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和广电局教育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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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共微信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_教育部门户网站_
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基〔2007〕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教育厅(教委)、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教育局、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指导各地中小学校全面、规范地开展法制教育,将中小学法制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制定了《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地方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教育、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主管机关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按照《纲要》的要求,加强对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将此项工作纳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抓好《纲要》的落实,确保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质量。要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与相关学科教育有机融合在一起,并积极与其他各种专项教育相结合,努力形成多角度、宽领域、全方位的法制教育新格局。要根据青少年学生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增加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地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主管机关要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做好法制教育的贯彻落实工作,要积极组织和利用好本系统的人力、物力资源为中小学法制教育提供支持与服务,并要加强青少年校外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努力推进法律知识教育和法治实践教育相结合。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和新途径,不断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
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精神和要求,指导各地中小学校全面、规范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特制定本指导纲要。
  一、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着眼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结合中小学生的生活实际和成长特点,致力于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法律素养,牢固确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逐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实施中小学法制教育,必须贯彻以下原则:
  1.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既要遵循思想道德建设的普遍规律,又要体现法制教育的特点,适应中小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积极倡导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方式,采用通俗鲜活的语言、生动的典型事例,体现教学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增加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法律知识教育与法治实践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了解和参与法治实践的机会,教育和引导学生在实践当中掌握法律知识,领会法治理念,提高法律素质。
  3.整合性原则。将法制教育与学校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与各种教育活动相结合,融入到教育活动中;与必要的专项教育相结合,形成多角度、宽领域、复合式的法制教育格局。
  (三)主要任务
  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努力培养中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引导他们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二、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内容
  (一)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
  在小学阶段,进行初步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启蒙教育,使学生具备初步的法律观念和权利观念。
  1.了解社会生活中有规则,法律是社会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的具有强制性的规则。法律规定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各种特定条件下能够做什么、必须做什么或禁止做什么。
  2. 初步了解法律的作用,体会法律代表公平正义,维护秩序,保障自由,保护人身、财产等权力不受侵犯。
  3.了解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的权利不可随意剥夺和侵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初步建立宪法意识。
  5.初步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受监护权、休息权、隐私权、财产权、继承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增强权利意识。
  6.掌握初步的自我保护方法,知道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寻求法律保护,了解寻求法律保护的渠道。
  (二)初中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
  依据初中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认知水平、生活经验和成长需求,在小学法制教育的基础上,须着力进行以下几方面的教育:
  1.进一步学习宪法的基本知识,增强宪法意识。
  2.知道法治精神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
  3.理解我国公民权利的广泛性、现实性、平等性,懂得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懂得不承担法定义务或触犯法律要承担法律责任。
  4.懂得法律维护社会秩序,能够协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协调发展。着重了解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刑事、民事、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5.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知道违法和犯罪的含义,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知道不良行为容易导致违法犯罪,违法犯罪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抵制不良诱惑,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懂得未成年人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条件下见义勇为,知道揭发检举、及时报警、正当防卫等是同犯罪作斗争的有效手段。
  6.懂得未成年人权益应当受到国家保护,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主要内容,掌握自我保护和维权的方法,学会采用诉讼或者非诉讼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三)普通高中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
  高中阶段的法制教育要适应学生已有知识水平和身心发展特点,考虑即将步入社会的现实需要,须着力进行以下几方面的教育:
  1.了解法律反映了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之间的关系,理解法律规范存在的价值,形成理性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懂得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方略。
  2.知道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了解法律具有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公正、规范法律主体行为、调整利益关系的功能,促进个人、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3.了解规范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方面的主要法律。理解宪法关于我国国体、政体、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权的相关规定,了解与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相关的法律。理解宪法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分配制度的规定,了解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我国加强教育、科学、文化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法律。
  4.了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我国批准的重要国际公约,特别是国际人权公约、世界贸易组织公约、保护人类环境的国际公约等有关知识,树立全球意识。
  5.理解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了解公民权利的主要内容,懂得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
  三、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实施途径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要以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为主,同时,利用课内课外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要重视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法制教育资源,发挥整体合力,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
  (一)学科教学
  1.骨干学科教学
  小学的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学科,初中的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地理等学科,高中的思想政治、历史等学科,是法制教育的骨干学科。要在这些学科的教学中挖掘法制教育内容,增强法制教育,分层次、分阶段,适时、适量、适度地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
  (1)小学阶段
  《品德与生活》:在学生能感受、能观察、能体验的日常生活中渗透法制教育,采取适合小学生接受能力的各种生动有趣的活动方式,使学生初步了解法律,引导学生初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品德与社会》:在学生思考和探究的学习过程中渗透基本的法律知识教育,理解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意义,认识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学习运用法律知识思考和分析一些简单的社会生活现象,学习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规范自身行为,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
  (2)初中阶段
  《思想品德》:结合学生的品德修养,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将法制教育作为重要的教学内容。在小学法制教育的基础上,了解法律是具有强制性的行为规范,了解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了解我国法律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了解宪法和法律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能够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了解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方略,增强依法办事意识,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
  《历史与社会》:结合具体的教学情境和内容,体会现实社会生活中相关法律规则和制度的意义;从历史角度了解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依法行使公民的权利,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
  《地理》:结合中国的自然资源的教学,了解保护自然环境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所应遵循的公约、法律和法规,渗透法治观念,培养科学的人口观、资源观和环境观。
  (3)普通高中阶段
  《思想政治》:结合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等必修课程的教学,了解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运用,感受法律的作用和权威,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理解依法治国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通过选修课《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学习,掌握民事权利与义务、信守合同与违约、就业与创业、婚姻与家庭、法律救助等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知识。
  《地理》:通过高中地理必修和选修课程的学习,了解相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认识法律在解决当前人口、资源、环境等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法治观念。
  2.相关学科渗透
  语文、生物、体育等学科蕴涵着丰富的与法制教育相联系的内容。教师要在学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挖掘法制教育因素,对学生进行法治文明、公平正义、恪守规则等方面的教育。例如,语文课通过文学作品中的典型人物和事件,渗透崇尚公平正义、违法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光荣等教育;生物课对学生进行保护环境、热爱生命、尊重人权的教育;体育课对学生进行遵守规则、崇尚公正的教育等等。各相关学科对学生渗透法制教育,要充分运用与学生密切相关的事例,学科史上的有趣材料作为教学资源,利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二)专题教育
  采用必要的专题教育形式,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从学生的认知水平、学习兴趣、思想认识、行为表现和社会实际出发,开展灵活多样、富有成效的专题教育活动,倡导自主探究、合作交流、实践体验的学习方式。法制专题教育要与道德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紧密结合,与安全、禁毒、预防艾滋病、环境、国防、交通安全、知识产权等专项教育有机整合,使之融为一体。
  (三)课外活动
  课外活动是学生学习法律、践行法律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利用班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节日纪念日活动、仪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学生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1.班团队活动
  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有意义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学生真正懂得集体要有纪律、要有规则,每个集体成员要懂规则、守规则,要在享有法定权利的同时履行应尽的各项义务。班集体活动要结合学生思想和行为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2.学生社团活动
  学生社团是帮助学生增强法律意识的重要载体。要支持和指导学生社团广泛开展与法制教育相关的校园文化活动,大力发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兴趣小组,逐步培养学生参与群体生活的能力、按规则办事的习惯。结合不同社团活动的特点,进行相关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学生思想活跃的特点和开拓创新的能力,引导学生思考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参与法制实践与宣传,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3.节日、纪念日宣传教育活动
  要充分利用现有中国传统节日、法定节日和纪念日,如“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仪式教育活动
  学校要通过学生入学仪式、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18岁成人仪式以及入队、入团、入党等各种仪式,精心组织设计,渗透法制教育,使学生了解自己的健康成长与法律的关系,培养爱法、敬法的情感,增强守法、用法的能力。
  5.社会实践活动
  学校要组织学生到人大、法院、监狱等机构旁听和参观,开展模拟人大、模拟法庭等活动,通过了解和分析真实的事例,了解相关法律,增加法制观念。
  (四)个别辅导
  学校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要针对个别学生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积极的教育和管理;要关注学生思想、情绪、行为等方面的变化,及时进行法律、道德、心理等多方面的辅导,帮助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健康成长。
  四、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措施
  (一)组织措施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教育行政和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订法制教育的实施计划,整合当地德育、教研、科研等部门的力量,进行法制教育的研究和实践;学校由校长(或分管校长)负责,把法制教育作为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除学科课程所占课时外,每学年要根据法制教育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结合学校课程实际,安排合理的课时用于法制专题教育活动,法制专题教育的时间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确保课时,保证质量。
  (二)资源利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多方开发和利用校内外丰富的法制教育资源,加强法制教育的软件建设,积极开发图文资料、教学课件、音像制品等教学资源;利用网络、影视、图书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社会资源,丰富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手段。司法、公安部门应选择适合青少年参观的相关普法教育机构和设施,开辟为中小学法制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开放,为青少年法制教育服务。
  各地进行法制教育使用的相关材料必须科学、系统、权威,既要符合青少年认识特点和成才需求,又要充分体现法制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严密性。原则上以结合相关课程教学为主,不另外编写法制教育教材,也不得强行组织学生集体购买。
  (三)队伍培训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有规划地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聘任法制教育专、兼职教师。要对全体教师进行有关法制教育基本知识和必备能力的培训;对学科教师、法制教育辅导员要加强专业技能的培训,尤其对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程教师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培养、壮大和提高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
  (四)社会支持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依靠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和社会专业机构的力量,为广大中小学师生提供法律咨询等专业支持,开发开放法制教育资源,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要积极协调社区、家庭等社会资源,提供充足的教育设施和条件,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共青团中央关于做好向青少年推荐优秀图书和影视片工作的通知_教育部门户网站_
共青团中央关于做好向青少年推荐优秀图书和影视片工作的通知
中宣发[2013]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教育厅(教委)、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青少年中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励广大青少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向全国青少年推荐100种优秀图书、100部优秀影视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向青少年推荐图书和影视片工作,对帮助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这次推荐的100种图书、100部影视片,汇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各地出版播映的优秀作品,涵盖面广,知识性、思想性、艺术性强。宣传、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重视做好推荐工作,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阅读观看活动,更好发挥推荐作品的引导教育作用。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推荐图书和影视片作为中小学生课外常备阅读和观看作品,组织开展读书看片活动,使小学、初中和高中各年级学生都能阅读观看到相应年龄段的图书和影视片。要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故事会、朗诵会以及书评、影评、演讲等方式,吸引学生广泛参加形式多样的阅读观看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阅读课、欣赏课。
  三、各地宣传部门要协调各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介绍这些优秀图书和影视片,宣传组织开展阅读观看推荐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扩大推荐作品的社会影响。要协调出版制作单位做好推荐图书和影视片的出版发行工作,保证作品质量,满足购买需要。
  四、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与中小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专题活动,将阅读观看推荐作品与校、班会和团、队活动相结合,使阅读观看活动收到实效。
  五、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荐图书和影视片光盘列入全国公共图书馆、中小学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必备书目或更新书目。从今年暑期开始,有关部门将开展推荐图书和影视片展销展映展播活动。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少儿频道和有关频道以及各地少儿频道要集中播放向青少年推荐的影视片。全国省会城市大型书城和新华书店要设立专区专柜,集中展销推荐图书和影视片光盘。学生购买推荐图书和影视片光盘要坚持自愿原则,防止硬性摊派。
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意见_教育部门户网站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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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意见
教社科〔200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4〕5号)以及《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及其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中宣部、教育部决定有计划地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的研修。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重要意义&&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要求。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作用,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于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作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讲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传播者,组织骨干教师研修,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是确保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高质量实施,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力争在几年内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明显改善目标,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二、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以高质量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为目标,着力于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统一思想认识,着力于领会教材精神、钻研教学内容,着力于改进教学方法、讲究教学艺术,增强研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适应新世纪新阶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骨干教师队伍,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明显改善,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优质课程。&&
  三、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总体安排&&
  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是一项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工作,纳入中央实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要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围绕高质量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分期分批对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进行一次系统轮训。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探索有效做法,使之逐步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做到组织落实、工作落实、经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研修对象
  中央部委所属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主任。西部、中部地区部分省(区)属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主任。&&
  (二)研修内容和形式&&
  1.自学原著和文件。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文件。
  2.专题报告。听取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学者的专题报告,了解和把握思想理论领域的形势和中央关于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的决策、部署及要求,吃准吃透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
  3.专题研讨。结合实际,就高质量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明显改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等问题深入开展研讨。
  4.专题交流、示范。交流各地各高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经验、做法,观摩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一课”示范教学和优秀课件演示,深入研讨教学方法改革。
  5.社会考察。组织到改革开放的前沿和革命圣地进行学习考察,深入了解革命传统、国情和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
  6.研修总结。围绕研修内容,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结合思想实际,每人写一份学习总结。
  附件:关于组织200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实施方案
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组织200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关于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意见》精神,中宣部、教育部决定联合组织200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具体方案如下:
  一、200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文件
  (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三)《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四)《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二、200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形式
  研修将着重围绕吃透教材精神、提高教学质量,组织开展专题辅导和讨论、观摩、交流,辅之以必要的形势报告、社会考察等形式进行。
  (一) 自学原著和文件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列宁选集》、《毛泽东选集》、《毛泽东文集》、《邓小平文选》、《江泽民文选》有关重要文章
  2.《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重要文献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文件
  3.本方案第一条“200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内容”所列有关文件
  (二)专题报告
  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以及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主要有:
  1.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中宣部)
  2.加强队伍培训,提高教学质量,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成大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课程(教育部)
  3.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部)
  4. 大力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宣部)
  5. 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编写原则、编写思路、主题主线、基本内容、主要特点及使用要求(教材编写组首席专家召集人)
  6.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教育部)
  7.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师德建设(教育部)
  (三)专题研讨
  1.如何深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
  2.当前大学生关心的若干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规律研究
  4.如何增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
  (四)专题交流、示范
  1.各地各高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经验、做法交流(教育部)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彩一课”教学示范观摩(教育部)
  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有关教学资源和优秀课件演示(教育部)
  (五)社会考察
  1.组织到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进行学习考察利用井冈山、延安革命圣地及周边地区的革命历史资源和区位优势,以党的优良传统、国情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开展实践式、体验式教学,提高广大学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水平。
  2.组织到北京市有关单位进行学习考察,了解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
  (六)研修总结
  围绕研修内容,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结合思想实际,每人写一份学习总结。
  三、200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期次安排
  (一)2007年研修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分6期进行,每期100人左右。
  第一期:普通高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骨干教师
  第二期:普通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骨干教师
  第三期: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主任
  第四期:普通高校“形势与政策”、“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课骨干教师
  第五期:普通高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骨干教师
  第六期:普通高校“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骨干教师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安排:2007年5月中旬至2008年1月中旬,每期一个月。
  第一期:日―6月14日
  第二期:日―7月15日
  第三期:日―8月14日
  第四期:日―11月14日
  第五期:日―12月15日
  第六期:日―日
  (2)研修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等。
  具体名额分配、选送学员和报到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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