思考着。  我感到同样是坐在一个教室里,读着同样的教材,为什么诗怡和炯男他们的想法却跟我大相径庭呢?是什么决定了我们之间会有如此巨大的诧异?以我当时的阅历当然无法理解这其中包含着复杂的信息。  直到后来在漫长的岁月中我才渐渐的顿悟,有些人注定是要与世俗划清界限的,他们的思想,他们的行动,完全不能用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与否或拥有财富的多寡而判定,他们活在另外一个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不会了解的精神世界里,那里有他们心中的理想国,并且他们甘愿为那个理想国去忍受贫穷、寂寞、疾病、流言的困扰。  
世俗的人们视若珍宝的权利与财富,在他们心中永远都轻如鸿毛,正如很多人一样,我无法走进并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  我不知那世界的大门入口在哪,或许对我来说就从来没有过入口。  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这么有分量的话,会从看似与这些思想不搭边平日里前卫时尚的诗怡口中说出来,这实在是让我震惊。  “现在有这些想法的人不多了”,我由衷的感叹着说。  “所以拥有达济苍生这样的理想和抱负才会显得那么可贵,不是吗”?诗怡轻声的反问着我。  结束了那晚的谈话后,好多天我都晕晕乎乎的,反复的咀嚼着那晚诗怡在黑板上写下的那几行字,并且在想我是否该为那些字做些什么。  自从话剧汇演结束后,我萧玥的接触没有那么频繁了,只是偶尔在教室和食堂看见她。  每次看见她的时候她都是跟着几个人在一起有说有笑的,有时候看见我还装作没看见的样子,即使看见了也是给我一个白眼。  白眼就白眼吧,我实在是不想去招惹她。  一天中午我从食堂回来的路上又看见了她,她迎面朝我走来,那是一条中间有一个凉亭的小径,路本来就很窄,可是我们偏偏在这条狭窄的小路上相遇了。  萧玥这次没有装作看不见我,她笑吟吟的对我说:“方磊啊,你说我们这算不算是狭路相逢呢”?  我向她拱手说:”你是勇者,我给你让路总行吧”。  “算你有自知之明”。  “这些天都干嘛了,为什么不去找我,在路上看见我也不跟我说话,你到底什么意思嘛?”  她像连珠炮似的连续的质问着我。  我被她弄的头大,也不想反驳,只是说:“这几天有点感冒,怕传染给你,所以没去找你”。  “哦,真的假的,现在好些了吗”?她终于用温柔的语气问了我一句。  “没什么,现在好了”。  “那你下午有事吗”  “呃,可能没什么事”  “那你陪我去逛街吧”  “我”---  “我我的了,你到底去不去”  “好好,我去,什么时候?”  “现在”!  又是一个深秋来临,一阵秋风吹过,一片片的梧桐叶子随风飘落在地上瑟瑟发抖。  我们穿过满是金黄色落叶的校园时,我低着头一边走路一边听着脚下沙沙作响的枯叶声,它不禁让我感到四季交替是如此之迅速,转眼间我们的大学生活还有短短的一年半就要结束了,  萧玥问我:“方磊,你想什么呢”?  “哦,没什么,我就是想时间过的太快了,再有一年半就毕业了,我还没有想好毕业后的工作去向呢”  “咳,想那么远干嘛,车到山前必有路”。  我们从大门出来后,来到学校附近的一家超市的地下,那里有一个电玩城,走进去后,里面一排排电子游艺机闪烁着五光十色的画面,两个成年人在射击游戏机前举着枪聚精会神的跟游戏中的敌人战斗。跳舞机前一个年轻的身材极好的女孩跟随着震耳欲聋的音乐节奏蹦跳着。  我买了20块钱的游戏币,然后把游戏币拿在手里不停的掂量着,萧玥向我挑战,要跟玩打拳的游戏。  于是我挑了一个高中时代经常玩的街机游戏《拳皇》,我们坐在椅子上后,萧玥摩拳擦掌的做出拳击手上场前的动作。  我们各自的选了人物,我选了拿手的八神庵,她选了拿着大铁球的秃头胖子。   游戏开始后,我上来就是一阵快拳,打的萧玥措手不及,她那个秃头胖子被我打的根本没有还手之力,后来我更使出必杀技,三个回合下来,萧玥都被我KO了。  一旁观战的几个中学生模样的男孩在后面一个劲儿的给萧玥支招,还给她找出了很多战术上的漏洞。  萧玥使劲的拍着按键,气呼呼的说:“不是我打的不好,都是这个破键子,根本就不好用”。  “其实照我说你跟我玩对打,这就是自取其辱”,我笑着对她说。  看着她垂头丧气的样子,我又有些不忍,于是提议玩几个女孩子喜欢玩的游戏,什么超级玛丽了,智力竞猜了等等。  这些我都不是我的强项,当然玩不过萧玥,她也终于在这一个回合中挣回了点面子,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尽管我不喜欢冬天,但它还是在无可奈何中到来,十二月的天空总是阴沉沉的,到处的冰雪映衬着万物凋零,显得没有一丝生机。  一场大雪来到来以后,天气骤然降温,在操场上运动的人也逐渐少了起来,没事的时候,我就去操场散步,享受着这难得的安静。  操场上一片寂静,往日那些在操场上锻炼的人们都被这鬼天气弄的无影无踪。  但是当我看到那周围像牢笼一样的铁丝网,真不明白为什么要把好好的操场用铁丝围起来,也许中国人一直都喜欢制造藩篱吧,从操场、围墙到人的心灵,无一不是这样。  正在我低头漫步时,诗怡和炯男也从远处走了过来,对于四季服饰的搭配,诗怡显然有自己独特的见解。  即使是在这个严冬季节,大多数人都衣着臃肿,但她还是穿的那么超凡脱俗。  她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毛呢大衣,里面穿着一墨绿色的高领毛衣,系了一条红色的围巾,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的毛呢短裙。在一片耀眼的白雪的映衬中显得格外扎眼。  此时他们手拉着手甜情蜜意、卿卿我我的从远处走来。  “你也在啊”,炯男在远处跟我打着招呼。  “是啊,没事散散步”,我也大声的回答道。  “就快放寒假了,你打算去哪玩啊”?诗怡走近后问我,  “这个,我还没有想好呢,到时再说吧』。我回答道。  “你们呢“,我反问着他们。  “嗯,我可能要去参加一个校团委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去山区的中学支教,可能大概要一个月的时间,寒假没准就这样过了”。  “哦,是这样啊”。  “那诗怡你呢”?  “我还没有想好呢,本来我是想和炯男一起去的,但校团委说名额满了,让我暑假再去”。  “那你岂不是一个人放单了”?我开玩笑的问道。  “不是还有你吗”,诗怡笑着对我说。  “对啊,你可以陪诗怡到处逛逛”,炯男毫无心机的说道。  我掩饰住心中的喜悦,故意为难的说:”我寒假时可能要帮老师写一个关于当代诗歌指向性的调查报告,不过我可以提前赶出来”。  “那最好了,你自己慢慢逛吧,我们走了”,说着他们向远处走去。    对于期末考试我成竹在胸,所以很顺利的就考过了这学期的所有课程。  有的人就没这么走运了,被抓了补考,寒假还得加班补课,看着他们愁眉苦脸的样子,我的心中很是欣慰。  寒假最后的几天里,我们欢送走了那些去往山区支教的志愿者们。其实我早就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现在他终于走了。  在载着整个学校去支教的志愿者的大客车徐徐开动的时候,诗怡和炯男还在车窗处难舍难分的告别。炯男费力的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反复的嘱咐我:“诗怡就拜托你了,你一定替我把她照顾好啊”!  我做出依依不舍的样子对他说:“你放心吧,我一定会把她照顾好的”。  放寒假以后,同学们都各自回家,昔日里喧闹的校园里一下子冷清下来,只剩下很少的一部分人还在校园里逗留。  萧玥和她妈妈在她上大学以后已经和好如初,随着年龄的增长萧玥也不再像从前那样忌恨她妈妈了,毕竟血浓于水,骨肉亲情让任何原因都无法永远破坏一对母女的感情。所以她刚一放假就匆匆忙忙的赶回家去陪她妈妈了。  这是我大学里度过的第一个寒假,本来放假前我就没想那么早回家,因为那对我来说是一件很无聊的事,在家里会有大把的时间不知该如何度过。现在好了,只要有美人作伴,干什么我都心情愉悦了。  其实我已经计划好了带诗怡去郊区的滑雪场去滑雪,但我又不想让诗怡看出我已经做出周密安排,好像我在搞什么阴谋似的。  在送走炯男他们后回宿舍楼的路上,我们踏着脚下吱吱嘎嘎的积雪,边走边聊着一些轻松的话题,诗怡问我:”寒假这段时间你都打算干嘛呀”?  “呃,这个嘛”,我故作沉思状,其实心中早已有了计划。  “你看我们去滑雪怎么样”?  “好啊,好极了,我还没滑过雪呢”!  “要是去滑雪,那你就准备摔跟斗吧 摔到炯男回来都认不出来你为止”。  “哈哈,你别吓唬我,说不定咱俩谁摔的跟斗多呢”。  “好吧,就这么定了,我们都准备一下,这几天就出发”。  诗怡家就在本市,送走了炯男她就要回家了。  我问她什么时候去滑雪,她说要去外地一个同学家去住几天,一个星期后回来,然后让我去她家找她,我们约定好时间后就各自分手。   然后我便独自游荡在平时拥挤现在突然变得空旷的校园里,一个人去吃饭,一个人去自习,一个人去图书馆看书,看那本一直没有看完的那本《心是孤独的猎手》  就这样每天过着百无聊赖的日子,很多时候我都在宿舍里靠背诵着《麦克白》中的台词打发时间,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不禁想起了萧玥,如果她在就好了,虽然我不喜欢她,但最起码在我寂寞的时候会有个人陪我。  一个星期的时间终于过去了,经过了漫长的等待,我们约定的那天终于到了,其实那天还没亮我就醒了,之前的那一夜过的是在是漫长,一直在盼着天快点亮。  我快速的梳洗打扮,整理了一下衣服,对着镜子我还仔细端量了一下自己,我对自己今天的状态还算满意。  走到学校外面的小吃部,匆匆的吃了点早餐便去诗怡家去找她。  我在楼下按了电子门的对讲,她听出是我后,告诉我等她一会儿,她马上就下来。   片刻,她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服,戴着一条红色的围巾,穿着一条牛仔裤,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毛线帽,像绿草茵茵一望无际的牧场中突然跑出一只小鹿一样出现在我的视线中。  看见她那惹人怜爱的妆扮,我的心不由自主的怦怦狂跳着,我努力的平抑住自己的情绪,“你今天穿的真漂亮啊”,我微笑着对她说。  “是吗,那我平时不漂亮吗”?她故意逗着我说道。  “不是不是,你三百六十五天都这么漂亮”!我连忙解释道,然后接过她手中的运动包。  然后我们坐上了开往山区滑雪场的大巴。车子平稳的行驶在满是积雪的通往城外的道路上。  车子渐渐的走出城外后,我才发现冬日里不仅仅是万物凋零,寒风瑟瑟。它也有自己独特的美,一路上目力所及之处全是银白色,远处的山脊上也全都是皑皑白雪。  车上的乘客差不多都是去滑雪场的年轻人,车厢里静悄悄的,没有人大声喧哗,大部分都在座位上听歌,看书或者闭目养神。我和诗怡的座位挨在一起。诗怡戴着耳机听着MP3,眼睛看向窗外。  我有意无意的也装做向窗外望去,而实际上我是用眼角的余光瞟着诗怡。  这是我们第一次这样近距离的接触,我几乎都可以闻到她身上发出的幽幽体香。  我的内心躁动不已,但我还是在尽量克制住自己蓬勃的欲望。  一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坐在座位上等待着旅程的终点。  本来并不算很远的路程,因为路上的积雪所以车子一直都在以很慢的速度行驶。所以当我们抵达滑雪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  经过了几个小时的颠簸,大家从车上下来后都迫不及待的伸展筋骨,呼吸着外面的新鲜空气。  诗怡也兴奋的东张西望起来。我向远处望去,整个山体都被积雪所覆盖,呈现出一片银装素裹的景象,而且在这里已经可以隐隐约约的能看到滑雪场的外貌。  随后我们被领队安排到滑雪场的宾馆去休息。宾馆并不算太大,五层楼中只有两层是供游客住宿的,我被安排在一层。两个人一个房间,另外一个人是个戴着眼镜也是学生模样的年轻人。  经过短暂的休息后天色已晚,晚饭的时间也到了,因为我们买的滑雪场的门票中已经包含了两餐一宿,所以大家都陆陆续续的去餐厅吃饭。  诗怡被安排在二层的房间,我随着人流走到宾馆的门口后就站在那里等她出来,几分钟后她穿着一套红白相间的滑雪服,头上戴了一顶上面带着圆球的毛线帽子现在我面前。  我们在乱哄哄的餐厅里,勉强的找了个相对僻静的角落坐下。这是个自助式的餐厅,于是我起身随便的夹了些菜和水果后回到座位。  诗怡很淑女的小口的吞咽着,而我根本无心吃着那些乏味的饭菜,就顺手往嘴里胡乱的塞着一些饭菜。她一边吃一边看着我诡秘的笑,我被笑的心虚起来,于是用手抹了抹嘴,我还以为是有饭粒或其他什么的挂在了嘴角。  但诗怡还在神秘的笑着,我急了,于是便问道:“怎么了,你笑什么呀”?   “我怎么看你魂不守舍的啊 好像有什么心事吧”?  她面带笑意,很温柔的问着我说。  听到这里,我不由的看了诗怡一眼,却又怕跟她的眼睛对视。女人对爱情的敏感很多时候都是超乎男人的想像的。  但没想到她竟然还是看穿了我的内心在想什么,因为她对我说:“其实我知道你的心思”。  “我哪有什么心思,你别乱猜了。我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的强辩着”。  “你一定爱上了一个人吧,我能看出来”。  倏的一下,我突然的感觉自己的脸红了。  我赶紧喝了一口水来掩饰自己内心的慌乱。  “你看你的样子,被我说中了吧”!  “既然你爱上了她,为什么不对她表白呢,从刚开学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你是不是一直喜欢凌菲啊”。  我差点没把正含在嘴里的汤喷到她的脸上。  凌菲是我们班另外的一个女生,虽然也颇有几分姿色,但绝对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  只不过我是班里的生活委员,每到考试前我都会出去印一些复习资料发给班里的同学,凌菲是班里的团支部书记,在工作上我们接触的多一些,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而被诗怡误会吧。  但我也绝对没有想到她竟然会以为我喜欢凌菲,她的女人的敏感到哪去了?她难道看不出来我喜欢的是她吗?  为了她我在危急时刻出手援救炯男,现在又替炯男照顾她。明明是我爱的人我却不能对她表白。还要忍气吞声的压抑自己。  我突然有种被愚弄的感觉。  诗怡当然看不出这一瞬间我的心理变化,还在继续的她的想法。  “你要是喜欢她就大胆的去追,我和炯男都支持你,你就是太内向了,要不然回头我和炯男去给你撮合一下”。她还在那里不知深浅的为我策划怎样去追凌菲的步骤。   我强忍住自己内心的怒火吃完了这顿晚饭。  翌日,天气晴好。  湛蓝的天空下,空气中也带着湛蓝的味道。  吃过早饭,我们跟随领队从山脚下坐缆车到达山顶,在缆车上极目四望,北国风光一揽无余,远处的山峰层峦叠嶂,草木枯萎。  诗怡也兴致勃勃的向远处眺望着,时不时的还把双手放在嘴边做喇叭状,冲着外面高声的大喊,“我来了”, 很有些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情。我从来没有看过诗怡这样敞开心扉,释放自己热情的样子,这跟平时她内敛、温柔的形象大相径庭。  一会儿,“我来了,我来了”诗怡那清脆嗓音的回声就开始一声声在山谷中回荡着。  到了山顶,到服务台领取了滑雪装具。换好后,我先在雪道旁等着诗怡。  一会儿的功夫,她穿着昨晚那套红白相间的滑雪服,头戴绒线帽,戴着一条红色的围巾,脸蛋儿冻的通红,但还是像个职业选手似的雌姿勃发,磨拳擦掌。  我很自然的拉着她的手,但心中已没有障碍,明知道她心中没有我,我还有什么顾虑呢  对一个喜欢的人才会紧张 害怕 焦虑,而对一个没有感觉的人,什么感觉都不会有。  我们手拉着手踉踉跄跄的来到了初级道的坡道上,举目望去,到处都是歪歪扭扭的人们,而且大多数都是重复着这样几个动作---摔倒,爬起来,就这样不知疲倦的循环往复。  而旁边的中级道上,好多身手矫健的高手像闪电一样飞驰而过。  我和诗怡都十分羡慕那些能在雪地上熟练的滑雪的高手们,但也知道那都是摔跤摔出来的。  因为我们都是第一次滑雪,是新手中的新手,所以我们丝毫不敢怠慢,一前一后的在雪道上摸索着前进  但我们在滑雪杖和滑雪板之间怎样配合这个问题上怎么也搞不明白,我们只好喊来教练,那年轻的教练穿着红色的滑雪服像一团火焰一样从远处风驰电掣的划来了,粗略的给我们讲解了一通后,又像脚踏风火轮的哪吒一样,在雪地上划了一个漂亮的弧线后消失在视线中了。  我先尝试了一下,不得要领。再回头看诗怡,她刚一迈步就沉闷而又凶狠的摔在地上,四脚朝天。  但在我看来,连她摔跤的姿势都那么招人怜爱。  我顾不得自己,连忙过去扶她。但忘了自己也是个半身不遂。结果也是狠狠的来了个漂亮的劈叉。  她看着我,我看着她,我们忍不住哈哈的大笑起来。  那笑声长久的在我心中回荡。即使是在很多年后也时常的出现在我的记忆里。  而一直不为人所知的是,我趁诗怡不注意的时候,用手指偷偷的在一片空旷的无人走过的雪地上写下了几个字:“诗怡,我爱你”。  我当然知道在明年春暖花开的时节,那片雪地就会随着天气转暖而消融,但那几个字并不会因冰雪融化而风干,它们一直深深的刻在了我的心底,直到永远。  
关于那天的一切都很美好,天气、心情、谈话都很美好,就连摔的跤都是那么的让人记忆深刻。    
  敢爱敢恨.爱情只有主人公才能感爱!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不知不觉间爱情以悄悄来临.无限回味的大学恋爱生活,值得一看!!
  整体上看,语言还是可以的,就是感觉很多东西都是点到为止,这样会显得故事平平哦,加油……
  会上演复杂的感情故事吧,我期待着楼主的再叙
  等到更新啦,哈哈,绝对的回忆啊,这段应该很甜美吧
  这小说写的可以,支持你,大家有空的看看,不能让好文章沉了!~
  恋爱,永远使人着迷,初恋,永远使人回味。  我想念我的学生时代,爱的人,你在哪?  
  太喜欢女主角了,不扭捏,很洒脱,而且敢作敢为,有点天不怕地不怕的味道~支持
  太好看了,作者要赶快更新呀,期待下一章  
  男女各有各的爱法.只要自己满足就可以了.
  看到此文章想起了自己大学时的生活,好像又回到那个时代,青春年少对未来既彷徨有充满了期待。
  在心底留份真爱,是人生甜美的回忆。      
  文章发的好紧,看的眼睛有些累,不过还是很喜欢,爱情,往往是值得期待却又伤害最深的,往往让人值得一辈子去追求
  年轻人特有的羞涩爱情,有几分让人不由怀念,感慨的感觉,哈哈,楼主要赶紧出新哦。
  作者文笔不错,情节吸引人,希望是好结局。
  大学生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  让人由怀念.
  现在的状态和萧玥的状态很相似,很有感触,作者文笔不错。
  爱真的要勇敢的说出来的哦,楼主,这故事是你爱情的缩小版不?嘿嘿,写的不错,要赶紧出马,要不被人家强走咯!
  结局好像很悲惨耶,为什么不能有好的结局。
  她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服,戴着一条红色的围巾,穿着一条牛仔裤,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毛线帽  ————————————  武士的描写确实很生活,这么生活化的描写,让人很容易接受
  挺美的故事,让人有回到十年前恋爱时感觉
  大学的爱情真的很让人羡慕,看到这本小说,真的好期待我的大学恋情啊。
  都市爱情,一项比较喜欢。写的很不错。。。支持顶一个!
  我只看了几篇而已,就已经很有感触了,真的很期待作者出新的哦。
  更新的挺快啊,说到大学的话剧社,文学社之类的,有点后悔啊,那时侯愤青一个,坚决抵制,错失了很多美好的东西啊。
  现在特别遗憾的是大学的时候没好好珍惜爱自己的人  现在只能是永远的遗憾了  希望小说里,没有这种遗憾
  能像小说的男主角对女主角那么好,真的好幸福啊。
  人生不是完美的,完美的不是人生!
  笑话:“话说三国时代,蒋干和曹操见面,两人互相问候。曹操先问蒋干:“干,你娘好吗”?蒋干回敬曹操的问候:“操,你娘好吗”?  呵呵,这个我喜欢,用在这里很能提现当代年轻人的语言特征。
  大学的恋爱生活,从暗恋到.....其实暗恋也是人生一段痛并快乐着的旅程!期待更新!
  作者请千万千万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吧,最近真是受了太多刺激了,不过看到目前为止,我觉得,结局应该还是挺好的,但愿吧
  大学生活真的很令人向往,特别是作者小说那样的生活,很期待!
  从一般的眼光来看,诗怡是应该和炯男在一起的,但是有句说得好,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别人一直这是一句嘲笑的话语,但是我觉得这倒是一句真实的赞美,因为牛粪可以使鲜花更加美丽照人,而都是鲜花的话很大的可能是枯萎。
  很喜欢小说这种回忆式的缓缓道来的感觉,情调很好,希望楼主快点更新
  楼主的文笔真不错,故事也很唯美,只可惜结局好像挺惨的,
  萧玥喜欢方磊,她把爱放在心底。
  楼主写的故事很现实 其实就是身边发生的事 经过楼主美丽词藻的渲染是故事更真实更精彩 美好的爱恋 留下淡淡的回忆 怀念那种生活
  唉,人真的不能给自己留太多遗憾啊,我会看下去了。
  楼主,小说中的主人公是不是你啊,哈哈,故事是你的回忆吧。
  爱要相付体量.我佩服主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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