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2月22日出生到哪时属于65周岁怎么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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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安市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公交免费乘车卡审验、办理的通告
来源:淮安视听网时间:
淮安视听网讯 市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公交免费乘车卡,自2014年10月20日起开始集中审验、办理。现就审验、办理公交免费乘车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具有清河区、清浦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生态新城、淮安工业园区、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淮阴区王营镇、淮安区淮城镇所在地户籍,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5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年人和上述范围内持《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均可办理市区公交免费乘车卡。
二、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采取按区集中办理的方式,集中办理时间为:2014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每日7:00-18:30。逾期未办的,由所在区民政部门或区残联出具相关证明,到楚秀园北大门公交IC卡充值点办理。
三、集中审验、办理地点
1.清河区:北京北路北京新村公交调度站;
2.清浦区、淮安工业园区、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楚秀园北大门公交IC卡充值点;
3.淮安区:淮安商贸城院内公交IC卡充值点;
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新城:市公交公司院内(韩泰路与深圳路交叉口);
5.淮阴区:王营镇镇政府院内(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四、新办卡的老年人、残疾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残疾人需带《残疾人证》)和一张近期2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到户籍所在区指定集中办卡地点现场办理免费乘车卡,不可异地办理。办卡时交纳乘车卡押金20元(退卡时可退还押金)、卡套费1元;已经持有公交免费乘车卡的老年人需要进行审验,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原公交免费乘车卡,按照规定时间,到上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审验,经区民政部门或区残联审核后,由市公交公司核发新卡。
五、集中审验、办理结束后,市民政局、市残联分别汇总各区民政部门、残联审核通过的免费乘车卡相关数据,报送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六、老年人、残疾人公交免费乘车卡限持卡人本人在本市公交公司市区运营公交线路乘坐。
七、老年人、残疾人公交免费乘车卡每年审验一次,时间为每年10、11月份。
八、凡转借、涂改、冒用免费乘车卡的,一经发现,取消免费乘车资格。
扫描下载无线淮安客户端对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现状分析
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现状分析
(一)研究背景、意义
中国一直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同时又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从小受到的教育,谈人口问题必提“人多地少”,到现在经常被提及的“人口安全”,即包括人口数量、人口质量、人口结构、人口分布在内的人口问题,是中国客观存在的许多基本国情中的首要问题。因此人口政策或者说计划生育政策,不仅关系到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也实实在在地关乎社会细胞即每个家庭的利益,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所关注。对人口政策的研究,以前往往是归入社会学、经济学的领域,但我认为人口政策作为国家最大的公共政策之一,同样可以从政治学的角度,即以政策制定和决策科学性的角度,来审视我国的人口政策。根据H&K&科尔巴奇提出的政策活动理论,“政策活动可以分为一系列的阶段,即确定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和对策,对提出的方法进行评价,决策,修改,评估结果。”国内学者也认为,决策过程可以分解为政策动议、政策选择、政策实施、政策评估和政策总结。
计划生育政策是对中国影响最大的公共政策之一,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我们可以选择上述理论进行政策分析。首先是人口增长过快的问题提出,从马寅初50年代发表“新人口论”开始进行讨论,由于国家领导人对当时的基本国情判断不明,“新人口论”的观点没有被接受,马寅初先生也受到严厉批判;60年代人口高峰出现后,人口增长太快的问题,开始得到中央领导的重视,实行计划生育作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逐渐摆上国家的议事日程。从20世纪70年代初提倡计划生育,到1982年党的十二大将计划生育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全国范围内普遍实行城乡有别的鼓励一胎、严格二胎的生育政策,最终确定并延续至今的生育政策,其后三十年只是对某些方面进行微调。计划生育现行政策一直实行到今天,基本格局未变,还于2002年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这可视作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的新阶段。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近40年,全国少生4亿多人,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都出现了明显的下降,我国步入了低生育水平国家的行列。国内外对此评价一直较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了全面的肯定,应当视为对我国现行人口政策实施情况的主流评估结果,也可以说是阶段性的政策总结。但许多学者开始反思现行生育政策,关于生育政策是否应该作出调整?如何进行调整?调整后会产生什么影响的问题?存在许多不同见解,人口政策的一举一动经常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这可以视作理论界开始对生育政策进行评价或者说是评估。可是在人口计生主管部门及行政系统,尚未见到积极的回应,特别是2006年中共中央《决定》还是特别指出:“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2010年10月曾有新闻媒体报道“放开生二胎新政策在黑吉辽苏浙五省试点”
,浙江等地基层的人口计生部门也曾着手对夫妻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进行调查,为试点“单独”生育政策作准备,结果仍然是不了了之。目前这些问题还是存在,这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
对于人口政策,国内外对此有过广泛的探讨,是从紧控制,还是放任自由,或者鼓励生育,都要相对适应各国不同的国情。从我国的国情而言,为了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采取适度的人口政策,使人口结构和人口质量适应经济的发展需求,更是当务之急。本文即是鉴于现时的形势,对现行生育政策进行认真的分析,从而得出应该调整现行政策的结论,主张采取适度宽松的人口政策,从而统筹人口发展以缓解人口安全的压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协调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除了有很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外,还有很重要的理论意义。
(二)研究内容、方法和创新
1、本文的研究内容:本文根据作者所在地区即浙江省XX县及附近地区的实例,结合作者多年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实践,着重研究新中国解放以来人口发展走过的历程,70年代将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基本国策的背景,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以后带来的正面效应,客观分析目前存在的诸多现实问题和现行生育政策的弊端,从而得出新的政策选择建议。
2、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本文拟采取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历史分析法、比较研究法。首先,运用历史分析法客观综述我国人口国情的变化及生育政策的抉择。其次,比较研究生育政策对不同地方的影响,从而为现行生育政策的评估、重新决策提供参考。
本文从政治学之政策决策的角度分析了生育政策的影响,不同于以往分析生育政策多从社会学或者经济学的角度。另外本文首先阐述中国实行计划生育的必要性,再接着分析新形势下延续现行严格生育政策的不足,再对生育政策调整后会产生的影响进行基本的判断,最后总结出调整现行生育政策是必要的。因此观点较为折衷,而不是现在经常看到的非此即彼互相对立的理论观点。
二、人口政策及其基本理论
在新中国建立之前的数千年里,传统社会一直奉行“多子多福”“不孝有三、无后为代”“养儿防老”以及男女不平等的生育观念。在中世纪,西方以基督教《圣经》的思想为指南,长期鼓励生育。18世纪之前,全球包括中国的人口,始终呈现缓慢增长的态势,即“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增长率”的人口发展模式。人口数量对于社会而言,无论是国家的综合实力和军事力量增强,或是一个民族或者家族势力的壮大,乃至生产力水平偏低状况下对于劳动力之需求,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因此还谈不上系统的人口理论。随着西方工业革命的开始,西方国家的人口再生产,开始出现向“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增长率”的历史性转变,“从18世纪起,世界人口的增长开始加快:欧洲的人口从1750年的1.4亿增加到1.87亿(1800年)”。在此背景下,马尔萨斯于1798年匿名发表了《人口原理》,提出了控制人口数量的命题,从此西方人口理论呈现多元化。
(一)西方人口理论概述
1、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
马氏的人口理论总的来说就是对人口生产必须进行抑制。马尔萨斯说:“我的公理一经确定,我且假定,人口增殖力,比土地生产人类生活资料力,是无限的较为巨大。人口,在无所妨碍时,以几何级数率增加。生活资料,只以算术级数率增加。”“随便假定世界有多少人口,比方假定有十万万罢,人类将以1,2,4,8,16,32,64,128,256,512……那样的增加率增加。生活资料却将以1,2,3,4,5,6,7,8,9,10……那样的增加率增加,225年内,人口对生活资料即将成512对10之比,300年内,将成4096对13之比。2000年内,生产物虽有极大量的增加,差额亦会弄到几乎不可计算。”为此他认为人口增长会造成贫困和苦难,指出人口的增长必须要有一个适当的限度。
在全球范围内,马尔萨斯首先开展人口问题的理论研究,他提出了人口不能无节制增长的命题,并认为人口数量需要抑制。因此,“马尔萨斯对由过去的人口增长政策到当代人口控制政策的转变作出了贡献”。这对后来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有很大的影响,现时也盛行于人口学界。但是马尔萨斯关于人口问题的观点其实有很大的局限性,他的观点从开始提出到现在,一直被人病诟。比如马寅初先生就曾说过“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学说是反动的……”的话。我认为马尔萨斯人口理论局限性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1)马尔萨斯受到了当时环境的限制,他没有看到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也会让人类自觉降低生育率的发展规律,也不会意识到人类避孕措施技术进步可以较好地控制生育数量。他关于生活资料只以算术级数率增加的观点也是推测,没有预料到科学的发展会创造出目前丰富的物质文明。
(2)现实充分表明马尔萨斯的设定并不科学。200多年来,世界人口从1800年的10亿人左右,发展到今天的70亿人口,人类很好地解决了生活资料问题,而且远比19世纪初人类生活水平高出许多。以中国为例,“1949年我国粮食产量为11320万吨,解放后粮食产量开始不断增长,但1977年前总产量都在30000万吨以下,1978年中国粮食产量首次突破30000万吨”
,2011年中国粮食产量则达到了57121吨,人均粮食产量分别为209公斤、317公斤和429公斤。
(3)马尔萨斯书中关于中国的观点更是错误的。他说:“关于中国,我们所有的一切记载,如果是可靠的,下层阶级人民,就习惯了尽可能依最小量的食物而生活,即令拾得一废物,为欧洲人情愿饿死亦不情愿吃的龌龊东西,他们亦高兴吃下去,中国法律许父母抛弃儿女,这亦是驱进人口增加的主要原因。但在这状态下的国家,必然会发生饥馑。”其实,马尔萨斯发表《人口原理》一书时,中国正处于康乾盛世的后期。与马尔萨斯关于中国人口一多就会发生饥饿的推断相反,中国历史上的两次人口高峰正好是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阶段,一次是历史上人均富裕程度最高的宋朝时期,“宣和六年约有2340万户,12600万人”
,柏杨先生曾评论:“整个宋帝国时代,……它的物质文明有辉煌成就,不但超过中国过去任何一个时代,并超过同时代的西方世界。”第二次就是鸦片战争之前的“康乾盛世”,至“咸丰初年,达到43189万”
。这两次强盛的衰落,都不是因为饥饿而是残酷的战乱造成。
2、人口爆炸理论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马尔萨斯主义盛行,影响比较大的流派是“人口危机论”和“自然资源枯竭论”,他们对世界人口发展持悲观态度,认为世界人口的激增,会导致诸如“能源危机”“生态危机”“粮食危机”,结论就是,人类增长超过了极限。最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学者保罗·伊尔里奇,他于1970年出版了《人口爆炸》一书。他认为,由于二战后第三世界国家人口爆炸,造成世界人口增长速度大大加快;同时指出正是由于人口过剩,第三世界国家才变得贫穷、落后、饥饿,产生了失业人口众多等问题。
“人口爆炸”理论出炉时,应该说还是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这些学者认为,地球上资源能源是有限的,人口过多将耗尽地球资源,考验地球的承载能力,最终危害人类自身的发展,出现一系列灾难性的后果,比如土地的荒漠化,粮食的短缺,生态环境的恶化等等。而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正好又是人均资源十分贫乏的国度,这些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人口爆炸理论”,与中国20世纪七、八十年代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时机相契合,和马尔萨斯理论一起,给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带来深刻影响,尤其被主流人口学界奉为精典,一谈到人口问题必提,实行计划生育是为了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其实,人口爆炸理论主要针对的是,那些人口增长过快与经济不协调发展的第三世界国家,“据世界银行的估计,全球有九亿人处在饥饿状态”,这些国家大多在非洲;对发达国家和人口增长慢的国家并不适用。其次该理论过于悲观,尽管20世纪人口猛增,“但世界主要谷物的价格在20世纪实际上是下降的,因此,就全球而言,粮食没有变得稀缺”。第三,美国有一位专家以韩国和台湾为例,证明“人口快速增长使穷国难富”的观点也是错误的,1960年至1980年间,韩国和台湾人口分别猛增了50%、65%,但年均增长率却分别为6.2%和7%;而现在印度、印尼、越南等国经济也开始进入快速增长时期,说明人口多在一定条件下甚至会推动经济增长。
3、适度人口论
适度人口论,由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布坎南提出,主要观点就是认为,人口过剩、人口不足都是消极因素,人口过多自然不好,但不顾一切地控制人口也不对,人口增长应当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只有适度人口才能促进社会得到最大的效益。“适度人口论”尽管有其明显的缺陷,那就是到底多少人才是适度?这是难以准确计算的,但其基本思想无疑值得我们借鉴,提醒我们考虑解决中国人口问题,不能走极端。比如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的人口问题,显然不是人口过多而是太少了,他们必须刺激人口规模扩大才算得上适度。
近年来,国家和人口学界都出现了“人口均衡”这一新提法,无疑也是一种进步。就全球范围而言,世界人口问题的一个重要症结,就是人口不均衡增长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我国人口理论的发展
1、马寅初的《新人口论》
在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后,著名经济学家、教育家马寅初先生,认识到中国人口增长过快的问题,他提出了以节制生育、提高人口质量为中心的“新人口论”和综合平衡按比例发展的经济理论。他说:“我们的经济是计划经济,生育也必须要有计划。这两件事必须同时进行,否则要给经济带来很多困难。”马老与马尔萨斯不主张避孕的观点不同,他主张推行避孕而非人工流产的办法来控制生育,他说“总之,唯一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控制人口,实行计划生育。怎样实行计划生育,最重要的是普遍推行避孕。人工流产我是不赞成的,一则因为这是杀生;二则会伤害妇女的健康,使之一生多病;三则会冲淡避孕的意义;四则会增加医生的负担,造成很大浪费。如果允许人工流产,年轻的夫妇们就会把希望寄托在人工流产上,不去避孕。”另外,马老主张的生育政策和现行的生育政策也完全不同,他主张
“每对夫妇生几个最合适?有人主张生3个。我认为2个就够了,男孩代替父亲,女孩代替母亲。我还主张2个有奖,3个有税,以税作奖,不会加重国家负担。”
可见马寅初先生的观点仍然值得我们深思。当年没有采纳他的观点,造成了人口增长的失控;后来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但参照马老的具体政策建议,显然又要严格了许多。数量是得到了控制,人口结构方面却出现了许多问题。
2、毛泽东的人口主张
建国初期,毛泽东对中国人口的认识,总体上讲他认为人多不是坏事,
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指出:人多好还是人少好?我说现在还是人多好,恐怕还要发展一点。”但毛泽东并没有一味反对实行计划生育,恰恰是在他健在的时候,计划生育政策就开始推行了,说明在他晚年的时候,其人口主张有了很大的转变。他在1974年听取邓小平汇报起草四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情况时,曾说“人口非控制不可”“1973年7月,毛泽东又建议成立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地区亦相应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牵动亿万个家庭的计划生育活动便在全国开展起来了。”
客观公正地讲,毛泽东对中国人口问题的基本判断存在失误,他错误地估计中国在20世纪末人口将会达到10亿,打算在中国人口到达7.5亿或者8亿的时候再进行控制。因此在第一次人口普查显示中国人口超过六亿,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超过7亿时,他还没有认识到新中国人口转变的客观规律,从而未能及时制定人口政策。当马寅初提出实行计划生育时,中国政府把马尔萨斯当作是资本主义的理论,视“新人口论”为资本主义观点,所以对马老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以致20世纪六十年代出现了人口出生高峰,六十年代末中国总人口就到达了8亿,尽管70年代推行了计划生育政策,但到1980年,中国总人口就已经达到了10个亿。
3、严格控制人口的政策出台
从20世纪70年代初到21世纪初,由于中国人口规模巨大,国内专家基本上是秉持马尔萨斯和“人口爆炸学说”的观点,在1980年前后提出了“生一个孩子正好”的口号,即主张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思想占据了绝对上风,并反映在人口政策上的严格和政策实施的严厉。本文在下文将阐述,在此不再赘述。
4、现阶段对人口政策的争论
我国已经进入了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于人口政策又有了新一轮的讨论。人口计生系统的许多官员,还有部分专家学者鉴于我国人口总量仍然庞大,人均资源紧缺,继续主张严格控制人口以适应资源环境的承载力,才能实现中国人口总量的零增长。比如熊传东就主张“现行生育政策不能动摇”,石述思也在博客中发表了《全面放开二胎后患无穷》的文章等等。最能代表人口计生系统政界观点的是,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赵白鸽曾在2010年广州的一次会议上,高调宣布在“十二五”期间“必须坚持稳定现行政策不动摇。”
与上述观点形成对立的是一部分专家学者,坚决主张彻底放开计划生育政策,特别是以易富贤和何亚福为代表。易富贤著有《大国空巢——走入歧途的中国计划生育》一书,提出“不停止计划生育更待何时?”其观点是根本否定计划生育政策的。何亚福先生是“自主生育”的倡导者,他发表了许多文章反对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如在《生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一文中提出“生育权是属于公民的”。
更多的专家学者,考虑我国现在人口结构出现了许多矛盾,主张逐步放开现行生育政策。当年参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制订者,著名人口经济学家田雪原建议“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者,允许生育两个孩子,农村现在可以实施,城镇可从‘十二五’开始实施”;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发表了《一对夫妇一个孩子时代该结束了》的文章;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更是在两会上提交了《关于认真研究完善我国人口政策的建议》,建言“放开二胎刻不容缓”;人口学者顾宝昌教授也主张政策放开。
概述上述人口理论方面的观点,是为了明晰现行政策制订和评估的理论依据,以便我们持有理智的态度。因为各种理论毕竟是理论,它们都产生于一定的历史阶段和客观环境,经过实践的检验后已经清楚地表明,人口主张的提出,皆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但也都带有客观环境和历史背景制约下的局限性,所以我们绝对不能置人口理论于不顾,但也不能片面地对某种理论产生迷信,一定要结合客观实际进行思考和分析。
三、结合浙江省XX县看解放以来人口及政策的变动
(一)人口变化的阶段性特征明显&
1、恢复性高增长时期(年)
随着社会的安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大量解放前因战争和贫困未结婚的育龄人群,纷纷结婚生儿育女,人口出生率维持在较高水平,九年间年均出生率为22.57&,形成了年的第一次生育高潮;医疗卫生事业的加强,诸如危害人类健康的流行病天花、血吸虫病等的消灭,使死亡率迅速下降,人口净增长较快,其时人口自然增长率平均为17.30&。毛泽东主席于1949年发表了《唯心历史观的破产》一文,指出“中国人口众多是一件极大的好事。再增加多少倍人口也完全有办法,这办法就是生产。”同时期全国也出现了1953年至1958年间我国第一个人口出生高峰,全国总人口由1949年的5.4亿增长至1958年的6.6亿,夫妻总和生育率超过了6.0。
2、灾变性低增长时期(年)
浙江省XX县年人口出生率有所下降,年均出生率为17.77&,而死亡率大大升高,其中1960年高达10.54&,为历年统计数的最高值,人口自然增长从“波峰”跌入“波谷”,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平均9.83&。全国也同样如此,被称作“三年自然灾害”,1960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则是共和国历史上唯一的一次负增长。
3、盲目增长时期(年)
由于国民经济得到恢复,人民生活好转,而计划生育政策尚未执行,人口增长处于失控状态,全县出现了持续达12年之久的第二次生育高潮。期间平均出生率为31.41&,每年年均出生约1.4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高达25.38&,全县净增人口约13万人。而全国也同样出现了持续过快的人口增长,“年是中国人口增长最快的一个时期,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一直保持在25&以上,…这8年的年平均增长人口达到了2000多万”。
4、控制减速增长时期(年)
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进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1973年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全县推行“晚、稀、少”的生育政策,在城乡育龄人群中开始落实节育措施,使人口出生率和自增率明显降低。(见附表)
出生人口(万)
5、惯性增长进入低生育水平时期(1981年至今)
20世纪80年代初推行“只生一个好”政策,1985年浙江省准许“农村夫妇第一胎生育女儿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等特殊情况,即调整为执行“一个半”的生育政策至今,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逐渐下降并趋向在低生育水平上稳定,但受惯性影响,人口继续增长,全县20世纪80—90年代年均出生0.74万人,2000年以来年均出生约5000人,目前育龄夫妇总和生育率只有1.2左右。XX县属于全国提前进入低生育水平的地区,放眼全国来看,也实现了低生育水平的稳定,育龄夫妇总和生育率已多年低于1.8,目前全国是1.65。
(二)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台及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这是国家对现行生育政策的规定.具体生育政策则是由各省制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虽有区别,但简而言之是“一个半”政策,即一般夫妇只能生一个,而诸如农村夫妇第一胎是女儿、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第一孩是非遗传的病残儿童等特殊情况,才能经批准生育二孩。这个政策在1985年前后基本固定下来,如浙江省1985年制订的《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而此前经历了七十年代“晚稀少”政策和八十年代初“只生一个好“政策的演变。
面对人口问题的巨大压力,中国政府选择计划生育政策迫不得已。20世纪是中国人口迅速增长的世纪,1900年中国总人口接近4亿,到2000年中国大陆总人口达到12.65亿,100年间增加了8亿多人,是原来的3倍多。其中建国以前,因战乱和医疗卫生条件落后,人口增长缓慢,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人口总量是5.4亿;新中国成立后,人口死亡率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出生人口激增,1973年人口总量达到8.9亿,人口净增长3.5亿。总而言之,在新中国成立后,人口再生产模式经历了两次根本性地转变。
第一次人口转变是指解放后至20世纪70年代,中国人口由“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转向“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的历程。欧美发达国家大致出现于工业革命以后的19世纪,而广大亚非拉国家则出现在“二战”以后,中东、非洲等国现在仍在延续。第二次人口转变是指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低生育水平阶段,中国仅花了20多年时间就于20世纪90年代完成了这一转变,相比发达经济国家的转变时间更短促,显然是强有力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总的来看,目前人口变化世界各国不平衡,非洲等国家基本处于第一阶段,所以主张对人口进行控制;而欧洲日本俄罗斯等国,愈来愈关注过低生育率的负面效应,开始采取鼓励生育的政策。
从全球范围看,从欧洲开始再到其它国家,各国已经先后了经历了由死亡率下降而引发人口快速增长的第一次转变。从现在发展的趋势而言,以生育率下降导致低增长甚至负增长的第二次转变,也逐渐在世界各国扩散开来,欧洲和日、俄等国,即使采取鼓励生育的政策,生育率仍然持续低迷甚至继续下降。印度、东南亚国家没有强力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但是也开始了它们的第二次人口转变过程,所以“随着生育率下降在全世界的扩散和蔓延,人口转变越来越被认同为一个反映人口变动规律性的普遍现象。”
就浙江省XX县人口转变的四个阶段,也可以看出生育政策的影响。
1、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晚、稀、少”政策
“从七十年代初开始,中国政府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人口增长过快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利,决定在全国城乡大力推行计划生育,并将人口发展计划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1973年7月国务院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机构。1978年10月中共中央批转《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报告》,明确先前口号式“晚、稀、少”政策的内涵:晚婚年龄,乡村提倡女23周岁、男25周岁结婚,城市略高于乡村;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生育间隔3年以上。以“晚婚晚育、少生子女、延长间隔”为主要内容,开始实行控制人口快速增长的生育政策,在全国城乡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并一直执行到1980年。
XX县在1972年前的十多年里,自然增长率一直高于20&,为减缓人口规模膨胀的速度,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成立了计划生育机构并配备工作人员,走进田间地头,向群众宣传避孕节育知识和计划生育的方针,并提供免费的计划生育药具和技术服务,1973年和1974年自然增长率就分别下降到15.93&和10.63&,至1980年间的七年里,年均自然增长率为8.94&,约少生了4万人,人口增长明显趋缓。需要强调的是,七十年代生育率下降的背景,政府只是推动并没有以强有力的行政措施来强制推行,关键是大力宣传和推广避孕节育技术的作用,一方面是群众生育观念比如“多子多福”的观念开始转变(但男女有别的观念还根深蒂固),另一方面在此前,育龄群众缺乏避孕措施和人流的条件,生育处于放任状态,七十年代医疗服务符合了育龄群众克制非意愿生育的需求。同一时期,全国的生育水平都呈现出大幅度的下降。
2、一胎化政策导致人口增长出现波动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进入改革开放时期,提出到20世纪末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一切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邓小平同志的“三步走”战略,提出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这一概念。受到人口危机理论的影响,人口专家和国家领导人普遍都把人口数量视作巨大的压力,因此中央同时也提出了到20世纪末将人口总量控制在12亿以内的目标,从而决定了当时的总体思路,就是人口越少越好。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成为制订新时期生育政策的指导思想。以陈慕华、宋健为代表,提出了主张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的建议。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只生一个好”的口号标语遍布全国城乡各处。1982年党的十二大上,又确定将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从实践来看,由“晚、稀、少”改为独生子女政策的效果,并不理想。由于生育政策与群众的生育意愿差距太大,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群众抵触情绪强烈,而且那时基层的计生工作网络还不健全,生育率反而出现了反弹。浙江XX县年的自然增长率为9.07&和10.37&,比1980年的6.56&分别增长了2.51&和3.81&。
3、现行生育政策实现了低生育水平
由于一胎化独生子女政策无法在农村切实有效地执行,因此1985年前后在全国范围内,生育政策普遍进行了调整,并且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除了京津沪偏严和少数民族地区偏松以外,绝大部分省市的生育政策,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一胎半”政策。
此时的生育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继续鼓励晚婚晚育,在城镇甚至强制推行晚婚晚育政策。二是“开小口堵大口”,即城镇普遍只允许生一胎,极个别特殊情况才允许生二胎;在农村则“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二胎的,经过审批可以有计划地安排。不论哪一种情况都不能生三胎”。三是允许生二胎的对象要有生育间隔期,普遍为四至五年。
为了保证计划生育政策得到贯彻,从而达到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目标,生育政策在基层强有力地得到推行。首先是自上而下的约束性制度得以确立,即地方政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等,从省级政府一直到行政村(居)和各企事业单位,每一级都有计生考核的具体目标。其次是避孕节育方法、意外妊娠补救措施的大力推行,计生系统形象地概括为“一环二扎三引产”,这些措施在实际推行中非常严厉,对抑制人口数量增长十分有效。加上持续而广泛的宣传,使“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的传统观念,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逐渐转变。
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后,20世纪80年代生育率还略有波动,至20世纪90年代则基本得到了控制,自然增长率明显降低。据XX县统计资料显示,年浙江省XX县的年均自然增长率为7.73&,20世纪九十年代的年均自然增长率则为6.20&。就全国而言,虽然没下降那么快,但也十分明显,“1998年的自然增长率下降到9.14&,第一次降到10&以下。”
4、进入新世纪后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进入新世纪,现行生育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没变,2002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就作出了“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的规定,但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是在某些方面作了一些微小的调整。一是对晚婚晚育不再作硬性要求。二是许多省份取消了间隔期的规定,如浙江省2002年公布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夫妻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间隔期必须在四年以上”,在2007年修订时则“删去第二十三条” ,意味着符合生育二胎条件的夫妻再生育第二个子女时,不再需要间隔4年而是自由安排。三是全国各省市都允许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二胎,浙江在1985年就作此规定,上海市是在2003年才在《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中放宽此条件,最后实施此项政策的是人口大省河南省,时间是2011年11月。尽管如此,现行生育政策仍然可以概括为“一个半”,从严偏紧的基调没有改变。
(三)人口现状
1、人口增长趋缓成效明显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中国大陆地区总人口共为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而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年间,“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了13215万人,增长11.66%。平均每年增加1279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07%。”另据人口专家推算,近几年的妇女总和生育率在1.65左右,比2000年推算的1.8又下降了0.15。
“六普”表明,我国的人口数量呈现这几个特点:一是中国人口继续呈现增长态势,人口规模将继续扩大,预计2030年左右将达到15亿的峰值。二是增长惯性明显减弱,前十年每年净增1279万人,而现在下降至年均739万,生育水平呈现稳中有降的趋势。三是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人口自然增长率从1999年的8.77&下降至2009年的5.05&”。四是全国不平衡。如XX县地处长三角地区,这些地方的生育水平下降更快,据当地统计部门抽样调查数据,XX县2010年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1,而其所属的湖州市仅1.2。但常住人口年均增长却远高于全国,如湖州市年均增长是0.98%,浙江省是1.53%,上海是3.24%,都高于全国的0.57%,显然是受大量流入的外来常住人口影响。如上海“外省市来沪常住人口平均每年增加551208人,年平均增长率为9.99%。”
2、人口结构状况发生明显变化
(1)老龄化程度加深
现在通行的老龄化标准是60周岁以上人口或65周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10%或7%以上。据“六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78亿,老龄化程度达到13.26%”。而长三角地区老龄化程度更甚,如浙江XX县是16%,浙江省是13.89%,这还是常住人口的数据,如果统计户籍人口将更高。这也反映了我国老龄化的一个特征,那就是先进发达地区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要普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少儿人口比重下降
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全国0-14周岁的少儿人口为28979万人,占总人口的22.89%;而现在进一步缩减为人,只占总人口的16.60%,少年儿童人口数量和比重都在下降。下降的原因是人口持续的低生育水平,出生人口数量减少。
(3)15—59周岁的劳动力人口充沛
全国人口中,15-59岁人口为人,占70.14%;比任何时期此年龄段的人口都要多,目前正处于顶峰期,就全国而言,劳动力资源供给是最为丰富的时期。但随着少儿人逐渐减少,今后劳动力人口将很快从峰值降落。
(4)出生人口性别比异常
出生人口性别比异常已成为我国人口安全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按照自然规律,男女出生人口性别比应在103—107之间,但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现已达到118.06。XX县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尚一直保持在正常范围,但出生人口性别比在全国多数地区均不同程度地出现异常,如在浙江省,湖州地区是105,类似湖州保持正常的地市,只有少数几个人口规模偏小的地区;如在温州、台州这样的人口大市,出生性别比均偏高,个别地区还高得离谱。
3、流动人口规模庞大及城市化水平提高
最近两次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全国流动人口为1.44亿,而2010年达到了2.61亿,两者相比增长了81.03%。人口流向主要是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人口流出地区主要是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川渝鄂皖豫贵等省。
人口分布变化还有一个明显的转变,那就是城镇人口第一次超过了农村人口,2011年“城镇人口为69079万人,占总人口比重首次超过50%,达到51.3%。”
4、婚育观念发生明显转变
经过多年倡导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以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的影响,育龄群众逐步建立起科学、文明、进步和少生、优生、优育的婚育观念,如AA县还有近万对符合二孩生育政策的农民夫妇,放弃了二孩生育指标。上海等多地的生育意愿调查,也充分表明了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
四、对现行生育政策的分析与思考
(一)现行政策的历史作用
1、避免中国人口数量过快增长
我国的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从1950年的37&、20&下降到2000年的16&、9&;十年后又分别下降到2011年的11.93&、4.79&,计划生育的成绩相当骄人。以XX县的数据来分析亦是如此,假设以1972年的自然增长率20.35&来计算,2010年的户籍人口将会达到86.7万,而现在实际为62.3万人。中国的计划生育还使世界70亿人口日的到来推迟了四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原主任李斌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曾评价说:“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用一代人的时间实现了发达国家用四代人完成的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步入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创造了世界人口发展史上的奇迹。”
2、推动经济发展并提高大众生活水平
现行生育政策产生的背景,就是在20世纪末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下提出的,应该讲是很好地完成了这一任务。据测算,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2010年全国人均GDP不会突破4000美元;耕地、粮食、森林、水资源、能源等人均占有量,比目前降低1/5。生育率的下降还作出了一个巨大贡献,那就是使中国人口年龄结构进入负担系数低谷区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40年的“人口红利期”,于学军研究员指出:“这一时期,我国总人口中劳动力比重处在最高峰,人口负担系数达到了最低点,人口处在最有活力的时期,是最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时机”
中国少生4亿人,既节约了资源、保护了环境,减少了社会支出,又缓解了现有人口衣、食、住、行、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压力,而且极大地减轻了家庭的负担,为提高群众的生活、文化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我国人均期望寿命从1949年的35岁提高到目前的73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实现由贫困到温饱再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飞跃。
3、有助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现
在现行生育政策下,大大减少妇女早婚早育和多育现象的发生,使妇女可以接受更加充分的教育。20世纪90年代前女孩辍学的现象,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已基本消失,大学校园里女生数量不断增加,目前几乎和男生数相等;少生孩子,降低了育龄妇女生育孩子带来的风险,人口计生部门推行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又有效改善了妇女的生殖健康状况;通过避孕节育措施的推广,为广大妇女赢得了就业机会和工作岗位,无论是政治、社会地位,还是家庭、经济地位,都有极大地促进作用,“男女平等”这项国策逐渐变成现实。
4、优生带来优育的积极影响
低生育率为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教育普及和教育投资提供了良好机遇,以浙江XX县2000年和2010年人口普查为例,6岁以上人口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从50.78%下降到39.03%,而高中以上学历从9.86%提高到19.38%。根据浙江省“六普”公报,与10年前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3189人上升为9330人”。幼儿人口减少,使得入学机会增加,特别是提高了进入高中和大学的入学率;家庭可以集中有限资金,加大教育投资,注重孩子的文化素质培养;同时政府教育资金投入又便于集中优质资源加快发展,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教育条件。
(二)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层效应
1、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
出生性别比是指出生婴儿中男性与女性之比,通常以每出生100个女婴对应的出生男婴来表示。由于溺弃女婴是中国传统生育行为的一大特征,一些专家就此将出生性别比失衡归因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但这种观点明显站不住脚。
一是群众性别偏好的倾向已经有了很大的转变,许多生育意愿调查表明,绝大多数有二孩生育意愿的育龄群众,希望生一男一女而不是一味的偏重男孩,这是因为随着客观环境的转变和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养儿防老”观念已显陈旧;二是数据充分表明性别比严重失衡,恰恰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实施“一孩半”政策才出现的。中国人口学会秘书长解振明说:“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的出生性别比开始偏离正常水平……中国已成为出生性别比偏高时间最长、偏高程度最严重的国家。”现行政策允许农村夫妇第一胎是女儿的可以生育二胎,虽有政策出台背景下历史环境的客观合理性,但十分明显对现在的社会导向起到了消极作用,特别是性别比失衡反应在二胎生育领域更为严重,虽然不能完全撇开群众性别偏好因素的影响,但无疑现行生育政策是更为直接的原因。
性别比失衡,导致大龄男配小龄女或大龄女性配小龄男性的现象,引发“光棍”人员的急剧增多,离婚、再婚等现象了也趋于频繁,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中共中央《决定》指出:“出生人口性别比过高、持续时间过长,必然影响社会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但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了多年的“关爱女孩”行动,高喊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以遏制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但收效甚微,也说明现在所采取的措施是治标不治本,关键的解决办法还是生育政策需要调整。
2、老龄化加剧形成巨大挑战
中国是在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的,现在已经是世界上老年人最多的国家,我国老年人口(60岁及以上)1.78亿,占全球老年人口总量1/5还要多。与发达国家的老龄化特征比较,我们可谓是“未富先老”。从现在开始,随着20世纪50年代第一次生育高峰期出生人口进入老龄化,人口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剧。据研究,“未来半个世纪,老年人口数量和老龄化水平同步快速推进,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达到4.4亿,比现在再增加1.5倍,而人口老龄化快速进展,达到31.1%。”“我们必须承受1950年代、年和1980年代三次生育高峰出生队列步入老龄化的惯性冲击”
,并将一直将延续到21世纪80年代。
这就意味着,我国人口总抚养比[(少儿+老人)/劳动人口],将随着老年抚养比(老人/劳动人口)的迅速提高而大幅度攀升,并最终超过50%(意味着每100名劳动人口将承担50名少儿及老年人的抚养)。由于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不可逆转,将对今后的社会形成巨大的冲击。根据世界人口第二次转变的规律,老龄化是其重要特征之一,比如日本现在的老龄化问题就较为突出。但现行生育政策延续下去,将继续深化老龄化程度,也是毫无疑问的。日本这样一个弹丸之国,典型的资源小国人口大国,曾经在全球率先制订限制人口增长的政策,但为了应对老龄化问题,日本现在已转而实施奖励生育的政策。我想这也值得我们反思。我们既已经面临老龄化的压力,看到了老龄化的发展趋向,不能等到老龄化成为中国切肤之痛的时候,再修订政策,明显缓不济急;应该防患于未然,转变过紧偏严的控制生育政策,尽快主动应对以缓解老龄化问题。
3、少儿人口锐减威胁人口安全。
由于总和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少儿人口一直呈下降趋势。胡鞍钢指出:“我国少儿人口首先出现了绝对数大幅度下降趋势,已经出现了严重的‘少子化’。在1995年前后我国0-14岁少儿人口绝对数达到了最高峰,大约为3.34亿人,而后便持续下降,2008年的时候减少到2.52亿人,比1995年减少了24.6%,占总人口比例的19.0%。”“少儿人口并不是减少越多、越快就越好,而是应该保持在一定规模上。”
少子化的最大影响就是对“人口红利”的挑战。所谓人口红利,是指一个国家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大,抚养率比较低,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口条件,整个国家的经济成高储蓄、高投资和高增长的局面。30多年来,中国依靠全球首屈一指的廉价劳动力大军,创造了令人瞩目的经济奇迹,劳动力供给充足、储蓄率高是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最主要动力,使我国成为世界工厂和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目前正处于劳动力的峰值,而后总量将开始下降,预计2030年或下降到67.42%,这意味着中国人口红利的获利期即将结束,取而代之的是老年人口负担呈累进式加重趋势的人口负债期。目前对于中国是否面临“刘易斯拐点”,各种观点争论不休,我认为当前的“民工荒”还谈不上全国范围内“刘易斯拐点”的到来。但现行生育政策持续下去,即使再放开生育政策,按照韩、日的发展和台湾地区的经验来看,生育率仍然会持续低迷。特别是我国经济社会处于发展前沿的大中城市及沿海地区更会如此,“人口红利”将很快会消失。
少子人口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独生子女家庭承担社会风险的能力非常脆弱,这是容易被忽略的问题,大家更多谈到独生子女的教育问题及“80后”“90后”青少年的个性发展问题等。而从基层的实践看,独生子女家庭的变故往往是致命的,影响远比其他问题更大。比如浙江省XX县从2004年实施计划生育公益金政策,对未婚独生子女亡故的给予补助,已经有71例独生子女意外死亡;而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中国农村地区曾经有过一个孩子但现在无后的家庭已有57万之多,这些家庭纵论经济条件再好,精神的残缺却是难以弥补的。今后大多家庭的“四二一”结构风险也显而易见,据一则统计显示,每1000个出生婴儿中,约有12.1人在55岁之前死亡。假设一旦发生灾难及战争等情况,独生子女为主的家庭承受力和兵士战斗力也可想而知,正如亨廷顿所说:“一个集团人口的扩张…给人口增长较少人集团造成了军事压力。…俄罗斯人与其南面的穆斯林之间的断层线战争,也是由于人口增长的差异造成的。”,可见独生子女政策,还关乎今后的社会和国家安全。
4、低生育率制约城镇化的进程
现代化社会的一个特征就是城市化,城市化需要集聚人口,同时城市化又能以较小的空间消化更多的人口,两个人口数量和土地面积都相同的国家,如果处于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人口总量的压力和消化能力是不可比拟的;同理,对一个国家或地区而言,处于发展的不同阶段,人口的容量也是绝对不相同的。以浙江省义乌市为例,其现有户籍人口74万,改革开放前对义乌这样一个资源贫瘠的农业县而言,自然难以养活这么多人;但74万人口总量肯定不足于支撑义乌现在的商品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步伐,因此义乌现在实有人口数131.9万人。放眼浙江全省,能够进入全国百强县(市)前20位的全部是人口大县(市)。
为了充分说明这一点,再以环杭州湾城市群的发展规划为例,浙江省政府所发布的《环杭州湾地区城市群空间发展战略规划》设想,至2020年使环杭州湾地区形成杭州、宁波、嘉兴、绍兴、湖州、舟山六大都市区,从人口集聚的角度讲,届时杭州、宁波将成为人口规模分别为500万和350万左右的特大城市,绍兴、舟山、湖州、嘉兴成为人口规模分别为200万、100万、150万、200万左右的大城市,另外还有一些中小城市。该规划发布时,环杭州湾现有土地面积仅为4.54万平方公里,人口为2303万,至2020年仅六大城市,不包括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在内,人口就将达到1500万,而从现行生育政策来看,这些人口的集聚显然不可能实现,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
(三)稳定或调整现行生育政策的对比思考
1、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的可能趋势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人口问题作为我国基本国情的特征,短时间内不会改变,中国的国情决定,仍然需要实行计划生育。2010年中国GDP总量排世界第二,但人均GDP排名仅列世界的第95位;中国人口密度为132人
/k㎡,而美国为27.6人/ k㎡,俄罗斯为8.6人/ k㎡,澳大利亚为2.4人/
k㎡;前述中国的人均资源不足也制约了中国国土的人口容量。目前中国人口国情十分重要的特征是“低增长率、高增长量”,人口总量增长的巨大压力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在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和总和生育率明显下降的阶段,我国现在每年净增人口仍有700万之巨。今天的人口是从过去发展而来的,明天的人口问题也将从今天出发,因此不能将当前面临的诸多人口安全问题,全部归罪于现行生育政策。
然而,稳定现行政策的最大弊端,是人口结构矛盾的进一步深化,无法实现人口均衡的目标。中共中央《决定》指出:“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社会保障面临空前压力;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流动迁移人口持续增加,对公共资源配置构成巨大挑战;贫困人口结构趋于多元,促进社会均衡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更有学者甚至提出人口结构问题已成为主要矛盾,如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说:“我不认为数量问题还是最主要的矛盾。相反,结构问题已经上升成了主要矛盾。”
2、调整计划生育政策的利弊分析
调整生育政策不等于是不实行计划生育,而是将计划生育这一关系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利益的公共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因时而异、与时俱进地进行内容调整。做到在控制人口总量过快增长以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又能缓解现行生育政策带来的人口老龄化加速、出生性别比突出等矛盾。因此,调整生育政策是统筹解决一系列人口问题最好的办法。
调整生育政策的弊端,是会造成出生人口有所增加,特别是短时期内可能会有迭加效应,因此也出现了一些反对者,他们最担心的是放开二胎生育政策后,人口数量会失控,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
一者人口下降是多种因素而并非完全由生育政策导致,经济发展对生育孩子数量,也有着很大的影响,世界发达国家即使采取鼓励生育的政策,居民生育孩子的数量也很少。
二者,传统生育观念已经有了很大转变。中国传统文化是多子多福,现在的生育意愿调查显示,绝大部分人群的生育意愿是1—2个孩子,想生三胎以上或者丁克族都占很小比例。
三者避孕节育技术的推广,同样可以影响生育数量,而20世纪70年代以前,夫妇即使想少生孩子,避孕节育技术也难以保证。
四者妇女就业和子女教育的影响,中国城市家庭普遍的就业方式是夫妇两人就业,妇女的独立意识普遍增强,不再愿意依附于男子;农村中外出务工的夫妇也越来越多。而对子女则普遍希望接受良好的教育,教育支出成为家庭中一笔较大的开支,客观上也制约了大多数夫妻生育孩子的数量。
浙江XX县很多根据政策可以再生育的育龄夫妻,他们主动放弃了再生育指标,就是最好的例子。调整政策,我认为有以下效应:
(1)政治效应。生育权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现在区别对待的生育政策,某种程度上是新的不平等,而且城市紧于乡村的政策,无疑将影响到我国的人口素质,对国家的综合实力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2)经济效应。实施适度的人口政策,无论是缓解老龄化程度,还是调节“人口红利”,对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有很大的效应,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3)社会效益。人口政策相对宽松以后,将改变百姓的性别偏好,从而促使社会相对稳定;对子女的素质教育健康成长也有好处。
&五、现行生育政策进行调整的具体建议
个人认为对中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人均资源不足的国家而言,实行计划生育很有必要。但经历了三十多年后,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群众的生育观念也明显转变,负面效应又开始显现出来。所以,我们的决策,不能经常回头看,常常自满于计划生育实施多年的成效,由此躺在功劳薄上忽视存在的问题;而是要有勇气朝前看,认真审视现行生育政策延续下去的不利影响。我个人倾向于实行“奖一准二控三”的生育政策,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一)放宽计划生育政策的严格控制
关于现行生育政策的争论,主要集中于是否要放开二胎的问题上,很少触及一胎政策。可是现行生育政策的内容,其实就包含着鼓励“晚婚晚育”;而在实际工作中,对早婚早育也有许多严厉的行政措施。另外,现行生育政策也包含了“提倡只生一个子女”的内容。
1、将法定婚龄与政策生育脱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男22周岁、女20周岁始得结婚,现行生育政策与之挂钩,只要一方不满法定婚龄生育者就采取严厉的措施。各省《条例》将“未满法定婚龄生育”定为计划外生育,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对生育者则须征收社会抚养费;今后即使只生一个子女,也不能享受有关的优先优惠政策等等。
客观地讲,20世纪70年代实施“晚稀少”政策,由于其时普遍流行早婚早育和新婚人群庞大,“晚”之策既有其合理性,也能发挥控制人口迅猛增长的作用。现时的背景,早婚早育者毕竟已经属于少数,控制人口亦不必那么从紧从严,其正面作用不大,反观其负面效应却不小。一是伤害妇女健康权。由于早婚早育现象难以提前发现,往往等到青年育龄妇女妊娠以后才能知道,基层政府为了完全目标考核任务,对早育现象一般都采取行政补救措施,人流引产对年轻妇女健康损害颇大,个别人甚至从此失去了生育能力。二是有失公平。某些夫妇终生只生一个子女,却因为提前婚育而失去了有关权利的享受,还被征收数额不小的社会抚养费,当事人往往难以接受。三是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由于早婚早育被视作非婚生育,所以容易出现妇女儿童权益被侵害的现象。
因此,建议不再将只生一胎的未满法定婚龄生育者,视作计划外生育来进行处理。
2、非婚生第一个子女不能一律作为计划外
现行的生育政策将非婚生子女都作为计划外处理。如《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了两种情形,须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一种是“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第二种是“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对于第一种情形,我认为不属于计划生育政策应该管辖的范畴,而是属于婚姻法的范畴,没有必要纳入现行生育政策的内容。
3、对“终身只生一个子女”统一实施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于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各种不同版本的奖励措施,非但省际不一,县与县之间也完全不同。比如有些县市规定,对独女户中考时可以加分,就引发了许多的争议。全国基本统一的奖励措施,是全国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夫妇生育一个子女的,年满60周岁后可以领取每年720元的奖励扶助金。
首先,我认为农村奖扶制度的设计存在暇疵,该政策照顾农村夫妇的出发点,在于老年农民普遍不能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考虑到许多城镇居民也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因此这样的奖扶并不公平。其次,现在各地的奖励政策,政出多门花样百出,建议以省级行政区为单位,统一奖励政策。再次,解决奖励问题的思路,应主要着眼于群众担心的养老问题,比如全国的奖扶制度、上海出台的在年满60周岁时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领取5000元奖金的政策,都是在年满60岁以后才能享受,金额偏小作用不大,与其这样,不如鼓励独生子女父母在年轻时参加养老保险,由政府给予补助,彻底解决养老之忧。
(二)生育政策需要城乡统一
现行“一个半”的生育政策,其实质内容大致可以概括为“城市一个,农村一个半”,城市夫妇除了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第一个子女属于非遗传性残疾,以及部分再婚生育等特殊情况外,基本上只能生育一个子女。而农村则宽松一些,如《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了只有农村夫妇可以生育二胎的四种情形:“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我认为出台于20世纪80年代的现行生育政策,与当时的城乡二元结构现状相配,也符合当时农村需要劳动力的客观实际。现在背景下,其弊端反而易现。一是实践中难以认定城乡居民的身份。如嘉兴市实施了户籍制度改革,城乡居民户籍登记统一为居民,在生育审批时就得为界定其身份而犯难。二是农民的内涵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之前“农民”一词既是身份亦可理解为职业,但随着农民进城,即使务工也称为“农民工”,因此更多意味着其身份;而现行生育政策的出发点是照顾从事农业的“农民”。三是不公平。现行政策可能造成从事同等职业的人群,有的可以生育二胎,有的只能生一胎。四是阻碍城镇化进程。城镇可能集聚较多的人口,反而政策偏紧;而农村土地资源稀缺,剩余农村劳动力过多,生育政策反而宽松,现在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流动,产生诸多问题,现行生育政策也是重要因素。五是影响中国人口文化素质。中国教育的现实情况是城市教育质量优于乡村教育质量,城市家庭更重视子女的素质教育,现行生育政策加剧了中国教育不均衡的现状,特别是流动人口的随迁子女,受流入地教育资源的限制,更难以进入城市当地公办学校就读;还有众多留守儿童的教育也存在问题。我国今后很长一段时期,流动人群庞大的现象将持续下去,长此以往,这部分儿童由于年幼时就失去了公平教育的机会,最终影响的是整体的国民文化素质。
(三)全国范围内普遍准许生育二胎
调整现行生育政策,核心在于每对夫妻生育子女数是否要进行限制。世界范围内每个国家都是根据自己的国情决定生育政策,如澳大利亚、俄罗斯幅员辽阔人口稀疏,向来采取鼓励生育的政策;日韩等国家和地区,历史上曾经控制生育,但面临老龄化的威胁,又转为鼓励生育。我认为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仍然需要实行计划生育,那些持“人口红利枯竭论”,来彻底否定计划生育的观点要不得;但是根据政策分析的各种因素,我们不难得出结论,现行政策持续下去,也确实会构成新的问题,甚至加重人口安全问题。因此十分必要立即进行调整,我的建议是全国范围内普遍准许生育二胎,严格控制三孩以上的多胎生育。理由如下:
1、历史分析表明二胎政策效果良好
20世纪70年代,中国政府实行的是“晚稀少”的计划生育政策,当时关于生育孩子数的口号叫做“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但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与政策实施前比较,明显下降。全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从1970年的5.81个孩子,下降到1978年的2.72,人口出生率也从33.43&下降到18.25&,自然增长率从25.83&下降到12.00&”,成效也十分明显。
目前即使推行二胎政策,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绝对会远低于1978年。首先,70年代并没有强制推行计划生育,农村地区的多胎现象仍然普遍,政策调整建议严格控制三胎,自然不允许多胎现象。其次,70年代处于人口转变前期,主要是政策影响;而现在已经处于人口转变后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的生育意愿是少生子女,这是世界范围内人口转变的规律性现象。
2、区域不平衡的现状表明二胎政策只影响局部地区
以总和率为例,2010年“六普”显示育龄夫妇总和生育率1.65,这表明我国的生育率已经很低,但是中国城乡之间、各省之间生育总和率是十分不平衡的,比如浙江湖州地区仅1.2左右。我看到过一个数据说我国城市夫妇的总和生育率是1.23。从各地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也可看出这一问题,比如国家统计局公布2011年“全年出生率为11.93&;自然增长率为4.79&”,而江苏省“常住人口出生率为9.59&,死亡率为6.9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61&”。再如上海市2011年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是2.55&,但户籍人口是负增长,外来常住人口的自然增长率高达7.68&。
&&&&&以上例子充分说明,一是我国城市地区生育率明显偏低;二是类似江苏省、浙江湖州舟山嘉兴,包括浙江XX县这些地区,严格执行了现行生育政策;三是中西部地区广大农村群众,以及象温州这样群众生育观念还没转变的地区,他们的生育率接近于“更替水平”。四是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现在还没有到位,流动人口生育两个子女甚至多胎生育无法遏制。
换句话说,实施二胎政策对中西部地区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后地区,还有超过2亿的流动人口而言,基本不会造成生育率有很大的反弹;而对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地区或者大城市而言,由于生育意愿已经转向少生,政策调整后出生率和自增率会虽会上升,却绝对用不着担心反弹幅度过大,相反对于调整过低的生育率以实现人口均衡,是有好处的。2011年媒体曾报道《山西翼城二胎试点26年后人口增长反低于全国》,“在年的两次人口普查期间,全国人口增长了25.5%,而翼城县放开二胎却仅增长了20.7%。出生性别比全国为117.8,翼城则为106.1”。这就是很好的一例说明。
因此,部分人口专家建议先行“一独”试点,以后再逐渐放开“二胎”的过渡性建议,本人是不赞同的;关于选择黑吉辽苏浙试点的方案,我认为也完全没有必要。他们的出发点是这些地区生育率偏低,因此可以先行调整政策,以缓解人口结构的矛盾;而其他地区由于生育率相对偏高,仍然需要进行生育控制。我的观点是统一实施。因为对计划生育落后地区而言,无非是变现实的计划外生育为正常生育,“二胎化”政策影响,对于这些地区相对更小。
3、充分解决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的矛盾
我们在XX县社区群众中作过一次生育意愿调查,有生育两个孩子意愿的超过58%,只生一个子女意愿的38%,想生育三胎以上的不到5%;其中在生育二孩意愿的人群中,许多人表示即使政策放开,还得考虑经济条件、孩子教育成本、抚养小孩精力等因素,不一定真的会生第二个孩子。我在新民晚报上曾经看过一篇报道,上海也曾做过类似的生育意愿调查,结论也差不多。
此类调查表明,随着时代的变迁,生育多胎的意愿十分之少,政策调整不会导致生育失控的现象,同时也表明生育政策与群众的意愿之间还是有区别,实施二胎政策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比如江浙沪一带城市人群和富裕人群,到香港和国外生育的现象就可以避免,同时减少因征收社会抚养费所带来的社会矛盾。
我认为,与20世纪70年代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之前的形势进行比较,现在我们面临的背景完全不可同日而语,采纳政策决策的理论而言,作为一项公共政策,现时进行政策评估势所必然,从而才能视评估的效果来进行总结,或维持原政策或修改政策或终止执行原政策。其时中国的人口压力,仅仅表现出来的是人口数量问题的压力,人口出生率高位运行,人口死亡率则大幅度下降,导致人口自然增长率居高不下,人多地少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甚至粮食能否充足供应都成为了严重的问题,实行严格控制人口增长为主要目标的计划生育政策理所当然,也是无奈的政策选择结果。
目前,我们面临的不仅是人口数量问题,人口安全的压力或者说巨大挑战日益显现出来,作为非传统安全的重要领域,我国人口问题特别是人口结构面临的重大问题,包括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男女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少儿人口绝对数呈大幅度下降趋势,“人口红利”出现挑战等,已经是不可回避的突出矛盾;另外还有人口素质不高,啃老族涌现、独生子女教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依我看,现在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已经完成,必须利用这一契机,认真扎实而不是遮遮掩掩地对我国的现行生育政策开展政策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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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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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湖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注:后面湖州数据未注明的,均来源于公报)
参见《浙江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注:后面浙江数据未注明的,均来源于公报)
参见《上海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注:后面上海数据未注明的,均来源于公报)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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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翼城二胎试点26年后人口增长反低于全国》,摘自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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