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现在读高三、明年就要高考、高考过后就想去学西餐梦色糕点师、想请教一下!去那个国家读法国蓝黛西餐梦色糕点师

我是一个高中生,明年高考,以后想成为糕点师,请问上海哪所大学有这个专业,可以去大学学吗?_百度知道
我是一个高中生,明年高考,以后想成为糕点师,请问上海哪所大学有这个专业,可以去大学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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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这个行业并没有一种专业,只是一种技能,你可以进入一些有名的蛋糕店打工学习,不过建议你去国外学习。
可信的啊.因为这个是有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的..中点和西点师..你可以上上面查询..属于劳动局的职业技能考试的..有培训点可以给你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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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想去国外学习糕点或者西餐。有什么要求?_留学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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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去国外学习糕点或者西餐。有什么要求?收藏
我现在大一。不喜欢这样的日子。青春走着。
1楼 11:24&|
有钱就行。语言要求不高。国外技术院校都比较贵。
收起回复2楼 11:30&|
你这个情况只能去国外从新读大一吧,。
收起回复3楼 11:45&|
去加拿大的社区学院读酒店管理呀,二年30万元人民币就够了,出来很好找工作,回国也可以进五星级的大酒店工作,几年读书的本钱就回来的,接下来就是受用了。
收起回复4楼 13:31&|
那不如学酒店管理啦,比这个档次还高一些
5楼 20:44&|
不同学校要求不同,大专一般要求雅思5.5分
6楼 16:38&|
雅思5.5,走遍全世界知名酒店管理专业,学习高点西餐也是的,如果您确定了学校我可以帮您查查费用
收起回复7楼 16:55&|
这个贴吧还有人吗?
9楼 00:01&|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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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的怀念
这个秋天,薇安我又想起你。我以为不会的。有一天清晨醒来,落叶满地,如同那日你秀发铺满一地。才懂为何秋天如此萧杀,连生命都憔悴得想要流泪。
东琪,你什么时候会想起我。
当我快要忘记你的时候。
薇安十三岁的时候我们还在一起,她会问我莫名其妙的问题,而我会给她稀奇古怪的答案,过去的十三年我们一致认为夜深人静时露珠滑落芙蕖的声音是最美妙的,薇安说没有舞台的演奏尽管寂寞,却适合生存。
只是东琪,我不能永远这么寂寞,我应该绚烂,如同一支带刺的玫瑰。
薇安始终是我所有认识的女孩子里面最漂亮的一个,从小学到高中。在我和他们都穿着宽大而肥胖的校服扎着安分的马尾的时候,薇安已经开始标新立异地穿一些镂空的吊带裙,打十个耳洞,踩七公分的高跟鞋,并且大摇大摆地走在校园里,唯一可以辨认她初中生身份的是那头乌黑亮丽的齐肩秀发,薇安知道我不喜欢除黑色以外的头发,她一直没染。
然而我们还是很另类,另类的初中生校服和黑色长裙的奇葩组合,薇安曾为我穿过一次校服,但不到一天就变成了黑白拼接的T恤加小脚裤,那天是上乐课的日子,薇安坐在空寂的教室里,老师说她就像黑白键美丽地在直式的钢琴上飞舞,而我驮着肥胖校服弹古筝的样子则被薇安嘲笑了一整天,她说我像弄弦的弥勒佛。
因为这件事我发了三天火,薇安给我买过三只甜筒,三杯可乐赔罪,我就原谅她了,我觉得没必要跟吃的过不去。再后来甜筒和可乐成为我们冰释的信号。
高中的薇安不再温柔地弹钢琴,可是追求她的人还是很多,比我想象的还要多。薇安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听甲壳虫和滚石的摇滚乐,然后抱着吉他在本子上涂涂画画,我则在门外为她挡掉一半以上的情书。
当然,Villain是个意外。
他的中文名叫魏林荌,&荌&是个很多人都叫不出来的字,哪怕是汉语言文学的李凛教授。只不过他比其他老师都睿智&&
&听说我们班上转来一位新同学,出生在钢琴世家,八岁的时候已经通过了钢琴十级的考核,请这位同学起来自我介绍,大家欢迎。&
就在我和薇安左顾右盼的时候,不起眼的角落里已经立着一个身高一米八五的男生,棕色倾斜的刘海安分地躺在黑色镶金的镜框上,清瘦而白净的脸颊面带微笑。当他以&谢谢&两字结束他光鲜亮丽的开场白的时候,清澈的目光安静地落在我和薇安的座位上,这时我才意识到魏林荌发言的伊始我们的视线就一直没有离开相隔两排的三十七号座位。
那是我和薇安第一次对身边的男孩产生好感,这好感似乎不仅仅关乎音乐和梦想。
回到宿舍,薇安打破了两年不间断练习吉他的节奏,代之以罗曼罗兰的《音乐的故事》,尽管她对那些极富评论价值的叙述并不是十分感兴趣。不得不承认女生二栋此时显得异常的安静,不再有楼下处在更年期阿姨的咆哮,也不再有男生一栋探过来猎奇的目光停在阳台诡异的灯光上。
我终于知道那些年自己替薇安挡掉的不计其数的情书的意义所在,有时候人不断地拒绝,不过是在不断地等候,已经过去的和未曾到来的都不是现在。
临近元旦汇演,薇安天天抱着吉他去文体馆练唱,而那里也天天飘荡着魏林荌优美的钢琴声,并且我绝对相信那支舒伯特的《小夜曲》的合奏绝非纯属偶然。
而古乐器和现代乐器的教室彼此间隔了一个巨大的国画展厅,加上中国的传统乐声始终那么含蓄而不卖弄,我的《春江花月夜》弹得再好,便也形单影只。我知道魏林荌是喜欢薇安的,换做是我,也同样会爱上艳丽而妖冶的玫瑰,而非一朵未名花。
然而碰到魏林荌,我还是忍不住问,魏林荌你真的很喜欢很喜欢薇安么。令我震惊的是,这两个人的名字何竟会被我念得如此顺口,短短的一瞬间我恨过自己。
东琪,麻烦你帮我把这封信转交给薇安好么。
我曾经想过这个问题的种种答案,只是没想到,它根本不需要答案。
我掐着那封信,继续以拦截情书的名义,将那封信,藏在古筝的琴盒里,我觉得自己简直罪大恶极。
从元旦汇演出来,对于薇安的欢呼声几乎从未停过,我被簇拥在一个小圈子里,就像民族乐器被排斥在西洋乐器的殖民地里,尴尬而无助。那天晚上,薇安跟我说,东琪谢谢你,我终于等到了生命中的那个人。
月光很柔和,口中呼出的冷气有互相温暖的美好情态。薇安就在这时踮起脚,轻轻吻了Villain的嘴唇,我站在他们背后像一只受伤的北极狐,满眼朦胧地钻进了深深的冰雪。
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是,灰姑娘呢。
遗憾的是Villain并没有一直存在薇安的生命里,学年结束的时候,他去了遥远的澳大利亚,离开前他只是说,东琪,我走了,我会想念你的。
薇安说,她的小夜曲走了,而她讨厌面对离别。
Villain走后的一天,我把那封藏在琴盒里的信交给了薇安,因为我已经完全失去他了。我没想过薇安的表现是愤怒地撕碎那张Villain留下的最后纪念,倒在宿舍的地板上嚎啕痛苦,她说东琪,你知道么,Villain喜欢的人一直是你。
我手中的水杯瞬间成为地板破碎的牺牲品,眼泪从脸颊一直流到手心,冰凉而刺骨。我记得我收到Villain送女生的第一束玫瑰的时候,是将卡片上大写的&D.Q&直接忽略,习惯性毫不犹豫地交给了薇安,薇安是玫瑰,而我只是花。
Villain离开后的一个月,我和薇安的生活都恢复了平静,只不过我依旧满头大汗地在试卷和书本里挣扎,而薇安也因为干扰大家的夜间休息被迫搬离了宿舍,住到离学校很近的一个小小公寓里,我帮她打扫了公寓,为她储备了一个星期的食物,走的时候薇安紧紧地抱着我,眼泪掉在我的手背上。
薇安,我一个礼拜后再来看你,会一直记得你的。
就在那天,我收到一封越洋的信,Villain将信纸叠成相思叶的形状,在上面画满了想念的音符,最后一句话是:东琪,大学毕业后,我在巴黎等着你,一直等到你为止。
我不认为这意味着什么,但是Villain的信让我的心口有很长一段时间的绞痛,就像当初他跟我说&东琪,麻烦你帮我把这封信交给薇安&一样。但我从没恨过薇安,我还是像13岁那时一般爱着她。
薇安,能不能暂时放下音乐,我们一起考个好的大学。
说这句话的那天,薇安甩头决然地跑掉了,她不想看见我,是因为她觉得我要为功利的高考抛弃自己的梦想。
东琪,如果你要奋战你的高考,我不会与你为敌,但也不再和你是朋友,道不同则不相为谋。
这个回答让我的心狠狠地痛了一天。
一个星期的时间,薇安的校园吉他节开得&如火如荼&。而我买的三个味道的甜筒,每次走到半路就融化了,她始终收不到这个所谓冰释的信号,在我渐渐涉入考试的深渊无法自拔之前。
高考前紧张的三个月,我奋不顾身地完成桌面上堆积如山的习题,偶尔听听老鹰乐队清澈的唱腔,以及优璇在美丽琴弦间的忧伤调子。而薇安还在狭小租用的公寓里研习她的摇滚乐,她开始听DEATH和MORBID ANGEL,不知道薇安为什么会爱上这种极端、晦暗的东西。不断有迷她的男生送到的蓝色妖姬,但薇安只是看也不看就丢掉,她骨子里一直有一股我难以描述的倔强,如同对音乐的控制欲那般强烈,我极害怕她会走火入魔。
六月结束以后,我以几分之差录到了一个我并不想去的学校,而薇安成功地被一家国外的唱片公司签走。
东琪,当你悲伤的时候就听摇滚乐吧,那样子你的眼泪不容易掉下来,而我不喜欢你哭的样子。
分别的那天,薇安留给我的信里只有一句话,不像祝福的不痛不痒的话,而我竟然连她登机前一秒的回首都没有赶上。
可能,我也如同薇安,是那个讨厌离别的人吧。
后来的我继续大学的生活,中间喜欢过一个叫Ivan的男孩子,但只是喜欢过。他曾经让我有Villain的幻觉,但我知道那是不真实的,我同样知道我还放不下Villain。
再拿起古筝时已是覆满尘霜,我多想告诉薇安我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梦想,在那些平静的夜晚,伴随我入眠的一直是这些年弹过的曲调,再演奏亦只是一错手的时光。
意料之中的是,薇安在国外混的大红大紫。只是每次看到她的演奏,深锁的眉间凝聚了太多的尘埃,她一刻也没有停止过那种与乐符追逐碰撞的欲望,对音乐的控制愈强,她的灵魂就愈敏感,直到我看见她的眼里不再有13岁的明亮光泽,代之以大片大片华丽的空白。
薇安已经彻底地走出了她的13岁,而我再也找不到能与她对话的时空。
毕业之后,我成了一个民族乐团的导师,偶然的一次机会,跟团去巴黎演出,恰好赶上了薇安的出道五周年巡演,同样是巴黎站。对这场阔别重逢,我幻想了无数次,真正到来的时候,却是如此让人猝不及防。
If I should see you, after long year, how should I greet, with tears? With silence?
拜伦总是给人诗句却不给人答案,可我知道这个问题我想给的却不仅仅是薇安。
东琪,这些年你过得好么。
金黄色的卷发,黑色LV的包,风衣和长靴,白色Chanel的围巾和帽子。我走过去想抱着薇安的手忽然放了下来,这些年逝去的时间,陌生了你还是陌生了彼此。
薇安,我很好。
她握住我即将耷拉下去的手,像五年前在公寓一样紧紧地把我抱住,尽管隔了这么多年,她的温度还是那么清晰。
东琪,周六晚上在Stade de Paris-Bercy的演唱会,我希望你会来。
我在她的肩上轻轻点头。薇安,你已经成为玫瑰了,带刺而绚烂,可我只想在夜里寂寞地开。
走出Le Pre Lenotre,我还是一脸的恍惚,分不清梦境与现实的差别。被时间和空间阻断的这些年,我们都不知道彼此发生了什么,只是&我很好&,只是都还好。我多想问候你,以眼泪,可到头来却还是沉默。
我的乐团在周五就结束演出回国了,可我还在这里被牵绊。巴黎的街道很干净,偶尔有热情的法国人走过来用不太流利的英语跟我交谈,知道我喜欢轻音乐便指着对面的海报告诉我&&&This pianist is from China, he&s perfect.&
His name is Villain.
Villain,这个名字如此熟悉,魏林荌,他竟然还在这里,是法国的Romantic牵绊了他,还是那句诺言。
第二个住在Stade de Paris-Bercy街道的晚上,我套上一件单薄的毛衣出门,离薇安的演唱会还有三个小时,我像一头孤独的小鹿,独自在巴黎的繁华街头漫步。低头走路大概是从Villain去澳大利亚后养成的习惯,我的眼睛里似乎很久没看过远方了。
这个不好的习惯终于让我撞到人了。
清瘦的,白皙的脸颊,我似乎看到Villain在朝我微笑,第一次近距离看清楚这个轮廓,却仍丝毫不让我怀疑他的真实身份。
东琪,我说过我会一直在巴黎等你,一直等到你为止。
我的眼泪开始往下掉,Villain始终像一个不那么真实的梦,活跃在记忆和现实的水天之间。
他不再说话,直到他的头低到足够让他的嘴巴碰到我,他说他想吻我。我没有反抗地闭上眼睛,两片冰凉嘴唇碰在一起,我的心莫名地抽搐了一下,下意识地抱紧了Villain的头,而他把我的腰搂进他深不可测的灰色风衣里。
我们的拥吻长达半个小时,最后我却一把推开Villain,狠狠地给了他左脸一巴掌,这是他欠我和薇安的。转过身我开始跑进巴黎暮秋的风里,有一刹那觉得无比自由,我们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不是么,可是心怎会骤然好痛。
就在穿过街道的时候,我被前方一阵刺眼的光线以突如其来的姿势扰乱了视听,如同13岁时薇安用放大镜灼伤过我的灯光,强烈而明亮。接着我的身体被身后一双手推出了两米以外,头重重地砸在坚硬的地面上,身体的某个部位有一道缝,正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
模糊的视线里我看见Villain那件灰色的风衣,和,上面的很多血。
醒来后我的头一阵眩晕,惺忪中看见满世界的白色。薇安就坐在我身边,她的眼睛里正溢出无边无际的忧伤,流进我的眼眶里。
东琪,我昨天看到Villain和你在街头&
薇安她触及了我的敏感词汇,破碎的记忆遂翻腾而来,Villain在街头吻我,然后我扇了他耳光,然后我跑向街道,然后&是Villain那件灰色的风衣,和很多血。
Villain呢?他在哪?
东琪,对不起&我昨晚很难受,飞车不小心撞到了V&
Villain在哪?告诉我!!Villain在哪!
生平第一次,我冲着薇安咆哮,像一头暴怒的狮子。
我的心脏顿时被这个突如其来的词压得喘不过气来,木然拔掉左手的针头,从白色的床垫上翻身倒地,连滚带爬地冲出了监护室,急诊室里被白色被子覆盖的手术车恰好推离我的方向,我嘶哑着喉咙叫他们停下,无力地掀开盖头的被褥,看到Villain惨白色脸的霎那,我连呼吸都是被动的。
魏林荌,他真的是魏林荌,魏林荌死了。
我声嘶力竭地瘫倒在地上,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药水味,它们渗进我的眼泪里,变成无从稀释的苦涩。
薇安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
&&&&&& 东琪&
&&&&&& 滚。
&&&&&& 往后的一个月我沉浸在失去Villain的巨大悲痛中,真的再也没有见到薇安,而她也因为Villain的车祸被演艺界封杀了。我在白色的墙壁白色的窗帘白色的护士的陪伴下,想不起他们的模样,魏林荌和薇安,他们真的离我而去了。
&&&&&& 今年的秋天,巴黎的树落光了叶子,赤裸地站在风中,像是要等待一个漫长冬天的审判。Villain的碑前放了很多束雏菊,我却买了大把红色的玫瑰,魏林荌,我把这束花还给你,我们就再也不相欠了。
&&&&&& 至于薇安,我还记得她问我什么时候会想起她,我说当我快要忘记她的时候。其实我何曾忘记,即便她决绝地跟我说&道不同不相为谋&,即便她夺走了我爱情里唯一爱过的人,即便她的光芒永远盖过我,可是我心里的恨,是她从不曾触及的角落。
&&&&&& 生命的领域里我们都曾爱很多人,我们都曾被很多人伤害,但是有一个,无论彼此伤害过多少次,回忆都不会将其埋葬到没有爱和原谅的漆黑地域。
&&&&&& 康复后我带着我的琴去流浪,安静地绽放我的平淡,当听到薇安自杀的消息时,我正在巴黎的街头弹唱,而我的弦在曲终时折断。
&&&&&& 他们说薇安从二十七层的楼上跳下来的时候,血从嘴里冒出来,地上像是开了成片成片的玫瑰。
薇安我只想在夜里静静地开,但你的光芒一直在刺痛我。
也许是从那一天开始,巴黎街头忽然少了一个卖艺的女人,忽然多了一把弹断的琴。&
薇安,我在听OBITUARY的音乐,为什么眼泪还是会流下来。
那些年,有关爱情。
其实没有什么,因相爱而在一起,因相厌而分离。欢喜的人继续欢喜,悲伤到一定境界无需谁知道。我们都在行走,走过了还能再遇见。红尘的末梢,走过了生死,也都不过是过客。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我姐姐坚持声称,没有不合适的爱情,只有不坚持的爱情。
&&& 她是个理工女,长相清丽,性格外向,在外企做行政管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从企业的大boss到门口五十好几的保安大叔都认得她每天的早安和妆容精致的笑靥,可谓是为人处事36计的活体APP。
&&& 五年前的冬天,我姐从厦门回来陪我堕落在各处小肥羊火锅海底捞中,难得地和工作上几个朋友装小资去了趟咖啡屋,莫扎特的钢琴曲酝酿着,咖啡豆的烘焙香飘散着,我姐对我的直系上司,Z先生,一见钟情了。
&&& 我是从来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的,认为我姐是肥腻的涮羊肉吃多了,猛地见着一盘新鲜的小青瓜就走不动路。我姐彼时忙着从我手机通讯录里找z先生的联系方式,趁着微信登陆的那一小会儿,她偷瞄z先生的小眼神半点也没落回我身上,压低了声音说,&一见钟情,看的就是脸。&
&&& 我完败,在我姐两顿小肥羊的诱惑下强摆笑脸相邀z先生下次咖啡屋再见。
&&& 不得不说一下z先生。知名大学中文系毕业,性格内向,爱好是永乐大典和康熙大典,持有我市各大图书馆的vip贵宾卡。
&&& 总结一下就是两人除了在性别男爱好女和性别女爱好男这一块特别般配之外,压根儿没什么交流可能。要知道就连一本唐诗三百首,都是被我姐拿来当催眠读物的。
&&& 我姐懒得理我对她前途堪忧的碎碎念,淡定地抹上玫瑰红的小唇膏,左手拎上包包右手拎上我,去赴我前次说好的的咖啡屋之约了。
&&& 我绞尽脑汁地和上司大人聊选题聊文章聊公事,终于顶不住的时候,我姐去洗手间补了个妆回来,和我的灰头土脸形成鲜明对比,容光焕发地开启了她的聊天长项,把话题从死气沉沉的公事公谈拐到了生活趣事。
&&& 我在心里给我姐默默地点上身份证号个赞。康熙大典聊不来,生活总是要过的吧?大学生活总是可以追忆的吧?再没了还能吐槽吐槽我,毕竟我是两人的交集点嘛。而z先生虽说性格内向,但并不是寡言少语,并且他家教良好,有话必回,这么一来二去,他们俩笑逐颜开相谈甚欢,我默默地吃掉了三人份的慕斯蛋糕&&
&&& 这次过后,姐姐和上司大人的私下交流就不再需要我牵线搭桥了。我姐以&关心着你的下属也就是我妹妹的普通女孩子&的身份占据情理制高点,名正言顺地成为z先生最近联系人中的常客。
&&& 我姐回到了厦门工作,分隔两地之下,她在非工作时间继续发消息给z先生,每天固定的早安和晚安,其他内容则是随意,有时候聊聊工作,有时候说说笑话。她会偶尔寄去一些有意义又不贵的小礼物给z先生,z先生提出要回礼给她的时候,她就是一句话&我回去的时候你请我吃饭&。合情合理,z先生严肃正经的脑子里想不到猫腻,于是表示认同。久而久之,这就成了习惯。
&&& 除此之外,我姐三申五令要求我在和上司大人的正常工作交流中,必须时不时地提到她,以增加她在Z先生心中的存在感。
&&& 每逢节假日的时候姐姐回来,和z先生吃饭看电影,或者爬山去钓鱼。他们从陌生人逐渐成了相熟的朋友,当然,距离我姐期待的恋爱模式还有好长一段路。
&&& 很多时候我都觉得我姐长情的很,从她对z先生一见钟情的那天起至今,已经快要五年。
期间她从披肩中长发到长发及腰,到染了浪漫浅棕,烫了梨花卷。
&&& 她不觉得这段在外人看来是苦恋的爱情让她痛苦,她没有颓废过,没有抱怨过z先生不知她的心意,她的生活依然工作娱乐两不误,时不时调侃我,偶尔和我打电话时装小女生的声音卖个萌,说z先生肿么还不到我碗里来。
&&& 好的爱情让生活充满阳光。
&&& 坏的爱情才让人颓靡不振。
&&& 后来我从同事口中知道,z先生在我姐喜欢他的时候,是一直有暗恋的人的。但是这些年来,z先生没有去告白,而是渐渐和那个女生疏远了。
&&& 该说结局了。
&&& 去年,z先生自愿调去了厦门的分公司工作。
&&& 我姐兴高采烈地帮他租了和她自己一个小区的房子,从此开始每天一起上下班的生活。
&&& 今年五月份的时候,我收到了我姐发来的一张照片。她和z先生在鼓浪屿的一家露天咖啡屋的合照。我姐靠在z先生的肩头笑得明媚,z先生搂着她,非常配合地对着镜头露出一口大白牙。背景人来人往,但他们的爱情已经尘埃落定。
&&& 现在我姐已经成功升级为不秀恩爱会死星人,时常甜蜜地发消息给我说她和z先生在图书馆约会,z先生在看永乐大典第三卷,她在看钱多多嫁人记。看累了她往桌上一趴睡着了,z先生会小心翼翼地给她披上薄外衣,再站起来去调整空调的风向。
&&& 你猜对了,她丫的就是装睡。&
&&& 顺便,z先生又拿到了厦门所有图书馆的vip贵宾卡。
嘿,你会记得我多久?一年,一天,还是一刹那?我要等你多久?一辈子够不够?——年轻的时候很喜欢问你,后来我懂了,鱼的记忆只有7秒,你的记忆大概也只有7秒吧。
最后一个夏天
对于很多人来说,也许这是一个离散de夏。毕业季,意味着你终将告别那些为文字、为梦想孤灯执掌的夜晚,或许还有那些日思夜想的人,直到后来你会发现,很多你以为永远不忘的事物就在你念念不忘的罅隙里,被遗忘了。
夏至已至,却未知
夏至已至,却未知
文/云淡风轻
太阳把自己一下子拔高了很多,原本可以慢慢感受的初夏,或许会匆匆几步,然后在过了梅雨季节,一天比一天热吧。
刚开始还以为自己会写一部关于夏至未至的题材,就像郭敬明的那样么?不知道,也不会去刻意写那样的故事。我的夏至,已至,却又如此未知。
梦里的人,摘了一朵大大的广玉兰,香气弥散,包裹了夏夜的朦胧,新栽种的稻田,绿油油的苗子,稀稀拉拉,却已经渐渐活了过来,青蛙四处寻觅的呱呱呱,蝌蚪,似乎听不见它的呼唤吧,也好像今年没有在池塘边的柳树下看见它们。
邻居家的老太太,摘了院中的桃子,分不清是雨花露还是一点红,清脆爽口,童年的味道,是从心底升起的感动和孤寂,夹杂着一丝落寞。和街上卖的桃子味道不一样,这是最真的味道。也会记得桃园里烂桃子招来的苍蝇,嘤嘤嗡嗡,会让人不自在,也会让现在没有的,如此挂念和眷恋。
夏至,老人说是要吃西瓜的,因为它是寒凉的,也许今天吃一瓣西瓜,这个夏天就不会那么炎热了吧。想想会发笑,但又和童年的言词如此接近和美丽。那个时候,会跟着爷爷半夜在西瓜地里追赶刺猬,如今,或许有人连刺猬是什么样子的,都不记得或是知晓了吧。倒是还如此喜欢去摘西瓜,就同小时候那样,虽然不是跟着爷爷,约上三两个好友,在农场的瓜园,依旧可以感受和怀旧。
清早的时候,淅淅沥沥下着小雨,莫子打电话来的时候,他说在南京,他的行踪已经似乎和童年我知晓的不一样了。当然,他已经和我一样,不再是路痴了。
醒来,依着窗边的木栏杆,看雨珠打落在玻璃上的样子,重叠了水渍,水珠积聚着又落下,划了好些不是垂直的线,重复了无数遍,直到看不清窗外的样子。
兔子昨天要我陪他去采购礼品,早上九点半打他电话,都关机了,音讯全无,倒是把计划好的都打乱了,重新排了日程,中午,想着吃些什么,但什么也吃不下,翻了几页书,写了几行字,打发了无聊的周六上午。
到底是入梅的缘故,雨似乎下着不停歇了,也不觉得热,凉爽的气候,如果一直停滞在这里该有多好。只是夏天来了,热了两个多月,今年也就再也不会那么热了吧,然后就会感受一番刺骨的冷,周而复始。只是,现在才开始热,而我还没有透彻地感受那番燥热。
夏至已至,却未知。
还记得某年的夏至,我看着谁家金银花从围墙上垂挂着的样子。摘了几朵,夹在书里,干了,黄了,也找不见了。
我们在路上,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 & &&&&&&&情记故乡
&&&&&&&&&& 文/余愁
●说一条路
&&& 沉重的脚步跨过岁月长河的忧伤,梦里暂存的历历往事流淌。踏出故乡已经好多年了,要仅从一条老路怀念起来似乎显得过于单调,然故乡的老路却真蔓嵌着我无数的记忆。
&&& 绵延的山脉间,一条扭扭捏捏的弯路把村庄千百年来的辛酸和苦涩延至另一处同样饱经煎熬的村落。踏着羊肠细道,我的祖先用自己独特的方式与自然进行着对话,他们走遍了大山的每一处角落,却未曾走出那条通往世外的山路,到头来只是沉睡而去,化作土堆守候在大山的路旁。
&& &年轮增大着脚步的尺寸,稚嫩的灵魂伴随着一条路成长,然后各自去承载出生所赋予的命运。路老了,姑且我们就称它为老路,老路一生的艰辛,它未曾有过半点的埋怨,直到告别故乡的那天,我也没能看清它被岁月所禁锢的沧桑。
&&& 一条路走的时间长了,人自然会老去。老去或是安宁,或是平静,然而总有一天我相信我们的魂会回望曾经走过的道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加坚定的去走剩下的路。
&&& 于是,我们便在自己的心田里开辟了一条通往现实和幻想之间的路。怀念那些弥足珍贵的过往,在路上,我们跌跌撞撞的从童真走向哀暮,又从现实回到了童话。
&& &一条路的命运是孤独的,孤独的像一个从家乡的山路漂泊而出的旅人。在虚实中变换角色,人生这条路,到底该走多远才能完成它的使命?
&&& 故乡的路伴四季迭更无声无息,我的足迹延至山外的远方,没有尽头。走出故乡,我的脚步再也无法频繁地向山村的老路靠近,城市的黑马路上,我失去了一位亲人。
●怀念一轮圆月
&&& 月,从柳梢升起。
&&& 一轮圆月,把老村庄和月下行走的人紧紧融合在一起。虫鸣在耳畔弥漫,夜,静静地,静静地,低分贝的鼾声穿出土墙,山脉陶醉在涌动的歌谣里。
&&& 月光澄澈,洗涤着村庄,微风擦过心坎,试图将白日里的心事说给夜晚去听。等待,等待一个人在这儿相遇,去邂逅一段纯洁的恋情。
&&& 夜,泻下水灵灵的芬芳。
&&& 我不敢离去,离去,生怕错过那双月下的深眸。
&&& 你含笑而来,我们牵手去看田间的新月。多么美好的夜色,你依偎在我温暖的怀里,嘴唇颤抖着,把心跳吻合在我潮湿的嘴角。
&&& 许下甜蜜的心愿,你说我们的誓言只有月知道。我抬手遮住你的双眼,遮住光线,把时间停留下来,你就能一辈子躺在我的怀里,无伤无泪,无夜无息。
&&& 选择在这片月光里与你相爱,将最美的心情植入故乡的沃土,真挚的双手下誓言跳动成诗句,有月光为你朗诵我的炽热。
&&& 月光下,潮晕泛起,你是一朵含羞的娇荷&&
&&& 轻抚,轻抚一角明媚的幸福,爱你,连同那轮皎洁的圆月。
●一段旧时光
&&& 挑一段时光旋撵成线,针织漂浮在记忆湖面的衣衫。
&&& 舔舐日子,伤痛与欣慰填满了落在沙滩上的每一个脚印。广袤的大海上,等待船只带来黎明的喜讯,未能抓住海鸥飞走时的最后一滴时光,落寞,仅使留下天空一朵洁白的云彩。无法就此驻足,顺着海岸奔跑,海浪溅起,大海在无限的远方奏起激荡的韵律,一浪一浪飘来,送进了灵魂的深处。
&&& 捡起一段旧时光,无论白昼还是暗夜都告诉自己曾经的那个故事已深深地刻在心中。
&&& 铭记,让时光留住一段时光。打开泛黄的书页,唤起一个熟悉的感叹号!
小小de,星辰
我们活在浩瀚的宇宙里,漫天漂浮的宇宙尘埃和星河光尘,我们是比这些还要渺小的存在。你并不知道生活在什么时候突然改变方向,陷入墨水一般浓稠的黑暗里去。你被失望拖进深渊,你被疾病拉近坟墓,你被挫折践踏的体无完肤,你被嘲笑、被讽刺、被讨厌、被怨恨、被放弃。但是我们却总在内心里保留着希望保留着不甘心放弃跳动的心。我们依然在大大的绝望里小小的努力着。这种不想放弃的心情,它们变成无边黑暗的小小星辰。我们都是小小的星辰。
有人知道知了在被扯成两节后,依旧是活的吗?
苓春知道。
在她小时候第一次用粘着草屑与泥巴的手扯断一只知了的时候,她便发现了这个秘密。
从肚子中间被分开的知了,只有上半身还受自己的控制。细小的竹节状的腿慢吞吞的挥舞着,要是翅膀还在,偶尔也会呼应几下。苓春不知道它会不会痛,因为它一直在叫,在树上时叫,在天上时叫,在还没有死去时叫。好像它本就是这样,是这样远离活着,又不相信会死去。
苓春的本意不是想要看这种挣扎,她是不懂的。她只是想给自己捉到的螳螂喂食。
她不了解螳螂吃什么,但是苓春觉得它应该是吃虫子的。而正好知了在六月底又很容易在林子间被捉到,芒种螳螂生,夏至知了鸣,它们本就该如此相遇。
知了软嫩软嫩的肉此刻就暴漏在空气里,螳螂在猎取它时,把整个头都伸了进去。这个时候螳螂是有些像人的,它的两只刀臂此刻便是两只握力强大的手,紧紧地攥着知了灰突突的外壳。三角形的脑袋钻呀钻呀,深深的埋在了白花花的肉间,有些像男人的头服帖在女人的胸前。而知了,它仿佛一无所知。
苓春并不知道被分成两节的知了能这样迷惘多久,因为在它耗尽生命前,便会被吃的只剩下躯壳。
这空壳在夏天嘈杂的空气中被吹翻几个跟头,晃眼便不见了。
就这样,苓春养着那只螳螂很长时间。说不清楚为什么,她是怕小朋友看到的,所以便将院子中废弃的沙发扶手处的棉花掏空,将螳螂藏在了那里。
苓春觉得这样万无一失,可是她又太小了,根本不理解,其实哪有什么万无一失。
这只螳螂死的很彻底,并且毫无预兆。
因为苓春忘记了它。
某一天午后,苓春坐在沙发上很开心,她手舞足蹈一下子拍在了扶手上,很自然。当她再掀开皮面时,那只螳螂已经两节了,肚子中也淌出了绿色的汁液,软趴趴的卧在那里。
是会死的呀。
苓春这样想。
她突然犯恶心,螳螂也好,知了也罢,这些被夏天带离的躯壳与残肢,一样的恶心。
2、&&&&&&&&&&&&&&&&&&&&&&&&&&&&&&&&&&&&&&&&&&&&
苓春的小名叫做长生。
但苓春的家里人是大多不叫她长生的。这面城里人还是兴唤大名,他们单念她苓春。苓春,苓春,萧萧瑟瑟,柔柔弱弱。
长生这个名字,只有起它的姥姥一直在叫。
长生呀,长生。
姥姥粗粗哑哑的嗓音,一直在吱嘎作响的老房子里荡呀荡,在长生的心头晃呀晃。
长生出生那年,母亲是还很年轻的,即便是过了晚婚晚育的年龄,但那时候要孩子还是算早。会怀长生很大的一个缘由是姥姥一直吵着要抱外孙子,说是母亲生了以后,她可以把孩子接到乡下带几年。夫妻俩便也想了,这孩子早晚也是会要的,何况孩子奶奶还没退休,有娘家给带还是好的,所以这样便有了长生。
长生的妈肯定是要在城里将长生生下来的,所以在她到了预产期时姥姥便坐车来了城里。姥姥所在的乡下是离长生所在的城市很远很远的地方,即便是她长大后,也是每年难得会去一趟。
姥姥一离开,姥爷便要自己留在乡下的平房里,照顾一头猪、两只鸡、一片小菜园还有那马上就要插秧的几亩稻田。姥爷是个勤快人,姥姥临走前,他还在园子里割了新下来个把新鲜蔬菜,嘱咐姥姥一定带到。
离别的那天早晨,姥爷站在村口,看着姥姥上了那辆破公汽,看着那辆破公汽扬起漫天的尘土,看着那漫天的尘土缓缓坠落,他便笑了。
然而从那以后,姥姥一个人,很少笑了。
在姥姥到了城里的第三天,乡里来了电话。
电话是长生的妈接的,姥姥在床上给长生做尿戒子,腾不出手来。长生妈托着长生,回了话,那便是长生第一次与乡下的联系。落了电话,长生妈一下子坐在了地上。她肚子疼,便哭出声来,用尽全力,她向握着她的手的长生姥姥吐了句话出来。她说,爸没了。
电话里说姥爷是趴在田里咽得气。那两天撒秧子,天又热,姥爷不知怎么的便摔倒了,脸栽进了稀泥里,就这样没再爬起来。
长生的妈被推进了产房。六月初,哗啦啦的北方下起了大雨,一连就是三天。直到那雨停了,长生才从母亲的肚子里折腾出来。
这雨一来,庄稼成了,姥爷走了,姥姥回去了,长生来了。
自打长生出生,姥姥的身体就病了。她是病倒在了返乡的长途汽车上。那个时候,姥姥已经顾不上长生了,她就是想回家。但是当她病稍好些,可以下床的时候,姥爷已经被大姨他们送走了。
在姥姥将家里那几亩地包给个同村的小辈后,她开始专心的靠在炕头,盯着房前面的小院。地里的菜苗瓜娃都涝死了,她也不让孩子帮衬着收拾,就一直看着那块烂地,看卷曲的叶子化为污泥,看泡发的的种子浮出地表,看不知道是啥的新生苗子从烂地里挣扎出来,零星的在院子里疯长。看呀看呀,好像姥爷还在那里等着她,和那天、那月、那年一样。
如此这样,长生便是在城里长大的了。小时候她也被带去过乡下,只是那时候她也不记事,都是后来在老相册里翻到过几张那时候的照片,才知道。
照片上小老太太大多时候都是眯缝着眼,靠在炕里头的木头窗前面。那窗户是支开的,外面便是院子了,荒凉凉的爬着些苗苗,长生被放在姥姥盘坐着的腿间,两只手捧着立在炕头的姥爷的照片。
这些长生都不记得,但是偶尔恍惚间,她会感到有人轻轻的拍着她的后背,嘴里念叨着,
&长生呀,长生。&
长生便是那时姥姥给苓春的小名。
苓春的姥姥是个乡下女人。
他们那里是种稻子的,一种就是好几代。
姥姥一直是活在绿油油的秧子和金灿灿的稻穗里的,而这样的女人,有着故事。
姥姥常做一个梦:刚刚插下秧子的田里飞着无数的蜻蜓,它们碰呀撞呀疼呀,一切是动的,却又是静的。姥姥在田里奔跑,一直是十来岁的模样,她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跑过了春秋,因为即便是斗转星移,那些蜻蜓还在。有可能她是跑过了整整一年,一年又一年,直到梦中的女孩醒来,直到醒来她长满皱纹。
故事发生在姥姥梦中的那个年纪,那时候姥姥还是个孩子,她还没有拥有李家村那座平房,那一头猪、两只鸡、一片小菜园还有那几亩伤心的稻田地。
那时孩子喜欢骑在父亲的肩头到田地里捉蜻蜓,她轻捻着蜻蜓的翅膀,将它们放到自家的窗户上,每一天每一天都是这样。
晚上孩子躺在炕上,就直愣愣的盯着这些在黑暗中模模糊糊的身影,直到入眠。
满足,那些蜻蜓像是缀在她童话里的星星,孩子觉得一切都很美好。
然而几觉醒来,一切就都变了样子。
稀稀落落的,那些星星陆续的掉了下来。
它们开始死去了。
直到窗台沿上铺满了仰躺着的蜻蜓,孩子好像开始明白了什么。她不许母亲收捡这些尸体,她看着它们布满灰尘,变得干瘪枯瘦,看着它们在空气的波动间颤抖。
孩子将这些夏天的离去困在了童年的稻田间,纪念。
芒收稻种,芒种对乡下人来说是个重要的节气。当麦子在地里等待收割,早稻则在拔节孕穗晚稻陆续植根。
万物轮回,万物生长。
同样,芒种对苓春来说也很重要。
因为每隔几年,芒种前后,苓春便会回一趟姥姥家。在那个忙忙碌碌的时节,去姥爷的坟头拜上一拜。
姥爷的坟头就在离家不远处的山脚下,苓春去过那几次,没有什么感触。除了几张老照片,苓春对姥爷没有其他印象。而那照片拍的也很晚了,上面的姥爷脸上刻着皱纹与沧桑,但苓春从没有机会去用手去摸一摸,她甚至没有机会在那本该陪伴她度过童年的臂膀间玩耍。十几年前那一天,她和姥爷都永远的错过很多。
每每在姥爷坟前,苓春都感到了些什么,但那不是悲伤。
这一年芒种,苓春15岁。
那次回去是父亲开的车。从高速下到乡道,车开的便慢了,景色便也变了。
插满了秧子的,插了一半的,还没来得及插的稻田从蜿蜒的乡道边四散开去,绿油油的,永远也收不回来。地里低飞着些许蜻蜓,碰呀撞呀疼呀,不愿散去。道两旁栽种的两排柳树上不光垂着一些快要老去的枝条,还挂着总也飞不远的知了,咿呀作响。
这种风景苓春大概看了1个来小时,厌了也倦了。
但是她倒没想到在一段沉降路的拐角会看到那样一副光景。
那四周围着好多人,一开始苓春还以为那是老家乡下怎样的一个景点,就像科尔沁草原上孝庄未出嫁时的故居一样,影影绰绰的就在某个地方,于是她便央着父亲停车下去看看。
那并不是苓春第一次看到尸体。她看过死去的知了,死去的蜻蜓,死去的夏天,还有其他,很多很多的死亡。
但这是她第一次看见死人。
地里杵着辆变了形的摩托车,那男人趴在车边上,脸埋在稀泥里早就不再喘气。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他的身体有些部位肿了起来,乌青乌青的,渗着血。大腿和胳膊也极不规整的扭曲着。这是一种很遗憾的逝去,有些丑陋。
苓春站在那里,没有叫,也没有感到害怕,她只是不舒服了,一个劲的催促着父亲继续上路。
当车驶过人群,苓春感到了些什么,但她努力告诉自己,那不是悲伤。
车子驶到村口,苓春看到了姥姥。姥姥驼着背,看着由远及近的小轿车,看着小轿车扬起漫天的尘土,看着漫天的尘土缓缓坠落,姥姥笑了。
苓春突然怕了,她叫了一声,从车上跑下来,扑到了姥姥怀里。
姥姥拍着她说:&长生呀。&
苓春点点头说:&哎。&
乡下的晚上很黑,苓春早早便躺下了。
黑暗里传来了哭泣声,也不知是旁边家的主人打了老婆,还是今天看到的那男人家在守灵。那哭声不大,可能是因为有些远,但是很挠人。它在漆黑一片的村子里横冲直撞,闯到了苓春的梦里来。
梦里,苓春握着姥爷的相片, 盘坐在老房子的炕头。有一只蜻蜓静落在窗上,一动不动,苓春便也盯着它也一动不动。恍惚间从远处传来的哭声惊了它,它抖了抖,飞了起来。苓春忙放下照片去追,她跑过夏天刺耳的蝉鸣,跑过在树下享受美食的螳螂,跑过姥爷摆了贡品的坟头,跑过稻田,跑过蜻蜓,跑过一年又一年,直到她醒来。
苓春忽的一下子掀开了被,月亮透过平房的小窗户将微弱的光洒在炕上,即便是小小一块,此刻也烘的苓春暖暖的。
不由自主的,她缓缓的跪在了那束光里。
&咚&她磕了第一个头。
&咚&她磕了第二个头。
&咚&她又磕了第三个头。
黑暗中她听到姥姥唤她的声音&长生呀&。
她回道&哎。&
【征稿】杂味第十六期:旅行
本期主题:旅行
旅行,指从某地通过开车或骑自行车等方法到达另一地点,欣赏沿路人文、地理、景色,但是到达终点可能会稍作停留就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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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第一次背起书包偷偷溜出家门,我体会到了离家的无助,也感受到了世界之大,每分每秒都在上演着看似不同却不尽相似的故事。
在旅行之中你是否看到了什么,感受到了什么或者懂得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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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是一出哑剧
文/左岸&&&&&&&气温在十四五度左右,连绵地下着两三天的小雨,这样的春天易于滋生出慵懒的情绪。所以,在这样的深夜时刻,抛开烦人的琐事,静静地想一些事一些人。&&&&&&&昨夜高中的哥们跟我在QQ上聊天,问我是否记得高中邻班的某个女孩,我完全没有印象。哥们后来发来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孩爱笑,还停留在那种大孩子般的可爱样子。哥们说想不到看起来还像个孩子般的姑娘已经是孩子他妈了,一颗好白菜让哪个傻货给拱了,各种心疼与不甘。我说姑娘已经二十七八了,她不嫁人,你没表白,难道你让她傻等着谁吗。哥们沉默了,发来一串句号,我也发了一串句号,然后彼此沉默,然后下线。。。。。&&&&&&&&也许每个男孩心中都藏着一个"沈佳宜",当时来不及,以后没机会,错过了便错过了。&&&&&&&&爱情在青春懵懂时最纯真最珍贵。那个时候还不会考虑世俗的因素,也许只是她对他笑了一下,他帮了她一次,互生好感,暗藏欢喜。&&&&&&&&有一次,大学文学编辑部的老师问我为什么写诗歌这种体裁,当时我回答说写小说是编瞎话还耗时间,写散文需要平和的心态不适合我,写一些长短句暗藏深意挺有意思的。那个女老师听完一脸无语的表情。其实,真实的原因是我的&沈佳宜&喜欢写诗歌,爱屋及乌的缘故。&&&&&&&我的&沈佳宜&同学并不姓沈,姑且称她赵姑娘吧。赵姑娘长相甜美,温和善良,至少在我心中完美无缺。&&&&&&&我与赵姑娘是高一同学,有段时间她坐在我的前排,我很是喜欢她那头顺直的长发。长发在我课桌的书本上扫来扫去,连那些书本都沾染了洗发露的味道。&&&&&&&&高一的语文老师是位刚毕业工作没两年的文艺男青年,由于入世未深,对这个社会和世界还保持着&愤青&的姿态,经常自诩&愤怒青年&。这位老师姓陆,偏爱海子和顾城,每每上课与我们侃大山的时候,说到现代诗歌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感觉生不逢时,最美好最纯真的时代已经死去。&&&&&&&我只记得陆老师的一首短诗&深夜犬吠/他们在争吵/对那个看不顺眼的过路人/咬还是不咬&,这首诗是他跟我们聊他写的诗,讲到动情处,在教室后面的墙报上奋笔疾书留了下来。&&&&&&&赵姑娘借来了陆老师写的诗集,几本厚厚的硬面笔记本。当时绝大多数的同学对此不屑一顾,我也是很不以为然,除了几个犯花痴的女同学一脸崇拜。&&&&&&&&高二分文理班后,还没怎么混熟的高一同学就已经七零八落了。那时,分完文理班后就快节奏地进入冲刺高考模式。学习任务繁重,做不完的作业与试卷,课余时间减少,课间休息除了出恭都很少有在外面玩的同学,当然不包括个别的活跃分子。高一同班的同学刚开始遇到还能聊上两句,渐渐地变成点头打招呼,异性同学更是形同陌路,除非对方是帅哥美女多瞟上两眼,解解馋。&&&&&&&&&&我的赵姑娘课间休息总能从我眼前经过,因为我坐在靠窗的位子。路上遇到她,总能聊上两句,我习惯将她逗乐,我喜欢她笑的样子,她笑声也很动听。至今依然记得她在我视线里远走长发飘飘的样子。&&&&&&&&&&后来学校语文工作小组不甘寂寞,办了一个文学天地的期刊。有一次期刊上刊登了我在试卷上的作文,哥儿们觉得我为他们挣了面子,我自己也很高兴,老师特意给了我那期的期刊。我翻了翻期刊,赫然发现有赵姑娘的诗歌还有她的小专访。我已经记不清我的那篇作文,也记不清赵姑娘的诗歌了,只是感觉我被什么异样击中了。从此,我对赵姑娘心生爱慕。。。。&&&&&&&高中,绝大数的人都经历过那样特殊的时期。高三,班主任对于男同学女同学之间友谊的升华是彻底的杜绝,不惜一切代价扼杀在萌芽状态,可爱可亲的老卢,我们的班主任,甚至使用了连坐政策,更别说每次班会上的耳提面命。可是,爱情跟学业有个毛关系,越是禁止,越是勾起好奇心。&&&&&&&&盖子,我们的班长兼班花,和我的哥儿们阿宏在课后嬉戏打闹,结果被风言风语地传到老卢的耳朵里。老卢分别找过他俩谈话后,两人便沉默了,都不大讲话,刻意回避,直至学期结束。国人见不得人好的陋习,破坏力之大让我不寒而栗。&&&&&&&&所以,我对赵姑娘的喜欢,我一直藏在心里,从未对人提起,甚至是死党。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个我懂。加上我那时只是个学民,既不是学霸让老师特别关心,也不是学渣让老师特别关照,于是就一直风平浪静。&&&&&&&&对一个人的喜欢,沉淀了久了,自然有所表现。赵姑娘喜欢写诗,我也开始练习写一些长短句。赵姑娘喜欢读诗,我也开始了解海子和顾城。那时,我的作文水平直线上升,得到语文老师的点名表扬。其实,那是赵姑娘的功劳。&&&&&&&我想着应该对赵姑娘有所表示,却又不能打扰她的平静。于是,我总能在食堂,小卖部,楼梯口不期相遇,却也不能太频繁,频繁容易露出破绽。我喜欢赵姑娘,喜欢的小心翼翼。&&&&&&&&有一次上晚自修,同桌因为是走读生的原因没来上自修,于是我偷偷地拿出信纸,开始写起我人生的第一次情书。信纸写满三页,诗有原创的有摘录的,然后还改编了一些歌词,凑成了我的第一封情书。写完之后,特有成就感。本来想趁着下晚自修时偷偷地放到她班级的课桌里,可是一连几次都有大神镇守,她们班锁门的都是任课老师(别的班都不锁门),便放弃了这种想法。后来一想,赵姑娘跟我班的一位女同学是表姐妹,于是就把情书偷偷地放到那个女同学的课桌里,封面上写着转交赵姑娘。第二天上早读时,我就一直观察着我班的女同学,看她有没有看到那封情书,既紧张又亢奋。一直到下早读课,我都没有确认她有没有看到那封情书。后来的后来,我也不敢打听,至今不知道赵姑娘有没有收到我的情书。&&&&&&&我想,如果赵姑娘收到我写的情书,除了对内容的幼稚和满腔的激情有所好奇之外,大概能猜到出自何人之手。因为我忘了伪装笔迹(到底我和她一个学年的前后桌)。也许这是我想象中最好的结局。或许,她收到了情书,顺手便扔进了垃圾桶。或许,她根本没有收到。&&&&&&&后来,就临近了高考的模拟考,离高考越来越近了,也就没有再进行什么动作。我也怕扰乱她的心境。高考过后,便再也没有见过赵姑娘。&&&&&&&后来的后来,便没有后来。暗恋是一出哑剧,没有观众,只有我。& & & &写于深夜
记者马尔克斯描绘古巴如天堂--你不了解的马尔克斯!
本文作者:归溢,苏州大学西班牙语系教师,文章所引用的马尔克斯的新闻报道原文,均由本文作者翻译。&
在传奇的一生中,加西亚&马尔克斯拥有过诸多头衔:小说家、记者、剧作家、社会活动家&&其中,他最为钟爱的身份是记者。他曾说过,&即使像狗一样忍辱负重,我也找不到比记者更好的职业&,并自豪地声称:&我自始至终是个记者。&对这一职业的热爱同样体现在1996年他为美洲报业协会的开幕式致辞中:&新闻是一种永远无法满足的激情,只有与现实相遇才能尽情挥洒。&&
早在1949年,年仅22岁的马尔克斯就为哥伦比亚卡塔赫纳省的《宇宙报》撰文。一年后,他在哥伦比亚巴兰基亚的《先驱报》开辟专栏,笔名塞普提姆斯(Septimus)。那时的他已在新闻界崭露头角,小有所成。&
1954年,他回到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为《观察家报》撰写报道和电影评论。一年后,他在该报发表了《一个船难水手的故事》的系列报道,引起轰动,但也给他带来不小的麻烦。因为在报道中,马尔克斯无意中揭露了一项政府丑闻。由于不能继续在哥伦比亚工作,《观察家报》不得不将他派驻巴黎。&
1960年古巴革命胜利后,马尔克斯来到哈瓦那,在古巴政府创建的《拉丁报》工作,并与切&格瓦拉建立了友谊。之后,他担任古巴《拉丁报》驻哥伦比亚办事处负责人。1974年,他和一些左派知识分子及记者创立了《抉择》杂志,该杂志直到1980年才停止发行,并作为哥伦比亚的一份反政府刊物,在该国新闻史上起着里程碑的作用。1994年,他和兄弟哈伊梅&加西亚&马尔克斯等人创办&伊比利亚美洲新新闻基金会&,致力于帮助青年记者,并鼓励探寻发展新闻业的新方式。在后半生,马尔克斯一直担任该基金会会长,直至去世。&
一生中,马尔克斯所写的新闻报道数量巨大,其中相当一部分具有非凡的影响力。但中国读者所接触和了解到的往往仅是他的小说。在此,我们将介绍他最具影响力的几部作品,以飨读者。&
《落难海员的故事》&
马尔克斯早期的很多新闻报道非常鲜明地体现了他将小说的创作手法和新闻报道手段相结合的特点。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那个给他带来麻烦的《落难海员的故事》。虽然这个题目已人尽皆知,但它的真正标题很长,且很好地总结了那个故事:《关于一个因为一场海难在海上不吃不喝漂流了十天,被国家奉为英雄,被选美女王亲吻过并因宣传而变得富有,而随即被政府厌恶,并永久遗忘的人的故事》。&
号,哥伦比亚卡尔达斯号驱逐舰在经过了为期8个月的改装后,船员们被通知:从美国阿拉巴马州的莫比尔港返回哥伦比亚的卡塔赫纳。28日,该船载着走私的货物(洗脸盆、冰箱等等)返航。由于货物超重,又遇上大风,船体倾斜,船员们决定转移到船的左舷来保持船体平衡。但最终没能成功,8名船员落水。韦拉斯科是惟一一个抓住救生艇的人,看着其他同伴在离他不远处一个个淹死,无能为力。在救生艇上,他度过了艰难的10天,饱受饥饿、危险、孤独和灼人的阳光的折磨,但没有放弃生存的希望,最终获救。被救上岸后的经历,和他在海上冒险的经历同样令人不可思议。哥伦比亚独裁者罗哈斯将此次海难归因于加勒比海上的暴风雨,于是韦拉斯科获救后被追捧为全国的英雄。马尔克斯对他进行了很多次详细采访后,无意中揭露出真相:事实上,并不存在所谓的暴风雨,是船员操作上的疏忽导致了这场海难。这样的结局令大众吃惊,也令当局颜面尽失。&
报道关于韦拉斯科10天里所受煎熬的描写非常细致,在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之外,让人们联想到奥德修斯的海上历险经历。同时,报道对于主人公孤独体验的挖掘,让人们联想到马尔克斯作品标志性的&孤独&主题。&
报道以第一人称来撰写,叙述者为韦拉斯科本人。开篇时,叙述记者找到了海员韦拉斯科对他进行采访,由此开始还原整个事件。&
这是一个幸存者被夸大的真实故事,当人们发现真相的时候,幸存者的荣耀和前途被剥夺,而记者也被驱逐出境,这使哥伦比亚全国上下一片哗然。&
马尔克斯成名后,该系列报道集结成书出版,非常畅销。&
从马尔克斯的新闻创作追溯其记者生涯&
马尔克斯 图/新经典文化提供&
《铁幕下的90天》&
《铁幕下的90天》由10篇报道组成,于1959年7月至9月发表在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的《万花筒》杂志上,以&铁幕下的90天&为总标题。之后结集成书出版。&
该系列报道是马尔克斯1959年游历东德、波兰、苏联等国家后所写,他的报道给读者描绘了不为外界所了解的铁幕下的东欧社会主义国家。&
这些报道同样融汇了小说的创作手法。另外,我们会发现,在他轻松、幽默的语言背后,不乏对社会的思考,这也是他的小说所具有的特征。&
其中题为《铁幕是涂着红白油漆的杆子》的报道这样开篇:&
铁幕从不是帷幕,更不是铁的。它不过是个路障,由涂有红白油漆的杆子搭成,和理发店门前的标志没什么两样。在铁幕中待了3个月后,我发觉,把铁幕当成真正的钢铁帷幕实在是毫无意义。但西方世界12年不懈的宣传却能使人们把一整套逻辑系统抛之脑后。在新闻文学24小时的努力下,宣传终于战胜了常识,以至于人们开始相信铁幕的字面解释。&
后面的段落延续这样的风格:&
在铁幕之内,我们3个经历了一场冒险。3人中的第一个是杰奎琳,一个亚裔的法国人,在巴黎某杂志担任平面设计师;第二位是弗朗克,他是个流浪的意大利人,为米兰一些杂志当临时记者,&&第三个就是我了,从护照上就能看出来。事情开始于6月18日上午10点,那时我们一起在法兰克福喝咖啡。弗朗克买了一辆法国车来迎接即将到来的夏日生活,却一直没想好要拿它做什么。于是他提议,&去看看铁幕另一边有什么吧。&那时正处春季,是旅行的绝佳时候。&
这条公路是通往铁幕另一边惟一真正有效的手段。但边境政府十分严格,为此在没有入境签证的情况下,乘一辆法国车开展冒险似乎并非明智之举。哥伦比亚驻法兰克福领事是个谨慎之人。&要小心哪,&他用带着波帕扬地区腔调的西班牙语跟我们说,&诸位想象一下,一切都在俄国人的控制下。&德国人则更加直截了当,他们提醒我们,我们一通过边境线,就会被没收相机、手表和所有的贵重物品;他们还提醒我们带食物和备用汽油,以防汽车抛锚,他们说,如果在边境线至柏林600公里的路途中停下,我们一定会被俄国人的机枪打成蜂窝。这时我们能做的就只有碰运气了。实在不愿意再看一晚德语电影,弗朗克用抛硬币来决定这场行程。是反面。&
&决定了。&他说。&
东西两德被宏伟的高速公路网络划成方块。这些公路由希特勒建成,目的是为了驱动他庞大的战争机器。而后来这些公路成了一柄双刃剑,方便了盟军的对德进攻。现在,公路系统则成为了为和平留下的宝贵遗产。&&
马尔克斯对西德军人、东德士兵的描摹,则让人想起了他在小说中介绍人物时的白描方式:
在8点时,我们走过了西方世界的最后一个村落&&10分钟后,一位德国军人郑重其事地为我们检查了护照,他简直像从关于纳粹的电影中走出来一样,不仅有方下巴和挂满勋章的制服,还操着一口英国口音。之后,他用军人的方式向我们问候&&&
戍守士兵正在边境线上吃饭。其中一个卫兵还是个少年,穿着一身又脏又破的制服。对他而言,那制服大得不合身,靴子和步枪机枪也同样如此。&
将近10点时,灯亮了起来,卫兵让我们靠近路灯来检查护照。这个卫兵似乎不识字,他专注地检查每页护照,神情既精明又茫然。&
另一个卫兵负责给我们引路,他跟先前那个士兵一般年龄,但没带武器。他将我们送到一个窗口前,而在那里另有两个穿制服的少年等着我们。比起严厉,他们的表情更多是惶恐困惑,却没有一点热情的迹象。东方世界的大门居然由一群孱弱少年和半文盲把守,这让我惊讶不已。&
文中对边境领导及相关经历的描述同样有趣:&
这是一个从外表到举止都很粗俗的人,一条脏兮兮的粗布裤子被胡乱塞在一双四十厘米左右的长靴里,一件破旧的粗毛呢外套,外套的口袋早已走形,里面似乎塞满了纸和面包屑。他用德语招呼我们,于是我们明白应该跟着他走。我们在黯淡的星光之下向着废旧的公路走去,穿过铁轨,从火车站后面绕过,通过一个长长的食堂&&里面弥漫着食物的气味,每个小桌上堆着4个椅子&&门边有个挎着冲锋枪的警卫,旁边的桌子上放着马克思主义的书和一些政治宣传手册。&
而关于汽车税事件的记录,也再次让我们体验到马尔克斯式的调侃:&
经过了半小时的夸张的比划和用了5种语言的大喊大叫甚至诅咒之后,我们才发现我们似乎陷入了一个经济的怪圈。汽车税的价格是20东马克,西德银行每一美金可换4个西马克,而同样是一美金,东德银行只兑给两个东马克。但是西马克和东马克的价值又是相等的!现在的情况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用美金付钱,汽车税需要10美金,而如果我们用西马克付钱,只需要缴纳20西马克,也就是仅仅5美金!&
该报道于1975年在哥伦比亚发表,由近二十个短小的报道组成。我们摘录其中部分:&
朋友们,今日的古巴正在赤裸裸地向我们展示一个事实:无论走到哪里,你都看不到失业者,看不到上不起学的儿童,看不到买不起鞋子、支付不起住房和一日三餐的人们,看不到乞丐和文盲。在这里,各个年龄阶段的人们都能享受到不同等级的免费教育,每个人都可以及时地得到免费的医疗救助、药品以及医院提供的各种各样免费的医疗服务,因此,在古巴没有人得疟疾、小儿麻痹症,感染破伤风和天花。同样,在这里,你也看不到妓女、懒惰之人和小偷。这里没有专为私人开放的优惠政策,没有来自政府的震慑和打压,也没有毫无来由的莫名歧视。所有人都可以自由出入公共场合去看一场电影或者欣赏其他的文体节目。每一位公民都可以毫无阻碍地通过抗议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哪怕这些反对声是在质疑古巴的最高领导层。这个事实并非来自道听途说,而是我刚刚从古巴旅行回来的切身体会。在这6周的时间里,强烈的好奇心驱使我对古巴完成了一次全面的旅行,在旅行的过程中,我享受到了足够多的自由,并且对古巴这个国家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我16岁的儿子罗德里戈与我结伴而行,他在旅行中拍了两千张照片,甚至把那些最易被人忽略的细节也给拍下来了。照片中有一个热情的导游,他非常认真且不知疲倦地逐一解答我在旅行中遇到的疑惑。还有一个普通却充满智慧的司机,他对幸福的准确认知让我多次感到惊讶。&
我游遍了整个国家。我同这里的工人、士兵、农民、家庭主妇甚至上学的儿童和政府高官都进行了交谈,并且确信革命的思想已经渗透到了这个国家的各个角落,每个人都是那么心甘情愿地肩负着共同的使命与责任。他们都愿意在菲德尔&卡斯特罗的带领下,忠诚地投身于革命的工作直至成功。毫无疑问,对我而言,这些都非常令我感动,并且对我的一生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很明显,该报道的风格与1950年代的两则报道有了显著区别,没有了50年代报道的调侃意味及文学作品中的惯用手法。在这个报道中,马尔克斯竭尽溢美之词。这样的变化,或许因所写题材是关于古巴这个社会主义国家,而马尔克斯和卡斯特罗的交情决定了他作品风格的选择和倾向。
傻子、鱼与性行为
作者:果旭军,男,1991年生。湖北襄樊人。现任杂味独立杂志小说编辑,中国传媒大学大四学生,新闻专业。短篇小说《我看见那股血在流》发表在《延河》杂志2013年第十期,中篇小说《黑夜里的男孩》,《哭泣的山林》在豆瓣上架。&
傻子、鱼与性意识&原题:鱼&
当赵小四扬起脖子喝干杯中最后一滴酒的时候,满桌子的人都大声喝彩,鼓掌,拍桌子,惹来周围人好奇的目光,在众人灼热的注视下,赵小四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伸出一只手扶着桌子,但立马把手缩了回来,装作去摸自己的肚子。&
"我没醉,我没醉,还能喝呢。"他说。&
众人又笑起来,在这笑声中包含着宽容,也搀和着看笑话时的幸灾乐祸。赵小四是个大傻子,谁都知道,在今天这样快活的日子里为什么不乐一乐呢,从坐上桌子开始,满桌的人几乎给赵小四强灌下一斤白酒。&
"嗯,我好着呢。"赵小四说。&
每当他看到大家满眼都是笑意的时候,他也开心地咧开嘴笑,真心实意地、货真价实地笑,不掺杂一点邪念,就像一个乖巧的孩子在讨得大人欢心后得意地笑一样。&
他打了一个酒嗝,伸手摸了摸自己几近麻木的脸,轻轻拍了拍,感到心满意足,快活极了。
清晨的雨停了之后,地上还是一片泥泞,当赵小四挤开人群来到院子外边的时候,早上刚换的鞋子已经裹满了泥巴。&
"这下你可倒了大霉,"他笑嘻嘻地说,"回去看妈怎么收拾你,你呀,倒了大霉。"如今他感到开心,什么事情都不放在心上。&
早上出来之前,他把全身上下都换了新装,他像个孩子一样喜欢穿得漂漂亮亮,干干净净的。妈骄傲地把他上下打量了一番,觉得心酸,他是去给别人的婚礼帮忙,不是自己的,这样一个体面的孩子,可是什么时候会有自己的婚礼呢?&
"唉,妈,瞧你,"赵小四看到妈哭了起来,顿时慌掉了,连忙上去给她抹眼泪,"我不过是穿了你给我买的新衣服,你要是不准穿,我这就脱下来。"&
他是一个善良的好孩子,妈想,可是这样缺心眼,村子里的人都知道,会有哪个姑娘嫁给他呢?没有,不会有的。&
"得了,得了。"妈说,"你穿着好了,你开心地去玩吧。"&
如今新娘还没到,婚礼并没有什么要帮忙的,所以赵小四在院子边上找了把椅子坐下,向着太阳扬起脸来。雨后的太阳干净,澄澈,就像在清水中洗过的镜子,明朗地照着远山、山脚的田野,空气透明,天空碧蓝。温暖的阳光披在赵小四暖洋洋的身体上,他在椅子上舒服地挪了挪屁股,几乎都快要睡着了。他看到远处山林的上空有只鹰在展翅飞翔,孤单一人,却自由自在,他也感到自由自在,内心平静、满意,感到这一切都是多么好,多么顺从人意。
这时候一声炮响,声乐顿时响了起来,赵小四听到有人在喊,新娘到了。&
新娘穿了一袭白纱裙,提着裙角站在路口,在众人的注视下,脸蛋羞得通红,越发娇嫩可人,众人禁不住发出惊呼。赵小四挤在人群中,终于看到了新娘,睁大了眼睛。一丝一闪而过的慌乱触及到他,不过也只是一闪而过而已,就像鹰从你面前飞过的时候,只会掠过闪电般的一丝阴影一样,赵小四甚至都没注意到这点。&
当有人发现赵小四也挤在人群中的时候,大家都乐了,一个傻子懂得什么呢?&
"嗨,赵小四,你倒是说说,"他们打趣地说,"你站在这里凑什么热闹?"&
赵小四不知道大家这样问是什么意思,不过看到大家都开心地笑着,他也就跟着笑了。于是开心愉悦的氛围更加浓烈了。&
"新娘是不是很漂亮?"人们继续逗他,一个傻子懂得什么是漂亮吗?有关女人,他又知道什么呢?&
既然大家都这样问他,为了让大家满意,赵小四又仔细地把新娘上下打量了一番。这次,那丝慌乱又绕了回来,就像在平静的水面投下一个小石子一样,惊起了一圈圈波纹,赵小四这次真切地看到了那圈波纹,可是他并不理解,这是怎么回事呢?他以前从未体验过,他感到莫名的心慌意乱,在心慌意乱中又生起一丝希望和期待,如同冬天的枯枝被春天的第一阵和风给吹醒了,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
"漂亮。"赵小四哆哆嗦嗦地说。&
"瞧他哆嗦的样子,"人群炸开了,"早上的酒还没醒,不过他已经知道女人漂亮了。"&
这时候婚礼现场管事的出来止住了大家,他说因为路面泥泞,新娘穿着裙子走不过来,需要有人帮忙跟新郎一起把新娘抬到屋子里来,因为新郎早上喝醉了,一个人恐怕搞不定。&
男人们兴奋起来,他们早上都喝得醉醺醺的,如今只想找乐子,一个个都举手报名,摩拳擦掌,但是突然又都安静了下来,放下了手,他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一个更有趣的点子。&
"赵小四,赵小四。"男人们高声喊着,用脚顿着地。&
赵小四笑着,不知死活地答应了。他怎么好意思拒绝大家的请求呢?同时,某种莫名其妙的感觉的苏醒了,他感到害怕,但又想去。&
赵小四扶着新郎,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新娘面前。新娘脸上的彩霞越发红艳了,她朝新郎投去埋怨的一瞥,但当看到来人是赵小四的时候,大大地舒了口气。&
村子里的女人都不把赵小四当男人看,当着他的面给小孩子喂奶,一点都不躲闪,完全把他当做一个不懂事的孩子,甚至会有女人开赵小四的玩笑。&
"赵小四,我昨天逮到你偷看我洗澡。"&
"我没有。"赵小四急得跟什么似的,"我真的没有。"&
但是大家就是等着他争辩、着急,这样才有趣好玩,女人都喜欢逗弄赵小四。&
"赵小四,抱我起来。"新娘恨恨地命令道。新郎几乎都要站不住了,脸上挤出一丝抱歉的笑意。&
"老婆,"他口齿不清地说,"早上喝多了点,只多了一点点,高兴,都是因为高兴嘛,可不是高兴嘛,有什么办法呢?"&
说罢他把脸扭向赵小四,扶着赵小四的身体:"嗯,赵小四,兄弟,你给我帮帮忙,怎么样?帮哥哥一回,嗯,怎么样?下次我帮你抱新娘,背也可以,如何?当然,你可能没机会,可是,谁又能说得准呢,是不是?"新郎几乎都要睡着了。(既然他就要睡着了,为什么说话还能拐几道弯呢,第一是让赵小四帮着抱媳妇,顺便还要借回礼嘲笑一下他)&
"抱我起来,赵小四。"新娘生气了,"你是怎么啦,你倒是抱起我啊,赵小四。"&
在这之前,赵小四一直不敢抬起头来看新娘,他害怕直视面前的女人,他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学生一样,为自己刚才的慌乱感到害羞,好像想了什么不该想的事情一样,他不知所措,不知道这都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接下去会怎么样。&
然而新郎的糊涂和懦弱在赵小四的心里激起了一种男人的勇气,他有些瞧不上他,怎么能让她一直站在这里呢?在他这个一直糊里糊涂不大懂事的孩子心中升起一种要担当责任,显示自己气概的愿望来,但这些想法又不那么明朗,只是一道影子。如同解冻的河面上仍然漂浮着残碎的冰块和冬天的落叶,遮住了清朗的水面。他仍然感到慌乱。&
这个时候新娘又催了一边,路那头的看客们也在大喊大叫。&
终于,好像负气似的,赵小四猛地弯腰抱起了新娘,在众人的喝彩中昏头昏脑地朝屋子走去,感到一阵眩晕。新娘双手抱着他的脖子,赵小四感觉到怀里的这个女人沉甸甸的,让他呼吸急促,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新娘扬起头来用奇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
"我有这么重么,赵小四?"新娘开玩笑地说道。&
"没&&没,"赵小四慌乱地答道,"我好着呢。"&
答完后他立马不自在地低下脑袋,屏住了呼吸,然而他眼角的余光碰触到了新娘白皙圆润的脖子,像初春的百合一样沉静而又丰满,自然而然地散射出白光,这道光几乎像太阳一样强烈辉煌,一样气势夺人,使得赵小四几乎没有能力装作视而不见,调转视线,它牢牢地控制着他的眼睛,还有心跳。他几乎不敢动弹了,只是任凭双脚在稀泥里面机械地前进。&
当他终于进入屋子将女人放下来的时候,他偷偷地喘了口气,感到早上的那种自由自在又悄悄地回到了自己身上,他感到如释重负,刚才的慌乱和不安像长了翅膀的鸟儿一样飞走了,他又想到了早上那只在山野上空飞翔的鹰,飞啊飞,衬着湛蓝开阔的天空,飞啊飞。&
然而当他看到众人簇拥着新娘和新郎进入另一间屋子的时候,他又感到空落落的,如同肚子没有吃饱一样,空荡荡,没有着落,只是充满惆怅和遗憾。但他是个大傻子,理解不了这一切。&
这都是怎么回事呢?他想,好像有人把什么东西从自己身体里面掏走了,可是是谁,又掏走了什么呢?他觉得茫然,只是凭本能觉得是一种类似没有填报肚子的感觉,可自己早上分明酒足饭饱。&
想不清这些,他尴尬地笑了,他理解不了这些东西,它们以前也从来没有招惹过自己。于是,他伸手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想把这些东西从他那木头一样实在的脑袋里敲出去。可是当他举起手的那一刻,他闻到一股幽幽的香味,香味像闪电一样传来,又转瞬即逝。赵小四像触电一般赶紧缩回了手臂,他抬头四顾,还好并没有人注意到他,他本能地感觉到这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然而那股香味又浮了起来,如同涨潮的河水,慢慢地,慢慢地,但又不可阻挡地涌了上来。赵小四心跳加快,脸色通红,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感觉到危险,自己就坐在涨潮的河岸上,河水已经淹没了自己的脚,还在继续往上攀爬,与此同时,他又控制不了要去亲近它的欲望,他快要屈服了,这迷一样的东西让他紧张兴奋,他还从来没有体验过这种感觉。&
人群的喧闹和声乐终于惊醒了赵小四,把他拉回到现实中来,他朝着众人咧开嘴笑起来,但是这次再也不像早上的笑声那样纯粹、开心,没有一丝阴影。他在人群中挤来挤去,装作大大咧咧地摇来晃去,随意地摇摆着双臂,好像他要把自己的胳膊甩出去,跟自己撇清关系一样。&
终于,他挤出了人群,来到了院子边上。(背新娘子的故事为什么到此为止呢?那他的特征又如何体现?)&
他屈服了,抬起胳膊使劲嗅了嗅。那股幽香瞬间浸润了他的全身,侵入他的骨髓,使得骨头痒酥酥的。同时,他好像被净化了,被那股幽香洗涤了,全身的肌肉和骨架都被那股幽香缠绕,最后他的整个自己就只剩下那股幽香,越来越轻,越来越轻,如同春天的玫瑰花一样在春风中开始飞了起来。&
他一屁股坐在早上坐过的那把椅子上,扬起脸向着太阳,再一次地感到心满意足。他是如此平静,幸福,竟然都没有注意到早上出来时刚换的那条裤子已经被泥浆浸透,如同那股幽香浸透他的肌肤一样。它们在阳光下显得肮脏、丑陋。&
"赵小四!"一个快活的女人的声音传来。&
柳春花大步地走了过来。她身板结实,嗓门粗大,扎着马尾,脸上始终洋溢着无所谓的快活的光彩,即使走起路来,也想一个男人一样迈着大大咧咧的步子,双手在大腿两边大幅度地甩动着,她说起话来也是充满快活和豪爽,喜欢大嚷大叫,无所顾忌地大笑。然而她其实是一个挺漂亮的姑娘。脸颊红润丰满,嘴唇像樱桃一样肉嘟嘟的,这是她身上最富有女人味的东西,同时,由于其男人般的粗糙和大大咧咧,浑身上下自然而然地散发出一种自信和潇洒。&
她走了过来,在赵小四的肩膀上狠狠地拍了两巴掌。他们很熟,因为每当有人欺负赵小四的时候,柳春花总是站出来为他出头。两家住得也很近。&
"小子,你妈叫你回去呢,"柳春花说,"如果你在这里没事的话。"&
柳春花盯着他看,然而赵小四却回避着她的目光,近乎害羞似地低垂着头。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他在柳春花面前一直感到安全、舒适,就像在自己的妈面前一样,然而今天他却觉得不自在起来,不敢直视她的眼睛,但同时又忍不住想去看她快活的脸蛋。他注意柳春花白皙的脖子上细密的汗毛,微微闪光。&
"哎呀,小子,"&柳春花继续大声嚷着,扯着他的裤子,"你把裤子都弄脏啦,看你妈怎么收拾你。"&
"你又不是我妈。"赵小四突然没头没脑地说出这句话。&
他不喜欢柳春花这种对自己无所顾忌的态度,那是妈或者姐姐做的,而不该是她柳春花做的。那么柳春花对他又该是一种什么态度呢?赵小四不知道,但是他隐约觉得她应该是一个女人对待男人的态度,就像刚才新娘对新郎一样,即使那样恨恨地瞪上一眼也是好的,但是柳春花是不会那样瞪自己的,她只会把自己当做一个小孩一样保护,赵小四现在不喜欢这种感觉了。&
然而柳春花没有发现这一切,她正兴致勃勃地注视着热闹的婚礼现场。&
"嗨,小子,叫你呢。"她突然兴高采烈地推他,"他们让你去挂匾额。"&
把新娘娘家的匾额挂在堂屋正中央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一定要找一个幸福美满的人来做这种事情,这样才能预示新郎新娘以后的日子生活和美甜蜜。&
有人提议让赵小四来做这个事。&
"可是赵小四他是&&,"有人反对地说,"这样不像话。"&
"难道你们没有注意到只有赵小四一直是开开心心的么?这样的人没有烦恼,活得满足。"这个理由说服了大家,赵小四是活得最开心的,无忧无虑。&
众人在堂屋中央搭起来一个桌子,把赵小四扶了上去。&
赵小四站起身来,开心地笑了,因为他发现自己比众人都高,就像一个淘气鬼爬到了树尖上一样洋洋自得,他甚至在桌子上面故意晃动身子,引得别人在下面尖叫:&
"赵小四,你小心点。"&
"赵小四,下来再玩,上面危险。"&
他感到所有人都关注着自己,像仰视着一个英雄,他在电视上看到过这种情景。他在人群中扫视了一圈,他的目光在下意识地搜索某个人,终于,他看到了柳春花,她也在看着自己,眼神中充满了骄傲,起码赵小四是这样认为的,但是她突然开口嚷了起来:&
"赵小四,你给我小心点。"&
她为什么要用这种当妈的口吻命令他呢?她为什么不能只是默默地注视着他呢?赵小四感到灰心沮丧,转身默默地把匾额挂了上去。&
鉴于赵小四今天接二连三立的大功,吃饭的时候,赵小四被安排在贵宾一桌,而柳春花坐在旁边的桌子上。&
然而在此时,赵小四却没有大吃大喝的心情,他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牢牢地控制着自己,一种渴望亲近,渴望倾诉的冲动,但他又不明白自己具体想倾诉些什么,自己被压抑着的又是些什么东西,这种模棱两可彻底搅乱了他的平静和自由自在,这种情况让他感到恼火,暗暗地生闷气,像一个受了委屈但又无法倾诉的孩子。&
他不断扭头朝坐在另一桌子上的柳春花看去,如今柳春花也让他感到生气,她应该过来安慰自己的,她应该知道自己在生气的,可是她好像什么事都没有似的,正在跟同桌的其他男人一起喝酒。&
"来,来,把这杯喝干。"柳春花大声嚷嚷着,不耐烦地催促着一个男人,她自己先仰头利索地喝完一杯,男人们都跟着喝彩,柳春花满不在乎地用胳膊擦了擦嘴。&
"喝呀,喝呀,嘿,像个爷们。"柳春花又嚷了起来,边笑边嚷,用筷子敲着桌面。&
被她催促的那个男人满脸通红,眼睛里闪着愠怒的火花,他盯着柳春花看了好一会儿,然后猛地仰头把酒喝干了。&
他又拿起酒瓶给自己斟了一杯,然后伸手去拿柳春花的酒杯。&
"不,我不要了,"柳春花说,"说好了那是最后一杯。"&
男人没有理她,径直给她斟了满满一杯,然后喝干了自己的。&
"喝呀。"他说,脸色通红,像一头发怒的动物。桌子上其他的男人都开始起哄,嚷嚷着让柳春花赶快喝干。&
一丝尴尬的笑闪过她的脸庞,不过立马又换上一种挑衅的、近乎讥讽的嘲笑神情,她拿过杯子就喝干了。&
"再来。"男人又给两人各斟了一杯。&
赵小四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虽然赵小四生她的气,但他又渴望过去坐在她的身边,不是像一个小孩子过去坐在母亲身边寻找温暖,而是一个男人坐在女人身边,能够看到她白皙的脖子上微微闪光的汗毛,能够保护她,就像早上他抱起新娘一样。&
正当柳春花举起杯子要喝的时候,赵小四从她手里夺了过来。&
"我来喝,"赵小四笑嘻嘻地说,"我来替他喝。"&
男人们本来准备发怒,但看到是赵小四,又都不当一回事地笑了。&
"一边去,一边去,赵小四,"他们众口一声地说,"别在这里瞎捣乱。"&
"我没捣乱,你们就让我喝嘛,我还没喝够呢。"赵小四说。&
然而柳春花又把杯子夺了回来。&
"得了,得了,一边呆着去。"柳春花催促着,挥手不耐烦地撵他,"这儿没你什么事情,小子。"&
"你让我替你喝吧,柳春花。"赵小四央求道。&
醉醺醺的众人都笑了起来,在他们眼里,赵小四是个活宝,他做的这一切不过是出于淘气的心理,想要逗大家开心。如今他又在那里表演滑稽戏,他们兴致勃勃地观看着,时刻准备鼓掌喝彩。&
"你就让我喝嘛。"赵小四说,"他在整你。"他指着那个男人说道。&
男人不屑地扭过头去,表示不愿意跟一个傻子一般见识。而好热闹的观众却按耐不住了。&
"他是怎么整她的呀,赵小四?"他们引诱他。&
"他&&"赵小四结结巴巴地说道,如今他着急慌乱,他只想替柳春花喝酒解围,这些人为什么要用这些问题来纠缠他呢,"总之他在整她。"&
众人满意地大笑。&
柳春花被激怒了,挥手挡开了赵小四,怒视着他:"你倒是走啊,赵小四,这儿没你什么事。"&
"你就让我喝嘛。"他感到害怕,因为他知道柳春花发怒了,他一向害怕柳春花发怒。但是今天一股反抗的暗流涌了起来,她怎么能说这些跟自己没关系呢?如今他是一个男人了,不再是一个小孩子。&
两人倔强地对视着,他分明看到她的眼里闪着满不在乎的、嘲讽的光,这是她用来瞪视其他男人的,她怎么能这样盯着自己呢?她不能这样对待他。然而这种眼神在一遍又一遍地强调这一切跟他赵小四都没什么关系,就连她脖子上的汗毛也不再温顺柔软,而是根根竖起,进入一种战斗的状态。&
然而越是如此,赵小四心中那股被压抑的渴望亲近、渴望倾诉的愿望越是强烈,它有力地冲击着他,这次,他清晰地感觉到了它,他甚至感知到它即将冲破重重阻碍,爆发出来,他害怕它,但又下意识地期待着它。&
但是主人的出现踩灭了这个火花。他们走了过来,抱着赵小四把他往外推。&
"你喝醉了,赵小四。"他们说,"到外面吹吹风吧。"&
"不,你们就让我替她喝嘛。"赵小四如同一个被强行拖着带离集市的孩子,艰难地扭过头,向着自己心爱的玩具伸出双手。"我还没喝够呢,柳春花,你就让我替你喝嘛,他们都在整你。"&
然而柳春花并不回头看他,他们又热闹地嚷了起来。赵小四被推搡着从人群中穿过,众人都扭过头来愉快地看着他。&
"哎呀,赵小四,你喝醉了。"他们都大声嚷嚷着。&
赵小四感到眩晕,昏头昏脑,委屈和愤怒灼烧着他的双眼。等他稍微清醒一点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立在院子里。&
屋子里传来热闹的嬉笑声,但是他没有理会这些,开始朝着院子外边的公路走去。如今他不能停下来,每当他站住的时候,懊恼就会像河水一样淹没他,他不知道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他只能下意识地走着,边走边用拳头轻轻地捶打自己的脑袋,想要变得清醒一些,把心理的一团乱麻好好理一理,捋一捋,让那里变得清澈明朗一些,那样他就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
他下意识地走着,路面泥泞,到处都是稀泥和积水,他摇摇晃晃,深一脚,浅一脚。&
这些该死的泥巴,他骂道,他终于怒了。&
他意识到他们都在嘲笑自己,柳春花也是。他清晰地记得她嘲讽的、满不在乎的眼神。他想起新娘嗔怪的眼神,还有她胳膊上的幽香,然而一转眼又似乎看到新娘同样射来嘲讽的眼神。大家都把他当成了一个醉鬼,一个喝醉了的大傻子。但与此同时,那种渴望亲近和倾诉的愿望并没有烟消云散,恰恰相反,它愈挫愈勇,几近难以遏制,疯狂地缠绕着他,折磨着她,想挥之不去的噩梦。&
愤怒让他不耐烦地迈开步子,大步走着,好像急于要逃离这个地方。终于,一个趔趄,他跌倒在路边的泥水坑里,积水几乎将他淹没。&
"哎呀,我是喝醉了,可不是嘛。"他大声地说了出来,他没有从水里爬起来,而是在水里滚了个圈把自己打量了一番。&
"我是喝醉了,没错,他们说得没错。"他嘲笑着自己,感到开心,身心舒畅。他索性又在水里滚了一圈。&
这时候,他早上换的衣服已经被泥水浸透了。&
冰凉的积水渗进他的衣服,将他淹没。初次接触的冰凉闪过之后,他开始感到水裹着他,亲吻着他的身体。痒丝丝的感觉缓慢地爬上他的身体,他快活地笑着,像被咯吱了一样,嬉笑着扭动自己的身体。他伸出手感觉着水,如今她是那么温柔绵软,像抚摸着羊羔的绒毛。&
他在水里继续滚动着,感受着水那绵软柔长的热情。&
终于,在积水的亲吻与抚摸之下,那股冲动慢慢平静下来,像阳光下的冰块一样融化。当阴影被水稀释,吸收,他恢复了心满意足,自由自在的感觉,内心平静、纯洁。&
"哎呀,"他高兴地嚷着,仍在积水坑里滚动着自己的身体,"我要变成一条鱼啦,多好啊,我是一条鱼啦。瞧啊,我终于变成一条鱼了。"&
蓝天恢复了透明与晴朗,春风轻柔地吹拂着地上的青草,吹过他的脸颊,他愉快地意识到他眼前的整个天地都变成了一汪巨大的水泽,而他是水里一条自由自在的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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