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申请免学费的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啥时开始报名

2014年温州龙湾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报名条件,报名时间 家长留意
摘要:   2014年温州龙湾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上学网将第一时间公布给大家,从往年来大多在6月初公布,大家继续关注。在未公布之前大家可以参考去年的招生条件,及报名办法,提前准备好相应诉资料。 ...
  2014年温州龙湾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上学网将第一时间公布给大家,从往年来大多在6月初公布,大家继续关注。在未公布之前大家可以参考去年的招生条件,及报名办法,提前准备好相应诉资料。2013年龙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实& 施& 办& 法
&&& 一、组织机构&
&&& 区教育局在区政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全区招生工作;区教育局设立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与协调招生工作;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本校招生工作,处理学校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 二、招生对象
&&& 小学招生对象为日(含9月1日)之后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缓入学的证明;初中招生对象为201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 公办中小学的招生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拥有龙湾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 (二)驻扎在龙湾区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区政府引进并服务于龙湾区域的人才子女。
&&& (三)父母系龙湾区合法出国并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华侨、华人,其子女户籍随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 (四)非龙湾区户籍,其父母持有龙湾区房屋产权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适龄儿童少年。
&&& (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的在龙湾工作的新居民子女:
&&& (1)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需户籍所在地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且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 &&&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龙湾区取得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暂住证)一年以上的;
&&& &&&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签订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具体见附件要求);
&&& &&& (4)在居住地有相对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 (5)其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 (六)除上述五类对象外,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龙湾区安排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龙湾区户籍的存在中、重度听力、视力、智力障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地址:永嘉县瓯北镇和二村,联系电
话:8、)报名就读的,实行免学费教育;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到其它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费自理。龙湾区户籍的
存在轻微听力、视力、智力障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到施教区施教学校报名,随班就读。
&&& 三、照顾对象
&&& 下列对象可享受照顾安排:&
(一)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烈军属等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
(二) 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由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区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子女;&&
&&& (三)区委、区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的干部子女;&
&&& (四)对龙湾区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子女:&
&& 1.区级及以上“三坛”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 2.近三年获得区级及以上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等荣誉者;
& 3.当年区级及以上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 (五)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
参加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得分前20名者的子女可优先照顾到就近公办学校就读。
&&& 四、报名办法
(一)日之前登记或迁入的龙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小学报
名)、2013年小学毕业证书或毕业学校的学籍证明(初中报名)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单寸照片2张,到施教区学校报名。日之
后登记或迁入的龙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上述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教育二科(中招办,电话:。下同)报名,经核查后作统筹安排。
&&& 龙湾区实验中学、龙湾区第二小学、龙湾区外国语小学施教区施教对象报名时必须提供其家长在规定的施教区范围内的房产权证。
&&& 永中一小、永中二小施教区施教对象报名时必须按附件中的要求提供其家长在规定的施教区范围内的房产权证或有相对稳定住所的证明。&
施教区对象报名需提供房产证报名的几种特殊情况处理:&
&&& (1)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学生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可持上述房屋产权证报名。
&&& (2)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学生户口从出生申报起就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可持上述房屋产权证报名。
(3)房产证在抵押的,可将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抵押单位盖章后(复印件上记上经办人联系电话),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
代替房产证报名;房屋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用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及房管局收件收据,代替房产证报名;民间契约及协议(公证)无效。
&&& &&& (4)房屋正被拆迁的,可用拆迁安置协议书代替协议书中的安置房房产证报名。
&&& (5)营业房、商住房等其他非住宅用房的产权证不能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二)驻扎在龙湾区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区政府引进并服务于龙湾区域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2013年小学毕业证书或毕
业学校的学籍证明(初中报名)、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含区人才办证明)、军官证件(现役军人)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单寸照片2张,于6
月25日至27日前到龙湾区教育局教育二科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三)华侨、华人子女持父母原籍户口证明、龙湾区侨办证明、现监护人公证材料、现监护人户口簿、儿童本人的户口簿或护照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到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学校报名。
(四)具备条件的龙湾区新居民子女持原籍户口簿,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同意外出
就读的证明,居(暂)住证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的工商执照、社会保险凭证等,《流动人口
婚育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小学毕业证书或毕业学校的学籍证明(初中报名)以及近期免冠单寸照片两张,可到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学校报名。&
&&& &&& (五)照顾对象凭有效证件或凭证于6月25日至27日到区教育局教育二科报名,区教育局将根据照顾对象的意愿和其子女入学方便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 五、招生办法和程序
&&& 根据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实行分期分批招生办法(分期招生工作安排表与学校招生计划及分批招生对象见附件)。&
公办学校招生程序:按第一至第五批次顺序分批招收学生,额满为止。&
1.先招收第一批(施教区对象)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优先招收户籍迁入时间较早的适龄儿童少年,未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第二至第五批学生的录取办法:当上一批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可启动程序招收下一批的学生。若报名学生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额满为止。&
永中一小从第二批招生开始,南校区与北校区由学校统筹安排。永中一小、永中二小在第二批招生时,若出现一校学额不足而另一校有学额空余时,则先将学额不足
的学校进行电脑派位招生,未录取的学生可到另一校继续参加第二批次报名(仅限剩余名额),此时,若报名人次超过剩余名额,则继续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上
述办法,同样适用于第三批招生。区二小和区外国语小学的第三、四批招生也采用同样的办法。
六、招生纪律
(一)各校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精神进行招生,不得擅自变更招生办法。
&&& (二)各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组织招生,要严格控制班额和招生总容量,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必须尽一切努力确保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民办中小学要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数进行招生。&
(三)各学校不得拒收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各招生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 (五)新生一律实行均衡编班。
(六)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对违规招收的新生和插班生,区教育局不拔付相应教育经费,同时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责
令学校将其劝回原就读学校或原户籍地学校就读。招生中发现其它违规行为,学校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学校有关领导的责任
(民办学校则吊销办学许可证)。
&&& 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 七、本实施办法由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龙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分期招生工作安排表
&&& 2.2013年龙湾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数和招生对象&
&& &3.2013年龙湾区初中招生计划数和招生对象
&&& 4.2013年龙湾区民办新居民子弟学校招生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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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学校学位
深圳小一学位申请网上预报名从今日开始
分享到:点击次数:&&: 10:54:02&&【】
深圳市2014&2015学年度小学一年级招生开始,深圳福田区、龙岗区、龙华新区从28号开始网上预报名,各位家长可以登录相关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深圳各区具体时间安排详细查阅下文!&
家长注意:网上预报名时间是3月28日的区域有:&
  【福田区】【龙岗区】【龙华新区】&
&&&&(一)宣传准备(3月15日起)&
  3月15日起,市、区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延续至招生工作结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群众咨询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编发《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问答》或必要的补充宣传资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向社会公布关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的主要信息。&
  (二)&网上预报名(3月28日至4月13日)&
  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家长注意:网上预报名时间是3月28日的区域有:&
  【福田区】【龙岗区】【龙华新区】&
  其他区预报名时间查阅:&
  【2014年深圳各区小学学位申请时间】&
  (三)学位申请(4月15日至4月20日)&
  1.适龄儿童家长向招生地段学校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初验;学校及时接受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招生学校设立招生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每天招生工作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2.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3.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招生工作巡查和调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研究解决本区反映比较集中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维护学校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
  (四)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4月21日至5月25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应主动与公安、劳动保障、市场监管、国土房产、房屋租赁和计生等相关部门联系,共同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五)学位安排(5月28日至6月10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
上一条:下一条:滚动消息:&&&&
怀化城区2013年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 (请家长仔细阅读至全文结束)
■网上申请时间:7月1日&7月12日。
■提交申请材料:7月6&7日,12&1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公布新生名单:8月9日。
一、学位申请基本条件
  年满六周岁(日及之前出生),在怀化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一个条件即可:
  1、鹤城城区户籍的儿童;
  2、非鹤城城区户籍,但在鹤城城区居住、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的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 3、正常调入怀化城区的公职人员子女;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请学位(7月1日&7月12日)
  1、7月1日9:00&7月12日17:00,家长登录&怀化教育信息网&或&鹤城教育网&,在&招生专栏&中阅读《关于怀化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区域划分的通知》,了解居住地所对应的申报学校,然后点击&小一学位申请&,再按指引进入&怀化城区小学新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学位。在该时间段内申请顺序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 2、请家长按居住地段申报所对应的公办小学,对未按照家庭住址申报所对应小学的,报名系统将不予计分排序,只能由教育行政部门调剂学位,这样势必影响儿童就读适合的学校。
&&& 3、各项报名信息将会送往相关部门审验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家长应根据自己的家庭住址申请所在区域学校学位,并在系统的提示和说明下,如实、准确、全面地填报申请者的相关信息。
&&& 4、如果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孩子就读的幼儿园将在规定时间内,为您提供上网填报服务。
&&& 5、7月12日17:00为申报学位结束时间,符合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教育部门不予保证提供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 (二)学校初验报名资格( 7月6日&7月14日)
  1、7月6、7、12、13、14日5天,学校按报名流水号从小到大,分批次、分时段初验报名资格。分批次、分时段初验材料的信息将在7月5日和7月11日公布在&怀化教育信息网&、&鹤城教育网&以及申报学校门口。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到网上申请学位的学校递交报名材料(具体要求参照第三项:&报名材料准备&)并接受材料初验。
&&& 2、初验时家长应提供&报名流水号&,学校审核申请资格并核对家长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 3、初验通过后,学校与家长共同确认,现场打印该儿童的《怀化城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表》(家长无需提前打印),由家长签名确认。
&&& 4、如所申请学校学位有限,申请人的积分排序未能进入所申报学校招生计划之内,而申请人在《学位申请表》中填写了&服从学位调剂&,由教育行政部门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未填写&服从学位调剂&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 (三)材料审核(7月15日&24日)
&&& 7月15日&24日,各学校收集所有《申请表》及学位申请材料,根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分别到公安、工商、人社、房产、税务等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查验。查验结果将记录在《申请表》中,由查验部门盖章确认。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的,城区户籍申请者不能就读所申请的学校,非城区户籍申请者不予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 (四)统筹学位(7月25日&8月8日)
&&& 7月25日&8月8日,教育局与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 (五)公布名单( 8月9日)
&&& 8月9日下午3:00后,各小学在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以在&怀化教育信息网&、&鹤城教育网&上查询学位安排结果。也可根据报名流水号电话查询,查询电话: 。
&&& (六)申诉和质疑(8月9日&15日)
&&& 对学位安排结果存有疑义的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如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仍无法让您满意时,可持《怀化城区招生工作申诉表》(可在&怀化教育信息网&或&鹤城教育网&上下载)向教育局申诉,申请市直学校的家长向市教育局基教科申诉,区属学校向区教育局基教股申诉。
&&& (七)新生报到( 9月初)
&&& 秋季开学时,新生到校注册,具体时间以学校的《新生报到通知书》或学校公布的日期为准。已公布被某校录取,但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儿童,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向学校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该生学位。
三、报名材料准备(学校验原件,留A4纸复印件):
&&& 根据《怀化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办法》,今年新生招生工作采取&积分入学&的方法,即新生录取采取计分排序,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录至满计划数为止。按儿童及父母(监护人)的家庭住址、户籍、区域内居住时间、是否为独生子女等情况,由计算机系统进行计分、排序,排位在所申请学校计划内则被录取。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分以申请人所在学区的户籍信息、房产信息为基础分。有无劳动合同、经商时长、缴纳企业养老保险时长、居住时长、购房时长、租房时长(按租赁交税时间算起)、独生子女等为加分项目。因此家长提供的材料越齐备,积分就会越高。
&&& (一)鹤城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 1、全家户口本
&&& 2、家庭住址证明。
&&&&&&& A、购房户:①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居住房产权证,下同)(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以及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②日前交房,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及缴纳的全额付款凭证(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同时提供儿童父母的电费交纳凭证;③小产权房,出具《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且房屋已于日前交付使用,同时提供儿童父母近三个月的电费交纳凭证。
&&&&&&& B、集体住房户:①出具房产局档案室开具的城区无房产证明;②集体房屋《房产证》复印件或单位集资修房集资款交款凭证;③集体房屋所有单位证明或所属街道办证明。
&&&&&&& C、廉租房租户:①出具房产局开具的无房产证明;②城区《廉租房租房合同》。
&&&&&&& D、租房户:①出具房产局档案室开具的城区无房产证明;②户籍地段《租房合同》,并附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
&&&&&&& E、租住军产房户:提供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并附租房凭证。
&&& 3、申请者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 (二)非鹤城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 1、全家户口本。
&&&&& 2、居住证。①父母(或监护人)和儿童现有的居住证;②父母(或监护人)于学位申请前已在城区居住一年或更长年限的《居住证》。
&&&&& 3、家庭住址证明。
&&&&& A、购房户:①申请者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以及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②日前交房,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及缴纳的全额付款凭证(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同时提供儿童父母的电费交纳凭证;③小产权房,出具《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且房屋已于日前交付使用,同时提供儿童父母近三个月的电费交纳凭证。
&&&&& B、租房户:①出具房产局档案室开具的城区无房产证明;②《租房合同》,并附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
&&& 4、务工证明或经商证明。
&&&&& A、务工证明:①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的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②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的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社保卡。
&&&&& B、经商证明:个体经商户需提供市(或区)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监护人必须是法人,属股东的应由市工商局信息中心出具证明)。
&&& 5、提供户籍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就学证明函》。
&&& 6、申请者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 (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及父母调入怀化城区工作的子女
&&&&&&&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或父母调入城区工作的适龄儿童,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本城区户籍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有关材料。
&&&&&&& 1、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的需提供军官证及团以上政治部开具的证明。
&&&&&&& 2、父母一方为高新技术引进的博士,需提供相关学历职称证书及引进单位开具的证明。
&&&&&&& 3、父母属国家公职人员的工作调动,需提供调令和近三个月工资表(或从调令之月起的工资表)。
四、关于&非鹤城区户籍申请学位,要求监护人在怀化城区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以下其一:
&&& 1、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现有《居住证》和换证前的《居住证》,累积时间显示连续居住一年或更长时间;
&&& 2、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拥有一年以上时间的《房产证》;
&&& 3、《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中明确日前交付房屋的(《购房合同》需附缴纳全额房款的付款凭证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
&&& 4、日前签订的《租房合同》,并附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及户主出租房屋一年以上的纳税凭证;
&&& 5、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附一年以上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社保卡;
&&& 6、日前办理的在城区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五、关于企业养老保险和营业执照年限的证明材料
&&& 今年是按积分排序的方法安排学位,而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营业执照可以证明在怀化合法务工经商的年限,在怀化城区合法务工经商时间越长,学位积分越高,因此家长尽可能提供所有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证明在怀化经商时间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局信息中心出具的证明)。
六、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
&&& 1、作为自有住房申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持有51%以上产权。产权不足51%的,该项计分相应减低。
&&& 2、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
&&& 3、未交付使用的住房,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学区申请,待正式入住后,区域内学校如有空余学位,可按《怀化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办理转学。
&&& 4、本城区拆迁户确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需提供拆迁协议且将入住区域的证明,并以安置地确定其就读学校。
单位改制或房改期间未办房产证的,可由单位复印产权证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将此复印件作为报名材料,并提供城区无房证明。
&&& 5、鹤城城区户籍儿童,父母在城区无房(需出具市房产局无房证明)、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住,可以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申报学校。
七、重要提示
&&& 1、各位家长,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应有的合法权益,但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样有义务提供适龄儿童的合法、有效、真实的入学证明材料。请各位家长按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以便您的孩子获得适合的公办学校学位。
&&& 2、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申请学校将不提供学位或不保证就近入学:①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②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③擅自选择学校跨地段申请;④学位申请开始后购、租房或迁户口的。
&&& 3、非鹤城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交的&就学证明函&,由适龄儿童家长到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办(已撤销教办的,可由中心小学出具)或县、区教育局出具。(式样附后)
&&& 4、请家长亲自前往有关部门(学校)办理小孩的入学证明材料及学位申请手续,不要随便委托别人代办,更不要办理虚假证明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附: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咨询电话:
跃进路小学
人民路小学
红星路小学
锦园路小学
太平桥小学
湖天桥小学
公园路小学
顺天路学校
湖南省怀化市教育局主办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怀化市教育局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怀化市迎丰中路育才巷12号 电话: 联系信箱:
湘教QS2-429 备案序号:湘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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