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失车与建筑公司有关证责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6]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建委):
&&& 建筑业是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行业。&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号,&
以下简称国务院5号文件)对农民工特别是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按照《建筑法》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建筑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标准和规程,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三、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5号文件和《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9号)的要求,针对建筑施工企业跨地区施工、流动性大等特点,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组织实施工作。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地参保,鼓励各地探索适合建筑业农民工特点的参保方式;对上一年度工伤费用支出少、工伤发生率低的建筑施工企业,经商建设行政部门同意,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下浮费率档次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建筑施工企业办理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为企业出具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四、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在审核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交流、通报建设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和相关收支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探索建立工伤预防机制,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工伤预防工作,充分运用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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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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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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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  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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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pdf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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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农
民工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文 件 号】京劳社资发[2005]29号
【颁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
【实施时间】
【时 效 性】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
录的通知》(发布日期:日实施日期:日)废止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建设委员会,各集团、总公司,建筑
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3〕1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4〕92号)的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在京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总
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统称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
合同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一)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1年第87号),在我
市进行建筑施工的企业必须具有建筑业施工资质,严禁非建筑业企业的其他组织
或个人招雇农民工从事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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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按照《北京
市劳动合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四)劳动合同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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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上工伤险不给施工许可证
07-06-18 01:28
本报讯(记者杨佳薇)今后,石市所有建筑施工企业都要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昨日,记者从省会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从现在起,省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开始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对于拒绝办理的企业,建设部门将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参加工伤险别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是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行业。近日,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联合转发《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后,在石市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所有职工,特别是为各建设项目(含改、扩建的项目)使用的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而在石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的外地注册建筑施工企业,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也应当在石市参加工伤保险,并按照《建筑法》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今后将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农民工“实名制”参保按照《通知》要求,今后,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含改、扩建的项目),建设单位还会将工伤保险费用在工程总预算造价中单独列项,并作为专用款项在开工前一次性拨付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以建设项目和本企业为名称将此款存入银行账户。对建设项目施工周期短,施工作业人员流动性大的,将以建设项目办理参保,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款和《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中标价(含追加合同价款)的20%为基数(工资总额),工伤保险费率1.5%的缴费标准,由企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时,必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所有职工名册,包括使用的农民工。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实名制的原则建立农民工参保备案制度,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对参保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当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发生变动时,应当按月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人员变动名单。而建筑施工企业以建设项目参保的,工伤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合同截止之日止。建设项目合同工期延长,建筑施工企业于合同到期30日前向工伤保险社会经办机构备案,其工伤保险期限有效顺延,工伤保险待遇按规定执行。■待遇核定以工资为计发基数按照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后,要在工地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的格式内容告知职工发生工伤后的保障、投诉、举报渠道和待遇标准。今后,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伤害后,应当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职工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而核定工伤待遇将以农民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统一按照受伤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农民工经劳动能力鉴定致残程度为1-4级的,本人提出自愿申请,可以一次性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符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结清。■工伤险“庇佑”有喜有忧建筑业农民工终于迎来工伤险的“庇佑”,昨日听到记者带来的消息时,大部分农民工都充满了喜悦。但也有一些农民工向记者委婉地表示出担忧:“关于农民工的政策好像每年都有,但落实起来总有一定难度。”业内人士也指出,继关注煤矿企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问题之后,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问题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这充分说明城市已经越来越关注农民工。但是,与煤矿企业不同,分包、层包之后的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的统计问题,以及作为政策落实的关键《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细节问题等都还需进一步细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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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燕赵都市报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包工头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逃跑了,我们该怎么办?建筑公司要付责任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们在中天七建下的一个包工头手下做事,我们和中天签的劳动和同,现在包工头拖欠我们的工资将近10万元,但是我们的工程款剩下不够我们发工资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建筑公司要负监管责任吗?
我不在该公司做了最想要回属于自己的工资该公司却不给怎么办
2008年10月份我在曙光粮库干活,包工头一直不给钱,一要就说等我把顶账的楼卖了在给,一直等到现在,我们工友去包工头家要,老是应付,也不给我们开欠条,我们应怎样维权?
我来自山东.在苏州一个工地上打工.到年底接工资.钱被小老板带走.我们农民工的钱还有没有了?要我们去大海里找小老板???公司不应该处理我们的问题???
我从3月28日到顺义石园区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没有与我签订任何用工合同,去的时候副总经理承诺的工资是一千五百月一个月,饭补每天五元,每月十号发工资,四月份没有发的我的工资,五月十号又说十五号发,十五号又说17号发,17号开始公司法人就失踪,关机。其丈夫承诺并写了份承诺5月23号给我们发工资,结果5月22日通知我们不能给我们发工资,法人也就是他的妻子已经以公司的名义向外借款数百万,已经逃跑,让我们自己报警或请劳动仲裁自己解决,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
另:我有...
我是一家劳务派遣的老板,有一家工厂老板想出货逃跑,又是开空头支票,拖延我们的时间,根据核实,开出的支票账号根本没钱,半个月后,我们过来找老板,老板想出货逃跑,我们堵住了货车,老板用车做抵押,双方开了条子,规定了时间,双方都签字盖章了,现在到了规定的时间,老板想半夜出货逃跑,我们想制止他逃跑该怎么办
工程快完了,我们给他要工资,他老是拖欠不给,我们该用什么办法要,之前也没签定什么合同,麻烦能给想想办法。
我们好多农民工在一建筑公司从事修路工作,干的都是计件制的活,双方都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干到中途发了一部分工资之后再没有发,说是工程完了之后一次性发清,可工程结束后,公司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推诿,至今两月有余,我们找公司结账,公司却降低工价清算,不按照先前口头议定的价格结算给我们。希望哪位好心的律师给我们个答案!谢谢了,恩人哪!(6万元哪)
在影楼做了好几个月
公司一直说没有钱
拖了好几个月
后来 我辞职了 老板说下个月把我工资给结清
后来 没过几天 我过去的时候
公司已经人走楼空
照相机 摄像机 什么都不见了 门上都帖了封条 也找不到老板
然后问了物业的 他们说是老板的一个合伙人 也是我们本来的店长把东西都搬走了 ~ 我们打电话找店长 他说是员工搬的 可是员工根本就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那我们的工资到底该怎么办?
找谁要去?
你好, 我是河北曲阳的,09年春天去北京房山做雕塑,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
找我们的那个人不知道去哪里了,电话也打不通,也找不到他了。我手里也没有书面证据。当时的每天多少钱也没有说准,只是说一天一百五六十块钱。
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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