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用琼浆玉露来形容紫藤花花语

一地月光_天涯博客_有见识的人都在此_天涯社区
夜的温昧,只在某一季的月光。
2014 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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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Sunday)
从上海坐火车去太原,22个小时的硬坐。看着窗外浅蓝色窄布条似的天空一点一点宽广起来,于是离开江南。夜幕深沉,轨道两旁高架桥上的灯火,缀连成串,交错缠绕,仿佛陈列在茶色玻璃柜子里的宝石,晶莹剔透。车厢里喧嚷了,静寂了,当所有人摇摇晃晃地熟睡,我开始享受只属于我的整个温柔的夜。晚上很没有食欲,却一直在喝水,起先喝奶茶,现在喝果汁,耳机里很轻很轻地放着《紫藤花》:“最暧昧的人/最难忘记/因为还留有梦境”旅途就是一场梦。张爱玲的《封锁》里,有发生在电车里的三分钟爱情,生命的忽然停顿,是可以造就梦的。爱情只是一个停顿,像坐火车一样,随便摇曳,仍那摆动的车厢送你到哪里去。只有下车的时候,才会猛然惊醒,所有的一切,都只是路过的风景。车厢里,方才有人打牌,现在人斜在靠背上,牌散在脚下,一片狼籍。黑夜换成白昼,原来就像摄影师拉换背景那么简单。很长时间的定格,可以随便地放肆地想点喜欢的事情。22个小时,丰富饱满的空白。上车时我对面坐着一个好看的男人,面庞清俊,眼神隽永,我觉得他的笑容很像电影里的理查.张伯伦,坚定而明媚,有淡淡的书卷气。他旁边,跨坐着一个胡子喇扎的酒鬼,一到徐州站就买了两罐啤酒,现在已经昏睡。火车上是最可以名正言顺地观察别人的地方,形形色色,来来往往的人们,叫你觉得构成这个世界的元素是多么生动。江南的树总是葱葱茏茏的,一大簇全聚在一处,浓密得仿佛要淌下琼浆玉露来;过了徐州界,窗景便蒙了浅纱,暗得发灰了。北方的旷野一望无边,只在尽头隐约见些山群绵延的轮廓,仿佛墨笔淡彩,看不真切了。北方的树是寥落的,一棵一棵,相间着三五人的距离,互不相干的。修长穹穷的枝干,缠绕着灰绿色的长叶,在灰色的天空底下瑟缩,犹如漂泊者的背影,茕茕孑立,如此茫然。漆黑的隧道,红褐色的土壤,石块堆垒的群山,孤独的树。北方,叫人那么容易就看见自己的惊慌失措。......&&
分类:天马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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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Friday)
林徽因诗如其名,温婉别致,有一种暗香浮动的清雅。后来读过她的传记,看过她少女时代的相片,才恍然大诗人徐志摩为何会苦苦恋她一生。希腊式的惊艳容貌,亦加上旷世的才情和一点娇俏的小姐气质,真是拥有性灵之美的女子。诗人的情怀总是暧昧而含蓄。知己背后的心绪,让人枉然费心猜测。只是,那对文字的一份共同心情,是任谁也替代不了的。林徽因最终选择了梁思成,那个平复体贴如同大哥哥一样的男子。她说,徐志摩是一个诗人,虽然她是他的梦,但一个诗人会同时有很多的梦。不禁讶异于这婉约女子内心的睿智,她竟在十六岁这个多梦的季节里就看透了这一点。这份睿智与她少女般清澈纯净的诗句似乎难于关联。“我只想守住我心里的静。”她说。做学问的人,最要紧的怕就是一个静字了。后来,徐志摩向泰戈尔倾诉心意。老泰更是惊人,写了这样一首诗:“地上的露珠爱上了天上的云/清风在它们中间叹了一口气/说唉”寥寥数语,囊括经典。林徽因是聪慧的,生活不是文字,爱情也不是文字。倘使要飘着的爱情,就会遭遇非难,压力和嫉妒的痛苦。她深刻了解做知己比做情人幸福太多,于是宁愿保留一生知己的快乐。她在徐志摩飞机失事之后,捡来机壳残片悬于床头,这是寄托或是追忆,或许只有诗人自己清楚。诗人的故事,朦胧如斯。少女时代成熟风韵萌芽秀美如玉婚礼和父亲
分类:人物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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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Wednesday)
现在已是深夜一点了,我喜欢在梦游的状态里写作,每一个字,都是梦话。窗外的狗在呜呜地叫,狗叫夜比猫还要难听,不像是婴孩的哭泣,而像是刚刚懂得人间事的小男孩因为不满发出的抱怨。我害怕深夜,晦暗会让人觉得无助;然而又不愿早早睡去,万籁俱寂时可以看清自己的心。顾城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多玄妙的句子!高考结束了,江大的通知书大约明天会到,心里却没有快乐,卸下千斤担,轻松似乎都成为一种麻木。今晚一直看书。书籍可以缓解麻木,阅读的过程仿佛旅行,走过很多的国度,见识很多的奇人,沉醉于很多的爱情。文字间的流连似乎只是稍纵即逝的绚丽,虽然灿烂夺目,但终要归于寂寞。明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我一定不会对生活满怀期待,又或许,连今夜的抱怨都没有。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活得幸不幸福,要看他醒来那一瞬间的表情。刚才我啃指甲了,真是好笑,这么大的女孩子,还会有这样小孩子气的动作。连啃指甲这种事情也写了上去,可见真是在梦游了。有时候我觉得孤独,来自心底,在胸腔里徘徊,就会有一点不自觉的没来由的酸楚。我是幸福的吧,有让人羡慕的快乐家庭,关心过度的爸爸和善解人意的妈妈,可是我还是会觉得孤独,可见,孤独和幸不幸福一点关系都没有。爸爸似乎永远活在上个世纪,他不喜欢电视,不喜欢电脑,不喜欢小说,至少是现在不再喜欢。他会整天对着法律外语书籍而不知厌倦,晚上早早地睡。他大学念的是中文,可是我一点也不能从他身上找到一个知音的影子,我们不能互相理解,他安排我过他所认为的那种科学的有规律的生活,甚至连喝水上厕所都要干涉。也许吧,我理解这种唠叨是出于爱,也许吧,他是在不停地转换方式表达亲切,可是我越来越觉得交流的困难,我想要那种发自内心的亲切和认同,那种对同一样事物所产生的喜悦和共鸣,我一点点也看不到这个。我对机关从来都有一种很偏激的认识,填志愿的时候,同学都填行政管理,我却想也不想就填了中文。小的时候我看见过爸爸被排挤不得志的痛苦,看见他一点点没有文人的雄心壮志,看见他回来很累很不开心的样子。可是他还对我说,人要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我知道自己,感情丰富又偾世嫉俗的,根本不适合机关那种是非之地。今夜很落寞,居然怀念了不该怀念的事,想了不该想起的流年过往。有一个人说,“做文,做人,不要做文人。”说这句话的时候好象很有骨气,后来却软弱到猪狗不如。回头看记忆里的花园,杂草丛生,看梦境里的旅途,茕茕孑立。很久不想了,想起来除了那个破败的园子,什么都记不得了。另一个人说,“你要善感,但不要多愁。”这句话在我梦里韶光一瞬,点醒迷蒙。我也并不多愁,想了这一句,整个夜里的心都静了,真好。我想要一个航标,永远在前额上方温暖地闪烁,这样我就能永远不偏离方向。大徐说她喜欢独自排遣,然而心里头又会不舒服,可是已然成为习惯。于是我开始尝试独自排遣忧伤,与其告诉无法理解的人,不如独自。有时候觉得自己需要很多很多的希望,很多很多的。在总是黑夜的日子里,一缕皎洁的月光,给过我很浅薄的希望,我借着月的温暖,寻到去白天的路。然后月色暗淡,直到只看见天空。于是我一直向前走,阳光刺眼。走过的,永远都不要回头看,永远。昨天看报道,H大一个学生从楼顶上跳下来,自我了解了性命。听说是忧郁症。那么优秀的学生,何苦用这种方式发泄自己的不满。我对大徐说过,就算生不如死,我也不要去死。人只要是活着的,可以呼吸,能够思考,就有希望,我们的生命还太长太长,如今看来的全部,只是人生里的亿万分之一而已。有的时候会羡慕头脑简单的憨人,如果遭遇不快乐也不会觉得难过,那该是多值得向往的性情。谁都会说,少年不识愁滋味,欲谱新词强说愁。是啊,少年不识愁滋味。窗外的狗已经不叫了,于是安心地去睡觉。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是飘的结局。
分类: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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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Sunday)
下午三点半的阳光高二写的文,看看,当时偶尔早放下学都这么兴奋,还要作文铭记下,现在想来真是晕啊......这条路似乎很短,比平时的三分之一还要短,阳光暧昧地蔓延整个街道,光线的绵长,让人有想入非非的余地。从来不知道下午三点半的街道会是这样温情脉脉,似乎在很小的时候,牵着外婆的手,揉着被阳光抚得烘烫的脸颊,从幼儿园回家的路上,才隐约有过这样的感觉,小孩子总是不够敏感,拥有的美丽全都不懂得享受,到了懂得享受的时候,却只余有混沌的记忆了。难得的三点半放学,于是赐予我沐浴三点半阳光的权利,点点滴滴,微笑地沾在我的前额,嘴角,莫名的宁静,如此不可思议。灰色的街角在绚烂的寂寞里轻轻颤抖,行道树在半劈过来的光斑里忽明忽暗,浸尽了沉默的神秘与奇幻,直觉在这种清澈与纯粹中缓慢沉沦,于是心里感到完完整整的适合。其实,早早放学也并未有何不同,回到家里终是一如既往的程序,只是凭空多了这三点半的阳光,让精神自由地大口呼吸、兴奋,终究出于新奇,人就是这样的动物,对难得的东西总是太多向往。街道幽长,因为光的洗礼,所以有些不食人间烟火,虽然车辆仍鱼贯往来,却静谧如熟睡着的猫,慵懒惬意。记得有一个短句叫寂寞如烟花,不自觉的非常喜欢,搞不懂是因为念在齿间很有味道或是别的什么因由,时常在尚未了解时就由衷喜欢一个词语,亦许出于好奇,亦许出于直觉,就如对星期五下午三点半的阳光。这一路骑着单车,仿佛在经历一个故事的过程,没有情节,却是如此脉络清晰。看着阳光在尖顶房屋的瓦片上跳跃,摇摇欲坠,觉得心也跟着在这街道上起舞,原本完全不会跳舞,忽然间充满舞蹈的欲望,这便是三点半阳光的情绪。街边的唱片播着的曲子,仿佛也沾了阳光的味道,低徊幽然,似乎也踩不到安稳的调子上去,车辆因为阳光染了酒红色的棱角,就是我所喜欢的那种酒红色,让人想到葡萄酒在高角杯里微漾的情状,因为没有品尝过,所以更加容易诱惑。沉默的街因为光的绚美而具有说服力,叫人很简单就流连。幻想这是一条空的街,只是一个人推着单车走,没有所谓的周围,只见阳光慢慢地泻;人,静静地走,这也许是我所渴望的生活状态,自由平静,无争,只淡然微笑,便滤去一切疲惫。空间充分,任意呼吸,只为心灵存活,不颓伤,但很平适。秋的街道,笑容干净,仿佛劫难后的短暂温软,可以融化所有迷惘和慌乱。下午三点半的阳光,写照我的灵魂,没有任何理由地愉悦,甚至于刺激我写出难得的没有任何理由的文字,向来不喜欢太善感的东西,今天却有一点依恋,亦许,因为下午三点半的阳光。于是,拐进街角。不经意回头去,留住这记忆的定格。明天,我将不再拥有下午三点半的阳光。
分类:天马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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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Thursday)
又把音乐换成了《琵琶语》。太喜欢音乐,音乐是自己的心情,歌是别人的心情。歌有词,除非自己有了别人的心情,才会爱上别人的歌词。今天和哥去游泳了。我上初一的时候,哥上高一;后来哥毕业了,我妹妹又进了初一。所以觉得自己还蛮幸运的,连上学也总是有人陪的。在学校碰见了,扬手打个招呼,微笑也跟着溢散开来。我哥不是亲哥,只是表哥,不过从小一起长大,便有了对亲哥哥一样的心情。我妹妹也不是亲妹妹,不过从吃奶的时候就对门住着,小时侯吵嘴打架的,自然也就和亲姐妹没什么不同。哥小时侯淘气呢,记得有次他和姑妈来我们家玩,妈妈削了一只苹果给他,他咬了几口不肯吃了,姑妈哄他吃也不听。后来大家一起出去吃饭,结帐时候,姑妈和妈妈你拉我扯,比赛似的到口袋里到处掏钱包,姑妈用力一掏,居然拎出一只咬了一半的苹果来,哥呢,捂着嘴在一旁坏笑。哥的长大似乎真的是一瞬间的,那个时候他家住在红桥,我的感觉是上次去他家他还拿气球扔我呢,下一次去就忙前忙后端茶倒水了。也许男孩子跟女孩子不同,尤其是像我哥这样的男孩子。长大后的哥哥就总是护着我的,出去也总不叫我花钱,哥个子很高,有什么事情也总是挡在前头的。下午在游泳池里,好多小孩子游泳,乱跳乱踢的,哥就拉着我到处战略转移,护我在里头,总说,“别让他们溅到了,要是踢到你腰什么的怎么办。”哥用钱是紧内不紧外,他在大学里呆着,却也不很讲究,老是到大润发买T恤穿,跟我们弟弟妹妹的,却从来不曾计较半分。我看着哥哥一点一点长大,一点一点变成所谓的青年人。又不时地听着他说些傻气的话。于是觉得有哥哥多幸福。哥在一个组合家庭长大。姑妈年轻的时候非常漂亮,简直可以说是美艳动人,据说原先的姑夫是在路上骑车时看见她就追到单位去了。后来姑夫不幸在哥很小时候去世,哥有了新的爸爸,哥随和的个性仿佛是天生如此,姑夫第一次上门的时候就傻气地喊他爸爸,姑妈自然是无比窘迫,而姑夫却是欢喜得很,从此对哥哥视如己出,十分疼爱。自然姑夫也是和善温良的人。过去听别人说组合的家庭必然不会幸福,我却从小就目睹哥一家人的快乐生活。可见只要好人遇上好人,彼此用善良宽容的心去接纳,又何愁无法磨合。有句话说的好,只要是幸福的,何必在乎是怎样的幸福呢。哥是一个女孩子一生中最特别的异性了。父亲是用来撒娇和服从的,有长辈的压迫感,爱人是用来彼此安慰和依靠的,爱情脆弱而唯美,我们总是在短暂的快乐之后发现心力交瘁。而哥是最自然的朋友,一起吃饭,逛书店,划船,没有负担,无须掩饰,又可以理所应当地寻求帮助。女孩子小时侯总是怨恨哥哥的,(我哥哥小时侯最喜欢折磨我洋娃娃,呵呵),长大之后才发现,这个时代的异性友谊总会遭来猜忌,似乎只有和哥哥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友人。别人问上一句,可以自豪地扬头说,“是我哥哥哦。”哥心地善良,不够圆滑,甜言蜜语又不会说。于是想,念了大学一定要介绍个漂亮姑娘给他,我还是真的很想要嫂嫂呢,呵呵。写太近的人总是难以下笔,而一旦下笔又似有千言万语,停不了笔。从来不想到写哥,觉得常常看见的人,当小说写,实在有点太傻。真的写了起来,又发现哥实在是一个挺好的人,似乎平时都没想过这个问题似的。
分类:人物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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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Tuesday)
  仙剑是从哥那里借来的第二个游戏,第一个是剑侠情缘。人对最初的事物总是有着非同一般的眷恋。因此《剑侠情缘》尽管情节单一,故事俗套依然深得我心。那时仙剑是95的版本,刚玩的时候甚至还挺批判的,毕竟当时的《剑侠情缘》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制作精良了,画面唯美了。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有时候制作本身的稚拙反而可以使故事本身的轮廓更为凸现,仙剑就是这种典范。想想那时坐在98的电脑前面,对着模糊不清的地图,造型仿佛乡野村妇的灵儿月如,依然能想象出千娇百媚,万种风情来,依然能执着不弃地在将军冢的迷宫里绕来绕去,自得其乐,可见初次印象有多么重要。早期玩的游戏就好比人少年时谈的恋爱,尽管生生涩涩,不明不白,大家乳臭未干的,也谈不上什么英雄美人,却总是有别样的真诚愉悦,永远在记忆里散发淡淡香气。仙剑于我就是这样,很长一段时间都执着地认为老版的灵儿是最好看的,不够精致,却意味无穷。  很快的,便看出了仙剑的独特之处,像剑侠,角色都是定格的,南宫机灵豪放,若雪温柔妩媚。而仙剑是一个成长的过程,它故事里的每个人都在成长,自然地在自己的路线上长大,很人性化,很可爱,容易引起共鸣。毕竟,玩家也不是定格的,也在成长,我们在灵儿逍遥和月如的身上找到自己成长的影子,所以产生了由衷的亲切感。  像我比较喜欢灵儿,像我表妹就坚决地捍卫月如。  灵儿是水中月,倾尽了出尘风姿。她身上几乎有中国古代所有经典女子的特质。她温柔婉约,知书达理,却有没有所谓三从四德约束下的唯唯诺诺;惠质兰心,常能吟诗作对,灵气逼人,却又不似黛玉疑神疑鬼,小肚鸡肠,对月如也是相当的包容友好;她从小在呵护下成长,不食人间烟火,把世上的人都想得格外美好,然而长期过度的保护和教养并没有使她娇纵蛮横,始终善待万灵,平易近人;她总是以一袭水蓝示人,清纯无匹,却又不似小龙女那般不通人情,冷若冰霜。她极度自尊,洗澡时巧遇李逍遥,差点没用五雷咒把他轰死,然而又天性仁悯,接受了他的解释。最初玩仙剑只觉得灵儿是个美丽可爱的小丫头,脸上总是有淡淡笑意,偶尔嘟一嘟小嘴,不自觉的就有了娇俏的风情。后来灵儿渐渐长大,女娲之后的身份给她带来千灾万劫,但却添了一份神秘又神圣的气质。女中豪杰不止是月如,灵儿也是,她总是含而不露,只在关键时刻显现惊人的潜力。比如在锁妖塔面对镇狱冥王,一句:“我自有我的命运,神佛也不能决定我的命运。”一句“我要对得起千千万万景仰信赖我的苗族黔首。”让人顿时刮目相看,我们的灵儿在恐惧面前是一个多么坚定勇敢的女子。后来和拜月教主决战,对着武功已登峰造极的野心家,她又是如此不卑不亢。中国古有武则天,可说是将坚强进行到底的女人了,而像灵儿这样温柔善良同时又不失坚强的女子,或许也只有作家创造出来聊以自慰了。又或者她只有在面对逍遥,面对姥姥这样全心疼爱她的人的时候,才会表现出无限的依赖和眷恋吧。在有着爱情扶助的时候,女子往往是事倍功半的。  这一定律适用的另一人是月如。月如是镜中花,是逍遥身畔的灯火,真实在怀。其实也喜欢月如,她是一种爱情的标志。很漂亮的月如,然后够辣。这是第一印象。很喜欢游戏里月如唤李逍遥“呆瓜小贼”,那个时代的调情风格,很亲切,很可爱。然后李逍遥再回一声“月如妹子”。月如的爱情是活跃的,不象灵儿的爱情是供奉在神庙里的,纯洁高尚,遥不可及。月如也是好看的,不过她的好看很入世,一抹紫红的明艳,看到她,有时候会想到三国里孙权的妹妹孙尚香,大气,敢为,爱上一个人就是私奔,上刀山,下火海也要和他在一起,有这样红颜知己的男人应当说是很福气的。她说,“灵儿是在我家失踪的,我怎么可以不闻不问。”那是一种闺秀的懂事,也是一个伙伴的体贴。想到《一个陌生女人来信》中说,我的爱情与你无关。月如就是这样,这是我的爱情,我爱你,所以我为我的爱牺牲一切。我妹妹说月如不值得,其实月如是值得的,那是她自己的爱情,她所追求的梦想,所以她死而无憾。最后月如撑着油纸伞,抱着灵儿的孩子,站在雪地里等待的瞬间是绝美的,我在她身上看见了月如以及灵儿的重生。  灵儿和月如是关于女子的两种期待。而阿奴似乎是故事里无足轻重的小孩子。她明艳照人,能歌善舞,实是一笔亮彩,情窦初开的少女是最惹人心疼的,默默地爱,默默地快乐,甚至不可能表白。好在少数民族的姑娘要开朗得多,既不像灵儿那样追求爱情纯洁无私的完美,也不象月如懂得如何争取,她只是一直守护着逍遥,平心静气地快乐着,不动声色地灿烂夺目。  灵儿月如阿奴,是一个男人一生可遇的各种绝色。  仙剑的精彩在于每一个角色都风格迥异,个性斐然。就连一个只有几句对白的姜宛儿,韩梦慈都经典得让人浮想联翩,过目难忘  仙剑的音译是“Chinese love story”,的确这是中国式的爱情故事,有诗,有酒,有剑,有美人,还有让人魂牵梦萦的古典浪漫。  仙剑的电视剧我不想提它,那个看起来更像小孩子的过家家,毕竟,经典是不能过家家的。看着原本的仙剑被改得面目全非,不禁有一点心痛。  无奈地说一声:再见,我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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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Monday)
玫瑰向来是丝绒气质。贵族味十足地倚在水晶瓶颈的一沿,典雅和雍容都显得从容不迫。玫瑰是一种极度矜持的热烈,在层层包裹的深红色花瓣里流淌,仿佛高脚杯里微漾的浓郁红酒,一口即醉。没有哪一种花比得上玫瑰。饱满而恬然的笑意,有独一无二的深刻。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粲然的芬芳,凝望玫瑰,连心也跟着精致起来。一朵玫瑰,一个比蛋糕还要甜美的错觉,给人以入口甘美的臆想。纯白的百合,是夏日少女飞扬的裙摆,清媚至极。酒红的玫瑰,是黑夜中颤动的嫣然一笑,野性而骄傲。似乎看过一个叫《日出》的老电影,是曹禺的剧本,一个黑色旗袍的女子,躺在酒店的沙发上,沙黄色的镜头里尽是深红的玫瑰。女人象牙色的胳膊映着含露而凋的落瓣,美得一片辛酸。一个男人推门进来,“哪来的花?”女人仍旧躺着,面庞落在花的阴影里,“没有谁,我自己送我自己的。”笑容温软,神色慵懒。绝望,是到了要自己送自己玫瑰的时候,然后极安慰地对自己说,“我爱你。”玫瑰,总是被我们栽种在记忆里。很喜欢收到玫瑰,与爱情无关,仅仅觉得,接过玫瑰,一大束抱在怀里,感觉极温暖满足。康乃馨,一千朵捆扎在一处仍显得单薄;而玫瑰,一朵就格外厚重了。一直看玫瑰很久,就会看出千丝万缕的情愫来。注视玫瑰仿若和一双眼睛对视,温存的瞳仁里藏着无数幻灭与重生的传奇。玫瑰花蕊是一座金色的殿,爱情被放在殿的中央,被馥郁的醇酒一遍遍浇灌,生长得即甜美又浓烈,如同神话般绚烂而难以企及。灾难过后。女人在庭院里拾起一朵浅粉的玫瑰。她对那个有着温柔眼眸的高大男子说,“上帝带走了我爱的人,但他留下了玫瑰,还有你。”男人轻轻一笑,他知道,她将成为他记忆里的玫瑰。百合是少女,牡丹是女人,玫瑰是将成为女人的少女。王尔德说,“每个人心里都有玫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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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Saturday)
窗外狂风大作,已经12点多了,呵呵。妈说明天哥要来,让早点睡。看,哥和台风一块来了。管他呢,哥来和睡不睡觉有什么必然联系吗?刚才还写要天真的世故呢,现在又随性起来了,看来我永远是性情中人,改不了了。写字真是愉快的事情啊,情绪多的时候,这是最好的发泄了。有时候会想,等我七十岁的时候再回到这个城市,一定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人家说七十以后人会有特别多回忆(但愿不是老年痴呆的症状,呵呵)走进通中的校园,看见那些孩子一哄而出,勾肩搭背的,骑单车咬甜筒的,一定就像看着自己的青春一样吧。似乎许多地方还有故人的身影,许多角落还有自己的情绪和秘密。(不知道那时还会不会有卖无骨鸡柳,牛肉拉面的,嘿嘿)听人说,一个老人故地重游,就像在翻一本老书,字句全在自己心里,而书页是新的。于是有了许多的凄惶,很突然地涌进心里来。我是一个容易怀念的人。眼泪总不在当时,而要到以后。苦是想出来的,呵呵。心里不安呢,好多事情,后知后觉的,当时只醉了心底的念头,忽略了别的。聊天的时候我对大徐说高中三年,现在已经有点怀念了,以后恐怕要更怀念,毕竟,通中承载了我太多的记忆。我这个人总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六年光阴,仿佛愉悦的委屈的都不记着了,只剩了模糊的轮廓。然后是感觉,好像一个长相厮守的密友似的,关心吵嘴都有过了,可是回想起来没有埋怨,独独记得温暖了。希望在秋天再回通中,看到落叶的树,而不是像杨老师说的,只有几棵半死不活的。可是又不希望树长多了,还是原来那样一棵孤零零地掉叶子,那才是属于我的记忆,属于我的久违的温暖。大门......粉红色教学楼,天天上课的地方......图书馆,高考前还在这里背过政治历史,和大秋一起......初中时候常去的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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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Friday)
总是孩子气的认为,这不可能,那不可能。然后很失望地发现,一切皆有可能。总是在碰壁之后开始怨尤这个世界的法则太不义气太没良心,头脑碰线地写出《流行背叛》那样老气横秋的文字。过去一直高呼“不想长大”,渐渐长大以后才明白,长大无非就是这么一回事。原先喜欢的不喜欢了,原先自得的不满了,原先快乐的烦恼了,原先看不见的统统都送到跟前来给你看了。于是会写些无病呻吟的风花雪月的长吁短叹的句子了。于是会口是心非地掩饰内心的想往了。于是会感慨世道不平,人间冷暖了。很多的于是变成但是了。很多的但是变成可能了 。很多的可能变成不可能了。看见自己一点一点地世故。原本生在山野处的天真烂漫被移植到盆里,一枝一叶地修剪了去,徒留了别人的期待和梦想,徒留了那一地风流的赞慕,所谓的温文尔雅。于是开始陷入永久的矛盾之中,即想做性情中人,又渴盼圣人的赞美。想到林徽因说,“我爱看别人飞,羡慕那些在云间流连的人。而我自己飞不起来,我太在意别人的评价了。”浪漫的时候晕头转向,不知道风在哪个方向吹,茫然,执迷,恍惚彷徨。清晰以后又隐约欠缺,仿佛心灵空空如野,不甘于安宁平淡。鲁迅先生说,真正懂得世故的人不会为世故所役。刚才看文的时候看到一个句子,由衷喜欢――“一个可爱的人必然有天真的世故。”做一个对一切洞察清晰,心如明镜,知道如何顺水推舟,成人之美的人;同时又始终保有一颗赤子之心,时而流露孩子般的天真无忌,不为世俗所同化。可怜之人往往唯唯诺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往往众叛亲离,不得善终。快乐的法则是既接受别人的又保有自己的。于是想:做一个可爱的人,要一份天真的世故。
分类: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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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Thursday)
小时侯最喜欢蛋糕。从来以为蛋糕是一种完满的甜蜜。丰润的奶油,洁白而饱满,仿佛稍许湿热就会融化的雪。甜滋滋,轻丝丝的一口,立刻化做满怀的幸福感觉。一个人一生只消一块蛋糕,以后看到甜蜜这个词就会立马想起蛋糕来。奶油的甘醇,总是从唇齿一直溶到心底。很喜欢隔着剔透的玻璃看糕点师往松软的糕面上铺奶油,那种感觉仿佛是欣赏作画的过程,唯美温馨。女人说,我好喜欢看人做糕点。男人说,等我们老了,一定要开一家蛋糕店,做最甜蜜的日子。若干年之后,女人一个人凭窗坐着咬蛋糕,一口一份辛酸。奶油溶得太快,甜蜜没有长久,上帝总是吝啬。好吃,流口水中............&&
分类:生活百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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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码:4/5  [4]   葫芦娃的三个茶馆(第一幕)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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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娃的三个茶馆(第一幕)|桃​花​源​市​葫​芦​谷​,​葫​芦​娃​老​茶​馆​有​这​样​的​一​群​人​在​茶​馆​里​喝​口​袋​茶​馆​茶​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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