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资料每年办几次性教育

构建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 凝聚宜昌科学发展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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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李进新
  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不仅需要夯实雄厚的物质基础,更需要构筑强大的精神力量。构建长效机制,创建文明城市,是我们汇聚和传播正能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力,统筹推进宜昌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载体。
  文明城市创建取得的主要成效
  多年来,宜昌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统筹推进宜昌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提高市民幸福指数的重大举措,牢固树立全民创建、创建为民、以人为本、人城共进理念,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坚持以创建促发展,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积极推进城市扩容提质,城市功能不断提升。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统筹推进多城联创,精心打造“宜人之城,昌盛之地”城市品牌,城市魅力日益显现。宜昌先后进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行列,连续四届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2011年,我市在全省率先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实现了湖北省全国文明城市“零”的突破,2012年,在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取得全省第一,全国第八的优异成绩。二是坚持以创建强基础,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始终把提高市民素质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开放包容、务实创新、文明诚信”的城市精神,积极倡导“我在宜昌、我爱宜昌、我为宜昌作贡献”,不断增强市民的归属感、认同感和主人翁意识。扎实开展了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文明单位(行业)道德讲堂建设、学习宣传评选推荐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学雷锋志愿服务、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实践活动,引导市民在活动中接受熏陶,在参与中提高素质。今年,我市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实现重大进展,在全省市州中率先实现全国道德模范“零”的突破,罗长姐被命名为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李元成、吕俊峰获得“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三是坚持以创建解难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创新社会管理、改善公共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的有利契机和有效平台,着力治理陋习、祛除顽症、破解难题。从市容维护、城市交通、公共服务、社会治安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入手,从背街小巷、城郊接合部等难点部位突破,深入推进环境卫生治“脏”、公共秩序治“乱”、窗口服务治“差”、生态环境治“污”,优化了城市环境,规范了公共秩序。紧紧抓住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重大机遇,把城市社区划分为1100个网格,推进了社会管理地域全覆盖、社情全摸清和服务全方位,以人为本的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全程化服务社会管理新体系初步形成,经验在全国推广。 四是坚持以创建惠民生,有效增进群众福祉。始终坚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近五年来先后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30多个,投入资金近亿元,城区29个公园、36个游园、37块街头绿地全面建成,22个城乡结合部及杂居小区、58个农贸市场、240多处背街小巷、近万家“七小门店”得到综合整治,市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显著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教育、医疗、就业、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领域民生工程全面推进,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五是坚持以创建提质,城市整理初见成效。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洁、绿、亮、美、静、畅”的目标要求,全面启动以四个城市入口、六处重要节点、八条交通廊道的绿化、美化、亮化综合整治为重点的城市整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今年的绿化任务已超额完成。美化工作外立面整治项目已开工建设126个,占年度计划的103%,受益群众达4000余户,近1.3万人;围挡整治项目已建设63段,总长度13300米,是年度目标的2.2倍。亮化工作已完成夷陵长江大桥等近百处夜景灯光工程建设。
 & 宜昌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存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战略目标相比,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差距:
  社区基础工作相对薄弱。一是社区负担加重。随着社会管理的属地化,区、街和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多。例如,社区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却承担了许多党政部门下派的工搞检查考核。二是社区工作力量相对薄弱。每个社区居委会一般只有3-5人的工作队伍,而要负责几千户、上万人的社区管理工作,大量的进社区工作,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疲于应付。三是社区公共文化基础建设投入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常态城管机制不精细。城市环境卫生常态管理、农贸市场规范管理、交通秩序管理以及临街门面出店经营、杂居小区管理等问题,均存在较多问题和薄弱环节。由于部门的职能权限交叉,管辖界限划分不清晰,使得城乡、区域、部门等在管理执法中存在着一定的“盲区”。重部署、轻落实,重突击、轻持之以恒的现象仍然存在。城市管理投入和队伍力量不足,与属地化管理相配套的相关机制不健全。市民素质教育有待加强。一是抓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合力不足。很多单位只注重教育职工做好"单位人",而忽视了八小时之外的教育,形成了单位教育与社会教育的脱节。二是社区教育覆盖面不够广泛,教育的渠道、内容、师资、教材远不能适应社区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外来人口还没有完全纳入教育的范围。三是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仍然是创建工作的"短项",场所少,设施陈旧,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居民对社区缺乏归属感。四是市民素质教育实践活动缺乏活力。文明创建联动机制不健全。有些行业仍然习惯于垂直管理,对驻区的创建工作不配合、不支持,市、县市区、街道和社区对这些单位又无制约的手段。个体、民营、股份制等新型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对滞后,在动员机制、组织机制、推进机制、考核机制等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相对于日益繁重的属地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区市文明办、以及街道、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量明显不足,制约了工作的开展。重点项目推进机制不健全。中央文明办每年都要部署一批重点创建项目,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文明”(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网络文明)行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文明单位(行业)道德讲堂建设、诚信体系网络平台建设、文明网建设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重大创建项目,均是每年测评的重点内容,但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和政策保障,常态推进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常态工作运行机制有待加强。创城工作是一项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统一指挥,高效运行的组织领导和常态工作机制。从近年来的创建情况看,市里虽然成立了品牌建设暨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但没有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仅靠各级文明办,创建力量非常薄弱。各部门仅靠相关科室负责创建工作,没有真正把创城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对职能交叉、管理权限交叉的创建工作,缺乏积极有效的推进措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没有真正形成。督查考核问责机制不到位。由于问责机制没有建立,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奖惩措施落实不到位,甚至没有落实。对在创建工作中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城区、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奖励不足;对工作消极、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严重延误和影响创建工作的城区、部门、单位及其“一把手”的问责力度不大,无法激发各责任单位的创建活力。同时,没有真正建立社会监督、新闻监督、群众监督机制,群众监督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不仅影响着市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更阻碍着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
  构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主要思路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全民创建、创建惠民,着力于依法创建、常态长效,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常态化。
&&& (一)紧扣标准,统筹推进。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必须紧扣测评标准,着眼全面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服务宜昌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实现常态长效。
  (二)以人为本,创建惠民。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必须坚持以实现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准则,以满足群众需求作为基本依据,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长效机制成效的衡量标准,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市民对创建的满意率,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着力构建宜居、宜旅、宜业的人居环境。
  (三)探索创新,激发活力。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必须坚持按照事权统一、建管并重的理念,探索建立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长效管理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社会监督等手段,突破难点、提升效能。加大改革力度,着力解决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充分整合和理顺部门、市区之间的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建同赢,形成创建工作的合力。
  (四)教育引导,全民参与。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必须坚持以文化人,依靠群众。要突出文化主题,强化育人,提升素质,着力搭建有利于广大市民参与的载体和平台,充分激发和调动全市人民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志愿者、创建监督员等各类队伍的积极作用,使关心和参与城市长效管理成为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
  构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成立市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抽调专人,设立常态性的创建办,与市文明办合署办公,统筹负责文明城市工作的规划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定。按照测评内容设立综合组、市容环境组、市场秩序组、社区工作组、新闻宣传组、督导检查组、现场调度组、迎检接待组、文字资料组等创建专项工作小组,每个创建工作小组由一名市级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为责任单位,抽调专人组建专班,实施专项推进。
  (二)强化创建责任,完善责任体系。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将创建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分解,落实到市直相关部门和各个城区,签订责任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继续实施市级领导联系街道、区级领导包片区、文明单位包社区、网格员包楼栋、志愿者包路段的文明创建“五进网格”责任制,努力实现“创建主体明晰化”、“目标责任具体化”、“创建指标定量化”,消除工作空档,做到一环扣一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强化市民教育,完善育人机制。市民素质教育是文明城市创建的最基础最核心的工作,要紧紧抓住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根本,坚持以文化人,广泛开展以核心价值观、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文明礼仪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文明道德素质。要立足于引导群众参与,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明创建实践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过程中体验文明、弘扬文明,养成文明习惯,争当文明市民。
  (四)强化依法管理,完善城管机制。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进一步强化依法管理,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落实执法部门责任制,建立城管行政执法区域责任追究制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及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提高执法效能。完善城市管理考评机制,加大区域管理责任,加强日常考核,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评标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真正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五)强化主体意识,完善共建机制。突出群众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强群众自治工作,发挥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指导和引导辖区单位、物业管理机构和社区各种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建立健全共建机制、矛盾协调机制和指导监督机制。继续坚持“文明市民查文明”、“听证会”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畅通群众来信来访、问卷调查、新闻监督、网上信息等社情民意调查渠道,让广大市民有更多的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
  (六)强化督查考核,健全问责机制。一是继续实施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新闻发布制度和城市文明程度季度测评制度。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每月定期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新闻发布,通过新闻媒体,实时通报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限期整改。继续由国家统计局宜昌调查队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模拟测评,并通过新闻媒体通报相关测评情况。二是建立创建文明城市定期点评机制。各创建工作小组每半月一次、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每月一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一次,分别召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点评会,由创建小组组长、创建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点评,提出整改措施,并实施新闻曝光和问责。三是实施专项督查。继续建立文明创建专项督查组,抽调专人,独立办公,定期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项督查,实时通报督查情况,实施限期整改。四是建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问责机制。制定并实施《宜昌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问责办法》,对在实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不正确、不及时、不有效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和在全国组织的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影响得分的,实施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降职使用、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等责任追究。
  (七)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精神文明建设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创建文明城市提供资金和物质支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精神文明建设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对市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按照测评要求给予保证。一是保障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宣传投入。制定出台《宜昌市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暂行办法》,对相关责任主体,发布时间、地点或媒介,特定场所或媒介发布数量、必要的财政资金保障、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发布公益广告的奖励政策,以及相关的处罚措施等进行规范,确保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实现规范化、常态化。二是保障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常态运行的投入。制定出台《宜昌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条例》,对我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设施、日常工作管理和协调、志愿者招募注册及队伍建设、各级财政对每年的重大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的资金保障(每年不低于100万元)等进行规范,切实推进我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保障思想道德建设、道德模范评选表彰、“道德讲堂”建设、“四个文明”行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投入,设立关爱帮扶道德模范专项资金。四是保障公共文化设施投入。各级财政投入要适当向公共管理、社会事业、基层社区倾斜,特别要加强基层社区文化公共设施建设。五是建立创建文明城市奖惩机制,对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因工作原因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单位,年终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责任编辑:王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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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创建落实 强化督查攻坚――遂宁市教育系统扎实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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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新闻网遂宁8月7日讯(吴章贵 记者 黄静)今年是遂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年,遂宁市教育局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围绕《测评体系》目标要求,严格按照市委和市创建指挥部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阶段工作。
遂宁市教育局副局长祝宗山到市职中督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 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结合自身工作岗位特点,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强道德讲堂建设,开展“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进行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宣传等,有力地提升了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素质。全市教育系统紧紧围绕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关系等工作,更加注重把本系统、本单位的创建和管理与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相结合,进一步强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城市文明程度监测考评体系,全面推进遂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步伐,提升教书育人服务水平,构建和谐文明遂宁。
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校校长王昌夕向祝宗山介绍学校道德讲堂活动开展情况
&&& 为扎实做好今年测评迎检工作,8月6日,市教育局对市直学校的创建工作再次进行了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创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在副局长祝宗山的带领下深入市直属学校督查创建工作涉及的软硬件准备情况。在督查中,祝宗山一行针对各学校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了详细的整改意见,并指导他们要严格按照各项考核指标,认真总结前阶段创建工作的得与失,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确保教育系统按《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测评取得良好成绩。
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获奖
&&& 目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入最后攻坚阶段。为打好创建攻坚战,8月7日,市教育局在十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阶段工作会。会议由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祝宗山主持,局党办,办公室,基教科,船山、河东及经开区教育局(社事局)分管领导、全市30所参与测评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参加会议。
工作人员查阅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资料
&&& 会上,祝宗山传达了近期市上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并强调各创建单位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实行责任倒查问责机制,再次明确创建责任人,强化创建攻坚期纪律,对近期重点工作作一次全面梳理和复查,坚决杜绝程序性错误和遗漏,对比2013年两大测评体系各项指标再作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不存在过失性失分。
&&&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永福出席会议并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升对创建工作的认识,全力以赴做好迎检测评工作;二是要紧紧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构建教育体系,特别是道德讲堂、学校少年宫、志愿者服务等重点领域,要严格按照目标要求,扎实做好工作;三是要强化宣传,积极营造创建氛围;四是要加强督查,严格纪律,打好创建迎检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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