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主页为啥每学期的200元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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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加强创收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创收资金是指学校各二级单位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人才和科学技术优势,挖掘潜力,开展科技开发、拓展办学空间和实施有偿服务等途径取得的各项合法收入。
&&& 第三条&各二级单位创收过程中,必须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到依法创收,依规收费。
&&& 第四条各二级单位的创收活动不得将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变成有偿服务;不得挤占正常的教学与管理资源进行创收活动;不得冲击、影响正常的教学和管理工作;不得私自截留和转移各类创收资金,严禁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
&&& 第五条 &各二级单位创收资金的分成部分,用于创收过程中的成本费用开支和补充本单位包干经费的不足。严禁将创收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从本单位的事业经费中支出。
第二章&创收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的创收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取。根据创收活动的不同类型,学校计划财务处对各二级单位创收资金设立专门账户,单独管理。
&&& 第七条&教育培训类创收资金二级单位的分成比例:
&&& 1.学校函授办学收入,继续教育学院按下列比例进行分成(2万元以上按超额累进比例分成)。
全年创收资金总额
2万元以内(含2万元)
2&5万元的部分
5&10万元的部分
10&20万元的部分
20&50万元的部分
50&100万元的部分
100&200万元的部分
200万元以上的部分
&&& 2.各教学单位及其与外单位联合在校内举办的二学历、助学班和进修班等教育活动收费,各教学单位按创收资金的80%分成,继续教育学院按20%分成。
&&& 第八条&资源服务类创收资金二级单位的分成比例:
&&& 1.各二级单位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利用学校资源组织的各类考试(测试)、各种职业资格认证取得的创收资金,学校全部分成给各二级单位。
&&& 2.利用学校计算机房、琴房等教学资源对外开放供学生上机、练习、资料查询等取得的资金收入;利用学校体育设备设施、场地等教学条件在完成教学任务后对外开放取得的资金收入;利用学校会议室、音乐厅、礼堂等场所及设备、器材等出租出借取得的资金收入;利用学校仪器设备为外单位进行分析检测等取得的资金收入,各二级单位按下列比例进行分成(2万元以上按超额累进的比例分成)。
全年创收资金总额
2&4万元的部分
4&8万元的部分
8&12万元的部分
12万元以上的部分
&&& 3.教室和实验室原则上不得出租和出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学校办公室和教务处等主管部门批准,征得主管校领导同意。取得的资金收入,所在的二级单位按20%分成。
&&& 4.图书馆利用各种软硬件和馆藏资源提供服务取得的创收资金,学校给其按40%进行分成。
&&& 5.信息网络中心校园网使用费所取得的资金收入,学校给其按20%进行分成;其他创收资金收入,学校给其按50%进行分成。
&&& 6.《吉林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按相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的版面费和增刊收入等,学校全部分成给本二级单位。
&&& 7.省高师培训中心利用职培中心、传媒学院利用演播厅和录音棚等取得的资金收入,其分成办法由学校另行研究确定。
&&& 第九条&后勤服务类创收资金的奖补比例:
&&& 1.后勤管理处对外收取的房屋出租费、取暖费和水电费等,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绩效考核,按创收资金的1%&5%进行奖补。
&&& 2.附属中小学、幼儿园、专家公寓、留学生公寓和省高师培训中心的创收资金管理按相关规定和具体合同执行。
&&& 第十条&利用学校各种资源取得以上条款未包含的其它创收资金,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商议,在不违背本规定的基本原则下另行研究确定。
第三章&创收资金的管理
&&& 第十一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为创收资金的管理部门。各二级单位的创收活动必须在有关部门及主管校领导同意的条件下,书面报学校计划财务处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批准备案的创收活动一律视为违规行为。
&&& 第十二条&学校监察处和审计处为创收资金使用的监督部门,定期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 第十三条&各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创收资金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 第十四条&各二级单位必须成立5-7人组成的创收资金管理小组。行政负责人任组长,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负责人任副组长,同时吸收其他班子成员、分工会主席、教师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
&&& 第十五条 &创收资金的使用由各创收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合理支配。其中,金额在2000元(含2000)以下的由各单位行政负责人直接审批;2000元&5000元(含5000)由各单位创收资金管理小组正副组长进行会签;5000元以上的还须经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批准。每学期末,各二级单位要将其创收资金的收支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 第十六条&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和创收单位负责人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加强对创收资金收取和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对在创收资金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 第十七条&凡在创收资金管理和使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吉林师范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附&则
&&&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吉林师范大学创收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试行)》(吉师大校发字〔2008〕16号)同时废止。
&&&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学校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执行中如遇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吉林师范大学2010年有没有提前批,是不是都是免费师范生_百度知道
吉林师范大学2010年有没有提前批,是不是都是免费师范生
我想报考吉林师范大学,想知道是不是都是免费师范生。
提问者采纳
我是吉林师范大学的 是没有免费的哦 师范类学费一般都在3800元左右,每个月有29元饭卡补助,只要不挂科每学期有200元的基础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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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生早就不免费了啊!师范专业的学费只是比其他专业低一点。免费的都是要求你毕业去农村支教的吧,不知道吉林师大有没有这个项目。你可以去该校网站查一下啊。
如果是本省的有
其他专业好象没有
师范生是不给免学费的
但是国家给与补助 你们的学费就是三千多 而且每月饭卡给29快钱,每学期还有三百的奖学金补助。
陕师大一些示范市免费的,但是好像要签合同你毕业后要到西部工作几年,不过师范类大学好像每个月有小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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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吉林师范大学档案馆
一.档案管理
(一)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1.凡是学校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和声像载体材料的均为档案。
2.档案必须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3.文件材料应严格执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归档制度。
4.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应实行“三纳入”,即纳入学校各部、处、院、所的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管理人员
&&的职责范围;做到“四同步”管理: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5.学校各部、处、室、院、所要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确定适当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协同学校档案
&&&部&门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要努力实现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的作用。
&1.档案部门对接收的案卷,先在南大之星档案管理系统中进行分类整理合并数据库后,再打印档案案卷目录、全引目录、
&&&&专题等目录作为手工检索工具,配合计算机检索。
&2.按照整合打印出的案卷目录,为每个案卷实体编写档号,并在档案装具脊背贴上注有档号的标签,标签下沿的位置距
&&&&&装具底边40毫米处。
&&&&&&&&&3.随时将存贮在计算机中的数据进行刻盘保存,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安全。
(三)排架、保管
&&1.将案卷按档号顺序在档案柜内依次自上而下,从左到右竖立排放。
&&&2.与文件材料配套的特殊载体记录的党群、行政档案,按《声像载体档案工作规范》的有关条款处理。
&&&&&(1)新建的库房要符合国家档案局、建设部发布的《档案馆库房建筑设计规范》,对于原有不合格库房,应按该规范要
&&&&&&&&&求逐步改造。
&&&&&(2)库房应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设施。
&&&&&(3)库房标准温度为14—24℃,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
&&&&&(4)档案部门应纳入学校自动化管理系统,根据工作需要逐步配置计算机、复印机、照像(翻拍)机、录像机、去湿机、空
&&&&&&&&&调机、吸尘器等。
&&&&&(5)案卷入库时应检查帐、物是否相符。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依档号顺序排列。
&&&&&(6)库房柜架应编顺序号,各柜、各库和全馆(室)均应有档案资料存放标志图、示意图。
&&&&&(7)档案部门应对档案的安全定期组织检查,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
(四)鉴定和销毁
1.档案部门应按规定进行鉴定,并结合国家有关保管期限原则规定,对已满期的档案进行鉴定。
2.在分管校长领导下,档案部门和有关部门组成鉴定小组,采用直接鉴定的方法,以一个年度和一个项目的成套档案材料
&&为基础,按照分工,个人初鉴,集体审查,对到期的档案,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的意见,登记造册经分管校长批准后,
&&方可存毁。
3.销毁档案时必须有两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五)统计
1.档案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统计。
2.建立健全统计台帐,掌握档案的收进、整理、利用、移出、销毁和馆(室)内各种情况数据,按省、市档案部门和学校主管
&&&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报表。
3.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求进行定期的综合或专项统计分析。
4.对统计数字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议,报告学校领导。
二.归档范围的确定
(一)确定的原则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对学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作用、凭证作用和研究价值。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学校各个部门职能活动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彼此间的有机联系。
(二)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1.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建、设备、出版、外事、财会。另外,还有声像载体的档案。
2.归档的重点以本校形成的不同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为主,特别是全局性、综合性的文件材料。其次才是上级和其他单
&&&位发来的文、电及附件。上级来文中,应以针对学校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为主。
(三)不归档的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普发供参阅、不办的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发来供工作参考的抄件。
3.上级机关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
4.重份文件。
5.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
6.未经会议讨论未经学校领导审阅、签发的未生效文件、电报草稿,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打印文件的各次校对稿。
7.从正式文件、电报上摘录的供工作参阅的非证明材料。
8.非隶属机关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9.学校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不应履行公文的行文、介绍信等。
10.本校负责人兼任外机关职务形成的与本校无关的文件材料。
11.为参考目的从各方面收集的文件材料。
三.形成文件材料的部门立卷和归档流程
(一)形成积累
1.学校各院、部、处、室、馆、总支、所和直属部门均为立卷单位,分工归口立卷。
2.各立卷单位根据本单位历年文件材料形成规律,预计新的一年可能产生新的内容,编制案卷类目。
3.每一个立卷归档单位的专职文书处理人员或兼职档案人员,在平时应严格按文书处理制度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根
&&据案卷类目分别立卷。
(二)立卷
1.立卷原则
&&&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应按问题、、重要程度和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适当照顾保存价值,分类
&&&组卷,以能准确、全面反映学校真实面貌和部门的主要职能活动,便于查找利用为原则。
2.立卷分工
(1) 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地、市党委、人民政府,国家教委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下达的文、电材料,综合性的由学
&&&&&校办公室立卷归档,专业性的或具体业务性的,由各承办单位立卷归档。
(2) 以党委、学校名义的发文,由学校办公室立卷归档(其电子文件一并归档)。以部门名义的发文,由各部门立卷归档(
&&&&&其电子文件一并归档)。
(3) 党委和学校召开的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扩大会、办公会所形成的材料,由学校办公室立卷归档。
(4) 校内各单位向党委、学校的请示报告正文及相应的批复、批转的原件,由学校办公室立卷归档;请示报告的原稿及批
&&&& &转、批复的复制件,则由报文单位立卷归档。
(5)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文件,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非主办单位只保存复制本。
(6) 各临时机构、撤销机构形成的材料,应于机构撤销前做好整理工作,移交学校档案部门保存,任何人不得带入其他单
(7) 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材料,由承办单位立卷归档。
3.立卷程序
按照归档时间要求由专(兼)职档案员按案卷类目将文件收齐归卷,并对文件进行调整检查,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1) 检查案卷的文件成份。文件是否收集齐全完整,同时检查案卷有无不需要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
(2) 检查案卷文件的联系。依照案卷类目纠正案卷之间文件归卷不统一,相互混淆重复或拆散文件联系的现象。
(3) 检查案卷文件保存价值。察看各案卷中文件保存价值是否有差异,各部分之间是否大体一致。
(4) 检查案卷文件数量。一般不超过200页,厚度不超过2cm为宜。对同一问题文件数量多宜酌情适当分卷。问题单一、文
&&&&&件数量少,可由几个相近问题组卷;不便一起归类时,可组薄卷。
4.立卷分类
(1) 分年度先将文件按其形成或针对的年度分开,一般文件归入文件形成年度;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归入批复年代;跨
&&&&&年度规划、计划,一般可归入文件内容针对的第一个年度;跨年度的总结、报告,归入文件内容针对的最后一个年度;
&&&&&跨年度的会议文件,一般可归入会议开幕的年度;跨年度的非诉讼案件材料,应归入结案年度;法规性文件归入公布
&&&&&或批准年度;按学年处理的文件归入专门年度。
(2) 分问题将文件按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事物分开。
(3) 分期限将文件按照规定的不同保管期限分开。
5.立卷组合
(1) 立卷组合的基本要求一般应以问题为主,兼顾其它特征,使之联系紧密。
(2) 立卷组合形式,采用“一事一件”的立卷方法。
6.卷内文件材料按重要程度或时间顺序排列:
&&&&如:批复、批示在前,请示、报告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正本在前,定稿在后;转发件在前,被转发件在后;非
&&&&诉讼案件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
7.对在装订线以外有字迹的文件材料或破损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卷文件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小字条等,要进行加边、
&&&修补和裱糊; 字迹模糊、扩散的应复印并与原件一并立卷;对较大的表格,要适当地折叠;拆除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
&&&&&&&&8.成卷装订的卷内文件编页号,按件保管的卷内文件编件号。卷内文件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有书写文字,均应一面编写一
&&个页号;页号的位置在有文字页面非装订线一侧的上角。对于按件保管的卷内文件应逐件加盖档号章;并填写档号章的
&&&&&&&&&&各个项目,编制件号;档号章的位置在每件文件首页的右上角、卷内文件的件数、一般以每份文件单独计算为一件;请
&&示与批复,来文与复文一般应计算为一件;正本、定稿、历次修改稿应分别计算件数;正件与附件,按一件计算。
9.拟写案卷标题并录入档案管理软件中,完成案卷级目录的著录。案卷标题要求结构完整,一般应准确概括卷内文件主要
&&&责任者、内容、文件种类。标题中文控制在50个字符之内、外文控制在100个字符之内为宜。
10.借助档案管理软件著录并打印卷内文件目录。其中,实体分类号与其所在案卷的实体分类号一致; 件号:卷内文件排
&&&列先后顺序的序号;文号:文件制发机关的发文字号; 责任者:形成该文件的单位或对该文件负有责任的署名者; 题
&&&名:即文件标题,应照实抄录不得简略。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文件,可自拟标题,外加“[ ]”号,同
&&&时将本单位形成的电子文件的全文一同上传到档案管理系统中; 日期:文件的形成时间。填写时可省略“年”、“月”
&&、“日”字&,在表示年、月、日数的右下角加“.”号,软件要求为八位数表示。
11.填写卷内备考表
&&&本卷情况说明,应填写卷内文件完整、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案卷立好后发生或发现的问题由有关的
&&&档案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标注时间。 立卷人,由组成本卷的责任者签名。检查人,应是立卷单位负责人,即对案卷质
&&&量进行审核的责任者签名。
(三)归档验收
1.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必须当面检查验收,检查文件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排列、书写是否符合要求,标题是否确切不
&&&符合规定要求者,接收人有权拒绝接收,并限期改正补交。
2.党群、行政类档案在次年六月底以前归档。 移交时需备有:档案实体、移交目录,移交目录一式两份,双方履行清点
&&&&签字盖章手续,办理交接。
四.档案的开发利用
1.应设检索、阅览室,改善阅览条件并配置必要的复制设备,为利用者提供方便。&&&&&&&&&&
2.健全借阅制度,规定借阅档案的审批权限、期限、数量、手续等事项。
3.档案查、借、归还时,由利用者和档案部门共同进行清点检查,并在档案查阅或借阅登记簿上登记,借出档案要从严掌
&&&握,要定期催还,需续借者,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对无故逾期不还者,应停止其借阅。如果发现档案损坏或丢失,根
&&&据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严肃处理。
4.对离校及离退休人员,在办理调离手续前,必须清还档案。
(二)根据工作需要,编制配套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档案馆(室)指南等。
(三)对档案进行加工汇编工作,编制全宗介绍、年鉴、学校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字汇编等。
(四)学校档案部门应根据社会和学校需要,在适当时候通过展览和新闻媒介公布一定数据的档案资料。
(五)古老、珍贵的档案,应备有缩微或复制件,以代替档案原件提供利用。
(六)对馆藏档案从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的,除未解密和需要控制的部分外,均应按国家规定,报分管校长批准后,分
期分批向社会开放。
1.对开放的档案,应认真审查内容,严格区分开放与控制使用的界限。&&&&&&&&
2.对开放档案,应另行编制开放档案目录和检索工具,供利用者检索。
(七)结合本校管理工作现代化的进程,创造条件,逐步应用计算机进行档案资料的检索、汇编,提高开发利用档案的
五.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职责
1.组织全校性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加强对学校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并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和学
&&&校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馆(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逐步
&&&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学校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4.对离校及离退休人员,在办理调离手续前,必须清还档案。
(二)分管档案工作的各院、处、部部门领导职责。
1.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执行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每季度或每学期研究
&&一次档案工作。
2.加强与学校档案部门联系,共同做好业务监督、指导、检查工作,保证归档档案的质量。
3.做好文秘工作人员和专(兼)职档案人员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三)各立卷部门专(兼)职档案干部职责
1.坚持平时立卷,参照本单位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立卷归档。&&&&&&&&
2.负责本部门(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编写页号准确,案卷目录填写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主动接受档案馆(室)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部门归档。
5.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6.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四)学校档案部门领导职责
1.负责制定档案的工作计划、规划,进行季、学期、年度的本室工作总结,拟制(修订)业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
&&&地组织实施。&&&&&
2.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合理分工,随时掌握工作情况,按计划完成任务。
3.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组织文书处理部门专(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
4.负责接待、处理有关单位和群众的来访、来函、负责有关党、政档案业务工作对外联系。
5.调查了解本校档案工作情况,并就档案的改革等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单位的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 &&&&&&&&
2.指导、监督、检查、协助文书立卷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整理归档工作。
3.对接收入库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制多种检索工具,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档案史料汇编,积极做好档案信息资源
的开发工作,为学校各项工作及社会利用档案史料服务。
4.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的规定,维护涉密档案的安全。
5.做好“八防”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安全。
6.对保存的档案数量进行准确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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