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社保经办机构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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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园和保税区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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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园和保税区有什么区别?
我们单位要做进料加工,说是加工成品进物流园,请问各位高手,物流园是什么?和保税区有什么区别??
(幺嘻幺嘻)
石欠 木才 白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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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特殊区域
物流园区与保税区都属于特殊关区! 属于境内关外!
不过一般 货物 出口至物流园区 就可以直接享受退税,&&理论上 出到保税区也属于出口(但必须等你货物确实离境后才可退税)
物流园区它具有 更优于保税区的国际自由贸易区,具有国际中转、分拨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四大功能。(可以进行简单加工)
保税区的话 一般对于加工企业&&材料进行免税 等
楼主 你有什么问题你可以讲下~&&要区别这2者定义一时半刻没办法解释全!
事业不成功,只能用小灵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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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人都走物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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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u are in shanghai, and want to find Waigaoqiao policy.... pls visit our website:
to know our customer hotline, surely u can get clear answer.
Otherwise, pls see floor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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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做天津保税物流园区的,加我的ms聊吧
专业操作天津保税物流园区和北京空港保税物流园区业务,散杂货运输,汽车运输很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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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物流业务介绍
日,国务院批准天津保税区与天津港进行区港联动试点,设立天津港保税物流园区,TIANJIN BOUNDED LOGISTICS PARK,将港口功能优势和保税区及出口加工区的政策优势叠加,更具国际通行的自由贸易区特征,为各种物资流向复杂的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需求提供了一个特殊的政策平台,对于建设现代化世界加工制造基地和国际物流中心的天津滨海新区、推动环渤海区域经济的长远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规划和建设好天津滨海新区,不仅关系到& & 滨海新区要按照建设现代化世界加工制造基地
天津地区的长远发展,而且对于振兴环渤& &和国际物流中心的总体目标,立足天津,服务
海区域经济有着重要作用!& && && && && &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努力构
& && && &&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 建交通航运优势、科技发展优势、信息服务优
势、人才聚集优势!
& &&&--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 张立昌
天津保税物流园位于保税区东侧,与天津港集装箱码头紧密相连,整个批准规划占地1.5平方公里。该物流园区的外沿距离的港口海岸线仅700米,紧邻正在开发建设中的东部集装箱码头和滚装船码头。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为区港联动的实施提供了成本低廉和操作便捷的优势条件。
天津保税物流园区除了在传统意义的保税区的保税功能以外的最突出的政策特色为如下三点:
A.&&国内货物进入园区视同出口,办理报关手续,对出口到报税区的国内企业可以实行退税(不必等货物真正装船离港后才能返回关单退税联);
B.& & & & 园区内货物内销按货物进口办理报关手续、货物按实际状态征税;货物不可以更改初始入区的状态(税号不变)但可以更改包装和标志;
C.& & & & 园区内货物自由流通,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到保税区海关稽查可办理海关备案手续后,自由转换货物所有权或在园区内的不同货物存放地。
综合如上特殊政策,天津保税物流园区的具体功能为:
A.国际中转:
对进入园区的境外货物进行分拆、集拼、开展中转货物集运、多国别货物快速集并和国际联合快运等业务。
整箱模式& && && && && && && && && && && &拼箱模式
境外货物到港
检疫& & & & 海关备案
掏箱卸货& & & & 返还集装箱
园区内仓储
装船(车)离境
境外货物到港
检疫& & & & 海关备案
园区内仓储
装船(车)离境
天津港是蒙古、俄罗斯、独联体等国家的国际贸易通道的重要海港,也是东北亚地区规模最大的国际港口,毗邻韩国、朝鲜、日本,随着保税物流园区的建设开发和功能拓展,其国际自由中转的作用将日趋显著。
B.国际配送:
对进入园区的境外和国内货物进行分拣、分配、分销、分送等配送分拨业务向境内外配送。
境外货物到港& & & & 国内货物入区
检疫& & & & 海关备案& & & & 检验检疫& & & & 出口报关
园区内仓储
分拣、分配
第三方库存管理
国内配送指令& & & & 国外发运指令
检验检疫& & & & 进口报关& & & & 海关备案
完税放行& & & & 装船离境
配送到境内企业& & & & 发运到境外企业
& & & & & & & & & & & & & & & &
C.国际采购与国际贸易
采购进入园区的境外和国内货物、经进出口集运的综合处理或增值加工、向境内外分销。园区企业可以开展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园区与境外之间的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
境外货物到港& & & & 国内货物入区
检疫& & & & 海关备案& & & & 检验检疫& & & & 出口报关
园区内仓储
区内转移物权交易
更换货物包装、标志及文件
包装组合、简单加工等增值服务
签订国内销售合同& & & & 签订国外销售合同
检验检疫& & & & 进口报关& & & & 海关备案
完税放行& & & & 装船离境
销售到境内企业& & & & 销售到境外企业
作为保税区物流园区注册的企业当前主要的服务范围分为两个主要部分:
A.作为物流供应商提供保税物流园区的综合物流服务
B.作为贸易中间商提供保税物流园区特殊政策平台基础上的贸易代理服务
针对如上所述的资源优势和特殊政策,我司可以提供主要服务形式可综合为如下几种:
1.& & & & 进口保税仓储综合物流业务
2.& & & & 出口分批或集中装运业务
3.& & & & 国际中转业务
4.& & & & 针对特殊业务需求的“一日游”业务
5.& & & & 国际采购和国际贸易代理业务以及相关增值服务
6、& & & & 进出口商品展览展销业务
保税物流一日游业务介绍
一、可以利用保税物流园区政策的企业及业务
加工贸易企业的产品可以供国内另外的加工贸易企业作为出口产品的料件,或者供国内可以享受该产品免税政策的企业使用。
供货方利用保税物流园区办理出口手续,货物运交保税物流园区企业,可以到当地外管局和国税局办理收汇核销、出口退税、有手册的到海关核销手册。
需求方按照进口有关手续在保税物流园区办理进口报关。有手册或免表的保(免)税进口,也可以缴税进口。从保税物流园区提货。
为以上企业服务的在物流园区注册的物流类和贸易类企业
摩托罗拉及其供货商
钢铁厂及集装箱造箱厂(以产顶进)
设备制造厂和有免表的进口设备厂
组合(进出口产品的组合)后免税进口
园区企业自用物资可以退税
二、有关当事人
国内出口方和国内进口方分别与“外商”签订出口/进口合同
& & & & “外商”有三种可能(买方复卖方,可以多次)
1、& & & & 国外企业
国内出口企业将货物卖给国外企业,买卖双方约定货物交物流园区仓储企业仓储;国内进口企业从该国外企业买货,买卖双方约定在园区仓储企业提货。
2、& & & & 物流园注册的贸易类公司
国内出口企业将货物卖给园区贸易公司,买卖双方约定货物交物流园区仓储企业仓储;国内进口企业从该园区贸易公司买货,买卖双方约定在园区仓储企业提货。
3、& & & & 物流园区的物流企业
在承担物流园仓储企业的同时也作为贸易当事人
国内出口企业将货物卖给园区仓储企业,买卖双方约定货物交物流园区仓储企业仓储;国内进口企业从该园区仓储企业买货,买卖双方约定在园区仓储企业提货。
& & & & 受托代理人
1、& & & & 直接委托
国外企业和物流园注册的贸易公司可以直接委托物流园仓储单位代为收发货物,此时国外企业需要与物流园仓储单位签订委托仓储协议
2、& & & & 转委托
国外企业委托国内企业作为代理人代为掌控在物流园仓储的货物,代理人需要与物流园仓储单位签订委托仓储协议,此时代理人应有国外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 & & & 园区仓储企业
在物流园区注册,拥有仓库(货场)的独立法人
1、从国内进入园区
国内出口方(贸易公司或加工贸易企业等有进出口权的企业)根据事先确定的程序,填写出口货物载货清单,协调报关进程,将货物经过园区货运卡口,送往园区仓储单位
2、从园区到国内
国内进口方根据事先确定的程序,到园区仓储单位办理提货手续,通关交费后提货经过园区货运卡口到国内
四、资金流
1、出口收汇(国内企业收汇)
国内企业与下列那种企业签订出口贸易合同则由该企业付汇。
1)国外公司付汇
2)园区贸易公司付汇
3)园区仓储单位付汇
2、进口付汇(国内企业付汇)
国内企业与下列那种企业签订进口贸易合同则由该企业收汇。
1) 国外公司收汇
2)园区贸易公司收汇
3)园区仓储单位收汇
五、通关程序
& & & & 在园区直接报出口
1)、报关单
出口口岸可填写“物流园区”即“0212”;运输方式可填写“非保”即“0”;运输工具名称和提运单号免予填写;贸易方式可根据实际发生方式填写;运抵国和最终目的国可填写“中国”;指运港可填写“中国境内”其他无特别要求。
2)、载货清单(含入库单)
出口方载货清单(含入库单)一式三联上填写载货清单并在“企业及经办人签章”处盖章;仓储单位填写园区仓储公司的名称;收货单位填写买方或者其代理方
& & & & 转关
1)& & & & 从其它关区转关
2)& & & & 从保税区转关
3)& & & & 从出口加工区转关
4)& & & & 从机场
5)& & & & 从其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关
& & & & 在园区直接报进口
1)、进口报关单
进口口岸也填写“物流园区”;运输方式则填写“保税”代码为“7”;运输工具名称可填写仓库的名称;提运单号则填写仓库开具的出库单号;起运国和原产国填写“中国”;装货港则填写“中国境内”
2)、货主放货指令
货主或其授权代理人(与园区仓储单位签署委托仓储合同的单位)在原入库单上加盖放货章,由提货人递交仓储单位办理提货手续。
3)、提货单
仓储单位签发提货单交提货人办理出区(进口)报关手续,海关放行后到仓库提货。
& & & & 转关
1)、转往其它关区
2)、转往保税区
申报进口转关转出业务(在起运地的海关申报),需要货主提供转关车的十位编号,转关车载货登记本(如果需租用集装箱,还必须提供集装箱号,不能租用自备箱),承运转关车队盖有转关运输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的转关专用报关单,以及一般报关单据。在转关报关单中,主要注意:运输工具名称填写转关车十位编号,提运单号填写仓库开具的出库单号,在目的口岸栏中填写“0208”即天津保税区,可以不填写贸易方式,其他无特别要求。
注:在保税区海关报入保税区。申报进口转关转入业务(在目的地海关申报),需要提供起运地海关签发的转关关封和一般报关单据即可。只要注意贸易方式申报为“保税仓储转”、运输方式申报为“其他”、运输工具名称填写进口转关转出时的转关报关单号(海关拆开关封后可知)、提运单号填写货物在物流园区出库时的出库单号(海关拆开关封后可知)即可。
3)、转往出口加工区
4)、转往机场
以出口转关天津机场为例
1、在物流园区海关(起运地海关)申报出口转关,出口口岸填写“津机场办”、运输方式填写“航空”,出口口岸填写“津机场办”、运输方式填写“航空”,运输工具名称海关系统自动生成一组编码、贸易方式填写“保税仓储转”、提运单号免填。同时也须货主提供转关车的十位编码和转关车载货登记本,可以不用提供承运转关车队盖有转关运输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的转关专用报关单。
2、在机场海关(口岸海关)申报出口时,将经转关运输的货物交航空承运人指定的监管仓库,同时将起运地海关签发的关封交监管仓库的海关官员,货物即放行,无需再申报。
5)、转往其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我司相关部门联系。
电话:010-ext.372
移动电话:
传真:010-
销售部:樊清敬
客服部:罗玉 Laura @.cn
专业操作天津保税物流园区和北京空港保税物流园区业务,散杂货运输,汽车运输很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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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保税物流一日游中涉及的货物是否可以增值,就是从园区出来的价格高于进园区时的价格?
UID 19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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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园区其实是保税区的一部分. 但物流园区有保税区没有的功能。
货物出口到物流园区可以直接退税,不用等到货物离境后。物流园区可以进行“香港一日游”的操作,操作手册结转等业务。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贸易代理,咨询业务.
保税,非保税仓库租赁
UID 13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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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做过一次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的
当时刚毕业 也不懂啥
反正就是跟着集装箱一天到晚在那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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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园区应该属于保税区的一种,和保税加工区是有区别的.&&简单的说物流园区就是保税区里的外贸公司, 加工区就是保税区里的自营进出口工厂. 当然这只是个比方,物流园区比外贸公司的职能还要丰富的多.&&物流园区可以替代香港进行内销转出口或形式出口,也可以完成直接进出口时不能完成的并货,拆货等动作.
UID 242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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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多谢6楼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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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多谢楼上的朋友!
UID 214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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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醒一下的是,做物流园区一日游,报进和报出的货物,除价格允许有变动之外,品名、规格、商品编码都不能有任何的改动。所以,以上的有所变动的话,还是要走香港一日游的模式。
林先生,,欢迎咨询,探讨进出口相关问题
UID 22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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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物流园区的开辟和发展始终形成“前港后区”格局的一种联系紧密的区域经济安排。为此,2003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港区联动试点。就是在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或在国务院批准的保税区规划区域内,划出专门供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产业的独立封闭区域,国务院进一步扩大保税区与港区联动试点范围,同意青岛、宁波、大连、张家港、厦门象屿、深圳盐田港、天津港保税区与其邻近港区开展联动试点。
保税物流园区实行“区港联动”政策,即实现国内货物入区视为出口,办理报关手续,实行退税,改变保税区“货物实行离境方可退税”的方式,初步实现直正的“境内关外”的自由贸易区雏形。
目前园区可以开展的业务有:
   1,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它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2,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3,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
   4,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5,国际中转;
   6,检测,维修;
   7,商品展示。
保税区是一个“境内关外”的特殊贸易区域,商品过了保税区,也就等于通过海关出国了。
保税仓储、出口加工、国际贸易、商品展示。
第一是保税区特有的“保税”政策;
第二是保税区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所谓“保税”,即在保税区内不涉及关税及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问题。与国内其它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相比,保税区除“保税”外,同时具有其它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企业所得税的依法减免、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等,这使保税区在其他方面的税收优惠也不逊于其他地方。
保税区就深圳福田保税区而言开展的业务:
1、出口拼箱(BUYER CONSOL)
2、存仓配送& & & &
3、保税区转厂
4、简单加工:退港加工、出口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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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reeda 于
13:19 编辑 ]
UID 239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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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学的东西真多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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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
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它具有保管合同的基本特征,同时仓储合同又具有自己的特殊特征.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如前所述,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所以在签订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起始时间,这决定着承担责任的内容和开始,例如合同生效时间二者不同,前者为成立时,后者为交付时生效;前者均为有偿,而后者有偿与否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商讨合同特殊特征:
(1)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2)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
(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
(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特征。一、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仓储合同
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
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
4.保管方对自己的保管义务不得转让。
5.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其不对此货物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6.保管方应做好入库的验收和接受工作,并办妥各种入库凭证手续,配合存货方做好货物的入库和交接工作。
7.对危险品和易腐货物,如不按规定操作和妥善保管,造成毁损,则由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
8.一旦接受存货方的储存要求,保管方应按时接受货物入场。
二、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
1.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
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
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
4.存货方应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
5.对危险品货物,必须提供有关此类货物的性质,注意事项,预防措施,采取的方法等。
6.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退仓、不能入库场,存货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保管方。
7.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发货,由存货方赔偿逾期损失。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
(1)平等的原则
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任何一方采取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或者行政命令的方式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采取歧视的方式选择订立合同的对象。
(2)等价有偿的原则
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保管人的利益体现在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两方面。在仓储过程中保管人的劳动、资源投入的多少,决定了保管人能获得多少报酬。等价有偿的原则也体现在当事人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对等上。
(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生效合同是指当事人完全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通过广泛的协商,在整体上接受合同的约定时所订的合同。任何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将是无效的合同。若合同未经协商一致,将来在合同履行中就会发生严重的争议,甚至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生侵犯国家主权、危害环境、超越经营权、侵害所有权等违法行为。合同主体在合同行为中不得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妨碍人民生活、违背道德的行为。(一)保管人的资格
并不是任何个人或单位都能够从事仓储业务的,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等。所以在签订仓储合同之前,一定要查明保管人是否具有从事仓储的资格,并且是否在其营业执照上写明。
(二)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情况
当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时,存货人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主要注意以下两点:
1、该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授权权限、期间,并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
2、代理人是否在授权范围内代订仓储合同,凡是超越代理权限而订立合同的,将因无权代理而导致合同无效。(一)仓储物是否违法
标的物违法将导致仓储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仓储合同时,保管人应确切地知晓存货人所存放的是什么物品,防止存货人利用仓储公司存放违法物品。
(二)合同中应注明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方面。
1、由于仓储合同的标的物是委托储存保管的货物,对于存货人来说,无论其为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均具有特定的用途,保管人不但应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损毁,而且在保管期满后应当按约定将原物及其孳息交还存货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因此,必须在合同中对货物的品种或品名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
2、货物的数量依据保管人的存储能力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应以法定计量单位计算;货物的质量应使用国家或者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标明,如货物有保质期的,也应一并说明;货物的包装由存货人负责,有国家或者专业包装标准的,执行规定标准,没有有关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约定。
(三)仓储物的验收内容、出入库手续、时间及运输
1、验收由保管人负责。通常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无需开箱拆捆即直观可见的质量情况,项目主要有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等;
二是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者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三是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的约定验收。验收方法有全验和按比例抽验两种,具体采用哪种方法,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合同中要注意明确仓储物的出入库手续的办理方法,双方当事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在没有存货方在场的情况下,仓储物的出库应当与存货人原指定的第三者办理,不能直接与仓储物的买方办理。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仓储物验收的时间与仓储物实际入库的时间应尽量缩短,对易发生变质的仓储物,更应注意验收时间。须注明超过验收时间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人负责。仓储物验收期限,自仓储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政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3、合同中还要约定仓储物在出库后是由存货人来运输还是由保管人代为发运。若是由保管人代为发运的,要明确仓储物的运输方式,是公路、铁路还是水路运输,抑或是所有运输方式都可以,并且还可以约定出库后几日内送达目的地。
(四)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仓储物在储存期间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磅差标准的执行原则。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可以商定在保证运输和存储安全的前提下由双方作出规定。仓储物的储存条件和储存要求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需要在冷冻库里储存或是在高温、高压下储存,都应通过合同订明。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易渗漏、易腐烂、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储存要明确操作要求储存条件和方法。原则上有国家规定操作程序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国家规定的,按合同约定储存。[1]1.主体方面
陷阱:保管人简写或没有保管资格。
防范:核实保管方是否有保管资格,实际保管人与保管人是否一致,防止储存仓储物被骗走。
2.储存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方面
陷阱:只填储存仓储物名称,其他不填。
防范:应详细、具体、填写储存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这关系到因保管不当或因其它保管事由而产生的索赔。
3.仓储物验收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方面
陷阱:不填或漏填验收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1)要逐项认真填写存、取仓储物的验收,草率或没有订明以何标准、用何方法、在多长时间内与哪些资料、数据相符的,保管责任不宜分清,索赔困难。
(2)要注意写明仓储物的验收期限,验收时间与仓储物实际入库时间应尽量缩短,对易发生变质的仓储物,更应注意验收时间(按照《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规定,国内仓储物的验收不超过10天,国外仓储物不超过30天,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必须注明超过验收时间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3)要写明保管人应按合同规定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质量、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仓储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存货方。保管人验收后,如果发生仓储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仓储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方面仓储合同陷阱:不填入、出库手续和运输方式。
(1)要将入、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写全、写清,这关系到风险责任的承担。另外,有运费时还应写明运费由谁承担。
(2)合同中要注意明确仓储物的出入库手续的办理方法,确立仓储物入库时间。
另外,仓储物在出库后,原合同约定由保管人代为发运的,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仓储物的运输方式,是公路运输还是铁路、水路运输,抑或是所有运输方式都可以,要规定清楚。必须订明如果合同规定不明确的,所造成的仓储物迟延到达的责任,由合同双方承担。再次,合同规定了发运方式后,还必须规定送达目的地的时间,否则,所引起的纠纷双方均应承担责任。
5.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方面
陷阱:不写损耗或不实写损耗而任意填写。
(1)如实正确填写损耗;不填或少填,保管方赔偿责任重,多填,存货人损失大。少填或多填也容易出现纠纷。
(2)合同中要订明仓储物在储存期间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
仓储仓储物损耗的标准规定有:《商业仓库管理暂行条例》、《国家粮油仓库管理办法》以及《百货文化用品、商品运输保管定额损耗管理试行办法》等。
6.包装条款方面
陷阱:不写或填写不明。
防范:合同中要明确仓储物的包装条款,如包装仓储物必须明确由存货人负责。因为保管人不负有对仓储物包装的义务,只负有对仓储物的包装储存的义务,因此,不能搞混。其次,必须明确包装的各种具体要求。如包装物的外层包装用料,内层包装要求;易碎、易腐物品或危险物品的包装要求等要有具体规定。根据《仓储合同细则》规定,仓储物包装,有国家标准的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条件下,按合同规定执行。因此,在缺少包装标准的情况下,合同应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包装执行的标准。
7.保管条件与要求方面
陷阱:不写明或不写。
8.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方面
陷阱:结算事项不写清。
防范:写清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数额,若是分期结算,还要将每期的结算额写清,结算时间要写期日。
9.违约责任方面
陷阱:少填违约责任或明显或潜在地填写违约责任的附加条件。
防范:详细、明确地填写违约责任,剔除明显或潜在的违约责任的附加条件。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方面
陷阱:不填写此项。
防范:科学填写提供情况的时间,选择权威、公正的机构出具材料。
11.争议的解决方式方面
陷阱 :不填或只填协商解决。
防范:选择便利、公正的纠纷解决机关、方式和地域管辖。
12.仓储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方面
陷阱:不填写此项。
防范:若是进出口仓储物仓储,一定要逐项认真填写,不然,风险责任和储存责任不宜分清。
13.签字盖章方面
陷阱:只签字,不盖章。
防范:要求对方盖章、核实盖章单位与保管人是否一致。一、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
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仓储合同2、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存货人,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由保管人承担违约损害责任。
二、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违约责任:
1、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并由此承担给仓储人造成的损失。
2、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仓储物的性质交付仓储物,或者超过储存期,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
3、危险有害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存货人未按合同而造成损失,自行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仓储人造成的。
4、逾期储存,承担加收费用的责任。
5、储存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后仍不,仓储人承担由此提存仓储物的违约赔偿责任。合同编号:
保管人: 签订地点:
存货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仓储物
        第二条 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
第三条 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
第四条 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第五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时间与地点:
第六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 储存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八条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九条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 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保险人名称: 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
第十二条 仓储费(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
第十四条 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
(二)依法向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存货人(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保管人(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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