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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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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是为了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规。已由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2号公布。[1]
制定《价格法》是创造价格合理形成的公平竞争环境、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需要。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信号引导实现的。形成合理价格的基本条件是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又必须通过法律进行规范。
制定《价格法》是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和的正当权益,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活动的需要。一方面,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制定价格并通过法律保障经营者的定价自主权;另一方面,市场价格行为还很不规范,乱涨价、价格欺诈、价格误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比较普遍,需要通过法律加以约束。
制定《价格法》是增强政府调控价格能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需要。为了克服和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与不足,政府有必要依法对市场价格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和必要的适度干预。同时也需要通过制定价格法律,规范政府本身的价格行为。[2]《价格法》适用于境内发生的价格行为。
《价格法》的适用空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籍人员和在管辖范围内的价格行为适用本法。根据“”的有关法律,《价格法》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
《价格法》的适用对象是价格行为。政府、经营者和消费者等各类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均适用《价格法》。这里的价格行为既包括经营者的定价、调价、标价以及价格评估、价格鉴证等价格行为,又包括政府的价格管理、价格调控、价格监督检查等价格行为,还包括消费者参与定价和监督价格等行为。
价格行为的客体是价格。《价格法》将价格的范围限定在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商品价格包括各类有形产品、无形资产的价格,服务价格包括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商品价格根据商品有无物质形态分为有形产品价格和无形资产价格。有形产品是指有实物形态和物质载体的产品,包括各类农副产品、工业生产资料和、建筑产品等。无形资产是指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非专利权、、等。
服务价格具体范围:一是现行所称的各种经营性收费,即企业、事业单位以营利为目的,借助一定的场所、设备和工具提供经营性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如:邮电资费、照相、洗理、旅游、中介代理服务费等。二是现行所称的事业性收费,即政府办的事业单位在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弥补或部分弥补服务成本而收取的费用。主要有医疗、教育、咨询费、检验费等。此外,现行所称的行政性收费是一种特殊的价格形式,由于复杂的原因,《价格法》作了原则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3]《价格法》明确规定中国的基本价格制度是“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市场形成价格是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制的核心,它要求价格回到交换中去,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要通过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以及消费者之间的竞争来确定。在市场竞争中,形式上享有定价权的经营者实际上受着价格的支配,任何单个的经营者都不能独立地主观地决定市场价格,只能接受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并参照这一价格来不断调整生产经营方向和规模,进而引起生产要素在不同部门、不同商品之间的合理流动。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是一个内在的使价格趋向合理的自动调节机制,正是这种高度灵活、自动调节的,能够及时对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真实反映供求关系的价格信号,把有限的人、财、物等经济资源不断地以优化的配置流向社会生产的各个领域,促进生产结构与消费结构相适应,达到合理配置资源、按比例分配社会总劳动的目的。但市场形成价格是有局限性的,有时还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滞后性。为此,国家必须对价格进行宏观调控,调控的重点是控制价格总水平,并主要通过调节供求总量去实现。对微观的具体价格,除极少数直接管理外,绝大部分不由国家直接干预,主要是通过平衡宏观总量,调节商品供求,培育和发展市场,限制垄断,促进竞争,规范和指导企业价格行为来影响价格的形成和变动。
与中国基本价格制度转换相适应,按照定价主体和形成途径不同,《价格法》规定中国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价格形成形式,其中市场调节价在市场价格机制中占主导地位。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政府指导价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政府定价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经营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经营者在价格活动中应珍惜《价格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即: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检举、控告侵犯其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提出调整建议。
义务与权利是同时存在的,经营者在价格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明码标价;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供价格管理和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资料。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价格竞争是经营者之间进行市场竞争的重要的方式和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是经营者消除或限制价格竞争的经济行为,是一种直接利用价格进行的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
2、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等商品外,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判断是否构成低于成本倾销行为,一看手段,即看其定价是否低于成本。二看目的,即是否企图通过低于成本的价格,扩大市场份额,从而达到削弱甚至驱逐竞争对手的目的。三看后果,即是否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引发恶性低价竞销,阻碍或威胁竞争对手的建立、生存和发展,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等。
3、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哄抬价格行为是一种故意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尤其是在商品供不应求时,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可能会引起商品价格过高上涨,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引起消费者恐慌,形成经济和社会的不稳定。
4、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利用价格手段诈骗,属。主要有:虚假降价,谎称降价而实际上没有降价;模糊标价,用模糊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表示价格。它不仅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而且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经济生活的紊乱。
5、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价格歧视是指经营者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时,使同等交易条件的接受者在价格上处于不平等地位。例如对具有同等条件的甲、乙企业,因甲是本地企业,乙是外地企业就实行不同价格待遇等。价格歧视使条件相同的买主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妨碍了它们之间的正当竞争,具有限制竞争的危害。
6、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变相涨价和变相降价都是损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变相涨价一般在供不应求时发生较多,如: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缺斤短两;变相降价一般发生在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如:收购商品,压级压秤;出售商品降低等级等。
7、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价格法》中所称的暴利,是指通过不正当的价格手段在短时间内获得的巨额利润。暴利行为既严重背离价值,也不映供求关系,破坏了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公平竞争的基本法则,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暴利行为还为经营者提供虚假的价格信号,误导投资方向,破坏了资源的合理配置,扭曲了产业结构。为此,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发布实施了《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各地相继制定了有关实施细则,界定了暴利与合理利润的标准。
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这是指上述七种以外、《价格法》尚未列举,而实际经济生活中将要产生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价格法》从以下方面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消费者有参与定价的权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征求消费者的意见。
2、消费者可以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提出调整建议。
3、消费者有权对政府和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4、消费者有权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5、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6、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价格法》的颁布实施是中国经济和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它对于巩固和发展价格改革的成果,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障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价格行为,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商品价格是指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的价格。
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或者。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国家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经营者应当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三)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四)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各类中介机构提供有偿服务收取费用,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经营者销售进口商品、收购出口商品,应当遵守本章的有关规定,维护国内市场秩序。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定价目录。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其中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成本调查时,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需的帐簿、文件以及其他资料。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制定后,由制定价格的部门向消费者、经营者公布。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具体适用范围、价格水平,应当根据经济运行情况,按照规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适时调整。
消费者、经营者可以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提出调整建议。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是国家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确定市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综合运用货币、财政、投资、进出口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实现。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调控价格,稳定市场。为适应价格调控和管理的需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监测制度,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测。政府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市场购买价格过低时,可以在收购中实行保护价格,并采取相应的经济措施保证其实现。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前款规定的干预措施,应当报国务院备案。当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国务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或者部分区域内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者全面冻结价格的紧急措施。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实行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情形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帐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
(三)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
(四)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转移、隐匿或者销毁。经营者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必需的帐簿、单据、凭证、文件以及其他资料。政府部门价格工作人员不得将依法取得的资料或者了解的情况用于依法进行价格管理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以及消费者,有权对价格行为进行社会监督。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群众的价格监督作用。
新闻单位有权进行价格舆论监督。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给予鼓励,并负责为举报者保密。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相关营业所得或者转移、隐匿、销毁的财物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或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价格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应当依法进行,严格控制收费项目,限定收费范围、标准。收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利率、汇率、保险费率、证券及期货价格,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适用本法。本法自日起施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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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国际化是指能够跨越国界,在境外流通,成为国际上普遍认可的计价、及的过程。尽管目前人民币境外的流通并不等于人民币已经国际化了,但人民币境外流通的扩大最终必然导致人民币的国际化,使其成为。日,俄罗斯外贸银行行长安德烈·科斯京在北京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国政府致力于把人民币变成国际储备货币和结算货币,俄罗斯对此持非常积极的态度[1]。外文名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RMB衡量标准自由流通,市场定价相关说明人民币国际化不会引起货币战争
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国际化的含义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人民币现金在境外享有一定的流通度;第二,也是最重要的,是以人民币计价的成为国际各主要金融机构包括中央银行的投资工具,为此,以人民币计价的规模不断扩大;第三,是国际贸易中以人民币结算的交易要达到一定的比重。这是衡量货币包括人民币国际化的通用标准,其中最主要的是后两点。当前国家间经济竞争的最高表现形式就是货币竞争。如果人民币对其他货币的替代性增强,不仅将现实地改变储备货币的分配格局及其相关的利益,而且也会对西方国家的格局产生深远的影响。[2]2007年6月
首支人民币债券登陆香港,此后内地多家银行先后多次在香港推行两年或三年期的人民币债券,总额超过200亿元人民币。
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三定方案,新设立汇率司,其职能包括“根据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
中国与俄罗斯就加快两国在贸易中改用本国货币结算进行了磋商;12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韩国银行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两国通过本币互换可相互提供规模为180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流动性支持。
国务院决定,将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亚细安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此外,中国已与包括蒙古,越南,缅甸等在内的周边八国签订了自主选择双边货币结算协议,人民币区域化的进程大步加快。
中国与马来西亚签订的互换协议规模为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
央行行长助理郭庆平介绍,国务院已经确认,人民币跨境结算中心将在香港进行试点。具体的试点方案和办法仍还在研究,尚未出台。
中国人民银行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银行宣布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目的是通过推动双边贸易及投资促进两国经济增长。
中国人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宣布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目的是支持双边贸易及直接投资以促进经济增长,并为稳定金融市场提供短期流动性。
中国人民银行和阿根廷中央银行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
六部门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正式启动。
六部门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范围将扩大至沿海到内地20个省区市,境外结算地扩至所有国家和地区。
人民银行8月23日明确表示,河北、山西等11个省的企业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至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
2012年11月
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正式在南非起步,我国和南非之间的贸易都是直接将法兰特兑换成人民币来结算。
2013年10月
10月15日,第五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与英国财政大臣奥斯本在新闻发布上表示,中国和英国同意人民币与英镑直接交易。
2013年12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13年人民币汇率走势提出了明确要求,即“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化的稳步推进,世界金融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2014年6月[3]
人民币全球清算网络频频布局  6月18日,建行担任伦敦人民币业务清算行;19日中行担任法兰克福人民币清算行;
2014年7月[3]
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决定授权首尔分行担任首尔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这成为在首尔打造人民币离岸中心的重要一步。人民币国际化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人民币作为支付和结算货币已被许多国家所接受,事实上,人民币在东南亚的许多国家或地区已经成为硬通货。从近几年人民币在周边国家流通情况及使用范围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韩国等国家。人民币的流通使用主要是伴随旅游业的兴起而得到发展的。中国每年都有大批旅游者到这些国家,因而在这些国家可以用人民币购买商品的购物店越来越多,可以用人民币兑换本国货币的兑换店和银行也开始出现。在韩国比较知名的购物商场、酒店、宾馆等每日都公布人民币与本地货币、本地货币与美元的比价。
人民币同本地货币和美元一样,可以用于支付和结算。在韩国几乎所有的商业银行都办理人民币与韩币、人民币与美元的兑换业务,也可以随时用人民币兑换欧元、日元、英镑等所有的硬通货。尤其在日,宣布,从日起正式开通“银联卡”在韩国、泰国、新加坡的受理业务。使持卡人在韩国、泰国和新加坡可以使用“银联卡”进行购物消费、也可以在这些国家的取款机上支取一定限额的本国货币。从2005年12月开始又在德国、法国、西班牙、比利时、和卢森堡五国率先开通了卡ATM受理业务。这一切,都表明人民币的国际地位进一步提高,而且使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得到进一步推进。
第二种,在中越、中俄、中朝、中缅、中老等边境地区。人民币的流通使用主要是伴随著、边民互市贸易、民间贸易和边境旅游业的发展而得到发展的。人民币作为、支付货币已经在这些国家中大量使用,并能够同这些国家的货币自由兑换,在一定程度上说,人民币已经成为一种事实上的区域性货币。在朝鲜罗津-先峰自由经济贸易区的集市贸易市场上,当地的摊主们无论是销售中国的商品还是朝鲜的地方产品,大都习惯于用人民币计价结算。人民币在朝鲜几乎所有的边境城市甚至在全境,已经成为人们结算货款、进行商品交易、当作储备的货币之一。在越南、俄罗斯、朝鲜、缅甸等国家大多与旅游有关的行业、部门以及商品零售业均受理人民币。并且逐日公布人民币与本国货币的比价。随著中国与周边国家、地区经贸往来的进一步扩大以及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人民币的流通和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的范围也必将进一步扩大,区域性货币的地位也将日益巩固,进而推进人民币走向国际化。
人民币第三种,,在中国的香港和澳门地区。由于内地和港澳地区存在著密切的经济联系,每年相互探亲和日益增多,人民币的兑换和使用相当普遍。资料显示,在香港已有100多家货币兑换店和近20家银行开办了人民币兑换业务。很多宾馆、购物商场、尤其是游人的购物点都报出人民币与港币的汇率并直接受理人民币。由于港币可以随时兑换成美元,实际上人民币也可以随时通过港币这个中介兑换成美元。据专家估算,日前在香港流通的人民币已达700多亿元,成为仅次于港币的流通货币,
据研究人员调查统计,人民币每年跨境的流量大约有1000亿元,在境外的存量大约是200亿元。中国人民币供给量(M2)约为20000亿元,这意味著境外人民币大约是人民币总量的1%。由此可见,人民币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中国周边国家或地区广泛接受,人民币国际化处于渐进发展的阶段。作为位居全球前二的大经济体,中国的具有成为国际货币的可能性。但是人民币国际化的成功需要三个基本条件:人民币国际化(1)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一条件有赖于的成功,以本土消费市场的拓展、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经济运行效率的提高为主要特征;
(2)具有健全的以保护产权为核心的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这涉及的转变和相对独立的立法和司法程序;
(3)建立亚洲最重要的,也即本土拥有规模巨大、流动性、安全性和成长性兼具的现代化。
在创造这些基本条件的同时,渐进的人民币国际化仍可择机推进:
(1)通过海外销售渠道的建设和产品质量的提升,增强海外客户对中国产品的依赖性,同时辅以人民币贸易融资以推进出口产品的人民币计价与结算;
(2)快速提升金融服务业的国际化程度。一方面加快金融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允许开设更多的外资银行子公司、外资背景的各类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通过国内金融服务业市场的有序竞争提高市场效率和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加快国内金融机构走出去,在亚洲地区的传统金融业领域抢占市场份额,提供高效便利的国际化人民币业务;
(3)加快本土的人民币官方债券市场的发展,包括中国的国债市场和市政债券市场,以及外国政府和国际机构在中国的债券发行和交易,并增强其市场流动性;(4)在人民币资本账户开放(最早应在2015年之后)之前稳妥地推进以人民币QFII和为主要形式的市场间接开放。就人民币境外流通的现状分析,过去人民币仅在边境地区流通,已经在部分发达国家的部分地区流通和兑换。可以说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人民币流通扩大的过程。经济发展的速度越快,流通的范围就越广、数量就越大。
人民币在地区已经成了仅次于、、日元的又一个“”。在西南边境地区,人民币有“小美元”之称,被当作硬通货使用,流通范围较广,东北三省人民币完全可以替代在境内流通,最远深入到老挝首都一带。而在中缅边贸及旅游活动中,禅邦重镇小勐拉,每年流出、流入的人民币多达10多亿元。
人民币在流通范围也非常广,已经在越南全境流通。已经开展了人民币存储业务。在人民币主要是在五国、俄罗斯地区和流通。目前人民币跨境流通量最大的是,大约有十多亿元人民币。在中亚其他国家流通的人民币总共也有十多亿元。
在,人民币主要是跨境流通到俄罗斯和以及蒙古国。特别是蒙古国,已经把人民币作为主要外国货币。蒙古国的各个银行都开展了人民币储蓄业务。在与蒙古国的中,人民币现金交易量占双边全部交易量的1/3强。
人民币跨境流通量最大的是中国地区。人民币在香港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自由兑换。与在周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是,人民币在香港被用来作为投资的一种。另外,在中人民币国际化国澳门地区人民币也在广泛使用。
进入21世纪以来,人民币有向世界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流通的趋势。主要表现为,人民币在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开始使用。随着中国游客的不断增多,在一些国家和、加拿大等国的机场以及饭店也开展了人民币兑换业务。如的机场、以及部分华人比较集中的地区。在华人比较集中的地区也已经开始收人民币。人民币在周边国家的流通是中国经济成长到新阶段的表现。同时说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已经开始。人民币国际化趋势首先应该是市场选择的结果,而不是政府力量推动的结果。
具体来说,一国货币走向国际化首先是由该国的经济基本面决定的:较大的经济规模和持续的增长趋势是建立交易者对该种货币的信心的经济基础;经济开放度较高、在世界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国家能够获得交易者对该国货币的需求。国际交易者对该种货币的信心和需求,决定了该种货币必然在世界货币体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促使该货币最终成为国际货币。
按照这些条件分析目前正在出现的人民币国际化趋势,是市场选择的结果。1997年后,为维护人民币不贬值的国际信誉,人民银行收窄了人民币的波动幅度,与美元形成了较为稳固的关系,使得人民币迅速得到周边地区的认同,形成区域内的“良币”形象。同时,经济高速稳定增长支撑下的人民币强势表现,增强了人民币在区域内的信誉,也赢得了区域内市场的信赖和需要。
从中国来看,中国大国经济特点的形成和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增强了国际经济交易参与者和普通公众对人民币的信心,从而增加了对人民币的需求。如果中国的经济增长是可持续的,普遍接受性也会大大提高,人民币将必然会成为国际通货。
从亚洲来看,随着中国的崛起,在一个市场中,一种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将大大减少贸易和资本流动中的交易成本,为该地区创造更多的贸易机会,提高交易的规模、效率和国家福利。中国与亚洲经济一体化程度的提高将扩大亚洲市场的规模,并产生对共同价值标准的需求。人民币地位的提升将是一个必然结果,亚洲出现人民币替代其他货币的现象也将成为可能。当前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人民币作人民币国际化为交易媒介、储藏手段和支付手段,在中国周边国家和港澳地区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国际化进程逐步加快。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中国国内政局一直十分稳定,同时具有较强的世界政治地位,在世界政治舞台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国外交战略十分开放,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是负责任的大国。中国还与广大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着广泛的、多方面的合作关系。这种较强的政治地位可用以加强在国际上的地位,中国人民可以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条件。强大的经济实力并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是实现货币国际化的根本保证。、等货币之所以能够长期发挥世界货币作用,其发行国经济实力雄厚是最基本的原因。中国的经济基础虽然原来比较薄弱,但多年来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中国的经济在过去20年中平均超过世界经济增长的1.5倍速,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年均增长9.3%,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经济总量已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确立;开放型经济迅速发展,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科技教育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200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达18.2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9%,位居世界经济大国的第六位;财政收入突破3万亿元,增加5232亿元;2005年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1.42万亿美元,增长23.2%,也列世界第三位。全年实现贸易顺差1019亿美元;全年实际利用603亿美元,在亚洲的比重由1990年的18%上升到65.9%;年末国家额达8188.72亿美元,名列世界第二。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储蓄率不断提高,从35%提高到40%以上。这种在世界各国中最高的储蓄率为投资提供了保证,成为经济增长的一个动力。充当世界货币的纸币。是由其发行国的中央银行发行、调控,又由整个银行系统和其他经济机构支持和运作的。因此,一种纸币能否胜任世界货币职能,其发行国还必须有一个先进的银行体系。宏观金融调控能力的强弱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金融业的稳定,进而影响着本币对外汇率和币值的稳定。货币国际化后,由于国际上各类大小程度不一的经济金融危机和动荡时有发生,使国内经济金融领域常常面临着外来的冲击。从危机发生国的教训来看,金融危机和动荡带给发生国的负面经济影响是相当巨大的,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恢复。为了减弱和及时消化外来的种种冲击,国际货币发行国的宏观金融管理部门必须具备强有力的宏观金融调控和监管能力,各种冲击一旦发生,能够迅速地通过的运用予以吸收。而所有这些中国政府正在采取强力措施进行改进。随着向世界先进中央银行的目标迈进,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加速处理,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业务创新能力的显著增强,一个健全的金融体系正在逐步的形成。实现货币国际化最为主要的是要建立功能完善的外汇市场,人民币国际化尤其是。从1989年5月招商银行开办首笔,至今已有19个年头,虽然历经坎坷,但从全国整体的经济实力和经济金融环境看,我国已具备建立的条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国政治环境稳定,经济发展迅速,有利于吸引外资的流入。
(2)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体系已基本能够满足离岸金融业务发展的法律环境需要。
(3)建立和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硬件环境已经具备,主要包括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相关的金融技术手段。
(4)中国东南的地理位置、时差条件与国际上重要的金融中心营业时间上能够相互衔接,具备建立优越的地理条件。
因此,只要我国建立起相当规模的,成为国际离岸金融业务中心,就为我国参与世界经济循环提供了重要条件和工具,使人民币国际化更具现实意义。实现人民币的国际化,为应付随时可能发生的兑换要求,要求一国政府必须要有充足的国际储备,尤其是外汇储备。根据通行的理论,充足的外汇储备一般应维持在进口额的30%左右。中国外汇储备稳步上升,达到并远远超过了同期的30%,为人民币走向国际化之路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一、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使人民币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
在2005年北京《财富》全球论坛开幕式发表演讲时说:“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1978年以来中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从1978年到2004年的26年间,中国国人民币国际化内生产总值从1473亿美元增长到16494亿美元,年均增长9、4%;进出口总额从206亿美元增长到11548亿美元,年均增长超过16%;国家外汇储备从1.67亿美元增长到6099亿美元”这些数据表明,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专家普遍认为,今后10年中国经济仍将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这就为人民币成为被世界各国和地区可以放心使用的货币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长期以来实行稳定的货币政策,为人民币树立了较高信誉,深受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欢迎。二、人民币币值的稳定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创造了前提条件。
中国一直实行稳定的货币政策。近几年治理通货膨胀,维持人民币币值的对内稳定和对外稳定成效显著。在中,其他国家货币大幅度贬值,而人民币则保持了汇价稳定,防止了危机的进一步扩大和加深,为人民币奠定了牢固、可靠的信用基础。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创造了前提条件。三、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使人民币国际化迈出积极的步伐。
2003年9月,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了《边境贸易外汇管理法》,允许在边境贸易中用人民币计价和结算,鼓励中国边境地区商业银行与周边国家地区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以通过银行进行。这项规定对人民币国际化具有积极的影响。人民币被周边国家或地区所采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边境贸易,边境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将会促进人民币的区域化。国家外汇管理局针对边境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法规,将消除周边国家或地区居民的後顾之忧,促进人民币在周边国家或地区的流通。四、的建立为人民币境外流通提供了广阔空间。
的建立将形成一个拥有18亿人口、达到3~4万亿美元、贸易总额达到1.23万亿美元的经济区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使对中国出口增长48%,中国对东盟的出口增长55%。贸易投资的快速发展催生了人民币的境外需求。在人民币汇率稳定的前提下,一些与中国贸易、投资往来频繁、数额较大的国家和地区,愿意接受人民币作为计价。比如在越南、泰国、缅甸等国的贸易中,人民币事实上已经成为结算货币之一。五、人民币在香港地区的广泛流通和使用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有益经验。
2003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为在香港办理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和银行卡业务的银行提供清算服务。内地居民可以使用内地银行发行的人民币银行卡到香港用于消费支付和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港元现钞,香港居民也可以使用香港银行发行的人民币银行卡到内地用于消费支付和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人民币现钞等等。这些办法和政策对人民币的境外流通作了尝试,也为人民币的境外流通提供了有益经验。六、世界性的给人民币国际化机会
已从经济基础和两方面造成基础的松动,给人民币国际化带来了机会。人民越来越意识到,他们还需要一些其他的稳定的国际化的货币。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尤其依赖于资金财富。因此,一旦实现了人民币国际化,不仅可以减少中国因使用外币引起的财富流失,而且将为中国利用资金开辟一条新的渠道。但人民人民币国际化币国际化是一把“双刃剑”,这就要求仔细分析其中的利弊。中国社科院重点课题“国际化战略中的”报告指出其正面影响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提升中国国际地位,增强中国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力。美元、欧元、日元等货币之所以能够充当国际货币,是美国、欧盟、实力强大和国际信用地位较高的充分体现。人民币实现国际化后,中国就拥有了一种世界货币的发行和调节权,对全球经济活动的影响和发言权也将随之增加。同时,人民币在中占有一席之地,可以改变目前处于被支配的地位,减少国际货币体制对中国的不利影响。
减少汇价风险,促进中国的发展。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使外贸企业持有大量外币债权和债务。由于货币敞口风险较大,汇价波动会对企业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人民币国际化后,对外贸易和投资可以使用本国货币计价和结算,企业所面临的汇率风险也将随之减小,这可以进一步促进和投资的发展。同时,也会促进人民币计价的债券等金融市场的发展。
进一步促进中国边境贸易的发展。边境贸易和旅游等实体经济发生的人民币现金的跨境流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双边交往中结算手段的不足,推动和扩大了双边经贸往来,加快了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另外,不少周边国家是自然资源丰富、市场供应短缺的国家,与中国情况形成鲜明对照。人民币流出境外,这对于缓解中国自然资源短缺、市场供应过剩有利。
获得国际铸币税收入。实现人民币国际化后最直接、最大的收益就是获得国际铸币税收入。铸币税是指发行者凭借发行货币的特权所获得的纸币发行面额与纸币发行成本之间的差额。在本国发行纸币,取之于本国用之于本国。而发行则相当于从别国征收铸币税,这种收益基本是无成本的。
中国拥有数额较大的外汇储备,实际是相当于对外国政府的巨额无偿贷款,同时还要承担。人民币国际化后,中国不仅可以减少因使用外汇引起的财富流失,还可以获得国际收入,为中国利用资金开辟一条新的渠道。报告也同时指出了其产生的三方面的负面影响:
对中国经济金融稳定产生一定影响。人民币国际化使中国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紧密相连,国际金融市场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对中国经济金融产生一定影响。特别是后如人民币国际化果本币的实际汇率与名义汇率出现偏离,或是、与预期汇率、利率出现偏离,都将给国际投资者以套利的机会,刺激短期投机性资本的流动,并可能出现像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时产生的“群羊效应”,对中国经济金融稳定产生一定影响。
增加宏观调控的难度。人民币国际化后,国际金融市场上将流通一定量的人民币,其在国际间的流动可能会削弱中央银行对国内人民币的控制能力,影响国内宏观调控政策实施的效果。比如,当国内为控制通货膨胀而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而提高利率时,国际上流通的人民币则会择机而入,增加人民币的供应量,从而削弱货币政策的实施效应。
加大人民币现金管理和监测的难度。人民币国际化后,由于对境外人民币现金需求和流通的监测难度较大,将会加大中央银行对人民币现金管理的难度。同时人民币现金的跨境流动可能会加大一些非法活动如走私、赌博、贩毒的出现。伴随这些非法活动出现的不正常的人民币现金跨境流动,一方面会影响中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另一方面也会增加反假币、反洗钱工作的困难。
尽管一国货币国际化会给该国带来种种消极影响,但长远看,国际化带来的利益整体上远远大于成本。美元、欧元等货币的国际化现实说明,拥有了国际货币发行权,就意味着制定或修改国际事务处理规则方面的巨大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人民币国际化利大于弊
在经济金融日益全球化的今天,掌握一种国际货币的发行权对于一国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国货币充当国际货币,不仅可以取得的收入,还可以部分地参与国际金融资源的配置。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既能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又可以增强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和发言权,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中国要想在全球金融资源的竞争与博弈中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加入货币国际化的角逐中。同时也应该认识到,货币国际化也将为本国经济带来不确定因素。如何在推进货币国际化的进程中,发挥其对本国经济的有利影响的同时,将不利因素降至最低是一国政府必须认真考虑的事情。可以相信,只要我们创造条件,坚定信心,发展经济,增强国力,在不远的将来,人民币就一定能够成为世界人民欢迎和接受的货币。此外,还特别需要大力鼓励和推动外贸企业与境外贸易伙伴以人民币结算,为此有必要考虑由中国人民银行补贴针对外贸企业的人民币汇率调期服务(Swap contracts),即以比较低的价格提供未来人民币收入按事先约定的汇率兑换为外币的服务,其目的就是推动有关企业以人民币结算。
双轨制的第二个轨是在境外,主要是在香港。香港完全可以较大力度地扩大人民币计价的债券市场的规模,推进以人民币计价的股票市场,利用的优势,不断扩大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资产的规模以及交易水平,其目的是在境外尽快形成与欧元证券和美元证券抗衡的人民币金融市场。这种逐步扩大的、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交易,对于在条件成熟时的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将是一个极大的推动。这一措施,也可以在很大程度化解外资进入内地赌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为此,中国央行可以考虑在香港建立与当地资本市场规模相匹配的人民币,但是,这一市场的规模应该受到一定限制,比如,规定参与交易者必须是人民币证券市场的交易者,而参与交易的额度受其证券市场的交易额度的限制,其目的是使这一市场不会对人民币政策造成主要的冲击。人民币国际化道路上仍然存在众多障碍。影响人民币国际化的主要因素包括,人民币国际流通量增长不足;国内、广度和国际标准化程度不足;国际化过程中人民币对外价值可能发生巨大变动,妨碍经济政策自主性。中国人民银行其中,人民币国际流通量不足将成为最大问题。因为在金本位的黄金时代,虽然存在庞大经常项目顺差,却通过资本输出向世界各地输出了大量英镑;建立之后,美国通过经常项目逆差向世界提供了美元流动性。尽管中国已经成为全世界贸易顺差最大国之一,但规模仍然较小。
而且,纵观全球主要国家的货币国际化的实践,一国货币国际化进程要求该货币发行国应具备以下条件:占有全球经济较大份额的经济实力,政治上高度稳定,的稳定和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从中国的发展状况来看,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尚存在诸多不足。
经济实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与货币国际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国家相比,中国的经济实力还有一定的差距。同时,中国的宏观经济环境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因此,现阶段大规模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基础并不稳固。
现有经济体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初见成效,但仍存在难以支撑人民币迅速实施国际化进程的诸多问题。如利率市场化问题、人民币汇率机制完善问题、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问题等。
以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为例。中国之所以采用的渐进模式,主要目的在于尽可能有足够的时间来创造实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前提条件。这些前提条件,简言之就是,稳定的宏观经济、健全的微观机制、健康的金融体系、有效的金融监管、有利的国际环境。
显而易见,当前中国尚未完全具备上述条件。中国宏观经济存在着众多的矛盾,还很不稳定,微观机制有待健全,金融体系较为脆弱,金融监管也比较薄弱,国际环境较为严峻。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前提条件的成熟,还有较长的路要走。在这种情况下,“渐进模式”就成为必然的选择。一、扩大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范围:除了、、、、五个基本的城市之外,将边境贸易较大的省份也纳入试点范围;
二、建立和完善跨境人民币资金支付清算机制,以转账支付代替现钞支付,为跨境贸易人民币计价结算提供清算平台;
三、我国货币当局可以与人民币跨境流通规模较大的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货币当局签订协议,允许其在一定额度内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欧元等国际货币,以提升周边国家和地区居民对人民币的信心;
四、建设以香港为基地的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作为我国资本项目尚没有完全开放之前的一个过渡性安排,以消除境外机构缺乏人民币投资与避险工具的障碍。人民币国际化双轨制、渐进式的人民币国际化步骤
根据中国经济的特点,我们认为,完全可以采取一种双轨制、渐进式的人民币国际化步骤。双轨制的第一个轨,是在中国境内要实行定向的、有步骤的、渐进式的、与中国金融改革同步的资本项目下可兑换的进程,这包括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计划(QFII)、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计划(QDII)和各种有步骤的资金对外开放等一系列措施。另外,可以考虑邀请海外高质量的企业如苹果、IBM、英特尔到A股市场发行人民币股票,使得一部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流出境外,也由此改进中国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
此外,还特别需要大力鼓励和推动外贸企业与境外贸易伙伴以人民币结算,为此有必要考虑对外贸企业的人民币汇率调期服务,即以较低的价格提供未来人民币收入按事先约定的汇率兑换为外币的服务,其目的就是推动有关企业以人民币结算。
双轨制的第二个轨是在境外,主要是在香港。选择香港作为人民币国际化是有其必然性的:首先,香港作为成熟的金融市场,对人民币的需求是市场化的;其次,香港作为相对独立的金融中心,完全可以较大力度地扩大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市场的规模,推进以人民币计价的股票市场,利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不断扩大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资产的规模以及交易水平。这种逐步扩大的、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交易,对于在条件成熟时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将是一个极大的推动。为此,可以考虑在香港建立与当地资本市场规模相匹配的人民币外汇交易市场,但是,这一市场的规模应该受到一定限制,比如,规定参与交易者必须是人民币证券市场的交易者,而参与交易的额度受其证券市场的交易额度的限制,其目的是使这一市场不会对人民币政策造成重大冲击。-第一,积极创造人民币国际化的政治、经济条件。中国经济必须持续稳定增长并在亚洲地区保持领先地位,继续保持人民币币值的相对稳定,这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基础。同时,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高层政府间的交流,成为国际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从而消除周边国家和地区对我国的担心和疑虑。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国家和世界各国的直接与贸易,改进金融服务,加强对人民币跨境流通的统计监测,设立人民币自由兑换。这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进一步放宽人民币出入境限制。建议在中国与越南、老挝、缅甸的边境毗邻地区,逐步取消人民币出入境的政策性限制,使其在有法可依的条件下,推进人民币成为区域性的国际支付手段和区域性。 在一些边境地区取消人民币出入境的政策性限制,有利于双边经济、贸易往来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出口收汇、出口核销真实性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对&地摊银行和地下钱庄&行为的遏制,进一步规范边境贸易结算,从而切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第三,设立人民币自由兑换试验区。建议选择对人民币认同感较高国家接壤的边境地区,如在广西、边境地区实行人民币特殊管理政策,两地居民、非居民持有的人民币资金可通过银行途径兑换为或毗邻国家货币。与此同时,对人民币兑换、跨境流动、汇率变动情况进行统计监测,以便及时、准确掌握周边国家和地区接受和使用人民币的状况。通过试验区的运作,为人民币国际化积累经验。
第四,国家对人民币境外流通采取鼓励和保护政策。一是在对外经济往来中主动使用人民币。在条件成熟时,中国企业、事业等单位,在对外贸易和其他经济往来中可主动使用人民币。在发展初期可以考虑对愿意使用人民币的外商,在价格等方面酌情给予优惠。二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客观需要,有选择、分步骤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将那些对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积极作用、对消极影响可控的资本项目挑选出来,先行试点,逐步扩大,促进人民币的国际化。
第五,要进一步解决境外人民币回流的问题。如果人民币没有畅通渠道回流到中国,周边国家或地区难以将人民币作为。除了继续允许在中使用人民币结算以外,还可以进一步允许我国与周边国家或地区在一般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另外,可以考虑允许周边国家用人民币购买我国政府债券或对我国进行直接投资。这意味著我国不仅把人民币的使用从边境贸易推广到一般贸易和政府债券的交易,而且还可以改进境外居民只能用外汇才能对我国进行投资的政策。我国已经实现了人民币在经常项目和部分资本项目的可兑换,人民币终究要走向可兑换,还将走向国际化,这必将进一步提高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条件下,中国的发展正在成为世界经济发展新的推动力量,世界经济发展也将给中国的发展带来新的重要机遇,人民币必将实现国际化。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对外公布。此举标志着试点正式启动,也意味着人民币国际化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办法》自日起正式实施。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和东莞五城市率先进行试点工作,境外试点地域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
中国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减少制度障碍,适当提供便利,严格贸易真实性审核,实行总量控制,稳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办法》授权央行,可根据宏观调控、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需要,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进行总量调控。据知情人士透露,与《办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将于日公布。
《办法》规定,国家允许指定的、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的结算,支持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被确定为试点地区的、广州、深圳、珠海和东莞的企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可适用《办法》的规定。
试点企业在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时,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此外,为满足实际要求,试点企业还可以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
试点企业先由试点地区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推荐,然后由央行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试点企业名单。《办法》要求,在推荐试点企业时,要核实试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真实身份,确保试点企业登记注册实名制,并遵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各项规定。境内结算银行可以在境外企业人民币资金短缺时按照有关规定逐步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服务。
业内人士指出,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结算货币汇率大幅波动,中国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在使用第三国货币进行贸易结算时面临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尤其是2005年汇改以来,人民币持续升值,给出口企业带来成本压力。而使用人民币结算,无疑将规避汇率风险,保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办法》规定,人民币跨境清算可自由选择两条路径。可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也可通过境内商业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澳门)有限公司分别为港、澳地区人民币清算行。
按照规定,境内代理银行可以依境外参加银行的要求在限额内购售人民币;境内代理银行还可以为在其开有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外参加银行提供人民币账户融资,用于满足账户头寸临时性需求;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可按央行有关规定从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兑换人民币和拆借资金,具体的额度、期限等,由央行确定。
央行相关人士表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推出,将扩大清算行的清算业务范围。清算行可以向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试点范围的境外国家和地区,如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清算服务。虽然本届峰会主题为“跨越危机,携手成长”,但峰会的四大议题充满着分歧,其中以“汇率协调”这一议题备受关注。
日出炉的G20公报草案暴露了各国在汇率问题上的分歧。这份草案显示,G20将提倡更大程度上由市场力量决定汇率水平。但各国官员们对于如何讨论汇率干预问题尚未作出决定。这一草案倡议G20禁止“竞争性汇率贬值”,但也包含明显针对中国的条款——禁止“竞争性汇率低g20峰会估”。
中欧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日对本报表示:不要对G20峰会解决全球汇率协调问题抱有太大希望。他认为首尔峰会出炉的共同声明最多号召各国避免进行竞争性汇率贬值,而不可能对美国的汇率政策进行有效制约。况且由于缺乏具体的约束措施,“避免竞争性汇率贬值”这种口号的实际效果也很难估计。美联储“开闸放水”触犯了众怒,首尔峰会前夕,G20多国领导人纷纷指责美元政策不负责任。
美联储在日重启量化宽松政策,启动6000亿美元“印钞计划”,令各国担忧美元走低扰乱全球汇市,这也就促使汇率市场成为首尔峰会上的首要议题。
在首尔峰会上,各国很可能进一步“拷问”美国汇率政策。欧盟执委会主席巴罗索11日就表示,G20领导人有必要在峰会上询问美国总统奥巴马,美联储为何推出第二轮量化宽松举措。
在首尔峰会开幕的两天之前,世界银行行长佐利克撰文呼吁建立新的国际货币体系,该体系将包含美元、欧元、日元、英镑,以及迈向国际化及资本账户开放的人民币。
刘胜军认为,佐利克在首尔峰会前高调撰文,实际上是对美元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再次表达失望,这只是向美国汇率政策施压的一种姿态。对于各国而言,正确的博弈策略或在于进一步加速外储多元化,降低对美元的依赖性。
日,就连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也都撰文承认:美国正在奉行美元贬值的政策,由此推高了世界其它货币的汇率。
除美国之外的G19国领导人对美联储“开闸放水”推动美元贬值的行为已经满腹牢骚,德国总理默克尔认为这是“靠人为压低汇率来刺激出口”,是“短视的,最终会损害各方利益”。
欧元集团主席容克则表示:“从美联储作出的决定中,我看到了更多风险和全球经济滑出正轨的更大可能性。” 日本财务大臣野田佳彦表示,需要密切关注美国的量化宽松政策,并在必要时采取果断措施。
巴西总统卢拉甚至一针见血地指出,美元贬值是所有问题的根源。卢拉还透露,他在前往首尔参加二十国集团峰会前将做好“战斗”准备。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教授对本报表示,当前国际货币体系动荡不堪,汇率战争一触即发的根本原因在于,美元、欧元、日元等主要货币都放弃了作为国际“货币锚”的责任。
孙立坚认为首尔峰会应该聚焦于美国这样的“货币锚”国家的道德风险行为——利用自己的货币霸权优势来过度的维护自己本国利益和伤害他人。首尔峰会联合声明草案所涉及到汇率协调的部分,可以被视作是10月底G20财长峰会达成的“庆州协议”的升级版本。由于缺乏全球汇率协调的具体措施,联合声明中禁止“竞争性汇率贬值”的口号的实际约束力也很难界定。
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美元已经取代日元成为“套利货币”,而美联储重启货币宽松所释放出的流动性,很可能会“溢出”到g20峰会漫画国际市场,形成热钱向中国等亚洲国家发动袭击。
就在G20首尔峰会开幕前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将大型银行上调50个基点至17.5%。这是中国在2010年第五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来吸收流动性泛滥,野村证券认为这能够减少约3500亿元人民币的系统流动性。
华民认为,中国和一些亚洲国家再次面临美国“金融核霸权”的威胁,必须谨防1997年的悲剧重演,必须采取措施将来自欧美等国的流动性泛滥阻击在国门之外。中国仍在汇率和利率政策两方面都要“严防死守”,不能因为外界的政治压力而轻易松动。
而各国也并没有把避免汇率战争、阻击泛滥美元的希望完全寄托于首尔峰会的一纸联合声明。在首尔峰会前夕,已经开始构筑各种,以避免遭受本币升值和过剩美元泛滥的冲击。
11月11日,日本央行果断出手阻击日元升值,购入1500亿日元(约合180亿美元)的政府债券,这也标志着日本同样开始重启量化宽松政策。以色列到央行也在买入美元,以防本币升值。 中国也于本周开始限制外资持有债券。2010年10月份,和泰国已经提高了外资投资本国债券的税率。6月份韩国限制交易金融衍生品,同期印尼抑制投资者出售一些短期债券。11日下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与美国总统奥巴马举行了1个小时的会晤。这是奥巴马上任21个月以来七次会晤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
会晤中,胡锦涛对奥巴马就汇率问题进行了交流。胡锦涛表示:中方2010年6月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的决定是在经济、就业面临十分复杂形势的背景下作出的,很不容易。中方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但改革需要良好外部环境,只能是渐进式推进。
胡锦涛还向奥巴马表达了对弱势美元政策的担忧:中方对美国当前的量化宽松政策表示关注,美方有关政策应该顾及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利益。希望美方尽快在放宽对华高技术产品出口限制方面采取具体行动,给予中国赴美投资企业公平的竞争环境,同中方一道推动两国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作为历次“胡奥会”的直接见证者之一,国安会亚洲事务高级主任贝德透露,在作为此次“胡奥会”主要议题的经济和贸易问题上,中美将讨论如何合作来确保在平衡和可持续的基础上,实现全球经济复苏,此外中美领导人还将就安全和政治问题展开讨论。
11月11日的“胡奥会”是中美元首在中期选举之后举行的首次会晤。中美研究中心的副主任教授11日对本报表示,他认为中美两国领导人必定会讨论联手发动第二轮。
由于奥巴马所在的在中期选举之后失去了国会众议院多数席位,这将直接阻碍奥巴马推出新的经济刺激计划。在这种情况下,赵可金分析奥巴马在此次会晤胡锦涛主席之时,必然会聚焦于开放问题,以增加美国对华出口,提振。作为交换,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放松对华高科技出口管制。
此次“胡奥会”上,中美领导人也对2012年1月份胡锦涛主席访美的细节问题展开了讨论。奥巴马表示,2012年胡锦涛主席将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确保这次访问成功是美中关系和美国外交的头等大事。[4]“我们必须首先明确国际化的进程绝对不是一个风风光光、风景无限的进程,中间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挑战和各种各样的危险。”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研究中心主任在9日举行的2011全球年会上指出。他表示,国际化是充满挑战的进程,千万不能过分低估它的复杂性[5]。
人民币中间价一直保持着升值势头,但在本月初出现了微幅贬值。在离岸远期市场,美元兑人民币N D F(无本金交割远期)已与国内中间价倒挂近一个半月,种种迹象表明,重启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持续升值的现象已减缓,这也引发了关于人民币贬值预期的说法。
对此,中国银监会首席顾问沈联涛表示,市场波动是正常的,人民币汇率有波动是市场规律,没有一个货币是永远上升的。但对于人民币的国际化乃至成为储备货币,沈联涛此前就提醒过不可操之过急,他认为人民币成为储备货币不但并非荣耀和特权,更是一种“诅咒”。新布雷顿森林体系委员会执行长官马克·让在回答《经济参考报》记者提问时也对此表示警示,“应区分国际货币和储备货币之间的区别,人民币是否应成为一种储备货币投入信托网还需谨慎,这是一种权力,但也是一种压力和负担,美元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还提到,除了人民币国际化,中国可以通过其他各种方式增强中国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影响力,比如增加中国在IM F中的股份等。
瑞银证券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汪涛也指出,国际上对人民币需求很大,但这种需求是因为对人民币升值预期的需求,还是真实的对中国宏观政策长期稳定的信心的需求,还有待时间的检验。她指出,人民币国际化非常复杂,对国内经济政策和基础,包括整个一套价格体系形成都有非常大的要求。因为最终,所谓资本项目的自由兑换或者是人民币国际化,都是要为实体经济和利得财富服务,促进资本最有效的配置在实体经济上。“如果国内很多要素的价格,包括利率、汇率,能源、土地等,有很大扭曲或是不确定性,加之资本大幅流入、流出,可能对实体经济造成更大的危害。因此,在人民币国际化推进过程中,需要迫切推行的是国内一系列改革。”汪涛指出。
与会专家也强调了人民币国际化不应“为国际化而国际化”。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张礼卿说,人民币国际化应该是个市场自由选择的结果,政府在推动中的作用是有限的。而李稻葵也说,人民币国际化不应该成为终极目标,实际上,它是伴随着中国金融开放的副产品,人民币在被纳入SD R一篮子货币(特别提款权)的进程上,不应该硬性给自己定一个时间表。1,国际因素,随着西方经济问题不断的情况下,中国表现相对强劲稳定,崛起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更是世界最有活力的贸易区域的支点,许多经济观察人士预测中国将恢复其在货币上的突出地位,具体地说就是人民币的国际化。
2,政府因素,北京方面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人民币的国际化。中国与数十个国家进行了货币互换,放开了外国投资者的准入条件以及香港的人民币计价基金,并允许外国央行有限地参与国内银行间拆借市场。[6]
3,也有人说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只是一种“特洛伊木马式的改革”。也就是说,中国的改革者并非将人民币国际化作为最终目的,而只是推行更多市场改革的托辞。这个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人民币国际化需要改善中国尚处于初级阶段的金融市场,并从根本上解除其资本管制措施。[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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