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罪犯逃到一个屋子里强奸了变形计女主人公……完了分尸

看了这篇报道,我作为一个中国人,感到了深深地恐惧。我不知道生活在和谐社会里,做人还有没有安全了。这样一个强奸、杀人、分尸,如此的丧失人性的罪犯,竟然在法官的嘴里说成了认罪态度较好,可免死了。呜呼!还有没有天理了。可怜那个被奸致死并被分尸的女子,她的魂魄该怎么样去面对这个法官的判决。      (附相关报道)  23岁的阳山姑娘蔡某跟男朋友买菜回来走到自家楼下,边接电话边上楼时被邻居拖入房中强奸致死,并惨遭分尸。昨日上午,这起情节恶劣的强奸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凶手何石德因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获得法院轻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借酒意拖女邻居入屋      据了解,本案受害人蔡某和凶手何石德都住在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村一栋楼里,26岁的广西打工仔何石德住4楼,平时靠摆地摊为生的蔡某和男友住6楼。案发前他们虽然经常碰面但并不认识。      日,因家里来了客人,傍晚6时多,蔡某跟男朋友一道去市场买菜。两人拎着菜走到自家楼下时,蔡某接到一个电话,男友便先上楼,蔡某在楼下边接电话边慢慢往楼上走。      据何石德事后供述,当时,他喝了一斤甜酒从外面回来,在楼梯上看见了独自上楼的蔡某,很想和蔡某发生性关系,便快走几步抢先上楼,打开自己住的房门躲在门后等蔡某。      蔡某走到四楼楼梯口时还在接听电话,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已经临近。此时,何石德突然从自己住的404房内伸出手把蔡某拉进房里,蔡某惊惶之下拼命挣扎,何石德死命卡住蔡某的脖子,直到蔡某不再惊叫挣扎,把蔡某抱上床强奸。      卡脖子强奸并分尸      发泄完后,已经醒酒的何石德发现蔡某已经停止了呼吸,于是他冷静地考虑怎么处理尸体。何石德“果断”地把蔡某肢解后,分装在两个大旅行包里丢弃。      蔡某的男友回到家后,左等右等不见蔡某上楼,下楼到处找但找不到,手机也打不通,急忙报案。第二天,一名环卫工人在他们住处附近意外地发现了蔡某的尸体。      警方根据蔡某男友提供的线索,以及住处附近的尸块,锁定蔡某就在附近遇害。何石德很快落网。      法院认定强奸罪判死缓      本案上周二在广州中院不公开审理,检察院指控何石德犯有故意伤害罪和侮辱尸体罪。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外貌白净斯文的何石德供认不讳,只是辩称,自己事先并没有想把蔡某掐死,只是酒后想和蔡某发生性关系,“干了平时不敢干的事”。      至于为什么要把蔡某的尸体肢解,何石德在法庭上说,“怕女朋友回来看见尸体后会吓坏”。      去年12月底,案件开庭审理时,广州市检察院曾指控何石德犯两项罪名,分别为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理由是在强奸之前,蔡某已经死亡。      但广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综合本案材料和证据,无法确定被害人死亡的具体时间。结合本案的案情,何石德与蔡某素不相识,无怨无仇,何石德作案时仅有明确的强奸故意,并在这一主观故意的支配下,为制止被害人的反抗而实施了鞋带勒颈的暴力行为,继而对被害人实施了奸淫。      在这一快速的、连续的作案过程当中,何石德因为酒精的作用,精神处于极度紧张、兴奋、失控的状态,为满足性欲而无暇顾及或无意顾及、来不及顾及被害人是否死亡这一情况,对其暴力行为可能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持放任的态度。因此,何石德为追求强奸的犯罪目的而放任其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符合强奸致人死亡的罪名。      据此,法院认定何石德构成强奸罪,且致人死亡,应予以重判,但鉴于他悔罪且认罪态度好,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何石德当庭表示“没意见,不上诉”。      另据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何石德与死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愿意赔偿10万元,已经支付了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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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黑了。
  我无法理解,一个分尸的罪犯是如何能被这个法官称作“认罪态度好的”。强奸杀人分尸的都能不死,我不知道什么罪可以死了。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义不容辞  
如果我是他的男朋友或许当场格杀FA GUA和杀人的强奸犯,然后在好好的认罪
          收黑钱了,这个社会很黑暗滴
  他娘的,迟早要受报应!!
  报应会到的
  不杀不足平民愤!
  好和谐好强大
  什么时候我把你法院给炸了,但我“认罪态度好的”。能否也放我一马?
  死缓已经是很重的刑了,我国现在的政策是稍杀慎杀
  受到国际压力,凹晕其间政府不敢判死刑
  又是广州,谭静案还没完呢.广州的人命这么不值钱吗?
  笑眼看世界
  死缓   开放分类: 法律、刑罚、刑法、死刑    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    法律规定: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中国从建国到现在鲜有判处死缓在2年以后执行死刑的案例。     转自/view/76930.html
  作者:般若菠萝 回复日期: 22:43:27 
    又是广州,谭静案还没完呢.广州的人命这么不值钱吗?    这是07年的案子
  不杀不足平民愤!
  知足吧,没有把被害人和谐成自杀就够“幸运”啦......
  作者:adc1180_ 回复日期: 22:48:34 
    知足吧,没有把被害人和谐成自杀就够“幸运”啦......    -------------------------------------------------------  这小子太蠢,没韩国人聪明,分尸是怎么也扯不到自杀上去了.
  死缓也是很重的判罚啊,就算不枪毙,也是一个无期
  还好,没让法官说成是“被邀请掐颈”
  作者:一直盯着妮 回复日期: 22:14:33 
                收黑钱了,这个社会很黑暗滴  
  无法无天了,这样的恶棍还不立马执行枪决,枪决都不够,应该恢复凌迟之刑,对罪大恶极以及犯罪令人发指的恶棍施以凌迟,以儆效尤!!
  石德与死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愿意赔偿10万元,已经支付了5万,  这是不是所谓的私了,中国就是这样的一个奇怪的国家,有钱能使鬼推磨也能使磨推鬼
  不杀不足平民愤!
  天黑了吧
  无奈。。。。。。。
  TMD 此祸不除民不安心呀!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何石德与死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愿意赔偿10万元,已经支付了5万    对死者家属有利!
  长见识了,呵呵~
  认罪态度好……    这理由,真彪悍
  什么是权利?当一个人犯了罪,法官依法判他死刑。这不叫权利,这叫正义。而当一个人同样犯了罪,皇帝可以判他死刑,也可以不判他死刑,于是赦免了他,这就叫权利!   
  &在这一快速的、连续的作案过程当中,何石德因为酒精的作用,精神处于极度紧张、兴奋、失控的状态,为满足性欲而无暇顾及或无意顾及、来不及顾及被害人是否死亡这一情况&  意思是酒后不管干出什么事都是可以理解并原谅?法官何以断定"何石德"因为酒精的作用?为何不见丝毫科学,令人信服的科学推理,法官的怎个判断依据来源都是"何石德"的口述.感情如今判案是以犯罪份子为本啊.真是以人为本了.很好很民主.
  怎么说呢,关键是死者家属同意吧,杀了他民事赔偿基本上应该无望了(犯人家属怎么都不会给吧),对于困难家庭来说,没有适当的民事赔偿,无异于雪上加霜啊,其实最好的方法就是杀,民事赔偿真的要不到就国库里出,像这种恶性事件毕竟是少数
  "因此,何石德为追求强奸的犯罪目的而放任其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符合强奸致人死亡的罪名。"    "符合强奸致人死亡的罪名"还有这罪名?强奸致死??意思是如果你行功能强大到能令人致死,你就去把他(她)日死.然后判你个死缓.你家人再去陪人10万.就了事了?还好我们是在中国 这样的人比较少,要生在非洲 还不被日死啊!!!  
  就是因为给钱了,否则他虽然死是死了,家属是一分钱也拿不到  记住了,现在在中国,钱即便不是最好使的,也是第二顶用的(还有一个就是quan了)  犯事了,只要你舍得出钱来摆平对方,这就是“认罪态度好”。  就事论事,这种事件一般都是死者家属看在钱的份上同意了的。如果他杀的是个有钱人,其家属肯定不屑于这点钱而是要他的命的。
  天良啊``世道总有些是不公平的``他凭什么强奸杀人``换做是我不让他残废就不叫人``
  如果没后台,判死缓转无期还是很痛苦的,不如死了痛快。。。有后台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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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法院判的太重,那人属于严重酒后无行为认知状态,应该只判强奸罪,如果那女的是鸡,就可以和警 察掐死鸡一样判6年
  女邻居莫不是自杀后自行分尸吧?        女邻居莫不是自杀后自行分尸吧?        女邻居莫不是自杀后自行分尸吧?
  网友们应该关注此事,否则你我还有安全感吗?
  其实我应该去当法官的。现在的法官大部分是法盲。
  者:小提琴协奏曲 回复日期: 0:17:40 
    女邻居莫不是自杀后自行分尸吧?  ==========================================  基本在这个时间段,我同意这个观点。而且很有可能是恶意自杀之后再恶意分尸。
  呼唤法外正义,将犯罪人,受贿人和行贿人杀掉分尸
  就这样寒了我这个老百姓的心!!  有没有倾听过死者的声音,如果死者是法官的妻子、女儿,法官会这样判吗!!!!!!  如果死者是某官员的妻子,女儿会这样判吗!!!  用符合常理的民主,变成了对个体的独裁和残忍!!!!是谁在真正的强奸民意!!!!  这个社会,一件又一件这样的事情发生着,有没有一件到最后真正给受害者旁观者民众一个清楚的合理的结论!!!!!!  就这样和谐啊
!!!!!
  就这样寒了我这个老百姓的心!!  有没有倾听过死者的声音,如果死者是法官的妻子、女儿,法官会这样判吗!!!!!!  如果死者是某官员的妻子,女儿会这样判吗!!!  用符合常理的民主,变成了对个体的独裁和残忍!!!!是谁在真正的强奸民意!!!!  这个社会,一件又一件这样的事情发生着,有没有一件到最后真正给受害者旁观者民众一个清楚的合理的结论!!!!!!  就这样和谐啊
!!!!!
  据此,法院认定何石德构成强奸罪,且致人死亡,应予以重判,但鉴于他悔罪且认罪态度好,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何石德当庭表示“没意见,不上诉”。          另据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何石德与死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愿意赔偿10万元,已经支付了5万。          听说过自首的可减刑,但这案子(鉴于他悔罪且认罪态度好),不用判S刑,感觉轻的。。。。飘过
  现实啊 ,
就是如此的残酷~~~~~~~~~~~~~~~~~~~
  用钱摆平
  黑暗啊
  应和谐时不和谐,  这样残暴的案件是叛决不当了.
  MD  这样都不判死刑  以后大家都来玩强奸分尸的游戏  反正也才10w
  一死都太便宜他了。    无法想象被害人的痛苦和绝望……    算是了解为啥有些人因为愤怒而变成恶魔。
  这种贱男应该乱鞭鞭S。。。。
  那女的家要不十分穷,要不不喜欢女儿  否则也不会为了10w就息事宁人
  难道政府要将国家的死刑下放到民间,用自相残杀的方式解决人口居高不下的问题么?
  这里应该怎么说?自分?自解?
  随心所欲胡乱判!
  收黑钱了?不得而知,感觉是判的太轻了点,这样都不足以死刑,量刑标准难说啊。
  这种帖子,扔到法律版,等着被那些专家教训吧。
  太不河蟹了
  最主要是跟受害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了吧~~~  肯赔钱就是认罪态度好了,拿钱买命~  这个判得应该是得到受害者家属同意的了.
  避免死刑,主要是讲人权,外国逼的
  拜托你们有点人权观念行不行,死刑这种东西应该废除
  建议他男朋友当着法官和凶手的面,把他们的全家如法炮制。
  给家属赔偿了吧~~  被害人家属的态度也是一方面,倒是觉得该问问被害人家属想什么呢,区区那么点钱就不追究了?没骨气的东西!
  她为什么会死?强奸至于会死吗?
  上面有人
  想想周星驰的小县令,呵呵
    作者:小提琴协奏曲 回复日期: 0:17:40 
    女邻居莫不是自杀后自行分尸吧?  ------------------------------------------------------    最近几个案子都是这般的神奇    
  上面有人  
  上面有人  
  竟然删了我回复....我晕...    换个方式简单说,近来留意了一下,几乎这类案件都没SI型的...估计是什么云时期,为了讨好国外鸟人吧...搞不好到时候人家又要说我国米人拳了...拜托,该强硬时就强硬,别只对百姓强硬,得了国际面子,失去BAI 性 信任...WHAT IS 得 WHAT IS 失 ??!!    写那么搞怪不会还是要删吧?!~再删`MLGB...有问题请喝茶的是我又不是你天涯斑猪...你怕鸟啊..
  竟然删了我回复....我晕...    换个方式简单说,近来留意了一下,几乎这类案件都没SI型的...估计是什么云时期,为了讨好国外鸟人吧...搞不好到时候人家又要说我国米人拳了...拜托,该强硬时就强硬,别只对百姓强硬,得了国际面子,失去BAI 性 信任...WHAT IS 得 WHAT IS 失 ??!!    写那么搞怪不会还是要删吧?!~再删`MLGB  
  死缓,很多贪官被判死缓,估计关一个十来年就出来了
  我来说说:只要不死,缓二年后,“表现好”改判无期,又“表现”好改判有期(二十年左右<由“表现决定”>,而且目前“表现极好”可直接改“有期”),又“表现好”每年减刑,假设改判为二十年,按“表现”目前是坐一天牢减一天刑,得出:缓二年加+(二十年减刑一半)十年,也就是说他至少是坐十年牢,按余刑减不完的道理,该犯最多是十三年的牢房生活,直白:只要你不死,你的极限牢房生活就是十五年!请专业人士对我的发言审核。至于“表现好“为什么加引号,大家都应该知道吧,就不细说了
  我来说说:只要不死,缓二年后,“表现好”改判无期,又“表现”好改判有期(二十年左右<由“表现决定”>,而且目前“表现极好”可直接改“有期”),又“表现好”每年减刑,假设改判为二十年,按“表现”目前是坐一天牢减一天刑,得出:缓二年加+(二十年减刑一半)十年,也就是说他至少是坐十年牢,按余刑减不完的道理,该犯最多是十三年的牢房生活,直白:只要你不死,你的极限牢房生活就是十五年!请专业人士对我的发言审核。至于“表现好“为什么加引号,大家都应该知道吧,就不细说了
  我来说说:只要不死,缓二年后,“表现好”改判无期,又“表现”好改判有期(二十年左右<由“表现决定”>,而且目前“表现极好”可直接改“有期”),又“表现好”每年减刑,假设改判为二十年,按“表现”目前是坐一天牢减一天刑,得出:缓二年加+(二十年减刑一半)十年,也就是说他至少是坐十年牢,按余刑减不完的道理,该犯最多是十三年的牢房生活,直白:只要你不死,你的极限牢房生活就是十五年!请专业人士对我的发言审核。至于“表现好“为什么加引号,大家都应该知道吧,就不细说了
  神奇的土地无其不有
  太残忍了,没人性~~
  OY时期,讨好友人  可以理解
  据报道,死者情绪很稳定。
  太夸张了,这样的都不杀!  太可怕了。  太恐怖了。  司法公正何在?
  ....................................        分尸!加钱分尸!加钱分尸!加钱分尸!加钱分尸!加钱分尸!加钱分尸!加钱分尸!加钱分尸!加钱分尸!加钱分尸!加钱分尸!加钱分尸!加钱分尸!加钱分尸!加钱分尸!加钱
  每天一顶,直到他死
      发泄完后,已经醒酒的何石德发现蔡某已经停止了呼吸,于是他冷静地考虑怎么处理尸体。何石德“果断”地把蔡某肢解后,分装在两个大旅行包里丢弃。  =============  难道说是在QJ时死的?疑点!
  现在发达地区政府以减少死刑为体现文明,向西方民主靠拢的一个指标。  当然,这与当地犯罪越来越残忍没有必然联系。
  给钱判死缓,可以理解的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好恐怖啊~~  情节如此恶劣,居然还死缓~~  
  中国啊,那什么理由说爱你
  这是个疯狂的世界
  作者:小提琴协奏曲 回复日期: 0:17:40   
    女邻居莫不是自杀后自行分尸吧?  =============    
靠,笑得我内伤。
  作者:老姑娘预备队 回复日期: 12:36:29 
    给家属赔偿了吧~~    被害人家属的态度也是一方面,倒是觉得该问问被害人家属想什么呢,区区那么点钱就不追究了?没骨气的东西!  -------------------------------  人穷志短  不知道那位女士没有没老人要养,有没有小孩要养  在有老人,小孩的情况下,为受害者家属为他们经后的生活考虑,收点钱同意犯人判个死缓,可以理解
  鉴于他悔罪且认罪态度好    -------------------------------------------------------------    这句P话简直就是中国罪犯的保命王牌    不管你多么玩忽职守,多么凶残暴戾,多么草菅人命,最后只要“认罪态度好”,就能抵消大部分责罚。    真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阿
  死缓实际上比无期还好。
  法盲云集
  今天在扬子晚报上看到过这篇文章,当时很奇怪怎么强奸杀人还分尸竟然只是死缓,认罪态度良好又不是自首  
  10W?    可悲的家属啊,辛辛苦苦养大个女儿就是拿给人家花10W去强奸再分尸的?    10万是个什么概念?    也许是富人的一瓶红酒    也许是二奶的一个月零花    也许是一个23岁女孩的残碎的肢体        
  广州,广州,广州,又是广州, 天黑了    广州,广州,广州,又是广州, 天黑了      广州,广州,广州,又是广州, 天黑了      广州,广州,广州,又是广州, 天黑了      广州,广州,广州,又是广州, 天黑了        广州,广州,广州,又是广州, 天黑了        广州,广州,广州,又是广州, 天黑了  
  我的表姐
温州青田人    因前夫不同意离婚,而被刺死。    2个男人,一个当晚就被放了,另一个目前还不知道。    25岁的生命,就这样没了。    还有个3岁半的小孩    事情发生已经1个多月了,我姑姑带着我表姐女儿2个人至今住在台州我家里。    就是因为怕被报复    真可怕 这个世界  
  这帖子真是有N多法盲啊,死缓又不是减轻判决,只是从轻判决而已,基本上现在只杀一个的很少有直接死刑,目前的司法精神是可杀可不杀的都是不杀,因为国际上压力很大,外国一直在攻击中国的死刑.
  杀、杀、杀。
  我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也这样觉得,在我看来,那些犯强奸罪的,杀人碎尸的,都该杀一百次,还死缓,还有悔过表现,杀了人再悔过,大家看谁不顺眼都去杀个人行了,然后再忏悔就可以免于一死了!!!!!!没天理了    肯定收人家大把银子了
  其实普通人一辈子呆监狱里 还不如死了呢  那里黑
  作者:chenkan1983 回复日期: 19:06:42 
    这帖子真是有N多法盲啊,死缓又不是减轻判决,只是从轻判决而已,基本上现在只杀一个的很少有直接死刑,目前的司法精神是可杀可不杀的都是不杀,因为国际上压力很大,外国一直在攻击中国的死刑.        -----------------------------------------------------    我还要攻击外国的刑法呢?这种败类还留着浪费国家粮食,管人家怎么说,这是在中国,人民群众都无法接受。    有些国家鼓吹的什么人权,免除死刑根本就是放纵犯罪,所以那些西方国家的经常发生一些骇人听闻的案件,什么吃人肉啊,把人分尸后放在冰箱里慢慢煮来吃,想想都恶心啊,这样的人他们也是只关个几年就出来了,这就是所谓的人权???那些死去的人的人权在哪里?那些被吃掉的人的人权在哪里?中国为什么总要照着别人的路子走,有自己的主张不是很好吗??为什么要管别人怎么说?该杀的坚决要杀!!!
  搞不懂。  法律就像橡皮筋,随便他们怎么胡扯!  发一个海南的案子对照一下:  ==============================  凌晨抢劫刺死女摩的司机       在公判大会上,海口市中院还对凌晨抢劫刺死女摩的司机的黎基海、吴某进行了一审宣判。经法院审理查明:日,现年46岁的黎基海与当时还未满18岁的吴某预谋实施抢劫,并准备水果刀和西瓜刀。次日凌晨1时许,二人搭乘女摩的司机金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将金某诱骗至海口市灵山镇芙蓉路后实施抢劫,黎某用水果刀刺伤金某,后与吴某逃离现场。金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黎基海、吴某结伙持械劫取财物,且致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黎基海系累犯,并持刀刺死被害人,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吴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予从轻处罚。故法院一审均以犯抢劫罪判处黎基海死刑、吴某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两人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作者:四十九次戒烟失败 回复日期: 19:18:56 
    其实普通人一辈子呆监狱里 还不如死了呢    那里黑 真黑  ---------------------------------------------    你呆过??
  这贴看不到人权精英?
  杀无赦,凌迟
  哈哈 弱弱的问一下哈
啥是政治权利?
  真不如死刑立即执行,要是我我就申请~,如果有五星级监狱我还考虑一下!强烈鄙视强奸犯。
  顶起来。让更多的人看到。
  钱买的。可能是死者家属的意愿。斩立决,就不能从加害人那里挤出赔偿了。    10万元不到一个公务员一年的收入,但可能是一个打工的一辈子的积蓄,不是个小数了。人命是有价的,人命是有不同价格的,这是现实,各位就认命吧。    前一段时间的案子,也是广东的,银行的一个低层职员,贪污了两亿多,是发后,退赔了一亿,才判了十年。而四川某地一不大不小的官,贪污了十几万,却判了十几年。判刑轻重为何不同?    因为前者的数额巨大,因而罪犯有了议价的能力,而后者的数额太小,就没有议价能力。  
  作者:天天向上6 回复日期: 19:18:10 
    我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也这样觉得,在我看来,那些犯强奸罪的,杀人碎尸的,都该杀一百次,还死缓,还有悔过表现,杀了人再悔过,大家看谁不顺眼都去杀个人行了,然后再忏悔就可以免于一死了!!!!!!没天理了        肯定收人家大把银子了  -----------------------------------  法院收人家大把银子不现实吧,如果那人这么有钱,还会缺女人,需要去强奸么?
  作者:天天向上6 回复日期: 19:18:10 
    我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也这样觉得,在我看来,那些犯强奸罪的,杀人碎尸的,都该杀一百次,还死缓,还有悔过表现,杀了人再悔过,大家看谁不顺眼都去杀个人行了,然后再忏悔就可以免于一死了!!!!!!没天理了        肯定收人家大把银子了  -----------------------------------  法院收人家大把银子不现实吧,如果那人这么有钱,还会缺女人,需要去强奸么?
  切国者侯,窃钩者诛。    即便是在公认的犯罪者中,待遇也是不同的。西谚所说,hang for lamb as well hang for sheep, 偷小羊羔被抓了是被吊死,干脆连母羊一起偷了。要干就干大的。    不知不觉,中国司法进入了议价阶段。干的越大,越有议价的本钱。如赖昌兴,即便引度回来,性命也是无忧的。
  同意,判案有亏死者
  法院收黑钱了,再加上被杀的女的是外地农村的,家庭没背景,所以就这样和谐了.呵呵.这社会,就要去闹,搞不死也要搞他一身骚,希望天涯的呼声再强点,不过也没用,估计这个结果检察院也不会去抗诉的!!!死者家属估计拿了10万块欢天喜地回家造房子给儿子娶亲去了!!!!!!!!!!!!!!!!!!!!!!!!!!!!!!!!!!!!!!!!!!!!11很好,很和谐.社会和谐,!!!!!!!!!!!!!!!!!!!!!!!!!!!!!!!!!!!!!!!!!!!!!!!!!!!!!!!!!!!!!!!!!!!!!!!!!!!!!!!                              
  斩监侯
  作者:1年_365日 回复日期: 13:09:12 
    竟然删了我回复....我晕...        换个方式简单说,近来留意了一下,几乎这类案件都没SI型的...估计是什么云时期,为了讨好国外鸟人吧...搞不好到时候人家又要说我国米人拳了...拜托,该强硬时就强硬,别只对百姓强硬,得了国际面子,失去BAI 性 信任...WHAT IS 得 WHAT IS 失 ??!!        写那么搞怪不会还是要删吧?!~再删`MLGB...有问题请喝茶的是我又不是你天涯斑猪...你怕鸟啊..  =========================================  这件事情你能扯到米国身上去 国际社会上面去 你有智商吗?
              看看            
  没有天理  只有和谐
  顶.不让此贴沉下去.
  这不正是一些人说的少杀慎杀吗?然后直到取消死刑!和谐啊!
  广州中院  我在20年后的历史书上为你们订了个位置  你们等着被唾弃吧
  比自杀好
  作者:adc1180_ 回复日期: 22:48:34 
    知足吧,没有把被害人和谐成自杀就够“幸运”啦......    ----------------    一声叹息
  有句俗话:法律也是人定的!哀死
  学了一招  以后杀了人就好好认罪,然后去监狱养老了,要是好好服刑,三五年也就出来了
  就这样寒了我这个老百姓的心!!    有没有倾听过死者的声音,如果死者是法官的妻子、女儿,法官会这样判吗!!!!!!    如果死者是某官员的妻子,女儿会这样判吗!!!    用符合常理的民主,变成了对个体的独裁和残忍!!!!是谁在真正的强奸民意!!!!    这个社会,一件又一件这样的事情发生着,有没有一件到最后真正给受害者旁观者民众一个清楚的合理的结论!!!!!!    就这样和谐啊 !!!!!  
    作者:朱子语 回复日期: 20:46:52   
    作者:adc1180_ 回复日期: 22:48:34       知足吧,没有把被害人和谐成自杀就够“幸运”啦......        ----------------        一声叹息  ================    跟着叹气,附带摇头不已  
  杀人、强奸、碎尸,才死缓???什么时候才能陪审员制?
  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法官是一个名词,就像山,水,花草一样,而很少有人更进一步的注意到国外的法官和国内的法官的区别。那其实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事物。
  作者:举起左手去宣誓 回复日期: 23:05:08 
    还好,没让法官说成是“被邀请掐颈”
    4楼啊,好象不够高,如果是十几三十层楼高,就可以抛出去,说那女子自杀  
    这么严重的犯罪,赔10万,就让它留下性命啦?????????    还得花纳税人的钱养着它  
  先强奸、再杀人、最后分尸,这么恶劣的行为,一句“认罪态度较好”就可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有没有天理啊。这段时间以来,广州法院判的好几起案件实在扯蛋啊。
  这样的都不杀!!!!!??????
  作者:pine1005 回复日期: 18:53:25 
    10W?        可悲的家属啊,辛辛苦苦养大个女儿就是拿给人家花10W去强奸再分尸的?      10万是个什么概念?      也许是富人的一瓶红酒      也许是二奶的一个月零花      也许是一个23岁女孩的残碎的肢体  ============================================  如果你是亿万富翁,你就可以奸杀1000个中国姑娘了。
  分别为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理由是在强奸之前,蔡某已经死亡。  ==================================  
记住:以后要先杀后奸,千万不能先奸后杀啊,既容易被人发现,法官也不支持你。  
发现目标,直接一刀,既省事又省时又安全,还不犯死罪。
楼主不是说死缓????那不是死刑延时执行???  看来我的语文水平还是不行
  作者:不是一个大坏蛋 回复日期: 0:13:39 
    广州真是个犯罪天堂,我都有点有点心里痒痒,跃跃欲试了。  ========================================================================================================================  去吧,孩子!  不过提醒你下,去了以后是你对别人犯罪还别人对你犯罪就说不定了哦
  这个帖子不能沉
  有口气九鼎
  谭静冤魂忧还,又见血煞
  把罪犯一边凌迟一边弹JJ弹到死。  把法官也拉出去弹JJ弹到死
  作者:lixy06 回复日期: 14:27:32 
    有口气九鼎  ===========================================================================  上次回完这个帖子,我就感觉到头晕,发现是地震,然后就逃命去了。  现在重新回来继续顶这个帖子。
    很好很强大,    楼主竟敢对我们伟大的政府、伟大的人民法院有意见,    是不是要想被自杀啊。
  神奇啊!!!!!!!!!!!!!!!!!!!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广州中院定罪是准确的,是强奸致死而不是故意杀人。强奸致死的法定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杀人的法定刑是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大家注意,这两个罪同样有死刑,但是死刑的排列顺序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故意杀人量刑的时候首先是考虑死刑,有其他情节再往下判。而强奸致死判死刑就已经是从重判处了。死缓也是死刑,考虑了悔罪这样的酌定情节。可以说广州中院定罪量刑表面上看都没什么问题。不能说他重罪轻判(他是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也就是说以这个理由提起抗诉不太有力。  这样的案子要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是可以的,但现在提倡少杀慎杀。要想知道广州中院是否判得不公正,就要看他以往类似的案例是怎么判的,各地是不一样的。
  作者:chenkan1983 回复日期: 19:06:42 
    这帖子真是有N多法盲啊,死缓又不是减轻判决,只是从轻判决而已,基本上现在只杀一个的很少有直接死刑,目前的司法精神是可杀可不杀的都是不杀,因为国际上压力很大,外国一直在攻击中国的死刑.     -----------------------------  啥叫可杀可不杀的都是不杀?一个没有一点利害关系的陌生人强奸致人死亡后还分尸都算可不杀的行列的话,请问还有什么算是可杀的范围?你不是法盲只是轻视受害人性命的东西而已.还不是减轻是从轻判决呢!按你所说就是&没按正常判决执行&是不是?     
  作者:chenkan1983 回复日期: 19:06:42        这帖子真是有N多法盲啊,死缓又不是减轻判决,只是从轻判决而已,基本上现在只杀一个的很少有直接死刑,目前的司法精神是可杀可不杀的都是不杀,因为国际上压力很大,外国一直在攻击中国的死刑.       -------------------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凭什么外国攻击中国的死刑政策就该听那些老外的?他 们那们讲生存性还保留军队干什么?还发明杀人武器干什么?我呸!对坏人人道,等于对好人不人道!光看到害人者的生存权,被害人的生存权喃?
  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
  作者:zhanggongkong 回复日期: 22:39:32 
    什么时候我把你法院给炸了,但我“认罪态度好的”。能否也放我一马?  ----------------------------------  同意~~~~~~~~~~~
  打酱油的路过~~
  作者:orangessu 回复日期: 12:40:33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广州中院定罪是准确的,是强奸致死而不是故意杀人。强奸致死的法定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杀人的法定刑是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大家注意,这两个罪同样有死刑,但是死刑的排列顺序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故意杀人量刑的时候首先是考虑死刑,有其他情节再往下判。而强奸致死判死刑就已经是从重判处了。死缓也是死刑,考虑了悔罪这样的酌定情节。可以说广州中院定罪量刑表面上看都没什么问题。不能说他重罪轻判(他是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也就是说以这个理由提起抗诉不太有力。    这样的案子要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是可以的,但现在提倡少杀慎杀。要想知道广州中院是否判得不公正,就要看他以往类似的案例是怎么判的,各地是不一样的。  =========================================================  顶这个。  法律条文有很明确规定。强奸致死和故意杀人性质不同,此案无轻叛。    上次那个妹妹杀死精神病姐姐的事件,是故意杀人,法官判其缓刑三年啥的,才是明显的轻叛,却得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很多人一向以自我主观感觉去判断法律范围的事件,这是中国法律的悲哀。
  高法收回死刑核准权后,地方法院就不敢随便判死刑了
  让审判的法官去死总可以了吧?总要有人为可怜的姑娘负责。
  真怕啊
我以后上楼要小心点了  
  因为人权卫士一直骂中国的死刑不人道,中国处决的犯人太多    因为死刑的事情,中国年年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被批    人权卫士们才不同情被杀人犯害死的人    中国最近几年收紧死刑判决,很大程度是因为国际人权组织的压力  
      作者:ymschch 回复日期: 14:56:50 
    因为人权卫士一直骂中国的死刑不人道,中国处决的犯人太多        因为死刑的事情,中国年年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被批        人权卫士们才不同情被杀人犯害死的人        中国最近几年收紧死刑判决,很大程度是因为国际人权组织的压力        ——————————————————————    确实如此
  网友也应该负起社会责任来,顶一个!扩大影响,营造舆论压力,促使事情水落石出,或者可以尽快得到解决,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极夜!
  这么BT的东西不杀;留着浪费国家粮食    强烈建议拉出去砍了!    砍、杀、剐、剁、毙!      
  作者:顶叶跨虎保盛世 回复日期: 10:31:02 
    者:小提琴协奏曲 回复日期: 0:17:40        女邻居莫不是自杀后自行分尸吧?    ==========================================    基本在这个时间段,我同意这个观点。而且很有可能是恶意自杀之后再恶意分尸。  =====================================  同意,现在去打酱油了
  作者:东胜兔兔 回复日期: 15:18:34 
    作者:顶叶跨虎保盛世 回复日期: 10:31:02        者:小提琴协奏曲 回复日期: 0:17:40          女邻居莫不是自杀后自行分尸吧?      ==========================================      基本在这个时间段,我同意这个观点。而且很有可能是恶意自杀之后再恶意分尸。    =====================================    同意,现在去打酱油了    =====================================    继续打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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