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帮扶一些孤儿,承担他们的北京一个月生活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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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可获高标准基本生活费 儿童福利法仍缺位
  中国孤儿:盼福利全覆盖
  “高标准”也有潜在副作用,中央加大孤儿养育力度后,原本弱势的孤儿将会变成可带来“资源”的机会
  《望东方周刊》特约撰稿张海林、记者李静 | 北京报道
  “每月可以领到600元,我和奶奶的生活有了保障。”15岁的章豆就读于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中学,由奶奶独自抚养,生活艰辛。近日,她领到了一笔生活费。
  自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下发《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以来,全国各地的民政部门加紧制定实施细则,向孤儿发放生活费。随着7项制度和首期的25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拨付,中国制度终于从最弱势的孤儿群体开启了全面覆盖的进程。
  5年来参与推动此事的诸多民间机构、民政官员和学者为此特地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庆功会”。
  北师大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尚晓援激动地说,这是中央政府第一次正式承担起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责任。
  把家庭养育放在首位
  “把家庭养育,特别是亲属寄养放在各种安置方法首位,是国务院第一次对社会孤儿的养育方式做出原则规定,弥补了制度空白。”尚晓援认为。
  与之前机构内养护一直被作为首选的照料方式相比,此次《意见》规定,条件许可时,尽量创造类似家庭的环境,为儿童提供照料。
  受苏联模式影响,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集中供养孤儿的观点占统治地位。一直以来,政府承担孤儿福利的责任,主要通过遍布各地的国有院实现。“全世界许多国家已不再建孤儿院,澳大利亚最后一个孤儿院20多年前就关闭了。”尚晓援说。
  民政部下属的中国收养中心主任张世峰说:“我们不提倡所有儿童都在机构里养育,但中国人口众多,弃婴等社会现象突出,决定了在一定历史时期必须有儿童福利院。”
  1991年通过的《收养法》对正式领养做了严格限制,使很多被遗弃孤儿滞留在孤儿院,甚至造成了高死亡率。1994年中国实施《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养子女实施办法》,并在1998年修订《收养法》,推动国际领养。
  1997年以来,寄养的新理念广为传播,许多省份开始实验性的寄养项目。最具代表的案例是目前在天津、烟台、齐齐哈尔、南昌、开封、成都、莆田、乌鲁木齐、拉萨、北京建立的10所中国SOS儿童村。
  官方儿童福利机构也在不断完善孤儿养护方式。2000年10月,昆明市儿童福利院借鉴国内外家庭寄养新模式,与国际慈善组织合作,投入近70万资金开展孤残儿童农村家庭寄养,形成了以儿童福利院、乡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家庭5级共同参与的“本土化”农村监护网络。至今这种模式已开展10年。
  本世纪初,随着政府资金对儿童福利院加大投入,一些地方的家庭寄养项目萎缩,出现了官方福利院大量收回孤儿集中供养的情形,而集中供养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正是在此背景下,国家此番推出了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希望使资金尽可能地投向每个孤儿。
  美中不足处也留下创新空间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财政一直没有孤儿救助的专项资金,一般是通过低保来进行孤儿帮扶。低保标准太低,且申请低保需审查家庭条件,如散居孤儿所在的家庭未能评为农村低保户,将无法得到救助。
  “目前享受农村低保的孤儿每月只能领到五六十元,五保稍高一些,有100多元。”河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董姓负责人说。
  本次政策出台后,孤儿的生活救助与低保、困难补助间的界限将真正厘清,并获得稳定的财政支持。中央财政今年启动的首批专项资金将从2010年1月算起,为全国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东、中、西部地区孤儿分别按照月人均180元、270元、36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自此,孤儿群体有了独立的救助资金和发放渠道。
  另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约有1/3左右的孤儿,因种种原因游离于政府救济体系之外,依靠亲戚或社会团体抚养,甚至流浪。此次保障政策应是包括了福利院、散居和其他社会机构中孤儿在内的全方位覆盖。
  但是,如何让基本生活费真正用到孤儿头上?
  民政部原社会福利司司长、中国SOS儿童村协会会长白益华介绍,官方福利院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由福利院统计孤儿数量上报市民政局,由所属民政部门审批后发放资金。“若孤儿已到外地上学,福利院会给他设立个人账户,直接把钱打到他的卡上。”
  对于社会散居孤儿,郑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的负责人举例说,中牟县救助孤儿的户籍必须在中牟县,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村来落实,乡镇审核,县里批准。
  今年国务院已直接拨付的25亿元孤儿养育资金,具体支出和使用模式尚未有明晰计划公布。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办事处儿童保护处处长马斯婷表示,配套的服务实施体系和财政发放体制还有待建设,如何真正将这笔由中央财政支付的补助款发放到每一个孤儿手里,不是层层下拨那样简单。
  尚晓援认为,《意见》虽未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待遇发放做出更具体的规定,但这个美中不足也给各地政府留下了制度创新的空间。如果省市层次在设计如何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同时,建立起独立的孤儿待遇的递送体系,将是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重大突破。
  “高标准”有潜在副作用
  国务院确定的25亿资金,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在以后每个年度,根据孤儿人数及基本养育需求,继续安排补助资金。如简单按照71.2万的孤儿总量来均摊,每年25亿是相当可观的标准。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原司长王振耀认为,“高标准”正是此次政策的价值所在。
  然而“高标准”也有潜在副作用,中央加大孤儿养育力度后,原本弱势的孤儿将会变成可带来“资源”的机会。是否会导致本不该在机构养的孩子也会被收养,或不符合收养规定的家庭和个人借此机会收养孤儿谋利?专家认为,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
  儿童乐益会中国区主管魏巍认为,儿童福利事业不单是投钱的问题,还是一个多元化参与的事务。在直接投钱补助孤儿生活之外,政府应凝结整个社会对弱势儿童的资金、技术、人力的支持。
  北京大兴县青云店二村有一个叫“希望之家”的孤儿院,美国人Karen12年前创办了它,护理的对象是一群从官方福利院里接来的重症孤残儿童。“希望之家”至今尚没有合法身份,只能依附于从事工艺品制造的新日公司。
  “希望之家”这样由外籍人士创办的孤儿院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出现的,已具有相当的社会影响力,但我国对非政府儿童福利机构的准入条件仍然过高,这些机构很难得到正式的批准注册。
  在立法方面,我国尚缺乏统一的《儿童福利法》,而英国、瑞典、挪威等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台湾、香港地区早在上世纪就出台了儿童福利专门法案,并成立了儿童福利局等专门机构。
  我国的儿童福利管理分散于民政部、教育部、妇联及司法等众多部门中,尚未成立专门的全国统管儿童福利机构,客观上使儿童福利行政管理处于“虚化”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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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对孤儿救助的调查与思考-以柳城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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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柳州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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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儿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孤儿救助工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省、市有关孤儿保障政策的落实,孤儿救助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和保护,孤儿在吃、穿、住、教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但受区域经济发展状况、救助比例和救助标准等因素的影响,孤儿救助的整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笔者现对孤儿救助存在的困境进行了调查,就如如何开展好孤儿救助工作谈谈下自己的浅显看法。  一、基本情况  柳城县辖12个乡镇和2个华侨经济管理区,没有专门的儿童福利院。总人口41万人,其中壮族人口21万人,汉族人口19万人,其余为其他少数民族。柳城县现有孤儿74名,其中社会散居孤儿71名,福利院供养孤儿&3人。  二、我县孤儿救助工作方法  孤儿生活保障对象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齐全,相片、证明证件均扫描上传,如有增减及时更新,以保证针对孤儿的各项救助能及时落实到位。目前所有的孤儿都纳入了基本生活保障,即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国家给予600元的生活保障金,福利院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保障金。对年龄超过18岁,依然在学校读书的孤儿,我们依然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生活保障金发放。通过“一卡通”形式将生活保障金按月直接发放到孤儿或监护人手中,让孤儿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三、孤儿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亲人监护不力,孤儿缺少家庭温暖。一方面,一些被亲属或亲戚领养的孤儿不同程度地存在心理问题或精神压力。有的孤儿已失学或面临辍学,自卑、厌学、弃学等情况比较严重,甚至于自暴自弃,有的已经出现了成为“问题少年”的苗头。另一方面,个别亲属家庭条件差,经济负担较重,加之对孤儿情感隔阂,有的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鄙视、歧视,导致孤儿性格孤僻,性情冷漠,缺乏亲情间的沟通与温暖。  2、现行的孤儿保障标准和当前的物价水平和消费水平不够平衡,孤儿的生活状况仍然非常艰难。笔者通过调查,就目前的孤儿生活保障标准,对孤儿的生活状况进行一个简单的测算。对一个就读于小学的农村散养孤儿平均按天给予15&元的粮、油、菜等食品(能保证基本生活,不包括零食、水果等),月需要生活费用450元;每学期(一学期按照5个月计算)需要约300元用于购买学习文具用品以及参与班级集体户外活动,需要约500元购买服装、鞋子等生活用品,即月平均需要160元,合计月基本费用在610元。这还不包括平时的生病吃药的费用。就情况分析,可以说在现行的月600元的保障标准和当前的物价水平和消费水平不够平衡。孤儿的吃、穿、住、行、就医、就学还得不到较好的保障,孤儿的生活任然非常艰难,状况让人揪心。如我县孤儿兰肖肖,18岁,父母双亡,抛下她一人无依无靠,现由大姨抚养,2014年考入广西科技大学,孤儿救助金每月600元,只够她每月的生活费,年近万元的高额学费,她只好申请助学贷款。  3、对孤儿的界定还有待于进一步明确。鉴于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又无音讯的应该有针对性的结合实际情况纳入孤儿救助范围,确保部分失去单亲后生活窘迫的孤儿也能够享受孤儿救助政策,像这类事实孤儿的保障比较难,现实中他们得不到保障,因为按照孤儿的规定,他们不符合孤儿的条件,但是这些儿童事实上都已经没人照顾,而是将这些儿童推给了家里的亲戚,这无形中增加了其它亲属的负担,一些亲属因此不愿承担抚养义务,使这部分儿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这一部分人群众多,之前的统计人数约有近千人。按孤儿救助标准,这些人不能享受每月600元的救助政策,但是,这类人群的生活现实十分窘迫、令人担忧,我们民政部门只能依据家庭困难情况,按每月197元的标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4、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有的认为孤儿已视同五保供养,每年有固定的供养经费,监护人大都是爷爷、奶奶、姑姑、舅舅、叔叔伯伯,片面的认为孤儿有监护人照护抚养就够了,不需要社会参与和他人相助,全民参与性不强。  5、救助力度不够。孤儿是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但是,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孤儿全面保障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对孤儿重大疾病的救助缺乏制度性保障,城镇孤儿没有享受低保人群的医保政策。按照人社部门的规定,城镇孤儿不属农村低收入家庭,因此不能享受农村医疗保险的政策。我们认为孤儿所得到的是国家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在参加医疗保险时,不给予他们享受低保人群相同的待遇,而叫他们另外按照普通居民来缴纳医疗保险金,这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国家给的600元孤儿生活保障费,维持日常的生活开支都比较难,还去哪要得多余的钱来购买医保呢?如果他们不能参加医保,一旦生病,他们将无钱医治,生活将会雪上加霜,难上加难。  6、法律机制有待健全。就我县而言,以农业为主,工业极少,整体生活水平不高,比较贫困,年轻人大都外出打工,有的在外与外地女青年同居,造成事实婚姻,在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就同居生子(孩子属于非婚生子,没有合法的手续为孩子办理户口登记),当姑娘看到当地条件后,就心生悔意,不负责任的抛下家庭、孩子。父亲为了抚养孩子不得外出打工,有的把孩子丢之不管,有的甚至在外务工因不幸遇难,然而这些孩子事实上就已是孤儿,但是在法律上没有公安户籍,还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四、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要结合物价的上涨和全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孤儿的保障标准,使孤儿的吃、穿、住、行、就医、就学、就业有所保障。另外,因为地方政府财政比较紧张,根本无力承担应该由地方政府配套的资金,国家财政应该加大对孤儿救助工作的投入力度,不能因为地方政府无力配套资金而减弱对孤儿的救助力度。  二要在原孤儿对象的界定标准上放宽条件,把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又无音讯的“失依”(就是失去依赖的孩子,更确切的说就是失去父母照顾的孩子)孤儿纳入孤儿救助范围。目前,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孤儿补贴的是父母双亡的孩子,而实际上父母一方下落不明的,无人抚养照顾的孩子,满两年可经公安部门的证明原件,并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判决书的孤儿,让他们也能够享受救助政策,使他们生活也得到保障。  三要健全政府为主导、以制度为保障、以部门配合、帮扶结对、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孤儿救助制度,要成立专门的救助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  四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组织实施救助的主导作用,承担起救助责任。针对孤儿现实生活中的生存、就医、受教育等实际困难,要出台一些关于孤儿救助的制度和办法。凡户籍在本县辖区内,未满18周岁,父母双亡或父母一人亡故,另一人残疾或其它原因丧失劳动能力造成事实上成为孤儿的,都应享受政府救助。并从生活物资、资金等方面给予救济和救助。  五要立足家庭救助的主体作用。对无近亲抚养的孤儿,积极寻找代养人,对多个兄弟姐妹孤儿实行家庭式代养。通过各种抚养形式,使孤儿获得更多的关心,获得一份母爱。  六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号召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帮助孤儿,为孤儿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协助各级政府开展孤儿权益的保护工作;鼓励民间组织、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主等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儿童福利事业,进一步推动孤儿救助工作的开展。  七要加大走访调查力度。定期组织人员深入救助对象、学校了解各项救助措施的落实情况,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个孤儿家庭,真正使他们感到孤儿不孤,孤儿不苦,孤儿不难。同时征求他们对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不足,改进工作,从而有效地保证孤儿救助工作的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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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维护: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退休老人用生活费帮扶孤儿
06:28:00&&来源:齐鲁晚报
[提要]&&8日,记者报道了《孤儿考上大学,愁坏七旬养父》的新闻,希望能够号召社会爱心人士对她进行捐助。“大爱枣庄”助学活动启动的第一天,就有多位爱心人士打电话来咨询捐助的相关事宜。
  本报枣庄8月8日讯(记者 张旋) 8日,记者报道了《孤儿考上大学,愁坏七旬养父》的新闻,希望能够号召社会爱心人士对她进行捐助。“大爱枣庄”助学活动开启当日,就有一位老人打来电话,希望能够帮助这位小女孩。 “我看到了今天的报纸,被徐彤这个小女孩的事迹感动了,我想要捐助她。”一位老人打来电话急切地说。据了解,老人今年已经七十八岁了,是薛城区的一名退休干部,看到徐彤的报道后,就急切地希望能够将钱亲自送到她的手中。老人表示,由于小女孩的家在市中区,自己对这边的路不熟,年纪也大了,希望记者能够带他到小女孩家看一看。在老人的一再请求下,记者答应尽快安排他们见面,老人这才安心。 “我不想要你们登报表扬我,我就想要帮助她,让她能读上大学。以后每个月的生活费我也会多多少少给她些的。”老人真诚地说。 “大爱枣庄”助学活动启动的第一天,就有多位爱心人士打电话来咨询捐助的相关事宜。在去年的活动中,正是因为爱心人士的关爱,才使寒门学子顺利走进了大学,希望今年能够有更多的好心人加入我们。活动咨询电话:1010。
来源:齐鲁晚报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孤儿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 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 高我校关爱孤儿工作的水平和成效。1、建立孤儿档案,使孤儿建档率达 100%;2、关爱孤儿,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从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方面帮助孤儿,促进孤儿生理和心理健康成 长,乐于学习。三、主要措施 ㈠ 健全机制,加强关爱工作的领导。首先成立关爱孤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并努力实施孤儿工作计划,逐 步使关爱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充分发挥班集体作用,使班级真正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 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主渠道。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关爱孤儿领导小组,加强对孤儿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组长:张秀文 (校长) 副组长:徐福习组 员:孙卉王芳李子莹2、建立孤儿档案和联系卡制度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孤儿的情况,建立每个孤儿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 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多个监护人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 话、身体状况、年龄等。学校安排负责学籍档案管理的人员对孤儿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 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学校、班级与监护人的 联系,共同形成 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学校设立孤儿亲情电话。3、真情关爱,“三个优先”(1)学习上优先辅导。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孤儿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 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孤儿由老师牵头 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孤儿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监护人放心。食堂要注 意营养搭配均衡,有益身体发育。孤儿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孤儿学会生活自理,养成 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孤儿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 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4、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孤儿制度在孤儿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和其他学生家长。配对帮扶教师和学生家长要经常与孤儿 谈心,随时掌握孤儿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教师关爱孤儿成长日记,促使更多的帮扶老师 成为“代理家长”。教师要经常与孤儿互相交流、沟通,掌握孤儿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反馈孤 儿在校的情况,帮助做好孤儿的思想工作。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的阴影, 让孤儿和其他在校儿童一样,在老师和同学的关心和爱护下健康成长。5、建立健全教师与孤儿的谈心制度学校要定期召开帮扶教师、孤儿、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至少与孤儿谈心一次, 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不认真、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的“问题”孤儿,要制定个别教育 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6、开展人文关爱活动。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少先队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孤儿积 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 成长的快乐。7、注重对孤儿的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孤儿,班级要着重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 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感恩教育等,使孤儿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 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孤儿通过 教师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二)、明确职责,努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1、加强寄宿制的建设与管理抓好孤儿的晚辅导、住宿、就餐等日常工作,让孤儿能够安心、舒心,让监护人放心。让孤儿得到较 好的教育、管理、照顾与关爱。同时,结合孤儿的特殊情况,转变办学理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2、加强对孤儿的资助工作 学校、班级要对孤儿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特别的照顾,除了免收孤儿杂费、书本费,免住宿费 等。学校还积极与社会联系,争取社会资助,以结对帮扶、捐助、“社会妈妈、社会爸爸”等形式,为孤 儿提供帮助,确保他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三)、不断总结,促进“关爱”工作深入高效开展。学校要不断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积累经验,以利于今后更深入、更高效地开展“关爱”工作。四、工作安排九月份: 月份:1、讨论并制定学校关爱孤儿工作计划。2.开展学生谈心活动。3、感恩教育十月份: 月份:1、孤儿信息更新2、成立学校关爱孤儿领导专班。十一月份: 十一月份: 月份1.开展师生结对活动。2.档案信息更新。3.开通孤儿亲情电话。十二月份 十二月份: 1、召开一次孤儿监护人会议。2.继续开展师生结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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