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奇妙的数学王国读后感经历的读后感

作文——第一次感受( )“第一次真好,第一次的感觉真奇妙.第一次去露营,第一次动手做饭.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看见雪,第一次看见自己的作品用铅字印出来……第一次的经验不一定都愉快,但新鲜_百度作业帮
作文——第一次感受( )“第一次真好,第一次的感觉真奇妙.第一次去露营,第一次动手做饭.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看见雪,第一次看见自己的作品用铅字印出来……第一次的经验不一定都愉快,但新鲜而刺激,使人回味无穷.”以“第一次感受____________”为题写一篇不少于500字的作文.在空格上填入你第一次经验的内容,要求写自己的亲生经历.打字好累啊- -╮(╯▽╰)╭1L的字好像有点少并且俄的题目是第一次感受____________2L的那个神经病要不要俄帮你打急救电话 3L的具体点好不4L的- 本人作文不好不要那么说好撒
我深深感受到了爱 冰心奶奶曾这么说过“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只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我的母亲啊,犹如阳春三月的细雨柔风,你的爱、你的柔、你的严、你的笑、你的气都化作明媚春光,都化作你的谆谆教导.而我只如一株小草,沐浴着幸福的阳光,却诉说不尽对您千言万语的敬意.“可怜天下父母心.”小时候的我一再认为考试考砸了,母亲打我是残忍的、可恶的.什么“棍棒之下出孝子”一类的话还不是随口说说,哪怕平时母亲是那般呵护我这只羽翼未丰的小鸟,在那般棍子下顷刻间化为灰烬,而如今我大了,母亲不再打我了,母亲只是对我说上几句委婉的批评的话.我知道了,哪怕母亲那刻再打我,再说那般无情的话,她也是爱我的,小时候,母亲需要教育我,而长大了,母亲需要我自己体味到错误,也许真的是打在儿女身,痛在父母心,棍棒无情落在我的身上时,母亲心也在滴血,只是儿时的我还不能体会母亲如此深沉严厉的爱罢了.谁说母亲的爱只是那般温柔的呢?她更是威严的.谁说爱一定是亲切的呢?也许一顿“竹笋炒肉丝”后,更是爱淋漓尽致挥洒的时候,也许那染上白霜的鬓角,那一句一棍呵斥之后,那无助失落的眼神,恨铁不成钢不正是爱的表现吗?自由只是霎时的故纵,没有束缚哪来前进的动力,望女成凤不正是父母含辛茹苦地孕育我们的希望吗?母爱是平凡的,又是伟大的,妈妈,我理解您,您说过有多少付出就有多少收获,只要我努力,您的辛苦不会白费的,我同时也体会到所有的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在我看来是对的,生活要像弹簧一般才有动力充足,如果只是一条放松了的铁线那么它哪有动力呢?妈妈,我会体贴您,您周末让我补习我是自愿的,如果我有时间,哪怕您再叫我补画画、钢琴、书法.我也会乐呵动力.妈妈,您对我的爱像是大山孕育小溪,土地哺育花朵,您为我带来的风雨是想让我不要成为温室里的花朵,妈妈,有一天,我会成长成参天大数的!我深深感受到了爱!呵地接受的,画画是想让我的手变得灵巧,钢琴是想让我享受那动人的音符,书法是想让我成为一个中国人.我知道,您怕我没时间才不让我补习这些,您想为我解压,但我会俏皮地对您说一句:现在压力才是我的
我的第一次 第一次是一樽五味瓶,有甜,有酸,有苦······ --题记 第一次写字 小时候,妈妈教我认字。那天,正在下大雨,望着窗外的雨,我问妈妈:“妈妈,“雨”字怎么写呀?”妈妈微笑着,用那双无法修饰的手抓起笔,写下了一个“雨”字。我认认真真地看着“雨”字重写了一遍,幻想着一滴一滴的雨从天国跳下,义无反顾,没有降落伞,就和风在空中飘旋起仪的舞蹈,然后微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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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作文800字
作者:佚名
  小编导语:这是《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作文,《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是一本童话书,这是一个关于心灵与爱的故事,我被深深的感动了。更多关于《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作文尽在巨人作文网。  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古今中外皆如此。儒家希望把家庭的仁爱推广到社会,以实现道德政治良善的美好愿望。墨家则提出了兼相爱的观点。康有为的仁爱观,爱应该渐进的观点。孙中山的博爱。一言以蔽之,爱世间万事万物。  迪卡米洛,则很好地贯彻了从小抓起的中国传统教育观点。她把关于爱的话题通过童话的形式展现在大家面前,尤其是少年。童话的主角是只瓷兔子—爱德华。爱德华的第一个主人是阿比林。阿比林娇着他惯着他,给他穿好的。还为他佩戴了一块金表。为此,他自明不凡。爱得华只知道被爱,他认为阿比林给他的爱理所应当。后来,有一天,他丢失了。但结果不像童话中的那个故事结果一样,一个只知道被爱的公主,被巫婆化为一只猪,后来被人煮着吃了。一切都在故事里。如果没有爱,故事怎么会有一个幸福的结局?幸好,爱德华在他的奇妙之旅中懂得了爱与被爱,在经历多次的流动主人后,他又回到了阿比林身边。  一次奇妙的心灵旅程:他被丢进海里后,渔夫救起了他,他被渔夫和他的妻子爱着;也被流浪汉和他的狗爱着;接着又被一个吹口哨和已经死去的小女孩爱过。一次次的心碎,又换了一次次的被爱。爱德华学到了很多。后来,他被摆到了玩具架上,吹口哨的小男孩为了拯救他,答应了奸商的要求不再来看爱德华。“别走,爱德华想。如果你走了我会无法忍受的。”他彻底绝望了。一个和他在一起的百岁老娃娃说:“你使我很失望。如果你不打算爱或被爱,那么整个生命之途将会是无意义的。”“打开你的心扉,有人会来接你的。”爱德华的心扉再一次打开了,阳光照了进来。又见阿比林。  我想,爱德华会好好地爱着他的阿比林。他明白了失而复得爱的不易。只有经历过,才更懂得珍惜;只有伤害过,才能长大成熟。爱德华从一个自明不凡的兔子,到了一只发誓再也不会再犯爱的错误的瓷兔子了。这心理否定之否定地变化,呈螺旋转上升的趋势,最终爱德华长大了!  迪卡米洛向我们传递的是,即使一个极易破碎的心,也可以失去爱,学会爱而又重新得到爱。  爱是互动的,是双向的。单方的爱不能长久。
关于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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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的故事》:这是一次奇妙的阅读经历
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次奇妙的阅读经历,《血液的故事》(Five
Quarts:A Personal and Natural History of
Blood)这本书带给我很多有关血液的知识,当然最重要的是在第二章让我知道了文字和书写的魅力。
我是个懦弱的人,我从来不敢献血,至于原因大概是小时候打针太多,我非常恐惧针头,一闻到医院空气中的来苏水味就会神经性屁股疼,完全符合书中所描述的那种“白大褂综合症”的表现症状。
这一点比起夫人来真是惭愧许多,她曾经哭着喊着要去献血,拦都拦不住,她甚至非常喜欢那种享受的感觉,甚至炫耀性的把献血得到的“奖品”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如果不是鲜血中心的医生阻止,她甚至想在刚刚献完血之后的第二周就跑回去再挨一针。但是在阅读《血液的故事》这本书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真的有一种跑去献血的勇气,但是这种勇气最终在我脑中粗大的针头和流出的深红色鲜血的恐惧中被打的烟消云散。
算了,我先暂停一下忏悔和心灵恐惧的时间吧。在来谈谈我正在阅读的这本《血液的故事》。
我在初读这本书时就被作者偶尔调侃式的幽默言词所征服,这使我的阅读兴趣非常的高,想想我在大学时读的那些枯燥的人体解剖学,这本书的作者简直可以和优秀医学院的老师所媲美,至少它带给我关于血液的知识要多过于我在大学昏睡期间人体解剖学老师那里所听到的,而且比起那些催眠的课程,这本书读起来似乎能够让我夜不能寐。如果不是这些天需要写一个专题文章,我估计我能够一直读下去,直至将它阅读完。还好,在写专题之余我一有时间就捧着它读。
要说到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以至于我没有阅读完就想写阅读感受的源动力来自于本书的作者。在书中的前三章,我一直认为这是一个HIV感染者的妻子所写的书,因为书中一直在描述他们的夫妻生活。但是到了第四章,突然变成了一个人回忆自己童年的故事,关键是开头的第一句就是“我是全家唯一的男孩子”,一本书如果由几个不同的作者一起写成似乎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于是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变成了由N个作者完成的血液知识小合集。
但是,当我在第四章快读完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有些不对劲了,第二个作者,这位男孩儿似乎在把我向另外一个方向引去,正当我在困惑的时候,“他”终于揭开的谜底,他是一个同性恋,也就是说这本书并不是我所想的由几个作者一起写的。它的作者就是那个HIV感染者的“妻子”,只不过这时这位“妻子”由“她”,变成了“他”。
这真是一起前所未有的奇妙阅读历程,要知道在前三章,我甚至曾经想象这是一位怎样忠贞于爱情的“女士”,如此的呵护他的丈夫。甚至在“他”写到看到和自己丈夫性交与精液的时候,我也没有太多感觉,不过读到第四章结尾的时候,那段精液现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回忆。
我并没有对同性恋有任何的歧视,我大学时的一位“女”同学就是一个标准的拉拉,我们以哥们相称,而“她”则跟我分享“她”自己的独特生活,例如“她”那些女朋友,以及回答我各种八卦的和好奇的怪问题。例如“她”还没有没有经期——真是八卦到了极致。
因此我很理解这位作者的感受,我一直认为我能够理解女同性恋们,特别是那些在女同性恋中扮演女角色的女孩的感受,我一直想想大概某些女孩儿是因为对男生的恐惧,认为和一个“女孩儿”维持关系能够“安全些”。当然这都是我自己一厢情愿的想象。
但是我心中仍然有一个困惑我的问题,或者说是想不明白的事情。我一直有疑问,既然男同性恋者中扮演男性角色的那个人有性欲的冲动和渴望,为什么不去选择一个女伴?而要选择一个男生?这两者有区别吗?真的能够带来不同的感受吗?——怎么又八卦了——但是我心中真的充满了好奇,因为那个精液所产生的联想太多了……
好了,就写到这里吧,等看完了在写一份新的读后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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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结婚多年的夫妇重新体验第一次约会的经历,感动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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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天前
三对结婚多年的英国夫妇重新体验第一次约会的经历
重回第一次约会的场景:呆萌英国人玩起浪漫来还真是走心呐!
编译:新欧洲 七七
嗯。。。花式虐单身汪的时间又到了。。。今天的主题是穿越!——还记得你跟你男票/女票第一次约会的场景吗?敢不敢跟你的Sweet Heart 时光倒流重新经历一次第一次约会呢?
英国的三对结婚多年的夫妇接受了这个挑战,然后讲了一下这次奇妙穿越的感受。
男猪脚:Brian Viner,53岁;女猪脚:Jane, 52岁,家住赫里福郡,目前家里有3个孩子。第一次约会是1990年2月,在伦敦市中心的皇家咖啡厅。
一号男猪脚Brian是这样说的:
我们的第一次约会一开始就很糗,而且还越来越囧。。。直到现在,每当我一想起经过那么糟糕的第一次约会后,Jane居然还敢跟我约了第二次,居然还跟我结婚了,婚后居然还开开心心的在一起度过了22年,我就觉得这简直太神奇了!
当时我在伦敦一家报社工作,Jane是我的上司。其实那时候我们就开始眉来眼去了,我还亲过她一两次,哈哈。不过像Jane这样传统的好姑娘很害怕发展办公室恋情,于是她跳槽到BBC去工作了,几周之后我跟她说晚上出来逛逛呗,她就同意了。(为了爱情,毅然决然放弃自己在不知名野鸡小报社的工作,转而投身进入世界最大公共广播公司BBC,我看得热泪盈眶。。。)
我用尽了一切招数要让这次约会今后都能深深地存在Jane的脑海里!我要让Jane觉得我是个帅气多金又有品位的绅士,于是我的计划是先在伦敦的一家剧院看一场美国魔术师的表演——那个票可是超级难买的!然后再去著名的皇家咖啡厅吃一顿高冷的晚餐,之后再大气地叫一名司机载我们回到我的小公寓,然后,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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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前 上传
嗯对了,我一年就赚11000英镑,那一个晚上就花了我一个月的钱!!
那天晚上一开始就很不顺。到了剧院之后,我发现我妈妈、我继父还有他95岁的老父亲居然也在剧院里要看那场表演,而且我们居然坐在同一排!我只好在他们用礼貌而怀疑的眼光扫描Jane时尴尬地跟他们介绍,啊这是我女朋友巴拉巴拉巴拉。。。
好吧让我忘了跟女朋友约会居然遇到家长这回事。可是在皇家咖啡厅里也是不堪回首的记忆。。。在那个高大上华丽丽的餐厅里,我们就那样坐在红色天鹅绒装饰的椅子上傻望着对方,都不知道有什么话可以说,尴尬指数直线上升。为了掩饰我的慌乱,我点了一瓶又一瓶的白葡萄酒。吃得差不多了,我们就打算乘坐门口等着的奔驰小车车离开。哦在坐进车子之前,我干了一件让我耻辱一生的事情:为了营造一种奢华而浪漫的气氛,我特意从衣帽间里拿了一顶皇家司机样式的小帽子出来让司机戴上。
司机按照我的意思朝我住的公寓开过去啦~哈哈哈~可是正当我心中暗爽正YY时,Jane突然叫司机先开车把她送回自己家,然后跟司机说其实要是司机愿意的话,是可以不用戴那顶可笑的帽子的。最后,她才想起来转过头来跟我说了句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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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前 上传
而这次2015年的约会倒是比第一次的约会成功很多。魔术师的表演比当年的更棒,我们还去看了电影,之后去了皇家咖啡厅。我一路上都牵着Jane的手。
皇家咖啡厅里一些布局已经改变了,不过我很高兴还能看到当年那样相似的红色长椅。
不过这一次,我们不再尴尬的无话可说,我们开心的谈论着家里的熊孩子。可是我们在成为中年父母之前我们都在谈些什么呀?我都记不得了。。。
要是可以的话,我会让时光倒流吗?我想答案是不会。第一次的约会充满了刺激和各种不确定性,但这种激情在现在我俩每天陪伴在各自身边,分享着日常的简单小事的快乐面前都黯然失色了。从前,我们追寻激情,现在,她给了我满满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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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前 上传
啊哈哈吃完饭之后,我们像之前那样乘了辆车回家——回我妈妈的家里,就是22年前在剧院里用警惕的眼光扫视Jane的那个人,现在她很爱Jane。
当然啦,这次我也要求司机戴上他的皇家小帽子。
一号女猪脚Jane是这样说的:
我跟Brian的第一次约会让我受到了惊吓。当我看完魔术表演之后走进皇家咖啡厅时,作为一个从外省城市来的工人阶级出生的姑娘来说,我当时简直已经要饿死了!
Brian后来承认说他当时是想把我灌醉,但结果他把自己灌醉了。Brian那天表现得还是很像一个完美的英国绅士的,虽然是一个喝醉了的绅士,最后他还付了我回家的乘车费,让我很是感动。
这一次我也有同样的感觉,就是除了他之外,我都不会想要跟别人一起出来玩,一起讲笑话什么的。嗯。。。最后一件事,已经25年过去了,我也会开车了,我也不在意我老公会不会想要让我戴一顶司机的小帽子。
男猪脚:Writers Clare, 60岁;女猪脚:Christy Campbell, 62岁。第一次约会是38年前在伦敦的The Plumber's Arms。现在他们已经结婚36年了,住在伦敦的西南部。他们有一对双胞胎女儿和一个18岁的儿子。
二号男猪脚Christy是这样说的:
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我跟Clare第一次约会的各种细节:在哪里啦,什么时候啦,她当时穿了什么啦,看上去是什么样啦,等等。
当时Clare刚跟她的未婚夫分手,为了让她好受一点,我也是花了很多心思。
我选了一家靠近伦敦维多利亚火车站的酒吧,在那儿不会被别的朋友发现。那是个四月份的寒冷的晚上,当时Clare一身嬉皮士的打扮,她画了颜色很深的眼妆,再搭配上她苍白的皮肤,高高的颧骨和深红色的唇彩,那简直是让人愿意为了看一眼而用生命来交换的画面!我们那会儿一直紧紧的牵着手,我一直在讲一些笨拙的笑话,还很丢人的一直在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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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前 上传
之后这家酒吧就成为了属于我俩的秘密基地。
上周我们回到这家酒吧,看到这里面很多东西都没有改变我真是非常的开心!总有那么一些酒吧,即时过了一个世纪,它的风格都不会改变,而这恰好就是其中一个。不过价格的话嘛,就还是改变了。。。
再次回到这家酒吧让我回想起了两件事。第一,我为什么会爱上Clare的原因。其次,让我想起当初简简单单的我们。
二号女猪脚Clare是这样说的:
当时我才22岁,他24岁。我还记得Christy那天晚上都穿了些什么:一件红色格子衬衫,牛仔裤和一件深蓝色外套。他是我哥哥比尔最好的朋友,他非常的有趣,迷人,近乎完美~
我当时刚跟我的未婚夫分手,深受打击,心情很不好,却又在这种时候要去跟别人约会显得不是很适合。
当我刚听说我们要重新体验第一次约会的情景时我很紧张。当时的感觉是不可能重来的,为什么要破坏这种美好的回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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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前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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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前 上传
上周我们来到这间酒吧时,我看到里面还是同样的黑色调的装饰,同样图案的壁纸,连在角落里调教的三位老绅士看上去都是那么的熟悉。我们才是改变了的那些人。
这一次我们不用东躲西藏了。我们愉快的聊天,我也在想:要是时光能倒流,我会做出不一样的选择吗?
在我们结婚之后的这些年中发生了很多事情,不是完全都是好的事:我们在那次约会的18个月之后生了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女儿,她们从青少年时期开始就饱受饮食失调症的折磨。15年前,我心爱的哥哥比尔死于吸毒。
但也有很多愉快的事情:我们又生了一个小孩,一起旅行,一起写书。
Christy跟我一起思考了这些问题,我们边喝边聊,他依然有着让我随时笑出声的神奇能力,这也提醒了我自己当时为什么选择了他。
所以尽管今天跟38年前都很不一样了,但现在一切都依然是安静美好的。
男猪脚:Tom Rawstorne, 43岁;女猪脚:Charlotte, 42岁。家住肯特,家里有3个女儿。他们的第一次约会是在1994年5月的布赖顿,4年之后他们结婚了。
三号男猪脚Tom Rawstorne是这样说的:
关于我和Charlotte第一次的约会,有两件事我始终都不能忘记。首先,就是我当时那强大的意念,一定要把跟Charlotte的友情转换成为爱情!第二。。。就是那天真的好丢脸啊!我专门穿了一件很贵的皮夹克,正当我牵着妹子的手在海滨长廊上散步,同时各种不动声色地向妹子炫耀时,一只海鸥飞过来在我这件土豪皮衣上拉了坨便便。
当时我和Charlotte一起伤了5、6个月的记者培训班,我非常的清楚我若是再不跟她表白的话,以后就没什么机会了。
所以我做了无数次深呼吸,鼓足勇气叫妹子跟我一起请个病假,然后跑到海边去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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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前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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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前 上传
我想妹子肯定一开始就识破了我的小心思。因为约会那天,才刚见面,我还来不及施展自己的各种魅力,她就高冷的跟我说她刚跟上一个男朋友分手,暂时还不想马上谈下一场恋爱。
我一听到这话整个人就傻掉了,只会毫无意识的点头。但过了几秒钟之后我又满血复活,决定彻底无视她说的这些话,并暗自等待一个好的表白时机。下午晚些的时候,当我们坐在码头上的幽灵火车上时,我第一次吻了她。
回头看这过去的20年,有两件事一直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第一就是,这么美丽的英国玫瑰居然被我得到了!Charlotte在我们第一次约会那天都没有像那些肤浅的女人一样画那些脏兮兮的妆哎!我也认为她不用化妆就很漂亮——尽管她坚持说她还是得化妆。(直男。。。估计妹子是画了个裸妆他没看出来。。。居然高兴成这样子。)
第二。。。嗯,皮夹克上即时没有海鸥便便也不是很帅。。。
三号女猪脚Charlotte是这样说的:
曾经有一段时间Tom总是目不转睛的望着我看。。。但是时间真的改变了很多事情呐!现在我们回到我们最初相识的地方,Tom却忙着满大街的找邮局寄明信片,根本就没时间来深情凝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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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前 上传
不过我自己也改变了。若是能有难得的一天可以不用带孩子的话,比起在码头上依偎在我老公的怀里,我更愿意去逛街买几件衣服。
但是重新回到20年前这个地方,一切都在提醒我们一切都没改变,都是老样子。
在那些旧时光里,我们每天脑子里想的都是对方。在约会那一天,我们双方都不知道,这是否会是我们两人最后一次“第一次约会”,因为我们当时都还很年轻,我21岁,Tom22岁,我们之前都没怎么跟别人约会过。
然而看看我们今天的状态,我们都失去了感受浪漫的能力。
但是今天我们有一起分享了20年的经历。其中一些很浪漫,而大部分都是每天琐碎的事情。各种从前看来很惊天动地的大事都慢慢变成了日常小事——但是我从来没有一分钟后悔过我所做的决定。
但去莫复问白云无尽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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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天前
都很美和明星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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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女明星们的第一次奇妙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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