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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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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抚州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抚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   文件编号:抚地灾应字〔2015〕4号
各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印发《抚州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落实防灾责任,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防与防范,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15年3月18日&
  抚州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防止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0号文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12]8号),针对我市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方案编制的原则和目的&
  地质灾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分工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要根据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所辖区的实际,制定和落实本辖区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
  根据10多年来全市发生的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条件相关分析,在全市划定4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2个地质灾害次易发区,如下:&
  (一)资溪嵩市――广昌尖峰中低山、丘陵滑坡、崩塌易发区(包括金溪、资溪、黎川、南丰、广昌等县部分地区,面积约4512平方公里)。&
  (二)资溪泸阳――黎川德胜关中山、中低山泥石流易发区(包括资溪、黎川等县东部边缘地带、面积约1214平方公里)。&
  (三)乐安招携――宜黄新丰中山、丘陵滑坡、崩塌易发区(包括乐安、宜黄两县南部及南丰西部,面积约2388平方公里)。&
  (四)乐安谷岗――宜黄县神岗中山、丘陵滑坡、崩塌易发区(包括乐安、崇仁、宜黄、南城、临川等县、区部分地区,面积约2557平方公里)。&
  (五)东乡黎墟丘陵滑坡、崩塌次易发区(包括东乡西南角、金溪北东角,面积约690平方公里)。&
  (六)东乡小璜地面塌陷次易发区(包括东乡北西部,面积约395平方公里)。&
  各县(区)政府要根据现有的1/10万、1/5万县域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防治规划资料和各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来确定本辖区的地质灾害区划方案,并编制和实施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三、本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防护重点&
  (一)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2015年汛期(4~6月)降雨量略偏多,为800~970(多年均值分别为817mm),有降水集中期,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区出现明显偏多或特多的特强降雨的可能性大,部分地区可能发生洪涝或内涝,汛期结束期略偏迟,在7月上旬末。&
  根据降水趋势预测,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分析,总体上认为,2015年度地质灾害将较多发生,在部分地区可能危害较为严重,发生时期主要在4-6月份(为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在5、6月中、下旬和强台风来临时期,可能有数量较多、规模不等、危害较为严重的群发性崩滑流灾害。2015年地质灾害的发生预计有以下特点:&
  1、受局部暴雨诱发的崩滑流灾害将主要发生在沿武夷山西侧和雩山北端及抚河流域一带,主要包括乐安、黎川、南丰、宜黄、资溪以及广昌、南城、金溪、临川等县(区)。地质灾害发生时段为4-6月份,重要防护时段为5月中旬到6月下旬。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100毫米以上时,将出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日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将大量发生。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连续降水时段要加密监测,出现变形加剧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2、采石、采矿、修路、建房切坡、坡地耕作及修建山塘水库等工程活动是近几年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且逐年有加重的趋势。在矿山、采石场、新(在)建公路沿线、鹰厦铁路资溪段等铁路沿线、切坡较陡的公路、傍山建房和修建山塘水库等的山地、丘陵地区都有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另外溢洪道、引水渠及风景区也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其主要发生时段在汛期,非汛期也可能发生。&
  3、地面塌陷有发生的可能。一是矿区采空区及抽排矿坑水会诱发地面塌陷。发生区域主要是地面塌陷次易发区及部分矿山的采空区。二是伏秋期,因干旱地下水位下降,将可能导致覆盖型岩溶区地面塌陷。地面塌陷主要发生期是伏秋期和枯水期,汛期也可能发生。&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
  依据上述预测分析,设置以下15个重点防护区和5个次重点防护区。&
  1、重点防护区&
  (1)广昌县千善――驿前低山、丘陵崩滑流重点防护区(位于千善、水南、塘坊、尖峰、驿前5个乡镇);&
  (2)广昌县头陂――苦竹低山丘陵崩滑流重点防护区;&
  (3)黎川县厚村――坊坪地段中低山、丘陵崩滑流重点防护区(位于厚村、洵口、华山垦殖场、荷源、湖坊、熊村等地);&
  (4)黎川县德胜关中低山、丘陵区崩滑流重点防护区;&
  (5)黎川县日峰镇中低山崩滑流重点防护区;&
  (6)资溪县高阜――鹤城丘陵及中低山崩滑流重点防护区;&
  (7)资溪县乌石――株溪丘陵及中低山崩滑流重点防护区;&
  (8)乐安县湖溪――崇仁县相山崩滑流重点防护区;&
  (9)乐安县南村――增田――牛田中山、中低山、丘陵区崩滑流重点防护区;&
  (10)乐安县谷岗――宜黄县南源、圳口、神岗中山、丘陵区崩滑流重点防护区;&
  (11)乐安县招携――宜黄县新丰中山、丘陵区滑坡、塌陷重点防护区;&
  (12)临川区莲源――南城县麻姑山中低山、丘陵区崩滑流重点防护区;&
  (13)东乡县南部――金溪县东部――南城县东北部中低山、丘陵区崩塌、滑坡重点防护区;&
  (14)南丰县熊坊――黄龙坑中低山、丘陵崩滑流重点防护区(分布在市山镇西部、三溪乡西部和紫霄镇西部);&
  (15)南丰县珠湖――付坊――路头中低山、丘陵崩滑流重点防护区(分布于白舍镇东南部、付坊乡、太和镇东部和太源乡东南部)。&
  2、次重点防护区&
  (16)东乡县小璜地面塌陷次重点防护区;&
  (17)崇仁县东部――宜黄县北部崩塌、滑坡、塌陷次重点防护区;&
  (18)崇仁县徐坊、涂家、坳上采空塌陷次重点防护区(包括礼陂镇岔路口村徐坊――涂家一带煤矿采矿区和许坊乡石背村石灰石采空区);&
  (19)乐安县北部殷坊三星脑――厚坊中低山、丘陵区崩滑流次重点防护区;&
  (20)乐安县石塘――下丰元煤矿采空塌陷次重点防护区。&
  (三)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
  据今年全市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统计,全市共有灾害点1845处,威胁群众6403户2.66万人,潜在经济损失6.05亿元;新发现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54处,通过治理和搬迁减少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1处。2015年全市需要加强监测防范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共计116处,其中危害等级重大级25处,重要级34处,较大级57处。在区域分布上,南丰县30处,黎川县17处,资溪县14处,宜黄县13处,临川区10处,乐安县9处,东乡县9处,崇仁县5处,金溪县4处,南城县3处,广昌县1处,高新区1处(见附件三)。&
  (四) 上年度我市多次出现连续降雨天气,诱发了9起地质灾害(滑坡5起、泥石流2起、崩塌2起),死亡4人,直接经济损失共达到了385.15万元,所有的灾情险情都及时进行了应急处置,其中6月17日以来的连续强降雨,诱发了宜黄县神岗乡党口村小学后面的山体滑坡,造成了4人死亡,压毁1栋教学综合楼4间,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目前该处已申请到国家地质灾害专项治理经费900万元。&
  四、地质灾害防治行动方案&
  (一)汛前调查与制定防治方案&
  汛前各县国土资源局和临川、高新分局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险情进行检查,核实危险点、危险区段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等情况。根据调查情况和上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与防汛抗旱相衔接,把预防地质灾害和防汛抗旱结合起来,编制(制订)所辖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提请同级政府发布,划定重点防护区段和重要地质灾害危点,提出防范措施,落实防灾责任。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各县(区)、乡(镇、场、街办)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严密有序的监测、巡查、预报、预警工作方案,以及人员和重要财产避险转移的具体措施。&
  (二)监视监测与汛期应急调查&
  1、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重要防护区段,由所在县(区)、乡(镇、场、街办)、村负责监视监测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监测内容及方法,落实监测人员。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由有关的部门、单位负责监测工作。&
  2、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重点防护区段的巡视检查工作。汛期巡检不少于2―3次,重要地区、重要时段要加密巡检,发现重要情况,要按照速报制度要求及时上报(速报制度见附件一)。&
  3、做好汛期应急调查工作。出现小型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应急调查工作;出现中型以上的,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派员协助调查。&
  (三)预防、预报、预警&
  1、各级政府要统一布署、各部门要分工负责对所有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凡是有条件进行治理的应立即落实治理措施进行治理;暂时没有条件治理的,也要制定治理规划,并应针对可能的诱发因素采取简易应急工程措施和防范措施,以遏制、减缓险情。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及时通知、监督有关建设单位进行治理。&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险情预报工作。预报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者;&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者;&
  临界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加快或其他明显征兆者。&
  各级业务部门要相互配合,迅速建立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及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及时向国土资源部门通报当前水情、雨情和汛情,为地质灾害预防提供参考和建议。汛期地质灾害预报,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部门共同发布,实行重要险情实时预报、通报,一般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县(区)、乡(镇、场、街办)政府要专门落实具体监测、预报责任人,并及时向国土资源部门和上级报告。&
  3、异变级、临界级预报点,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进一步调查论证。对确认进入危险阶段者,要根据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规模、地域重要性及危害性,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预警,在地质灾害危险点一定范围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建立预警制度,对地质灾害危险点要落实预警组织和责任人,及时向国土资源部门和上级报告。&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切坡、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地质灾害险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的,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四)应急准备、避险和抢险救灾&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购置和贮存好应急工作物资和器材,培训基层应急工作队伍,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工作演练,做好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各项防范准备。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出现后,灾发地各级政府要立即按《抚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抚府办字〔2014〕26号)要求,启动相对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指挥系统,统一部署应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1、对预警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派出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加强监测和防范技术指导。&
  2、预警点所在县(区)、乡(镇、场、街办)政府要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加强对险情监测、避险救灾工作的领导,制定严密可行的避险、转移、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保障必要的抢险救援人力和物力及时到位。&
  3、做好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保护工作。出现异变险情,县(区)、乡(镇、场、街办)政府要按既定的安全线路组织地质灾害体地段及灾变主要方向临近地段的人员撤离,重要财产要转移。出现临界险情,灾害影响范围内人员要立即撤离,重要财产要尽可能转移,并做好抢险救灾临战准备,对灾害影响范围内的重要设施,如重要交通线、军事设施、水利水电和通信设施等,要做好保护工作。&
  灾害发生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迅速查明灾害范围、活动情况、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现场监测,提出应急防治方案,参与指导抢险救灾;主要由武警和公安组成的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被压埋人员,实施应急简易工程措施;卫生部门要迅速组织急救人员抢救伤员和负责灾区疾病控制和卫生、食品安全工作;交通、公路、通信、供电、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要保证抢险救灾的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后勤急需,并尽快恢复被破坏的有关基础设施;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转移安置抚恤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灾害发生地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与当地驻军保持密切联系,必要时立即请求驻军提供救援支持;财政部门负责灾区应急抢险救灾和防治资金筹措和监督管理。&
  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按速报制度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速报灾情。汛期结束后,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地质灾害发生点和隐患点进行复查,对地质灾害发生情况进行核实、统计,并向同级政府、减灾委、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灾情,编发当年度汛期地质灾害情况通报。&
  (五)治理&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应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治理。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承担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单位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的审查,严禁没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相应业务。未经验收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其他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由责任单位组织,同时应当有国土资源部门参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指定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大力推进和严格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管,避免矿山开采引发地质灾害。&
  五、实施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地方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区)政府领导要分片包干负责地质灾害易发区各乡(镇、场、街办)的防治工作,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和救援队伍建设,建立以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为骨干,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保障有力的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的其他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做好有关工作。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保障工作;气象部门负责做好天气监测和预报工作;水利部门具体负责水系、水利工程的监测、防治工作;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公路沿线边坡、路基滑坡、崩塌、塌陷隐患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扶贫和移民部门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的组织协调、移民搬迁计划和资金的协调、移民搬迁工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等工作;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校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并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列入中小学生安全常识教育内容;建设、规划、房管部门负责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城镇规划、建设的审批管理,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督促工矿企业落实所属水坝、矿井、尾矿坝、工棚、露天采场、废石场、临时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旅游部门负责风景旅游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铁路部门负责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安置、救灾和救灾物资保障等工作;广电、通信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传输的保障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确保无因地质灾害而造成人员伤亡,尤其要确保不发生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政府主管领导为首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组织协调所在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要实行领导分片负责,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要组织落实具体防护责任人。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地和灾区,要建立前沿防灾救灾指挥机构。&
  (二)加强监测预报,实行专业监测与群防相结合。监测预报由各级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会同气象、水利、建设、交通、公路等部门负责,驻各地地勘单位要大力协助当地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应急调查、抢险救灾工作。全市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技术支持单位列于附件二,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落实本地区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健全工作制度和联系制度,层层落实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群测群防组织和工作任务。&
  (三)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体系建设(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和以“评估到位、巡查到位、预案到位、宣传到位、人员到位”为内容的乡镇国土资源所“五到位”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认真完整制作防灾避灾明白卡,发放到受灾威胁的单位和个人,并落实监测、预警、防治责任人,切实提高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各县(区)、乡(镇、场、街办)人民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按照责权利相对应的原则,县、乡两级政府要制定对监测人员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政府与群测群防员签订责任书,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财政补助,切实解决基层群测群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增强群测群防员的责任意识和监测预警、临灾避险能力。&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我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发生条件比较复杂,要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地灾防治知识培训要制度化和经常化,尤其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地质灾害防治的业务技术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基层科学防灾减灾能力。要依法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可能诱发和加重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要及时给予制止、纠正和采取有效预报措施;对已造成危害的,要根据“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依法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编制与实施水利、铁路、交通、能源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矿产资源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从节约耕地、有效规避灾害出发,把好农村和集镇建房用地审批关和规划、设计施工审批关,规范农民建房行为,山区要严格控制切坡建房,严禁高陡切坡建房。要严格执行城市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先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备案制度,凡建设用地申请审批前必须预先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对于违反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定的,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制止和处罚。&
  (五)加强地质灾害速报和汛期值班制度。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畅通的信息渠道。在汛期,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部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应急处置人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构在汛期应建立专门的值班室,建立健全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及领导带班制度,重要岗位实行主副班制度,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以保证能够随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五)保证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必须的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市、县(区)要逐年增加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根据本地区地质灾害严重程度,从其本级分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中计提20%左右或土地出让金的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确保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监测预警、调查评价等防治工作有可靠的经费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保障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抢险、救灾所必须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和工作经费,配备越野车、对讲机、生命探测仪、GPS卫星定位仪器和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等,以保证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得以正常进行。&
  附件:一、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二、抚州市2015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附件一:&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一 、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含)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含)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含)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的地质灾害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速报原则&
  情况准确,上报迅速,县为基础,续报完整。&
  三、速报程序&
  有关单位或个人发现重要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信息,应当立即向事发地县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时,可以直接向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一)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所在县(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1小时内速报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须同时越级上报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后每24小时向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至调查结束;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告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最终形成的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国家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发生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或者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失踪的地质灾害,所在县(区)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于1小时内速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须同时越级速报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后每24小时向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至调查结束;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告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最终形成的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国家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三)发生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或者发生1-2人死亡或失踪的地质灾害,所在县(区)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于1小时内速报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须越级速报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1小时速报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将详情6小时内上报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情况1日内报国家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四)发生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所在县(区)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2小时内时向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负责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在接到报告的12小时内报告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五)对于避免10人(含)以上伤亡的地质灾害成功预报实例,所在县(区)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于6小时内速报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可越级速报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应在6小时上报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避免1-9人(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成功预报实例,所在县(区)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于12小时内速报市国土资源局和县(区)政府,同时可越级速报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应在12小时上报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六)实行地质灾害日报和月报制度,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月23日前应将当月地质灾害发生和成功预报的情况书面报至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也可指定工作人员(要报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专用电子邮箱为),当月地质灾害报送后发现要补充的,在下个月报时补充说明。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汛期必须每天按速报要求及时上报险情灾情信息,主汛期未接到险情灾情报告,也必须实行零报告制度,无事报平安(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
  乡(镇)政府(办事处)和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必须比照上面程序向上级和当地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情况。&
  四、 速报内容&
  (一)速报报告:负责报告的部门应根据已掌握的灾情信息,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灾害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二)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1、抢险救灾工作;&
  2、基本灾情;&
  3、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
  4、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5、发展趋势;&
  6、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7、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附件二: 抚州市2015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共116处)&
灾    害      现    象
潜 在 危 害
临川区茅排乡泽泉村下畦组
切坡建房,强降雨易引发山体滑坡。
危及66人安全
监测、护坡、避让
临川区茅排乡泽泉村小岭组
山体出现了裂隙,汛期暴雨易诱发山体滑坡。
危及41人安全
监测、削坡、避让
临川区茅排乡茅排村众家窠组
人为破坏植被,连续强降雨易引发泥石流。
危及322人安全
监测、护坡、避让
临川区茅排乡茅排村东坑组
切坡建房,强降雨易引发山体滑坡。
危及30人安全
监测、护坡、避让
临川区茅排乡泽泉村石狮头组
山体风化强烈,土质疏松,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32人安全
监测、护坡、避让
临川区桐源乡郑坊村同陵组
切坡建房,强降雨易引发山体滑坡。
危及31人安全
监测、护坡、避让
临川区大岗镇乔山村坳上组
切坡建房,强降雨易引发山体滑坡。
危及32人安全
监测、护坡、避让
临川区高坪镇三桥村乌龟脑山
山体风化强烈,土质疏松,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48人安全
监测、护坡、避让
临川区荣山镇娄家村4组
山体植被破坏严重,坡陡、风化层较厚,连续强降雨易引发泥石流。
危及52人安全
监测、护坡、避让
临川区荣山镇南坑5组
切坡建房,强降雨易引发山体滑坡。
危及44人安全
监测、护坡、避让
南城县洪门镇庄上村下堡组
村后东面山高200多米,坡度约40度,土石风化强烈火,1968年暴雨诱发了较大规模滑坡、泥石流,摧毁房屋10间,造成5人死亡,并形成三条较大的排水沟。现有12600立方米易滑体,暴雨易诱发山体滑坡,进而形成泥石流。
危及47人安全
监测、护坡、加固坡脚、避让
邓一鸣(镇长)
南城县洪门镇庄上村上堡组
山体陡峭、有16000立方米易滑体,暴雨易诱发山体滑坡。
危及74人安全
监测、削坡、避让
邓一鸣(镇长)
灾    害      现    象
潜 在 危 害
南城县万坊镇西坑村3组
暴雨易引发山体滑坡
危及76人安全
监测、削坡、避让
刘 凯(镇长)
黎川县日峰镇下桥村桥头组山脚下
2000年发生过山体滑坡,滑坡体有1000立方米。山坡长约250米,高50-80米,坡度在40-90度,南段以土质滑坡为主,北段以岩质骨塌为主,暴雨易诱发山体滑坡、崩塌。
危及431人和145间房屋安全
避让、监测、防御
黎川县日峰镇新荣村刘家组
风化强烈、表土松散,暴雨易引发崩塌。
危及87人安全
避让、监测、防御
黎川县德胜镇德胜村界岭科村小组
山体风化强烈,土质疏松,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52人安全
避让、监测、防御
黎川县德胜镇新店村新店小组桥头
山体风化强烈,土质疏松,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39人安全
避让、监测、防御
黎川县德胜镇德胜中心小学
山体风化强烈,土质疏松,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45人安全
避让、监测、防御
黎川县德胜镇中心卫生院
山体风化强烈,土质疏松,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42人安全
避让、监测、防御
黎川县城水槽路寿山公园山下
山高约15米,坡度60度,部分切坡,土质松散。
威胁78人生命安全
监测、削坡、避让
黎川县潭溪乡文青尧家港
房屋靠山,坡度较陡,土质松散,风化强烈。暴雨易诱发滑坡。
威胁66人生命安全
监测、削坡、避让
黎川县樟溪乡东港村路下
山体风化强烈,土质疏松,暴雨易诱发滑坡。
威胁86人生命安全
监测、削坡、避让
灾   &害      现    象
潜 在 危 害
黎川县熊村镇洙岩村下坑
山高坡陡、土质松散,暴雨易诱发滑坡。
威胁78人生命安全
监测、削坡、避让
黎川县湖坊乡湖坊村桥下
山体风化强烈,土质疏松,暴雨易诱发滑坡。
威胁32人生命安全
监测、削坡、避让
黎川县洵口镇石莲村外源
山高坡陡、土质松散,暴雨易诱发滑坡。
威胁44人生命安全
监测、削坡、避让
黎川县西城乡樟源村吴家湾
山体风化强烈,土质疏松,暴雨易诱发滑坡。
威胁48人生命安全
监测、削坡、避让
黎川县中田乡营前小学
山高坡陡、土质松散,暴雨易诱发滑坡。
威胁30人生命安全
监测、削坡、避让
黎川县社苹乡前进村水口山
山高坡陡、土质松散,暴雨易诱发滑坡。
威胁54人生命安全
监测、削坡、避让
黎川县厚村乡大源村新高窠
山高坡陡、土质松散,暴雨易诱发滑坡。
威胁31人生命安全
监测、削坡、避让
黎川县厚村乡三源村下严
山高坡陡、土质松散,暴雨易诱发滑坡。
威胁36人生命安全
监测、削坡、避让
南丰县市山镇操坊村良坊组
山体风化强烈,土质疏松,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17户74人安全.
监测、避让、裂缝填埋、搬迁
南丰县市山镇丹坛村袁家坑组
地形坡度达35-40°,有10多米厚的强风化层,坡体后缘于1992年断续发育一条长约10余米、宽约5--10米的拉张裂缝,同时坡体向北西下错0.5―1米,雨季坡脚有冒浑现象,稳定性差,在强降雨作用下易下滑,潜在规模近2万方。
危及29户115人生命财产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灾    害      现    象
潜 在 危 害
南丰县市山镇进贤村大坑组
里堡、外堡两村庄靠山建房,地形坡度达30―45°,有8米多厚强风化土层,坡高22米,在强降雨下易于失稳,潜在规模约3948立方米。
危及10户45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县市山镇沙岗村小学
坡度较陡,粉质粘土,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199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县市山镇新建村管家僚
坡度较陡,粉质粘土,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58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县琴城镇桥背村桥背街
山体风化强烈,土质疏松,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13户85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县琴城镇解放路地藏寺
坡度较陡,山体无植被,山体风化强烈,暴雨易诱发崩塌。
危及15户50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县琴城镇艾源村杨源组
山体风化强烈,土质疏松,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6户31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县琴城镇水南村车上一队
山体风化强烈,土质疏松,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6户46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县琴城镇新建路社区登高山
山体风化强烈,土质疏松,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6户37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县琴城镇桥背村丰岭上
山体风化强烈,土质疏松,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8户35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县琴城镇富溪村谢家边
山体风化强烈,土质疏松,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4户32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灾    害      现    象
潜 在 危 害
南丰县紫霄镇西溪村际下组
村庄傍山建房,土质风化强烈,1998年6月发生滑坡,损毁房屋3间,近几年来发生一些很小的滑坡,大雨可能诱发滑坡。
危及9户45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县紫霄镇瞿村村小组
坡度较陡,山体无植被,山体风化强烈,暴雨易诱发崩塌。
危及9户43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县紫霄镇新江村小组
坡度较陡,山体风化强烈,土质疏松,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10户33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县紫霄镇尧家清江村小组
坡度较陡,山体风化强烈,土质疏松,暴雨易诱发崩塌。
危及5户33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县紫霄镇大岭背村小组
山体无值被,坡度较陡,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10户40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县紫霄镇宝石村下村村小组
山体无值被,坡度较陡,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10户41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县莱溪上潺村东堡组
坡向136,坡度20-45°,该隐患点座落高约15米,长约20米高,灾强降雨天气下易下滑,潜在规模12800立方米。&
&危及113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县莱溪上潺村直源
山体无值被,坡度较陡,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10户30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县莱溪西山村甏坑
山体无值被,坡度较陡,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19户45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县莱溪石渠村圩上一队
坡度较陡,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12户30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灾    害      现    象
潜 在 危 害
南丰县莱溪镇莱溪村八都
坡度较陡,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4户38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东坪甘泉村丰斗下
坡度较陡,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6户45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东坪邱坊村F上
山体无值被,坡度较陡,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4户33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太和镇司前沙洲
坡度较陡,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10户37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太和镇杭山回头
坡度较陡,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8户35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县付坊乡杨村湖西组
斜坡坡向188°,坡度40-50°,坡高30米,强风化土层厚度大于10米,呈砂土状。后缘发育一长约20米,宽约10厘米、深20-30厘米的拉张裂缝,目前已填埋,斜坡在强降雨的作用下,易于失稳,潜在灾害类型:滑坡,潜在规模约9000立方米
危及120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南丰县三溪乡三溪村三溪中学
学校建在山脚下,山下有30-50度的斜坡,斜坡高30米,强风化土层有3-8米,在暴雨作用下可能会诱发滑坡。
危及学校102人和二幢大楼安全
监测、护坡、避让
南丰县南丰县东坪乡东坪组湾里角路段
公路开挖形成高约5-10m切坡,3处路段发生岩土体塌落。不稳定
危及行人600
崇仁县礼陂镇岔路口村徐坊组
年由于当时地下采煤引发村庄出现多处地面裂隙,后来煤故关闭了,裂隙已填埋,但仍有塌陷可能。
危及6户35人安全。
监测、避让
崇仁县三山乡长仁村里云亭
坡度较陡,岩土体松软易变化,暴雨易引发滑坡
危及6户35人安全。
监测、避让
灾    害      现    象
潜 在 危 害
崇仁县马鞍镇蔡家村炉坊
坡度较陡,岩土体松软易变化,暴雨易引发滑坡
危及6户37人安全。
监测、避让
崇仁县相山镇凤岗村委会桥头村小组
坡度较陡,岩土体松软易变化暴雨易引发滑坡
危及6户32人安全。
监测、避让
崇仁县白陂乡白陂中学
地下水冒涌
避让、排水减压,定期目视检查
危及50人安全。
监测、避让
乐安县南村乡稠溪村稠溪组
三面环山。村周围均有陡坡,1978年在标高约600米处出现一条裂缝长约1500米,宽10―20厘米。1978年、1998年、2001年村中先后发生三次滑坡,易滑体体积约有400万立方米以上。
威胁98户402人安全
监测、避让、排水、搬迁
乐安县南村乡炉同村东坑组
全村三面环山,危险斜坡,植被差,暴雨易诱发山体滑坡,1995年发生滑坡毁房2间,易滑体规模约有1万立方米以上.
危及全村27户165人和房屋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乐安县谷岗乡板岭村板岭组
房后斜坡为陡坡,坡度38度,人工切坡坡度70度,切坡高度3米,切坡宽约150米;1993年6月22日在房后切坡上发育拉张裂缝一条,不规则弧形,走向234度,长约50米,宽约3-5厘米。易灾体体积约16000立方米。
危及全村6户30人和房屋安全
监测、搬迁、避让
乐安县敖溪镇代陂岭
山坡位于县城新车站内,风化层厚10米多,坡度在75度左右,2000年车站切坡建公厕,山坡上有裂隙,2005年3月曾发生滑坡,现还有约15600立方米的潜在滑坡体。
危及28户116人和房屋安全
监测、削坡、护坡
乐安县戴坊镇白石村江家自然村南西侧山坡
危险斜坡、岩层倾向与坡向一致,极易诱发灾体沿风化破碎的层面滑移。1973年汛期山坡上发生断续的羽状拉张裂缝,长150米,宽0.15米,深2米,汛期持续强降雨可诱发滑坡,潜在灾体的规模约7.5万立方米。
危及全村31户109人和房屋安全
裂缝填埋、监测、避让、搬迁
乐安县戴坊镇仲溪村仲溪小组
因房屋建在原煤矿采空区,发生4处5-20平方米塌陷,现在塌陷坑已填平,但村庄房屋出现多处1-5厘米裂缝,仍存在塌陷隐患。
影响到周围村民59户100人和房屋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灾    害     &现    象
潜 在 危 害
乐安县湖溪乡甘泉村石咀下组
屋后有一陡坡,1998年曾发生山体滑坡,有一条长100米,宽0.3米―0.5米裂缝,暴雨引发山体滑坡,易灾体体积约36000立方米。
威胁10户38人和房屋14栋54间
监测、避让、疏散、治理
乐安县湖坪乡长富村
中低地形,三面环山,村后山坡斜坡属人工切坡,稳定性差,降雨易诱发山体滑坡,易滑体规模约有1万立方米。
危及28户123人和房屋安全
监测、避让
乐安县龚坊镇同富村下边组
属于中低山地形,泥质砂岩,并夹有风化黄泥,降雨易诱发斜坡,危害范围为斜坡下面房屋居民和学校学生,易灾体规模约32500立方米,
危及7户80人和房屋安全
监测、避让、疏散、治理
赵晶 (镇长)
宜黄县风岗镇小南关31-42号
该处住房较多,为傍山或切坡建房,山势较陡,山高有50-100米,山体岩石风化强烈,2010年几处相继发生山体崩塌。下雨易诱发山体崩塌,十分危险。
威胁13户109人和房屋13栋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涂三平(镇长)
宜黄县风岗镇沿江路91号
本处斜坡坡度50°,2008年因冰灾坡体出现滑坡。现该斜坡呈不稳定状态,在强降雨的诱发下该处可能产生新的滑坡,威胁坡底500平方米范围内20户,危及78多人安全。
危及78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涂三平(镇长)
宜黄县风冈镇龙风路57―64号
房屋靠山,土质疏松,因强降雨易诱发山体滑坡
危及48人和房屋50间安全。
监测、削坡、避让
涂三平(镇长)
宜黄县凤冈老汽车站居民区
该坡坡度70度,坡高约50米,坡顶挡土墙因年久失修在2013年3月25日出现一条弧形的长约20米,宽约0.1米裂隙并发生一次崩塌,崩塌体长约6.5米、高约4.5米、厚约0.1米,总方量约44立方米。
威胁21户64人安全,房屋84间,80万元
监测、避让、治理
涂三平(镇长)
宜黄神岗乡党口村小学
2014年6月20日凌晨1时党口村发生12处滑坡且引发2处坡面泥石流,造成4人死亡,威胁范围大,威胁人口多
威胁278人安全
钟永泰(乡长)
宜黄县神岗乡党口村水西湾组滑坡
2014年6月20日发生滑坡,发展趋势不稳定。
威胁40人安全
监测、避让、治理
钟永泰(乡长)
灾    害      现    象
潜 在 危 害
宜黄县圳口乡郊源村上郊源组
沟谷发育,纵坡较大,两侧山体陡峭,岩石风化强烈,多处坡体出现变形,汇水面积大,1998年6月22日发生规模12500立方米的泥石流,现仍存在较大泥石流隐患,威胁沟口下游约0.05平方公理内的居民、家田及水利设施,2006年开挖了排水沟,进行了部分护坡。
危及沟口13户58人和房屋82间安全安全。
监测、稳拦、排导、避让
宜黄县南源乡元坳村元坳组滑坡
房屋靠山,土质疏松,因强降雨易诱发山体滑坡
威胁19户80人安全
削坡减载、监测避让
邓永兆(乡长)
宜黄县中港镇淡水村F上、青源、樟树组
山坡坡度56度左右,2010年6月发生30m3滑坡,主要由降雨和人工切坡诱发,在强降雨下易产生滑坡。
威胁等13户42人,房屋46间,57万元
削坡减载、监测避让
宜黄县新丰乡老街41号-46号
房屋靠山,土质疏松,因强降雨易诱发山体滑坡
威胁12户68人,房屋60间,60万元
搬迁、治理、避让、监测
付和平(乡长)
宜黄县黄陂镇窑上
人工切坡、房屋靠山,不稳定斜坡、土质疏松,因强降雨易诱发山体滑坡
威胁68人安全
削坡减载、监测避让
宜黄县新丰乡侯坊村上街组
房屋靠山,土质疏松,因强降雨易诱发山体滑坡
威胁人口38人,房屋29间,59万元
搬迁、监测、避让
付和平(乡长)
宜黄县新丰乡新丰小学
房屋靠山,土质疏松,因强降雨易诱发山体滑坡
威胁人口50人,房屋16间,110万元
搬迁、监测、避让
付和平(乡长)
金溪县何源镇郑家村红心组
村庄建在山下,山体长700多米,风化强烈,土质疏松,曾发生一些较小的滑坡,现有新裂缝产生,大雨易引发滑坡,潜在规模1万多立方米。
危及339人和房屋31间安全
清除滑坡体、监测、避让
金溪县陆坊乡陆坊村新街
村民切坡建房,坡度有80度以上,风化覆盖层较厚,下雨易诱发崩塌。
危及23户89人和158间房屋安全
削坡、减载、避让、监测
灾    害      现    象
潜 在 危 害
金溪县黄通乡高桥村高桥组
山高坡陡,暴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12户58人安全
削坡、减载、避让、监测
金溪县对桥镇上付村许家组
短时集中大量降雨引发滑坡,潜在规模300多立方米。
危及10户40人安全
削坡、减载、避让、监测
资溪县鹤城镇西郊村金竺山
修建体育场选址不当,建在山坡上,存在滑坡的隐患,2007年进行了工程治理,但因排水沟、挡土墙修建不合理,暴雨可能诱发滑坡、泥石流。
危及周围居民17户103人和县一中实验楼安全
修挡土墙、排水沟、监测、避让
资溪县鹤城镇司前路、农机厂老宿舍
山体较陡,山体风化强烈,土质较为疏松,连续强降雨可能诱发滑坡。
危及85人安全
修挡土墙、监测、避让
资溪县鹤城镇泸声村司前路
山体较陡,山体风化强烈,土质较为疏松,连续强降雨可能诱发滑坡。
危机30户120人
监测、避让、搬迁
乔志平(镇长)
资溪县鹤城镇下长兴村姜坑组二队
山体较陡,山体风化强烈,土质较为疏松,连续强降雨可能诱发滑坡。
危机38户126人
监测、避让、搬迁
乔志平(镇长)
资溪县嵩市镇长征路
山体较陡,山体风化强烈,土质疏松,2010年6月发生滑坡,下雨易诱发滑坡。
危及41户122人安全
监测、修挡土墙、避让
资溪县嵩市镇三源村三源组
山体较陡,山体风化强烈,土质较为疏松,连续强降雨可能诱发滑坡。
危及40人安全
修挡土墙、监测、避让
资溪县嵩市镇彭山村彭建组
山体较陡,山体风化强烈,土质较为疏松,连续强降雨可能诱发滑坡。
危及6户31人安全
修挡土墙、监测、避让
资溪县乌石镇关刀山村红坊组
山体较陡,山体风化强烈,土质较为疏松,连续强降雨可能诱发滑坡。
危及58人安全
修挡土墙、监测、避让
灾    害      现    象
潜 在 危 害
资溪县乌石镇陈坊村王坑组
山体较陡,山体风化强烈,土质较为疏松,连续强降雨可能诱发滑坡。
危及40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资溪县石硖乡堡上村红坪组
风化强烈,土质疏松,暴雨可能诱发泥石流。
危及28户89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王秋水(乡长)
资溪县石硖乡石硖村危家组
山体较陡,山体风化强烈,土质较为疏松,连续强降雨可能诱发滑坡。
危及30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王秋水(乡长)
资溪县石硖乡保上村刘家组下部
山体较陡,山体风化强烈,土质较为疏松,连续强降雨可能诱发滑坡。
危及30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王秋水(乡长)
资溪高阜镇初居村十里源
山体风化强烈,强降雨可能诱发山体滑坡。
危及26户86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潘全球(镇长)
资溪县马头山东坑
山体较陡,暴雨易引发崩塌。
危及10户60人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饶文发(镇长)
广昌县盱江镇下坪村里端小组
村后山体风化强烈,强降雨可能诱发山体滑坡。
危及8户37人安全
削坡、监测、避让
东乡县王桥镇王桥村陈家组
山体岩土体风化强烈,有拉张裂缝,并已下错,2006年发生崩塌,毁房5间和6间猪圈。近年来,山体会有剥落现象,约10米高的切坡地段,汛期有浑浊的涌泉出现,暴雨易诱发山体滑坡、崩塌。
危房屋及97人安全
监测、治理、搬迁
东乡县王桥镇王桥村街上组
山体较陡,风化强烈,土质十分疏松,下雨易诱发滑波。
危及114人安全
避让p监测、治理
东乡县孝岗镇长林村殊家源
本处斜坡坡度35。,坡高50m,由于建房,人工切坡坡高7m,坡度65。。地层岩性为J3d砂岩,2004年6月发生一起规模约216 m2的滑坡。目前该滑坡体仍呈不稳定状态,在降雨等因素的作用下可能继续发生滑动,潜在滑体体积450 m3
危及39人生命财产安全
监测、避让、搬迁
灾    害      现    象
潜 在 危 害
东乡县珀\乡北庄村塘里组
2010年发生过滑坡,潜在易滑体有3300立方米,暴雨易诱发山体滑坡,危及山脚下村庄和农田安全,潜在经济损失有360万元。
危及104人生命财产安全
监测、削坡、避让
东乡县孝岗镇西坪村亭子上组
2012年7-8月间,该村相继发生多处地面塌陷,造成多间房屋变形、部分房屋受损,地面房屋,潜在塌陷面积15520平方米,干悍易诱发地面塌陷,危及地面村庄和农田安全,潜在经济损失有700万元。
危及345人生命财产安全
监测、治理、搬迁
东乡县孝岗镇张坊村吴夏组
地面已塌陷、房屋开裂。
危及35人生命财产安全
监测、治理、搬迁
东乡县小璜镇岭上村岭上组
山体较陡,风化强烈,土质十分疏松,下雨易诱发滑波
危及101人生命财产安全
避让p监测、治理
东乡县杨桥殿镇宋塘村李家组
强降雨引发地面塌陷。
危及130人生命财产安全
避让p监测、治理
东乡县杨桥殿镇愉怡村艾家组
山体较陡,风化强烈,土质十分疏松,下雨易诱发滑波
危及40人生命财产安全
避让p监测、治理
高新区钟岭街道缴上村委会乌石村小组
切坡建房,导致坡度变大,易引发滑坡。
危及56人安全
削坡、监测、避让
街道办主任
说明:未列入本表的其他地质灾害危险点,各县(区)也要列入到县(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都要妥善做好防治工作。市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治责任人一般为乡镇政府行政负责人,以上防治责任人基本上为乡镇长(有责任单位的,则为责任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实际负责人),若防治责任人员工作有变动,接任人为防治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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